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标 准 HJ855 2017 排污许可 证申请与 核发技术 规范 电镀工业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pplication and issuance of pollutant permit electroplating industry本电子 版为 发布 稿 。 请以 中国环 境科 学出 版社 出版 的正式 标准 文本 为准 。 2017-09-12 发布 2017-09-12 实施环境保护部发布 I 目 次 前 言 . II 1 适用 范围. 1 2 规范 性引 用文 件 . 1 3 术语 和定 义 . 2
2、 4 排污 单位 基本 情况 填报 要求 . 3 5 产排 污环 节对 应排 放口 及许可 排放 限值 确定 方法 . 11 6 污染 防治 可行 技术 及运 行管理 要求 . 16 7 自行 监测 管理 要求 . 19 8 环境 管理 台账 与执 行报 告编制 要求 . 24 9 实际 排放 量核 算方 法 . 28 10 合 规判 定方 法 . 30 附录 A ( 资料 性附 录) 电 镀主要 生产 单元 一览 表 . 33 附录 B ( 资料 性附 录) 电 镀常用 原辅 材料 清单 . 35 附录 C ( 资料 性附 录) 排 污单位 台账 记录 内容 参照 表 . 43 附录 D (
3、 资料 性附 录) 排 污许可 证执 行情 况 汇 总表 . 47 附录 E ( 资料 性附 录) 执 行报告 编制 参考 表 . 49 II 前 言 为贯彻 落实 中 华人 民共 和国环 境保 护法 中华 人民共 和国 大气 污染 防治 法 中华 人民共 和国 水污 染防 治法 等法 律法 规和 国务 院办 公厅关 于印 发控 制污 染物 排放许 可制 实 施方案的 通知 (国 办发 2016 81 号), 完善排 污许可技 术支 撑体系 ,指 导和规范 电镀 工业排 污单 位排 污许 可证 申请与 核发 工作 ,制 定本 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电镀工 业排 污单位以及专 门 处 理电 镀废
4、水 的 集 中 式 污 水 处理 厂 排污许可 证申请 与核 发的 基本 情况 填报要 求 、 许 可排放 限值 确定 、 实 际排 放量核 算 、 合规判 定的 方法 以及自 行监 测、 环境 管理 台账及 排污 许可 证执 行报 告等环 境管 理要 求, 提出 了电镀 工业 污染 防治可 行技 术要 求。 核发机 关核 发排 污许 可证 时, 对 位于 法律 法规 明确 规定禁 止建 设区 域内 的、 属于国 家或 地 方 已 明 确 规定 予 以 淘 汰或 取 缔 的 电 镀工 业 排 污 单位 或 者 生 产 工艺 ,应不予核 发 排 污 许可 证。 本标准 附 录 AE 为 资料 性
5、 附录。 本标准 为首 次发 布。 本标准 由环 境保 护部 规划 财务司 、环 境保 护部 科技 标准司 组织 制订 。 本标准 主要 起草 单位 : 北 京北方 节能 环保 有限 公司 、 环 境保 护部 环境工 程评 估中心 、 环 境保护 部环 境标 准研 究所 、中国 环境 保护 产业 协会 。 本标准 环 境 保护 部 2017 年9 月12 日批 准。 本标准 自 2017 年9 月12 日起实 施。 本标准 由环 境保 护部 解释 。 1 排 污许可 证申请与 核发技 术规范 电 镀 工业1 适用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镀工 业排 污单位以及专 门 处 理电 镀废 水 的 集 中
6、 式 污 水 处理 厂 排污许可 证申请 与核 发 的 基本 情况 填报要 求 、 许 可排放 限值 确定 、 实 际排 放量核 算 、 合规判 定的 方法 以及自 行监 测、 环境 管理 台账及 排污 许可 证执 行报 告等环 境管 理要 求, 提出 了电镀 工业 污染 防治可 行技 术要 求 。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电 镀工 业排污单位以及 专 门处 理电 镀 废 水 的 集 中 式 污水 处理 厂 填报 排污 许可 证申 请表 及 在网上 填报 相关 申请 信息 , 适用 于指 导核 发机 关审 核确定 电镀 工业 排污单 位以 及 专 门处 理电 镀废水 的集 中式 污水 处理 厂 排污
7、许可 证许 可要 求。 本标准适用于电镀工 业排 污单位以及 专 门 处 理电 镀废 水 的 集 中 式 污 水 处理 厂 排放的水 污染物 、大 气污 染物 的排 污许可 管理 。 本标准 未做 出 规 定但 排放 工业废 水、 废气 的电 镀工 业排污 单位 其他 产污 设施 和排放 口 , 参照 排污 许可 证申 请与 核发技 术规 范 总则 执行。 2 规范 性引 用文 件 本标准 内容 引用 了下 列文 件中的 条款 , 凡 是不 注日 期的引 用文 件, 其有 效版 本适用 于本 标准。 GB 8978 污水 综合 排放 标准 GB 13271 锅炉 大气 污染 物排放 标准 GB
8、 21900 电镀 污染 物排 放标准 GB/T 16157 固定 污染 源 排气中 颗粒 物测 定与 气态 污染物 采样 方法 GB/T 31962 污水 排入 城 镇下水 道水 质标 准 GB14554 恶臭 污染 物排 放标 准 HJ/T 55 大 气污 染物 无组 织排放 监测 技术 导则 HJ/T 75 固 定污 染源 烟气 排放连 续监 测技 术规 范 ( 试行) HJ/T 76 固 定污 染源 烟气 排放连 续监 测系 统技 术要 求及检 测方 法( 试行 ) HJ/T 91 地 表水 和污 水监 测技术 规范 HJ/T 92 水 污染 物排 放总 量监测 技 术 规范 HJ/T
9、 353 水污 染源 在线 监测 系统 安装技 术规 范( 试行 ) HJ/T 354 水污 染源 在线 监测 系统 验收技 术规 范( 试行 ) HJ/T 355 水污 染源 在线 监测 系统 运行与 考核 技术 规范 (试 行) HJ/T 356 水污 染源 在线 监测 系统 数据有 效性 判别 技术 规范 (试行 ) HJ/T 397 固定 源废 气监 测技 术规 范 HJ 494 水质 采样 技术 指 导 HJ 495 水质 采样 方案 设 计技术 规定 2 HJ 819 排污 单位 自行 监 测技术 指南 总则 HJ 820 排污 单位 自行 监 测技术 指南 火 力发 电及 锅 炉
10、 HJ-BAT-11 电镀 工业 污染 防治最 佳可 行技 术指 南( 试行) HJ 排污 许可 证申 请 与核发 技术 规范 总则 HJ 排污 单位 自行 监 测技术 指南 电 镀工 业 HJ 环境 管理 台账 及 排污许 可证 执行 报告 技术 规范( 试行 ) 十 三五 生态 环境 保护 规划 (国 发2016 65 号) 固定 污染 源排 污许 可分 类管理 名录 (2017 版) (环境 保护 部部令 第45 号) 关于 加强 京津 冀高 架源 污染物 自动 监控 有关 问题 的通知 ( 环办 环监 函 2016 1488 号) 关于 执行 大气 污染 物特 别排放 限值 有关 问题
11、 的复 函( 环办 大气 函2016 1087 号) 关于 开展 火电 、 造 纸行 业和京 津冀 试点 城市 高架 源排污 许可 证管 理工 作的 通知 ( 环 水体2016 189 号) 关于 执行 大气 污染 物特 别排放 限值 的公 告 (公 告 2013 年 第14 号) 关于 太湖 流域 执行 国家 污染物 排放 标准 水污 染物 特别排 放限 值行 政区 域范 围的公 告 (公告 2008 年 第30 号) 关于 太湖 流域 执行 国家 排放标 准水 污染 物特 别排 放限值 时间 的公 告 (公 告 2008 年 第28 号) 污染 源自 动监 控设 施运 行管理 办法 ( 环
12、发 2008 6 号) 排污 口规 范化 整治 技术 要求( 试行 ) (环 监1996 470 号) 3 术语 和定 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标准。 3.1 电镀 工业 排污 单位 electroplating industry pollutant emission unit 指有电 镀 、 化 学镀 、 化 学 转化膜 等生 产工 序和 设施 的 排污 单位 , 包括专业 电 镀企业 和有 电镀工 序的 企业 。 3.2 专 门 处 理 电 镀 废 水 的 集 中 式 污 水 处 理 厂 centralized sewage treatment plant specially
13、treated with electroplating wastewater 指 位于 电镀 集中 区 内 并拥有 专门 处理 电镀 废水 集中处 理设 施的 单位 。 3.3 许可 排放 限值 permitted emission limits 指排污 许可 证中 规定 的允 许排污 单位 排放 的污 染物 最高排 放浓 度和 最大 排放 量。 3.4 特殊 时段 special periods 指根据 国家 和地 方限 期达 标规划 及其 他相 关环 境管 理规定 , 对排 污单 位的 污染 物排放 情 况有特 殊要 求的 时段 ,包 括重污 染天 气应 对期 间和 冬防期 间等 。 3
14、4 排污单 位基 本情 况填 报要 求 4.1 一般 原则 电镀工 业排 污单 位应 按照 本标准 要求 , 在 排污 许可 证管理 信息 平台 申报 系统 填报 排污 许可证 申请 表 中 表 1 表 5 中 的信 息内 容。 专门 处 理电 镀废 水的 集中 式污 水处理 厂 只 填报 排污 许可 证申 请表 中 表 1 和表 5 中的 信息 内容 。 填 报系 统下 拉菜单 中未 包括的 、 地方 环 境保护 主管 部门 有规 定需 要填报 或电 镀工 业排 污单 位认为 需要 填报 的, 可自 行增加 内容 。 省级环 境保 护主 管部 门按 环境质 量改 善需 求增 加的 管理要 求
15、 , 应 填入 排污 许可 证管理 信 息平台 申报 系统 中 有核 发 权的地 方环 境保 护主 管部 门增加 的管 理内 容 一栏 。 电镀工 业排 污单 位在 填报 申请信 息时 , 应 评估 污染 排放及 环境 管理 现状 , 对 现状环 境问 题提出 整改 措施 ,并 填入 排污许 可证 管理 信息 平台 申报系 统中 改 正措 施 一 栏。 电镀工 业排 污单 位应 按 照 实际情 况填 报基 本情 况, 对提交 申请 材料 的真 实性 、 合法 性和 完整性 负法 律责 任。 4.2 排污 单位 基本 信息 电镀工 业排 污单 位基 本信 息应填 报单 位名 称、 邮政 编码、
16、行业 类别 、 是 否投 产、 投 产日 期、 生 产经 营场 所经 纬度、 所在地 是否 属于 重点 区域 、 是否有 环境 影响 批复 文件 及文件 号 ( 备 案编号 ) 、 是 否有 地方 政 府对违 规项 目的 认定 或备 案文件 及其 文件 号、 是否 有主要 污染 物总 量分配 计划 文件 及其 文件 号、 二 氧化 硫总 量指 标 (t/a ) 、 氮氧 化物 总量 指标 (t/a ) 、 化学需 氧量总 量指 标(t/a ) 、氨 氮总量 指标 (t/a )、 其他 污染物 总量 指标 (如 有) 等。 填报行 业类 别时 , 专业 电 镀企业 应填 报 金属 表面 处 理与
17、热 处理 加工 ; 有 电镀 工序的 企 业应填报其主 行业类别 ; 对于 专门处理 电镀废水 的 集中式污水处 理厂应 填报 金属表面处 理 与热处 理加 工 。 4.3 主要 产品 及产 能 4.3.1 主要 生产 单元 、主 要工 艺 、生产 设施 及设 施参 数 在填报 主 要产 品及 产能 时, 需选 择行 业类 别 。 其 中 主要生 产单 元名 称 、 主 要 工艺名 称、 生产设 施名 称、 生 产设 施 编号、 设施参 数、 产 品名 称、 生产 能力 、 计量 单位 、 设计年 运行 时 间项为 必填 项 , 其他 项为 选填项 。 有电 镀工序 的企 业仅需 填报 与 电
18、 镀、 化学 镀和化 学转 化 膜 相关的 信息 内容 。 电镀主 要生 产单 元 按 电镀 生 产线 填报 ,参 见附 录 A 。 电镀工 业排 污单 位主 要生 产单元、 主要 工艺 及 生 产设 施名称、 设施 参数 填报 内容 见表 1 。 4.3.2 生产设 施编 号 电镀工 业排 污单 位填 报内 部生产 设施 编号 , 若 无内 部生产 设施 编号 , 则 根据 关 于开 展 火电、 造纸 行业 和京 津冀 试点城 市高 架源 排污 许可 证管理 工作 的通 知 中附 件 4 固定 污染 源(水 、大 气) 编码 规则 (试行 ) 进行 编号 并填 报。 4 表 1 电镀 工业
19、排污 单位 主 要生产 单元 、主 要工 艺、 生产设 施及 设施 参数 表 序号 主要生产单元 主要工艺 生产设施 设施参数 1 电镀生产线 前处理 表面精饰滚光机 容积:L 2 抛光设备 功率:kW 3 喷丸设备 罐内容积:m 34 喷砂设备 直径/ 高度:mm 5 热处理设备 工作电压范围:V 最大输入电流:A 最大输入功率:kW 6 除油槽 数量:个 尺寸:mm 7 除锈槽 数量:个 尺寸:mm 8 酸洗槽 数量:个 尺寸:mm 9 粗化槽 数量:个 尺寸:mm 10 敏化槽 数量:个 尺寸:mm 11 活化槽 数量:个 尺寸:mm 12 中和槽 数量:个 尺寸:mm 13 预浸槽 数
20、量:个 尺寸:mm 14 水洗槽 数量:个 尺寸:mm 15 其他(企业自行填写) 其他(企业自行填写) 16 镀覆处理 镀槽 数量:个 尺寸:mm 17 水洗槽 数量:个 尺寸:mm 18 其他(企业自行填写) 其他(企业自行填写) 19 后处理 钝化槽 数量:个 尺寸:mm 20 着色槽 数量:个 尺寸:mm 21 封闭槽 数量:个 尺寸:mm 22 中和槽 数量:个 尺寸:mm 5 续表 序号 主要生产单元 主要工艺 生产设施 设施参数 23 电镀生产线 后处理 退镀槽 数量:个 尺寸:mm 24 电解槽 数量:个 尺寸:mm 25 水洗槽 数量:个 尺寸:mm 26 脱水设备 电机功率
21、:kW 27 干燥设备 功率:kW 28 烘干设备 功率:kW 29 除氢设备 功率:kW 30 其他(企业自行填写) 其他(企业自行填写 ) 31 配套系统 溶液过滤设备 过滤面积:m 232 电镀超声波清洗机 功率:kW 33 污水处理设施 数量:台(套) 处理能力:m 3 废水/h 34 废气净化设施 数量:台(套) 处理能力:m 3 风量/h 35 公用单元 供热设施 锅炉 数量:台 最大连续蒸发量:t/h 36 储存设施 化学药品暂存库 占地面积:m 237 煤场、灰渣场 占地面积:m 238 危险废物贮存间(库) 占地面积:m 239 辅助设施 初级雨水收集池 数量:个 有效容积:
22、m 340 应急事故池 数量:个 有效容积:m 34.3.3 产品名 称 分为五 金件、 通讯 配件、 电子元 件及 组件、 饰品 件 、 灯饰及 配件 、 卫浴 水暖 件、 交通 运 输设备 零部 件及 配件 、 家 用电力 器具 、 金 属制 品、 家具制 品、 塑料 制品 、 国 防产品 零部 件及 配件等 。 4.3.4 生产 能力 及计 量单 位 填报设 计产 能, 不包 括国 家或地 方政 府予 以淘 汰或 取缔的 产能 。计 量单 位为 面积。 4.3.5 年设 计生 产时 间 环境影 响评 价文 件及 批复 、 地方政 府对 违规 项目 的认 定或备 案文 件确 定的 年设计
23、生产 时 间 。 6 4.3.6 其他 电镀工 业排 污单 位如 有需 要说明 的内 容, 可填 写。 4.4 主要 原辅 材料 及燃 料 原辅材料及燃料种类、名称、年 设计使用量为必填项,硫元素占比、有毒有害成分及 占比为 选填 项。 4.4.1 种类 分为原 辅料 、燃 料。 4.4.2 原辅 料 4.4.2.1 名称 电镀常 用原 料、 辅料 可在 附录 B 中 选填 ,如 附录 B 没有的 ,可 自行 填写 。 辅料还 应包 括废 气 、 废 水 处理过 程中 添加 的化 学药剂 , 如: 硫酸 亚铁 、 亚 硫 酸氢钠 、 氢 氧化钠 、 碳 酸钠 、熟 石灰 、混凝 剂、 絮凝 剂
24、 、 助凝 剂、其 他 等 。 4.4.2.2 年 设计 使用 量 应填报 原辅 材料 年设 计使 用量。 4.4.2.3 成分 电镀工 业排 污单 位 可 填报 主要原 辅材 料 中 铬、 镍、 镉、 银、 铅、 汞、 铜、锌 等 有毒有 害 成分及 占比 。可 参考 设计 值或上 一年 的实 际使 用情 况填报 。 4.4.2.4 主要 原料 利用 率 可 填写 铜利 用率 、锌 利用 率(钝 化前 )、 镍利 用率 、铬利 用率 等 主 要原 料 利 用率。 4.4.3 燃料 4.4.3.1 名称 分为燃 煤、 柴油 、重 油、 天然气 、 其 他。 4.4.3.2 年 设计 使用 量
25、应填报 燃料 的年 设计 使用 量。 4.4.3.3 成分 应填写 燃料 的灰 分、 硫分、 挥发分 、 热 值, 可 参考 设计 值或上 一年 的实 际使 用情 况填 报 。 4.4.4 其他 电镀工 业排 污单 位如 有需 要说明 的内 容, 可填 写。 7 4.5 产排 污节 点、 污染 物及 污 染治理 设施 4.5.1 一般 原则 废气产 排污 环节 、 污 染物 及污染 治理 设施 包括 电镀 生产设 施对 应的 产污 环节 、 污染 物种 类、排 放形 式( 有组 织、 无组织 )、 污染 治理 设施 、是否 为可 行技 术、 有组 织排放 口编 号 、 排放口 设置 是否 符合
26、 要求 及排放 口类 型。 废水包 括废 水类 别、 污染 物种类 、 排 放去 向、 污染 治理设 施、 是否 为可 行技 术、 排 放口 编号、 排放 口设 置是 否规 范及排 放口 类型 。 4.5.2 废气 4.5.2.1 废 气产 污环 节名 称、排 放形 式、 污染 物种 类及污 染治 理设 施 电镀工 业排 污单 位废 气产 污环节 名称 、 排 放形 式、 污 染物种 类及 污染 治理 设施 填报内 容 见表 2 。 电 镀工 业排 污单 位 污染物 种类 依 据 GB 21900 和 GB 13271 确 定, 有 地方 排放标 准要 求的, 按照 地方 排放 标准 确定。
27、4.5.2.2 污 染治 理设 施、 有组织 排放 口编 号 污染治 理设 施编 号可 填写 电镀工 业排 污单 位内 部编 号, 若无 内部 编号 , 则 根 据 关于 开 展火电 、 造 纸行 业和 京津 冀试点 城市 高架 源排 污许 可证管 理工 作的 通知 附 件 4 固定 污染 源(水 、大 气) 编码 规则 (试行 ) 进行 编号 并填 报。 有组织 排放 口编 号应 填写 地方环 境保 护主 管部 门现 有编号 , 若地 方环 境保 护主 管部门 未 对排放 口进 行编 号, 则根 据 关于 开展 火电 、 造 纸 行业和 京津 冀试 点城 市高 架源排 污许 可证 管理工 作
28、的 通知 附 件 4 固定 污染 源( 水、 大气 )编码 规则 (试 行) 进 行编号 并 填 写 。 4.5.2.3 排 放口 设置 要求 根据 排污 口规 范化 整治 技术要 求 ( 试行 ) 以 及电 镀工业 排污 单位 执行 的排 放标准 中 有关排 放口 规范 化设 置的 规定, 填报 废气 排放 口设 置是否 符合 规范 化要 求。 4.5.2.4 排 放口 类型 废气排 放口 分为 主要 排放 口和一 般排 放口 。 电镀 工 业排污 单位 的主 要排 放口 为锅炉 ( 如 有)烟 气排 放口 ,一 般排 放口为 电镀 设施 废气 排放 口。 4.5.3 废水 4.5.3.1
29、废 水类 别、 污染 物种类 及污 染治 理设 施 电镀工 业排 污单 位废 水类 别、 污 染物 种类 及污 染治 理设 施 填报 内容 参见 表 3 。 电镀工 业 排污单 位废水 污 染物 种类 依据 GB 21900 确定。 有地 方排放 标准 要求 的, 按照 地方排 放标 准 确定。 8 表 2 电镀 工业 排污 单位 废 气产污 环节 名称 、排 放形 式、污 染物 种类 及污 染治 理设施 表 废气有组织排放 生产单元 生产设施 废气产污环节名称 污染物种类 污染治理设施 污染治理设施名称及工艺 是否为可行技术 电镀生产线 表面精饰滚光机、抛光设备、喷丸 设备、喷砂设备等 滚光
30、、抛光、喷丸、喷砂等 颗粒物 袋式除尘工艺、高效湿式除尘工艺 、 其他 是 否 如采用不属于 污 染防治可行技术要 求 中的技术, 应提 供相关证明材料。 除油槽、 除锈槽、 酸洗槽、 粗化槽、 敏化槽、 中和槽、 预浸槽、 活化槽、 出光槽等 除油、 除锈、 酸洗、 粗化、 敏化 、 中和、预浸、活化、出光等 氮氧化物、氯化氢、硫酸 雾、氟化物、铬酸雾 喷淋塔中和工艺、喷淋塔凝聚回收工 艺、其他 镀铬槽 镀覆处理 铬酸雾 喷淋塔凝聚回收工艺、其他 有氰镀槽 镀覆处理 含氰化氢气体 喷淋塔吸收氧化工艺、其他 钝化槽、 着色槽、 封闭槽、 中和槽、 退镀槽等 钝化、着色、中和、退镀等 铬酸雾、碱
31、雾、氯化氢、 硫酸雾、氮氧化物 喷淋塔中和工艺、喷淋塔凝聚回收工 艺、其他 公用单元 锅炉 锅炉烟气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 化物、汞及其化合物、烟 气黑度 脱硫工艺(干法、半干法、湿法) 、 脱硝工艺(低氮燃烧器、分级燃烧、 选择性非催化还原)、其他 废气无组织排放 排污单位 产污环节 污染物 电镀工业排污单位 电镀生产线敞口镀槽 氯化氢、铬酸雾、硫酸雾、氰化氢、氮氧化物、氟化物 露天煤场、渣场 颗粒物 9 表 3 电镀 排污 单位 废水 类 别、污 染物 种类 及污 染治 理设施 表 废水类别 主要污染物 污染治理设施 排放口类型 备注 污染治理设施名称及工艺 是否为可行技术 含氰废水 总
32、氰化物 碱性氯化法处理工艺、 臭氧法 处理工艺、 电解法处理工艺 、 其他 是 否 如采用不属于 污染防治可行技 术要求 中的技 术, 应提供相关证 明材料。 - 处理后废水进入重金 属处理系统 含六价铬废水 六价铬 化学还原法处理工艺、电解法处理工艺、其他 - 此系统仅还原六价 铬,处理后废水进入 重金属处理系统 重金属废水 含镉废水 总镉 化学沉淀法处理工艺、化学法+ 膜分离法处理工艺 、其他 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放口 含镍废水 总镍 化学沉淀法处理工艺、化学法+ 膜分离法处理工艺 、其他 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放口 含铅废水 总铅 化学沉淀法处理工艺、化学法+ 膜分离法处理工艺 、其他 车间或生产
33、设施排放口 含银废水 总银 化学沉淀法处理工艺、化学法+ 膜分离法处理工艺 电解法处理工艺、其他 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放口 含铜废水 总铜 化学沉淀法处理工艺、化学法+ 膜分离法处理工艺 、其他 总排放口 含锌废水 总锌 化学沉淀法处理工艺、化学法+ 膜分离法处理工艺 、其他 总排放口 重金属混合 废水 总铬、六价铬、总镍、总镉、 总银、总铅、总汞、总铜、总 锌、总铁、总铝 化学沉淀法处理工艺、化学法+ 膜分离法处理工艺 、其他 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放口 综合废水 (含生活污水、初 期雨水) pH 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 氨氮、总氮、总磷、石油类、 氟化物、总氰化物 缺氧/ 好氧 (A/O ) 生物
34、处理工艺 、 厌氧缺氧/ 好氧 (A 2 /O ) 生物处理工艺、好氧膜生物处理工艺、缺氧(或兼氧)膜 生物处理工艺、厌氧缺氧(或兼氧)膜生物处理工艺 、 其他 总排放口 10 4.5.3.2 排 放去 向及 排放 规律 电镀工 业排 污单 位应 明确 废水排 放去 向及 排放 规律 。 排放去 向分 为不 外排 ; 排 至厂内 综合 污水 处理 站 ; 排入专 门处 理电 镀废 水的 集中式 污水 处理 厂 ; 排入 非专 门 处理 电镀废 水的 工业 废水 集中 式污水 处理 厂 ; 直接 进入 海域 ; 直 接进 入 江河 、 湖 、 库等 水环 境; 进入城 市下 水道 ( 再入 江
35、河、 湖 、 库 ) ; 进 入城 市 下水道 ( 再入 沿 海海域 ); 进入 城市 污水 处理厂 ;进 入其 他单 位; 其他。 排放规 律分 为连 续排 放, 流量稳 定; 连续 排放 , 流 量不稳 定, 但有 周期 性规 律; 连 续排 放, 流 量不稳 定, 但 有规 律, 且 不属于 周期 性规 律 ; 连续排 放, 流量不 稳定 , 属于冲 击型 排 放; 连 续排 放, 流 量不 稳定 且无规 律, 但不 属于 冲击 型排放 ; 间 断排 放, 排 放期 间流量 稳定 ; 间断排 放, 排放 期间 流量 不稳定 , 但 有周 期性 规律 ; 间断 排放 , 排 放期 间流 量
36、不稳 定, 但有 规律, 且不 属于 非周 期性 规律; 间断 排放 , 排 放期 间流量 不稳 定, 属于 冲击 型排放 ; 间 断排 放,排 放期 间流 量不 稳定 且无规 律, 但不 属于 冲击 型排放 。 4.5.3.3 污 染治 理设 施、 排放口 编号 污染治 理设 施编 号可 填写 电镀工业 排 污单 位内 部编 号, 若无 内部 编号 , 则 根 据 关于 开 展火电 、 造 纸行 业和 京津 冀试点 城市 高架 源排 污许 可证管 理工 作的 通知 附 件 4 固定 污染 源(水 、大 气) 编码 规则 (试行 ) 进行 编号 并填 报。 排放口 编号 应填 写地 方环 境保
37、护 主管 部门 现有 编号 , 若地方 环境 保护 主管 部门 未对排 放 口进行 编号 , 则根据 关 于开展 火电 、 造纸行 业和 京津冀 试点 城市 高架 源排 污许可 证管 理工 作的通 知 附 件 4 固定 污染源 (水 、大 气) 编码 规则( 试行 ) 进行 编号 并填写 。 4.5.3.4 排 放口 设置 要求 根据 排污 口规 范化 整治 技术要 求 ( 试行 ) 以及 GB 21900 中 有关 排放 口规 范化设 置 的规定 ,填 报排 放口 设置 是否符 合规 范化 要求 。 4.5.3.5 排 放口 类型 废水排 放口 分为 主要 排放 口和一 般排 放口 。 专业
38、电 镀企 业的 车间 或生 产设施 排放 口、 废水 总排 放口为 主要 排放 口, 单独 排放的 生活 污水排 放口 和雨 水排 放口 为一般 排放 口 。 有电镀 工序 的 企 业的 电镀 车间或 生产 设施 排放 口为 主要排 放口 , 其他 与电 镀工 序无关 的 排放口 类型 按照 相关 行业 排污许 可证 申请 与核 发技 术规范 执行 。 对于专 门处 理电 镀废 水的 集中式 污水 处理 厂 的 车间 或生产 设施 排放 口 、 废 水总 排放口 为 主要排 放口 , 单 独排 放的 生活污 水排 放口 和雨 水排 放口为 一般 排放 口。 4.6 其他 要求 电镀工 业排 污
39、单 位基 本情 况还应 包括 生产 工艺 流程 图 、 污水 处理 工艺 流程 图 和 厂区总 平 面布置 图。 电镀工 业排 污单 位应 按照 电镀产 品和 工艺 提供 生产 工艺流 程图 、 污水 处理 工艺 流程图 和 11 生产厂 区总 平面 布置 图。 生产工 艺流 程图 应包 括主 要电镀 生产 设施 (设 备) 、 主要原 辅燃 料 的流向 、 电镀 生产工 艺流 程等内 容 ; 污 水处理 工艺 流程图 应包 括主 要 处 理单 元、 主要 处理 构 筑物、 污水 走向 、 污 水 管 线布置 、 排 放口 和 排 放去 向等内 容 ; 生产 厂区 总平 面布置 图 应 包括
40、主要生 产线 、厂 房、 设备 位置关 系, 注明 厂区 雨水 、污水 的收 集走 向、 排放 口位置 等 内 容 。 专门处理电镀废水的 集中 式污水处理厂 应 提 供污 水处 理 工 艺 流 程 图 和 厂区 总平 面 布 置 图 。 污 水处理 工艺 流程 图 应包括 主要 处理 设施 ( 设 备) 、 主 要原 辅材料 、 燃 料的流 向、 废 水 处理工 艺流 程等 内容 。 厂 区总平 面布 置图 应包 括主 要处理 单元 、 厂 房、 设备 位置关 系, 注明 厂区雨 水、 污 水收 集、 走 向、 管网 布置 、 排放 口和 最终排 放去 向 等 内容, 提 供纳污 范围、 纳
41、 污企业 名单 和纳 污企 业纳 管废水 量。 5 产排 污环 节对 应排 放口 及 许可排 放限 值确 定方 法 5.1 产排 污节 点对 应的 排放 口 5.1.1 废气 电镀工 业排 污单 位废 气排 放口主 要包 括电 镀生 产线 前处理 、镀 覆/ 化 学镀/ 化 学 转化膜 、 后处理 等产 污工 序对 应的 排气筒 和供 热锅 炉烟 囱, 具体见 表 4 。 应 填报 排放 口 地理坐 标、 排 气筒高 度、 排气 筒出 口内 径、 国 家或 地方 污染 物排 放标准 、 环 境影 响评 价批 复要求 、 承 诺更 加严格 排放 限值 , 其 余项 为依据 本标 准 第 4.5
42、部分 填报的 产排 污环 节及 排放 口信息 , 信 息平 台系统 自动 生成 。 表 4 电镀 工业 排污 单位 废 气排放 口及 主要 污染 物 电 镀产污工 序 废 气种类 排 放形式 排 放口类型 主 要污染物 滚 光 、 抛 光 、 喷 丸 、 喷砂、热处理 含尘废气 有组织 一般排放口 颗粒物 着色、封闭、中和 、 除油、除锈、酸洗、 粗化、预浸、活化、 出光、退镀 酸 碱废气 有组织 一般排放口 氯化氢、 硫酸雾、 氮氧化物、 氟 化物 镀覆、 钝化、 粗化 含铬酸雾废气 有组织 一般排放口 铬酸雾 镀覆 含氰废气 有组织 一般排放口 含氰化氢气体 锅炉 锅炉废气 有组织 主要排
43、放口 烟尘、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汞 及其化合物、烟气黑度 5.1.2 废水 废 水直 接排 放口 应填 报排 放口地 理坐 标 、 间歇 排放 时段 、 受 纳自 然水体 信息 、 汇 入受 纳 自然水 体处 地理 坐标 及执 行的国 家或 地方 污染 物排 放标准 ; 废水 间接 排放 口应 填报排 放口 地 理坐标 、 间歇 排放 时段 、 受 纳电镀 废水 集中 处理 厂名 称及执 行的 国家 或地 方污 染物排 放标 准; 单独排 入城 镇集 中污 水处 理设施 的生 活污 水仅 说明 去向 。 其 余项 为依 据本 标 准第 4.5 部 分填 报的产 排污 环节 及排 放口 信
44、息 , 信 息平 台系统 自动 生成 。 废 水间 歇式排 放的 , 应 当载 明排 放 污染物 的时 段。 12 电镀工 业排 污单 位废 水排 放口及 主要 污染 物见 表 5 。 表 5 废水 排放 口及 主要 污 染物 废 水类别 废 水排放口 排 放口类型 主 要污染物 生产 废水 含六价铬废水 车间或生产 设施排放口、 总排放口 主要排放口 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放口: 总铬、 六价铬、 总 镍、总镉、总银、总铅、总汞 重金属废水 含氰废水 总排放口:总 铜 、 总 锌 、 总 铁 、 总 铝 、pH 值、化学需氧量、总氰化物、氨氮、总磷、 总氮、氟化物、悬浮物、石油类 酸碱废水 综合废
45、水 生活污水 总排放口 主要排放口 pH 值 、 化 学需 氧 量、 五 日生化 需 氧 量、 悬 浮物、氨氮、动植物油等 初期雨水 pH 值 生活污水 单独外排口 一般排放口 pH 值、化 学需 氧 量、 五 日生化 需 氧 量、 悬 浮物、氨氮、动植物油等 雨水 雨水排放口 一般排放口 pH 值 5.2 许可 排放 限值 确定 方法 5.2.1 一般 原则 许可排 放限 值包 括污 染物 许可排 放浓 度和 许可 排放 量。 许可 排放 量包 括年 许可 排放量 和 特殊时 段许 可排 放量 。年 许可排 放量 是指 允许 电镀 工业排 污单 位连 续 12 个月 排放的 污染 物 最大排
46、 放量 。地 方环 境保 护主管 部门 可根 据需 要将 年许可 排放 量按 月进 行细 化。 对于大 气污 染物 , 以 排放 口为单 位确 定主 要排 放口 和一般 排放 口许 可排 放浓 度。 主 要排 放口逐 一计 算许 可排 放量 ,一般 排放 口不 许可 排放 量。 对于水 污染 物, 电镀 工业 排 污单 位 车 间或 生产 设施 废水排 放口 、 废 水总 排放 口许可 排放 浓度和 排放 量 。 专 门处 理电 镀废水 的集 中式 污水 处理 厂 车间 或 生 产设 施排 放口 和废水 总排 放 口许可 排放 浓度 和排 放量 。 单独 排入 城镇 集中 污水 处理设 施的
47、生活 污水 、 雨 水排放 口 不 许可 排放浓 度和 排放 量 。 按照国 家或 地方 污染 物排 放标准 等法 律法 规和 管理 制度要 求 , 按 照从 严原 则确 定许可 排 放浓度 ; 依 据总 量控 制指 标 及本标 准规 定的 方法 从严 确定许 可排 放量 。 2015 年 1 月 1 日 ( 含) 后取得 环境 影响 评价 批复 的电镀 工业 排污 单位 , 许可 排放限 值还 应同 时满 足环 境影响 评价 文 件和批 复要 求。 总量控制指标包括地 方政 府或环境保护主管部 门发 文确定的电镀工业排 污单 位总量控 制指标 、 环评 批复的 总量 控制指 标 、 现 有排
48、污 许可 证中载 明的 总量 控制 指标 、 通 过排 污权 有 偿 使 用 和 交 易确 定 的 总 量控 制 指 标 等 地方 政 府 或 环境 保 护 主 管 部门 与 申 领 排污 许 可 证 的电 镀工业 排污 单位 以一 定形 式确认 的总 量控 制指 标。 电镀工 业排 污单 位 填 报许 可限值 时 , 应 在 排污 许 可证申 请表 中写明 申请 的许可 排放 限值计 算过 程。 电镀工 业排 污单 位 申 请的 许可排 放限 值严 于本 标准 规定的 , 排污 许可 证按 照申 请的许 可 13 排放限 值核 发。 5.2.2 许可 排放 浓度 5.2.2.1 废气 电 镀
49、工 业排 污单 位按 照 GB 21900 与 GB 13271 确定 许可排 放浓 度 , 烟气 黑度 除外。有 地方排 放标 准要 求的 ,按 照地方 排放 标准 确定 。 大气污 染防 治重 点控 制区 按照 关 于执 行大气 污染 物特别 排放 限值 的公 告 和 关于 执 行大气 污染 物特 别排 放限 值有关 问题 的复 函 的要 求执行 。 其 他执 行大 气污 染物特 别排 放限 值的地 域范 围、 时间 ,由 国务院 环境 保护 行政 主管 部门或 省级 人民 政府 规定 。 若执行 不同 许可 排放 浓度 的多台 生产 设施 或排 放口 采用混 合方 式排 放废 气 , 且 选择的 监 控位置 只能 监测 混合 废气 中的大 气污 染物 浓度 , 则应 执行各 限值 要求 中最 严格 的许可 排放 浓 度。 许可排 放浓 度为 小时 均值 浓 度。 5.2.2.2 废水 电镀工 业排 污单 位按 照 GB 21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