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印行年月94年10月 本標準非經本局同意不得翻印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 CNS 總號 類號 ICS 79.040 O2006455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印行 公布日期 修訂公布日期 43年6月22日 94年5月13日 (共3頁)木材平行纖維方向剪力試驗法 Wood Determination of ultimate shearing stress parallel to grain 1. 適用範圍:本標準規定測計木材平行纖維方向沿著徑切面或弦切面施加抗壓載重之剪力強度試驗法。 2. 原理:在試體施加逐漸增大之抗壓載重,以測計平行纖維方向之剪力強度。 3. 一般要求 3.1 依CNS 6713木材平均
2、年輪寬度試驗法測定試體平均年輪寬度。 3.2 依CNS 451木材密度試驗法、CNS 452木材含水率試驗法測定試體密度及含水率。 3.3 製作試體之含水率與試體之數目應依CNS 450木材之物理與強度試驗之取樣方法與一般要求之規定。 4. 儀器及裝置 4.1 試驗機:能確保試體之載重速度或依第6.2節載重元之移動速度,而容許載重之測計至準確度1 %。 4.2 裝置:能確保在試體之剪力面之最大剪應力,如圖1所示。 4.3 測計儀器:可量測試體橫斷面尺度,至準確度0.1 mm者。 圖1 單位:mm 5. 滑塊鋼球試體固定框餘隙調整座載重塊 2 CNS 455, O 2006 5. 試體之製作:試
3、體之形狀及尺度如圖2所示,a2030 mm。 圖2 單位:mm 6. 步驟 6.1 量測試體寬度與預期剪力面之長度,至準確度0.1 mm。 6.2 確保試體之承載面能與儀器專用表面相接觸,儘量壓住可移動之支點,若有對抗試體應為59 N。以一定速度載重試片,試驗速度(一定速度或一定載重元移動速度)應可使試體在載重後1.52.0 min破壞。讀取最大載重至第4.1節規定之準確度。 6.3 剪斷試驗分徑切面及弦切面,載重方向與木材纖維方向成平行。 7. 計算 7.1 試驗時試體含水率為W %,依下式計算出試體在徑切面與弦切面之剪力強度(w ),表示結果至準確度0.1 MPa。 aLmaxPw= 式中
4、,w:剪力強度(MPa) Pmax:破壞載重(N) a:試體寬度(mm) L:剪力面長度(mm) 7.2 若需要,依下式調整至12 %含水率之剪力強度(12 ),準確度0.1 MPa。 ()12W1w12+= 式中,12:含水率調整至12 %之剪力強度 :含水率校正係數( :3 %) 7.3 試片之平行纖維方向剪力強度平均值應計算至準確度0.1 MPa。 L L a a a a徑切面 弦切面 3 CNS 455, O 2006 8. 報告:試驗結果及其他應記載事項如下。 (1) 載重方法(載重速度或載重之移動速度)及載重方向(徑向或弦向)。 (2) 樹種、材料(立木或樣木之數目,製材批量與樣板數等)之敘述與材積。 (3) 試體之製作方法、試體尺度及形狀。 (4) 試體圖形與纖維方向之指標。 (5) 試體之數目。 (6) 依第6節計算出之結果與其統計值。 (7) 含水率、密度及平均年輪寬度。 (8) 調整試驗結果至12 %含水率所使用係數之值。 引用標準:CNS 450 木材之物理與強度試驗之取樣方法與一般要求 CNS 451 木材密度試驗法 CNS 452 木材含水率試驗法 CNS 6713 木材平均年輪寬度試驗法 修訂日期:第一次修訂:70年3月4日 第二次修訂:84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