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类职业资格】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3及答案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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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3 及答案解析(总分:15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35,分数:70.00)1.下列各项中属于孳息的是_。A树上的果实 B未收割的庄稼C银行存款的利息 D供热管道输送的热力(分数:2.00)A.B.C.D.2.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_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A被代理人 B自己C被代理人或者自己 D行为人(分数:2.00)A.B.C.D.3.企业法人依法被撤销后,_。A法人主体资格立即消灭 B应当自行成立清算组织C应当依法进行清算 D法人仍可继续从事经营活动(分数:2.00)A.B.C.D.4.下列行为属于要约的是_。A超市寄送的新商品目录B某拍

2、卖行发布的拍卖徐悲鸿奔马图的公告C读者杂志发布的银饰品广告有图片及报价,称款到发货D某房地产公司发布的商品房楼盘广告(分数:2.00)A.B.C.D.5.李某有二男一女三个孩子,某日李某和他的大女儿李丽一同乘车去云南旅游,在旅游途中发生车祸,李某和他的大女儿一起遇难死亡。李丽死后留有两个儿子。李某留有 10 万元的遗产。李某生前没有留下遗嘱,按法定继承开始遗产分割。那么,李丽是否有继承权,如果有,应该如何继承?_A李丽有继承权,其应继承的份额转继承给她的两个儿子B李丽没有继承权C李丽有继承权,由她的两个儿子代位继承其应继承的份额D李丽有继承权,应该由她的两个儿子和李某的两个儿子,四人平均分割遗

3、产(分数:2.00)A.B.C.D.6.甲将一辆汽车以 15 万元卖给乙,乙付清全款,双方约定七日后交付该车并办理过户手续。丙知道此交易后,向甲表示愿以 18 万元购买,甲当即答应并与丙办理了过户手续。乙起诉甲、丙,要求判令汽车归己所有,并赔偿因不能及时使用汽车而发生的损失。关于该汽车的归属,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_A归乙所有,甲应赔偿乙的损失B归乙所有,乙只能请求甲承担赔偿责任C归丙所有,但甲、丙应赔偿乙的损失D归丙所有,但丙应赔偿乙的损失(分数:2.00)A.B.C.D.7.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原则不包括_。A有序清偿原则 B限定继承原则C连带责任原则 D全部清偿原则(分数:2.00)A.B

4、.C.D.8.我国担保法规定的担保物权包括_。A典权和抵押权 B留置权、抵押权和质权C地上权和地役权 D地役权、典权和质权(分数:2.00)A.B.C.D.9.韩某是精神病患者,在其妻的陪伴下外出散步,顽童甲前来挑逗,韩某受刺激追赶,其妻见状竭力阻拦无效,韩某将顽童甲的头打破。甲的医疗费如何承担?_A完全由韩某之妻承担B主要由韩某之妻承担,但甲的监护人也应当承担C完全由甲的监护人承担D主要由甲的监护人承担,韩某之妻也应承担(分数:2.00)A.B.C.D.10.在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特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债权的权利是一种什么权利?_A支配权 B请求权C形成权 D抗辩权(分数:2.00

5、)A.B.C.D.11.财产所有权是一种什么权利?_A自物权 B动产物权C完全物权 D用益物权(分数:2.00)A.B.C.D.12.红光、金辉、绿叶和彩虹公司分别出资 50 万、20 万、20 万、10 万元建造一栋楼房,约定建成后按投资比例使用,但对楼房管理和所有权归属未作约定。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_A该楼发生的管理费用应按投资比例承担B该楼所有权为按份共有C红光公司投资占 50%,有权决定该楼的重大修缮事宜D彩虹公司对其享有的份额有权转让(分数:2.00)A.B.C.D.13.王村村支书王某于 2009 年 6 月死亡,李某因与王某有仇,遂到处散布谣言说王某因收受贿赂,现在行贿人

6、举报,王某因惧怕而自杀身亡。此时村民相互传播,造成了较恶劣的影响。王某之子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李某的侵权责任,以下说法正确的是_。A王某已经死亡,其不存在名誉权,因而李某因侵权客体不存在而不构成侵权B李某的行为已经侵害了王某的名誉,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C王某之子有权代表王某向李某提起诉讼D对于李某的行为能够对李某提起诉讼的只有王某的子女(分数:2.00)A.B.C.D.14.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中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另一方_。A只能请求适用定金条款B只能请求适用违约金条款C可以请求同时适用定金条款和违约金条款D可以选择请求适用定金条款或违约金条款(分数:2.0

7、0)A.B.C.D.15.2008 年 1 月 5 日,张三将行李寄存在火车站,2008 年 1 月 10 日被李四冒领,张三欲向李四追索,诉讼时效为_。A2009 年 1 月 10 日 B2009 年 1 月 5 日C2010 年 1 月 10 日 D2010 年 1 月 5 日(分数:2.00)A.B.C.D.16.某晚甲向乙借 5000 元钱去赌博,并答应说:“如果能赢 2 万元的话,将还给乙 1 万元。”甲果然当天晚上赢了 25000 元,但事后只还给乙 5000 元,拒绝还给乙 1 万元。于是,乙向人民法院起诉。_A人民法院应判甲违约B人民法院应该确认甲、乙之间的协议无效C人民法院应

8、该没收甲的赌博赢利D人民法院应判决没收甲、乙的全部赌资资金(分数:2.00)A.B.C.D.17.通过自己建设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方式是哪种性质?_A原始取得 B继受取得C加工 D附合(分数:2.00)A.B.C.D.18.张某有一头牛要卖,王某向李某声称张某要委托自己替他卖牛,李某不放心,托人告诉张某,张某没有否认,成交后,因李某不付购牛款而发生纠纷,这一后果由_。A张某自己承担 B王某向张某承担C李某、王某承担连带责任 D李某向张某承担(分数:2.00)A.B.C.D.19.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其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在未经其法定代理人追认之前,该合同的效力为_。A

9、有效 B无效C部分无效 D效力待定(分数:2.00)A.B.C.D.20.下列哪一情形构成无权代理?_A甲冒用乙的姓名从某杂志社领取乙的论文稿酬据为己有B某公司董事长超越权限以本公司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C刘某受同学周某之托冒充丁某参加求职面试D关某代收某推销员谎称关某的邻居李某订购的保健品并代为付款(分数:2.00)A.B.C.D.21.甲公司欠乙公司 500 万元到期债权,甲公司同时对丙公司享有 400 万元的到期债权,但甲公司既不履行到期的债务,也不行使其对丙的到期债权,致使严重损害了债权人乙公司的利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A乙公司只能要求甲公司偿还其债权,不能要求丙公司向其履行债务B乙公司

10、可以要求丙公司向其履行债务C丙公司如果拒绝甲公司要求向其履行债务的请求,甲公司无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D甲公司放弃了对丙的债权,乙公司就无权要求丙公司向其履行债务(分数:2.00)A.B.C.D.22.法定继承权的取得原因不包括_。A因抚养、赡养关系而取得 B因合同而取得C因血缘关系而取得 D因婚姻关系而取得(分数:2.00)A.B.C.D.23.当事人约定“甲的儿子如果调回北京”,甲、乙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即行生效。这一民事法律行为是_。A附肯定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B附肯定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C附否定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D附否定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分数:2.00)A.B.C.D.24.某

11、郊区小学校为方便乘坐地铁,与相邻研究院约定,学校人员有权借研究院道路通行,每年支付一万元。据此,学校享有的是下列哪一项权利?_A相邻权 B地役权C建设用地使用权 D宅基地使用权(分数:2.00)A.B.C.D.25.下列_不被法律认为是违法行为。A公安人员刑讯逼供 B限制债务人的人身自由C为抢钱而打伤别人 D为抵抗抢劫而打伤抢劫者(分数:2.00)A.B.C.D.26.应当先履行合同债务的当事人,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情形是: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_。A经营状况恶化 B丧失商业信誉C转移财产 D更换法定代表人(分数:2.00)A.B.C.D.27.辽东公司欠辽西公司货款 200 万元,辽西公司与辽中

12、公司签订了一份价款为 150 万元的电脑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辽中公司指示辽西公司将该合同项下的电脑交付给辽东公司。因辽东公司届期未清偿所欠货款,故辽西公司将该批电脑扣留。关于辽西公司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A属于行使抵押权 B属于行使动产质权C属于行使留置权 D属于自助行为(分数:2.00)A.B.C.D.28.中国人李某定居甲国,后移居乙国,数年后死于癌症,未留遗嘱。李某在中国、乙国分别有住房和存款,李某养子和李某妻子的遗产之争在中国法院审理。关于该遗产继承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_A李某动产的继承应适用甲国法B李某不动产的继承应适用乙国法C李某动产的继承应适用中国法D

13、李某所购房屋的继承应适用房屋所在国的法律(分数:2.00)A.B.C.D.29.周某到某家具城购买家具,看中了甲公司生产的“352”号红木家具一套。双方达成协议:价款 8000元,周某预付订金 4000 元,甲公司保证 3 天内将货送到周某家。双方在“352”号家具上做了标记。当晚,家具城失火,该套家具被焚。本案应如何处理?_A由周某承担损失,周某应补交所欠货款 4000 元B由甲公司承担损失,甲公司应退还周某预付订金 4000 元C由周某、甲公司双方平均分担损失,周某不补交货款,甲公司不退还订金D主要由甲公司承担损失,周某也应适当承担损失(分数:2.00)A.B.C.D.30.城市小区绿地应

14、当归_所有。A业主委员会 B房地产开发商C全体业主 D物业管理公司(分数:2.00)A.B.C.D.31.甲、乙、丙三人合伙经营一电器商场,效益不佳,已欠债 2 万元。三人经协商一致邀请有经营能力的丁加入到合伙之中,丁在被告知合伙经营状况后出资加入其中,并以合伙人的身份参与经营。两年后,该电器商场因故停业。对丁入伙前电器商场对外所欠的 2 万元债务,依法应当_。A由甲、乙、丙、丁四人承担按份责任B由甲、乙、丙、丁四人承担连带责任C由甲、乙、丙三人承担按份责任D由甲、乙、丙三人承担连带责任(分数:2.00)A.B.C.D.32.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可撤销行为在当事人申请撤销之前为_。A有效行为 B

15、效力未定行为C无效行为 D部分无效行为(分数:2.00)A.B.C.D.33.周某与妻子庞某发生争执,周某一记耳光导致庞某右耳失聪。庞某起诉周某赔偿医药费 1000 元、精神损害赔偿费 2000 元,但未提出离婚请求。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A周某应当赔偿医疗费和精神损害B周某应当赔偿医疗费而不应赔偿精神损害C周某应当赔偿精神损害而不应赔偿医疗费D法院应当不予受理(分数:2.00)A.B.C.D.34.在当事人没有约定,法律亦无特别规定的情况下,买卖合同中财产所有权的转移时间是_。A标的物交付时 B买方付清全部货款时C合同生效时 D合同成立时(分数:2.00)A.B.C.D.35.甲、乙二人同

16、在山坡上放羊,乙的羊混入甲的羊群,甲不知,赶羊回家入圈。甲的行为属于_。A拾得遗失物 B获取不当得利C无因管理 D授权行为(分数:2.00)A.B.C.D.二、简答题(总题数:3,分数:30.00)36.简述无权代理行为与无权处分行为。(分数:10.00)_37.简述不当得利制度的构成要件。(分数:10.00)_38.简述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的特征。(分数:10.00)_三、论述题(总题数:1,分数:20.00)39.论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异同。(分数:20.00)_四、案例分析题(总题数:2,分数:30.00)40.年仅 8 岁的小强在省教育厅组织的儿童摄影大赛上获得了一等奖。省教育厅下属的一

17、家儿童读物出版社闻讯后即来信表示,他们将出一期儿童作品专刊,希望小强能寄来几幅作品。小强的父亲收到信后给儿童读物出版社寄去了三幅作品,但之后一直没有回音。第二年 1 月,小强的父亲在该儿童读物出版社的期刊上发现有小强的两幅作品但没有给小强署名,便立即找到该儿童读物出版社,要求其支付报酬。然而,该儿童读物出版社称,小强年仅 8 岁,还是未成年人,还不能享有著作权,因此没必要署名;该儿童读物出版社发表小强的作品是教育厅对其成绩的肯定,没有必要支付报酬。问:(1)根据我国法律,小强是否有署名的权利和获得报酬的权利?(2)分析该儿童读物出版社的抗辩理由。(分数:15.00)_41.A 地的甲厂与 B

18、地的乙商店于 2009 年 6 月订立洗衣粉买卖合同,约定 7 月 25 日由甲厂在 B 地的火车站交货。7 月 14 日,由于洪水冲垮了两地间的铁路,交通中断,A 地与 B 地之间又无飞机通航,甲厂未将此情势通知乙商店,乙商店亦未查询。8 月 1 日,交通恢复后,甲厂立即装运,8 月 9 日运抵 B 地火车站,甲厂押运人通知乙商店取货。乙商店拒不受领,在与甲厂押运人的谈判中,要求压低价格,甲厂不能接受。甲厂押运人只好租用民房一间暂为保管,同时继续与乙商店交涉。8 月 15 日,由于 B 地大雨,山洪暴发,冲垮民房,洗衣粉灭失 1/3,另外 2/3 也因浸水而只能降价处理。问:(1)甲、乙之间

19、的合同关系是否解除?为什么?(2)甲厂未将交通中断的事实通知乙商店,若乙商店因此受到损害,甲厂是否应该负责赔偿?(3)乙商店不受领是否构成违反买卖合同?为什么?(4)甲厂因部分洗衣粉灭失以及降价而遭受的损失,可否要求乙商店予以赔偿?为什么?(分数:15.00)_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3 答案解析(总分:15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35,分数:70.00)1.下列各项中属于孳息的是_。A树上的果实 B未收割的庄稼C银行存款的利息 D供热管道输送的热力(分数:2.00)A.B.C. D.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孳息的认定。孳息是因物或权益而产生的收益。孳息必须在原物或

20、权益上产生,必须与原物或权益分离独立,不是其组成部分。本题备选答案中,A 项树上的果实、B 项未收割的庄稼都表明孳息尚未与原物分离,即孳息尚未产生,故 A 项、B 项不属于孳息。C 项银行存款的利息,自存款计息之日起,便与原物发生分离,故 C 项符合试题要求。D 项供热管道输送的热力并非是供热管道所产生,缺少原物,故该热力也不构成孳息。可见,本题正确选项应当为 C 项。2.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_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A被代理人 B自己C被代理人或者自己 D行为人(分数:2.00)A. B.C.D.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代理的概念。代理就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活动,

21、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的行为。这是代理不同于行纪、代表和居间的独有特点。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可以构成隐名代理。但在显名代理中,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将构成滥用代理权。故 B 项排除。C、D 两项为干扰项,正确选择是 A。3.企业法人依法被撤销后,_。A法人主体资格立即消灭 B应当自行成立清算组织C应当依法进行清算 D法人仍可继续从事经营活动(分数:2.00)A.B.C. D.解析:法人撤销后要进行清算,清算完毕后主体资格才消灭。这一点考生切记。企业法人依法被撤销后,要停止经营活动,由主管部门成立清算组织,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完毕后,法人主体资格消灭。因此,ABD 项是错误的,

22、只有 C 项是正确答案。4.下列行为属于要约的是_。A超市寄送的新商品目录B某拍卖行发布的拍卖徐悲鸿奔马图的公告C读者杂志发布的银饰品广告有图片及报价,称款到发货D某房地产公司发布的商品房楼盘广告(分数:2.00)A.B.C. D.解析:本题考查要约的情形。考生解题时应首先明确什么是要约,其次要把要约和承诺、要约邀请相区别。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所以,C 项符合要约的规定。5.李某有二男一女三个孩子,某日李某和他的大女儿李丽一同乘车去云南旅游,在旅游途中发生车祸,李

23、某和他的大女儿一起遇难死亡。李丽死后留有两个儿子。李某留有 10 万元的遗产。李某生前没有留下遗嘱,按法定继承开始遗产分割。那么,李丽是否有继承权,如果有,应该如何继承?_A李丽有继承权,其应继承的份额转继承给她的两个儿子B李丽没有继承权C李丽有继承权,由她的两个儿子代位继承其应继承的份额D李丽有继承权,应该由她的两个儿子和李某的两个儿子,四人平均分割遗产(分数:2.00)A. B.C.D.解析:首先,应确定李丽和其父李某的死亡时间。根据司法解释,如果不能确定死亡先后,应推定年老的先死亡。推定李某先于李丽死亡,这样李丽的继承权转继承给其两个儿子,而不是代位继承。李丽两个儿子继承的份额只能是李丽

24、应继承的份额,而不是平均参加遗产的分割。6.甲将一辆汽车以 15 万元卖给乙,乙付清全款,双方约定七日后交付该车并办理过户手续。丙知道此交易后,向甲表示愿以 18 万元购买,甲当即答应并与丙办理了过户手续。乙起诉甲、丙,要求判令汽车归己所有,并赔偿因不能及时使用汽车而发生的损失。关于该汽车的归属,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_A归乙所有,甲应赔偿乙的损失B归乙所有,乙只能请求甲承担赔偿责任C归丙所有,但甲、丙应赔偿乙的损失D归丙所有,但丙应赔偿乙的损失(分数:2.00)A. B.C.D.解析:物权法第 23 条第一款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 24 条规定

25、,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本题中汽车所有权的转移因甲丙办理了过户登记,所以应当归丙,AB 项排除。但是,只有甲应当对乙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其损失,所以本题答案为 A。7.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原则不包括_。A有序清偿原则 B限定继承原则C连带责任原则 D全部清偿原则(分数:2.00)A.B.C.D. 解析: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原则包括以接受继承为前提的原则、限定继承原则、有序清偿原则、连带责任原则、保留必留份额原则。8.我国担保法规定的担保物权包括_。A典权和抵押权 B留置权、抵押权和质权C地上权和地役权 D地役权、典权和质权(分数:2.00)

26、A.B. C.D.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规定的担保物权包括留置权、抵押权和质权三种。9.韩某是精神病患者,在其妻的陪伴下外出散步,顽童甲前来挑逗,韩某受刺激追赶,其妻见状竭力阻拦无效,韩某将顽童甲的头打破。甲的医疗费如何承担?_A完全由韩某之妻承担B主要由韩某之妻承担,但甲的监护人也应当承担C完全由甲的监护人承担D主要由甲的监护人承担,韩某之妻也应承担(分数:2.00)A.B. C.D.解析:本题主要考监护人的民事责任的承担。民法通则第 133 条第 1 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

27、的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 131 条规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10.在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特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债权的权利是一种什么权利?_A支配权 B请求权C形成权 D抗辩权(分数:2.00)A.B.C.D. 解析:抗辩权,广义上是指对抗请求权或者否认他人权利主张的权利,狭义上仅指对抗请求权的权利。债权是一种请求权,对抗请求权的就是抗辩权。11.财产所有权是一种什么权利?_A自物权 B动产物权C完全物权 D用益物权(分数:2.00)A.B.C. D.解析: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故财产所有权是一种完

28、全物权。12.红光、金辉、绿叶和彩虹公司分别出资 50 万、20 万、20 万、10 万元建造一栋楼房,约定建成后按投资比例使用,但对楼房管理和所有权归属未作约定。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_A该楼发生的管理费用应按投资比例承担B该楼所有权为按份共有C红光公司投资占 50%,有权决定该楼的重大修缮事宜D彩虹公司对其享有的份额有权转让(分数:2.00)A.B.C. D.解析:物权法第 103 条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所以,该楼为按份共有,B 正确。第 97 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

29、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红光公司的份额没有达到三分之二,故不能决定该楼的重大修缮,C 错误,应选。第 98 条规定,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A 正确。第 101 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D 正确。13.王村村支书王某于 2009 年 6 月死亡,李某因与王某有仇,遂到处散布谣言说王某因收受贿赂,现在行贿人举报,王某因惧怕而自杀

30、身亡。此时村民相互传播,造成了较恶劣的影响。王某之子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李某的侵权责任,以下说法正确的是_。A王某已经死亡,其不存在名誉权,因而李某因侵权客体不存在而不构成侵权B李某的行为已经侵害了王某的名誉,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C王某之子有权代表王某向李某提起诉讼D对于李某的行为能够对李某提起诉讼的只有王某的子女(分数:2.00)A.B. C.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3 条规定:“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31、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二)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三)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依此,王某虽然已经死亡但是其名誉受到法律保护,李某不得侵害,对李某的侵害行为,王某的近亲属都可以提起诉讼,并且是以自己的名义,而不能以死者的名义。14.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中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另一方_。A只能请求适用定金条款B只能请求适用违约金条款C可以请求同时适用定金条款和违约金条款D可以选择请求适用定金条款或违约金条款(分数:2.0

32、0)A.B.C.D. 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违约金和定金的适用。在合同中,当事人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的,在一方发生违约时,如何适用,各国规定不同,理论也多有争议。违约金是一种违约责任方式,定金是合同履行的担保方式,性质本不同,按理说各自适用即可。但一个国家毕竟有其立法政策。我国合同法为了体现民法的等价有偿原则,第 116 条明确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这就是说,当事人不能同时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只能择其一。本题选项中,只有 D 项符合试题要求。15.2008 年 1 月 5 日,张三将行李寄存在火车站,2008 年 1

33、 月 10 日被李四冒领,张三欲向李四追索,诉讼时效为_。A2009 年 1 月 10 日 B2009 年 1 月 5 日C2010 年 1 月 10 日 D2010 年 1 月 5 日(分数:2.00)A. B.C.D.解析:本题考查考生对民法通则第 136 条四种特殊案件诉讼时效的掌握。寄存财物丢失或者被损毁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从被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侵权时开始计算诉讼时效。16.某晚甲向乙借 5000 元钱去赌博,并答应说:“如果能赢 2 万元的话,将还给乙 1 万元。”甲果然当天晚上赢了 25000 元,但事后只还给乙 5000 元,拒绝还给乙 1 万元。于是,乙向人民法院起诉。_A人民法院

34、应判甲违约B人民法院应该确认甲、乙之间的协议无效C人民法院应该没收甲的赌博赢利D人民法院应判决没收甲、乙的全部赌资资金(分数:2.00)A.B. C.D.解析:附条件的民事行为,如果所附的条件是违背法律规定或者不可能发生的,应当认定该民事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中,无权没收甲的赌博赢利或全部赌资资金,需要处理的应该由公安机关处理。17.通过自己建设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方式是哪种性质?_A原始取得 B继受取得C加工 D附合(分数:2.00)A. B.C.D.解析:所有权的取得有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之分。前者是指不以他人的权利及意思表示为依据,而是依据法律直接取得物权,如因先占、取得时效取得一物的所

35、有权;后者则是指以他人的权利及意思表示为依据取得物权,如因买卖、赠与取得物的所有权。加工是指一方使用他人的财产加工改造,形成具有更高价值的新财产;附合是指不同所有人的财产密切结合在一起而形成新的财产,对原物虽然尚能辨明,但无法分离或分离后会大大降低新物的价值。加工与附合均为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方式。据此,本题选项为 A。18.张某有一头牛要卖,王某向李某声称张某要委托自己替他卖牛,李某不放心,托人告诉张某,张某没有否认,成交后,因李某不付购牛款而发生纠纷,这一后果由_。A张某自己承担 B王某向张某承担C李某、王某承担连带责任 D李某向张某承担(分数:2.00)A.B.C.D. 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的

36、规定,本人知道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表示否认的,应视为同意他人的代理行为。王某不承担连带责任。19.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其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在未经其法定代理人追认之前,该合同的效力为_。A有效 B无效C部分无效 D效力待定(分数:2.00)A.B.C.D. 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行为能力欠缺的人,所订立合同的效力问题。行为能力欠缺的人,是指行为能力不完全的人,包括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一般说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进行民事活动,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根据民法通则第 58 条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

37、不能独立实施的行为无效。但根据合同法第 47 条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依据该条规定,民法理论上的解释是,法定代理人追认限制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之前,该行为的效力不是无效,也不是有效,而是效力处在待定状态,其效力取决于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或拒绝。当该行为被法定代理人拒绝时,行为追溯到自始无效;当该行为被法定代理人追认,该行为自始有效。在本题中要求“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而不是民法通则的规定,判断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订立合同的效力,因此,应当选择 D 项效力待定。A、B、C 三项都不符合试题要求。20.下列哪一情形构成无权代理?_A甲冒用乙的姓名从某杂

38、志社领取乙的论文稿酬据为己有B某公司董事长超越权限以本公司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C刘某受同学周某之托冒充丁某参加求职面试D关某代收某推销员谎称关某的邻居李某订购的保健品并代为付款(分数:2.00)A.B.C.D. 解析:本题考核无权代理。无权代理是非基于代理权而以本人名义实施的旨在将效果归属于本人的代理。A 项中,虽然甲是冒用乙的姓名进行的民事行为,但是,并非旨在将行为效果归属于乙,而是旨在据为己有,不满足无权代理的条件,因此,A 项不选。B 项中,某公司的董事长不是公司的代理人,而是代表人。代理人与法人代表地位也不同,法人代表人在代表法人时,自己的人格被法人吸收,法人代表的行为就是法人的行为;代

39、理人在代理时,仍是以自己的意思独立实施行为,只是该行为的法律效果归属于本人。本项中,董事长的行为是代表行为,而非代理行为,因此,也就无所谓无权代理的问题了。因此,B 项不选。民法通则第 63 条第 3 款规定,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C 项中的求职面试行为根据实践经验可知,属于必须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由代理人代理,因此,刘某冒充丁某参加请求面试的行为是违背法律禁止规定的行为,属于无效行为,不属于是否有权代理的评价范围之内。因此,C 项不选。D 项中,从“推销员谎称”信息中可以判定出关某没有得到李某的授权,关某认为此保健品是邻居李

40、某订购的,并代李某接收且付款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因此,D 项正确。21.甲公司欠乙公司 500 万元到期债权,甲公司同时对丙公司享有 400 万元的到期债权,但甲公司既不履行到期的债务,也不行使其对丙的到期债权,致使严重损害了债权人乙公司的利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A乙公司只能要求甲公司偿还其债权,不能要求丙公司向其履行债务B乙公司可以要求丙公司向其履行债务C丙公司如果拒绝甲公司要求向其履行债务的请求,甲公司无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D甲公司放弃了对丙的债权,乙公司就无权要求丙公司向其履行债务(分数:2.00)A.B. C.D.解析:本题考查考生对代位请求权的理解。代位请求权是债的履行的重要内容,

41、因此考生应重点掌握。本题中甲公司可以通过行使代位请求权保全自己的债权。22.法定继承权的取得原因不包括_。A因抚养、赡养关系而取得 B因合同而取得C因血缘关系而取得 D因婚姻关系而取得(分数:2.00)A.B. C.D.解析:本题考查继承权的取得原因。无论取得的方式有几种,考生只要把握一点,继承权的取得有其人身属性。自然人可以基于以下三种原因取得继承权:因婚姻关系而取得;因扶养、赡养关系而取得;因血缘关系而取得。23.当事人约定“甲的儿子如果调回北京”,甲、乙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即行生效。这一民事法律行为是_。A附肯定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B附肯定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C附否定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

42、为D附否定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分数:2.00)A.B. C.D.解析:本题考查考生对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理解。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以条件成就的法律效力不同可以分为:延缓条件和解除条件。延缓条件又可分为肯定的延缓条件和否定的延缓条件。肯定的延缓条件是某一事实成就,民事法律行为生效。24.某郊区小学校为方便乘坐地铁,与相邻研究院约定,学校人员有权借研究院道路通行,每年支付一万元。据此,学校享有的是下列哪一项权利?_A相邻权 B地役权C建设用地使用权 D宅基地使用权(分数:2.00)A.B. C.D.解析:地役权,是指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或经营自己的土地的权利。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

43、上相互毗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时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二者的区别在于地役权提供较高程度的便利利益,而相邻关系是最低限度的便利利益和容忍义务。本题郊区小学为方便地铁乘坐才借地通行,不是最基本的通行便利,因此双方之间是关于地役权的约定,B 正确,A 错误。宅基地使用权指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享有的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个人住宅的权利。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因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而使用国家所有的土地的权利。本题与此无关,可以排除 C、D。25.下列_不被法律认为是违法行为。A公安人员刑讯逼供 B限制债务人的人身自由C为抢钱而打伤别人 D为抵抗抢劫而打伤抢劫者(分

44、数:2.00)A.B.C.D. 解析:本题考查违法行为,解题时首先确认违法行为的一般特征、构成要件。在此基础上排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如正当防卫等。D 项为正当防卫行为。正当防卫是指根据法律规定,为了保护公共利益、自身或他人的合法利益,对于正在进行非法侵害的人给予适当的还击,以排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可能造成的损害。正当防卫行为是合法行为,因此,民法通则第 128 条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行为应具有一定的限度,否则可能防卫过当,而防卫过当是违法行为。ABC 均为侵权行为。26.应当先履行合同债务的当事人,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情形是: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_。A经营状况恶

45、化 B丧失商业信誉C转移财产 D更换法定代表人(分数:2.00)A.B. C.D.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情形。根据合同法第 68 条第 1 款的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正确回答本题的关键是对于该条的理解。对照该条分析本题所给选项,不难看出,选项 A 经营状况恶化,缺少法条第一项“严重”二字,经营状况能否达到严重程度,是不安抗辩权成立的关键,没有严重恶化,仅仅是一般恶化或者有恶化的倾向,都不成立

46、不安抗辩权,故该选项排除。B 项丧失商业信誉完全符合第68 条第 1 款第 3 项规定的情形。C 项转移财产,缺少法条关于转移财产的目的界定,即转移财产必须是为了逃避债务才能成立不安抗辩权,故此选项也应排除。D 项更换法定代表人并不能成为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其他情形,故也不符合试题要求。只有 B 项完全符合合同法的规定,也符合该题意。27.辽东公司欠辽西公司货款 200 万元,辽西公司与辽中公司签订了一份价款为 150 万元的电脑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辽中公司指示辽西公司将该合同项下的电脑交付给辽东公司。因辽东公司届期未清偿所欠货款,故辽西公司将该批电脑扣留。关于辽西公司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A属于行使抵押权 B属于行使动产质权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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