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升本民法分类模拟 24及答案解析(总分:10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17,分数:26.00)1.某甲由于犯有盗窃罪而被判处死刑。其父亲某乙因此而被气死。对某乙的遗产,某甲的子女_(分数:0.50)A.有继承权B.无继承权C.是未成年人的有继承权D.因某乙是因某甲的行为而死亡的,所以,丧失继承权2.下列情况下,继承人的继承权被剥夺_(分数:1.50)A.篡改遗嘱内容,取消了没有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人的继承权B.伪造一份代书遗嘱,要否定原订立的公证遗嘱内容C.由于正当防卫而杀死了被继承人的D.虐待被继承人的3.在遗嘱继承中,有效的见证人是_(分数:2.00)A.
2、某科技大学十五岁的在校大学生B.遗嘱继承人的合伙人C.遗嘱继承人的邻居D.遗嘱继承人的债务人4.依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嘱附有义务的,如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能履行而不履行义务,经其他继承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_(分数:2.00)A.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那部分遗产的权利B.强制其履行所附义务C.宣告该遗嘱部分无效D.视该遗嘱为不附义务的遗嘱5.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意见,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应_(分数:2.00)A.一律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B.首先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C.推定岁数较大的人先死亡D.推定身体虚弱的人先死亡6.对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税款
3、和债务,继承人_(分数:2.00)A.必须全部缴纳和清偿B.以所继承的遗产为限进行缴纳和清偿C.放弃继承的也要负责缴纳和清偿D.对超过遗产价值的部分,应视其经济条件而定是否交纳和清偿7.下列形式的遗嘱中,不必有见证人见证的是_(分数:2.00)A.口头遗嘱B.自书遗嘱C.代书遗嘱D.录音遗嘱8.某甲有财产若干,1989 年 9月,其订立公证遗嘱,言明其死后遗产全部归由长子继承;1990 年 1月某甲又订立合法代书遗嘱,要将其遗产全部归次子继承;1990 年 3月,其三子结婚时欠了他人很多钱。某甲又自书遗嘱,言明其死后全部遗产归三子继承。某甲的遗产应归_(分数:2.00)A.长子继承B.次子继承
4、C.三子继承D.因某甲总变更遗嘱,所以,应视其遗嘱无效,遗产归三个儿子共同继承9.某甲小时候父亲死亡,其随母亲改嫁,并与继父共同生活。后继父死亡。某甲_(分数:2.00)A.绝对不能继承继父的遗产B.如其已经继承了生父的遗产,则不能再继承继父的遗产C.在其退还所继承的生父的遗产后,有权继承继父的遗产D.有权继承继父的遗产10.遗嘱继承人依遗嘱取得遗产后,对遗嘱未处分的遗产_(分数:2.00)A.仍有权继承B.不得再继承C.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时,才能继承D.如其经济条件比其他继承人好,就不得继承11.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进行代位继承时_(分数:2.00)A.受辈数限制B.不受辈数限制C.
5、在一定范围内可以受辈数限制D.视具体情况而定是否受辈数的限制12.遗嘱继承人应包括_(分数:2.00)A.国家B.集体组织C.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丧偶女婿D.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13.被继承人订立的有效遗嘱,只能在_才具有执行的效力。(分数:2.00)A.经过公证后B.被继承人死亡时C.经过人民法院的认可后D.全体继承人无异议后14.确定继承人是否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应当以_为准。(分数:0.50)A.遗嘱执行时B.遗嘱生效时C.遗嘱订立时D.遗产分割时15.王某死亡时,遗产有 40000元。由其妻某甲和子某乙、某丙继承,当时,某甲已经怀孕,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
6、 10000元。胎儿出生后是双胞胎。问如何对待以前的遗产分割结果_(分数:0.50)A.原分割结果有效B.原分割结果部分有效,应由某甲、某乙、某丙各返还 2000元给两个新生儿或将遗产分成五份重新分割C.原分割结果无效,应由某甲分得 20000元,某乙、某丙及两个新生儿各分得 5000元D.原分割结果无效,由于是双胞胎,遗产也不多,所以,应由两个新生儿继承全部遗产16.上述案例中,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死体,为其保留的遗产 10000元应如何处理_(分数:0.50)A.由某甲取得B.由某乙和某丙取得C.按法定继承,由某甲、某乙和某丙共同取得D.按无人继承财产对待,由国家承受17.上述案例中,如果胎儿
7、出生后死亡,为其保留的 10000元遗产应如何处理_(分数:0.50)A.由某甲取得B.由某乙和某丙取得C.由某甲、某乙和某丙共同取得D.由国家取得二、判断题(总题数:10,分数:20.00)18.继承权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分数:2.00)A.正确B.错误19.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法律规定办。 (分数:2.00)A.正确B.错误20.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丧失继承权。 (分数:2.00)A.正确B.错误21.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订立口头遗嘱,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用书面或录音形式订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
8、继续有效。 (分数:2.00)A.正确B.错误22.王某立遗嘱把遗产赠给自己的非法同居者,王妻可以要求法院认定该遗嘱无效。 (分数:2.00)A.正确B.错误23.正在服刑的罪犯无遗嘱能力。 (分数:2.00)A.正确B.错误24.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从订立遗嘱时开始。 (分数:2.00)A.正确B.错误25.受遗赠人应当在被继承人死亡后两个月内做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分数:2.00)A.正确B.错误26.遗赠扶养协议同遗嘱继承发生冲突时,优先满足扶养人的遗产取得权。 (分数:2.00)A.正确B.错误27.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
9、纳的税款和债务必须负偿还责任。 (分数:2.00)A.正确B.错误三、简答题(总题数:10,分数:20.00)28.简述继承法规定的继承权丧失的原因。 (分数:2.00)_29.简述养老育幼原则在继承法中的体现。 (分数:2.00)_30.简述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区别。 (分数:2.00)_31.简要回答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及其效力。 (分数:2.00)_32.遗赠和赠与有什么区别? (分数:2.00)_33.简述遗嘱的变更或撤销的形式。 (分数:2.00)_34.我国继承法对继承开始的时间是怎样规定的?确定继承开始的时间有何意义? (分数:2.00)_35.清偿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税款和债务应遵循哪
10、些法律规定? (分数:2.00)_36.简述继承法中限定清偿原则。 (分数:2.00)_37.简述遗产的分配原则。 (分数:2.00)_四、论述题(总题数:4,分数:18.00)38.论男女平等是我国继承法的基本原则。 (分数:5.00)_39.简述法定继承。 (分数:3.00)_40.简述遗嘱的有效条件。 (分数:5.00)_41.论遗赠扶养协议的性质及效力。 (分数:5.00)_五、案例分析题(总题数:4,分数:16.00)42.王老太是某国营工厂的退休工人,早年与陈某结婚。婚后不久丈夫得病身亡,留给王老太三间房屋。后王老太收养了一个儿子王某。王某长大后,王老太倾自己所有为他办了喜事。随后
11、即中风瘫痪在床。开始,王某夫妇对王老太照顾得不错,但不久便失去耐心,王妻更是经常以言语相辱,王老太十分气愤。 王某厌烦待在家中照顾养母,便跑到外地做买卖。王妻对王老太越发反感,经常忘记给其吃喝,更不帮其擦洗,婆婆身上长了褥疮也不为其治疗。王老太难以忍受身体上的痛苦和精神上的折磨,遂割腕自尽。 王某听说后立即赶回,办完丧事后,即独占了王老太的三间房屋和 400元退休金。王某有一堂哥陈某,得知婶母被王某夫妇折磨致死一事,即以一纸诉状告至法院,要求将王老太的三间房屋判归其所有。其诉讼理由是:房屋为“陈家”所有,而王某虽是王老太的养子,但其未尽赡养义务,所以不能由王某继承这三间房屋。王某则认为:自己对
12、养母已尽过赡养义务,后因外出做买卖,只能由其妻代为照顾养母,但不能因为妻子对养母不孝而剥夺他的继承权。 问:陈某的要求法院能否支持?王老太的遗产应由何人承受? (分数:2.00)_43.王某的妻子和女儿早年死亡。1991 年王某也死亡,留有遗产房屋四间。遗产未经分割,王某的儿子暴病而死。为继承这四间房屋,王某的女婿、外孙女与王某的儿媳、孙子发生争执。一审法院判决由外孙女和孙子各继承两间,当事人均不服,上诉到二审法院,二审法院判决四间房屋应先由王某的儿子和女儿各继承两间,然后,转由女婿、外孙女各继承一间;儿媳和孙子各继承一间。 问:法院的判决存在哪些问题?应怎样判决? (分数:2.00)_44.
13、不孝儿子郝某家资丰厚,但在其妻刘氏的训导下,对将其辛辛苦苦拉扯大的母亲郝赵氏拒不扶养。结婚后就搬出去另过,基本不去照顾母亲。郝赵氏年纪大了,生活上需要帮助。邻居有位姑娘李玉,看到郝赵氏有困难,即主动给予多方照顾。一天郝赵氏病危,李玉即将其送往医院抢救,并通知郝某。郝赵氏想到儿子的不孝和李玉对她的多年照顾,在手术前立下口头遗嘱,表示在她死后,将其出嫁时带到郝家并埋在院内的一罐银圆留给李玉。当时有医生的护士在场见证。在手术进行过程中,郝某和刘氏赶到医院。当听说母亲将银圆赠给李玉时,郝某夫妇逼迫李玉立下字据,写明李玉将那罐银圆转给郝某夫妇。 由于手术不成功,郝赵氏死亡。一个星期后,在一次同学聚会上,
14、李玉提起此事,同学们都劝李玉找郝某要回银圆。在一位律师的帮助下,李玉找到郝某欲要回银圆,未果,即起诉到人民法院。作为李玉的律师,请提出要回银圆的理由。 (分数:2.00)_甲有父母、配偶(机关干部)、儿子(工程师)、女儿(小学音乐教师)各一人。甲去世,留有遗产房屋 6间、存款 5000元,古字画 10件和钢琴一架。甲生前自书遗嘱指定:房产归妻子和儿女继承,古字画赠给文物部门。对存款和钢琴遗嘱未作处理。现甲的女儿提出要将钢琴留给自己;甲的父母皆年迈且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独立生活来源,主张要 2间房居住,其他继承人亦对继承份额发生争议,诉至法院。审理中又发现甲因购字画还有 10000元债款未还。诉讼
15、开始,甲的儿子未表示放弃继承权,但却以不愿伤害亲属关系为由,不愿参加诉讼。问:(分数:10.00)(1).甲的遗嘱是否有效?(分数:2.00)_(2).甲的女儿的要求是否合理?(分数:2.00)_(3).甲的债务如何清偿?(分数:2.00)_(4).甲的父母应否分得遗产?(分数:2.00)_(5).甲的儿子是否能继承甲的遗产?(分数:2.00)_专升本民法分类模拟 24答案解析(总分:10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17,分数:26.00)1.某甲由于犯有盗窃罪而被判处死刑。其父亲某乙因此而被气死。对某乙的遗产,某甲的子女_(分数:0.50)A.有继承权 B.无继承
16、权C.是未成年人的有继承权D.因某乙是因某甲的行为而死亡的,所以,丧失继承权解析:2.下列情况下,继承人的继承权被剥夺_(分数:1.50)A.篡改遗嘱内容,取消了没有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人的继承权 B.伪造一份代书遗嘱,要否定原订立的公证遗嘱内容C.由于正当防卫而杀死了被继承人的D.虐待被继承人的解析:3.在遗嘱继承中,有效的见证人是_(分数:2.00)A.某科技大学十五岁的在校大学生B.遗嘱继承人的合伙人C.遗嘱继承人的邻居 D.遗嘱继承人的债务人解析:4.依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嘱附有义务的,如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能履行而不履行义务,经其他继承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_(分数:2.00)A.取消其
17、接受附义务那部分遗产的权利 B.强制其履行所附义务C.宣告该遗嘱部分无效D.视该遗嘱为不附义务的遗嘱解析:5.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意见,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应_(分数:2.00)A.一律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B.首先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 C.推定岁数较大的人先死亡D.推定身体虚弱的人先死亡解析:6.对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税款和债务,继承人_(分数:2.00)A.必须全部缴纳和清偿B.以所继承的遗产为限进行缴纳和清偿 C.放弃继承的也要负责缴纳和清偿D.对超过遗产价值的部分,应视其经济条件而定是否交纳和清偿解析:7.下列形式的遗嘱中,不
18、必有见证人见证的是_(分数:2.00)A.口头遗嘱B.自书遗嘱 C.代书遗嘱D.录音遗嘱解析:8.某甲有财产若干,1989 年 9月,其订立公证遗嘱,言明其死后遗产全部归由长子继承;1990 年 1月某甲又订立合法代书遗嘱,要将其遗产全部归次子继承;1990 年 3月,其三子结婚时欠了他人很多钱。某甲又自书遗嘱,言明其死后全部遗产归三子继承。某甲的遗产应归_(分数:2.00)A.长子继承 B.次子继承C.三子继承D.因某甲总变更遗嘱,所以,应视其遗嘱无效,遗产归三个儿子共同继承解析:9.某甲小时候父亲死亡,其随母亲改嫁,并与继父共同生活。后继父死亡。某甲_(分数:2.00)A.绝对不能继承继父
19、的遗产B.如其已经继承了生父的遗产,则不能再继承继父的遗产C.在其退还所继承的生父的遗产后,有权继承继父的遗产D.有权继承继父的遗产 解析:10.遗嘱继承人依遗嘱取得遗产后,对遗嘱未处分的遗产_(分数:2.00)A.仍有权继承 B.不得再继承C.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时,才能继承D.如其经济条件比其他继承人好,就不得继承解析:11.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进行代位继承时_(分数:2.00)A.受辈数限制B.不受辈数限制 C.在一定范围内可以受辈数限制D.视具体情况而定是否受辈数的限制解析:12.遗嘱继承人应包括_(分数:2.00)A.国家B.集体组织C.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
20、或丧偶女婿 D.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解析:13.被继承人订立的有效遗嘱,只能在_才具有执行的效力。(分数:2.00)A.经过公证后B.被继承人死亡时 C.经过人民法院的认可后D.全体继承人无异议后解析:14.确定继承人是否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应当以_为准。(分数:0.50)A.遗嘱执行时B.遗嘱生效时 C.遗嘱订立时D.遗产分割时解析:15.王某死亡时,遗产有 40000元。由其妻某甲和子某乙、某丙继承,当时,某甲已经怀孕,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 10000元。胎儿出生后是双胞胎。问如何对待以前的遗产分割结果_(分数:0.50)A.原分割结果有效B.原分割结果部分有效,应由某甲、某乙、
21、某丙各返还 2000元给两个新生儿或将遗产分成五份重新分割C.原分割结果无效,应由某甲分得 20000元,某乙、某丙及两个新生儿各分得 5000元D.原分割结果无效,由于是双胞胎,遗产也不多,所以,应由两个新生儿继承全部遗产解析:16.上述案例中,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死体,为其保留的遗产 10000元应如何处理_(分数:0.50)A.由某甲取得B.由某乙和某丙取得C.按法定继承,由某甲、某乙和某丙共同取得 D.按无人继承财产对待,由国家承受解析:17.上述案例中,如果胎儿出生后死亡,为其保留的 10000元遗产应如何处理_(分数:0.50)A.由某甲取得 B.由某乙和某丙取得C.由某甲、某乙和某丙
22、共同取得D.由国家取得解析:二、判断题(总题数:10,分数:20.00)18.继承权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分数:2.00)A.正确 B.错误解析:19.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法律规定办。 (分数:2.00)A.正确B.错误 解析:20.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丧失继承权。 (分数:2.00)A.正确B.错误 解析:21.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订立口头遗嘱,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用书面或录音形式订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继续有效。 (分数:2.00)A.正确B.错误 解析:22.王某立遗嘱把遗产赠给自己的非法同居者
23、,王妻可以要求法院认定该遗嘱无效。 (分数:2.00)A.正确 B.错误解析:23.正在服刑的罪犯无遗嘱能力。 (分数:2.00)A.正确B.错误 解析:24.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从订立遗嘱时开始。 (分数:2.00)A.正确B.错误 解析:25.受遗赠人应当在被继承人死亡后两个月内做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分数:2.00)A.正确B.错误 解析:26.遗赠扶养协议同遗嘱继承发生冲突时,优先满足扶养人的遗产取得权。 (分数:2.00)A.正确 B.错误解析:27.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必须负偿还责任。 (分数:2.00
24、)A.正确B.错误 解析:三、简答题(总题数:10,分数:20.00)28.简述继承法规定的继承权丧失的原因。 (分数:2.00)_正确答案:()解析:继承权的丧失,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在发生法定事由时,取消继承人的继承权。继承权的丧失,实质是对继承权的剥夺。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权丧失的原因包括下列几种情形: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它不仅触犯了刑法,而且也违反了继承法的宗旨,对家庭关系也是重大伤害。所以,决不能使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人,再取得被继承人的遗产。 在这里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该继承人的杀害行为,在主观上是故意的,不管是直接故
25、意,还是间接故意,也不管其动机是什么,都不影响这一条件的成立。(2)继承人只要实施了以剥夺被继承人生命为目的的杀害行为,就构成丧失继承权的要件,而不管该杀害行为是既遂还是未遂。(3)该剥夺被继承人生命的行为是违法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如果是因为其他目的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不构成丧失继承权。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遗弃被继承人,是指继承人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继承人,拒不履行扶养义务的行为。被继承人必须是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如果被继承人有独立生活能力,继承人对其不尽扶养义务,尽管不合法,但不构成遗弃。另外需要注意,如果继承人本身没有独立生活能力,无力尽
26、扶养义务的,不构成遗弃。 虐待是指对被继承人以各种手段进行肉体或精神上的摧残、折磨的行为。构成丧失继承权的虐待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是否情节严重一般看虐待时间长短、手段轻恶,后果是否严重。只是一时不关心、照顾,不能认定情节严重。 4)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伪造遗嘱,根本不能体现遗嘱人的意愿,篡改遗嘱则改变了遗嘱人的意愿,而销毁遗嘱则是剥夺了遗嘱人对其遗产的处分权,所以,法律确认以上行为情节严重时,继承权就要被剥夺。 继承权丧失的后果是国家依法剥夺自然人取得其死亡近亲属遗产的权利。同时,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也不得代位继承。29.简述养老育幼原则在继承法中的体现。 (分数
27、:2.00)_正确答案:()解析:养老育幼,是我国继承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养老育幼,照顾病残也是社会主义家庭的神圣职责,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这一原则在继承法中主要体现在:1)在遗产分配上,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多分;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2)被继承人以遗嘱方式处分财产时,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要。3)保护被继承人死亡后出生的新生儿利益。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4)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以及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
28、养义务的丧偶女婿也列入第一顺序继承人范围,另外还规定,自然人可以通过与扶养人或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方式,使自己的生活得到保证。30.简述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区别。 (分数:2.00)_正确答案:()解析: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的子女继承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继承制度。转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未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也死亡的,其应得遗产份额转由他的继承人继承的继承制度。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都不是由继承人本人承受被继承人的遗产。但二者却有很大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在代位继承中,被代位
29、人(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在转继承中,第一次继承中的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死亡。2)继承的次数不同。代位继承是一次性继承,是由代位继承人直接从被继承人那里取得遗产的;转继承则是二次继承。3)继承适用的范围不同。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而转继承可以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也可以在遗嘱继承或遗赠中发生。4)继承的主体不同。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而转继承的继承主体包括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31.简要回答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及其效力。 (分数:2.00)_正确答案:()解析:根据继承法第 10条的规定,我国的法定继承分为两个顺序。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
30、二顺序的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除此之外,对公、婆或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丧偶女婿,也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加继承。 这样规定的效力是,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能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丧失或全部放弃继承权时,才能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32.遗赠和赠与有什么区别? (分数:2.00)_正确答案:()解析:赠与是将自己的财产权利无偿送与他人所有的民事法律行为。遗赠是指遗嘱人用遗嘱方式,把财产无偿地赠送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并于立遗嘱人死亡后发生法律效力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二者的区别在于:1)法律行为的性质不同。遗赠
31、是单方法律行为,是只要有遗嘱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就可成立的行为;而赠与则是双方法律行为,赠与人和受赠与人是合同关系,此所谓赠与合同。2)发生效力的时间不同。通常情况下,赠与是在赠与人交付赠与物后即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而遗赠是在遗嘱人死后生效的法律行为。3)意思表示的方式不同。赠与没有严格的形式,可以由双方当事人以口头形式进行,也可以用书面形式进行,是不要式的法律行为;遗赠则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遗嘱形式进行,是要式的法律行为。33.简述遗嘱的变更或撤销的形式。 (分数:2.00)_正确答案:()解析:遗嘱是立遗嘱人依法处分自己财产的法律行为,其有权订立遗嘱,当然也有权修改或撤销遗嘱。遗嘱的变更,是指在
32、遗嘱订立后,生效以前,遗嘱人对其内容进行部分修改的行为。遗嘱的撤销,是指遗嘱人取消原订立的遗嘱或对所订立的遗嘱内容进行全部修改的行为。 变更或撤销遗嘱有两种形式:一是明示的变更或撤销,二是推定的变更或撤销。明示的变更或撤销是基于被继承人明确的意思表示的变更或撤销。如可以发表声明直接说明变更部分遗嘱内容或撤销遗嘱等。但以明示的方式进行的变更或撤销,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法定的程序和要求是与遗嘱订立时的要求相一致的。而且,遗嘱人不得以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撤销或变更公证遗嘱。即公证遗嘱的撤销或变更须经过公证机关的公证才能有效。 推定的形式是指根据遗嘱人的行为,法律上
33、推定遗嘱人变更或撤销遗嘱的形式。即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的,法律上推定遗嘱人撤销或变更遗嘱内容。如:将遗嘱指定的财产在生前赠与他人,或出卖等;又如:订立数份遗嘱,处分同一项财产时,即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的,应认定最后所立的合法有效遗嘱是对以前所立遗嘱的变更或撤销等。34.我国继承法对继承开始的时间是怎样规定的?确定继承开始的时间有何意义? (分数:2.00)_正确答案:()解析: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所以,继承开始的时间,应以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为准。死亡包括生理死亡和宣告死亡。生理死亡以医学上
34、公认的方法来确认;宣告死亡以人民法院判决书中认定的时间为准。 确定自然人死亡的具体时间即继承开始的时间有重要的法律意义:1)继承开始的时间是确定继承人范围的时间。2)继承开始的时间是确定遗产范围的时间。3)继承开始的时间是继承期待权转为既得权的界限。4)在遗嘱继承中,继承开始的时间是确定遗嘱是否具有执行效力的时间。5)继承开始的时间是继承权时效的起算点。35.清偿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税款和债务应遵循哪些法律规定? (分数:2.00)_正确答案:()解析:按照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对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税款和债务的清偿,应遵循以下规则: 1)“限定继承”原则。即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应清偿的税款和债务,以遗产
35、实际价值为限,负有限清偿责任。2)几种继承方式并存时,债务的清偿顺序是: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以其所得遗产清偿,不足时,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时,由他们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3)清偿被继承人所欠的税款和债务不能影响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基本生活需要。 4)国家或集体组织作为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的承受者,对死者所欠的税款和债务也应当负责缴纳和清偿。 5)执行遗赠,应当在清偿完应缴纳税款和债务之后进行。36.简述继承法中限定清偿原则。 (分数:2.00)_正确答案:()解析:依继承法的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
36、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对此税款和债务的清偿,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继承人负清偿责任。限定清偿以继承人接受继承为前提,另外,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应缴纳的税款和应清偿的债务,虽可以不清偿,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受限制。37.简述遗产的分配原则。 (分数:2.00)_正确答案:()解析:遗产的分配原则指遗产在分配过程中,应当遵循的原则。根据我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对有两个以上法定继承人的遗产的分配,应遵循以下原则:1)在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照顾多分。3)贯彻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
37、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有扶养条件和扶养能力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4)经过继承人协商同意的,分配遗产时,也可以不均等。四、论述题(总题数:4,分数:18.00)38.论男女平等是我国继承法的基本原则。 (分数:5.00)_正确答案:()解析:继承法的基本原则是处理继承关系的基本准则,也是实施、解释、研究继承法的基本准则。它贯穿继承法的始终。 继承权男女平等是宪法确认的男女平等原则在我国继承法中的具体体现。这主要表现在: 1)继承法第 9条明确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2)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上男女平等。近亲属中不分男女,一律平等地享有遗产继
38、承权,每一类法定继承人中,男性与女性都是相对应的,如夫和妻、父和母、兄弟和姐妹等都平等地享有继承权。3)在确定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上男女平等。在亲等相同的情况下,适合于男性的继承顺序,同样适合于女性;适合于父系的顺序,也适合于母系。如儿子和女儿都列入第一顺序;祖父母和外祖父母都平等地列入第二顺序。4)在代位继承中男女平等。凡是适用于男性的代位继承,也适用于女性;适用于父系的代位继承,也同样适用于母系。5)在遗嘱继承中,男女平等。无论男女,都有权按照自己的意志依法订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也不论男女,都可以成为被继承人指定的遗嘱继承人。6)按照法定继承分配遗产时,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
39、般应当均等,不应因性别而有差别。 总之,男女平等是我国继承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它体现在继承法的各个方面,贯穿继承法的始终。39.简述法定继承。 (分数:3.00)_正确答案:()解析:法定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处分其遗产或遗嘱无效时,由全体继承人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遗产的分配原则等继承其遗产的继承方式。 法定继承是相对于遗嘱继承而言的,所以,法定继承也称“无遗嘱继承”。从历史上看,法定继承早于遗嘱继承,但从效力上看,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继承开始后,没有遗赠扶养协议,又没有遗嘱的,才适用法定继承。依据民法原理,财产的所有人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该处分包括生前处分,也包括对自己死后财产的归属确定。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时,按遗嘱办理;在未立遗嘱时,法律根据被继承人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