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类职业资格】中国法制史自考-25及答案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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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法制史自考-25 及答案解析(总分:10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B多项选择题/B(总题数:15,分数:15.00)1.秦朝有关司法官员徇私枉法或渎职失职的罪名有_ A.“失刑”罪 B.“不直”罪 C.“纵囚”罪 D.“诬告”罪 E.“公室告”(分数:1.00)A.B.C.D.E.2.汉初统治者奉行黄老学派的“清静无为”思想,采取的政策是_ A.轻徭薄赋 B.轻罚重刑 C.轻刑重罚 D.与民休息 E.约法省刑(分数:1.00)A.B.C.D.E.3.汉律六十篇包括_ A.九章律 B.挟书律 C.越宫律 D.朝律 E.傍章(分数:1.00)A.B.C.D.E.4.汉朝定罪量刑的主要

2、原则有_ A.矜老恤幼 B.亲亲得相首匿 C.上请制度 D.先自告除其罪 E.准五服以制罪(分数:1.00)A.B.C.D.E.5.矜老恤幼原则表现为_ A.除特殊犯罪和诬告及杀伤罪外,一般可以免刑 B.具体刑罚上给予宽宥 C.女徒顾山 D.废除宫刑 E.监禁期间免戴刑具的优待(分数:1.00)A.B.C.D.E.6.汉律中有关于亲亲得相首匿的原则,依此原则,无条件做免罪处置的情况有_ A.子匿父母 B.孙匿祖父母 C.父母匿子 D.夫匿妻 E.妻匿夫(分数:1.00)A.B.C.D.E.7.汉朝统治者为巩固中央集权政治,设立的罪名有_ A.首匿 B.通行饮食 C.见知故纵 D.左官 E.犯跸

3、(分数:1.00)A.B.C.D.E.8.汉朝契约的种类较多,主要有_ A.买卖 B.借贷 C.租赁 D.租佃 E.抵押(分数:1.00)A.B.C.D.E.9.以下关于汉朝在婚姻家庭制度方面的规定正确的有_ A.关于男女结婚年龄,法律无明确规定 B.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为婚姻成立要件 C.禁止同姓为婚 D.婚姻解除以“七出”“三不去”为基本原则 E.在家庭制度方面首倡“三纲”(分数:1.00)A.B.C.D.E.10.东汉末年,地方行政管理体制分_ A.州 B.区 C.郡 D.县 E.乡(分数:1.00)A.B.C.D.E.11.汉武帝时,为增加国家财政收入,抑制商人资本,将臣民生产的产

4、品收归国家经营管理,其中包括_ A.丝麻 B.盐 C.铁 D.粮食 E.矾(分数:1.00)A.B.C.D.E.12.下列属于汉武帝时期实施的措施的是_ A.实行盐铁官营法 B.实行“重租税” C.颁布“算缗”令 D.颁布“告缗”令 E.将劓刑改为笞三百(分数:1.00)A.B.C.D.E.13.汉朝制定_来规范市场、平抑物价。 A.市易法 B.均输法 C.禁榷法 D.平准法 E.两税法(分数:1.00)A.B.C.D.E.14.汉律对诉权的限制包括_ A.不准越诉 B.禁止卑幼控告尊长 C.禁止乞鞫 D.实行诬告反坐 E.禁止公室告(分数:1.00)A.B.C.D.E.15.董仲舒提出春秋决

5、狱的原则有_ A.原心定罪 B.为亲者讳 C.子为父隐,父为子隐 D.善善及子孙、恶恶止其身 E.君亲无将,将而诛之(分数:1.00)A.B.C.D.E.二、B名词解释题/B(总题数:15,分数:45.00)16.约法三章(分数:3.00)_17.“汉律六十篇”(分数:3.00)_18.决事比(分数:3.00)_上请_僭越_犯跸_22.通行饮食(分数:3.00)_23.见知故纵(分数:3.00)_首匿_25.阿党附益(分数:3.00)_左官_27.取息过律(分数:3.00)_上计_告劾_录囚_三、B简答题/B(总题数:5,分数:25.00)31.简述西汉初期的立法活动。(分数:5.00)_32

6、.简述汉代的法律形式。(分数:5.00)_33.简述汉律中的“亲亲得相首匿”原则。(分数:5.00)_34.简述汉朝中央机构的发展的特点。(分数:5.00)_35.简述两汉的监察制度。(分数:5.00)_四、B论述题/B(总题数:3,分数:15.00)36.试述汉朝的法制指导思想。(分数:5.00)_37.试述汉文景时期刑制改革的内容与意义。(分数:5.00)_38.试述“春秋决狱”兴起的社会历史原因和影响及评价。(分数:5.00)_中国法制史自考-25 答案解析(总分:10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B多项选择题/B(总题数:15,分数:15.00)1.秦朝有关司法官员徇私枉法或渎职

7、失职的罪名有_ A.“失刑”罪 B.“不直”罪 C.“纵囚”罪 D.“诬告”罪 E.“公室告”(分数:1.00)A. B. C. D.E.解析:解析 秦律对司法官员的责任有专门规定,严禁司法官员徇私枉法或渎职失职。过失造成量刑不当构成“失刑”罪,故意重罪轻判或轻罪重判构成“不直”罪,故意有罪不判或减轻案情使罪犯逍遥法外则为“纵囚”罪。2.汉初统治者奉行黄老学派的“清静无为”思想,采取的政策是_ A.轻徭薄赋 B.轻罚重刑 C.轻刑重罚 D.与民休息 E.约法省刑(分数:1.00)A. B.C.D. E. 解析:解析 汉初统治集团推行黄老学派思想,即无为而治,“无为而治”思想的运用主要体现在:(

8、1)轻徭薄赋,与民休息。(2)约法省刑。3.汉律六十篇包括_ A.九章律 B.挟书律 C.越宫律 D.朝律 E.傍章(分数:1.00)A. B.C. D. E. 解析:解析 汉朝主要立法:九章律为 9篇,越宫律为 27篇,朝律为 6篇,傍章为18篇,共为 60篇,合成“汉律六十篇”,成为汉律的主干部分。4.汉朝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则有_ A.矜老恤幼 B.亲亲得相首匿 C.上请制度 D.先自告除其罪 E.准五服以制罪(分数:1.00)A. B. C. D.E.解析:解析 汉朝定罪量刑原则进一步发展,不仅继承秦律原有的区分故意与过失、诬告反坐、族刑连坐、再犯加重、自首得减免刑罚等原则,还根据新的法制

9、指导思想,确立了新的刑法原则。主要包括:矜老恤幼原则、上请制度、“亲亲得相首匿”原则。5.矜老恤幼原则表现为_ A.除特殊犯罪和诬告及杀伤罪外,一般可以免刑 B.具体刑罚上给予宽宥 C.女徒顾山 D.废除宫刑 E.监禁期间免戴刑具的优待(分数:1.00)A. B. C. D.E. 解析:解析 矜老恤幼原则具体表现在:(1)一般可以免刑,特殊犯罪、诬告及杀伤罪外。(2)具体刑罚上给予宽宥。(3)监禁期间免戴刑具的优待,年老年幼等群体可以享受此优待。(4)女徒顾山,即为女徒犯规定专门赎罪办法。6.汉律中有关于亲亲得相首匿的原则,依此原则,无条件做免罪处置的情况有_ A.子匿父母 B.孙匿祖父母 C

10、.父母匿子 D.夫匿妻 E.妻匿夫(分数:1.00)A. B. C.D.E. 解析:解析 “亲亲得相首匿”,是指亲属之间可以相互首谋隐匿犯罪行为,不予告发和作证。至汉宣帝正式确立“亲亲得相首匿”刑法原则,即祖孙三代、夫妻之间,卑幼隐匿尊长罪行的,不负刑事责任;尊长隐匿卑幼罪行的,除死罪要上请,其他不负刑事责任。7.汉朝统治者为巩固中央集权政治,设立的罪名有_ A.首匿 B.通行饮食 C.见知故纵 D.左官 E.犯跸(分数:1.00)A. B. C. D. E.解析:解析 汉朝统治者为巩固中央集权政治,设立的主要罪名有:首匿、通行饮食、见知故纵、左官、酎金不如法、阿党附益等。8.汉朝契约的种类较

11、多,主要有_ A.买卖 B.借贷 C.租赁 D.租佃 E.抵押(分数:1.00)A. B. C.D. E.解析:解析 两汉时期,债的关系比较普遍,主要有买卖、借贷、租佃契约等。除上述的契约种类外,汉朝还有雇佣契约、租借契约、合伙契约等。9.以下关于汉朝在婚姻家庭制度方面的规定正确的有_ A.关于男女结婚年龄,法律无明确规定 B.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为婚姻成立要件 C.禁止同姓为婚 D.婚姻解除以“七出”“三不去”为基本原则 E.在家庭制度方面首倡“三纲”(分数:1.00)A. B. C.D. E. 解析:解析 同姓不婚,是西周时期婚姻成立的限制条件,同姓代表着共同点血缘关系,限制同性结婚,

12、与异姓联姻,安抚远邦。汉朝并无类似规定。10.东汉末年,地方行政管理体制分_ A.州 B.区 C.郡 D.县 E.乡(分数:1.00)A. B.C. D. E.解析:解析 东汉时期,地方行政机在西汉封国与郡县的基础上,发展为州、郡、县三级行政体制。11.汉武帝时,为增加国家财政收入,抑制商人资本,将臣民生产的产品收归国家经营管理,其中包括_ A.丝麻 B.盐 C.铁 D.粮食 E.矾(分数:1.00)A.B. C. D.E.解析:解析 自汉武帝时起,为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将部分行业实行国家专卖制度。如在全国产盐地和产铁区设立盐官和铁官,对盐铁生产实行统一管理;此外,还实行酒类专卖等。12.下列属

13、于汉武帝时期实施的措施的是_ A.实行盐铁官营法 B.实行“重租税” C.颁布“算缗”令 D.颁布“告缗”令 E.将劓刑改为笞三百(分数:1.00)A. B.C. D. E.解析:解析 汉朝实行盐铁专营制度,自汉武帝时起,将关系国计民生的盐业实行国家专卖制度,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汉朝实行抑商政策,汉武帝时颁布“算缗”令与“告缗”令,以贬抑商人和限制商贾。13.汉朝制定_来规范市场、平抑物价。 A.市易法 B.均输法 C.禁榷法 D.平准法 E.两税法(分数:1.00)A.B. C.D. E.解析:解析 汉朝为规范市场管理、平抑物价,“通委财而调缓急”,实行均输法与平准法。14.汉律对诉权的限制

14、包括_ A.不准越诉 B.禁止卑幼控告尊长 C.禁止乞鞫 D.实行诬告反坐 E.禁止公室告(分数:1.00)A. B. C.D. E.解析:解析 汉律对诉权的限制主要有:一是不准越诉,必须严格按照司法审级逐级进行;二是根据“亲亲得相首匿”原则,禁止卑幼控告尊长,违者依法严惩;三是实行诬告反坐。15.董仲舒提出春秋决狱的原则有_ A.原心定罪 B.为亲者讳 C.子为父隐,父为子隐 D.善善及子孙、恶恶止其身 E.君亲无将,将而诛之(分数:1.00)A. B. C. D. E. 解析:解析 董仲舒提出春秋决狱应贯彻原心定罪的原则。此外还有一些适用原则,如为亲者讳、子为父隐,父为子隐、善善及子孙、恶

15、恶止其身、君亲无将,将而诛之、妇人无专制擅恣之行等等。二、B名词解释题/B(总题数:15,分数:45.00)16.约法三章(分数:3.00)_正确答案:(“约法三章”。刘邦在公元前 206年占领秦都成阳时,为争取民心并速定天下,遂与百姓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余悉除去秦法。”这是汉初立法之始。)解析:17.“汉律六十篇”(分数:3.00)_正确答案:(汉武帝时期继续立法活动,令张汤、赵禹等制定法律,如张汤制定越宫律二十七篇,是有关宫廷事务和警卫方面的法律;赵禹制定朝律六篇,是有关诸侯百官朝贺制度的相关法律。自此,这一阶段制定的越宫律(27 篇)、朝律(6 篇),与先前完成的九章律(

16、9 篇)、傍章(18 篇),合称“汉律六十篇”,成为汉律的主干部分。)解析:18.决事比(分数:3.00)_正确答案:(作为司法判例的“决事比”是指,在法律没有正式规定的情况下援引以往已经判决执行的典型案例作为判决依据。)解析:上请_正确答案:(上请,是指贵族官僚犯罪后,一般司法官员无权审理,必须奏请皇帝裁断,皇帝根据犯罪者的具体情况决定减免刑罚的制度。)解析:僭越_正确答案:(僭越,又称“逾制”。规定凡是属于皇帝御用的车马乘舆、服饰器皿等,任何人不得僭用,否则治以重罪。)解析:犯跸_正确答案:(犯跸,指冲犯皇帝仪仗、车骑影响通行。)解析:22.通行饮食(分数:3.00)_正确答案:(通行饮食

17、,指为对抗朝廷者充当向导、提供食物及传递情报。犯此罪者,处以大辟之刑。)解析:23.见知故纵(分数:3.00)_正确答案:(见知故纵,指官吏见知犯罪必予追究,否则将获同罪。)解析:首匿_正确答案:(首匿,指首谋隐匿犯罪。犯此罪者,则处以弃市之刑。)解析:25.阿党附益(分数:3.00)_正确答案:(由中央委派的诸侯国丞相对诸侯的罪名不予揭露,构成“阿党”罪;中央朝臣与诸侯勾结,构成“附益”罪。)解析:左官_正确答案:(左官:汉景帝时为打击地方势力,制定左官律,规定地方官吏由天子任命,不经中央委派而出任诸侯国的官职即为“左官”,命官者及受命者双方都要受严厉处罚。)解析:27.取息过律(分数:3.

18、00)_正确答案:(取息过律:汉朝借贷关系非常活跃,放债往往是高利盘剥,影响社会稳定,为缓和社会矛盾,汉律曾明确限制利率,禁止“取息过律”,否则重罚。)解析:上计_正确答案:(汉朝有“上计律”,对官吏的考核主要用“上计”的方式。所谓上计,即每年年终由郡守派出上计掾和上计吏各一人,携带写有本郡内农业生产状况、户口增减、治安情况等内容的上计簿,到中央向丞相(东汉时为司徒)汇报。经过考核,根据其考核结果决定赏罚。有成绩者可逐级升迁,称为“平升”,政绩卓著者可越级升迁,称为“巨升”;无成绩者,轻则申诫,重则罢黜。)解析:告劾_正确答案:(汉朝起诉称为“告劾”。“告”指吏民告发违法犯罪,其中包括原告直接

19、去官府告诉,相当于现代诉讼中的自诉。“劾”,指由官吏请示司法机关立案审理的诉讼行为。)解析:录囚_正确答案:(录囚是皇帝或上级司法机关通过对在押犯人的复核审问,监督和检查下级司法机关的决狱情况,以平反冤狱及督办久系未决案件的一项制度。)解析:三、B简答题/B(总题数:5,分数:25.00)31.简述西汉初期的立法活动。(分数:5.00)_正确答案:(1)“约法三章”。 (2)九章律。 (3)其他主要立法。)解析:32.简述汉代的法律形式。(分数:5.00)_正确答案:(1)律。 (2)令。 (3)科。 (4)比。)解析:33.简述汉律中的“亲亲得相首匿”原则。(分数:5.00)_正确答案:(“

20、亲亲得相首匿”,是指亲属之间可以相互首谋隐匿犯罪行为,不予告发和作证。至汉宣帝地节四年正式确立“亲亲得相首匿”刑法原则,颁布诏令:“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即祖孙三代、夫妻之间,卑幼隐匿尊长罪行的,不负刑事责任;尊长隐匿卑幼罪行的,除死罪要上请,其他不负刑事责任。这一刑法原则是汉朝引礼入法的重要体现,对后世法律有深远的影响。)解析:34.简述汉朝中央机构的发展的特点。(分数:5.00)_正确答案:(1)以皇帝为最高权威,以三公为中央行政中枢,以九卿分领中央行政管理部门的权力结构体系基本确立,并成为后来中央集权政治的基

21、本模式;(2)皇权的强化,导致宫廷组织对中央行政机构权力的侵蚀,掌握实际的决策权,由此演变为外戚和宦官的交相专权。)解析:35.简述两汉的监察制度。(分数:5.00)_正确答案:(1)御史台成为专门的监察机关。 (2)设州部刺史和司隶校尉。 (3)汉朝在继承秦朝上计考课制度、严惩贪污贿赂官员的做法基础上,又建立一些具体制度来加强对官吏的监察。主要有“御史九法”和“六条问事”。)解析:四、B论述题/B(总题数:3,分数:15.00)36.试述汉朝的法制指导思想。(分数:5.00)_正确答案:(汉朝法制指导思想的发展和演变,可分为两个时期:第一,汉高祖至汉武帝即位前的六十多年间,黄老“无为而治”思

22、想居统治地位,辅之以儒、法思想;第二,自汉武帝起,强化中央集权,以儒家思想为主,礼法并用。 (1)黄老“无为而治”。 黄老学派是战国时期兴起的假托黄帝、老子为其创始人的学派,道、法兼容,排斥儒术,但至汉初黄老学派已具有道、儒、法相结合的特点,认为最高规则是“天道”,法律的权威源于自然的“道”,即“道生法”。“道”的基本内容就是“无为而治”,即顺应自然和社会规律实行统治。贯彻黄老“清静无为”思想,汉初统治者施行轻徭薄赋,减轻民众负担。约法省刑,使法律内容应尽可能简单易懂,便于官民掌握。 (2)以儒为主,礼法并用。 经过六十多年的发展,至汉武帝在位时,中央政权日益巩固,社会趋于稳定,整个中国逐渐形

23、成大一统的局面。汉初奉行的“清静无为”思想无法适应西汉中期出现的社会局面。董仲舒应时改造儒家理论,宣扬法自君出、维护君权的至高无上性,符合汉武帝即位后的政治需求,即进一步巩固中央集权统治,并实现意识形态方面的大一统。为此,在思想上,汉武帝认可并推行董仲舒提出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方针。 董仲舒在法律方面,主张“大德而小刑”,德主刑辅。董仲舒的理论学说是在先秦儒学基础上,吸收各家学说中有益成分而形成的以儒法合流为特色的一种新的思想体系。“德主刑辅”、礼法并用的思想被汉武帝采纳,并以此为核心,形成封建正统法律思想,影响了以后各朝代的法制建设。)解析:37.试述汉文景时期刑制改革的内容与意义。(

24、分数:5.00)_正确答案:(文帝十三年正式改革刑制,主要是废除肉刑,以笞、徒、死刑来取代原有的刑罚。具体为,把黥刑改为髡钳城旦舂,劓刑改为笞三百,斩左趾改为笞五百,斩右趾改为弃市。但文帝这次改革存在一些弊病,一是将原来的斩右趾上升为死刑,由轻改重;二是斩左趾和劓刑分别改为笞五百和笞三百,笞数过多,难保活命,往往是笞未毕人已死。 汉景帝执政之后,进一步完善文帝改制的内容。一方面,两次减少笞的数量。另一方面,景帝命丞相刘舍和御史大夫卫绾制定茎令,具体规定执行笞刑的刑具尺寸、重量、规模,行刑时中途不得更换人。至此杖刑开始规范化,“自是笞者得全”。 汉文景帝废除残人肢体、刻人肌肤的肉刑,具有进步历史

25、意义,不仅符合经济发展的需要,顺应历史发展趋势,而且还使中国刑罚制度摆脱原始形态,由野蛮残酷走向更为人道文明的道路。这也是中国法制史上的一次重大改革,为后世以身体刑、劳役刑为主体的“五刑”体系的建立奠定了基础。)解析:38.试述“春秋决狱”兴起的社会历史原因和影响及评价。(分数:5.00)_正确答案:(1)春秋决狱的兴起,有一定的社会历史原因。汉朝经过文景帝较长时期的发展,到汉武帝时期,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国力增强,加强中央集权成为最高统治者迫切的任务。而汉初实行的“无为”黄老思想已不符合社会需要,儒家的大一统主张及其较为积极入世的思想,适应了当时加强中央集权的政治形势。汉律是继受秦律基础上发展

26、而来的,一定程度保留了“惨刻寡恩”的秦制,加之社会形势的变化,立法的滞后性也就日益突出。为适应社会需要,以及弥补法律的不足,将儒家思想引入司法实践的“春秋决狱”便应运而生,成为汉儒“通经致用”的一种重要价值取向。 (2)影响及评价。 “春秋决狱”的实施,一定程度上纠正了秦朝以来法律严酷的现实情况,缩小了刑罚适用范围,所贯彻的“原心定罪”原则,定罪量刑时注意犯罪者动机、目的和心理状态等,矫正酷吏横行,“务求深文”的弊端,具有其合理性及进步性的一面。 但不可忽略的是,片面地以犯罪动机作为定罪依据,会导致罪同而论异,导致司法的随意性;将判断行为人主观动机的权力委诸法官之手,也为徇私枉法打开方便之门。另一方面,直接将儒家思想作为定罪依据,而儒家经典简约深奥,缺乏法律条文的明确性,司法官员也不可能都通晓儒家经典,以致产生对法律的适用和解释牵强附会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便于酷吏舞文弄法,任意断案,营私舞弊,出现“奸吏因缘为市,所欲活则傅生议,所欲陷则予死比”的司法腐败局面。)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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