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法制史自考-38 及答案解析(总分:10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B多项选择题/B(总题数:22,分数:22.00)1.在推进官制改革的同时,清廷还颁布了一系列与之配套的法律法规,包括_ A.内阁官制 B.学部官制 C.法部官制 D.民政部官制 E.商部开办章程(分数:1.00)A.B.C.D.E.2.清末资政院议员由两种成员组成,分别是_ A.三品以上议员 B.钦定议员 C.民选议员 D.王公大臣 E.贡生(分数:1.00)A.B.C.D.E.3.清末修律的宗旨是_ A.博稽中外 B.参考古今 C.模范列强 D.参以国制 E.务期中外通行(分数:1.00)A.B.C.D.E.4
2、.清末修律过程中,先后颁布或起草了_ A.大清律例 B.大清现行刑律 C.大清民事诉讼律草案 D.大清商律草案 E.大清刑事诉讼律草案(分数:1.00)A.B.C.D.E.5.大清现行刑律废除了一些封建的刑罚方法,主要是_ A.凌迟 B.枭首 C.戮尸 D.刺字 E.遣刑(分数:1.00)A.B.C.D.E.6.大清现行刑律确立的刑罚有_ A.笞刑 B.徒刑 C.杖刑 D.流刑 E.死刑(分数:1.00)A.B.C.D.E.7.大清现行刑律改笞杖为_ A.劳役 B.徒刑 C.剥夺公权 D.罚金 E.苦役(分数:1.00)A.B.C.D.E.8.大清现行刑律增加的新罪名有_ A.“妨害国交”罪
3、B.“妨害选举”罪 C.“私铸银圆”罪 D.“破坏交通”罪 E.“毁坏电杆”罪(分数:1.00)A.B.C.D.E.9.大清现行刑律对_等纯属民事性质的条款不再科刑,以示民刑区分的原则。 A.继承 B.析产 C.婚姻 D.田宅 E.钱债(分数:1.00)A.B.C.D.E.10.大清新刑律中规定的主刑有_ A.死刑 B.无期徒刑 C.有期徒刑 D.罚金 E.没收财产(分数:1.00)A.B.C.D.E.11.大清民律草案的编目包括_ A.总则 B.债 C.物权 D.亲属 E.继承(分数:1.00)A.B.C.D.E.12.大清新刑律废除了_ A.八议 B.凌迟 C.刺字 D.十恶 E.缘坐(分
4、数:1.00)A.B.C.D.E.13.大清民律草案前三编的法律渊源有_ A.德国的民法 B.日本的民法 C.英国的民法 D.瑞士的民法 E.美国的民法(分数:1.00)A.B.C.D.E.14.参加大清民律草案撰写的机构有_ A.民政部 B.修订法律馆 C.礼学馆 D.宪政编查馆 E.法制局(分数:1.00)A.B.C.D.E.15.大清新刑律采用了一些近代法律术语,主要有_ A.数罪并罚 B.缓刑 C.减刑 D.假释 E.紧急避险(分数:1.00)A.B.C.D.E.16.清朝末年制定的商事法规主要有_ A.商人通例 B.公司律 C.大清民律草案 D.破产律 E.奖励公司章程(分数:1.0
5、0)A.B.C.D.E.17.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首次在中国引进了_ A.仲裁制度 B.陪审制度 C.民事调解制度 D.审判公开制度 E.律师制度(分数:1.00)A.B.C.D.E.18.清末改法修律过程中“礼法之争”主要围绕着以下哪几个问题?_ A.不孝 B.干名犯义 C.无夫奸 D.存留养亲 E.子孙违反教令是否为罪(分数:1.00)A.B.C.D.E.19.清末“礼法之争”中“礼教派”的代表人物有_ A.伍廷芳 B.沈家本 C.张之洞 D.劳乃宣 E.杨度(分数:1.00)A.B.C.D.E.20.近代以来,在中国攫取领事裁判权的国家有_ A.英国 B.美国 C.日本 D.德国 E.印度
6、(分数:1.00)A.B.C.D.E.21.晚清在各省设置提法使司,其职权有_ A.管理各省司法行政事务 B.解释法令 C.监督地方司法 D.调度检察事务 E.审理辖区内的民刑案件(分数:1.00)A.B.C.D.E.22.清末在审判制度上,采用了近代西方国家的一些原则和制度,其中包括_ A.辩护制度 B.回避制度 C.审判公开 D.预审程序 E.听证会制度(分数:1.00)A.B.C.D.E.二、B名词解释题/B(总题数:9,分数:18.00)23.预备立宪(分数:2.00)_24.宪政编查馆(分数:2.00)_25.钦定宪法大纲(分数:2.00)_26.十九信条(分数:2.00)_27.资
7、政院(分数:2.00)_28.大清现行刑律(分数:2.00)_29.大清商律草案(分数:2.00)_30.会审公廨(分数:2.00)_31.观审制度(分数:2.00)_三、B简答题/B(总题数:5,分数:30.00)32.简述清末钦定宪法大纲的内容。(分数:6.00)_33.简述十九信条的内容及意义。(分数:6.00)_34.简述大清现行刑律相对于大清律例的改动与变化。(分数:6.00)_35.简述领事裁判权的确定及影响。(分数:6.00)_36.简述晚清诉讼审判制度的改革。(分数:6.00)_四、B论述题/B(总题数:6,分数:30.00)37.试述天朝田亩制度的基本内容、历史意义与不足。(
8、分数:5.00)_38.试述资政新篇的基本内容、历史意义与特色。(分数:5.00)_39.试述预备立宪的主要活动和影响。(分数:5.00)_40.试述大清新刑律。(分数:5.00)_41.试述清末修律中的“礼法之争”的内容及影响。(分数:5.00)_42.试述晚清修律的影响。(分数:5.00)_中国法制史自考-38 答案解析(总分:10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B多项选择题/B(总题数:22,分数:22.00)1.在推进官制改革的同时,清廷还颁布了一系列与之配套的法律法规,包括_ A.内阁官制 B.学部官制 C.法部官制 D.民政部官制 E.商部开办章程(分数:1.00)A. B.
9、C. D. E. 解析:解析 清朝还颁布了一系列与管制改革配套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内阁官制、学部官制、法部官制、民政部官制、陆军部官制、农工商部职掌事宜、度支部职掌员缺章程、商部开办章程、州县改选章程、外官考验章程。2.清末资政院议员由两种成员组成,分别是_ A.三品以上议员 B.钦定议员 C.民选议员 D.王公大臣 E.贡生(分数:1.00)A.B. C. D.E.解析:解析 资政院议员的产生有钦定和民选两种,钦定和民选议员在数量上各占一半,钦定由皇帝直接指定,民选主要由各省谘议局议员互选。3.清末修律的宗旨是_ A.博稽中外 B.参考古今 C.模范列强 D.参以国制 E.务期中外通行(分数
10、:1.00)A. B. C. D.E. 解析:解析 光绪二十八年清廷正式下诏,提出修律。在沈家本主持下,清廷先后派员分赴欧美、日本考察法制,逐渐确定了“博稽中外,参考古今”、“模范列强”、“务期中外通行”等修律宗旨。4.清末修律过程中,先后颁布或起草了_ A.大清律例 B.大清现行刑律 C.大清民事诉讼律草案 D.大清商律草案 E.大清刑事诉讼律草案(分数:1.00)A.B. C. D. E. 解析:解析 清末修律制定了一系列新法律新律,包括公布了大清新刑律、大清民律草案、大清商律草案、大清刑事诉讼律草案、大清民事诉讼律草案等。5.大清现行刑律废除了一些封建的刑罚方法,主要是_ A.凌迟 B.
11、枭首 C.戮尸 D.刺字 E.遣刑(分数:1.00)A. B. C. D. E.解析:解析 大清现行刑律改革了刑罚制度,废除了一些封建的刑罚方法,删除了凌迟、枭首、戮尸、刺字等刑罚及缘坐制度,改笞杖为罚金、苦役,并停止刑讯。6.大清现行刑律确立的刑罚有_ A.笞刑 B.徒刑 C.杖刑 D.流刑 E.死刑(分数:1.00)A.B. C.D. E. 解析:解析 大清现行刑律改革了刑罚制度,确立了以罚金、徒刑、流刑、遣刑、死刑等为主要内容的新的刑罚体系。7.大清现行刑律改笞杖为_ A.劳役 B.徒刑 C.剥夺公权 D.罚金 E.苦役(分数:1.00)A.B.C.D. E. 解析:解析 大清现行刑律改
12、革了刑罚制度,改笞杖为罚金、苦役,最终确立了以罚金、徒刑、流刑、遣刑、死刑等为主要内容的新的刑罚体系。8.大清现行刑律增加的新罪名有_ A.“妨害国交”罪 B.“妨害选举”罪 C.“私铸银圆”罪 D.“破坏交通”罪 E.“毁坏电杆”罪(分数:1.00)A. B. C. D. E. 解析:解析 大清现行刑律对旧律进行修改,增加了一些新的罪名,如“妨害国交”、“妨害选举”、“私铸银圆、“破坏交通”、“毁坏电杆”等。9.大清现行刑律对_等纯属民事性质的条款不再科刑,以示民刑区分的原则。 A.继承 B.析产 C.婚姻 D.田宅 E.钱债(分数:1.00)A. B. C. D. E. 解析:解析 大清现
13、行刑律根据现实情况对旧条款进行调整、删节,关于婚姻、继承、析产、田宅、钱债等纯属民事范围制裁的条款均被去除,以示民事法与刑事法的区别。10.大清新刑律中规定的主刑有_ A.死刑 B.无期徒刑 C.有期徒刑 D.罚金 E.没收财产(分数:1.00)A. B. C. D. E.解析:解析 1911 年 1月公布的大清新刑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近代意义上的专门刑法典,确立了新的开 j罚制度,主刑由重到轻分为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罚金五种。11.大清民律草案的编目包括_ A.总则 B.债 C.物权 D.亲属 E.继承(分数:1.00)A. B. C. D. E. 解析:解析 大清民律草案是中国
14、历史上第一部专门民法典草案,分总则、债、物权、亲属、继承共 5篇。12.大清新刑律废除了_ A.八议 B.凌迟 C.刺字 D.十恶 E.缘坐(分数:1.00)A. B.C.D. E.解析:解析 大清新刑律采用了近代西方的刑法原则,实行罪刑法定主义。它删除了比附制度,强调刑罚不溯及既往,废除了“八议”及“减”、“请”、“官当”制度,取消了“十恶”。13.大清民律草案前三编的法律渊源有_ A.德国的民法 B.日本的民法 C.英国的民法 D.瑞士的民法 E.美国的民法(分数:1.00)A. B. C.D. E.解析:解析 大清民律草案前三编为总则、债、物权,由日本法学家松冈正义为主起草,以德国、日本
15、和瑞士的民法为渊源。14.参加大清民律草案撰写的机构有_ A.民政部 B.修订法律馆 C.礼学馆 D.宪政编查馆 E.法制局(分数:1.00)A.B. C. D.E.解析:解析 大清民律草案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专门民法典草案,由清政府命令修订法律馆编定。大清民律草案中亲属、继承两篇由修订法律馆会同礼学馆起草。15.大清新刑律采用了一些近代法律术语,主要有_ A.数罪并罚 B.缓刑 C.减刑 D.假释 E.紧急避险(分数:1.00)A.B. C.D. E. 解析:解析 大清新刑律采用了近代西方的刑法原则,采用了许多近代法律术语,如缓刑、假释、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等。16.清朝末年制定的商事法规主要
16、有_ A.商人通例 B.公司律 C.大清民律草案 D.破产律 E.奖励公司章程(分数:1.00)A. B. C.D. E. 解析:解析 1903 年,清廷设立了商部。商部成立之后,立即着手商事立法,陆续制定并颁布了奖励公司章程、商会简明章程、商人通例、公司律、破产律、商标注册试办章程、银行通则条例等系列商事法规。17.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首次在中国引进了_ A.仲裁制度 B.陪审制度 C.民事调解制度 D.审判公开制度 E.律师制度(分数:1.00)A.B. C.D.E. 解析:解析 1906 年完成的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草案引进了大量西方诉讼原则和制度,首次在中国引进了陪审制度和律师制度。18.
17、清末改法修律过程中“礼法之争”主要围绕着以下哪几个问题?_ A.不孝 B.干名犯义 C.无夫奸 D.存留养亲 E.子孙违反教令是否为罪(分数:1.00)A.B. C. D. E. 解析:解析 在清末修律过程中,“礼教派”和“法理派”围绕新式法典的编定、内容和原则而产生的理论争执,主要集中在五个问题上:(1)关于“干名犯义”条的存废问题;(2)关于“存留养亲”是否应编入刑律;(3)关于“无夫奸”及“亲属相奸”等问题;(4)关于“子孙违反教令是否为罪”问题;(5)关于子孙卑幼能否对尊长行使正当防卫权的问题。19.清末“礼法之争”中“礼教派”的代表人物有_ A.伍廷芳 B.沈家本 C.张之洞 D.劳
18、乃宣 E.杨度(分数:1.00)A.B.C. D. E.解析:解析 清末修律中有一场围绕新刑律中是否应该加入传统礼教内容而展开的“礼法之争”,以张之洞、劳乃宣为代表的守旧派力量被称为“礼教派”,以沈家本、伍廷芳、杨度为代表的革新力量被称为“法理派”。20.近代以来,在中国攫取领事裁判权的国家有_ A.英国 B.美国 C.日本 D.德国 E.印度(分数:1.00)A. B. C. D. E.解析:解析 所谓领事裁判权,是指外国在华侨民成为民事诉讼、刑事诉讼的被告时,中国法庭无权裁判,只能由其本国派驻中国的领事按其本国法律进行裁判。这是一种“治外法权”,是鸦片战争以后西方帝国主义国家强迫清政府签订
19、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后在中国攫取的一项特权。当时的英、关、法、俄、德、日、意、比等国在华均享有此特权。21.晚清在各省设置提法使司,其职权有_ A.管理各省司法行政事务 B.解释法令 C.监督地方司法 D.调度检察事务 E.审理辖区内的民刑案件(分数:1.00)A. B.C. D.E.解析:解析 1906 年 11月清廷发布“厘定官制谕”,进行官制改革,改按察使司为提法使司,负责地方司法行政工作及地方司法监督。22.清末在审判制度上,采用了近代西方国家的一些原则和制度,其中包括_ A.辩护制度 B.回避制度 C.审判公开 D.预审程序 E.听证会制度(分数:1.00)A. B. C. D. E.
20、解析:解析 清廷修律过程中,在司法审判上采用了近代西方国家的一些原则和制度,如回避、辩护、公开审判、合议等,并规定了起诉、预审、公判、上诉、判决之执行等程序。二、B名词解释题/B(总题数:9,分数:18.00)23.预备立宪(分数:2.00)_正确答案:(“预备立宪”是指清朝政府在 1906年以后推行的一场以预备“仿行宪政”为名的政治活动。)解析:24.宪政编查馆(分数:2.00)_正确答案:(“宪政编查馆”是立宪专门机构,负责办理宪政,编制法律,统计政要。)解析:25.钦定宪法大纲(分数:2.00)_正确答案:(钦定宪法大纲是清政府于 1908年颁布的,由“宪政编查馆”编订,共 23条,内容
21、包括“君上大权”和“臣民权利义务”两部分。“君上大权”是“正文”,共 14条;“臣民权利义务”是“附录”,共 9条。)解析:26.十九信条(分数:2.00)_正确答案:(十九信条是 1911年清政府迫于革命形势而颁布的。它在形式上缩小了皇帝的权力,扩大了国会和总理的权力,但仍强调“大清帝国皇统万世不易”,并只字不提人民的权利,是清朝统治者玩弄立宪骗局的最后伎俩。)解析:27.资政院(分数:2.00)_正确答案:(资政院是向国会过渡的权力机关,其职权包括:负责法典的修订修改,议决国家的预决算、税法、公债,对行政机构实施监督,决定其他奉旨交议的事项,等等。资政院所议决的事项须奏请皇帝裁夺;军机大臣
22、和各部行政长官有权要求复议,若双方意见不一,则分别上奏皇帝;皇帝有权令资政院停会或解散。)解析:28.大清现行刑律(分数:2.00)_正确答案:(大清现行刑律是 1910年颁行的,是一部过渡性法典,是在大清律例的基础上修改而成。从形式上看,它仍未突破“诸法合体”的框框,但设置了新的刑罚体系,也规定了新罪名。)解析:29.大清商律草案(分数:2.00)_正确答案:(1908 年,大清商律草案由修订法律馆主持起草完毕。大清商律草案包括总则、商行为、公司法、海船法、票据法五编,共 1008条。因为其内容较多参考了日、德等国的商法,不符合当时中国国情,所以未能颁行。)解析:30.会审公廨(分数:2.0
23、0)_正确答案:(会审公廨,又称会审公堂,是英美列强强迫清政府在租界设立的特殊司法审判机关,实际由外国人控制,主要负责华洋混合案件的审理。)解析:31.观审制度(分数:2.00)_正确答案:(观审制度是西方列强取得在华领事裁判权以后确立的又一项对中国司法审判进行强行干预的制度。观审制度肇始于 1876年英国政府强迫清政府签订的中英烟台条约。条约中规定,在原告是外国人、被告是中国人的案件中,原告所属国领事官员有权前往“观审”,中国承审官应以观审之礼相待;如果观审官员认为审判、判决有不妥之处,有权提出新证据、再传原证,甚至参与辩论。)解析:三、B简答题/B(总题数:5,分数:30.00)32.简述
24、清末钦定宪法大纲的内容。(分数:6.00)_正确答案:(1)钦定宪法大纲首先强调君权的地位和君主的神圣。赋予了君上种种大权,包括颁行法律、设官制禄、黜陟百司、总揽司法、召集和解散议院、统帅军队、宣战媾和以及发布可“代法律之诏令”,等等。为了防止议会对军权的干扰,大纲还对议院做出种种限制。 (2)钦定宪法大纲中关于臣民权利义务的部分,主要是规定人民有当兵、纳税和服从清政府法律的义务,虽虚伪地规定了人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和人身等自由权利,但又规定必要时皇帝“得以诏令限制臣民之自由”。)解析:33.简述十九信条的内容及意义。(分数:6.00)_正确答案:(1)根据规定,皇帝之权仅限于颁布由国人起
25、草、议决的宪法;任命国会公举的总理大臣和总理大臣推举的国务大臣;经国会议决,得缔结国际条约、宣战、媾和、颁布国会之议决事项;皇帝统率海陆军,但对内使用时,应依国会议决之特别条件,此外不得调遣;皇帝不得以命令代法律;皇室大典不得与宪法相抵触,皇室经费之制定及增减,由国会议决;官制官规,以法律定之。 (2)十九信条提高了国会的地位,加强了国会的权力和监督作用;明确了要实行责任内阁制,扩大了内阁总理的权力;规定了皇权、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的制衡原则。 十九信条关注的仍然是皇权、内阁、国会等内容,只字未提臣民权利义务的内容,一方面反映出时势紧迫,起草者来不及考虑;另一方面反映出民主、人权、平等等观念
26、还没有真正在中国普及,传统的重权力而轻权利的观念仍然占主导地位,思想启蒙的任务还很重。)解析:34.简述大清现行刑律相对于大清律例的改动与变化。(分数:6.00)_正确答案:(1)改律名为“现行刑律”,并突出“刑律”二字,以示与旧律之不同,并与新潮流相符。 (2)取消了旧律按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名称而分的六律总目。 (3)根据现实情况对条款进行调整、删节:一是因时事变化而过时的条款,近代以来已经解禁或与“新政”不符合的规定,如禁止民人出海、开矿之类,以及奸党、同姓不婚等内容均被删去,涉及“奴婢”条款中的“奴婢”均改为“雇工人”等;二是一些特权条款被删除;三是一些纯属民事范围制裁的条款均被
27、去除,以示民事法与刑事法的区别。 (4)改革了刑罚制度。 (5)增加了一些新的罪名,如“妨害国交”、“私铸银圆”等。)解析:35.简述领事裁判权的确定及影响。(分数:6.00)_正确答案:(所谓领事裁判权,是指外国在华侨民成为民事诉讼、刑事诉讼的被告时,中国法庭无权裁判,只能由其本国派驻中国的领事按其本国法律进行裁判。这是一种“治外法权”,是鸦片战争以后西方帝国主义国家强迫清政府签订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后在中国攫取的一项特权。依照这种特权,当时的英、美、法、俄、德、日、意、比等国在华的侨民均不受清朝法律的管辖,不论其发生何种违法或犯罪行为,中国司法机关都无权裁判。 领事裁判权严重地破坏了中国的司
28、法主权,助长了西方各国在中国的侵略气焰,使他们可以肆无忌惮地进行各种掠夺和损害中国人民的活动。领事裁判权的确立标志着晚清社会半殖民地化的开始,也标志着晚清司法制度半殖民地化的开始。)解析:36.简述晚清诉讼审判制度的改革。(分数:6.00)_正确答案:(1)各级审判厅试办章程的规定。清末的司法管辖分为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两项,“凡因诉讼而审定罪之有无者属刑事案件”;“凡因诉讼而审定理之曲直者属民事案件”,在中国法制史上第一次正式作出了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的区分。在中国法制史上,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公开具有划时代意义。 (2)根据法院编制法的规定,废除了清初三法司制度,实行四级三审制。 (3)在司法审
29、判上采用了近代西方国家的一些原则和制度,如回避、辩护、公开审判、合议等,并规定了起诉、预审、公判、上诉、判决之执行等程序。 (4)在一些诉讼法规或法律草案中还规定了刑事案件公诉制度、附带民事诉讼制度、民事案件的自诉及代理制度、证据制度、保释制度等中国传统法制所没有的新式制度,并承认律师制度的合法性,还初步规定了法官、检察官考试任用制度,等等。必须指出的是,清末的系列司法改革,因为时间太短、方案不成熟等原因,太多只是法律上的纸面上的规定,有些措施即使实施,也往往流于形式而已,真正实行并产生影响的几乎没有。但是,这些措施为后来的司法改革积累了素材、打下了基础。)解析:四、B论述题/B(总题数:6,
30、分数:30.00)37.试述天朝田亩制度的基本内容、历史意义与不足。(分数:5.00)_正确答案:(1)基本内容。 政治制度。 a太平天国在政治上仍采用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制度,并政教合一。 b太平天国地方政权分为省、郡、县三级。 c太平天国重视各级职官的选拔与任用,为此还创建了基层官员的保举、群众公举和保升奏贬等制度。 农业经济制度。 天朝田亩制度原本就是一个以解决农村土地问题为核心的纲领性文献,因而以土地问题为中心的农业经济制度在其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天朝田亩制度根据“均田以赈贫穷”的理想,宣布废除土地私有制度,将一切土地收归天王所有,平均分配天下土地给农民耕种。 天朝田亩制度中所规定的土地
31、经济制度是一个以土地公有、平均分配给农民进行耕种的土地改革方案;是一个军政合一、兵农合一的社会组织改革方案。 (2)历史意义与不足。 作为建国的根本纲领,天朝田亩制度一方面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和进步作用,但同时又集中地体现了农民阶级的局限性,这一点无论是在其所确立的政治制度,还是经济制度中都有明确的反映。 积极意义:太平天国所坚持的政治、经济制度中包含有朴素的民主成分和平等要求,如平均土地和保举官员等,并把历史上农民起义所提出的纲领发展到前所未有的新高度,是旧式农民阶级反封建思想的结晶。消极意义:它所追求的通过平均一切社会财富,消灭私有的手段实行人类平等的想法违背了社会发展的规律,是根本不可能实
32、现的。同时它所主张的废除一切封建土地制度,势必剥夺农民和其他劳动者合法占有的土地,使广大农民的利益受到损害,从而引起广大农民的不满;它所确立的政治制度仍无法摆脱封建专制的窠臼,甚至较之于中国历史上封建政权之专制更加有过之而无不及。)解析:38.试述资政新篇的基本内容、历史意义与特色。(分数:5.00)_正确答案:(1)基本内容:资政新篇在结构上共分“用人察失”、“风风”、“法法”和“刑刑”四大部分,基本内容如下: 政治方面。资政新篇主张“禁朋党之弊”、严禁私门请谒、卖官鬻爵,重新做到权归于一;积极推行地方自治,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同时为了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主张发扬“公议”,设立“新闻官”;等等。
33、 经济方面。主张发展近代交通运输和邮电事业;主张颁布保护私人投资法,鼓励兴办私人银行,发展金融事业;允许私人投资开采矿山;主张颁布劳资法,允许剥削和雇佣劳动等。 社会改良方面。主张移风易俗,反对骄奢淫逸,禁止寺庙,禁止溺婴,禁止鸦片等社会陋习,提倡兴建医院,减轻人民疾苦,兴办各种社会福利事业,解决聋哑和鳏寡孤独等弱势群体的救助问题,推动社会进步。 法制方面。同天朝田亩制度相比,重视法制是资政新篇的一大特色。洪仁玕强调“国家以法制为先”,按照资政新篇中的主张,实行法制最为关键的就是“立法善”、“设法当”和“持法严”。不仅如此,对于如何“立法善”、“设法当”和“持法严”,资政新篇中也作了充分的考虑
34、。 此外,资政新篇中还主张要改革刑罚,善待轻犯,反对乱杀滥罚等,这一主张极有针对性。(2)历史意义和特色。 资政新篇在很多方面发展了天朝田亩制度,它所提出的改革措施和方案,既是对早期、中期太平天国运动中所暴露出来的问题的系统总结,又带有鲜明的资本主义特色,许多方针很有针对性。但由于其中很多规定并不具备实行的条件和阶级基础,加之战争的环境,结果导致资政新篇并未能得到认真地执行,从而也未能挽救太平天国失败的命运。)解析:39.试述预备立宪的主要活动和影响。(分数:5.00)_正确答案:(按照“预备立宪”上谕的精神,清政府于 1906年从“官制改革”着手,开始预备立宪,先后草拟并陆续公布了资政院院章
35、、谘议局章程及钦定宪法大纲,1909 年各省相继设立“谘议局”,1910 年中央设立“资政院”。 (1)官制改革。 预备立宪始于官制改革。预备仿行宪政的第一道上谕,就强调“廓清积弊,明定责成,必从官制入手”,应“先将官制分别议定,次第更张”。官制改革的原则是依照西方三权分立的原则,使“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并峙,各有专属,相辅而行”。 (2)钦定宪法大纲的颁布及其内容、影响。 钦定宪法大纲的颁布是“预备立宪”活动的关键步骤。 钦定宪法大纲的重心仍然是维护君上大权,根本没有限制任何皇权,不过是用宪法的形式把皇帝至尊的地位和至高无上的权力加以确认而已。所以,大纲一经颁布,清廷立宪的真实意图立刻暴露,马上遭到国内外的强烈批评与反对。不仅资产阶级革命派没有因此停止革命活动,就连统治集团内部的部分改良派也大感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