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国自考(法律文书写作)模拟试卷 22 及答案解析(总分:44.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B单项选择题,在列出的四个备选项(总题数:15,分数:30.00)1.法律文书在形式上十分明显的特点是 ( )(分数:2.00)A.通俗化B.生动化C.大众化D.程式化2.司法机关中经常使用的较重要的具有总结性的法律文书的写作章法是 ( )(分数:2.00)A.把握焦点,明辨是非B.突出重点,兼顾一般C.论辩说理,章法多样D.由事而理,由理而断3.检察文书中涉及外国人姓名的应写 ( )(分数:2.00)A.中文名B.英文名C.先中文后英文D.先英文后中文4.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 )(分数:2.00
2、)A.检察建议书可以对人民法院的具体民事、行政裁判,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的检察建议B.公诉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应填为“检公诉建 号”C.民行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填为“检民行建 号”D.民行部门提出的再审检察建议必须送预防部门5.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抗诉的案件,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诉讼程序是否合法,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并依法作出 ( )(分数:2.00)A.判决B.裁定C.决定D.判决或者裁定6.第一审民事判决书的理由中,引用法律条文时,如果法律条文有条、款、项、目,要求引到 ( )(分数:2.00)A.条B.条、款C.条、款、项D.条、款、项、
3、目7.第一审民事裁定书的适用范围中不包括 ( )(分数:2.00)A.不予受理B.驳回起诉C.财产保全D.发回重审8.行政案件的审理采用的是 ( )(分数:2.00)A.合议制B.独任制C.一律合议制D.台议制或独任制9.罪犯人狱登记表中罪犯个人简历从什么时候开始写起?( )(分数:2.00)A.小学B.初中C.高中D.大学10.对罪犯刑事判决提请处理意见书的核心内容及写作重点是 ( )(分数:2.00)A.事由B.具体理由C.提请复查的法律依据和请求事项D.罪犯基本情况11.反诉提出的时间为 ( )(分数:2.00)A.诉讼结束后B.诉讼中止后C.诉讼开始后D.诉讼终结后12.仲裁申请人可以
4、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仲裁事项,但应当( )(分数:2.00)A.向仲裁机构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B.向仲裁机构提交书面委托代理协议C.向仲裁机构提交书面委托代理协议和授权委托书D.向仲裁机构提交书面委托代理协议或授权委托书13.我国现行公证申请书的表现形式为 ( )(分数:2.00)A.文字形式B.表格形式C.文字形式和表格形式D.电子文档形式14.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_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 ( )(分数:2.00)A.应当B.可以C.要求D.允许15.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分数:2.00)A.死刑临场监督笔录是人民法院对罪犯执行死刑现场的有关情况予以记录的文字材料B
5、.死刑临场监督笔录是人民检察院临场监督人民法院对罪犯执行死刑的情况所做的文字记录C.死刑临场监督笔录应记录第一审法院名称和判处死刑判决书及文号D.死刑临场监督笔录尾部由临场监督的检察人员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二、简答题(总题数:5,分数:10.00)16.法律文书中有关刑事案件的事实要素,应包括哪些内容(分数:2.00)_17.简述起诉意见书正文的写作方法。(分数:2.00)_18.写作和使用第一审民事判决书应当注意哪些问题?(分数:2.00)_19.仲裁文书的概念和作用?(分数:2.00)_20.简述侦查实验笔录的概念和功用。(分数:2.00)_三、写作主题(总题数:1,分数:2.00)21.根
6、据下面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写作教材中的要求,拟写一份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被告人刘和被害人王于年月日确立恋爱关系。在以后的交往中,随着时间的推移,王觉得自己与刘的性格、爱好等方面差距较大,遂提出与刘断绝恋爱关系。刘不死心,多次纠缠王,王决心已定,向刘表示绝无再和好的可能。刘认为,女朋友与自己断绝恋爱关系,自己很没有面子,决心对王进行报复。首先,刘准备好一瓶硝酸、硫酸混合液。其次,跟踪王,窥测王上下班的行走路线,以确定作案时间和作案地点。 年月日晚 8 时,刘携带事先准备好的硝酸、硫酸混合液一瓶,驾驶汽车尾随王行至本市区路上。刘再一次追问王,是否同意继续与自己保持恋爱关系,遭到王回绝。刘遂驾车
7、先将王撞倒,尔后将硝酸、硫酸混合液一瓶泼至王的面部和上身处,并对王脸部及身上猛踢数脚后驾车逃离现场。后被查获归案。被害人王被路人发现送往医院全力抢救。 被告人的基本情况。被告人刘,30 岁,汉族,男,研究院工人,市人,住区路号楼单元号。年月日因拦截妇女被行政拘留 15 天;因故意伤害罪于年月日被羁押,同年月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市公安局看守所。 本案证据:(1)被害人王的陈述;(2)现场勘查笔录;(3)被告人刘的供述;(4)刑事科学技术鉴定结论:经鉴定,王面部烧伤严重烧毁,鼻骨骨折,颈部、双手及左小腿被烧伤,为重伤。 被告人的辩护人金(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辩护意见为,被告人刘在案发后,有悔罪表现,能
8、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且无前科劣迹,建议法院从轻处罚。 被害人王(女,23 岁,研究院新技术公司临时工)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律师事务所律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的诉讼委托代理人提出,被告人刘的犯罪情节特别恶劣,且不认罪悔罪,要求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并要求被告人赔偿被害人万元经济损失。 市人民检察院分院,以被告人刘涉嫌故意伤害罪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分院检察员方出庭支持公诉。 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年月日公开审理了此案,经该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于年月日作出如下判决:一、被告人刘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二、被告人刘赔偿被害人王经济损失一万元整。 审理此案的合议庭成员:审判长
9、任,审判员徐、贾。此案的书记员是李。(分数:2.00)_四、写作辅题(总题数:1,分数:2.00)22.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写作教材中的要求,拟写一份提请批准逮捕书。 邓中天,男,天津市人,大专文化,汉族,1975 年 1 月 30 日出生,住天津市区里 5 号楼 13 门 401 号。邓中天出生在天津市一个工人家庭,家境一般。后来父母离异,邓中天随母亲生活,母亲工资收入不高,父亲每月给付抚养费,但是数量极少,邓中天与母亲的生活比较困难。父母的离异和生活经济状况的窘迫,使邓中天幼小的心灵蒙上了阴影,立志长大后一定要多挣钱,出人头地。在读小学、中学期间,邓中天一直表现很好,曾多次被评为
10、三好学生。中学毕业后,邓中天考入天津市专科学校,在学校学习两年后毕业。1995 年 6 月,邓中天到中国保险公司分公司人身险部实习,1996 年 3 月,邓中天被该公司录用为业务员。参加工作后,邓中天发现挣钱很辛苦,想要多挣钱很难,有些灰心。 邓中天在单位工作期间,认识了单位同事吴伟(男,35 岁,汉族),两人关系密切,在交往过程中,邓中天经常去吴伟家作客,发现吴伟家里很有钱。2000 年 12 月 23 日,邓中天趁吴伟一家出门购物之机,来到吴伟家,用事先准备的钳子和螺丝刀撬开吴伟在天津市区路号 5 楼 210 号住房的门锁,窃取了吴伟存放于卧室写字台抽屉内的人民币现金 15,000 元,美
11、元 1000 元,人民币活期存折一个(户名吴伟,账号,金额 15,000 元),定期存单一张(户名吴伟,账号,金额 50,000 元),折合人民币共计 88,000 余元。邓中天窃得上述款项后,用于吃饭、娱乐消费等,共挥霍赃款 18,400 余元。其余赃款在邓中天被拘留后全部追回。案发当天,吴伟家的邻居李亮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侦查人员赶赴现场,当场制作了报案笔录,勘查了现场,并于 2000 年 12 月 23 日决定对案件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听取了失主吴伟的陈述,认为邓中天有重大犯罪嫌疑。2001 年月日,天津市公安局拘留了邓中天。邓中天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 邓中天的行为触犯了
12、我国刑法的规定,涉嫌盗窃罪。2001 年月日,天津市公安局制作第 11 号提请批准逮捕书递交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对邓中天提请批准逮捕。 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2)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
13、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分数:2.00)_全国自考(法律文书写作)模拟试卷 22 答案解析(总分:44.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B单项选择题,在列出的四个备选项(总题数:15,分数:30.00)1.法律文书在形式上十分明显的特点是 ( )(分
14、数:2.00)A.通俗化B.生动化C.大众化D.程式化 解析:解析:法律文书属于程式化特点十分明显的文书。其程式性特点主要表现在结构固定化和用语成文化两方面。答案为 D。2.司法机关中经常使用的较重要的具有总结性的法律文书的写作章法是 ( )(分数:2.00)A.把握焦点,明辨是非B.突出重点,兼顾一般C.论辩说理,章法多样D.由事而理,由理而断 解析:解析:法律文书有各种不同的行文章法,包括由事而理、由理而断,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把握焦点、明辨是非,论辩说理、章法多样等。其中,由事而理,由理而断的写作章法是司法机关中经常使用的较重要的具有总结性的法律文书的写作章法。答案为 D。3.检察文书中
15、涉及外国人姓名的应写 ( )(分数:2.00)A.中文名B.英文名C.先中文后英文 D.先英文后中文解析:解析:在检察文书写作中,如果涉及外国人名字,通常应该使用两国文字,先写汉译名字,然后用括号注明其外国名字。答案为 C。4.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 )(分数:2.00)A.检察建议书可以对人民法院的具体民事、行政裁判,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的检察建议B.公诉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应填为“检公诉建 号”C.民行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填为“检民行建 号”D.民行部门提出的再审检察建议必须送预防部门 解析:解析:检察建议书的制作要求规定民行部门提出的再审检察建议,可以不再送交预防部门。D 项叙述错误。ABC
16、三项都是对检察建议书相关知识的正确叙述。答案为 D。5.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抗诉的案件,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诉讼程序是否合法,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并依法作出 ( )(分数:2.00)A.判决B.裁定C.决定D.判决或者裁定 解析:解析:本题是对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抗诉案件的处理的考查。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诉讼程序是否合法。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并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答案为 D。6.第一审民事判决书的理由中,引用法律条文时,如果法律条文有条、款、项、目,
17、要求引到 ( )(分数:2.00)A.条B.条、款C.条、款、项D.条、款、项、目 解析:解析:本题是对第一审民事判决书中引用法律条文的标准中具体标准的考查。具体,要求引用法律条款的要引到条、款、项、目,不能笼统地引到条。答案为 D。7.第一审民事裁定书的适用范围中不包括 ( )(分数:2.00)A.不予受理B.驳回起诉C.财产保全D.发回重审 解析:解析:本题涉及知识点较多,考生注意全面掌握。第一审民事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1)不予受理;(2)对管辖权有异议的;(3)驳回起诉;(4)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5)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6)中止或者终结诉讼;(7)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8)中止或者
18、终结执行;(9)不予执行仲裁裁决;(10)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11)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答案为 D。8.行政案件的审理采用的是 ( )(分数:2.00)A.合议制B.独任制C.一律合议制 D.台议制或独任制解析:解析:我国行政诉讼法第 46 条规定,审理行政案件,一律实行合议制。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答案为 C。9.罪犯人狱登记表中罪犯个人简历从什么时候开始写起?( )(分数:2.00)A.小学 B.初中C.高中D.大学解析:解析:罪犯入狱登记表中罪犯个人简历要从小学时起写到入监这段时期的主要学习和工作经历。T作
19、经历要注明何时在何单位从事何职业和担任的职务。答案为 A。10.对罪犯刑事判决提请处理意见书的核心内容及写作重点是 ( )(分数:2.00)A.事由B.具体理由 C.提请复查的法律依据和请求事项D.罪犯基本情况解析:解析:对罪犯刑事判决提请处理意见书的正文中的具体理由是写作重点,是该文书的核心内容。要从实际出发,找准原判决中的错误,依据法律和事实进行分析,阐述提请复核的理由。答案为 B。11.反诉提出的时间为 ( )(分数:2.00)A.诉讼结束后B.诉讼中止后C.诉讼开始后 D.诉讼终结后解析:解析:反诉需要在诉讼开始后提出,因为反诉是以原告或自诉人的起诉为前提,当诉讼结束、中止或终结后意味
20、着原诉已经暂停或结束,此时再提起反诉没有意义。答案为 C。12.仲裁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仲裁事项,但应当( )(分数:2.00)A.向仲裁机构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 B.向仲裁机构提交书面委托代理协议C.向仲裁机构提交书面委托代理协议和授权委托书D.向仲裁机构提交书面委托代理协议或授权委托书解析:解析:依据我国仲裁法仲裁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仲裁事项,但应向仲裁机构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此题属于识记内容。答案为 A。13.我国现行公证申请书的表现形式为 ( )(分数:2.00)A.文字形式B.表格形式C.文字形式和表格形式 D.电子文档形式解析:解析:公证申请书是当事人请求公证机关对一
21、定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给予公证的文书。我国现行的公证申请书有两种,即文字形式和表格形式。答案为 C。14.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_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 ( )(分数:2.00)A.应当 B.可以C.要求D.允许解析:解析:我困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侦查人员存汛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情节或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答案为 A。15.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分数:2.00)A.死刑临场监督笔录是人民法院对罪犯执行死刑现场的有关情况予以记录的文字材料 B.死刑临场监督笔录是人民检察院临场监督人民法
22、院对罪犯执行死刑的情况所做的文字记录C.死刑临场监督笔录应记录第一审法院名称和判处死刑判决书及文号D.死刑临场监督笔录尾部由临场监督的检察人员签名,并注明年月日解析:解析:死刑临场监督笔录的制作主体应为人民检察院,故 A 项不正确。该题属于识记内容,考生应注意区分各项的不同点,以免混淆。答案为 A。二、简答题(总题数:5,分数:10.00)16.法律文书中有关刑事案件的事实要素,应包括哪些内容(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刑事案件的事实要素包括作案的时间、地点、作案人和被害人,作案的目的、动机、情节、手段,造成的后果、作案人的态度以及证据等。)解析:17.简述起诉意见书正文的写作方
23、法。(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1)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案由和案件来源部分:案件有多名犯罪嫌疑人的,应当按照先重犯后轻犯、先主犯后从犯的排列顺序逐一写明。 (2)侦查查明犯罪事实部分:这部分是要准确概括写明检察机关侦查认定需要提起公诉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对于一名犯罪嫌疑人实施多次犯罪触犯同一罪名的,应当按照先重后轻、先数额大后数额小的顺序列举;次数特殊繁多的,可以按照犯罪手段、时间、地点、数额等特征归纳叙写。一案触犯数个罪名的,应当按照先重罪后轻罪的顺序叙写。)解析:18.写作和使用第一审民事判决书应当注意哪些问题?(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1)要注意把符合
24、条件的未成年人列为当事人;(2)不要把死亡人列为当事人;(3)共同诉讼的案件,不要遗漏了共同诉讼人;(4)不要把不符合条件的第二人错列为第三人。)解析:19.仲裁文书的概念和作用?(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仲裁文书是当事人间根据已达成的仲裁协议,为解决经济合同纠纷、劳动争议而制作的申清仲裁和仲裁机构为处理纠纷、争议而制作的名种有关法律文书。 处理解决纠纷、争议的各种有关文书的总称。它们对于解决合同纠纷以及有关争议,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着不容忽视的重要作用。)解析:20.简述侦查实验笔录的概念和功用。(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公安机关为了查明案情进行侦查实验,
25、将侦查实验的具体情况用文字记载下来的材料,称为侦查实验笔录。侦查实验笔录可以作为分析判断案情的依据。根据侦查实验的结果,确定在某种情况下和某种条件下,能否发生或出现某种行为、现象、事件和痕迹等;以甄别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的真伪,或用以印证其他证据。)解析:三、写作主题(总题数:1,分数:2.00)21.根据下面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写作教材中的要求,拟写一份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被告人刘和被害人王于年月日确立恋爱关系。在以后的交往中,随着时间的推移,王觉得自己与刘的性格、爱好等方面差距较大,遂提出与刘断绝恋爱关系。刘不死心,多次纠缠王,王决心已定,向刘表示绝无再和好的可能。刘认为,女朋友与自己
26、断绝恋爱关系,自己很没有面子,决心对王进行报复。首先,刘准备好一瓶硝酸、硫酸混合液。其次,跟踪王,窥测王上下班的行走路线,以确定作案时间和作案地点。 年月日晚 8 时,刘携带事先准备好的硝酸、硫酸混合液一瓶,驾驶汽车尾随王行至本市区路上。刘再一次追问王,是否同意继续与自己保持恋爱关系,遭到王回绝。刘遂驾车先将王撞倒,尔后将硝酸、硫酸混合液一瓶泼至王的面部和上身处,并对王脸部及身上猛踢数脚后驾车逃离现场。后被查获归案。被害人王被路人发现送往医院全力抢救。 被告人的基本情况。被告人刘,30 岁,汉族,男,研究院工人,市人,住区路号楼单元号。年月日因拦截妇女被行政拘留 15 天;因故意伤害罪于年月日
27、被羁押,同年月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市公安局看守所。 本案证据:(1)被害人王的陈述;(2)现场勘查笔录;(3)被告人刘的供述;(4)刑事科学技术鉴定结论:经鉴定,王面部烧伤严重烧毁,鼻骨骨折,颈部、双手及左小腿被烧伤,为重伤。 被告人的辩护人金(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辩护意见为,被告人刘在案发后,有悔罪表现,能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且无前科劣迹,建议法院从轻处罚。 被害人王(女,23 岁,研究院新技术公司临时工)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律师事务所律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的诉讼委托代理人提出,被告人刘的犯罪情节特别恶劣,且不认罪悔罪,要求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并要求被告人赔偿被害人万元经济损失。 市人民
28、检察院分院,以被告人刘涉嫌故意伤害罪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分院检察员方出庭支持公诉。 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年月日公开审理了此案,经该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于年月日作出如下判决:一、被告人刘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二、被告人刘赔偿被害人王经济损失一万元整。 审理此案的合议庭成员:审判长任,审判员徐、贾。此案的书记员是李。(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 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200)刑初字第()号 公诉机关市人民检察院分院 被害人王,女,23 岁,研究院新技术公司临时工。 被害人诉讼委托代理人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刘,30 岁,汉族,男,研究
29、院工人,市人,住区路 号楼单元号。年月日因拦截妇女被行政拘留 15 天;因故意 伤害罪于年月日被羁押,同年月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市公安局看守所。 辩护人金,律师事务所律师。 市人民检察院分院以检诉(2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犯故意伤害罪,于年月日向本院提起公诉。在诉讼过程中,被害人王以要求被告人赔偿经济损失为由,向本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市检察院分院派检察员方出庭支持公诉,被害人诉讼委托代理人李,被告人刘及其辩护人金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经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进行了讨论并作出决定,现已审理终结。 市人民检察院分院指控,被告人刘因被害人王提出与其断绝恋爱关系,
30、心怀不满蓄意毁容报复。遂于年月 x 日晚 8 时,携带硝酸、硫酸混合液一瓶,驾驶汽车尾随王行至本市区路上,先将王撞倒,尔后将硝酸、硫酸混合液一瓶泼至王的面部和上身处,并对王脸部及身上猛踢数脚后驾车逃离现场。由于刘的行为致王面部烧伤严重烧毁,鼻骨骨折,颈部、双手及左小腿被酸烧伤,经鉴定为重伤。被告人刘后被查获归案。 被害人诉讼委托代理人提出,被告人刘的犯罪情节特别恶劣,且不认罪悔罪,要求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并要求被告人赔偿被害人万元经济损失。 被告人刘在审理中辩称,自己泼完硝酸后,只踢王脸上一脚不是数脚。 辩护人金提出的辩护意见是,被告人刘在案发后,有悔罪表现,能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且无前科劣迹,
31、建议法院从轻惩处。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刘因对女友王与其断绝恋爱关系不满即蓄谋残害进行报复。遂于年月日晚 8 时,携带硝酸、硫酸混合液一瓶,驾驶汽车尾随王行至本市区路上,先将王撞倒,尔后将硝酸、硫酸混合液一瓶泼至王的面部和上身处,并对王脸部及身上猛踢数脚后驾车逃离现场。由于刘的行为致王面部烧伤严重烧毁,鼻骨骨折,颈部、双手及左小腿被酸烧伤。被告人刘逃避现场后被查获归案。被告人刘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王及其亲属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上述事实,有被害人王的陈述,现场勘查笔录,刑事科学技术鉴定结论等证实。被告人刘供述的犯罪时间、地点、情节和手段与上述证据相符。 本院认为,被告人目无国法,因恋爱不成,竟蓄
32、意残害报复,毁人容貌,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极其残忍,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及民愤极大,罪大恶极,必须严惩。市检察院分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故意伤害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被告人刘辩解自己没有踢王数脚及其辩护人所提建议法院从轻处罚的辩护,没有事实和法律根据,本院不予采纳。被告人刘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及其亲属造成的经济损失,应根据被告人刘的赔偿能力,依法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刘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二、被告人刘赔偿被害人王经济损失人民币一万元整
33、。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口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份。 本判决依法报请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后生效。 审判长:任 审判员:许 审判员:贾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李)解析:四、写作辅题(总题数:1,分数:2.00)22.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写作教材中的要求,拟写一份提请批准逮捕书。 邓中天,男,天津市人,大专文化,汉族,1975 年 1 月 30 日出生,住天津市区里 5 号楼 13 门 401 号。邓中天出生在天津市一个工人家庭,家境一般。后来父母离异,邓中天随母亲生活,母亲工资收入不高,父
34、亲每月给付抚养费,但是数量极少,邓中天与母亲的生活比较困难。父母的离异和生活经济状况的窘迫,使邓中天幼小的心灵蒙上了阴影,立志长大后一定要多挣钱,出人头地。在读小学、中学期间,邓中天一直表现很好,曾多次被评为三好学生。中学毕业后,邓中天考入天津市专科学校,在学校学习两年后毕业。1995 年 6 月,邓中天到中国保险公司分公司人身险部实习,1996 年 3 月,邓中天被该公司录用为业务员。参加工作后,邓中天发现挣钱很辛苦,想要多挣钱很难,有些灰心。 邓中天在单位工作期间,认识了单位同事吴伟(男,35 岁,汉族),两人关系密切,在交往过程中,邓中天经常去吴伟家作客,发现吴伟家里很有钱。2000 年
35、 12 月 23 日,邓中天趁吴伟一家出门购物之机,来到吴伟家,用事先准备的钳子和螺丝刀撬开吴伟在天津市区路号 5 楼 210 号住房的门锁,窃取了吴伟存放于卧室写字台抽屉内的人民币现金 15,000 元,美元 1000 元,人民币活期存折一个(户名吴伟,账号,金额 15,000 元),定期存单一张(户名吴伟,账号,金额 50,000 元),折合人民币共计 88,000 余元。邓中天窃得上述款项后,用于吃饭、娱乐消费等,共挥霍赃款 18,400 余元。其余赃款在邓中天被拘留后全部追回。案发当天,吴伟家的邻居李亮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侦查人员赶赴现场,当场制作了报案笔录,勘查了现场,并于 20
36、00 年 12 月 23 日决定对案件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听取了失主吴伟的陈述,认为邓中天有重大犯罪嫌疑。2001 年月日,天津市公安局拘留了邓中天。邓中天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 邓中天的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的规定,涉嫌盗窃罪。2001 年月日,天津市公安局制作第 11 号提请批准逮捕书递交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对邓中天提请批准逮捕。 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
37、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2)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分数:2.00)_
38、正确答案:(正确答案: (一)首部 (1)标题。应当写为:天津市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书。 标题应当分两行书写,第一行写文书制作机关名称;第二行写文书名称。 (2)编号。应当写为:津公提捕字200111 号 (二)正文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违法犯罪经历。 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应当写为:犯罪嫌疑人邓中天,男,1975 年 1 月 30 日出生,天津市人,汉族,大专文化,中国保险公司分公司人身险部业务员,住天津市区里 5 号楼 15 门 401 号。 违法犯罪经历应写明邓中天此次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 (2)案件来源。应当写明以下内容:犯罪嫌疑人邓中天涉嫌盗窃一案,由李亮于 2000 年12 月
39、 23 日报案至我局。我局经过审查,于 12 月 23 日立案进行侦查。犯罪嫌疑人邓中天于 2001 年月日被抓获归案。 (3)犯罪事实和相关证据。这部分内容既要反映犯罪事实,又要反映证明犯罪事实的相关证据。具体要写明犯罪的时间、地点、经过、手段、后果、动机和目的等。犯罪事实部分由“经依法侦查查明:”引出;相关证据部分由“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引出。 (4)法律依据。应当表述为: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邓中天(根据犯罪构成简要说明罪状),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涉嫌盗窃罪,有逮捕必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六十六条之规定,特提请批准逮捕。 (三)尾部 (1)致送机关名称。应分两行写为:“此致”、“天津市人民检察院”。 (2)公安局长名章、公安机关印章。 (3)年月日和附项。)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