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人专升本民法真题 2006年及答案解析(总分:15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B选择题/B(总题数:30,分数:60.00)1.下列选项中,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是(分数:2.00)A.盲人B.聋哑人C.精神病人D.肢体残疾的人2.下列选项中,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是(分数:2.00)A.北京大学B.北京机床厂财务处C.北京市人民政府D.首都钢铁股份有限公司3.王某到北京出差,将包裹交火车站寄存处寄存。当夜寄存处失窃。两天后,王某被告知其寄存的包裹被盗。依据我国法律规定,王某请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是(分数:2.00)A.从王某被告知包裹被盗时起 1年内B.从王某的包裹
2、被盗时起 1年内C.从王某被告知包裹被盗时起 2年内D.从王某的包裹被盗时起 2年内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分数:2.00)A.出生B.10周岁C.16周岁D.18周岁5.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分数:2.00)A.有效B.无效C.部分有效D.在撤销死亡宣告后有效6.表见代理产生(分数:2.00)A.有权代理的法律后果B.越权代理的法律后果C.自己代理的法律后果D.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7.民事法律行为最基本的要素是(分数:2.00)A.合法性B.行为人有行为能力C.意思表示D.行为人有意思能力8.甲和乙签订买卖合同,约定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三
3、个月后生效。该行为属于(分数:2.00)A.附延缓条件的法律行为B.附解除条件的法律行为C.附始期的法律行为D.附终期的法律行为9.甲、乙合伙开一汽车修理厂,因经营不善欠某配件厂货款 5万元。后经甲、乙同意,丙加入合伙。丙对入伙前合伙的债务(分数:2.00)A.不承担任何责任B.以其投入的财产承担有限责任C.承担有限连带责任D.承担无限连带责任10.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购买了一辆汽车,经营运输生意。后甲因与乙、丙发生矛盾,决定退伙。这种退伙属于(分数:2.00)A.法定退伙B.强制退伙C.声明退伙D.非任意退伙11.甲在乙处加工服装,在取服装时因所带的加工费不够,双方达成协议:将甲的一块手表
4、留下,在甲付清加工费后取回手表。此时,甲对该手表享有(分数:2.00)A.质押权B.留置权C.抵押权D.用益权12.民法上的混合是(分数:2.00)A.债的消灭原因B.法人的合并方式C.所有权的取得方式D.合伙的成立方式13.下列选项中,属于法定担保物权的是(分数:2.00)A.典权B.抵押权C.质押权D.留置权14.下列选项中,属于主物与从物的是(分数:2.00)A.房子与门窗B.桌子与椅子C.锁与钥匙D.西服上衣与裤子15.下列有关财产所有权主体的表述,正确的是(分数:2.00)A.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都是不特定的B.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都是特定的C.权利主体是特定的,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D.权
5、利主体是不特定的,义务主体是特定的16.下列诸债中,不属于法定之债的是(分数:2.00)A.无因管理之债B.合同之债C.侵权行为之债D.不当得利之债17.下列选项中,存在不当得利的是(分数:2.00)A.甲的侄女给甲 100元生活费B.乙主动代丙向甲清偿欠款 100元C.售货员因疏忽少收甲 100元购物款D.乙欠甲 100元,但已过了诉讼时效,乙不知已过时效而向甲清偿18.甲公司为给乙公司加工一批全棉衬衣,派采购员张某到丙公司采购全棉布。张某凭经验在丙公司选中了一款布料,并与丙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后甲公司裁剪师发现张某选购的布料不是全棉布。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合同属于(分数:2.00)A.可撤
6、销合同B.未成立C.效力待定合同D.无效合同19.甲到乙家做客,对乙家的一幅画很感兴趣。乙表示,若甲喜欢,可以 5 000元卖给甲。甲不置可否。晚上,甲回家想了一夜,决定买下该画。第二天,甲便给乙打电话,表示愿以 5 000元的价格买下该画,但乙反悔。甲第二天给乙打电话表示愿以 5 000元买画的行为属于(分数:2.00)A.要约B.要约邀请C.承诺D.迟到的承诺20.债权让与是指(分数:2.00)A.债的客体的变更B.债的标的变更C.债的内容的变更D.债的主体的变更21.下列选项中债权人不得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是(分数:2.00)A.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B.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C.债务人清偿对其他债
7、权人的到期债务D.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22.在双务合同中,当事人没有约定履行先后顺序时,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之前,拒绝对方请求履行合同的权利为(分数:2.00)A.不安抗辩权B.先履行抗辩权C.永久抗辩权D.同时履行抗辩权23.下列行为中属于侵害公民肖像权的是(分数:2.00)A.在寻人启事上刊登公民照片B.在通缉令中使用逃犯照片C.在法制宣传片中使用犯罪嫌疑人照片D.未经同意在照相馆橱窗中陈列他人照片24.下列民事权利中,均属于人格权的是(分数:2.00)A.生命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B.姓名权、肖像权、监护权C.配偶权、名称权、肖像权D.亲权、荣誉权、生命健康权25.甲与乙在同
8、一办公室工作。一日,甲偷看了乙的日记,从中得知乙与本公司总经理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之后便在同事中散布,使乙非常痛苦,甲侵害了乙的(分数:2.00)A.名誉权B.姓名权C.荣誉权D.隐私权26.某甲临终订立自书遗嘱,内容是:将其遗产 100万元中的 50万元给其配偶,25 万元给其儿子,25 万元给其保姆。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甲的遗嘱(分数:2.00)A.无效B.有效C.部分无效D.效力待定27.甲与乙订立买卖合同一份,由丙担任保证人。甲与丙签订了保证合同,但合同中并未约定保证的方式。买卖合同履行期满,乙违约。甲于履行期届满的次日请求丙承担保证责任,丙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分数:2.00)A.
9、丙享有先诉抗辩权B.丙得以保证期间届满为由拒绝承担保证责任C.丙得以诉讼时效届满为由拒绝承担保证责任D.丙应当向甲承担保证责任28.20岁的王某唆使 8岁的邻居小孩砸碎了李某家的窗玻璃。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应当对李某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是(分数:2.00)A.邻居小孩B.王某C.小孩家长D.王某与小孩家长29.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以过错推定原则确定民事责任的是(分数:2.00)A.动物致人损害B.建筑物上的悬挂物脱落致人损害C.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D.职务侵权致人损害30.侵害人身权时,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是(分数:2.00)A.返还财产B.恢复原状C.赔偿损失D.支付违
10、约金二、B判断题/B(总题数:10,分数:20.00)31.合伙协议是个人合伙成立的基础。(分数:2.00)A.正确B.错误32.债的法律关系的主体都是特定的。(分数:2.00)A.正确B.错误33.自物权是权利人对于自己的所有物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所有权。(分数:2.00)A.正确B.错误34.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统一规定,不允许当事人自由创设。(分数:2.00)A.正确B.错误35.避免行人雪后跌伤而清扫路面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分数:2.00)A.正确B.错误36.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其效力等待法院确定的合同。(分数:2.00)A.正确B.错误37.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我国公民的著作权
11、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自动产生,不论其是否发表。(分数:2.00)A.正确B.错误38.因防止、制止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的财产、人身遭受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受益人承担赔偿责任。(分数:2.00)A.正确B.错误39.在产品责任中,产品制造者和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分数:2.00)A.正确B.错误40.公司法人的荣誉权可以依法转让。(分数:2.00)A.正确B.错误三、B简答题/B(总题数:3,分数:24.00)41.简答善意取得的适用条件。(分数:8.00)_42.简答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分数:8.00)_43.简答侵害商标权行为的形态。(分数:8.00)_四、B论述题/B(总
12、题数:1,分数:16.00)44.论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的特点。(分数:16.00)_五、B案例分析题/B(总题数:2,分数:30.00)45.王某承租赵某私房两间。租期届满前,王某向赵某提出愿以 6万元购买该房,赵某表示同意。王某当即交给赵某 5万元,并约定:(1)余下的 1万元于一个月内付清;(2)一周后共同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三天后,王某雇请个体户李某将事先委托其制作的家具搬到该房中,并答应办理完房屋过户手续后再给付其加工费和搬运费。不料,当天夜里,该房屋遭雷击着火,房屋和家具均因此毁损。事故发生后,王某向赵某索还自己已经交付的 5万元房款,赵某不仅不返还,而且还要求王某给付所欠余
13、款 1万元。李某闻讯也前来追索其家具加工费和搬运费,遭到王某拒绝。三人发生争执。 问:(1)本案中毁损房屋的所有权是否移转?为什么? (2)本案中家具的加工费和搬运费应由谁承担?为什么?(分数:15.00)_46.李中仁,70 岁,与老伴付琴生有一子李明、一女李红。1994 年,李明与钱玉华结婚,第二年生下儿子李文博。1996 年,李红与王某结婚,婚后生有一女王兰兰。1999 年,李红与王某离婚,王兰兰归王某抚养。2001 年 6月,李明因病去世。2004 年 12月 2日,李中仁去世,家中没有存款,但有房屋一幢(6 间),系祖上留下的财产,在 20 年前李中仁父亲去世时办理了过户手续,现户主
14、是李中仁。2004 年 12月 3日,李红在办理父亲丧事途中出车祸死亡。一周后,在分割李中仁遗产时,钱玉华提出,李中仁的遗产应当由婆婆付琴和孙子李文博继承。而李红的前大王某则提出,外孙女王兰兰也应有权继承。双方发生争执。 问:(1)本案中,属于李中仁的遗产有哪些?为什么? (2)根据我国继承法,本案中哪些人有权继承李中仁的遗产?为什么?(分数:15.00)_成人专升本民法真题 2006年答案解析(总分:15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B选择题/B(总题数:30,分数:60.00)1.下列选项中,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是(分数:2.00)A.盲人B.聋哑人C.精神病
15、人 D.肢体残疾的人解析:解题指导 本题的考点为民事行为能力的确定标准。法律区分民事行为能力的标准有年龄和智力两个尺度,身体的残疾不影响民事主体的行为能力。本题中 A、B、D 三个选项都属于身体方面的残疾,不影响行为能力,只有 C选项属于智力不健全,所以答案选 C。 错误防范 注意区分身体方面的残疾与智力不健全。2.下列选项中,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是(分数:2.00)A.北京大学B.北京机床厂财务处 C.北京市人民政府D.首都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解析:解题指导 本题的考点为法人的概念。法人为独立的民事主体,法人的分支机构和部门均不具有法人资格。本题中 B项属于法人的一个部门,所以答案选 B。 错误防范
16、 这是直接的客观概念题。注意区分法人与法人的部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3.王某到北京出差,将包裹交火车站寄存处寄存。当夜寄存处失窃。两天后,王某被告知其寄存的包裹被盗。依据我国法律规定,王某请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是(分数:2.00)A.从王某被告知包裹被盗时起 1年内 B.从王某的包裹被盗时起 1年内C.从王某被告知包裹被盗时起 2年内D.从王某的包裹被盗时起 2年内解析:解题指导 本题的考点为短期诉讼时效的计算。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毁损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1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本题中,王某从被告知时应该意识到权利被侵害,所以答案选 A。 错误防范 注意
17、把握两点:一是适用短期诉讼时效的情形;二是短期诉讼时效也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分数:2.00)A.出生 B.10周岁C.16周岁D.18周岁解析:解题指导 本题的考点为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时间。民事权利能力是自然人可以作为民事主体的资格,依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所以答案选 A。 错误防范 这属于法条题。注意在理解民事权利能力的意义的同时熟悉法律规定。5.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分数:2.00)A.有效 B.无效C.部分有效D.在撤销死亡宣告后有效解析:解题指导 本题的考点为
18、宣告死亡和自然死亡时间不一致而自然死亡时间后于宣告死亡时间时行为人行为的效力确定问题。我国民法通则明确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所以答案选 A。 错误防范 这是法条题。注意熟悉相关法条。6.表见代理产生(分数:2.00)A.有权代理的法律后果 B.越权代理的法律后果C.自己代理的法律后果D.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解析:解题指导 本题的考点为表见代理的效力。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构成表见代理的,相对人可以要求被代理人承担行为人行为的法律后果,实际上发生的是有权代理的法律后果,所以答案选 A。 错误防范 注意把握狭义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都属于无权代理,但构成表见代理
19、的,为保护善意的相对人,法律赋予其选择要求被代理人还是行为人承担责任的权利。7.民事法律行为最基本的要素是(分数:2.00)A.合法性B.行为人有行为能力C.意思表示 D.行为人有意思能力解析:解题指导 本题的考点为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意思表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核心要素,而合法性、行为能力以及意思能力影响的是行为的效力。故答案选 C。 错误防范 注意区分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和生效。8.甲和乙签订买卖合同,约定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三个月后生效。该行为属于(分数:2.00)A.附延缓条件的法律行为B.附解除条件的法律行为C.附始期的法律行为 D.附终期的法律行为解析:解题指导 本题的考点为法律行为的附
20、款。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也可以附期限。条件和期限的主要区别是条件是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但有发生的可能性;而期限是必然会到来的。本题中,“双方签字之日起三个月后”是必然会到来的,故不属于条件,可排除 A、B 选项。附始期的法律行为在期限到来时法律行为开始发生效力,附终期的法律行为在期限到来时本来已经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终止效力。本题中,期限的到来会使法律行为开始发生效力,故答案选 A。 错误防范 注意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区别、附延缓条件和附解除条件的区别以及附始期和附终期的区别。9.甲、乙合伙开一汽车修理厂,因经营不善欠某配件厂货款 5万元。后经甲、乙同意,丙加入合伙。丙对入伙前合伙的债务(分数:
21、2.00)A.不承担任何责任B.以其投入的财产承担有限责任C.承担有限连带责任D.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解析:解题指导 本题的考点为新人伙的合伙人对合伙债务的责任承担。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除另有约定外,新人伙的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题中,丙为新入伙人,其应对合伙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故答案选 D。 错误防范 注意掌握合伙人入伙与退伙后的责任承担。10.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购买了一辆汽车,经营运输生意。后甲因与乙、丙发生矛盾,决定退伙。这种退伙属于(分数:2.00)A.法定退伙B.强制退伙C.声明退伙 D.非任意退伙解析:解题指导 本题的考点为退伙的类型。退伙可以基于合伙人的
22、意思表示,也可以基于与合伙人本人意志无关的事件。根据退伙发生的原因不同,可以将退伙分为法定退伙、开除退伙(也称强制退伙)、协议退伙与声明退伙。法定退伙也称当然退伙,是指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丧失合伙人资格,即一旦某合伙人的行为符合法定的条件或者其在合伙期间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况,该合伙人即丧失继续作为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开除退伙是指当某一合伙人违反有关法律规定或合伙协议的规定时,被其他合伙人从合伙企业中除名。协议退伙是指各合伙人可以在合伙协议中就退伙的条件、盈余分配及债务负担等问题通过协商作出约定,一俟情形符合,退伙即告成立。声明退伙是指合伙人在既没有出现法定退伙的事由,也不符合就退伙
23、问题达成的书面协议或未就退伙问题达成书面协议时,中途单方面要求退出合伙。其中,法定退伙、强制退伙都属于非任意退伙。故答案选 C。 错误防范 注意区分各种不同类型的退伙。11.甲在乙处加工服装,在取服装时因所带的加工费不够,双方达成协议:将甲的一块手表留下,在甲付清加工费后取回手表。此时,甲对该手表享有(分数:2.00)A.质押权 B.留置权C.抵押权D.用益权解析:解题指导 本题的考点为担保物权的类型。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移转占有而供作债权担保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就该财产的变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质押权是为担保债权实现,占有由债务人或第三人移交的动产或可让与的财产权,于
24、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获清偿时,得就其卖得价金优先受偿的担保物权。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当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得留置该财产,并依照法律的规定以留置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用益权是以对物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权利。本题中,甲留下手表的目的是担保乙收取加工费的债权,所以不属于用益权,D 项可以排除;手表非基于加工服装的合同而由乙占有的甲的财产,可排除 B选项;手表转移了占有,可排除 C选项。故 A为正确选项。 错误防范 本题是概念适用题,需要明确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以及用益权的区别。12.民法上的混合是(分数:2.00)A.
25、债的消灭原因B.法人的合并方式C.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D.合伙的成立方式解析:解题指导 本题的考点为添附。添附是原始取得所有权的一种方式,是指不同所有人的物被结合、混合在一起成为一个新物,或者利用别人之物加工成为新物的事实状态,可以分为附合、混合和加工。在混合的情况下,混合后各原所有人的原物已经达到凭视觉不能识别的程度。通常情况下,混合物一般应由原物价值较大的一方取得所有权,原物价值较小的一方可取得与原物价值相当的补偿。若原物价值相差不多,也可由各方共有。因此可见,混合为取得所有权的方式,故 C为正确选项。 错误防范 本题是概念理解分析题,需要明确混合的含义。13.下列选项中,属于法定担保物权的
26、是(分数:2.00)A.典权B.抵押权C.质押权D.留置权 解析:解题指导 本题的考点为担保物权的分类。通说认为典权是一种用益物权,故 A选项可排除;B、C、D 项中,抵押权是依抵押合同设定,而质押权是通过质押合同设定,均为约定担保物权,只有留置权是法定担保物权。故 D为正确选项。 错误防范 本题是概念理解题,需要把握法定担保物权和约定担保物权的类型。14.下列选项中,属于主物与从物的是(分数:2.00)A.房子与门窗B.桌子与椅子C.锁与钥匙 D.西服上衣与裤子解析:解题指导 本题的考点为物的分类中的主物和从物。主物和从物是依据物是否可以独立存在及相互之间的关系进行的划分。主物和从物是分别独
27、立的物,但主物是有独立效用的物,从物则从属于主物而使用,协助主物发挥效用。本题中,A 项涉及的房子和门窗中,门窗属于房子的组成部分,而非独立的物,所以可以排除;B 项涉及的椅子不一定从属于桌子而发挥作用,而且难有主次之分,所以也可排除。D 项涉及的西服上衣和裤子均是分别有独立效用的物,无所谓哪个是协助另一个发挥效用,相互关系中也难有主次之分,故非主物和从物的关系,可以排除。故只有 C为正确选项。 错误防范 本题是概念理解题,需要明确主物和从物划分的标准以及认定主物和从物关系的方法。15.下列有关财产所有权主体的表述,正确的是(分数:2.00)A.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都是不特定的B.权利主体和义务
28、主体都是特定的C.权利主体是特定的,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 D.权利主体是不特定的,义务主体是特定的解析:解题指导 本题的考点为所有权在主体方面的特点。财产所有权属于物权,物权区别于债权的主要特点之一就是债权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均是特定的,而物权的权利主体特定,义务主体不特定。故 C为正确选项。 错误防范 本题是概念理解题,需要理解物权与债权的区别。16.下列诸债中,不属于法定之债的是(分数:2.00)A.无因管理之债B.合同之债 C.侵权行为之债D.不当得利之债解析:解题指导 本题的考点为法定之债和约定之债的类型。法定之债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直接产生的债。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
29、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一种法律事实,直接依据法律规定在管理人和被管理人之间产生债,管理人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和人身,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以及依法律特别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损害行为;不当得利是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一种法律事实,直接依据法律规定在得利人和受损人之间产生债,受损人可以要求得利人返还所得到的不当利益。由此,无因管理之债、侵权行为之债和不当得利之债均为法定之债,可以排除 A、C、D 选项。而合同之债是基于当事人的合意产生的债,故只有 B为正确选项。 错误防范 本题是概念理解题,需要
30、掌握法定之债和约定之债的含义。17.下列选项中,存在不当得利的是(分数:2.00)A.甲的侄女给甲 100元生活费B.乙主动代丙向甲清偿欠款 100元C.售货员因疏忽少收甲 100元购物款 D.乙欠甲 100元,但已过了诉讼时效,乙不知已过时效而向甲清偿解析:解题指导 本题的考点为不当得利的构成。不当得利之债是指在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情形下,依据法律规定,受损人有权要求得利人返还所得到的不当利益。本题中,A 选项属于赠与,甲依赠与获得利益,有合法根据;B 选项属于代为清偿,因乙自愿,故丙得利不属于没有合法根据;D 选项属于清偿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虽然债权已过诉讼时效,但
31、债权仍然具有受领力,所以甲受清偿不属于没有合法根据。由此可排除 A、B、D 项。C 项是因售货员疏忽少收货款,因此店方受损、甲得利,且甲得利没有合法根据,故只有 C为正确选项。 错误防范 本题是构成要件分析题,需要掌握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以及不属于不当得利的例外情形。18.甲公司为给乙公司加工一批全棉衬衣,派采购员张某到丙公司采购全棉布。张某凭经验在丙公司选中了一款布料,并与丙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后甲公司裁剪师发现张某选购的布料不是全棉布。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合同属于(分数:2.00)A.可撤销合同 B.未成立C.效力待定合同D.无效合同解析:解题指导 本题的考点为合同的效力类型。合同欠缺当事人
32、合意为合同不成立,欠缺生效要件为合同不生效。我国合同法分别规定了可撤销合同、效力待定合同以及无效合同的类型。本题中,张某已经与丙公司达成合意,故合同已经成立,可以排除 B选项;由于张某对布料这一标的物的性质有重大误解,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为可撤销合同,故只有 A为正确选项。 错误防范 本题是效力要件分析题,需要掌握未成立的合同与未生效的合同,以及可撤销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和无效合同的区别。19.甲到乙家做客,对乙家的一幅画很感兴趣。乙表示,若甲喜欢,可以 5 000元卖给甲。甲不置可否。晚上,甲回家想了一夜,决定买下该画。第二天,甲便给乙打电话,表示愿以 5 000元的价格买下
33、该画,但乙反悔。甲第二天给乙打电话表示愿以 5 000元买画的行为属于(分数:2.00)A.要约 B.要约邀请C.承诺D.迟到的承诺解析:解题指导 本题的考点为要约、要约邀请以及承诺的区别。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要求内容具体确定,而且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本题中,第一天乙对甲的表示仅仅是一种要约邀请,而第二天甲的电话表示构成要约。故 A为正确选项。 错误防范 本题是概念理解应用题,需要理解要约、要约邀请以及承诺的法律特征。20.债权让与是指(分数:2.00)A.债的客
34、体的变更B.债的标的变更C.债的内容的变更D.债的主体的变更 解析:解题指导 本题的考点为债权让与的概念。债权让与是由债权人与受让人达成协议,由受让人代替原债权人作为债的主体,所以债权让与属于债的主体的变更,故 D为正确选项。 错误防范 本题是概念理解题,需要掌握债权让与的含义。21.下列选项中债权人不得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是(分数:2.00)A.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B.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C.债务人清偿对其他债权人的到期债务 D.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解析:解题指导 本题的考点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
35、民法院请求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由此可见,A、B、D 选项中的情形债权人均可能行使撤销权。行使撤销权的目的是防止债务人恶意逃避债务而转移财产,而债务人清偿对其他债权人的到期债务为正常情形,故 C为正确选项。错误防范 本题是构成要件分析题,需要掌握行使撤销权的目的和构成要件。22.在双务合同中,当事人没有约定履行先后顺序时,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之前,拒绝对方请求履行合同的权利为(分数:2.00)A.不安抗辩权B.先履行抗辩权C.永久抗辩权D.同时履行抗辩权 解析:解题指导 本题的考
36、点为抗辩权的类型。抗辩权是被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而提出的证明原告的诉讼理由不成立或不完全成立的权利。根据是暂时阻止原告的请求权效力还是永远阻止原告的请求权效力可以将抗辩权可以分为一时性抗辩权和永久性抗辩权。一时性抗辩权又称延期抗辩权,其效力在于暂时地阻止请求权效力;永久性抗辩权的效力在于永久地阻止请求权的效力。在双务合同中,当事人没有约定履行先后顺序时,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之前,有权拒绝对方请求履行合同的权利,这种权利在对方为对待给付时即消灭,所以非永久性抗辩权,由此可排除 C选项;不安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都有履行合同的先后顺序,所以只有 D为正确选项。 错误防范 本题是概念理解比较题,需要
37、掌握永久性抗辩权和一时性抗辩权的区别、不安抗辩权与先履行抗辩权和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区别。23.下列行为中属于侵害公民肖像权的是(分数:2.00)A.在寻人启事上刊登公民照片B.在通缉令中使用逃犯照片C.在法制宣传片中使用犯罪嫌疑人照片D.未经同意在照相馆橱窗中陈列他人照片 解析:解题指导 本题的考点为侵害肖像权的构成要件。肖像权是自然人对客观再现自己形象所享有的权利,即自然人自行决定是否再现、展示、何时展示自己形象的权利。A、B、C 选项中的情形均属于合理使用公民肖像,不属于侵害肖像权,故 D为正确选项。 错误防范 本题是构成要件题,需要掌握侵害肖像权的构成要件。24.下列民事权利中,均属于人格
38、权的是(分数:2.00)A.生命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 B.姓名权、肖像权、监护权C.配偶权、名称权、肖像权D.亲权、荣誉权、生命健康权解析:解题指导 本题的考点为人格权的概念。人格权是指权利人对其本身主体性要素及其利益的专属性支配权。B 选项中的监护权属于身份权;C 选项中的配偶权属于身份权;D 选项中的亲权属于身份权。故 A为正确选项。 错误防范 本题是概念理解题,需要掌握人格权和身份权的区别。25.甲与乙在同一办公室工作。一日,甲偷看了乙的日记,从中得知乙与本公司总经理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之后便在同事中散布,使乙非常痛苦,甲侵害了乙的(分数:2.00)A.名誉权B.姓名权C.荣誉权D.隐私
39、权 解析:解题指导 本题的考点为各种类型人格权的含义和构成。人格权包括姓名权、名誉权、隐私权、荣誉权等。名誉是特定人所受到的有关品德、才干、信誉等的社会总括性评价,名誉权是自然人、法人名誉不受诽谤、侮辱的权利。姓名是自然人使自己区别于他人的特定符号,姓名权是自然人设定、变更、使用其代号并排除他人干涉和侵害的权利。荣誉是特定人从特定的组织处得到的专门化和定性化的积极评价,荣誉权是特定人对自己获得的荣誉享有的权利。隐私是私人生活中不足为外人知道的事实,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本题中,未提及乙的荣誉,更谈不上荣誉权受侵害,可排
40、除 c;也没有甲侵害乙姓名权的事实,可排除 B;甲偷看了乙的日记,但没有对乙进行侮辱、诽谤等侵害名誉权的行为,只是传播了乙不欲于外人道的事实,构不成侵害名誉权,只是侵害了乙的隐私权,故 D为正确选项。 错误防范 本题是概念理解应用题,需要掌握各种类型人格权的具体含义、区别和构成要件。26.某甲临终订立自书遗嘱,内容是:将其遗产 100万元中的 50万元给其配偶,25 万元给其儿子,25 万元给其保姆。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甲的遗嘱(分数:2.00)A.无效B.有效 C.部分无效D.效力待定解析:解题指导 本题的考点为遗嘱的效力。根据我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
41、规定,有权以自书遗嘱的形式处分自己的财产。故 B为正确选项。 错误防范 本题是概念适用题,需要掌握法律规定的遗嘱的有效要件。27.甲与乙订立买卖合同一份,由丙担任保证人。甲与丙签订了保证合同,但合同中并未约定保证的方式。买卖合同履行期满,乙违约。甲于履行期届满的次日请求丙承担保证责任,丙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分数:2.00)A.丙享有先诉抗辩权B.丙得以保证期间届满为由拒绝承担保证责任C.丙得以诉讼时效届满为由拒绝承担保证责任D.丙应当向甲承担保证责任 解析:解题指导 本题的考点为保证方式的确定。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保证的方式可以约定,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方式的,依连带责任保证处理。本题
42、中,甲与丙没有约定保证的方式,所以应确定为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主要区别之一即在于连带责任保证人没有先诉抗辩权,由此可排除 A。另外,根据我国担保法的相关规定,无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在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情形下,其保证期间和诉讼时效均不少于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6个月,所以丙当然不得以诉讼时效或者保证期间届满为由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故 D为正确选项。 错误防范 本题是概念适用题,需要掌握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并熟悉关于保证的保证期间和诉讼时效的相关法律规定。28.20岁的王某唆使 8岁的邻居小孩砸碎了李某家的窗玻璃。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应当对李某承担损害赔偿责
43、任的是(分数:2.00)A.邻居小孩B.王某 C.小孩家长D.王某与小孩家长解析:解题指导 本题的考点为教唆行为人的责任。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教唆人教唆未成年人进行侵权行为致使他人受到损害的,教唆人为侵权人,承担相应民事责任。本题中,王某教唆邻居家的未成年人,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故 B为正确选项。 错误防范 本题是法律适用题,需要熟悉法律对于教唆行为人的责任的规定。29.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以过错推定原则确定民事责任的是(分数:2.00)A.动物致人损害B.建筑物上的悬挂物脱落致人损害 C.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D.职务侵权致人损害解析:解题指导 本题的考点为过错推定原则的适
44、用情形。过错推定原则是指被告要想推翻原告的指控,就必须证明自己无过失。如果被告不证明或者不能证明自己不存在过失,则认定其有过失并结合其他构成要件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果加害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失则不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我国民法的相关规定,只有建筑物上的悬挂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适用过错推定原则,故 B为正确选项。 错误防范 本题是概念适用题,需要掌握过错推定原则的含义并熟悉相关法律的规定。30.侵害人身权时,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是(分数:2.00)A.返还财产B.恢复原状C.赔偿损失 D.支付违约金解析:解题指导 本题的考点为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侵害人身权不涉及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以及支付
45、违约金的问题,故 C为正确选项。 错误防范 本题是法条题,需要熟悉相关法律的规定。二、B判断题/B(总题数:10,分数:20.00)31.合伙协议是个人合伙成立的基础。(分数:2.00)A.正确 B.错误解析:解题指导 本题的考点为个人合伙的成立。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个人合伙是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由此可见合伙协议是个人合伙成立的基础,所以本题说法正确。 错误防范 应区分个人合伙和合伙企业的成立案件。32.债的法律关系的主体都是特定的。(分数:2.00)A.正确 B.错误解析:解题指导 本题的考点为债权法律关系的特征。债权与物权的重要区别之一即是债权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均是特定的,而物
46、权的权利主体特定而义务主体不特定。所以本题说法正确。 错误防范 应掌握债权和物权之间的区别。33.自物权是权利人对于自己的所有物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所有权。(分数:2.00)A.正确 B.错误解析:解题指导 本题的考点为自物权的含义。根据是对自己的物还是他人的物享有物权,把物权分为自物权和他物权,所有权是唯一的自物权。所以本题说法正确。 错误防范 应掌握自物权和他物权的分类。34.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统一规定,不允许当事人自由创设。(分数:2.00)A.正确 B.错误解析:解题指导 本题的考点为物权法定原则。通说认为,物权法定原则即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统一规定,不允许当事人自由创设。所以本题
47、说法正确。 错误防范 应掌握物权法定原则的含义。35.避免行人雪后跌伤而清扫路面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分数:2.00)A.正确B.错误 解析:解题指导 本题的考点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一种法律事实。履行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的行为不属于无因管理。本题中,避免行人雪后跌伤而清扫路面的行为不属于无因管理,所以本题说法错误。 错误防范 应掌握不属于无因管理的例外情形。36.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其效力等待法院确定的合同。(分数:2.00)A.正确B.错误 解析:解题指导 本题的考点为效力待定合同的含义。效力待定的合同是待有权人作出意思表示确定法律行为效力的合同,并非等待法院确定的合同。所以本题说法错误。 错误防范 应注意掌握效力待定合同的含义。37.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我国公民的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