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类职业资格】民法学自考题分类模拟11及答案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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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学自考题分类模拟 11 及答案解析(总分:10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27,分数:27.00)1.产生债的最常见的最主要的法律事实是_(分数:1.00)A.侵权B.无因管理C.不当得利D.合同2.下列事实中,属于不当得利的是_(分数:1.00)A.黄某向常某借款,未到还款期限提前偿还本息的行为B.甲公司依照合同约定向乙公司支付货款 20 万元,但因会计的过错实际支付 30 万元C.甲公司依照合同约定向乙公司交付定金的行为D.林某拾得万某的手机交还给万某,为表示感谢万某给林某 100 元3.近代民法将缔约过失作为债的发生依据始自_(分数:1.00)A.法国民法

2、B.日本民法C.美国民法D.德国民法4.赵某拾到一手表并据为己有,此事实属于_(分数:1.00)A.无因管理B.合法取得C.不当得利D.侵权5.一方为履行自己的义务而向受益人给付,但该义务自始就不存在,称为_(分数:1.00)A.清偿B.履行C.给付D.非债清偿6.因不法债务交付的财产,该财产应当_(分数:1.00)A.由“债权人”所有B.由“债务人”所有C.由第三人所有D.由有关机关予以收缴7.无权处分他人之物而为处分,属于_(分数:1.00)A.基于受益人自己的行为而发生的不当得利B.基于受损人的行为而发生的不当得利C.基于第三人的行为而发生的不当得利D.基于自然事件而发生的不当得利8.在

3、发生添附时,一方可基于法律规定而取得他方之物的所有权,属于_(分数:1.00)A.基于受益人自己的行为而发生的不当得利B.基于受损人的行为而发生的不当得利C.基于第三人的行为而发生的不当得利D.基于法律规定而发生的不当得利9.本人又称为_(分数:1.00)A.受益人B.债权人C.受害人D.第三人10.以下行为构成无因管理的是_(分数:1.00)A.王某错把赵某的事务当成自己的事务而管理B.孙某的邻居王某家中失火,孙某拿自家的灭火器救火C.甲将跌倒于路旁的乙扶起D.赵某管理自己事务,客观上使李某受益的行为11.管理人有无管理他人事务的义务,应以管理人着手管理时的_而定。(分数:1.00)A.客观

4、事实B.主观意识C.主观意愿D.主观判断12.管理人是否具有为他人谋利益而为管理的意思,应由_负举证责任。(分数:1.00)A.本人B.债权人C.受益人D.管理人13.李某忘记带家门钥匙,邻居王某建议李某从自家阳台攀爬过去,并提供绳索以备不测,张某、赵某在场协助固定绳索。李某在攀越时绳索断裂,从三楼坠地重伤。各方当事人就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李某诉至法院。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_(分数:1.00)A.王某应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赔偿责任B.损害后果应由李某自行承担C.应由王某承担主要责任,张某、赵某承担补充责任D.应由王某、张某、赵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14.甲不慎落水,乙奋勇抢救,抢救过程中致甲面部受伤

5、,同时乙丢失手机一部。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分数:1.00)A.乙应赔偿甲面部受伤的损失,甲不应赔偿乙失落手机的损失B.乙应赔偿甲面部受伤的损失,甲应赔偿乙失落手机的损失C.乙不应赔偿甲面部受伤的损失,甲不应赔偿乙失落手机的损失D.乙不应赔偿甲面部受伤的损失,甲应赔偿乙失落手机的损失15.在无因管理中,管理人的损害限于_(分数:1.00)A.直接损害B.积极损害C.消极损害D.实际损失16.债的最主要的效力是_(分数:1.00)A.给付B.清偿C.代履行D.履行17.甲公司与乙商场签订一份空调机买卖合同,甲公司为卖方,乙商场为买方。合同约定,空调机由丙公司向乙商场交货。甲公司为信托公司,丙公司生

6、产的空调机部分交由甲公司代销,现乙商场发现空调机存在质量问题,为此,引起纠纷。乙商场应_(分数:1.00)A.向甲公司追究违约责任B.向丙公司追究违约责任C.向甲公司或丙公司追究违约责任D.向甲公司和丙公司追究违约责任18.如果当事人对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履行地点为_(分数:1.00)A.履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B.动产所在地C.不动产所在地D.接受给付一方所在地19.附随义务是否存在以及内容如何,一般由_判断。(分数:1.00)A.债务人B.第三人C.法官D.债权人20.债一经有效成立,债务人应_债务。(分数:1.00)A.随时履行B.不适当履行C.片面履行D.全面适当履行21.因货

7、物买卖乙欠甲 10000 元,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乙于 6 月 1 日前将该欠款偿还给丙。但至 6 月 1 日止,乙并未向丙还款。于此情形下,乙_(分数:1.00)A.向甲承担迟延履行责任B.向丙承担迟延履行责任C.向甲、丙承担迟延履行责任D.不承担责任22.吴某向李某、张某借款 3 万元做生意,约定 2005 年 10 月 1 日偿还,偿还期届至后,吴某无力偿还。2006 年 1 月 1 日,李某得知:甲曾经打伤吴某尚欠吴某医药费 5000 元,乙欠吴某 2.5 万元且已届清偿期,但李某欠乙 2.5 万元。现吴某并不行使他的权利。问:李某能否向甲、乙主张代位权?_(分数:1.00)A.只能向甲主

8、张B.只能向乙主张C.都可以D.都不可以23.王某欠张某 5000 元,5 月底到期。5 月上旬,王某将自己价值 3000 元的电视机和价值 6000 元的拖拉机赠与林某,经查,王某没有其他的财产,则张某有权_(分数:1.00)A.请求撤销王某的赠与行为B.主张王某和林某的赠与合同无效C.行使代位权D.行使追偿权24.关于代位权行使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_(分数:1.00)A.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存在B.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C.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并且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D.债权人代位行使的权利范围是债务人的全部债权25.一般情况下,如果转让价格达不到交

9、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_的,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分数:1.00)A.30%B.70%C.80%D.60%26.甲收藏一套清代红木家具,价值约 5 万元,甲的其他财产价值为 10 万元。甲欠乙 50 万元。后来,甲将红木家具以 5000 元的价格卖给其从国外回来的表弟丙。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分数:1.00)A.若丙不知甲欠巨额外债,则乙只能行使代位权B.只有在丙明知此买卖有害于乙的债权的情况下,乙才可行使代位权C.不管丙是否明知此买卖有害于乙的债权,乙均可行使撤销权D.若丙明知此买卖有害于乙的债权,则乙可行使撤销权27.债权人提起撤销权诉讼的,相对人为_(分数:1.00)

10、A.债权人B.债务人C.相对人D.第三人二、多项选择题(总题数:7,分数:7.00)28.受有财产利益就是财产总量的增加,包括财产的_(分数:1.00)A.实际增加B.质量的提高C.增加债务D.消极增加E.积极增加29.财产的消极增加包括_(分数:1.00)A.本应支出的费用没有支出B.本应承担的债务而未承担C.所有权上应设立负担的而未设立D.占有的取得E.财产权利限制的消除30.无合法根据而取得利益,是不当得利构成的实质性条件。判断有无合法根据_(分数:1.00)A.仅以取得利益的当时为准B.不能仅以取得利益的当时为准C.应以取得利益的手段是否合法为准D.取得利益时无合法根据,但后来取得合法

11、根据,为有合法根据E.取得利益时有合法根据,但后来丧失合法根据,也为无合法根据31.管理人应从哪些方面证明自己的管理是为他人谋利益的?_(分数:1.00)A.具有法定义务B.主观愿望C.事务的性质D.管理的必要性E.管理的后果32.无因管理一经成立,管理人应当承担的义务有_(分数:1.00)A.适当管理义务B.通知义务C.报告义务D.将从管理中取得的利益移交给本人E.清偿必要债务的义务33.债的效力可及于的人员有_(分数:1.00)A.债的保全涉及的第三人B.保证合同中的保证人C.债的转移中的第三人D.受合同法特别保护的第三人E.不法分割债权的第三人34.债务人减少财产的行为包括_(分数:1.

12、00)A.延展到期债权B.放弃到期债权C.无偿转让财产D.以明显不合理高价购进财产E.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三、判断题(总题数:7,分数:7.00)35.赵某拾到一手表并据为己有,此事实属于不当得利。 (分数:1.00)A.正确B.错误36.在不当得利返还中,恶意受益人不负有返还灭失利益的义务。 (分数:1.00)A.正确B.错误37.无因管理作为债的一种发生依据,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法律事实。 (分数:1.00)A.正确B.错误38.在无因管理中,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损时,本人应赔偿一切损失。 (分数:1.00)A.正确B.错误39.如果当事人对

13、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履行地点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 (分数:1.00)A.正确B.错误40.在代位权中,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请求数额为债务人对第三人债权的所有数额。 (分数:1.00)A.正确B.错误41.债权人可以直接以代位或者撤销的方式行使债的保全。 (分数:1.00)A.正确B.错误四、简答题(总题数:5,分数:15.00)42.简述无因管理与侵权行为的区别。 (分数:3.00)_43.简要回答无因管理的成立要件。 (分数:3.00)_44.简述债的效力的分类。 (分数:3.00)_45.简述履行迟延的法律后果。 (分数:3.00)_46.简述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14、 (分数:3.00)_五、论述题(总题数:4,分数:12.00)47.论述不当得利的基本类型。 (分数:3.00)_48.试述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的标的及范围。 (分数:3.00)_49.论述债的履行的内容。 (分数:3.00)_50.论述受领迟延。 (分数:3.00)_六、案例分析题(总题数:5,分数:32.00)甲在回家的路上,拾得一只名贵宠物狗,将该狗带回家精心照料,同时登报寻找失主。某日,甲牵着该狗外出散步,狗将乙咬伤,乙花去医疗费人民币 500 元,并在脸上留下疤痕。乙要求甲承担 500 元医疗费,并要求赔偿其精神损害。此时,狗的主人丙从报上得知狗的下落,找到甲认领。乙也向丙提出上述赔

15、偿请求。甲、丙二人均拒绝乙的请求。 问:(分数:9.00)(1).本案涉及哪些民事法律关系?(分数:3.00)_(2).乙的损失应由谁承担?理由是什么?(分数:3.00)_(3).甲和丙之间的权利义务是什么?(分数:3.00)_51.某乡农民李某承包了一片果园。秋末即将摘果时,李某一家三口因食物中毒一起住院治疗。期间突遇暴风雨,杨某为避免李某承包的果园遭受重大损失,便请了 10 个帮工,用一天时间替李某抢收了 2000 斤苹果。杨某为此支付了误工费 300 元。第二天,杨某怕摘下的苹果烂掉,又支付了 200 元请人用汽车把李某的苹果拉到县果品公司出售。杨某共得货款 81300 元整。半月后,李

16、某病愈归来,向杨某索要 8000 元。杨某认为如果不是自己替他抢收,李某最多能得 5000 元,因此杨某只答应返还李某 5000 元。二人为此发生争执。 问:杨某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分数:3.00)_刘某以放牧为生,某日突然发现自己的牛群里多了一头大黄公牛,周围的人也无人询问此牛。几天后,其妻劝刘某将此牛卖掉,以免惹出麻烦,刘某便以自己的牛为名,去村委会开出证明,到市场上将该牛以1200 元的价格出卖给邻村的王某。一天,此牛被失主李某发现,便要求王某返还。王某称牛是从刘某处买的,并有证明为据,拒不交牛。于是李某便找到刘某,要求其返还卖牛所得的 1200 元。刘某认为牛又不是他偷的,也不

17、是拣的,而是牛自己跑来的,合理合法,拒不返还。李某只好诉到法院,要求刘某返还卖牛所得 1200 元。 问:(分数:6.00)(1).刘某的行为是什么性质?(分数:3.00)_(2).法院是否应支持李某的诉讼请求?(分数:3.00)_甲发现一头走失的牛,遂牵回家中饲养,并向四邻打听丢牛人。后牛生病,甲请兽医来看,确诊患上传染病,须尽快屠宰,花去诊疗费 20 元。甲将牛送至屠宰厂,花去屠宰费 50 元,得牛皮核算款 200 元。屠宰工人在屠宰过程中发现牛黄 50 克,交给厂里。后牛主乙寻至,要求甲返还牛皮款,要求屠宰厂返还牛黄。甲饲养牛共花费 20 元。 问:(分数:9.00)(1).甲与乙之间存

18、在何种法律关系?(分数:3.00)_(2).乙与屠宰厂之间存在何种法律关系?(分数:3.00)_(3).甲应返还给乙多少钱?(分数:3.00)_52.甲农药厂与乙农资公司签订了农药的购销合同,合同对农药的数量、质量、价款的数额及支付方式等都作了约定。甲厂如期将农药交付给乙公司,但乙公司却未按时付款。乙公司接收农药后,将农药卖与丙公司,且丙公司也没有按约定向乙付款,致使乙公司无力向甲厂支付农药款,但乙公司又不积极向丙公司催要货款,于是甲厂即向丙公司催要其所欠乙公司的货款,遭到丙公司的拒绝,甲厂遂起诉到法院。 问:甲厂能否要求丙公司偿付货款? (分数:5.00)_民法学自考题分类模拟 11 答案解

19、析(总分:10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27,分数:27.00)1.产生债的最常见的最主要的法律事实是_(分数:1.00)A.侵权B.无因管理C.不当得利D.合同 解析:解析 债的发生原因也称债的发生依据,是指产生债的法律事实。如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合同等法律事实。因合同设立债,是民事主体积极主动地参与民事活动的表现,因此合同是产生债的最常见的最主要的法律事实。答案为 D。2.下列事实中,属于不当得利的是_(分数:1.00)A.黄某向常某借款,未到还款期限提前偿还本息的行为B.甲公司依照合同约定向乙公司支付货款 20 万元,但因会计的过错实际支付 30 万元 C.

20、甲公司依照合同约定向乙公司交付定金的行为D.林某拾得万某的手机交还给万某,为表示感谢万某给林某 100 元解析:解析 选项 A 属于为履行未到期债务而交付财产,由于本身有债权债务关系,其交付是存在目的的。不构成不当得利;选项 B 超出的 10 万属于不当得利;选项 C 属于合同行为,履行约定的义务,有法律上的根据;选项 D 属于赠与行为,不产生不当得利。答案为 B。3.近代民法将缔约过失作为债的发生依据始自_(分数:1.00)A.法国民法B.日本民法C.美国民法D.德国民法 解析:解析 缔约过失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因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导致合同无效、不成立、被撤销等,并给对方造成损害的

21、情形。近代民法将缔约过失作为债的发生依据始自德国民法,我国合同法对缔约过失责任作了规定。答案为 D。4.赵某拾到一手表并据为己有,此事实属于_(分数:1.00)A.无因管理B.合法取得C.不当得利 D.侵权解析:解析 民法通则第 92 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的人。”赵某的行为构成不当得利。赵某拾到手表据为己有,无为他人利益管理的意思,不成立无因管理;占有他人遗失物是无权占有,是非法占有;赵某的拾得行为非侵权行为,无主观过错,不构成侵权责任。答案为 C。5.一方为履行自己的义务而向受益人给付,但该义务自始就不存在,称为_(分数:1.00

22、)A.清偿B.履行C.给付D.非债清偿 解析:解析 因给付而发生的不当得利的情形之一就是给付的目的自始不存在,即一方为履行自己的义务而向受益人给付,但该义务自始就不存在。这种情形又称为非债清偿。答案为 D。6.因不法债务交付的财产,该财产应当_(分数:1.00)A.由“债权人”所有B.由“债务人”所有C.由第三人所有D.由有关机关予以收缴 解析:解析 不法债务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债务人”没有给付财产的法律义务,“债权人”也没有得到财产的权利。但给付一方给付财产的,不能以不当得利请求对方返还。当然,对方也不能取得该财产,该财产应当由有关机关予以收缴。答案为 D。7.无权处分他人之物而为处分,属于

23、_(分数:1.00)A.基于受益人自己的行为而发生的不当得利 B.基于受损人的行为而发生的不当得利C.基于第三人的行为而发生的不当得利D.基于自然事件而发生的不当得利解析:解析 基于受益人自己的行为而发生的不当得利属于基于给付以外的事实而发生的不当得利情形。它是指基于受益人的行为取得利益而使他人利益受损失。例如,无权处分他人之物而为处分,使自己受到利益,则权利人可请求该受益人返还不当得利。答案为 A。8.在发生添附时,一方可基于法律规定而取得他方之物的所有权,属于_(分数:1.00)A.基于受益人自己的行为而发生的不当得利B.基于受损人的行为而发生的不当得利C.基于第三人的行为而发生的不当得利

24、D.基于法律规定而发生的不当得利 解析:解析 基于法律规定而发生的不当得利,如在发生添附时,一方可基于法律规定而取得他方之物的所有权,但另一方不能因此而受到损失。此时法律规定受损方可以向受益方请求返还所取得的利益。答案为 D9.本人又称为_(分数:1.00)A.受益人 B.债权人C.受害人D.第三人解析:解析 因本人一般从管理人的管理或服务中受益,所以本人又称为受益人。答案为 A。10.以下行为构成无因管理的是_(分数:1.00)A.王某错把赵某的事务当成自己的事务而管理B.孙某的邻居王某家中失火,孙某拿自家的灭火器救火 C.甲将跌倒于路旁的乙扶起D.赵某管理自己事务,客观上使李某受益的行为解

25、析:解析 考生需掌握无因管理的成立条件:(1)管理他人事务;(2)有为他人利益而管理的意思;(3)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由此看来,选项 A 中,王某既然是当自己的事物而管理的,那么就没有为他人利益而管理的意思;D 中赵某管理的是自己的事务,不是管理他人事务;另外,考生还要注意的就是,不能在当事人间发生债权债务的事项的管理不能构成无因管理,比如 C 选项所述。答案为 B。11.管理人有无管理他人事务的义务,应以管理人着手管理时的_而定。(分数:1.00)A.客观事实 B.主观意识C.主观意愿D.主观判断解析:解析 管理人有无管理他人事务的义务,应依管理人着手管理时的客观事实而定,而不能以管理人主

26、观的判断为标准。答案为 A。12.管理人是否具有为他人谋利益而为管理的意思,应由_负举证责任。(分数:1.00)A.本人B.债权人C.受益人D.管理人 解析:解析 管理人是否具有为他人谋利益而为管理的意思,应由管理人负举证责任。管理人应从自己的主观愿望、事务的性质、管理的必要性以及管理的后果诸方面来证明自己的管理是为他人谋利益的。答案为 D。13.李某忘记带家门钥匙,邻居王某建议李某从自家阳台攀爬过去,并提供绳索以备不测,张某、赵某在场协助固定绳索。李某在攀越时绳索断裂,从三楼坠地重伤。各方当事人就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李某诉至法院。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_(分数:1.00)A.王某应承担与其过错相

27、适应的赔偿责任 B.损害后果应由李某自行承担C.应由王某承担主要责任,张某、赵某承担补充责任D.应由王某、张某、赵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解析:解析 李某作为心智成熟的成年人,应当知道攀爬阳台是有危险的,所以对于自己所受的损害应当承担主要责任。而绳索是王某所提供的,由于绳索断裂导致李某坠地重伤,王某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赔偿责任。张某赵某协助固定绳索并无不当,不承担责任。答案为 A。14.甲不慎落水,乙奋勇抢救,抢救过程中致甲面部受伤,同时乙丢失手机一部。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分数:1.00)A.乙应赔偿甲面部受伤的损失,甲不应赔偿乙失落手机的损失B.乙应赔偿甲面部受伤的损失,甲应赔偿乙失落手机的损

28、失C.乙不应赔偿甲面部受伤的损失,甲不应赔偿乙失落手机的损失D.乙不应赔偿甲面部受伤的损失,甲应赔偿乙失落手机的损失 解析:解析 本题中乙的行为为无因管理,根据民法通则第 93 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这里的必要费用包括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乙失落的手机为无因管理中受到的实际损失,所以应由受益人甲赔偿。由于乙在无因管理中尽了适当管理的义务,所以乙不应赔偿甲面部受伤的损失。答案为 D。15.在无因管理中,管理人的损害限于_(分数:1.00)A.直接损害B.积极

29、损害C.消极损害D.实际损失 解析:解析 管理人为管理事务而受有损害时,本人应当给予补偿。此项损害的发生应当与管理事务的行为有因果关系,且应以实际损失为限。管理人在管理中受到的实际损失,并非全部由本人偿付。如果管理人对损失的发生也没有过错,而该损失又大于本人因管理所受的利益,则应从公平原则出发,由双方分担超出本人受益范围的损失。答案为 D。16.债的最主要的效力是_(分数:1.00)A.给付B.清偿C.代履行D.履行 解析:解析 履行是债务人实施给付的行为,是债的最主要的效力。答案为 D。17.甲公司与乙商场签订一份空调机买卖合同,甲公司为卖方,乙商场为买方。合同约定,空调机由丙公司向乙商场交

30、货。甲公司为信托公司,丙公司生产的空调机部分交由甲公司代销,现乙商场发现空调机存在质量问题,为此,引起纠纷。乙商场应_(分数:1.00)A.向甲公司追究违约责任 B.向丙公司追究违约责任C.向甲公司或丙公司追究违约责任D.向甲公司和丙公司追究违约责任解析:解析 一般情况下,债应由债务人履行,债权人也只能向债务人请求履行债务。本题中,甲公司与乙商场签订一份空调机买卖合同,甲公司为卖方,乙商场为买方。虽然合同中约定空调机由丙公司向乙商场交货。但丙商场并非合同一方当事人,故乙商场应向甲公司追究违约责任。答案为 A。18.如果当事人对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履行地点为_(分数:1.00)A.履

31、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B.动产所在地C.不动产所在地D.接受给付一方所在地 解析:解析 根据合同法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答案为 D。19.附随义务是否存在以及内容如何,一般由_判断。(分数:1.00)A.债务人B.第三人C.法官 D.债权人解析:解析 附随义务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建立的义务,其是否存在以及内容如何,一般由法官根据各个债权债务关系的具体情势加以判断。答案为 C。20.债一经有效成立,债务人应_债务。(分数:1.00)A.随时履行B.不适当履行C.片面履行D.全面适当履行 解析: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四章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32、。”由此可知,债一经有效成立,债务人即应全面适当地履行债务。答案为 D。21.因货物买卖乙欠甲 10000 元,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乙于 6 月 1 日前将该欠款偿还给丙。但至 6 月 1 日止,乙并未向丙还款。于此情形下,乙_(分数:1.00)A.向甲承担迟延履行责任 B.向丙承担迟延履行责任C.向甲、丙承担迟延履行责任D.不承担责任解析:解析 迟延履行是指债务已届清偿期的情况下,债务人能履行而不履行。本题中甲与乙在合同中约定乙于 6 月 1 日前将该欠款偿还给丙,但到期乙并未向丙还款。构成迟延履行。因合同只约束双方当事人,故乙应向甲承担迟延履行责任。答案为 A。22.吴某向李某、张某借款 3

33、万元做生意,约定 2005 年 10 月 1 日偿还,偿还期届至后,吴某无力偿还。2006 年 1 月 1 日,李某得知:甲曾经打伤吴某尚欠吴某医药费 5000 元,乙欠吴某 2.5 万元且已届清偿期,但李某欠乙 2.5 万元。现吴某并不行使他的权利。问:李某能否向甲、乙主张代位权?_(分数:1.00)A.只能向甲主张B.只能向乙主张 C.都可以D.都不可以解析:解析 债权人只能对非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才能够行使代位权,而对于专属于债务人的权利如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不得行使代位权。本题中李某对于吴某因被甲打伤而享有的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不得主张代位权;而对于乙与吴某之间已届清偿期的 2.5 万元

34、的债务可以主张代位权。答案为 B。23.王某欠张某 5000 元,5 月底到期。5 月上旬,王某将自己价值 3000 元的电视机和价值 6000 元的拖拉机赠与林某,经查,王某没有其他的财产,则张某有权_(分数:1.00)A.请求撤销王某的赠与行为 B.主张王某和林某的赠与合同无效C.行使代位权D.行使追偿权解析:解析 本题是对债权人的撤销权的考查,所谓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本题中,王某在债权快到期时,无偿转让财产,导致没有其他财产可供履行到期债务,这种行为在合同法解释二中被明确规定为可以被撤销的行为,所以,张某有权请求撤销王某的赠

35、与行为。答案为 A。24.关于代位权行使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_(分数:1.00)A.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存在B.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C.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并且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D.债权人代位行使的权利范围是债务人的全部债权 解析:解析 赋予债权人代位权是为了保全债权人的债权,所以债权人代为诉讼中,其行使代位权的请求数额不能超过债务人所负债务额以及次债务人所负的债务额。所以,当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额高于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额时,债权人只能请求不超过自己债权额的数额,而不可以是债务人的全部债权,选项 D 错误。答案为 D。25.一般情况下,如果转让价

36、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_的,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分数:1.00)A.30%B.70% C.80%D.60%解析:解析 根据合同法相关法律解释规定,在一般情形下,如果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 70%的,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答案为 B。26.甲收藏一套清代红木家具,价值约 5 万元,甲的其他财产价值为 10 万元。甲欠乙 50 万元。后来,甲将红木家具以 5000 元的价格卖给其从国外回来的表弟丙。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分数:1.00)A.若丙不知甲欠巨额外债,则乙只能行使代位权B.只有在丙明知此买卖有害于乙的债权的情况下,乙才可行

37、使代位权C.不管丙是否明知此买卖有害于乙的债权,乙均可行使撤销权D.若丙明知此买卖有害于乙的债权,则乙可行使撤销权 解析:解析 根据合同法规定,对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要求行使撤销权以受让人知情为要件。而、若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70%的,可视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本题中甲以市场价的 1/10 将红木家具卖与其表弟丙,属于“明显不合理的低价”,但还需要证明丙明知这一买卖将有损乙的债权,方可行使撤销权。答案为 D。27.债权人提起撤销权诉讼的,相对人为_(分数:1.00)A.债权人B.债务人C.相对人D.第三人 解析:解析 根据合同

38、法解释(一)第 24 条规定,债权人提起撤销权诉讼的,应以相对人为第三人。答案为 D。二、多项选择题(总题数:7,分数:7.00)28.受有财产利益就是财产总量的增加,包括财产的_(分数:1.00)A.实际增加B.质量的提高C.增加债务D.消极增加 E.积极增加 解析:解析 在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中,须一方受有利益,是指一方当事人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使其得到一定的财产利益。受有财产利益也就是财产总量的增加,包括财产的积极增加和消极增加。积极增加是指财产权的增强或财产义务的消灭。消极增加是指财产本应减少而没有减少。答案为 DE。29.财产的消极增加包括_(分数:1.00)A.本应支出的费用没有支出

39、B.本应承担的债务而未承担 C.所有权上应设立负担的而未设立 D.占有的取得E.财产权利限制的消除解析:解析 消极增加是指财产本应减少而没有减少。这既包括本应支出的费用没有支出,也包括本应承担的债务而未承担以及所有权上应设立负担的而未设立等情形。答案为 ABC。30.无合法根据而取得利益,是不当得利构成的实质性条件。判断有无合法根据_(分数:1.00)A.仅以取得利益的当时为准B.不能仅以取得利益的当时为准 C.应以取得利益的手段是否合法为准D.取得利益时无合法根据,但后来取得合法根据,为有合法根据E.取得利益时有合法根据,但后来丧失合法根据,也为无合法根据 解析:解析 无合法根据而取得利益,

40、是不当得利构成的实质性条件。当事人取得利益时没有合法根据,其利益的取得当然为没有合法根据的;其取得利益时虽有合法根据,但其后该根据丧失的,该利益的取得也为没有合法根据。因此判断有无合法根据不能仅以取得利益的当时为准。答案为 BE。31.管理人应从哪些方面证明自己的管理是为他人谋利益的?_(分数:1.00)A.具有法定义务B.主观愿望 C.事务的性质 D.管理的必要性 E.管理的后果 解析:解析 管理人是否具有为他人谋利益而为管理的意思,应由管理人负举证责任。管理人应从自己的主观愿望、事务的性质、管理的必要性以及管理的后果诸方面来证明自己的管理是为他人谋利益的。答案为 BCDE。32.无因管理一

41、经成立,管理人应当承担的义务有_(分数:1.00)A.适当管理义务 B.通知义务 C.报告义务 D.将从管理中取得的利益移交给本人 E.清偿必要债务的义务解析:解析 管理人的义务是指管理人着手管理事务后依法承担的义务。管理人的义务主要有:(1)适当管理义务;(2)通知义务;(3)报告与结算义务。管理关系终止时,管理人应向本人报告事务管理的始末,并将管理事务所取得的各种利益转移给本人。答案为 ABCD。33.债的效力可及于的人员有_(分数:1.00)A.债的保全涉及的第三人 B.保证合同中的保证人 C.债的转移中的第三人 D.受合同法特别保护的第三人 E.不法分割债权的第三人 解析:解析 债的效

42、力在特殊情况下可及于第三人,如债的保全涉及的第三人,保证合同中的保证人,保险法上享有合同利益的第三人,租赁关系中的第三人,债的转移中的第三人,受合同法特别保护的第三人以及不法分割债权的第三人等。答案为 ABCDE。34.债务人减少财产的行为包括_(分数:1.00)A.延展到期债权 B.放弃到期债权 C.无偿转让财产 D.以明显不合理高价购进财产 E.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 解析:解析 债务人减少财产的行为除合同法规定的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和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三种情形外,还表现在:延展到期债权,放弃未到期债权而又无其他财产清偿其到期债务,以明显不合理高价购进财产,以自己的财产为他人设定担保。答案为 ABCDE。三、判断题(总题数:7,分数:7.00)35.赵某拾到一手表并据为己有,此事实属于不当得利。 (分数:1.00)A.正确 B.错误解析:36.在不当得利返还中,恶意受益人不负有返还灭失利益的义务。 (分数:1.00)A.正确B.错误 解析:解析 当受益人为恶意时,应返还所得全部利益即使其利益不存在,也应负责返还。37.无因管理作为债的一种发生依据,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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