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硕士(综合)21 及答案解析(总分:27.00,做题时间:120 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20,分数:20.00)1.根据 2004 年第四次宪法修正案,在爱国统一战线中新增加的社会阶层是( )(分数:1.00)A.社会主义劳动者B.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C.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D.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2.任命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权力属于( )(分数:1.00)A.全国人大B.全国人大常委会C.国务院D.全国人大主席团3.清末诉讼制度改革后,引进了一系列西方近代诉讼审判原则和审判制度,在诉讼程序上实行( )(分数:1.00)A.四级三审制B.三级三审制C.四级二审制D.三级二审制4.在
2、下列选项中,对法与经济基础的关系的说明正确的是( )(分数:1.00)A.经济基础是决定法的唯一因素B.法对经济基础没有任何作用C.法对经济基础具有反作用D.法对经济基础具有积极的反作用,这种作用总是促进经济的发展5.宪法规范区别于普通法律规范的首要特点是(分数:1.00)A.内容的根本性B.效力的最高性C.立法的原则性D.实现的多层次性6.唐朝规定国家机关具体办事细则的法律形式是(分数:1.00)A.律B.令C.格D.式7.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可对土地进行征收征用并给予补偿的规定,是我国 2004 年宪法修正案第( )条的规定(分数:1.00)A.25B.22C.20D.248.具有中国
3、公民资格的法定条件是(分数:1.00)A.出生在中国B.具有中国国籍C.年满 18 周岁D.没有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9.关于当代中国法律渊源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分数:1.00)A.就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的大陆地区的法律渊源而言,可以概括为以宪法为核心、以行政法规为主的法律渊源B.在我国,作为法律渊源之一的“法律”一词是在广义上使用的,除了指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外,还包括其他有立法权的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C.民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必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后才能生效D.国际法不是构成我国现行法律体系的法律部门,但是我国签订或加入的国际条约
4、是我国的法律渊源之一10.元代中央主审机构是(分数:1.00)A.枢密院B.大理寺C.审刑院D.刑部11.关于法律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是(分数:1.00)A.狭义的法律效力是指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广泛的法律效力还包括共产党的政策的效力B.我国法律的空间效力遵循以属地主义为主、以属人主义和保护主义为补充的原则C.在我国的法律中,有些法律不仅在国内生效,而且根据国家主权原则还适用于国外发生的特定事件和行为D.法律的时间效力就是指法律何时生效、何时终止效力的问题12.划分法律部门的补充标准是( )(分数:1.00)A.法律汇编的方法B.法律清理的方法C.法律调整的方法D.法律解释的方法13.村民委员
5、会和居民委员会的法律性质是(分数:1.00)A.基层政权组织B.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C.基层人民团体D.地方自治组织14.下列关于中国法治建设的说法不能成立的是( )(分数:1.00)A.当代中国进行法治建设并不意味着法治是万能的B.当代中国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C.当代中国的法治建设经历了由被动接受到主动选择,法律制度变革在前、法律观念更新在后的过程D.当代中国的法治是一种自上而下推进的法治,主要依靠民间推动15.马克思指出:“立法者应该把自己看做科学家,他不是在制造法律,不是在发明法律,而仅仅是在表述法律,他把精神关系内在规律表现在有意识的现行法律
6、之中。”这段话表明(分数:1.00)A.立法者要像自然科学家一样思维和行动B.法律是客观的,立法者在立法时不应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C.立法要尊重和反映客观规律D.立法者应该把现行法律看作是绝对精神体现16.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规定的基本政治体制主要仿效(分数:1.00)A.日本B.德国C.法国D.美国17.最早建立宪法法院的国家是( )(分数:1.00)A.德国B.法国C.奥地利D.瑞士18.将公民分为“积极公民”和“消极公民”的宪法是( )(分数:1.00)A.英国宪法B.美国 1787 年宪法C.法国 1791 年宪法D.日本宪法19.我国现阶段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是(分数:1.00)A
7、.按劳分配B.按需分配C.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D.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形式并存20.依据宪法制定机关的不同,可以将宪法分为(分数:1.00)A.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B.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C.钦定宪法、协定宪法与民定宪法D.纲领性宪法与确认性宪法二、多项选择题(总题数:5,分数:5.00)21.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制定的陕甘宁边区土地法规主要内容包括( )(分数:1.00)A.明确保护土地所有权 lB.明确减租交租C.明确减租减息D.明确保障佃权22.下列选项中,可以成立的表述是(分数:1.00)A.法律条文是表示法律规则的形式B.正当防卫不属于法律责任减轻与免除的条件C.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
8、第一次将法律划分为公法与私法D.法不溯及既往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公民权利23.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分数:1.00)A.国家的保障B.社会的保障C.企事业组织的保障D.国家机关的保障24.按照广义的理解,我国享有制定、认可、修改和废止法律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权力的国家机关包括( )(分数:1.00)A.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B.国务院C.最高人民法院D.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25.篇目为 12 篇的封建成文法典包括( )(分数:1.00)A.北齐律B.开皇律C.大明律D.大清律例三、简析题(总题数:1,分数:1.00)26.简述中国土地法大纲的主要内容。(分数:1.00)_四、分析题
9、(总题数:2,分数:1.00)27.一次学术研讨会上,有学者提出: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处于特殊地位,按特殊程序制定和修改,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任何法律都不能与宪法的原则和规定相抵触。因此宪法不是一个“法律部门”,而是在各个具体法律部门之上的根本大法。 请运用法理学知识对此观点作出分析。 (分数:0.50)_28.某法学教师在课堂讲授中指出:“在我国现代法律制度中,法律有广义和狭义两层含义。广义的法律和狭义的法律仅有范围大小之别,无内容和效力之差异。” 运用所学的法理学知识,对该讲授内容进行分析。 (分数:0.50)_法律硕士(综合)21 答案解析(总分:27.00,做题时间:120 分钟)一、单
10、项选择题(总题数:20,分数:20.00)1.根据 2004 年第四次宪法修正案,在爱国统一战线中新增加的社会阶层是( )(分数:1.00)A.社会主义劳动者B.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C.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D.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解析:2.任命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权力属于( )(分数:1.00)A.全国人大B.全国人大常委会C.国务院 D.全国人大主席团解析:3.清末诉讼制度改革后,引进了一系列西方近代诉讼审判原则和审判制度,在诉讼程序上实行( )(分数:1.00)A.四级三审制 B.三级三审制C.四级二审制D.三级二审制解析:4.在下列选项中,对法与经济基础的关系的说明正确的是( )(分数
11、:1.00)A.经济基础是决定法的唯一因素B.法对经济基础没有任何作用C.法对经济基础具有反作用 D.法对经济基础具有积极的反作用,这种作用总是促进经济的发展解析:5.宪法规范区别于普通法律规范的首要特点是(分数:1.00)A.内容的根本性 B.效力的最高性C.立法的原则性D.实现的多层次性解析: 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与根本任务,其内容带有根本性,这是宪法规范与其他法律规范的首要区别。6.唐朝规定国家机关具体办事细则的法律形式是(分数:1.00)A.律B.令C.格 D.式解析:此题主要考查的知识点是唐朝的法律形式。唐朝的法律形式有律、令、格、式四种。律、令、格、式互为配合,互相补充,构成了唐
12、王朝完备的法律体系。律是唐代的基本法典,内容包含了刑事、民事及部分行政法内容,是国家大典;令是关于国家体制和基本制度的法规;格则为国家机关各部门在日常工作中据以办事的行政法规;式是国家机关的公文程式,是关于账籍等表式的行政法规。其名称源于汉代的品式章程。唐代沿用此制,为关于各机关单位计账表式的规定。宋代也有式。明清时定于会典之中,不再另行定式。7.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可对土地进行征收征用并给予补偿的规定,是我国 2004 年宪法修正案第( )条的规定(分数:1.00)A.25B.22C.20 D.24解析:8.具有中国公民资格的法定条件是(分数:1.00)A.出生在中国B.具有中国国籍 C
13、.年满 18 周岁D.没有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解析: 具有一国的国籍即是该国的公民,所以只有第 2 项是正确的。9.关于当代中国法律渊源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分数:1.00)A.就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的大陆地区的法律渊源而言,可以概括为以宪法为核心、以行政法规为主的法律渊源B.在我国,作为法律渊源之一的“法律”一词是在广义上使用的,除了指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外,还包括其他有立法权的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C.民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必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后才能生效D.国际法不是构成我国现行法律体系的法律部门,但是我国签订或加入的国际条约是我
14、国的法律渊源之一 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法的渊源的含义和我国法的渊源的内容范围。当代中国法的正式渊源包括:宪法;法律;在法的渊源中的法律采用狭义的法律概念。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法律效力仅仅次于宪法。法律分类:(1)基本法。(2)基本法以外的法律。前者由全国人大制定和修改,规定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带有根本性、普遍性关系的法律。后者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规定国家和社会的某一方面较具体的关系。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在自己的权限内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适用于本区域的规范性文件。民族自治法规是一定
15、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制定、颁布的,适用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规范性文件;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根据当地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但是应报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生效。特别行政区的法律。经济特区的规范性文件。国际条约是指我国同外国缔结或加入的各种协议,经全国人大批准或经国务院承认后,在国内具有法律效力。10.元代中央主审机构是(分数:1.00)A.枢密院B.大理寺C.审刑院D.刑部 解析: 此题主要考查的知识点是元朝的中央司法机构。元朝的中央司法机关由大宗正府、刑部、御史台、宣政院等组成。大宗正府主管蒙古王公贵族的犯罪案件。刑部既是元朝中央的最高司法行政机关,又是最高审判机关,主要承担除蒙
16、古贵族、僧侣、军官犯罪以外的刑事案件审理及冤、疑案的复审和死刑复核、录囚等职责。御史台为中央监察机关,但对大宗正府没有监察权。宣政院为全国最高宗教管理机关与宗教审判机关,主管重大的僧侣案件和僧俗纠纷案件。在元朝,并没有设立大理寺,枢密院的职责是专掌军政管理。审刑院是宋代太宗时期设立的中央司法机关,元未沿用。11.关于法律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是(分数:1.00)A.狭义的法律效力是指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广泛的法律效力还包括共产党的政策的效力B.我国法律的空间效力遵循以属地主义为主、以属人主义和保护主义为补充的原则C.在我国的法律中,有些法律不仅在国内生效,而且根据国家主权原则还适用于国外发生的特
17、定事件和行为 D.法律的时间效力就是指法律何时生效、何时终止效力的问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考查法律效力的相关问题。法的效力是指法的约束力。法的形式可以分为规范性法律文件和非规范性法律文件。法的效力,在广义上是指规范性法律文件和非规范性法律文件所产生的法律上的约束力。区别在于规范性法律文件产生法的普遍约束力;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产生的是针对个别事件和个别主体、个别行为的约束力。在狭义上,法的效力仅仅指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法的时间效力是指法律何时生效、何时终止效力以及法律对其公布实施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有无追溯力的问题。法的对象效力,各国目前普遍采用以属地主义为基础,以属人主义和保护主义为补充的
18、效力原则。12.划分法律部门的补充标准是( )(分数:1.00)A.法律汇编的方法B.法律清理的方法C.法律调整的方法 D.法律解释的方法解析:13.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的法律性质是(分数:1.00)A.基层政权组织B.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C.基层人民团体D.地方自治组织解析: 宪法第 111 条作了明确规定,基层政权组织是乡、镇。中国没有地方自治组织。14.下列关于中国法治建设的说法不能成立的是( )(分数:1.00)A.当代中国进行法治建设并不意味着法治是万能的B.当代中国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C.当代中国的法治建设经历了由被动接受到主动选择,
19、法律制度变革在前、法律观念更新在后的过程D.当代中国的法治是一种自上而下推进的法治,主要依靠民间推动 解析:15.马克思指出:“立法者应该把自己看做科学家,他不是在制造法律,不是在发明法律,而仅仅是在表述法律,他把精神关系内在规律表现在有意识的现行法律之中。”这段话表明(分数:1.00)A.立法者要像自然科学家一样思维和行动B.法律是客观的,立法者在立法时不应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C.立法要尊重和反映客观规律 D.立法者应该把现行法律看作是绝对精神体现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立法的科学性原则。制定法律必须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规律,总结和借鉴科学的预见。其中首先是立法必须尊重客观实际,根据社会
20、经济、政治和文化发展的客观需要,正确反映客观规律的要求。立法者最根本的任务是要研究规律,认识规律,尊重规律,并且善于利用规律,避免将主观愿望和想象作为立法的根据,当然科学立法也应尊重和发挥人的主动性。16.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规定的基本政治体制主要仿效(分数:1.00)A.日本B.德国C.法国D.美国 解析: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是辛亥革命胜利后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议通过的关于筹建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的具有根本法性质的文件,它虽然是一部政府组织法,但起着临时宪法的作用。因为它确定了中华民国的基本政治体制,仿效美国的政治体制实行三权分立原则,民主共和政体。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虽然在形式
21、上并不十分完备,但它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宣告了封建专制制度的灭亡,确认了共和政体,因而具有进步意义,并成为以后制定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基础。17.最早建立宪法法院的国家是( )(分数:1.00)A.德国B.法国C.奥地利 D.瑞士解析:18.将公民分为“积极公民”和“消极公民”的宪法是( )(分数:1.00)A.英国宪法B.美国 1787 年宪法C.法国 1791 年宪法 D.日本宪法解析:19.我国现阶段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是(分数:1.00)A.按劳分配B.按需分配C.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D.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形式并存 解析: 本题考查分配原则。宪法第 6 条规定,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
22、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20.依据宪法制定机关的不同,可以将宪法分为(分数:1.00)A.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B.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C.钦定宪法、协定宪法与民定宪法 D.纲领性宪法与确认性宪法解析: 第 l 项分类的依据是宪法有无统一的法典形式;第 2 项分类的依据是宪法的法律效力和宪法的制定修改程序;第 4 项分类是现代一些宪法学者对宪法所进行的分类,没有多大的影响力。二、多项选择题(总题数:5,分数:5.00)21.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制定的陕甘宁边区土地法规主要内容包括( )(分数:1.00)A.明确保护土地所有权 l B.明确减租交租 C.明确减租减息 D.明确保
23、障佃权 解析:22.下列选项中,可以成立的表述是(分数:1.00)A.法律条文是表示法律规则的形式 B.正当防卫不属于法律责任减轻与免除的条件 C.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第一次将法律划分为公法与私法 D.法不溯及既往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公民权利 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法律规则、正当防卫、法律体系划分、法的溯及力等综合知识。法律规则是内容,法律条文是形式。法律规则的完整的内容,往往通过多个法律条文加以表达。法律责任中的无责指的是行为人虽然事实上或形式上违反了法律,但由于其不具备法律应负责任的要件和要求,因而没有且不承担法律责任。例如不可抗力、紧急避险、正当防卫、行为主体没有责任能力。正当防卫是法定的
24、不负责任的情形,定性为正当防卫的行为无须承担法律责任,因而不存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问题。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首次提出了公法和私法的划分,后来的查士丁尼法学总论将这种划分进一步确定为正式的法律分类。法不溯及既往原则,是指新的法律颁布后,对其生效以前所发生的事件和行为没有适用效力,其例外是采用“从旧兼从新”原则。从保护公民权利和自由出发,法不溯及既往已成为大多数国家所采用的一个原则。23.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分数:1.00)A.国家的保障 B.社会的保障 C.企事业组织的保障D.国家机关的保障解析: 宪法第 44 条规定,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所以第 l 项和
25、第 2 项是正确的。这是宪法的直接规定,没有什么可疑问的。24.按照广义的理解,我国享有制定、认可、修改和废止法律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权力的国家机关包括( )(分数:1.00)A.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B.国务院 C.最高人民法院D.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 解析:25.篇目为 12 篇的封建成文法典包括( )(分数:1.00)A.北齐律 B.开皇律 C.大明律D.大清律例解析:三、简析题(总题数:1,分数:1.00)26.简述中国土地法大纲的主要内容。(分数:1.00)_正确答案:(此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解放战争时期解放区的土地立法。 1947 年 10 月,为了更好地落实“五四指示”决定的没收地主土地
26、分配给农民的政策,中共中央在河北省平山县召开了全国土地会议,制定通过了中国土地法大纲。 其主要内容是: (1)规定了土地改革的基本任务:废除封建、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制度。个人对所分得的土地享有所有权。 (2)规定了土地改革须遵守的基本原则: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保护工商业者,正确对待地主富农。 (3)规定了保护土地改革的司法措施:为了贯彻土地改革的实施,对于一切对抗或破坏土地改革运动的罪犯,组织人民法庭予以审判及处分。 中国土地法大纲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最后一部、也是比较成熟的土地立法。它总结了中国共产党二十多年土地革命斗争的经验教训,是一部符合当时现实情况和中国国情
27、的正确的法律。 )解析:四、分析题(总题数:2,分数:1.00)27.一次学术研讨会上,有学者提出: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处于特殊地位,按特殊程序制定和修改,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任何法律都不能与宪法的原则和规定相抵触。因此宪法不是一个“法律部门”,而是在各个具体法律部门之上的根本大法。 请运用法理学知识对此观点作出分析。 (分数:0.50)_正确答案:(答案要点: (1)法律部门和法律渊源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主要用于认识一国各种法律规范之间在调整范围和调整方式上的联系和区别,后者主要解决法律规范的制定机关、效力来源和效力等级问题。将宪法部门视为一个法律部门,并不影响宪法在法律渊源体系中的特殊地位
28、,更不会影响宪法本身的最高效力等级。(5 分) (2)在法律体系划分中,将宪法部门作为一个法律部门,是因为宪法部门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的特殊性。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宪法部门规定了我国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种根本制度和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各主要国家机关的地位、职权和职责等。而作为宪法规定的具体化,各具体部门法只是规定并调整某一方面的社会关系。在调整方法上,宪法的许多内容比较原则,没有规定具体的主体权利义务,特别是主体的法律责任和制裁措施等。而其他部门法对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律责任和制裁措施等都有比较详尽具体的规定。(5 分) )解析:28.某法学教师在课堂讲授中指出:“在我国现代法律制度中,法
29、律有广义和狭义两层含义。广义的法律和狭义的法律仅有范围大小之别,无内容和效力之差异。” 运用所学的法理学知识,对该讲授内容进行分析。 (分数:0.50)_正确答案:(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中,法律有广狭两层含义。广义上的法律是指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在内的一切规范性法律文件;狭义上的法律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基本法律以及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显而易见,狭义的法律(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包括在广义的法律之中,二者属于包含和被包含的关系,其在范围上有大小之别,这一点首先应予肯定。二者的范围大小不同,那么其涉及内容和效力自然也会不同。从内容上看,一则广义和狭义的法律概念本身所包括的规范性文件数量不一样;二则法律调整对象社会关系也大相径庭,广义的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非常广泛,数量繁多,狭义的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相应地要少。从效力上看,广义的法律所包括的效力既有宪法效力、一般(狭义)法律效力、又包括行政法规效力和地方性法规效力,有多种层次的法律效力;而狭义法律的效力仅指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的效力。总而言之,相比较广义的法律和狭义的法律,不仅在范围上有大小之别,而且在内容与效力上也都有不同。)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