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债法概述)模拟试卷1及答案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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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债法概述)模拟试卷 1 及答案解析(总分:58.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民法学(总题数:31,分数:58.00)1.单项选择题第 31-50 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_2.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 )内不行使而消灭。(分数:2.00)A.1 年B.3 年C.5 年D.4 年3.拒绝他人请求给付的权利,在民法上称为( )。(分数:2.00)A.抗辩权B.撤销权C.抵销权D.形成权4.下列有关无因管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分数:2.00)A.以管理自己事务一样的方法管理B.主观上认

2、为其管理方法有利于本人C.客观上能避免本人的利益受损D.公众认为其管理方法适当5.债的标的物提存后,在提存期间提存物发生毁损或灭失风险的,其后果承担者是( )。(分数:2.00)A.债务人B.提存人C.提存机关D.债权人6.无因管理之债中,无因管理人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 )。(分数:2.00)A.报酬B.支出的必要费用C.收益中的合理份额D.支出的一切费用7.甲厂经营亏损与乙厂合并组成 Y 公司,甲厂所欠债务应由( )来清偿。(分数:2.00)A.甲厂B.乙厂C.甲、乙两厂分别D.Y 公司8.公民甲与公民乙因买卖艺术家的一幅艺术品而发生的债是( )。(分数:2.00)A.可选择之债B.连带之债

3、C.特定物之债D.种类物之债9.债的民事法律关系中,不包括的要素是( )。(分数:2.00)A.债的履行B.债的主体C.债的内容D.债的客体10.甲购买乙粮食若干并欠乙货款 100 元,甲为乙制作服装一套,乙欠甲手工费 100 元。此两次债务可因( )而消灭。(分数:2.00)A.提存B.混同C.免除D.抵销11.下列选项中,属于主债和从债关系的是( )。(分数:2.00)A.借款合同和为借款合同提供担保的抵押合同B.买卖合同和对买卖合同提供附随义务的售后服务C.专利转让合同和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的行为D.赠与合同和为赠与合同的实现附条件的行为12.债权在性质上属于( )。(分数:2.00)

4、A.对世权B.支配权C.形成权D.请求权13.下列诸债中,属于约定之债的是( )。(分数:2.00)A.无因管理之债B.侵权行为之债C.不当得利之债D.合同之债14.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有困难的,债务人可以( )。(分数:2.00)A.解除合同B.向人民法院起诉C.终止履行D.将标的物提存15.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债务特征的是( )。(分数:2.00)A.特定性B.期限性C.相容性D.强制性16.多项选择题第 51-55 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_17.下列选项中,

5、不能成立无因管理的有( )。(分数:2.00)A.违法事项B.不作为的事项C.公益性质的事项D.法定代理18.在( )的情况下,债务人可以提存方式履行合同。(分数:2.00)A.债权人下落不明B.债权人死亡又未确定其继承人C.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债务人的履行D.债务人履行会增加负担19.根据我国民法的规定,下列不适用不当得利的是( )。(分数:2.00)A.养子女给生父母的赡养费B.因赌博而获得对方的财物C.明知没有给付义务而进行给付D.甲将发给乙的货错发给丙20.下列事实中,构成不当得利之债的事实是( )。(分数:2.00)A.公民甲基于租赁合同应当向公民乙支付租金 2 万元,而实际支付

6、 3 万元B.火车站将甲的货错发给乙C.因风灾甲的 100 匹马跑入乙的马群中D.甲因赌博输给乙 5 万元21.下列事实中,构成无因管理之债的事实是( )。(分数:2.00)A.未受委托,雇人为邻居的危险房屋加固,以免遭台风袭击而受损失B.受委托,雇人为他人照看病人C.抢救溺水儿童D.饲养他人失散的动物并寻找其主人22.简答题第 56-57 小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_23.简述债权的特征。(分数:2.00)_24.简述合同债权让与的条件。(分数:2.00)_25.辨析题第 58 小题。要求对命题进行判断并着重阐明理由。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_26.有人认为:“有管理他人的行

7、为和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就是无因管理。”请运用无因管理知识对该说法加以辨析。(分数:2.00)_27.法条分析题第 59 小题。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民法理论。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_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 122 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请运用民法原理分析:(分数:4.00)(1).本条规定的是何种制度?该制度的含义和构成要件是什么?(分数:2.00)_(2).何为“不当利益”?如何确定不当利益的返还范围?(分数:2.00)_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 99 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

8、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附期限。” 请运用民法原理分析:(分数:6.00)(1).本条规定的是民法中的何种制度?该制度的含义是什么?(分数:2.00)_(2).试分析该制度的适用条件。(分数:2.00)_(3).试分析该制度的法律效力。(分数:2.00)_28.案例分析题第 60 小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_1998 年 6 月 18 日天色已晚,养猪专业户雷飞从县城回家。快到村子的时候,忽然发现路边有一头无人看管的猪,他左右寻找了一下没发现人,又高声呼喊了几声也

9、没人答应,就把猪带回家。雷飞捡到猪后,到处打听了几天,都没有发现附近有谁丢了猪,于是雷飞就将该猪与自己的猪放到一起饲养。没过几天,猪配了种,怀上了小猪崽。过了一阵子,邻村的郭相富找到雷飞,说明是自己丢了猪,经确认丢失的母猪确实为郭相富所有。郭相富要求把猪领走,但雷飞认为,郭相富可以领走母猪,但母猪产下的猪崽应归自己所有,因为是由于自己的精心饲养和照料才使母猪怀上猪崽。而郭相富却认为,自己的母猪生下的猪崽理所当然属于自己所有,双方争执不下。 问:(分数:4.00)(1).雷飞照料猪的行为在法律上属于什么行为?为什么?(分数:2.00)_(2).雷飞留下猪崽的主张能否成立?为什么?(分数:2.00

10、)_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债法概述)模拟试卷 1 答案解析(总分:58.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民法学(总题数:31,分数:58.00)1.单项选择题第 31-50 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_解析:2.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 )内不行使而消灭。(分数:2.00)A.1 年B.3 年C.5 年 D.4 年解析:解析:根据合同法第 104 条第 2 款的规定,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 5 年内不行使而消灭。3.拒绝他人请求给付的权利,在民法上称为( )。(分数:2.00)A.抗辩权 B.撤销权

11、C.抵销权D.形成权解析:解析:抗辩权就是对抗请求权或者否认对方请求的权利。4.下列有关无因管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分数:2.00)A.以管理自己事务一样的方法管理B.主观上认为其管理方法有利于本人C.客观上能避免本人的利益受损 D.公众认为其管理方法适当解析:解析:无因管理的判定标准在于客观判定。主观的、管理人自认的或者第三人的公认(尽管可能是无可厚非的)的情况不能作为判定依据。5.债的标的物提存后,在提存期间提存物发生毁损或灭失风险的,其后果承担者是( )。(分数:2.00)A.债务人B.提存人C.提存机关D.债权人 解析:解析:根据合同法第 103 条的规定,债的标的物提存后,提存期

12、间提存物发生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6.无因管理之债中,无因管理人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 )。(分数:2.00)A.报酬B.支出的必要费用 C.收益中的合理份额D.支出的一切费用解析:解析:无因管理之债中,管理人不得要求受益人支付报酬,但有权要求受益人支付必要费用(但不是一切费用)。7.甲厂经营亏损与乙厂合并组成 Y 公司,甲厂所欠债务应由( )来清偿。(分数:2.00)A.甲厂B.乙厂C.甲、乙两厂分别D.Y 公司 解析:解析:本题属于债权债务概括转移的情形。8.公民甲与公民乙因买卖艺术家的一幅艺术品而发生的债是( )。(分数:2.00)A.可选择之债B.连带之债C.特定物之债 D.种

13、类物之债解析:解析:标的物一经选定,即成为特定物之债。9.债的民事法律关系中,不包括的要素是( )。(分数:2.00)A.债的履行 B.债的主体C.债的内容D.债的客体解析:解析:债的要素包括主体、内容、客体三要素,不包括履行。10.甲购买乙粮食若干并欠乙货款 100 元,甲为乙制作服装一套,乙欠甲手工费 100 元。此两次债务可因( )而消灭。(分数:2.00)A.提存B.混同C.免除D.抵销 解析:解析:抵销就是互负债务的双方将债务在对等额内消灭的行为。11.下列选项中,属于主债和从债关系的是( )。(分数:2.00)A.借款合同和为借款合同提供担保的抵押合同 B.买卖合同和对买卖合同提供

14、附随义务的售后服务C.专利转让合同和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的行为D.赠与合同和为赠与合同的实现附条件的行为解析:解析:抵押合同属于从合同,抵押权也是担保主债权实现的担保物权,因此,A 项是正确答案。附随义务属于主合同义务,而不是独立于主合同的从合同规定的义务;专利转让合同和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备案没有主从关系;赠与合同和为赠与合同的实现附条件的行为也不是主从关系,更谈不上主债和从债的关系。12.债权在性质上属于( )。(分数:2.00)A.对世权B.支配权C.形成权D.请求权 解析:解析:债权在性质上属于请求权、对人权,而不是支配权、对世权。13.下列诸债中,属于约定之债的是( )。(分数

15、:2.00)A.无因管理之债B.侵权行为之债C.不当得利之债D.合同之债 解析:解析:债有法定之债和约定之债之分。在债的种类中,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侵权行为之债和因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而产生的债务属于法定之债;合同之债、单方允诺之债、因悬赏广告产生的债务等属于约定之债。14.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有困难的,债务人可以( )。(分数:2.00)A.解除合同B.向人民法院起诉C.终止履行D.将标的物提存 解析:解析:根据合同法第 70 条的规定,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据此,选 D

16、项。不选 A 项:因为本题题干表述的情形不符合法定解除或约定解除的条件。不选 B 项:起诉的条件必须是案件当事人对民事实体权利义务存在争议,本题中对于债权债务关系不存在争议,不符合起诉的条件。不选 C 项:如果将 C 项表述中的“终止”改为“中止”,则也属于正确答案。15.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债务特征的是( )。(分数:2.00)A.特定性B.期限性C.相容性 D.强制性解析:解析:债务具有特定性、期限性和强制性 3 个特征,相容性是债权的特征。16.多项选择题第 51-55 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

17、。_解析:17.下列选项中,不能成立无因管理的有( )。(分数:2.00)A.违法事项 B.不作为的事项 C.公益性质的事项 D.法定代理 解析:解析:违法的、纯属公益性质的、不作为的事项不能构成无因管理,而法定代理是“有因”,而不是“无因”。18.在( )的情况下,债务人可以提存方式履行合同。(分数:2.00)A.债权人下落不明 B.债权人死亡又未确定其继承人 C.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债务人的履行 D.债务人履行会增加负担解析:解析:根据合同法第 101 条的规定即可选出正确选项。19.根据我国民法的规定,下列不适用不当得利的是( )。(分数:2.00)A.养子女给生父母的赡养费 B.因

18、赌博而获得对方的财物 C.明知没有给付义务而进行给付 D.甲将发给乙的货错发给丙解析:解析:甲将货错发给丙,丙获利没有法律根据,系不当得利。下列情形不适用不当得利:对无扶养义务的亲属误以为有扶养义务而予以扶养;他人结婚生子而给予贺礼;期前清偿;明知不欠债而清偿;行贿受贿;夫妻一方与他人通奸,向发现者支付金钱;用金钱收买杀手;赌博之债。此外,有其他请求权可以行使的情形,如在有合同上的请求权或者有侵权损害赔偿之债请求权的情形下,当事人不得主张不当得利。20.下列事实中,构成不当得利之债的事实是( )。(分数:2.00)A.公民甲基于租赁合同应当向公民乙支付租金 2 万元,而实际支付 3 万元 B.

19、火车站将甲的货错发给乙 C.因风灾甲的 100 匹马跑入乙的马群中 D.甲因赌博输给乙 5 万元解析:解析:赌博之债不能认定为不当得利。21.下列事实中,构成无因管理之债的事实是( )。(分数:2.00)A.未受委托,雇人为邻居的危险房屋加固,以免遭台风袭击而受损失 B.受委托,雇人为他人照看病人C.抢救溺水儿童 D.饲养他人失散的动物并寻找其主人 解析:解析:受委托照看病人系“有因”,应当依据委托代理关系处理。22.简答题第 56-57 小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_解析:23.简述债权的特征。(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债权具有如下特征: (1)债权为请求权。债权是债

20、权人得请求债务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 (2)债权为相对权。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 (3)债权具有任意性。当事人在不违反强行法规定的情况下可以任意设定债的关系,法律并不加以限制;即使是法定之债,当事人也可以通过协商确定债的内容。 (4)债权具有非排他性。债权人仅能够向债务人提出给付的请求,不能对债务人应交付的标的物或者债务人的行为予以直接支配,债权人也可以债务不履行为由向债务人主张违约责任。 (5)债权具有平等性。对于同一债务人先后成立的数个债权,效力一律平等。)解析:24.简述合同债权让与的条件。(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合同债权让与的条件有: (1)存

21、在有效的债权。债权无效或者不合法的债权不能让与,也不发生让与的法律效力。 (2)让与人即原债权人与第三人达成合意且不违反法律规定。让与人须与第三人达成以债权让与为内容的协议,该协议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也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3)债权具有可让与性。凡性质上不可让与的债权以及当事人约定不得让与的债权,均不具有可让与性。 (4)债权让与须通知债务人。债权人让与债权须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的,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解析:25.辨析题第 58 小题。要求对命题进行判断并着重阐明理由。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_解析:26.有人认为:“有管理他人的行为和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就是无因管理。”请运用无因管理知识

22、对该说法加以辨析。(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1)该说法不完全正确。 (2)正确的一面:构成无因管理须有管理行为,即有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否则不构成无因管理;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是无因管理成立的主观要件,也是无因管理阻却违法性的根本原因。 (3)不正确的一面:构成无因管理必须没有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如果有法定义务或合同义务,如遗嘱管理、委托代理、按约为他人谋利益等,即便有管理行为和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也不能成立无因管理。)解析:27.法条分析题第 59 小题。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民法理论。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_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 122 条规定:“因他人没有

23、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请运用民法原理分析:(分数:4.00)(1).本条规定的是何种制度?该制度的含义和构成要件是什么?(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本条规定的是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利益而使他人财产受损的事实。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 一方获得利益。 他方受有损失。 一方获得利益和他方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 没有合法根据。)解析:(2).何为“不当利益”?如何确定不当利益的返还范围?(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不当利益”是指没有合法的、正当的根据所获取的利益。返还利益的范围包括原物及孳息。应予返还的利益,包括原物

24、、原物所生的孳息以及利用原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返还利益的具体范围依获益方的主观心态而定:受益方为善意时,若损失大于利益,只返还现存利益;若损失小于利益,返还利益的范围以损失为准。受益方为恶意时,应返还其取得的全部利益,若利益少于损失,还须就损失与利益之间的差额进行赔偿。)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 99 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附期限。” 请运用民法原理分析:(分数:6.00)(1).本条规定的是

25、民法中的何种制度?该制度的含义是什么?(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本条规定的是法定抵销。法定抵销是指依法律规定以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将双方的债务相互冲抵,以使双方债务在对等额内消灭的行为。)解析:(2).试分析该制度的适用条件。(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法定抵销的适用条件包括: 须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须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须双方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 须不存在按照合同性质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情形。)解析:(3).试分析该制度的法律效力。(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法定抵销的效力表现在: 享有抵销权的一方当事人只须通知对方即

26、可发生法定抵销的效力,但抵销不得附条件和附期限。 双方债务在对等额内消灭,未抵销的债务仍应履行。)解析:28.案例分析题第 60 小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_解析:1998 年 6 月 18 日天色已晚,养猪专业户雷飞从县城回家。快到村子的时候,忽然发现路边有一头无人看管的猪,他左右寻找了一下没发现人,又高声呼喊了几声也没人答应,就把猪带回家。雷飞捡到猪后,到处打听了几天,都没有发现附近有谁丢了猪,于是雷飞就将该猪与自己的猪放到一起饲养。没过几天,猪配了种,怀上了小猪崽。过了一阵子,邻村的郭相富找到雷飞,说明是自己丢了猪,经确认丢失的母猪确实为郭相富所有。郭相富要求把猪领走,但雷飞认

27、为,郭相富可以领走母猪,但母猪产下的猪崽应归自己所有,因为是由于自己的精心饲养和照料才使母猪怀上猪崽。而郭相富却认为,自己的母猪生下的猪崽理所当然属于自己所有,双方争执不下。 问:(分数:4.00)(1).雷飞照料猪的行为在法律上属于什么行为?为什么?(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雷飞照料猪的行为在法律上属于无因管理。因为雷飞的管理行为使得猪的所有人郭相富受益,且雷飞没有法定义务管理郭相富的猪,因此,雷飞的管理行为符合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解析:(2).雷飞留下猪崽的主张能否成立?为什么?(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雷飞留下猪崽的主张不能成立,因为原物猪的所有权归郭相富所有,则原物所生孳息的所有权也归属于郭相富,所以雷飞对猪崽没有所有权。)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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