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合同法总论)模拟试卷4及答案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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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合同法总论)模拟试卷 4 及答案解析(总分:54.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民法学(总题数:27,分数:54.00)1.单项选择题第 31-50 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_2.下列行为中,属于从给付义务的是( )。(分数:2.00)A.甲将住宅卖给乙,同时交付房屋产权证书B.甲去超市购物,售货员交付货物的同时交给甲购物发票C.甲受乙委托出卖几套家具,甲将家具售卖情况及卖货款交付给乙D.甲因违反合同约定赔偿乙的损失3.不属于要约的是( )。(分数:2.00)A.自动售货机售卖商品B.商店橱窗展示

2、的商品样品C.悬赏广告D.商店明码标价出售商品4.属于要约邀请的是( )。(分数:2.00)A.自动售货机售卖商品B.寄送的价目表C.拍卖人的拍定D.悬赏广告5.就承诺所作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分数:2.00)A.承诺是当事人向他人作出的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B.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作出的承诺必然不发生承诺的效力C.原则上,承诺生效的时间和地点也就是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D.承诺可以撤销6.甲与乙系朋友关系。某日甲外出,将自己的一台照相机交给乙保管。乙未经甲同意将照相机卖给不知情的丙,对此表述正确的是( )。(分数:2.00)A.乙对照相机无权处分,丙可以取得照相机的所有权B.

3、乙的行为效力待定,丙无权取得照相机的所有权C.如果甲追认乙的行为无效,甲可以要求丙返还相机D.乙、丙之间的合同无效,因为乙无权处分该相机7.甲向乙借款 1 万元,约定 3 个月还款,丙为保证人。2 个月后,乙将 1 万元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丁,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分数:2.00)A.除非丙同意,否则丙不承担保证责任B.丙无须承担保证责任C.由甲、乙、丙三方协商确定丙是否承担保证责任D.丙仍需承担保证责任8.下列行为属于附随义务的是( )。(分数:2.00)A.甲与乙约定购买干果 1 吨,并要求乙对干果进行包装B.甲将自己的二手汽车卖给乙,若干天后甲又帮助乙修理二手汽车C.甲向乙购买水泥

4、,乙负责运输D.甲将一捆绳子借给乙,并告知绳子易断的事实9.属于承诺的是( )。(分数:2.00)A.投标B.商业广告C.确定中标人D.拍卖的表示10.甲公司传真告诉乙公司:有某品牌电脑 25 台,每台价格为 7 000 元,其他条件如旧,请两日内答复。乙公司当日发出传真:完全同意你方条件。但因电子线路故障,该传真第 4 日到达,甲公司未表态。后履行期届至,甲公司不履行义务。则( )。(分数:2.00)A.甲公司有权不履行,因合同尚未成立B.甲公司如果不履行,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C.乙公司的传真为新要约D.乙公司的承诺已经生效11.甲(14 岁)购买了一辆摩托车,在甲的法定代理人实施追认以前,该

5、买卖行为的效力为( )。(分数:2.00)A.无效B.可撤销C.效力待定D.有效12.就要约所作的以下表述中,正确的是( )。(分数:2.00)A.要约在发出时生效B.要约在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C.要约生效后不得撤销D.只要受要约人未发出承诺通知,要约均可撤销13.多项选择题第 51-55 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_14.根据合同法规定,对于违反非金钱债务的,不能采用继续履行方式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是( )。(分数:2.00)A.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约B.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C.

6、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D.债权人下落不明15.下列情形适用于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的是( )。(分数:2.00)A.排除妨害B.定金罚则C.修理、重作、更换D.支付违约金16.下列各项合同债务中,属于从给付义务的是( )。(分数:2.00)A.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B.甲将汽车卖给乙,同时交付相应的汽车保险文件C.甲卖给乙一只纯种鹦鹉,同时交付该鹦鹉的原产地证明和血统证明D.甲将自己收藏的宋代古陶器卖给乙,并为其包装好17.下面可能存在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形的是( )。(分数:2.00)A.因一方过错导致合同无效B.假借订立合同之机恶意进行磋商C.不按约进行售后服务D.违反保密义务18.

7、简答题第 56-57 小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_19.简述定金和预付款的区别。(分数:2.00)_20.简述合同解除的概念和条件。(分数:2.00)_21.辨析题第 58 小题。要求对命题进行判断并着重阐明理由。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_22.有的学生说:“债是特定的当事人之间请求为特定行为的民事法律关系。因此,债只能约束债权人和债务人,在任何情况下,债对第三人都不发生法律效力。”试用合同法原理和有关合同法规定对该说法加以辨析。(分数:2.00)_23.“合同成立后,当事人不履行义务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试用民法原理和有关法律规定对该说法加以辨析。(分数:2.00)_2

8、4.法条分析题第 59 小题。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民法理论。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_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 74 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请运用民法原理分析:(分数:6.00)(1).本条规定的是民法中的何种制度?该制度的含义是什么?(分数:2.00)_(2).试分析该制度的成立条件。(分数:2.00)_

9、(3).试分析该制度的法律效力。(分数:2.00)_25.案例分析题第 60 小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_努仁公司因为业务需要,急需一批电脑,公司董事长张某便将这件事告诉了他的朋友孙某。孙某找到海王电脑公司,在努仁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努仁公司的名义与海王电脑公司订立了电脑买卖合同,合同金额为 80 万元,并约定于 7 月 20 日交货。合同签订后的第三天,海王电脑公司向张某发出确认书要求努仁公司对该合同加以确认。董事长张某在确认书上表明同意孙某与海王电脑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但希望交货日期改为 6 月 12 日,并由海王电脑公司亲自送货上门。海王电脑公司收到确认书后,表示同意董事长张

10、某的请求。6 月 11 日,努仁公司收到了海王电脑公司的同意书。6 月 10 日,海王电脑公司将该批电脑交付铁路部门运输,由于泥石流使 71 台电脑毁损,6 月 12 日,努仁公司仅仅收到 29 台电脑。之后,努仁公司以海王电脑公司违约为由拒绝付款,海王电脑公司以努仁公司不支付价款为由向法院起诉。 问:(分数:10.00)(1).孙某与电脑公司订立的买卖电脑合同的效力如何?为什么?(分数:2.00)_(2).在努仁公司更改交货日期后,孙某与电脑公司订立的买卖电脑合同的效力如何?为什么?(分数:2.00)_(3).如何认定努仁公司更改交货日期的法律性质?为什么?(分数:2.00)_(4).努仁公

11、司于 6 月 11 日收到海王电脑公司的同意书,会产生何种法律后果?为什么?(分数:2.00)_(5).71 台电脑毁损、灭失的风险应该由谁承担?为什么?(分数:2.00)_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合同法总论)模拟试卷 4 答案解析(总分:54.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民法学(总题数:27,分数:54.00)1.单项选择题第 31-50 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_解析:2.下列行为中,属于从给付义务的是( )。(分数:2.00)A.甲将住宅卖给乙,同时交付房屋产权证书B.甲去超市购物,售货员交付货物的同时交给甲购物

12、发票C.甲受乙委托出卖几套家具,甲将家具售卖情况及卖货款交付给乙D.甲因违反合同约定赔偿乙的损失 解析:解析: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合同义务包括主给付义务、从给付义务和附随义务。从给付义务和主给付义务相对应,是指主给付义务以外的给付义务。主给付义务决定了债的类型,如支付价款必是买卖合同的主给付义务;货物销售情况的告知和支付委托费用必是行纪合同的主给付义务;保密和支付咨询费必是技术服务合同的主给付义务等。从给付义务虽然不能决定债的类型,但却是满足债权人利益所必需的。备选项中,只有 D 项表述的损害赔偿是从给付义务,故选 D 项。其余选项表述的合同履行行为都属于合同履行的主给付义务。3.不属于要约的是(

13、 )。(分数:2.00)A.自动售货机售卖商品B.商店橱窗展示的商品样品 C.悬赏广告D.商店明码标价出售商品解析:解析:要约一般向特定的相对人发出,但对于自动售货机售卖商品、悬赏广告、商店明码标价出售商品,虽向不特定的相对人发出,但根据交易习惯,应当认定为要约,而不是要约邀请。对于商店橱窗展示样品,商店的本意不是出卖样品,而在于通过样品展示,希望顾客购买与样品品质相同的商品,因此,商店橱窗展示样品为要约邀请,而不是要约。4.属于要约邀请的是( )。(分数:2.00)A.自动售货机售卖商品B.寄送的价目表 C.拍卖人的拍定D.悬赏广告解析:解析:拍卖人的拍定为承诺。自动售货机售卖商品和悬赏广告

14、为要约。5.就承诺所作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分数:2.00)A.承诺是当事人向他人作出的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B.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作出的承诺必然不发生承诺的效力C.原则上,承诺生效的时间和地点也就是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D.承诺可以撤销解析:解析:A 项表述情形为要约邀请,而不是承诺;根据合同法第 29 条的规定,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作出的承诺也有可能发生承诺的效力;承诺只能撤回,不能撤销。6.甲与乙系朋友关系。某日甲外出,将自己的一台照相机交给乙保管。乙未经甲同意将照相机卖给不知情的丙,对此表述正确的是( )。(分数:2.00)A.乙对照相机无权处分,丙可以取得照相机的

15、所有权 B.乙的行为效力待定,丙无权取得照相机的所有权C.如果甲追认乙的行为无效,甲可以要求丙返还相机D.乙、丙之间的合同无效,因为乙无权处分该相机解析:解析:买卖合同解释第 3 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据此,乙虽然对照相机的处分构成无权处分,但该无权处分合同为有效合同,丙亦可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故选 A 项。7.甲向乙借款 1 万元,约定 3 个月还款,丙为保证人。2

16、 个月后,乙将 1 万元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丁,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分数:2.00)A.除非丙同意,否则丙不承担保证责任B.丙无须承担保证责任C.由甲、乙、丙三方协商确定丙是否承担保证责任D.丙仍需承担保证责任 解析:解析:根据担保法及担保法解释的有关规定,主合同债权移转的,如果主合同债权移转并未加重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保证人仍应当在原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8.下列行为属于附随义务的是( )。(分数:2.00)A.甲与乙约定购买干果 1 吨,并要求乙对干果进行包装B.甲将自己的二手汽车卖给乙,若干天后甲又帮助乙修理二手汽车C.甲向乙购买水泥,乙负责运输D.甲将一捆绳子借给乙,并告知绳子

17、易断的事实 解析:解析:合同义务包括主给付义务、从给付义务和附随义务,其中,附随义务是指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等产生的通知、协助、保密、如实告知等义务。附随义务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附随于主合同义务的附属性义务。备选项中,D 项表述的如实告知义务就是附随义务,故选 D 项。其余选项表述的都是主合同义务。9.属于承诺的是( )。(分数:2.00)A.投标B.商业广告C.确定中标人 D.拍卖的表示解析:解析:招标公告和招标属于要约邀请,投标属于要约,决标或者确定中标人为承诺。10.甲公司传真告诉乙公司:有某品牌电脑 25 台,每台价格为 7 000 元,其他条件如旧,请两日内答复。乙公司

18、当日发出传真:完全同意你方条件。但因电子线路故障,该传真第 4 日到达,甲公司未表态。后履行期届至,甲公司不履行义务。则( )。(分数:2.00)A.甲公司有权不履行,因合同尚未成立B.甲公司如果不履行,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C.乙公司的传真为新要约D.乙公司的承诺已经生效 解析:解析:电子线路故障属于非承诺人的过错。根据合同法第 29 条的规定,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作出的承诺,依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致使承诺超过期限到达要约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不予接受外,该承诺有效。可见,乙公司的承诺已经生效,合同已经有效成立,自然也不存在缔约过失责任适用的情形。11.甲(14 岁)

19、购买了一辆摩托车,在甲的法定代理人实施追认以前,该买卖行为的效力为( )。(分数:2.00)A.无效B.可撤销C.效力待定 D.有效解析:解析: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在其法定代理人没有追认以前,其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故为效力待定。12.就要约所作的以下表述中,正确的是( )。(分数:2.00)A.要约在发出时生效B.要约在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C.要约生效后不得撤销D.只要受要约人未发出承诺通知,要约均可撤销解析:解析:根据合同法第 16 条的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

20、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可见,我国对要约的生效采取了大陆法系国家通行的做法,即要约的生效采取到达主义,而不是投邮主义(英美法系国家采取投邮主义)或者发出主义,故选 B 项,排除 A 项。根据合同法第 18 条的规定,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可见,要约生效后是可以撤销的,故 C 项表述错误。根据合同法第 19 条的规定,在以下情形下,不得撤销要约: (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 故D 项表述错误。13.

21、多项选择题第 51-55 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_解析:14.根据合同法规定,对于违反非金钱债务的,不能采用继续履行方式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是( )。(分数:2.00)A.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约 B.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C.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D.债权人下落不明解析:解析:合同法第 110 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

22、者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据此,选 A、B、C 项。不选 D 项,因为债权人下落不明的,债务人可以通过提存消灭债权债务关系。15.下列情形适用于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的是( )。(分数:2.00)A.排除妨害B.定金罚则 C.修理、重作、更换 D.支付违约金 解析:解析: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继续履行、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各类制裁(如定金罚则、价格制裁、信贷制裁等)和采取补救措施(如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但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排除妨碍)、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责任方式不能成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可见,选 B、C、D 项。16

23、.下列各项合同债务中,属于从给付义务的是( )。(分数:2.00)A.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 B.甲将汽车卖给乙,同时交付相应的汽车保险文件 C.甲卖给乙一只纯种鹦鹉,同时交付该鹦鹉的原产地证明和血统证明 D.甲将自己收藏的宋代古陶器卖给乙,并为其包装好解析:解析:从给付义务是指辅助主给付义务发挥作用,并确保债权人利益得到最大满足的义务。从给付义务和主给付义务共同构成合同义务。A、B、C 项表述都属于从给付义务。D 项表述的情形并非从给付义务,而是附随义务,故不选 D 项。17.下面可能存在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形的是( )。(分数:2.00)A.因一方过错导致合同无效 B.假借订立合同之机

24、恶意进行磋商 C.不按约进行售后服务D.违反保密义务 解析:解析:售后服务是在合同达成后形成的义务,该义务在性质上属于后契约义务,违反后契约义务,应当按照违约责任处理;商业秘密可以在缔约之际因当事人接触而获得,也可能在合同达成后获得,如果合同没有达成而泄露商业秘密的,按照缔约过失责任处理;如果合同有效成立,按照违约责任处理或者其他责任方式处理。无效合同表明合同没有达成,因过错造成另一方损失的,自然按照缔约过失责任处理。18.简答题第 56-57 小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_解析:19.简述定金和预付款的区别。(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1)性质和功能不同。定金是一种债

25、的担保方式和责任方式,同时还具有证约作用;预付款则是一种支付手段,预付款不具备责任的性质。 (2)产生的基础不同。定金是从合同和实践合同;预付款是主合同的内容之一。 (3)支付的方式不同。定金一般一次性支付;预付款可以分期支付。 (4)定金适用于各种合同;预付款适用于金钱债务的合同。 (5)定金是合同的担保方式;预付款则不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作用,当事人违反合同并不承担失去预付款或加倍返还预付款的责任,而是依法承担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的责任。 (6)接受定金一方违约时,付定金一方可要求双倍返还;接受预付款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付预付款一方不会取得双倍返还预付款的权利。)解析:20.简述合同解除的概念和

26、条件。(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合同的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尚未开始履行或者尚未全部履行之前,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提前终止合同效力的行为。合同解除的条件因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的不同而不同。 (1)合同约定解除的条件: 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 (2)合同法定解除的条件: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解析:21.辨析题第 58

27、 小题。要求对命题进行判断并着重阐明理由。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_解析:22.有的学生说:“债是特定的当事人之间请求为特定行为的民事法律关系。因此,债只能约束债权人和债务人,在任何情况下,债对第三人都不发生法律效力。”试用合同法原理和有关合同法规定对该说法加以辨析。(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1)该说法不完全正确。 (2)正确的一面: 债是特定的当事人之间请求为特定行为的民事法律关系,债只对特定的当事人有效。 债是相对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具有相对性,其效力一般不涉及第三人。 (3)不正确的一面: 在特定情形下,债对第三人会发生效力。 在构成对债的相对性突破的情况下,债会对

28、第三人发生效力。)解析:23.“合同成立后,当事人不履行义务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试用民法原理和有关法律规定对该说法加以辨析。(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1)该说法不完全正确。 (2)正确的一面: 合同成立并生效后,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成立并生效后,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3)不正确的一面: 合同成立并生效后,当事人违反因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附随义务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该损失并非因违约所致。 合同成立但未生效,给对方造成信赖利益损失或者违反先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

29、损失的,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而不是违约责任。 合同成立后,因存在合同无效或被撤销事由而使合同归于无效的,如果存在损失,当事人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而不是违约责任。)解析:24.法条分析题第 59 小题。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民法理论。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_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 74 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

30、人负担。” 请运用民法原理分析:(分数:6.00)(1).本条规定的是民法中的何种制度?该制度的含义是什么?(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该条是关于债权撤销权的规定。撤销权是指债权人享有的依诉讼程序申请法院撤销债务人实施的损害债权行为的权利。)解析:(2).试分析该制度的成立条件。(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撤销权的成立条件因债务人所为的行为系无偿或有偿的不同而有所不同。若为无偿行为,只需具备客观要件;若为有偿行为,则需同时具备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客观要件包括: 债务人实施一定的处分财产的行为。 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已经发生效力。 债务人的行为已给债权人造成损害。主观要件

31、是指债务人实施以明显的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时,受让人知道该情形。)解析:(3).试分析该制度的法律效力。(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撤销权的效力表现在:撤销权人以自己的名义通过诉讼程序行使撤销权,其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法院认定撤销权成立的,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自始无效。债权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1 年内行使撤销权。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 5 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解析:25.案例分析题第 60 小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_解析:努仁公司因为业务需要,急需一批电脑,公司董事长

32、张某便将这件事告诉了他的朋友孙某。孙某找到海王电脑公司,在努仁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努仁公司的名义与海王电脑公司订立了电脑买卖合同,合同金额为 80 万元,并约定于 7 月 20 日交货。合同签订后的第三天,海王电脑公司向张某发出确认书要求努仁公司对该合同加以确认。董事长张某在确认书上表明同意孙某与海王电脑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但希望交货日期改为 6 月 12 日,并由海王电脑公司亲自送货上门。海王电脑公司收到确认书后,表示同意董事长张某的请求。6 月 11 日,努仁公司收到了海王电脑公司的同意书。6 月 10 日,海王电脑公司将该批电脑交付铁路部门运输,由于泥石流使 71 台电脑毁损,6 月

33、12 日,努仁公司仅仅收到 29 台电脑。之后,努仁公司以海王电脑公司违约为由拒绝付款,海王电脑公司以努仁公司不支付价款为由向法院起诉。 问:(分数:10.00)(1).孙某与电脑公司订立的买卖电脑合同的效力如何?为什么?(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孙某与电脑公司之间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因为孙某是无权代理人,所以该合同只有经过努仁公司的追认才能有效。)解析:(2).在努仁公司更改交货日期后,孙某与电脑公司订立的买卖电脑合同的效力如何?为什么?(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孙某与电脑公司订立的买卖电脑合同归于无效。因为努仁公司已经对合同的内容作出了实质性变更。)解析

34、:(3).如何认定努仁公司更改交货日期的法律性质?为什么?(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努仁公司更改交货日期是对合同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因为交货日期的更改是合同内容的重大事项的变化,属于要约。)解析:(4).努仁公司于 6 月 11 日收到海王电脑公司的同意书,会产生何种法律后果?为什么?(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努仁公司于 6 月 11 日收到海王电脑公司的同意书,产生新的买卖合同成立的法律后果。)解析:(5).71 台电脑毁损、灭失的风险应该由谁承担?为什么?(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遭遇泥石流而毁损的电脑的损失由海王电脑公司承担。因为合同约定海王电脑公司亲自送货上门,在没有送货之前,电脑的损失应由海王电脑公司承担。)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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