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 156及答案解析(总分:6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18,分数:36.00)1.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民事法律事实中的“行为”的是( )(分数:2.00)A.王某画了一幅油画B.李某把陈某打成重伤C.洪某替郭某招待朋友D.黄某盗窃了袁某的汽车2.王某超速驾车,不慎撞死李某,王某支付李某家属 50万元赔偿金。李某家属继承了李某的遗产。引起上述侵权损害赔偿关系和继承关系的分别是( )(分数:2.00)A.行为、事件B.行为、行为C.事件、行为D.事件、事件3.以下关于民事法律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分数:2.00)A.民事法律关系的主
2、体指自然人和法人B.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作为和不作为C.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只能由当事人自主设定D.民事法律关系只能由法律进行规定4.下列何种权利可以由当事人一方以自己的行为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动( )(分数:2.00)A.支配权B.请求权C.形成权D.抗辩权5.当事人享有的抗辩权可以对抗对方当事人何种权利( )(分数:2.00)A.请求权B.支配权C.形成权D.期待权6.甲和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先发货,乙再付款。甲在还没有发货时向乙请求支付货款,乙予以拒绝。乙所行使的权利是( )(分数:2.00)A.绝对权B.相对权C.形成权D.请求权7.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的分类标准是以下哪
3、一项( )(分数:2.00)A.民事权利的客体B.民事权利的相互关系C.民事权利的作用D.民事权利的权利人可以对抗的义务人范围8.根据民事权利的成立要件是否全部实现,可将民事权利分为( )(分数:2.00)A.既得权和期待权B.主权利和从权利C.对世权和对人权D.形成权和支配权9.下列选项中可以成为民法意义上的“物”的是( )(分数:2.00)A.空气B.镶在口中的金牙齿C.戴在手上的钻石戒指D.月球10.下列选项中属于种类物的是( )(分数:2.00)A.幅古画真迹B.套绝版书C.辆汽车D.件古董11.下列选项中属于主物和从物的是( )(分数:2.00)A.房间和窗框B.电视机和遥控器C.汽
4、车和其上的轮子D.枕头和被子12.下列选项中属于孳息的是( )(分数:2.00)A.长在树上的果子B.母鸡生蛋后孵出的小鸡C.羊身上的羊毛D.母牛生出的小牛13.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不包括( )(分数:2.00)A.消除影响B.赔偿损失C.罚金D.赔礼道歉14.根据我国民法规定,自然人权利能力从何时开始( )(分数:2.00)A.怀孕 5个月以后B.出生C.年满 10周岁D.年满 18周岁15.李某今年 17周岁,通过自己的劳动收入能维持正常的生活需要,李某是( )(分数:2.00)A.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C.被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D.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6.王某 15周岁,
5、是当地著名的童星,其通过广告代言获得收入 10万元,并打算用其中的 2万元购买苹果电脑。根据我国民法规定,王某应该( )(分数:2.00)A.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B.自行决定购买C.事先通知其法定代理人D.事后告知其法定代理人17.王某 19周岁,是在校学生,其生活费由父母供给。某日王某与同学李某发生矛盾并将李某打伤,为此李某花费治疗费 5000元。治疗费应当由谁承担( )(分数:2.00)A.由王某的法定代理人先行垫付B.由王某的法定代理人承担C.由王某的父母先行垫付D.由王某的父母承担18.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的起算以哪项证明上的时间为准( )(分数:2.00)A.户籍证明B.出生证明C.
6、其他证明D.以上说法均错误二、多项选择题(总题数:8,分数:16.00)19.民事法律事实包括( )(分数:2.00)A.合法行为B.不合法行为C.事件D.状态20.下列关于民事法律事实的说法正确的是( )(分数:2.00)A.没有民事法律事实的发生,就没有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B.某种客观现象能否成为法律事实取决于法律规定C.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有时需要两个以上的民事法律事实的发生D.民事主体和民事法律规范是产生民事法律关系的具体要素,民事法律事实是抽象要素21.下列属于准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分数:2.00)A.李某对女儿不赡养自己的行为表示宽恕B.买卖合同关系中的当事人交付货物C.王某向袁某
7、发出拒绝要约的通知D.债权人把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并向债务人发出通知22.下列关于形成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分数:2.00)A.形成权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B.形成权不受除斥期间的限制C.效力待定的合同中相对人的撤销权是形成权D.催告权不是形成权23.下列关于绝对权和相对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分数:2.00)A.绝对权的权利人和义务人不是特定的B.绝对权的实现无须通过义务人的积极作为予以配合C.相对权的权利人和义务人都是特定的D.相对权的实现必须通过义务人的积极作为予以配合24.甲和乙签订买卖电脑的合同,并约定先付款再发货。现甲已经按照约定支付了货款,乙交付电脑的履行期已到,则甲对乙享有的权利是
8、( )(分数:2.00)A.期待权B.既得权C.请求权D.相对权25.王某和陆某约定如果在今年的 NBA总决赛中勇士队夺冠的话,王某便送给陆某其珍藏的斯蒂芬?库里的签名球衣一件。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分数:2.00)A.“勇士队夺冠”本来并不是法律事实B.“勇士队夺冠”不是由民法规定的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变动的客观事实,因此不能成为民事法律事实C.王某和陆某选择“勇士队夺冠”为赠与球衣的条件,“勇士队夺冠”就成为了民事法律事实D.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民事法律事实26.下列选项中关于民事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分数:2.00)A.民事责任一般是补偿性责任,通常不具有惩罚性B.民事责任不以民
9、事主体的过错为要件C.违约责任的内容可以由民事主体自行协商D.民事责任由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产生三、简答题(总题数:3,分数:6.00)27.简述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分数:2.00)_28.简述民事权利的特征。(分数:2.00)_29.简述民事法律事实出现时产生的法律后果。(分数:2.00)_四、辨析题(总题数:1,分数:2.00)30.现在流行一种说法叫“我的地盘我做主”,请从民事权利的行使和限制角度对此说法加以辨析。(分数:2.00)_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 156答案解析(总分:6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18,分数:36.00)1.下列选项中不
10、属于民事法律事实中的“行为”的是( )(分数:2.00)A.王某画了一幅油画B.李某把陈某打成重伤C.洪某替郭某招待朋友 D.黄某盗窃了袁某的汽车解析:解析:民事法律事实,是指依法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包括行为和自然事实。C 选项的行为不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因此不是民事法律事实,更不是“行为”。A 选项是事实行为,B、D 选项是侵权行为。因此,本题的答案是 C。2.王某超速驾车,不慎撞死李某,王某支付李某家属 50万元赔偿金。李某家属继承了李某的遗产。引起上述侵权损害赔偿关系和继承关系的分别是( )(分数:2.00)A.行为、事件 B.行为、行为C.事件、行为D
11、.事件、事件解析:解析:根据客观事实是否与主体的意志有关,民事法律事实可以分为事件和行为两大类。行为是指受主体意志支配、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活动。王某超速驾车的行为是在其意识支配下的行为。事件,指与主体的意志无关,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客观现象。客观情况的发生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如人的出生、死亡能改变身份关系,物的灭失可以使所有权关系消灭等。因此,本题的答案是 A。3.以下关于民事法律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分数:2.00)A.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指自然人和法人B.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C.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只能由当事人自主设定D.民事法律关系只能由法律进行规
12、定解析:解析: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得到法律的承认,能够以其自己的名义参与民事法律关系的客观存在。在我国,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国家作为整体,在一些场合是民事法律关系的特殊主体。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行为,行为包括作为与不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民事主体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可以由民事主体在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自由设立(自愿原则)。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在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大多取决于民事主体的意思。因此,本题的答案是 B。4.下列何种权利可以由当事人一方以自己的行为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动( )(分
13、数:2.00)A.支配权B.请求权C.形成权 D.抗辩权解析:解析:根据权利的作用的不同,民事权利可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支配权是指可以对标的物直接支配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例如所有权。请求权是指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例如债权。抗辩权是指对抗请求权或否认对方权利的权利,例如不安抗辩权。形成权是指当事人一方可以以自己的行为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权利,例如追认权。因此,本题的答案是 C。5.当事人享有的抗辩权可以对抗对方当事人何种权利( )(分数:2.00)A.请求权 B.支配权C.形成权D.期待权解析:解析:抗辩权是指对抗请求权或否认对方权利的权利。本题的答案是 A
14、。6.甲和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先发货,乙再付款。甲在还没有发货时向乙请求支付货款,乙予以拒绝。乙所行使的权利是( )(分数:2.00)A.绝对权B.相对权 C.形成权D.请求权解析:解析:根据权利人可以对抗的义务人的范围的不同,民事权利可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绝对权,又称对世权,是指义务人不确定,权利人无须通过义务人实施一定的积极协助行为即可实现的权利,如所有权、人身权等。相对权,又称对人权,是指权利人和义务人均为特定人,权利人必须通过义务人积极的实施或者不实施一定行为才能实现的权利,如债权。甲和乙之间存在债权法律关系,乙所行使的权利只对甲发生效力。因此,本题的答案是 B。7.支配权、请
15、求权、抗辩权、形成权的分类标准是以下哪一项( )(分数:2.00)A.民事权利的客体B.民事权利的相互关系C.民事权利的作用 D.民事权利的权利人可以对抗的义务人范围解析:解析:民事权利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分成不同的类型: (1)财产权和人身权。这是以权利的客体之不同所作的分类。 (2)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这是根据权利的作用的不同所作的分类。 (3)绝对权和相对权。这是以权利人可以对抗的义务人的范围为标准所作的分类。 (4)主权利和从权利。这是根据权利的相互关系所作的分类。 (5)既得权和期待权。这是根据民事权利的成立要件是否全部实现所作的分类。因此,本题的答案是 C。8.根据民事权
16、利的成立要件是否全部实现,可将民事权利分为( )(分数:2.00)A.既得权和期待权 B.主权利和从权利C.对世权和对人权D.形成权和支配权解析:解析:根据民事权利的成立要件是否全部实现,民事权利可分为既得权和期待权。既得权是指成立要件已经全部具备并被主体实际享有的权利。期待权是指成立要件尚未全部具备,将来有可能实现的权利。因此,本题的答案是 A。9.下列选项中可以成为民法意义上的“物”的是( )(分数:2.00)A.空气B.镶在口中的金牙齿C.戴在手上的钻石戒指 D.月球解析:解析:法律意义上的“物”与物理意义上的“物”既有联系,又有不同,它不仅具有物理属性,而且应具有法律属性。物理意义上的
17、物要成为法律关系的客体,需要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应得到法律的认可;第二,应为人类所认识和控制,不可认识和控制之物不能成为法律关系的客体;第三,能够给人们带来某种物质利益,具有经济价值;第四,应具有独立性。A 选项不符合条件一,B 选项不符合条件四,D选项不符合条件二。因此,本题的答案为 C。10.下列选项中属于种类物的是( )(分数:2.00)A.幅古画真迹B.套绝版书C.辆汽车 D.件古董解析:解析:根据物是否具有独特的特征或是否被特定化,物可以分为特定物和种类物。特定物既包括独具特征、独一无二的物,也包括经交易当事人指定被特定化的种类物;种类物是指具有共同的属性,可以通过品种、规格、型号等
18、加以确定的物。古画真迹、绝版书、古董都属于具有独特的特征的物。因此,本题的答案只有 C。11.下列选项中属于主物和从物的是( )(分数:2.00)A.房间和窗框B.电视机和遥控器 C.汽车和其上的轮子D.枕头和被子解析:解析:根据两物之间的关系,物可以分为主物和从物。在为同一所有人所有,需共同使用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的两物中,起主要作用的即为主物,辅助主物发挥效用的物即为从物。主物转让的,从物一并转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从物必须相对独立于主物,若一物属于另一物的构成部分,则此物不作为从物,如:汽车的正在使用的轮胎。因此,本题的答案是 B。12.下列选项中属于孳息的是( )(分数:2.00)
19、A.长在树上的果子B.母鸡生蛋后孵出的小鸡C.羊身上的羊毛D.母牛生出的小牛 解析:解析:根据两物之间的派生关系,物可以分为原物和孳息。原物是指能够产生收益的物,孳息是原物产生的收益。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是指基于物的自然属性产生的孳息,如果实;法定孳息是指依法律关系所生的孳息,如利息。要注意的是,原物的组成部分不属于孳息,如:长在树上的果实、羊身上的羊毛,要与原物相分离才属于孳息。另外,鸡蛋相对于鸡是孳息,鸡蛋孵出的小鸡是鸡蛋的转化物,不属于孳息。因此,本题的答案为 D。13.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不包括( )(分数:2.00)A.消除影响B.赔偿损失C.罚金 D.赔礼道歉解析:解
20、析:罚金是刑罚方法,罚款是行政处罚,其他三项均属于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因此,本题的答案是 C。14.根据我国民法规定,自然人权利能力从何时开始( )(分数:2.00)A.怀孕 5个月以后B.出生 C.年满 10周岁D.年满 18周岁解析:解析: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民事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从而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我国民法总则第 13条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据此规定,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开始时间为出生之时,终止时间为死亡之时。据此,本题的答案是 B。15.李某今年 17周岁,通过自己的劳动收入能维持正常的生活需
21、要,李某是( )(分数:2.00)A.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C.被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D.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解析:解析:我国民法总则第 18条第 2款规定:“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注意法律条文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和“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区别。据此,本题的答案是 C。16.王某 15周岁,是当地著名的童星,其通过广告代言获得收入 10万元,并打算用其中的 2万元购买苹果电脑。根据我国民法规定,王某应该( )(分数:2.00)A.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B.自行决定购买C.事先通知其法定代理人D.事后告
22、知其法定代理人解析:解析:民法总则第 8条第 2款规定:“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5 周岁的王某不符合这一规定,因此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本题的答案是 A。17.王某 19周岁,是在校学生,其生活费由父母供给。某日王某与同学李某发生矛盾并将李某打伤,为此李某花费治疗费 5000元。治疗费应当由谁承担( )(分数:2.00)A.由王某的法定代理人先行垫付B.由王某的法定代理人承担C.由王某的父母先行垫付 D.由王某的父母承担解析:解析:我国最高人民法院 1988年 1月 26日公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
23、见(试行)(以下简称民通意见)规定:行为人致人损害时年满十八周岁的,应当由本人承担民事责任;没有经济收入的,由抚养人垫付,垫付有困难的,也可以判决或者调解延期给付。王某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自己承担民事责任。但要注意的是,民通意见的上述规定只针对侵权行为,不包括其他民事行为。据此,本题的答案是 C。18.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的起算以哪项证明上的时间为准( )(分数:2.00)A.户籍证明B.出生证明 C.其他证明D.以上说法均错误解析:解析:民法总则第 15条规定:“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
24、翻以上时间的,以相关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据此,本题的答案是 B。二、多项选择题(总题数:8,分数:16.00)19.民事法律事实包括( )(分数:2.00)A.合法行为 B.不合法行为 C.事件 D.状态 解析:解析:民事法律事实按照是否与主体的意志(注意不是人的意志)有关,可分为行为和自然事实。其中,行为可分为合法行为和不合法行为;合法行为可进一步分为法律行为、准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准法律行为包括观念通知、意思通知和感情表示。自然事实可分为事件和状态。因此,本题的答案是ABCD。20.下列关于民事法律事实的说法正确的是( )(分数:2.00)A.没有民事法律事实的发生,就没有民事法律关系的
25、变动 B.某种客观现象能否成为法律事实取决于法律规定 C.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有时需要两个以上的民事法律事实的发生 D.民事主体和民事法律规范是产生民事法律关系的具体要素,民事法律事实是抽象要素解析:解析:民事法律事实,是指依法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并非一切客观现象均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如属于自然现象的下雨、下雪,或属于人的活动的吃饭、睡觉,这些都不能成为法律事实。而时间的经过、严重自然灾害的发生、战争和封锁禁运,人的出生、死亡、成年、失踪、精神失常等,却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因而属于法律事实。可见,客观情况是否能成为法律事实,取决于法律的规定。民
26、事法律规范本身并不能在当事人之间引起民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而只是表明民事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可能性。因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需要具备三个基本的条件:民事法律规范、民事主体和民事法律事实。其中,民事法律规范和民事主体是民事法律关系产生的抽象条件,而民事法律事实则是民事法律关系产生的具体条件。只有在一定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民事法律关系才能产生,并因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发生而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有时只需要一个法律事实为根据,有时需要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事实的相互结合为根据。例如,遗嘱继承法律关系,就需要立遗嘱的行为和遗嘱人死亡这两个法律事实才能够发生。这种引起民事法
27、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的两个以上的法律事实的总和,叫做民事法律关系的事实构成。此时,只有在事实构成具备的情况下,才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是 ABC。21.下列属于准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分数:2.00)A.李某对女儿不赡养自己的行为表示宽恕 B.买卖合同关系中的当事人交付货物C.王某向袁某发出拒绝要约的通知 D.债权人把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并向债务人发出通知 解析:解析:准民事法律行为是指行为人以法律规定的条件业已满足为前提,将一定的内心意思表示于外,从而引起一定法律效果的行为。包括意思通知,如要约拒绝、履行催告、选择权行使催告;观念通知,如承诺迟到通知、
28、发生不可抗力通知、瑕疵通知、债权让与通知、债务的承认;感情表示,如被继承人之宽恕。A 选项属于感情表示;B 选项,根据考试分析的观点,属于事实行为;C 选项属于意思通知;D 选项属于观念通知。因此,本题的答案是 ACD。22.下列关于形成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分数:2.00)A.形成权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B.形成权不受除斥期间的限制C.效力待定的合同中相对人的撤销权是形成权 D.催告权不是形成权 解析:解析:诉讼时效限制的一般是请求权,除斥期间一般是限制形成权,A 选项正确;形成权是指当事人一方可以以自己的行为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权利,撤销权属于形成权的一种,C 选项正确;催告权属于准法律行
29、为中的意思通知,其行使产生一定的法律效果,但不直接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D 选项正确。因此,本题的答案是 ACD。23.下列关于绝对权和相对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分数:2.00)A.绝对权的权利人和义务人不是特定的B.绝对权的实现无须通过义务人的积极作为予以配合 C.相对权的权利人和义务人都是特定的 D.相对权的实现必须通过义务人的积极作为予以配合解析:解析:绝对权,又称对世权,是指义务人不确定,权利人无须通过义务人实施一定的积极协助行为即可实现的权利,如所有权、人身权等。相对权,又称对人权,是指权利人和义务人均为特定人,权利人必须通过义务人积极的实施或者不实施一定行为才能实现的权利,如债
30、权。据此,本题的答案是 BC。24.甲和乙签订买卖电脑的合同,并约定先付款再发货。现甲已经按照约定支付了货款,乙交付电脑的履行期已到,则甲对乙享有的权利是( )(分数:2.00)A.期待权B.既得权 C.请求权 D.相对权 解析:解析:期待权是指成立要件尚未全部具备,将来有可能实现的权利。既得权是指成立要件已经全部具备并被主体实际享有的权利。请求权是指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相对权,又称对人权,是指权利人和义务人均为特定人,权利人必须通过义务人积极的实施或者不实施一定行为才能实现的权利。甲对乙的权利已具备全部成立要件,只能向特定的相对人(乙)行使,并且只能以请求的形式作出。因此
31、,本题的答案为 BCD。25.王某和陆某约定如果在今年的 NBA总决赛中勇士队夺冠的话,王某便送给陆某其珍藏的斯蒂芬?库里的签名球衣一件。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分数:2.00)A.“勇士队夺冠”本来并不是法律事实B.“勇士队夺冠”不是由民法规定的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变动的客观事实,因此不能成为民事法律事实C.王某和陆某选择“勇士队夺冠”为赠与球衣的条件,“勇士队夺冠”就成为了民事法律事实D.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民事法律事实 解析:解析:“勇士队夺冠”本身仅仅是一个可能发生的事实,不具有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变动的效力,只有当“勇士队夺冠”成为题中赠与合同所附带的条件时,才成为民事法律事实。违法的
32、事实不能成为民事法律行为所附带的条件。因此,本题的答案是 BD。26.下列选项中关于民事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分数:2.00)A.民事责任一般是补偿性责任,通常不具有惩罚性 B.民事责任不以民事主体的过错为要件C.违约责任的内容可以由民事主体自行协商 D.民事责任由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产生解析:解析: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应当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其特征包括: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一方对他方承担的责任;民事责任主要是为了补偿权利人所受损失和恢复民事权利的圆满状态,侧重于补偿,一般不具有惩罚性;民事责任既有过错责任又有无过错责任;民事责任的内容可以由民事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协商。因此,本题
33、的答案为 AC。三、简答题(总题数:3,分数:6.00)27.简述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民事法律关系包括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要素: (1)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也称民事主体,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人; (2)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民事主体所享受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 (3)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与主体相对应,是指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所指向的对象。)解析:28.简述民事权利的特征。(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1)权利人依法直接享有某种利益,或者实施一定行为的自由; (2)权利人可以请求义务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
34、,以保证其享有实现某种利益的自由; (3)这种自由是有保障的自由,它表现为在权利受到侵害时,具有请求有权国家机关予以保护的可能性。)解析:29.简述民事法律事实出现时产生的法律后果。(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1)引起法律关系事实的产生,即民事法律事实的出现使当事人取得权利、承担义务; (2)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即民事法律事实的出现使已存在的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发生变化; (3)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消灭,使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不再存在。)解析:四、辨析题(总题数:1,分数:2.00)30.现在流行一种说法叫“我的地盘我做主”,请从民事权利的行使和限制角度对此说法加以辨析。(分数:
35、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该说法不完全正确。 该说法正确的一面是:民事权利表现为行为的自由,权利人行使权利是其依法享有的自由。权利人可自由选择权利行使的方式和方法。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还可自由选择权利的救济方式。“我的地盘我做主”体现了权利人有正当行使民事权利的自由。 该说法不正确的一面是:任何民事权利的享有和行使,不仅关乎权利人的利益,而且关涉义务人的利益以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对民事权利的行使必须作出必要限制。即民事权利的行使必须遵循诚实信用、权利不得滥用等原则,必须符合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权利人因此通常负有容忍和不作为等义务。故“我的地盘我做主”也有一定的前提和条件。)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