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法律实施、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试卷 1及答案解析(总分:88.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单选题(总题数:18,分数:36.00)1.单项选择题第 1-45 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分数:2.00)_2.关于法律实施,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分数:2.00)A.法律实施指法在社会生活中被人们实际施行,包括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四种方式B.法律实施是把书本上的法律变成现实中的法律,从实然状态进到应然状态C.法律实施是法作为社会存在的作用和目的,法的实施就是实现立法者的立法目的D.研究法律实施,就要对法律实
2、施的状况进行评价,以便矫正完善法治状况3.关于法律实施、法律实现和法律实效三者,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分数:2.00)A.法律实施是法律实现和法律实效产生的前提B.法律实现是法律实施的目标C.法律实效是法律实施的实际结果或效果D.法律实效和法律实现都是法的实然状态4.下列各选项中,不属于狭义执法的特点的是(分数:2.00)A.主动性和单方面性B.内容的广泛性和主体的法定性C.中立性和终极性D.强制性和灵活性5.下列各选项中,属于狭义上的执法活动是(分数:2.00)A.司法局指导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B.某市检察院对王某贪污案进行侦查C.全国人大常委会撤销某省制定的有违宪法的地方
3、性法规D.某报社通过全程报道来监督张某受贿案的审理6.执法机关在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的过程中,必须遵循法定的步骤、方式、形式、顺序和时限,这是执法活动必须遵循的(分数:2.00)A.依法行政原则B.合理性原则C.讲求效率原则D.正当程序原则7.关于司法,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分数:2.00)A.司法就是狭义的法律的适用,通常指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各种案件的专门活动B.两种情况下需要司法活动:一是裁决纠纷、解决争端;二是制裁违法犯罪,恢复权利C.司法权是指行使国家司法权力的职责和权力,具体而言我国的司法权就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的权力D.理论上看,司法活动对于法律实现而
4、言并不是绝对必需的8.下列各选项中,符合我国司法独立原则的是(分数:2.00)A.司法独立的基本含义是司法权及其行使具有专属性、中立性和合法性B.司法独立包括审判权和检察权两方面权力的独立行使C.司法独立要求司法活动不受党的领导和监督D.司法独立并不排斥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审判活动的指导和监督9.关于守法的要素,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分数:2.00)A.守法的要素包括守法主体、守法范围和守法内容等三方面B.在我国,守法的主体包括我国境内的一切国家机关、各党派和社会团体、公民和外国人或外国组织C.就守法的范围而言,对于只适用于当地的地方性法规,外地人是不需要遵守的D.守法的内容包括法律义务的履行和权利
5、的行使,两者同样重要10.关于法律监督的分类,下列说法能够成立的是(分数:2.00)A.在我国,狭义的法律监督特指检察机关的专门法律监督B.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属于国家监督C.最能体现社会监督的广泛性、公开性和民主性、影响力也最大的社会监督是舆论监督D.社会监督属于无权监督,因此不具有实质性的作用11.我国法律监督类型中作为专门监督的是(分数:2.00)A.司法监督B.纪委监督C.行政监督D.检察监督12.关于我国司法解释的作用,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分数:2.00)A.对法律规定不够具体而使理解和执行有困难的问题进行解释使之具体化。B.通过法律解释使原有的法律规定适应变化了的新的社会情况。
6、C.出现法条冲突且根据法条竞合的一般规则无法解决冲突时,则通过司法解释统一认识。D.对各级法院之间应如何依据法律规定相互配合审理案件,确定管辖以及有关操作规范问题进行解释。13.关于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的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分数:2.00)A.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虽然是两种不同的思维活动,但是两联系密切,法律解释中经常有推理的运用,法律推理中也往往以法律解释为前提。B.法律解释具有一定的价值取向性,法律推理则是严密的逻辑技术运作,要避免价值观的干扰。C.法律解释主要针对法律条文,是为了解决法律依据的问题;法律推理则是针对事实问题,主要解决事实认定问题,两者是互补关系。D.通过法律解释可以弥补立
7、法上的不足,法律推理则没有此种作用。14.关于法效力等级,我国立法法第七十九条规定“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该条文中的“法律”一词应作(分数:2.00)A.字面解释B.限制解释C.扩充解释D.历史解释15.某律师在代理一起产品责任案件时指出,半年前该法院在审理一起类似案件时没有判决给予精神损害赔偿,所以本案也不应该判决精神损害赔偿,在此,该律师运用了(分数:2.00)A.演绎推理B.归纳推理C.类比推理D.实质推理16.下列关于立法解释的说法,错误的是(分数:2.00)A.在我国,立法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B.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C.立法解释不一定由
8、具体司法案件引起而作出D.立法解释可以对各类法律、法规、规章均可作出有权解释17.按照法律条文的语言表述的字义、语法和通用的表达方式以及逻辑规律进行解释,使人们正确理解法律规范的含义和立法者的意志。该法律解释是(分数:2.00)A.字面解释B.文义解释C.历史解释D.学理解释18.下列关于法律解释的表述,正确的是(分数:2.00)A.法律解释是法律职业技术的核心,在任何有法律职业的国家中,其规则和标准没有不同B.法律解释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解释者往往只使用其中的一种方法C.法律解释具有一定的价值取向性,因此它是纯主观活动,不具有客观性D.法律解释不是可有可无的,而是必然存在于法律适用之中的二、
9、多选题(总题数:16,分数:32.00)19.多项选择题第 46-63 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分数:2.00)_20.下列各选项中,属于法律实施的状况评价标准的有(分数:2.00)A.人们按照法律规定的行为模式行为的程度B.各类合同的履约率和违约率C.普法工作开展的次数D.有关法律活动的成本与收益的比率21.下列各选项,能对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实现产生影响的是(分数:2.00)A.国家的阶级本质以及法律规范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程度B.现行法律与社会生活、归根结底是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程度C.社会成员
10、接受高等教育的普及范围和程度D.社会财富的积累程度以及贫富分化的程度22.下列各选项属于执法活动需要遵循的合理性原则要求的是(分数:2.00)A.要求行政机关平等地对待行政相对人B.要求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时要在合法的基础上对多方利益进行合情合理的权衡C.要求行政机关执法过程中要做到程序公正D.要求行政机关在依法行政前提下讲求效率23.司法活动的特点包括(分数:2.00)A.形式性B.终极性C.灵活性D.国家权威性24.我国司法活动遵循的“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中“事实”的要求包括(分数:2.00)A.被合法证据证明了的事实B.依法推定的事实C.只能是与案件有关的事实D.只能是客观
11、事实25.下列各选项中,属于狭义的守法范畴的是(分数:2.00)A.中国共产党按照宪法相关规定执政B.某市公安机关严格按照法定职权和程序逮捕黑社会组织头目刘某C.全国人大常委会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通过环境保护法修订案D.学者易中天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26.关于守法的态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分数:2.00)A.守法的态度是指人们对法律的遵守程度和状态,B.守法的态度包括最低状态、中层状态和高即状态三种类型C.守法的最低状态是尽可能降低违法率和犯罪率D.守法的高即状态是人人懂法、守法和积极用法解决争端27.下列各选项,不属于我国国家监督的有(分数:2.00)A.市政协委员王某对全市 A 类企业?肖防检
12、查活动的监督B.学校党委对实验室重要设备被盗事件调查过程的监督C.食品药品监管局对下属制药行业乃至具体企业备案、审批、抽检、审验的监管D.公安机关为了保障“两会”期间安全对公共场所加强监控28.下列关于各情形所属法律解释类型的说法,正确的是:(分数:2.00)A.某公园规定:“禁止攀枝摘花”,此规定从法学的角度看,也可以解释为:不允许无故毁损整株花木。这一解释属于扩充解释。B.某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的“子女”解释为成年子女,其这一解释属于限制解释。C.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一判决书中对危害公共安全行为进行的解释,属于非正式解释。D.武汉市环保局
13、作为武汉市环保主管部门,对湖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的解读是一种正式解释。29.甲、乙两国将它们之间的对一近海小岛 a 的主权争端提交到国际法院进行司法解决,其中涉及对一划界条约的解释,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分数:2.00)A.甲国主张该条约的签订是因为当时两国发生了陆上边境武装冲突,因此该条约的目的是为了解决陆地边界问题,而不涉及海上划界,所以不能以此条约判断 a 岛位于边界线的哪一边。该主张所采用的解释是目的解释。B.乙国主张从该划界条约缔约过程中的谈判记录及划界前后相关来往外交文件来看,划界延伸到了 a 岛所在的海湾,故能借此判断该小岛位于乙国一边。该主张属于历史解释。C.甲国主张
14、对于两国海上划界,两国后来有专门协定分配,因此综合考虑相关的多个条约及协定来看,海上划界将争议小岛划给了甲国。该主张属于系统解释。D.乙国主张,甲国所谓的专门划界协定的全称是甲乙两国关于 N 海油气资源开发区域划界协定,其所提及作为 a 岛属于甲国的条款是“a 岛、b 岛周围 5 海里范围属于甲国油气平台修建区域”,由此条字面含义来看,是为了明确甲国的油气平台修建区域,而不是确定 a 岛归属。该主张属于文义解释。30.下列关于我国行政解释的说法,错误的是:(分数:2.00)A.行政解释的主体是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B.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所作的任何行政解释。C.行政解释的对象
15、是(1)不属于司法实践的其他法律如何具体应用的问题;(2)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自己制定的法规。D.司法部对其自己制定的有关司法部门活动规章的解释不属于行政解释。31.史密斯诉葛根案中,马萨诸塞州青年葛根因将美国国旗缝在裤子臀部位置上,被警察以违反马萨诸塞州法律关于“禁止毁坏、践踏、污损以及轻蔑地滥用美国国旗的规定,向法庭起诉该青年。法官鲍威尔对此给出的判决意见认为,将美国国旗缝在裤子上可能是一种艺术行为,而并不必然是对国旗的轻蔑滥用,就像以国旗作为头巾或者 T 裇上的修饰一样。法官怀特则认为马萨诸塞州上述法条规定禁止了葛根表达对国旗轻蔑和不敬的自由,因此是违反了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关于保护思想自由
16、的规定,因此不应该据此违宪规定来裁处葛根。此案作为著名判例在美国判例法体系中占据了重要地位。据此(分数:2.00)A.警察依据马萨诸塞州法律规定起诉葛根,运用了演绎推理。B.鲍威尔法官认为将国旗缝在裤子臀部类似于将国旗作为头巾或者 T 袖上的饰物是一种艺术行为,运用了类比推理。C.怀特法官认为马萨诸塞州法律违宪,运用了辩证推理。D.判例法制度中,形成判例法最常用的法律方法之一是归纳推理。32.下列关于法律推理的说法,正确的有(分数:2.00)A.相对于辩证推理而言,形式推理受价值分析判断的影响较小。B.相对于形式推理而言,辩证推理往往涉及更多的不确定因素。C.类比推理广泛地在民、刑事案件中运用
17、。D.四类推理中,演绎推理是唯一的必然性推理。33.关于目的解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分数:2.00)A.目的解释中的目的,可以是原先制定法律时候的目的,也可能是当下的目的。B.目的可以是整部法律的目的,也可以指个别法条、个别制度的目的。C.目的解释应当优先考虑当下的实际情况,以当下的目的为指导去分析和认识法律的含义,才能作出契合需要的解释。D.目的解释可能与历史解释结合运用,借助历史材料来判断立法时的目的,从而正确认识彼时的立法意图。34.2001 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解释:刑法第四百一十条规定的“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是指非法批准征用、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以及其他土地。对该法律解释,
18、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分数:2.00)A.该解释属于立法解释B.该解释的效力与所解释的刑法条文的效力相同C.该解释与司法解释的效力相同D.该解释的效力具有普遍性三、简答题(总题数:4,分数:8.00)35.简答题第 64-66 小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分数:2.00)_36.简述西方关于守法理由的各种观点。(分数:2.00)_37.请简述法律解释的特点。(分数:2.00)_38.简述我国立法解释的主要任务。(分数:2.00)_四、分析题(总题数:3,分数:6.00)39.分析题第 67-69 小题。要求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回答问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_40.某工厂职工甲怀
19、疑同为该厂职工的乙(但甲与乙素不相识,从未谋面)与自己的妻子有不正当关系。一天晚上妻子很晚未归,甲便找到妻子在单位的宿舍,敲了半天门,没人答理。当他正准备踢开门进入时,里面冲出一男子,正是乙。乙在前面跑,甲在后面追,跑了很长时间后,甲追上乙并开始打乙。但不料一会儿,乙便口吐白沫、不省人事,甲惊恐,慌忙与工厂另一职工将乙送至医院,乙却不治而死。法医鉴定证明,乙是因为过于激动并因为外力打击突发冠心病而死。 就此案,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起诉至法院,法院欲判无罪,但遭到被害人家属以及政法部门的强力反对,审判受到很大的阻力。迫于无奈,法院请政法委书记、检察院的相关人员坐到一起,并邀请了几位刑事法专家论证案
20、例的性质。专家认为甲与乙事前并不相识,不知道乙有冠心病,且其一般的殴打行为通常不可能致人死亡甚至不能达到伤害的程度,因此,乙冠心病突发死亡纯属甲不能预料的结果,最终,本案应作为意外事件处理。这时,政法委书记激烈地反驳,大意是:如果不判甲有罪的话,被害人的家属的情绪就难以平复、不依不饶,整天到政府去闹事,影响非常不好。最后,法院还是顶住压力,根据专家的意见判决甲无罪。 请用法理学原理分析政法部门和法院的做法是否正确。(分数:2.00)_某日,陈某因生活琐事将肖某打伤。当地公安局询问了双方和现场目击者并做了笔录,但未做处理。两年后,该公安局对陈某作出了拘留 10 日的处罚。陈某申诉,上一级公安局维
21、持了原处罚决定。陈某提起诉讼。法官甲认为该公安局违反了人民警察法关于对公民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的规定,因此应当撤销其处罚决定。法官乙认为,如果因公安局的迟延处理而撤销其处罚,就丧失了对陈某的违法行为进行再处理的可能,因此不应当撤销。 问题:(分数:4.00)(1).法官甲运用了哪种法律推理方式?(分数:2.00)_(2).法官乙的观点是否属于司法解释?为什么?(分数:2.00)_五、论述题(总题数:3,分数:6.00)41.论述题第 70 小题,本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分数:2.00)_42.谈谈你对“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的理解。(分数:2.00)_43.试论述当代中
22、国的法律解释。(分数:2.00)_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法律实施、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试卷 1答案解析(总分:88.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单选题(总题数:18,分数:36.00)1.单项选择题第 1-45 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分数:2.00)_解析:2.关于法律实施,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分数:2.00)A.法律实施指法在社会生活中被人们实际施行,包括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四种方式B.法律实施是把书本上的法律变成现实中的法律,从实然状态进到应然状态C.法律实施是法作为社会存在的作用和目的,法的实施就是实现立法者的
23、立法目的D.研究法律实施,就要对法律实施的状况进行评价,以便矫正完善法治状况 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九章第一节中的法律实施的方式。法律实施的内容有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四种方式,立法是为法的实施提供法律条文,是实施的前提,A 选项错误;法的实施是把书本上的法律运用到现实中,这是从应然到实然,B 选项错误;法律实施是法的作用和目的实现的前提,而不是作用和目的本身,C 选项错误;D 选项就是研究法律实施的目的,正确。3.关于法律实施、法律实现和法律实效三者,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分数:2.00)A.法律实施是法律实现和法律实效产生的前提B.法律实现是法律实施的目标C.法律实效是法律实施的
24、实际结果或效果D.法律实效和法律实现都是法的实然状态 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九章第一节中的法律实施、法律实现以及法律实效的概念。这三个概念是比较容易混淆的,它们的区别在于:实施是行为和手段,实现是实施要达到的应然目标,实效是实际产生的效果即实然状态,由此,A、B、C 选项都是正确的,D 选项错在法律实现属于法的应然状态。4.下列各选项中,不属于狭义执法的特点的是(分数:2.00)A.主动性和单方面性B.内容的广泛性和主体的法定性C.中立性和终极性 D.强制性和灵活性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九章第二节中的执法的特点。狭义的执法即行政机关等实施的行政执法活动,其特点包括执法的主动
25、性、执法的单方面性、执法内容的广泛性、主体法定性、国家权威性、强制性和灵活性等。其中,主动性强调的是执法活动是由执法机关依法主动进行的;单方面性强调是由执法者单方面主导的;内容的广泛性是因为执法活动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主体法定性强调的是拥有执法权的主体必须是依法设定的;国家权威性是指执法活动是代表国家权威来行使执法权的;强制性是指执法是国家强制力作为后盾来进行的;灵活性则是指执法活动虽然有其法定性,但是相对于司法活动而言自由裁量的程度较高。中立性和终极性司法活动的特点:中立性强调的是司法活动是居中裁判的行为,不能有所偏私;终极性强调的是司法活动是最后的裁决,不能随意一再推翻,显然执法活动是
26、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双方活动,不存在居中的问题;也不可能是终极性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可能对执法活动进行矫正。是对于这些活动的特点都要能够这样稍微具体深入地理解其内涵,而不是简单记忆几个词语。5.下列各选项中,属于狭义上的执法活动是(分数:2.00)A.司法局指导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B.某市检察院对王某贪污案进行侦查C.全国人大常委会撤销某省制定的有违宪法的地方性法规D.某报社通过全程报道来监督张某受贿案的审理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九章第二节中的狭义执法概念。司法局属于司法行政机关,而不是司法机关,其指导刑满释放人员等的安置帮教工作属于法律领域的行政行
27、为,A 选项正确;检察院的立案侦查活动不同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后者属于行政执法活动,前者属于检察机关的司法活动,全国人大常委会撤销违宪法规属于立法活动,报社通过报道来监督案件审理属于社会舆论监督,B、C、D 三选项都不属于狭义的执法活动。6.执法机关在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的过程中,必须遵循法定的步骤、方式、形式、顺序和时限,这是执法活动必须遵循的(分数:2.00)A.依法行政原则B.合理性原则C.讲求效率原则D.正当程序原则 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九章第二节中的各执法原则的定义。与正当程序原则比较容易混淆的是依法行政原则,前者专门强调步骤、方法、形式、顺序等方面要严格遵循相关法律规定,
28、而后者则包括了执法主体合法、执法内容合法以及执法程序合法三层面的内容,由此也可以认为正当程序原则是依法行政原则的内容之一。7.关于司法,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分数:2.00)A.司法就是狭义的法律的适用,通常指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各种案件的专门活动B.两种情况下需要司法活动:一是裁决纠纷、解决争端;二是制裁违法犯罪,恢复权利C.司法权是指行使国家司法权力的职责和权力,具体而言我国的司法权就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的权力 D.理论上看,司法活动对于法律实现而言并不是绝对必需的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九章第一节中法律实现的概念和第九章第三节中的司法的概念。A 选
29、项为司法的定义,B 选项为司法活动发挥作用的两种情况,均正确,比较麻烦的是 C、D 选项:司法权包括两个方面即审判权和检察权,后者通常容易被忽视,想当然地认为司法就是司法审判的权力,C 选项片面;法律实现是指法律在社会生活中被转化为现实,达到法律设定的权利和义务的目的,如果法律直接地被遵守了,也就直接地实现了法律的目的,司法是在出现纷争以及违法犯罪的时候才需要的,D 选项正确。8.下列各选项中,符合我国司法独立原则的是(分数:2.00)A.司法独立的基本含义是司法权及其行使具有专属性、中立性和合法性B.司法独立包括审判权和检察权两方面权力的独立行使 C.司法独立要求司法活动不受党的领导和监督D
30、.司法独立并不排斥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审判活动的指导和监督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九章第三节中的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司法独立的基本含义是司法权及其行使具有专属性、合法性和独立性,而不是中立性,独立性强调的是司法机关在行使司法权处理案件时候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非法干涉,中立性是司法的特点之一,是指司法活动尤其是法院的审判活动具有明显的居中裁判的特点,A 选项错误;司法独立不仅仅是法院审判权的独立,还包括检察院检察权的独立行使,后者是比较容易被忽视的,B 选项正确;司法独立并不排斥党对司法活动的领导和监督,以及法院之间的相互监督和约束,但是这种领导、监督和约束,都不意味着
31、直接指导和监督审判活动,而是一种宏观上的一般性监督,不涉及具体案件审理活动的干预,C、D 选项错误。9.关于守法的要素,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分数:2.00)A.守法的要素包括守法主体、守法范围和守法内容等三方面B.在我国,守法的主体包括我国境内的一切国家机关、各党派和社会团体、公民和外国人或外国组织C.就守法的范围而言,对于只适用于当地的地方性法规,外地人是不需要遵守的 D.守法的内容包括法律义务的履行和权利的行使,两者同样重要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九章第四节中的守法的要素。因为守法行为是单方面就可以完成的,因此只涉及主体、范围、内容三方面,A 选项正确;在我国,守法主体包括我国境内的
32、一切人和组织,尤其注意也包括外国组织和享有豁免权的人,B 选项正确;守法的范围包括了我国所有规范性和非规范性法律文件,这里需要补充的是两点:其一是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遵守也包括了当事人和非当事人,后者守法的形式是尊重和不干涉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实施或履行;其二是关于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的遵守只是有地域范围上的局限,外地人如果涉及了肯定也需要遵守,C 选项错误;守法的内容的两方面里,义务必须履行好理解,权利的行使对法律实现而言也同样重要,不能轻易放弃,这一点往往是容易被忽视的,D 选项正确。10.关于法律监督的分类,下列说法能够成立的是(分数:2.00)A.在我国,狭义的法律监督特指检察机关的专门
33、法律监督B.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属于国家监督C.最能体现社会监督的广泛性、公开性和民主性、影响力也最大的社会监督是舆论监督 D.社会监督属于无权监督,因此不具有实质性的作用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九章第五节中的当代中国的法律监督。在我国,狭义的法律监督应该是指国家监督,即特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对立法、执法和司法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的监督,而检察监督一般只是针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范围更狭小,A 选项错误;在我国,纪委的监督虽然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它属于政党监督,实施社会监督的一种,不属于国家监督,B 选项错误;社会监督虽然没有法律效力,但是却发挥着非常大的作用,
34、尤其是其中的社会舆论监督,更是具有广泛性、公开性和民主性,影响力也是很大的,其中当然会有实质性的作用,C 选项正确,D 选项错误。11.我国法律监督类型中作为专门监督的是(分数:2.00)A.司法监督B.纪委监督C.行政监督D.检察监督 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九章第五节法律监督中的检察监督的地位。检察监督的专门性主要是从检察机关的宪法规定来确认的,我国宪法第 129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简言之,检察机关就是专门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存在的。12.关于我国司法解释的作用,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分数:2.00)A.对法律规定不够具体而使理解和执行有困难的问题
35、进行解释使之具体化。B.通过法律解释使原有的法律规定适应变化了的新的社会情况。C.出现法条冲突且根据法条竞合的一般规则无法解决冲突时,则通过司法解释统一认识。 D.对各级法院之间应如何依据法律规定相互配合审理案件,确定管辖以及有关操作规范问题进行解释。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章第一节中的我国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的区别。除了以记忆方式掌握各点作用,也可采取如下方式分析各选项:选项 A、B 是法律解释的一般作用,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均具有此作用;关于各级法院之间相互配合审理案件、确定管辖以及操作规范等问题都是司法实践中的具体技术问题,“两高”作为最高司法机关解决当然是最佳选择,故 D 正确的
36、;C 选项实际上是立法解释的任务之一,从法理上看,法条冲突而无法以竞合规则进行技术层面解决时,此时解决竞合实际上是法条本身需要完善或明确界线的问题即立法问题,而不是法律的具体应用问题,而司法解释只能对司法工作中具体应用问题进行解释,因此 C 选项错误。13.关于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的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分数:2.00)A.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虽然是两种不同的思维活动,但是两联系密切,法律解释中经常有推理的运用,法律推理中也往往以法律解释为前提。 B.法律解释具有一定的价值取向性,法律推理则是严密的逻辑技术运作,要避免价值观的干扰。C.法律解释主要针对法律条文,是为了解决法律依据的问题;法律推理
37、则是针对事实问题,主要解决事实认定问题,两者是互补关系。D.通过法律解释可以弥补立法上的不足,法律推理则没有此种作用。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章中的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的关系。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作为不同的法律方法,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法律解释中对多种不同的解释进行选择,就含有辩证推理过程,而法律推理中涉及法律依据的问题则当然可能需要进行法律解释,A 项正确;进行法律解释进而实施法律是为了实现一定的目的,这些目的都是有价值取向的,法律推理中也可能涉及价值指导,最为显著的是辩证推理中,往往就是价值指导在起决定作用,B 项错误;法律解释是为了明确法律规定的含义及其表现出来的法律意旨,法律推理
38、则并非只涉及事实认定层面,很多时候也是为了获得有力的法律依据,例如归纳推理就是判例法国家获取法律依据的方式之一,由此也可见法律推理同样可以弥补立法上的不足,故C、D 项错误。14.关于法效力等级,我国立法法第七十九条规定“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该条文中的“法律”一词应作(分数:2.00)A.字面解释B.限制解释 C.扩充解释D.历史解释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章第一节中的法律解释的分类。此法条将法律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并列比较其效力等级,说明此处“法律”一词仅指立法机关所制定的法律,比字面所示通常含义要小,因此应作限制解释,B 选项正确。历史解释主要是通
39、过对法律文件指定的时间、地点、条件等历史背景材料的研究,或将其与历史上同类法律规范进行比较来阐明其含义,此处显然没有必要。但如果选项中有目的解释和体系解释作为选项,则可能为正确选项,因为该法条目的在于明确法的效力等级,在法律体系以及宪法性这一特定部门法体系中来看,就此目的及体系地位和作用而言,“法律”一词在此只能是具有与通常意义相区别的有限意义。15.某律师在代理一起产品责任案件时指出,半年前该法院在审理一起类似案件时没有判决给予精神损害赔偿,所以本案也不应该判决精神损害赔偿,在此,该律师运用了(分数:2.00)A.演绎推理B.归纳推理C.类比推理 D.实质推理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
40、十章第二节中的法律推理的四种类型。此处只要理解了四类推理的具体含义则不难作出选择。演绎推理一般以三段论形式出现,即给出法条规定和案情即大小前提,并作出判决即结论;实质推理即辩证推理一般会给出多种矛盾的看法,存在比较;归纳推理多为判例法国家运用,因此没有考过此类应用题型,故难以给出模拟题,如果考到,也可以根据其含义直接判断,或者通过排除其他类型作出选择。16.下列关于立法解释的说法,错误的是(分数:2.00)A.在我国,立法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B.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C.立法解释不一定由具体司法案件引起而作出D.立法解释可以对各类法律、法规、规章均可作出有权解释 解析:
41、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章第一节中的我国法律解释的有关规定。识记性题可以全凭对知识点的准确记忆作答,但是也可以作一般法理上的分析以理解记忆。就本题而言,因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是我国唯一的立法机关,所以狭义上的立法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选项 A 正确;立法解释和法律都是立法机关的产物,且在我国立法解释的对象限制为宪法和狭义的法律,因此立法解释实际上是宪法和法律的具体化或完善,当然不应该因此而降低其效力等级,选项 B 正确;立法解释可以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主动作出,也可以是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两高”以及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省级人大常委会提起的,因此不一定是由具体司法案件引起而作出,C
42、 项正确;从法律体系内在逻辑一致性层面看,如果规定了立法解释与狭义法律具有同等效力,又规定立法解释可以对行政法规或规章作出解释,则可能出现以立法解释将行政法规、规章效力等级提升的情形,显然是有违我国立法权分配体系的,故 D 项错误,为本题答案。17.按照法律条文的语言表述的字义、语法和通用的表达方式以及逻辑规律进行解释,使人们正确理解法律规范的含义和立法者的意志。该法律解释是(分数:2.00)A.字面解释B.文义解释 C.历史解释D.学理解释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章第一节中的法律解释方法之间的区分。此题如果以简单识记的方式记忆,则难免混淆,因为两两之间都存在相似之处,字面解释和文义
43、解释都强调文字层面的含义,文义解释和历史解释都涉及对立法者意志的探寻,学理解释的字面意思似乎也是抛开实践去探寻学术和文字层面的意思,所以本题看似简单但实际上模糊性很大。解题的关键在于理解各种法律解释分类或方法的侧重点:字面解释是根据解释尺度不同来划分的,强调的是对字面通常含义既不扩大也不缩小,不涉及立法者意志的探究;文义解释作为解释方法的一类强调字义、语法、表达方式以及逻辑规律,探究立法者意志,但不涉及历史背景材料的研究;历史解释一定强调历史背景材料;学理解释则是根据解释主体和解释的效力来分类的,所以一定会提及其不具有法律拘束力,强调其“无权性”,而且如果题干或选项中涉及其定义,为了贴近其字面
44、意思,一定会提及“学者”或“学术性”等字眼。18.下列关于法律解释的表述,正确的是(分数:2.00)A.法律解释是法律职业技术的核心,在任何有法律职业的国家中,其规则和标准没有不同B.法律解释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解释者往往只使用其中的一种方法C.法律解释具有一定的价值取向性,因此它是纯主观活动,不具有客观性D.法律解释不是可有可无的,而是必然存在于法律适用之中的 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章第二节中的法律解释概念。法律解释虽然是各国都适用的法律技术,但是由于各国的法律传统以及法律制度其他方面的差异,在法律解释的规则和标准上也可能不同,A 选项错误;法律解释方法很多,为了更好地理解待解释
45、规范的意思,解释者往往采取多种方法来解释,多种方法都指向的意思为确切意思,B 选项错误;法律解释具有价值取向性,都是为了一定的法律目的而解释的,带有主观性,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它纯粹是主观的,相反,法律解释必须考虑很多客观现实,仍然带有客观性。二、多选题(总题数:16,分数:32.00)19.多项选择题第 46-63 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分数:2.00)_解析:20.下列各选项中,属于法律实施的状况评价标准的有(分数:2.00)A.人们按照法律规定的行为模式行为的程度 B.各类合同的履约率和违约率 C.普法工作开展的次数D.有关法律活动的成本与收益的比率 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九章第一节中的法律实施的评价标准。只要能够反映法律目标实现程度或好坏的都可以成为法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