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8及答案解析(总分:64.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单选题(总题数:15,分数:30.00)1.单项选择题第 1-45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分数:2.00)_2.(2007年真题)“徒法不足以自行”,这一观点表明(分数:2.00)A.法律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B.在正式公布之前,法律不会自己生效C.法律的作用是有局限性的D.法律永远不能满足人类的需要3.(2011年真题)下列选项中,体现出法的评价作用的是(分数:2.00)A.金某说:“我的邻居张法官是个大孝子。”B.魏某
2、说:“我国法治建设取得巨大成就。”C.陶某说:“贪官田某枉法获刑,罪有应得。”D.姜某说:“侵权责任法仍有不尽如人意之处。”4.(2014年真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 44条第 l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下列关于本条纹的表述,正确的是(分数:2.00)A.该规定属于法律原则B.该规定具有指引作用C.该规定属于禁止性规则D.该规定意味着我国合同法没有溯及力5.(2005年真题)关于法律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是(分数:2.00)A.狭义的法律效力是指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广义的法律效力还包括共产党的政策的效力B.我国法律的空间效力遵循以属地主义为主,以属人主义和保护主义为补充的原则
3、C.在我国的法律中,有些法律不仅在国内生效,而且根据国家主权原则还适用国外发生的特定事件和行为D.法律的时间效力就是指法律何时生效、何时终止效力的问题6.(2005年真题)马克思指出:“立法者应该把自己看作一个自然科学家,他不是在制造法律,不是在发明法律,而仅仅是在表述法律。他把精神关系内在规律表现在有意识的现行法律之中。”这段话表明(分数:2.00)A.立法者要像自然科学家一样思维和行动B.法律是客观的,立法者在立法时不应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C.立法者要尊重和反映客观规律D.立法者应该把现行法律看做是绝对精神的体现7.(2008年真题)以默示方法终止法律效力时,通常遵循的原则是(分数:2.0
4、0)A.特别法优于一般法B.后法优于前法C.国际法优于国内法D.法律优于行政法规8.(2010年真题)下列关于法的效力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分数:2.00)A.法律应使人知晓,不知者不为罪B.法律不经公布,就不具有效力C.在现代社会,法律完全不具有溯及力D.法的效力高低取决于其强制性程度9.(2012年真题)我国刑法第 6条第 2款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该条文所体现的法律对人的效力原则是(分数:2.00)A.属地主义B.属人主义C.保护主义D.折中主义10.(2013年真题)在法的溯及力问题上,目前世界各国通行的原则是(分数:2.00)A.从旧原则B.
5、从旧兼从轻原则C.从新兼从轻原则D.从新原则11.(2013年真题)在我国,下列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化的活动中,不具有立法性质的是(分数:2.00)A.法律编纂B.法律清理C.法律汇编D.法典编纂12.(2005年真题)在我国,依据法律部门划分的标准和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属于(分数:2.00)A.行政法B.宪法C.社会保障法D.民法13.(2007年真题)下列关于法律部门划分的表述,正确的是(分数:2.00)A.法律部门的划分虽然有客观依据,但最终还是人们主观活动的产物B.划分法律部门的目的主要是便于统计本国法律的多少C.划分法律部门时应当注意使各法律部门之间法律规范的数量保
6、持相等D.法律部门划定后应保持其恒定,不能随着社会法制状况的改变而调整14.(2007年真题)下列关于我国“行政法规”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分数:2.00)A.行政法规是规范和调整行政法律关系的总称B.行政法规是由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C.由全部的行政法规构成的法律部门称为行政法部门D.行政法规是一种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的法律渊源15.(2008年真题)下列选项中属于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是(分数:2.00)A.某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B.某高校制定的大学生行为准则C.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实施条例D.甲乙两公司依法签订的购销合同二、多选题(总题数:7,分数:14.00)16.
7、多项选择题第 46-63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分数:2.00)_17.(2014年真题)法律继承体现时间上的先后关系,法律移植反映一国对同时代其他国家法律的吸收与借鉴。下列关于这两个概念的理解,正确的有(分数:2.00)A.法律移植不反映时间关系,只体现空间联系B.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决定了法律移植的必要性C.1896年德国民法典体现了对罗马法的继承D.法律继承要求新法对旧法作适当的改造,而法律移植因其同时代性可直接将被移植的法律用于本国法当中18.(2007年真题)下列表述中,主要体现法执行社
8、会公共事务作用的有(分数:2.00)A.规定各阶级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B.维护最低限度的社会治安 C.保障生态平衡和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D.确认和维护生产资料所有制19.(2007年真题)“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要求(分数:2.00)A.所有的公民都应无差别地享有相同的法律权利B.任何合法权利受到侵犯的公民都应一律平等地受到法律的保护C.所有的公民都应毫无例外地履行相同的法律义务D.对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必须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20.(2013年真题)下列关于法的价值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有(分数:2.00)A.法的价值影响人们的法律实践活动B.法律的各种主要价值之间存在一定的冲突C.与法律
9、原则相比,法律规则更能体现法的价值D.除了正义、自由与秩序外,不存在其他法的价值21.(2008年真题)立法程序制度化、法律化的意义主要有(分数:2.00)A.有利于更广泛地收集民意B.有利于提高立法质量C.有利于减少或避免立法的任意性D.有利于树立法的权威性22.(2008年真题)下列选项中,属于立法活动的有(分数:2.00)A.1987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废除 111件法律B.2004年国务院颁布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细则C.2005年某高校民法典研究所公布绿色民法典D.2006年某出版单位出版物权法立法意见三、简答题(总题数:4,分数:8.00)23.简答题第 64-66小题。请将答
10、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分数:2.00)_24.(2008年真题)简述资本主义法律的基本特征。(分数:2.00)_25.(2013年真题)简述法的规范作用与法的社会作用的关系。(分数:2.00)_26.(2014年真题)简述法的作用的局限性。(分数:2.00)_四、分析题(总题数:4,分数:8.00)27.分析题第 67-69小题。要求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回答问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分数:2.00)_28.(2005年真题)结合给定的材料,分析法律作用的分类以及不同作用之间的相互关系 材料 1:管子一七臣七主:“法者所以兴功惧暴也,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令者所以令人知事也,法律政
11、令者,吏民规矩绳墨也。” 材料 2: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论述私有制社会中政府的职能时曾指出:“政府的监督劳动和全面干涉包括两个方面:既包括执行由一切社会的性质产生的各种公共事务,又包括由政府同人民大众相对立而产生的各种特殊职能。” 材料 3: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指出:“政治统治到处都是以执行某种社会职能为基础,而且政治统治只有在它执行了它的这种社会职能时才能维持下去。(分数:2.00)_29.(2008年真题)某村民委员会在开展“争创精神文明户”活动中,将子女是否孝敬老人作为一项重要的指标,要求村民对孝敬老人作出承诺。张老汉的儿子张三写了书面承诺书,保证每个月至少给父亲 50元的赡养费,保证书一式三
12、份,村民委员会在保证书上盖章后,张老汉、张三和村民委员会各存一份。之后,张三被评为“精神文明户”。但张三始终没有履行过承诺。一次张老汉向儿子要钱看病,张三以其儿女上学需要学费,经济紧张为由拒绝。村民委员会据此撤销了张三家的“精神文明户”的称号,并支持张老汉向法院起诉。法院审理后支持了张老汉的请求,判令张三每月向张老汉支付赡养费 50元,并支付张老汉看病的费用。几个月后,张老汉再次找到原审法官,请求撤销原判决。理由是判决生效后,虽然张三付清了他看病的医疗费,每月也按时给他 50元赡养费,但是他的孙子孙女从此不再喊他“爷爷”了,他为此非常伤心。法官听了后也很同情,但却感到无能为力。 阅读上述材料,
13、结合法理学知识和原理,谈谈你对村民委员会的举措、法院的判决以及张老汉的遭遇的认识。(分数:2.00)_30.(2007年真题)大学生小吴参加一次普法宣传,当有群众问他什么是“立法”时,小吴解释说:“在我国,立法就是国家机关根据各自的需要创制新的法律文件的活动。” 请结合法理学关于法的制定的知识和原理,对小吴的上述解释进行分析。(分数:2.00)_五、论述题(总题数:2,分数:4.00)31.论述题第 70小题,本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分数:2.00)_32.(2010年真题)联系实际,论述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保障作用。要求:观点明确,说理充分,条理清晰,
14、语言规范、流畅。(分数:2.00)_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8答案解析(总分:64.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单选题(总题数:15,分数:30.00)1.单项选择题第 1-45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分数:2.00)_解析:2.(2007年真题)“徒法不足以自行”,这一观点表明(分数:2.00)A.法律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B.在正式公布之前,法律不会自己生效C.法律的作用是有局限性的 D.法律永远不能满足人类的需要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四章第一节中的法的作用的局限性。“徒法不足以自行”
15、的意思是只有法律是不足以自己发挥作用的,而需要人来运作之,即“法的制定和实施受人的因素的制约”,一来光有法不能自行发挥作用,二来在人运用它的时候,人的局限性又参与进来影响法的作用发挥,带来局限性。“法律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说的是法的本质问题;在正式公布之前法律不会自己生效,这是法的时间效力问题,与题干的所涉主题不符;“法律永远不能满足人类的需要”又夸大了法的作用的局限性。综上,A、B、D 选项错误,C 选项正确。3.(2011年真题)下列选项中,体现出法的评价作用的是(分数:2.00)A.金某说:“我的邻居张法官是个大孝子。”B.魏某说:“我国法治建设取得巨大成就。”C.陶某说:“贪官
16、田某枉法获刑,罪有应得。” D.姜某说:“侵权责任法仍有不尽如人意之处。”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四章第一节中的法的规范作用。法的评价作用是指法作为人们对他人行为的评价标准所起的作用,关键点在于法是作为一个评价标准来判断他人的行为合法与否。金某关于张法官孝顺与否的评价属于道德评价,不涉及合法与否的评价,因而不能体现法的评价作用,A 选项错误;魏某的说法是对我国法治建设的评价,是一种成果大小的评价,也不涉及合法与否的评价,B 选项错误;姜某的说法是对侵权责任法的好坏长短的评价,而不是对某人行为的合法与否的评价,D 选项错误;陶某的说法是以刑法为标准评价贪官田某的枉法行为,属于法的评价作用
17、,C 选项正确。4.(2014年真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 44条第 l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下列关于本条纹的表述,正确的是(分数:2.00)A.该规定属于法律原则B.该规定具有指引作用 C.该规定属于禁止性规则D.该规定意味着我国合同法没有溯及力解析:解析:本题是一个综合性考题,考点涉及考试分析第四章第一节法的规范作用;第五章第四节法的时间效力;第七章第一节法律规则、第二节法律原则。法律原则是综合性、稳定性的原理和原则,不像法律规则预先设定明确的、具体的假定条件和法律后果,题干中显然有明确的假定条件和法律后果,故而属于法律规则,A 选项错误;指引作用是法的作用之一,作为
18、法律规则,题干中的规定肯定具有指引作用,B 选项正确;顾名思义,禁止性规定必然是禁止人们做一定行为的规则,题干中的规定并未涉及禁止,C选项错误;上述条款并未涉及合同法的溯及力问题,而是关于合同生效时间的规定,因而 D选项错误。关于溯及力的规定通常是:合同法实施以后成立的合同发生纠纷起诉到法院的,适用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法实施以前成立的合同发生纠纷起诉到法院的,除本解释另有规定以外,适用当时的法律规定,当时没有法律规定的,可以适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5.(2005年真题)关于法律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是(分数:2.00)A.狭义的法律效力是指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广义的法律效力还包括共产党的政策的效力B
19、.我国法律的空间效力遵循以属地主义为主,以属人主义和保护主义为补充的原则C.在我国的法律中,有些法律不仅在国内生效,而且根据国家主权原则还适用国外发生的特定事件和行为 D.法律的时间效力就是指法律何时生效、何时终止效力的问题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五章第四节中的法律效力的概念和内容。狭义的法律效力是指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的说法没错,但是广义的法律效力只是将范围扩大到了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件(例如某一案件的判决书)的效力,而不是共产党的政策的效力,A 选项错误;属地主义为主,属人主义和保护主义为补充的原则是我国法律对人效力所遵循的原则,法律的空间效力是指法律在哪些地域范围发生效力的问题,显然
20、属人主义和保护主义并不是直接的空间问题,B 选项错误;属人主义和保护主义原则实际上就是国家主权原则在法律效力问题上的具体化,根据这两个原则,我国的有些法律可能适用国外发生的特定事情和行为,C 选项正确;法律的时间效力除了涉及法律何时生效、何时终止效力的问题之外,还有个法律是否溯及既往的问题,即法律的溯及力的问题,D 选项因不完整而错误。6.(2005年真题)马克思指出:“立法者应该把自己看作一个自然科学家,他不是在制造法律,不是在发明法律,而仅仅是在表述法律。他把精神关系内在规律表现在有意识的现行法律之中。”这段话表明(分数:2.00)A.立法者要像自然科学家一样思维和行动B.法律是客观的,立
21、法者在立法时不应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C.立法者要尊重和反映客观规律 D.立法者应该把现行法律看做是绝对精神的体现解析:解析:本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五章第二节中的法律制定的科学性原则。马克思这句话其实是法律制定的科学性原则的理论依据之一,科学性原则是指法律的制定必须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规律,总结借鉴与科学预见相结合,故 C选项正确;立法活动属于社会科学范畴,不可能完全像自然科学家一样思维和行动,A 选项错误;尽管法律是客观的,但是这并不能意味着要否认立法者的主观能动性,B 选项错误一般而言,马克思主义不可能否认主观能动性的价值,昕以否认的说法一般都是错误的;马克思主义认为法律本质上都是社会物质生活条
22、件的体现,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最重要的特征之一,而绝对精神的说法是唯心主义的观点,显然不可能是马克思主义的观点,D 选项错误。7.(2008年真题)以默示方法终止法律效力时,通常遵循的原则是(分数:2.00)A.特别法优于一般法B.后法优于前法 C.国际法优于国内法D.法律优于行政法规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五章第四节中的法律效力终止的默示形式。法律效力终止分为明示废止和默示废止,前者是在新法或其他法律文件中明文规定旧法废止不再适用,后者则是不明文规定这一点,而依据后法优于前法原则直接赋予新法优势地位。可见,默示废止法律效力实际上可以视为后法优于前法原则的另一种说法,B 选项正确。从另
23、一方面看,另外三个解决法律冲突的原则都不必然导致处于劣势地位的法律废止,亦即不会涉及法律效力终止的问题。8.(2010年真题)下列关于法的效力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分数:2.00)A.法律应使人知晓,不知者不为罪B.法律不经公布,就不具有效力 C.在现代社会,法律完全不具有溯及力D.法的效力高低取决于其强制性程度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五章第四节中的法律生效。法律应使人知晓,但是并非不知者不为罪,如果都主张不知晓则无法实施法律,违法人是否知晓法律是难以认定的,A 选项错误;法律不公布,民众就不能知晓,故而对于他们而言该法律实际上就是不存在的,当然不具有效力,B 选型正确;现代社会法律溯
24、及力的一般原则是法不溯及既往,但是为了保障某些权利也可能主张从旧兼从轻,这种情况下如果新法规定较轻则从新,即新法在这类情形下具有溯及力,C 选项错误;法的效力高低与强制性程度无关,而是与制定法律的机关联系紧密,例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通过的法律(狭义)效力高于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D 选项错误。9.(2012年真题)我国刑法第 6条第 2款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该条文所体现的法律对人的效力原则是(分数:2.00)A.属地主义 B.属人主义C.保护主义D.折中主义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五章第四节中的我国法律的空间效力问题
25、。“属地”的具体含义包括了除领土(领陆、领海、领空和底土)外,还有作为领土延伸的驻外使馆及在我国船舶和航空器即便其处于外国领土,强调的是我国领土范围,由此可见 A选项正确。属人主义是指法律对本国人的效力,强调的是国籍属我;保护主义是指对侵害我国利益的行为进行管辖,强调的是对我国利益的维护;折中主义强调的是对上述三者的综合采用,由此,B、C、D 均与题干不合。10.(2013年真题)在法的溯及力问题上,目前世界各国通行的原则是(分数:2.00)A.从旧原则B.从旧兼从轻原则 C.从新兼从轻原则D.从新原则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五章第四节中的法的溯及力的通行原则。法的溯及力是指新法颁布以
26、后,是否可以对其生效前的事件和行为适用的问题。从一般法理上分析,对于生效前事件和行为而言,其发生时候是没有新法的,因此不能以不存在的法律规定去要求和规制这些先前事件和行为,因此一般而言是“法不溯及既往”,即没有溯及力,从前的事件和行为依照当时施行的旧法处理,即从旧;但是在刑法以及其他某些行政处罚问题上,又有另外的处理方式:即当存在轻重不同时候,一般从轻处理,其细化的法理考量在于如果旧法规定较轻,当然不能因为新法加重了就从重处罚,而如果新法规定较轻,则说明对于此类行为的处罚趋势是较轻的,应该依据趋势作出较轻处理,这就是从旧兼从轻原则的法理内涵,据此,B 选项正确。11.(2013年真题)在我国,
27、下列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化的活动中,不具有立法性质的是(分数:2.00)A.法律编纂B.法律清理C.法律汇编 D.法典编纂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五章第一节中的法律制定的概念。法律编纂、法典编纂都涉及对法律的成文化,法律清理则涉及法律的从有到无或者从无到有,这些都会导致法律体系的内容发生变化,即都具有立法性质,而法律汇编只是将已有的法律汇集编订成册,不会导致法律体系的内容发生变化,故本题选 C选项。12.(2005年真题)在我国,依据法律部门划分的标准和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属于(分数:2.00)A.行政法B.宪法 C.社会保障法D.民法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
28、六章第二节中的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构成。法律部门划分的标准主要有两个:法律的调整对象和法律的调整方法。从调整对象的角度看,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特别行政区具有基础和主导性质的法律,而不直接涉及调整民商事、行政管理或者社会问题、社会公共事务等具体社会关系,由此已经可以判断其属于宪法部门,而不是 A、C、D 三选项的法律部门。而从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尤其是主次原则来看,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主导因素在于确立特区的基本体制,因而属于具有基本法特点的宪法部门,B 选项正确。13.(2007年真题)下列关于法律部门划分的表述,正确的是(分数:2.00)A.法律部门的划分虽然有客观依据,但最终还是人们主观活动的产物
29、B.划分法律部门的目的主要是便于统计本国法律的多少C.划分法律部门时应当注意使各法律部门之间法律规范的数量保持相等D.法律部门划定后应保持其恒定,不能随着社会法制状况的改变而调整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六章第一节中法律部门划分的性质和划分原则的具体内涵。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首要的是调整对象即相应的法律关系性质,法律关系作为一种社会关系,根本上是由客观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这也就是法律部门划分的客观依据;但是部门划分又是由人的主观活动来认识和确定的,而且带有主观目的即有利于人们主观上了解和掌握现行法律体系,因此具有主观性,A 选项正确。根据合目的性原则,划分法律部门的主要目的在于人们了
30、解和掌握本国法律,而不是统计数量,B选项错误。适当平衡原则是指法律部门划分要在一定程度上保持数量的平衡,但是由于作为首要划分标准的社会关系不可能数量相等,因此划分法律部门时候不可能让各个法律部门之间的法律规范数量保持相等,C选项错误。相对稳定原则要求法律部门划定后应该保持一定程度上的稳定,但是根据辩证发展原则,作为法律规范产生和存在基础的物质社会关系处于发展变动当中,因而在此基础上的法律规范内容和数量、进而法律部门划分也必然发生相应变动,D 选项错误。14.(2007年真题)下列关于我国“行政法规”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分数:2.00)A.行政法规是规范和调整行政法律关系的总称B.行政法规是由
31、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C.由全部的行政法规构成的法律部门称为行政法部门D.行政法规是一种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的法律渊源 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六章第二节中的行政法部门。在我国,行政法规特指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只是我国行政法部门的一个组成部分,因此,A、C 选项错在将其视为整个行政法部门的全部规范,B 选项错在忽视了行政法规有其特定的制定机关即国务院。15.(2008年真题)下列选项中属于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是(分数:2.00)A.某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B.某高校制定的大学生行为准则C.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实施条例 D.甲乙两公司依法签订的购销合同解
32、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六章第一节中的法律部门与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比较。规范性法律文件是表现法内容的形式或者载体,换言之其内容是具有普遍适用性的法律规范,由此,A 选项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是针对特定对象作出的非规范性法律文件;B 选项的制定主体是高校而非法定的国家机关,因而不具有法律规范的性质;D 选项则不论主体还是普遍适用性上都不符合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特点。二、多选题(总题数:7,分数:14.00)16.多项选择题第 46-63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分数:2.00)_解析:17.(2014年真
33、题)法律继承体现时间上的先后关系,法律移植反映一国对同时代其他国家法律的吸收与借鉴。下列关于这两个概念的理解,正确的有(分数:2.00)A.法律移植不反映时间关系,只体现空间联系B.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决定了法律移植的必要性 C.1896年德国民法典体现了对罗马法的继承 D.法律继承要求新法对旧法作适当的改造,而法律移植因其同时代性可直接将被移植的法律用于本国法当中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三章第三节法律继承和法律移植(2014 年考试分析对此阐释不明显)。由于发展水平的差异,法律移植也可能移植他国不同时代的法律,所以也可能反映时间关系,而不只是空间联系,A 选项错误。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在
34、各国有着某种意义上的一致性,故而符合这种客观规律需要的法律作为先进经验,可以移植,也有必要移植,B 选项正确。1896 年德国民法典作为资本主义民法典,有选择地继承了同为商品经济基础之上的罗马法,C 选项正确。由于不同国家和社会的具体情况不同,法律移植更需要对被移植法律进行适当的改造以符合需要,D 选项错误。18.(2007年真题)下列表述中,主要体现法执行社会公共事务作用的有(分数:2.00)A.规定各阶级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B.维护最低限度的社会治安 C.保障生态平衡和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 D.确认和维护生产资料所有制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四章第一节中的法的社会作用。法的这两个层面社
35、会作用的关键区分点在于是强调阶级统治或者阶级划分(内在的即是生产资料的所有制),还是强调无阶级区别的对全社会一般秩序进行管理和调整。故而:规定各阶级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当然属于阶级统治作用,A 选项错误;维护最低的社治安治对全社会都有益,属于社会公共事务,B 选项正确;保障生态平衡和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也是不区分阶级的社会性事务管理,属于社会公共事务,C 选项正确;确认和维护生产资料所有制实际上就是划分阶级,是国家统治的基础,故而属于法的阶级统治方面作用,D 选项错误。19.(2007年真题)“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要求(分数:2.00)A.所有的公民都应无差别地享有相同的法律权利B.任何
36、合法权利受到侵犯的公民都应一律平等地受到法律的保护 C.所有的公民都应毫无例外地履行相同的法律义务D.对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必须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四章第二节中的平等价值。法律追求的平等除了形式平等,更重要的是实质平等,前者是毫无差别地一律同等对待所有人,而后者是指平等与差别对待有条件地共存,即由于现实社会中人们之间可能存在某些社会和自然差异,因此在为其设定权利义务的时候应该考虑到这些差异,弥补这些差异所导致的不平等,从而实现实质平等。故在本题中,A、C 选项是有违实质平等的绝对平等,不是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真实要求;而一旦法律基于实质平等的考虑对相关权
37、利义务进行了明文的规定,则一律平等地受法律保护,违反法律也就必须一律依法追究法律责任,B、D 选项正确。20.(2013年真题)下列关于法的价值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有(分数:2.00)A.法的价值影响人们的法律实践活动 B.法律的各种主要价值之间存在一定的冲突 C.与法律原则相比,法律规则更能体现法的价值D.除了正义、自由与秩序外,不存在其他法的价值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二章第二节法律价值的概念。法的价值是法的最终追求,法律实践活动都直接或者间接地受到它们的指引,A 选项正确;法的价值具有统一的一面,但是也存在逻辑上或者现实中的矛盾冲突,B 选项正确;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都体现了一定的法
38、的价值,但是法律原则由于其抽象性而更接近法的价值,至少不会比法律规则难体现法的价值,C 选项错误;除了正义、自由与秩序外,显然还存在安全、平等、人权、效率等价值,D 选项错误。21.(2008年真题)立法程序制度化、法律化的意义主要有(分数:2.00)A.有利于更广泛地收集民意B.有利于提高立法质量 C.有利于减少或避免立法的任意性 D.有利于树立法的权威性 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五章第一、二节中的法律制定的概念和立法原则的内涵。立法程序制度化、法律化使立法过程更加严谨、规范,这样直接的效果就是避免了立法的任意性,避免了任意性的另一方面也就意味着法律稳定性和规范性的增强,这些正是立法
39、质量高的表现之一,进而,规范立法和立法质量的提高,无疑都可以增强立法的权威性,因此,B、C、D 选项正确;从法律制定的原则角度看,题干所述的立法程序制度化、法律化以及 B、C、D 三选项都是合法性原则所强调和追求的效果,而广泛地收集民意则是民主性原则所追求的效果,其应该是相关制度和程序的民主色彩所能产生的意义,而与立法程序的制度化、法律化关系不大,A 选项错误。22.(2008年真题)下列选项中,属于立法活动的有(分数:2.00)A.1987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废除 111件法律 B.2004年国务院颁布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细则 C.2005年某高校民法典研究所公布绿色民法典D.2006
40、年某出版单位出版物权法立法意见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五章第一节中的立法的定义、特征以及我国立法体制的相关知识。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为我国的立法机关,其制定、修改或废除法律的行为当然属于立法活动,A 选项正确;针对我国改革开放过程中法律发展迅速的需要,将一定的立法权赋予行政机关是一种灵活的应对措施,因此国务院也具有一定的立法权限,可以制定相应的行政法规,B 选项正确;高校研究所和出版单位属于社会团体或组织,而非国家机关,因此不是适格的立法主体,故其上述活动都不是立法活动,C、D 选项错误。三、简答题(总题数:4,分数:8.00)23.简答题第 64-66小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41、(分数:2.00)_解析:24.(2008年真题)简述资本主义法律的基本特征。(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与以往的私有制社会法律相比,资本主义法律的基本特征有三个: 第一,维护以剥削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私有制(中心句)。维护作为自身经济基础的所有制形式是各社会阶段法律最重要的本质特征,这是其在经济基础层面的特征(为什么)。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资本主义宪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资本主义法律的核心特征(表现、是什么)。 第二,维护资产阶级专政和代议制政府(中心句)。维护各自政权形式也是各社会阶段法律在政治制度层面的特征(为什么)。资产阶级的政治制度特征就在于通过选举本阶级的代理人
42、来掌握政权,实现资产阶级专政,谋求和保证阶级利益。其与奴隶社会、封建制度不同的地方在于其政党执政制度(表现、是什么)。 第三,维护资产阶级自由、平等和人权(中心句)。与前资本主义社会法律相比,资本主义社会在形式上主张人人平等、自由,均享有人权,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等级特权制度,具有相当的进步性(与前比较的进步性);与之后的社会主义社会相比,这些权利又有局限性,即其实际上只是资产阶级内部适用,是不彻底的(与后比较的局限性)。)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三章第二节中的资本主义法律的基本特征。答题技巧上,主观题一定要注意答案内部的逻辑性,这样才能更深刻地理解记忆和运用;简答题还要注意“简”,点到
43、即可,不必长篇大论浪费考试时间,影响阅卷者观瞻。就本题的具体内容而言,是从维护的经济基础、政治制度和法律本身内容三个方面来分析其特点,说清楚主要观点之后,根据你的理解略加展开即可,展开部分不一定要生搬硬套教材语句。25.(2013年真题)简述法的规范作用与法的社会作用的关系。(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法的规范作用是指法作为行为规范,对人们的意志、行为发生的直接影响,对人的行为所起到的保障和约束作用。这是从法是一种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即从法的特征角度出发来解释法的作用。法的社会作用是指法的社会、政治功能,即法作为社会关系的调整器,服务于一定的社会政治目的、目标,承担着一定的社会政
44、治使命,形成、维护、实现一定的社会秩序。这是从法是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是为维护经济基础和发展生产力服务的,即从法的本质和目的这一角度出发来解释法的作用。由此可见,法的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在考察基点、作用对象、存在方式以及发挥作用的前提等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差别。但是这两种作用又是相辅相成的,它们之间具有手段和目的的关系。法是通过调整人们行为这种规范作用来实现维护社会经济基础和发展生产力的社会作用的。法的规范作用是手段,法的社会作用是目的。)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四章第一节有关法的作用的分类的相关内容。这种讨论两者关系的题型,一般首先对两者的定义进行介绍,在此基础上再对两者的异同以及具体联系作一个界定,然后对这种联系再略加展开即可。但是如果是论述题的话,则需要相对更为详细的展开。26.(2014年真题)简述法的作用的局限性。(分数:2.00)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