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类试卷】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刑法学)-试卷10及答案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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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刑法学)-试卷 10及答案解析(总分:6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单选题(总题数:17,分数:34.00)1.一、单项选择题。下列各题给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分数:2.00)_2.按照刑法规定,以下情形中,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的是( )。(分数:2.00)A.拐卖妇女造成被害人死亡的B.劫持航空器致人死亡的C.抢劫致被害人死亡的D.刑讯逼供致被害人死亡的3.根据刑法的规定,破坏交通工具罪的法定对象有( )。(分数:2.00)A.火车、汽车、电车、拖拉机B.汽车、电车、船只、摩托车C.电车、船只、航空

2、器、火车轨道D.船只、航空器、火车、汽车、电车4.某乡政府在换届选举时,乙纠集数人,以对选举有意见为由,冲人选举会场,大声叫骂,并把票箱砸毁。乙的行为属于( )。(分数:2.00)A.破坏选举的行为B.妨害公务的行为C.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D.聚众打、砸、抢的行为5.在我国,特赦由( )。(分数:2.00)A.最高人民法院决定B.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C.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D.国务院决定6.不满 18周岁的人犯罪( )。(分数:2.00)A.应当减轻处罚B.应当从轻处罚C.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D.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7.根据刑法规定,对于连续犯追诉期限的起算,是从( )。(分数:2.00)A

3、.实施犯罪预备行为时起算B.着手实行犯罪时起算C.犯罪行为连续状态终了之日起算D.犯罪行为既遂时起算8.我国刑法规定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之一是( )。(分数:2.00)A.未遂犯B.防卫过当C.犯有较轻之罪而自首的D.预备犯9.根据刑法规定,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形是( )。(分数:2.00)A.不满 18周岁的人犯罪B.尚未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C.犯罪未遂D.盲人犯罪10.下列刑法基本原则中,不是刑法明文规定的是( )。(分数:2.00)A.罪刑法定原则B.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C.罪责自负原则D.罪责刑相适应原则11.国家工作人员甲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归个人

4、进行走私活动,情节严重,甲的行为构成( )。(分数:2.00)A.贪污罪B.挪用公款罪C.走私罪D.挪用公款罪和走私罪12.张某、李某经共谋后于深夜蒙面持刀进入一狭窄小巷抢劫。张某叫李某把住街口,自己进入小巷抢劫了一妇女 2000元。张某与李某会合后对李某说:“什么也没抢着,这妇女身上一分钱也没有。”李某信以为真。则( )。(分数:2.00)A.张某、李某均构成抢劫罪既遂B.张某构成抢劫罪,李某不构成犯罪C.张某构成抢劫罪既遂,李某构成抢劫罪未遂D.张某、李某均构成抢劫罪未遂13.下列哪些犯罪分子不成立特别累犯?( )(分数:2.00)A.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犯罪分子B.恐怖活动犯罪的犯罪分子C

5、.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D.毒品犯罪的犯罪分子14.关于拘役的期限正确的有( )。(分数:2.00)A.15日以上 6个月以下B.1个月以上 3个月以下C.1个月以上 6个月以下D.1个月以上 1年以下15.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在下列情形中,应当采用限制加重原则实行并罚的是( )。(分数:2.00)A.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中有数个死刑或者最重刑为死刑的B.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中有数个无期徒刑或者最重刑为无期徒刑的C.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D.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为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16.我国刑法规定,行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是(

6、)。(分数:2.00)A.疏忽大意的过失B.无意识犯罪C.不可抗力事件D.意外事件17.我国刑法规定,醉酒的人犯罪,( )。(分数:2.00)A.可以负刑事责任B.可以从轻、减轻处罚C.应当从轻处罚D.应当负刑事责任二、多选题(总题数:10,分数:20.00)18.二、多项选择题。下列各题四个备选项中有二至四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的字母涂黑,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分数:2.00)_19.下列关于单位犯罪的说法正确的有( )。(分数:2.00)A.单位组织、指使盗窃的,追究单位盗窃罪刑事责任,同时以盗窃罪追究组织者、指使者、直接实施者的刑事责任B.为了单位利益,根据单位的决定

7、杀人的,只能以杀人罪追究组织者、直接实施者的刑事责任,不能追究单位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C.单位组织实施合同诈骗,追究单位合同诈骗罪刑事责任,同时追究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合同诈骗罪的刑事责任D.国家机关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单位构成单位受贿罪,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受贿罪20.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包括( )。(分数:2.00)A.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B.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C.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D.离开所居住的县、镇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21.关于贪污罪的正确说法是( )。(分数

8、:2.00)A.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但受国家机关委托管理国有财产的人员,也可构成贪污罪B.个人贪污数额不满 5000元不构成贪污罪C.犯罪手段可以是侵吞、盗窃和诈骗D.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交公而不交公,数额较大的,构成贪污罪22.以犯罪实行行为是否终了为标准,可以把犯罪未遂划分为( )。(分数:2.00)A.能犯未遂B.实行终了的未遂C.不能犯未遂D.未实行终了的未遂23.下述情况中属于对象认识错误的有( )。(分数:2.00)A.误认为兽为人而予以杀害B.误认为人为兽而予以杀伤C.误认为张某为王某而加以杀害D.误认为白糖为砒霜而投毒杀人24.下列犯罪中已满 14

9、周岁不满 16周岁的人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有( )。(分数:2.00)A.抢劫罪B.故意杀人罪C.劫持航空器罪D.绑架罪25.下列情形中不属于共同犯罪的有( )。(分数:2.00)A.张三与李四相约到商场抢劫首饰,但李四到商场后没有实施抢劫,而是强奸了女店员B.甲和乙碰巧同一时间到所在乡政府办公楼盗窃财物C.刘某与蔡某商议“收拾”被害人张某,但刘某以杀人的故意、蔡某以伤害的故意对张某进行殴打D.敬某步行中巧遇朋友路某在非法殴打李某,在路某的请求下,敬某上前帮助路某将李某打成重伤26.下列关于食品安全渎职罪说法正确的有( )。(分数:2.00)A.虽然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但是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

10、使国家食品安全监管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也构成本罪B.本罪的客观方面既可以是滥用职权,也可以是玩忽职守C.本罪的主观方面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D.行为人收受贿赂后,又实施食品安全渎职行为的,应当择一重罪从重处罚27.甲请乙为其在丙家盗窃时望风,乙同意。某日晚,甲、乙按约定前往丙家,乙在屋外望风,甲进入丙家,见丙女一人在家,就对丙女实施了强奸行为,对本案的处理为( )。(分数:2.00)A.甲、乙都构成强奸罪的共犯B.甲、乙在盗窃范围内成为共犯C.甲、乙分别构成强奸罪的单独犯D.甲成立强奸罪三、案例分析题(总题数:3,分数:6.00)28.三、案例分析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11、_29.被告人许某(男,15 周岁),韩某(男,15 周岁),杨某(男,13 周岁)。许某、韩某、杨某是同班同学。一日,三人在一起商议弄些钱,便采取顺手牵羊的办法,盗窃同学家的金项链一条、金戒指三个、摄像机一台,价值 13 000元。但由于引起同学家长的怀疑,三人没有机会再利用这种办法盗窃。许某认为这样来钱太慢,便说:“我们大院的高某是外企的老板,是个有钱的主。我们绑架他的儿子作为人质,要高某用巨额现金赎领。”韩某、杨某听后表示同意。他们商定了绑架高某独生子的具体办法,并到高某之子就读的小学附近察看地形。在此期间,三人发现该小学一个 11岁的小女孩很漂亮,且无人接送,便起歹意,将小女孩骗到一地

12、下室,由杨某放风,许某、韩某将其强奸。2004 年 3月 15日早晨 7时,许某、韩某、杨某潜伏在高家附近观察动静,见高某驾车将其儿子送到学校后即去上班,遂到学校探明了放学时间。尔后,许某、韩某、杨某一起守候在学校附近。下午 4时 30分,高某的儿子放学回家途中,被三被告人掳走。与此同时,许某指使韩某用匿名电话通知高某带 50万元现金到指定地点赎领,并威胁说:“如果报案,自己考虑后果。”高某接到电话后,立即向公安局报了案。后高某的儿子被三被告掳至野外一僻静处,高某的儿子吵着要回家,三被告烦躁不安,便将高某的儿子放了。但三被告连续数日仍采取打匿名电话的手段,加紧对高某进行威胁,要高某送现款,直至

13、被公安局捕获。问:本案应当如何定罪量刑?如果三被告人在劫持高某儿子的过程中,将高某的儿子杀害,应当如何定罪量刑?(分数:2.00)_王某因犯盗窃罪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12年,服刑 9年后被假释。在假释考验期的第 2年,王某盗窃一辆汽车但未被发现。假释考验期满后的第 4年,王某因抢劫而被逮捕,交代了自己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盗窃汽车的行为。问:(分数:4.00)(1).对王某是否需要撤销假释?为什么?(分数:2.00)_(2).本案应当如何处理?(分数:2.00)_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刑法学)-试卷 10答案解析(总分:6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单选题(总题数:17,分数:34

14、.00)1.一、单项选择题。下列各题给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分数:2.00)_解析:2.按照刑法规定,以下情形中,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的是( )。(分数:2.00)A.拐卖妇女造成被害人死亡的B.劫持航空器致人死亡的C.抢劫致被害人死亡的D.刑讯逼供致被害人死亡的 解析:解析: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拐卖妇女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应当按照拐卖妇女罪的加重构成定罪处罚。劫持航空器致人死亡的,属于劫持航空器罪的加重构成,所以,不构成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的暴力行为包括了故意杀人的行为,所以抢劫致人死亡的,也按照抢劫罪定罪处罚。而刑讯逼供致人死亡的,

15、根据刑法的规定,应当转化为故意杀人罪,按照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故选 D项。3.根据刑法的规定,破坏交通工具罪的法定对象有( )。(分数:2.00)A.火车、汽车、电车、拖拉机B.汽车、电车、船只、摩托车C.电车、船只、航空器、火车轨道D.船只、航空器、火车、汽车、电车 解析:解析:破坏交通工具罪是指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上述交通工具发生颠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已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的犯罪对象是特定对象,仅限于上述所列的五种交通工具。破坏拖拉机、摩托车一般不会危害公共安全,由于火车轨道不属于交通工具,而是交通设施,因此破坏火车轨道也不构成本罪,但可以构成破坏交通

16、设施罪。故选 D项。4.某乡政府在换届选举时,乙纠集数人,以对选举有意见为由,冲人选举会场,大声叫骂,并把票箱砸毁。乙的行为属于( )。(分数:2.00)A.破坏选举的行为 B.妨害公务的行为C.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D.聚众打、砸、抢的行为解析:解析:根据刑法的规定,破坏选举罪是指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妨碍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乙的行为符合破坏选举罪的构成要件,成立破坏选举罪,故选 A项。5.在我国,特赦由( )。(分数:2.00)A.最高人民法院决定B.最高人民检

17、察院决定C.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 D.国务院决定解析:解析:我国 1954年宪法规定了大赦和特赦两种,但是 1982年宪法只规定了特赦,因此,刑法第 65、66 条规定的赦免都是指特赦。根据宪法第 67、80 条的规定,特赦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由国家主席发布特赦令。故选 C项。6.不满 18周岁的人犯罪( )。(分数:2.00)A.应当减轻处罚B.应当从轻处罚C.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D.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解析:解析: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未成年人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故选 D项。7.根据刑法规定,对于连续犯追诉期限的起算,是从( )。(分数:2.00)A.实施犯罪预备行为

18、时起算B.着手实行犯罪时起算C.犯罪行为连续状态终了之日起算 D.犯罪行为既遂时起算解析:解析: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追诉时效的起算点是犯罪之日,如果犯罪有连续或者持续状态的,应当自犯罪的连续或者持续状态结束之日起计算。故选 C项。8.我国刑法规定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之一是( )。(分数:2.00)A.未遂犯B.防卫过当 C.犯有较轻之罪而自首的D.预备犯解析:解析: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预备的,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未遂的,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排除 A项和 D项。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较轻又自首的,可以免除处罚。排除 C项。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防卫过

19、当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故选 B项。9.根据刑法规定,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形是( )。(分数:2.00)A.不满 18周岁的人犯罪B.尚未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C.犯罪未遂D.盲人犯罪 解析:解析:根据刑法的规定,未成年人犯罪的,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排除 A项。尚未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是不包括免除处罚的情形,排除 B项。犯罪未遂的,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同样不包括免除处罚的情形。盲人犯罪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故选 D项。10.下列刑法基本原则中,不是刑法明文规定的是( )。(分数:2.0

20、0)A.罪刑法定原则B.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C.罪责自负原则 D.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解析:解析:我国刑法明确规定的基本原则有罪刑法定原则、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和罪责刑相一致原则。罪责自负原则是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但这是理论上归纳的原则,而不是法定的原则。故选 C项。11.国家工作人员甲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归个人进行走私活动,情节严重,甲的行为构成( )。(分数:2.00)A.贪污罪B.挪用公款罪C.走私罪D.挪用公款罪和走私罪 解析:解析:根据司法解释,挪用公款之后利用公款进行其他犯罪的,应当按照挪用公款罪与其他犯罪进行数罪并罚。这是司法解释对牵连犯处断原则的特别规定。故选 D项。12.张某、

21、李某经共谋后于深夜蒙面持刀进入一狭窄小巷抢劫。张某叫李某把住街口,自己进入小巷抢劫了一妇女 2000元。张某与李某会合后对李某说:“什么也没抢着,这妇女身上一分钱也没有。”李某信以为真。则( )。(分数:2.00)A.张某、李某均构成抢劫罪既遂 B.张某构成抢劫罪,李某不构成犯罪C.张某构成抢劫罪既遂,李某构成抢劫罪未遂D.张某、李某均构成抢劫罪未遂解析:解析:共同犯罪是一个整体,张某与李某合谋进行抢劫,只要张某既遂,整个犯罪就是既遂。至于张某欺骗李某,只是共同犯罪人内部的分赃关系,不影响犯罪既遂的成立。故选 A项。13.下列哪些犯罪分子不成立特别累犯?( )(分数:2.00)A.危害国家安全

22、犯罪的犯罪分子B.恐怖活动犯罪的犯罪分子C.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D.毒品犯罪的犯罪分子 解析:解析:刑法修正案(八)对特别累犯的条件作出了修改,在原来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基础上增加了恐怖活动犯罪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所以应当排除 A、B、C 项。毒品犯罪可以成立毒品再犯,但是没有特别累犯的规定。故应当选择 D项。14.关于拘役的期限正确的有( )。(分数:2.00)A.15日以上 6个月以下B.1个月以上 3个月以下C.1个月以上 6个月以下 D.1个月以上 1年以下解析:解析:根据刑法的规定,拘役的期限,为 1个月以上 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超过 1年。同时拘役的缓刑考验期是原判刑期

23、以上 1年以下,但是不得少于 2个月。故选 C项。15.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在下列情形中,应当采用限制加重原则实行并罚的是( )。(分数:2.00)A.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中有数个死刑或者最重刑为死刑的B.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中有数个无期徒刑或者最重刑为无期徒刑的C.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D.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为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 解析:解析:我国刑法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是折中原则,即以限制加重原则为主,以吸收原则和并科原则为补充。具体而言: (1)宣告的数个主刑中有数个死刑或最重刑为死刑的,采用吸收原则,仅应决定执行一个死刑,其他的刑罚被死刑吸收; (2)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中有数个无期徒刑或最重

24、刑为无期徒刑的,也采用吸收原则,仅应决定执行一个无期徒刑,其他主刑被无期徒刑吸收; (3)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为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采用限制加重原则并罚; (4)数罪中有附加刑的,采用并科原则,附加刑仍需执行。故选 D项。16.我国刑法规定,行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是( )。(分数:2.00)A.疏忽大意的过失B.无意识犯罪C.不可抗力事件D.意外事件 解析:解析:罪过是成立犯罪的必备要件。罪过是由犯罪故意和犯罪过失组成的。如果不存在犯罪故意或者犯罪过失,只能是不可抗力事件与意外事件两种情形。而由于是由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只能

25、认定为意外事件。故选 D项。17.我国刑法规定,醉酒的人犯罪,( )。(分数:2.00)A.可以负刑事责任B.可以从轻、减轻处罚C.应当从轻处罚D.应当负刑事责任 解析:解析: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醉酒的人犯罪的,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不管其当时是否能够辨认和控制自己的行为。故选 D项。二、多选题(总题数:10,分数:20.00)18.二、多项选择题。下列各题四个备选项中有二至四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的字母涂黑,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分数:2.00)_解析:19.下列关于单位犯罪的说法正确的有( )。(分数:2.00)A.单位组织、指使盗窃的,追究单位盗窃罪刑事责任,同时以盗窃

26、罪追究组织者、指使者、直接实施者的刑事责任B.为了单位利益,根据单位的决定杀人的,只能以杀人罪追究组织者、直接实施者的刑事责任,不能追究单位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 C.单位组织实施合同诈骗,追究单位合同诈骗罪刑事责任,同时追究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合同诈骗罪的刑事责任 D.国家机关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单位构成单位受贿罪,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受贿罪解析:解析:单位犯罪是法定的,只有刑法分则明确规定单位犯罪的,才能追究单位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分则的规定,对于盗窃罪和故意杀人罪,单位不能成为犯罪主体,故应当排除 A项。根据 2014年 4月24日的

27、立法解释,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单位实施刑法规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刑法分则和其他法律未规定追究单位的刑事责任的,对组织、策划、实施该危害行为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对于单位组织实施的杀人行为,虽然不能追究单位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但是要追究组织者和实施者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故应当选择 B项。C 项中,由于合同诈骗罪是单位犯罪,根据刑法第 30条关于双罚制的规定,应同时追究单位和单位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故应当选择 C项。D 项中,单位受贿的,无论是单位还是单位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都应以单位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而不能以“单位受贿罪”

28、追究单位的刑事责任,以“受贿罪”追究单位犯罪中自然人的刑事责任。故应当排除 D项。20.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包括( )。(分数:2.00)A.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B.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C.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D.离开所居住的县、镇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解析:解析:根据我国刑法第 84条的规定,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所以离开所居住的镇

29、并不需要得到监督机关的批准。故排除 D项。21.关于贪污罪的正确说法是( )。(分数:2.00)A.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但受国家机关委托管理国有财产的人员,也可构成贪污罪 B.个人贪污数额不满 5000元不构成贪污罪C.犯罪手段可以是侵吞、盗窃和诈骗 D.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交公而不交公,数额较大的,构成贪污罪解析:解析:我国刑法第 383条第 4项规定,个人贪污数额不满 5000元,情节较重的,处 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排除 B项。另外,我国刑法第 394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

30、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数额较大的,依照本法第 382、383 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故选 A、C、D 项。22.以犯罪实行行为是否终了为标准,可以把犯罪未遂划分为( )。(分数:2.00)A.能犯未遂B.实行终了的未遂 C.不能犯未遂D.未实行终了的未遂 解析:解析:刑法理论通说认为,根据犯罪行为是否实行终了,可以把犯罪未遂分为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根据犯罪行为实际能否达到既遂,可以把犯罪未遂分为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故选B、D 项。23.下述情况中属于对象认识错误的有( )。(分数:2.00)A.误认为兽为人而予以杀害 B.误认为人为兽而予以杀伤 C.误认为张某为

31、王某而加以杀害 D.误认为白糖为砒霜而投毒杀人解析:解析:对事实认识错误包括对象认识错误、手段认识错误、因果关系认识错误等。误以白糖为砒霜而投毒杀人,是手段认识错误。而 A、B、C 项属于对象认识错误。故选 A、B、C 项。24.下列犯罪中已满 14周岁不满 16周岁的人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有( )。(分数:2.00)A.抢劫罪 B.故意杀人罪 C.劫持航空器罪D.绑架罪解析:解析: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已满 14周岁不满 16周岁的人,只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承担刑事责任。除此之外,其他任何犯罪的刑事责任年龄都是 16周岁。做好此类题

32、目的唯一办法就是记住刑法第 17条第 2款的规定。故选A、B 项。25.下列情形中不属于共同犯罪的有( )。(分数:2.00)A.张三与李四相约到商场抢劫首饰,但李四到商场后没有实施抢劫,而是强奸了女店员 B.甲和乙碰巧同一时间到所在乡政府办公楼盗窃财物 C.刘某与蔡某商议“收拾”被害人张某,但刘某以杀人的故意、蔡某以伤害的故意对张某进行殴打 D.敬某步行中巧遇朋友路某在非法殴打李某,在路某的请求下,敬某上前帮助路某将李某打成重伤解析:解析: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是指各共同犯罪人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所谓共同的犯罪故意,是指各共同犯罪人通过意思联络,认识到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33、并决意参加共同犯罪,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因此,下列几种情况均不能成立共同犯罪: (1)同时犯不是共同犯罪。 (2)同时实施犯罪而故意内容不同,不构成共同犯罪。 (3)超出共同故意以外的犯罪,不构成共同犯罪。此种情况,在刑法理论上称作“实行犯过限”的行为。A 项属于实行犯过限,故选 A项。B 项属于没有意思联络的同时犯,故选 B项。C 项属于不存在共同犯罪的共同故意,故选 C项。D 项属于没有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是共同犯罪的一种,故排除 D项。26.下列关于食品安全渎职罪说法正确的有( )。(分数:2.00)A.虽然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但是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食品安全监管

34、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也构成本罪 B.本罪的客观方面既可以是滥用职权,也可以是玩忽职守 C.本罪的主观方面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 D.行为人收受贿赂后,又实施食品安全渎职行为的,应当择一重罪从重处罚解析:解析:根据立法解释“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时,有渎职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渎职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渎职罪的犯罪主体不限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该解释同样适用于食品安全渎职罪,故应当选择 A项。

35、食品安全渎职罪的一大特点就是将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一并加以规定,这就导致其主观方面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故应当选择 B、C 项。对于 D项,司法实践基本上废除了牵连犯等处罚原则,我们要掌握一个原则,如果刑法或者司法解释没有对处罚原则作出规定的,通常情况下是按照数罪并罚来处理的。故应当排除 D项。27.甲请乙为其在丙家盗窃时望风,乙同意。某日晚,甲、乙按约定前往丙家,乙在屋外望风,甲进入丙家,见丙女一人在家,就对丙女实施了强奸行为,对本案的处理为( )。(分数:2.00)A.甲、乙都构成强奸罪的共犯B.甲、乙在盗窃范围内成为共犯 C.甲、乙分别构成强奸罪的单独犯D.甲成立强奸罪 解析:解析:由

36、于甲、乙二人具有盗窃的共同故意和共同行为,所以成立盗窃的共同犯罪。但是甲的强奸行为超出了甲、乙二人盗窃的共同故意的范围,所以甲成立强奸罪,而乙不成立强奸罪。故选 B、D 项。三、案例分析题(总题数:3,分数:6.00)28.三、案例分析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_解析:29.被告人许某(男,15 周岁),韩某(男,15 周岁),杨某(男,13 周岁)。许某、韩某、杨某是同班同学。一日,三人在一起商议弄些钱,便采取顺手牵羊的办法,盗窃同学家的金项链一条、金戒指三个、摄像机一台,价值 13 000元。但由于引起同学家长的怀疑,三人没有机会再利用这种办法盗窃。许某认为这样来钱太慢,便说:“我

37、们大院的高某是外企的老板,是个有钱的主。我们绑架他的儿子作为人质,要高某用巨额现金赎领。”韩某、杨某听后表示同意。他们商定了绑架高某独生子的具体办法,并到高某之子就读的小学附近察看地形。在此期间,三人发现该小学一个 11岁的小女孩很漂亮,且无人接送,便起歹意,将小女孩骗到一地下室,由杨某放风,许某、韩某将其强奸。2004 年 3月 15日早晨 7时,许某、韩某、杨某潜伏在高家附近观察动静,见高某驾车将其儿子送到学校后即去上班,遂到学校探明了放学时间。尔后,许某、韩某、杨某一起守候在学校附近。下午 4时 30分,高某的儿子放学回家途中,被三被告人掳走。与此同时,许某指使韩某用匿名电话通知高某带

38、50万元现金到指定地点赎领,并威胁说:“如果报案,自己考虑后果。”高某接到电话后,立即向公安局报了案。后高某的儿子被三被告掳至野外一僻静处,高某的儿子吵着要回家,三被告烦躁不安,便将高某的儿子放了。但三被告连续数日仍采取打匿名电话的手段,加紧对高某进行威胁,要高某送现款,直至被公安局捕获。问:本案应当如何定罪量刑?如果三被告人在劫持高某儿子的过程中,将高某的儿子杀害,应当如何定罪量刑?(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1)根据刑法的规定,不满 14周岁是绝对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本案中被告人杨某实施危害社会行为时,不满 14周岁,所以不构成犯罪。 (2)根据刑法的规定,盗窃罪的刑事责

39、任年龄是 16周岁。本案中,被告人许某、韩某实施盗窃行为时,年龄都未满 16周岁,所以不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不成立盗窃罪。 (3)根据刑法的规定,已满 14周岁不满 16周岁的人,只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承担刑事责任,所以强奸罪的刑事责任年龄是 14周岁。本案中,被告人许某、韩某都年满 14周岁,所以许某与韩某构成强奸罪的共同犯罪。由于许某和韩某先后强奸了被害人,是轮奸,应当按照强奸罪的加重构成处罚。同时,由于被告人都是未成年人,根据刑法的规定,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根据刑法的规定,绑架罪的刑事责任年龄是 16周岁,而被

40、告人许某与韩某实施绑架行为时,年龄不满 16周岁,所以不符合绑架罪的构成要件,不成立犯罪。 (5)根据刑法的规定,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年龄是 14周岁,如果被告人许某与韩某在实施绑架行为时将被害人杀害,虽然不符合绑架罪的构成要件,但是却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应当按照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解析:王某因犯盗窃罪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12年,服刑 9年后被假释。在假释考验期的第 2年,王某盗窃一辆汽车但未被发现。假释考验期满后的第 4年,王某因抢劫而被逮捕,交代了自己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盗窃汽车的行为。问:(分数:4.00)(1).对王某是否需要撤销假释?为什么?(分数:2.00)_正确答案:

41、(正确答案:根据刑法的规定,在假释考验期内又犯新罪的,应当撤销假释。被告人王某在假释考验期内又犯盗窃罪,符合撤销假释的条件,所以应当撤销假释。)解析:(2).本案应当如何处理?(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第一,根据刑法规定,特别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本案中,被告人王某如实供述了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盗窃罪,对于盗窃罪而言成立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二,根据刑法的规定,在假释考验期内又犯新罪的,应当撤销假释,与新罪实行数罪并罚。无论前罪与后罪是否是同种数罪都要数罪并罚。所以尽管被告人王某的前罪与在假释考验期内的犯罪都是盗窃罪,但是还是需要进行并罚。同时,考虑到王某还犯另外一个抢劫罪,所以应当将两个盗窃罪与抢劫罪一起进行并罚。第三,由于王某又犯新罪,所以应当采用先减后并的方法进行并罚,即 12年先减去 9年,将剩下的 3年与后来盗窃罪所判的刑罚以及抢劫罪所判的刑罚一起进行并罚。)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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