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职法律硕士联考-8 及答案解析(总分:149.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12,分数:24.00)1.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债务人不能采取提存方式消灭债权债务关系的是_。(分数:2.00)A.债权人要求延期履行的B.债权人下落不明的C.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标的物的D.债权人死亡没有确定继承人的2.根据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自作品_时起取得著作权。(分数:2.00)A.创作完成B.出版C.发表D.出版合同签订3.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下列权利受到侵害的,当事人不能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是_。(分数:2.00)A.人身自由权B.名称权C.隐私权D.具有人
2、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4.司法工作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构成 _ 。(分数:2.00)A.徇私枉法罪B.玩忽职守罪C.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D.滥用职权罪5.甲、乙签订合同,约定由丙向甲履行债务,如果丙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则甲有权请求_承担违约责任。(分数:2.00)A丙B乙C.乙和丙D.乙或者丙6.宋某持三角刮刀抢劫王某财物,王某夺下宋某的三角刮刀,并将宋某推倒在水泥地上,宋头部着地,当即昏迷。王某随后持三角刮刀将宋某杀死。关于王某行为的性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分数:2.00)A.根据刑法第 20 条第 3 款,王某将抢劫犯杀死,属于正当防卫
3、B.王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C.王某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防卫过当D.王某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故意杀人7.从意识主体的角度,法律意识可以分为_。(分数:2.00)A.法律心理与法律思想体系B.传统法律意识与现代法律意识C.固有法律意识与传来法律意识D.个人法律意识、群体法律意识和社会法律意识8.下列哪些犯罪分子不成立特别累犯?_(分数:2.00)A.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犯罪分子B.恐怖活动犯罪的犯罪分子C.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D.毒品犯罪的犯罪分子9.下列选项中,属于所有权继受取得方式的是 _ 。(分数:2.00)A.接受遗赠B.善意取得C.时效取得D.收取孳息1
4、0.下列选项中,属于不要式法律行为的是_。(分数:2.00)A.口头遗嘱B.居间合同C.遗赠扶养协议D.授权行为11.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构成_。(分数:2.00)A.妨害公务罪B.走私罪C.走私罪和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D.武装叛乱罪12.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的成文法称为_。(分数:2.00)A.郑国铸刑书B.晋国铸刑鼎C.竹刑D.法经二、多项选择题(总题数:10,分数:30.00)13.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有关离婚的表述,正确的有_。(分数:3.00)A.调解是诉讼离婚的必经程序B.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能提出离婚C.夫妻一方是军人的,另一方不得提出离婚D.夫妻离婚的,无过错方可
5、以一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14.下述情况中属于对象认识错误的有_。(分数:3.00)A.误认为兽为人而予以杀害B.误认为人为兽而予以杀伤C.误认为张某为王某而加以杀害D.误认为白糖为砒霜而投毒杀人15.近代宪法产生的条件包括_。(分数:3.00)A.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普遍化发展B.资产阶级国家政权的建立C.以普选制、议会制为核心的民主制的形成D.民主、自由、平等、人权和法治等理论的传播16.关于南京国民政府制定的中华民国民法的表述,正确的有_。(分数:3.00)A.中华民国民法的结构顺序是总则、物权、债、亲属、继承B.中华民国民法体现了“国家本位”的立法原则C.中华民国民法采取“民商合一”的民事立法
6、原则D.中华民国民法采用德国民法典的法典编纂方式17.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可撤销合同的有 _ 。(分数:3.00)A.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B.因显失公平而订立的合同C.因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而订立的合同D.因无权代理而订立的合同18.下面关于调查委员会的说法正确的有_。(分数:3.00)A.调查委员会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需要组成的B.调查委员会的成立针对的是特定问题C.调查委员会是临时性委员会D.调查委员会是全国人大的专门委员会19.西周时期,适用于契约关系的制度有_。(分数:3.00)A.质剂B.傅别C.听讼D.断狱20.下列选项中,属于清末修律过程中引进的先进制度有
7、_。(分数:3.00)A.假释B.保释C.公诉D.减刑21.下列选项所列的情形中,应当依法享有继承权的是_。(分数:3.00)A.甲的妻子乙死亡后,甲再婚,但甲仍然承担了乙的父亲丙生活费的大部分。如果丙死亡,甲享有继承权B.张某病危时立口头遗嘱,将 5 万元存款给其长子,在场有两位医生见证。几个月后,张某病愈。张某长子依此享有继承权C.甲在其父乙死亡后遗产分割前也死亡,甲的妻子丙享有转继承权D.曲某先于其母申某而死亡,曲某的妻子林某享有代位继承权22.下列行为中,可以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有_。(分数:3.00)A.故意殴打他人B.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C.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毁损、占用公私财物
8、,情节严重D.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三、案例分析题(总题数:1,分数:15.00)王锋与刘青结婚四年后,已生一子王达。1994 年 7 月 5 日,王锋出海打鱼遇台风未归,生死不明,若干年后,其妻刘青向法院申请宣告王锋死亡,法院依法作出宣告死亡的判决。经查,王锋结婚后与父母分开生活(其父于 1996 年 10 月 3 日死亡),王锋与刘青感情不和且离婚未果而与刘青分居,分居期间,王锋盖有楼房 6 间,王锋遇台风后被人相救,因不想再见刘青而未与家庭联系,独自到南方某市打工。1997 年王锋与打工妹陈莹相识并相好,并在该市教堂举行了婚礼,生有一女王莉。1998 年 5 月 5 日
9、王锋摸彩票中奖,获奖金 30 万元。1998 年 6 月 6 日王锋与陈莹各出 10 万元购买了张明的 3 间私房,但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1999 年 4 月 8 日,王锋因心脏病发作死亡,临终前告诉了陈莹自己的身世,并立口头遗嘱将自己原有的 6 间房屋由其母谢兰继承(有 2 名医生在场见证)。问:(分数:15.00)(1).刘青向法院申请宣告王锋死亡,法院应予受理的最早申请日期是哪一天?为什么?(分数:3.75)_(2).设刘青于最早申请日期向法院申请,受理法院依法作出王锋死亡的判决。此时王锋所建的 6 间房屋如何继承?为什么?(分数:3.75)_(3).王锋彩票中奖所得 30 万元应由谁继
10、承?为什么?(分数:3.75)_(4).王锋与陈莹购买张明房屋的合同的效力如何?为什么?(分数:3.75)_四、论述题(总题数:2,分数:80.00)23.甲、乙、丙、丁、戊五富商共同购买了开发商已兴建的商品住宅一栋,该栋商品住宅一共五层,五人约定:甲、乙、丙、丁、戊分别享有第一层至第五层的所有权,所享有的面积总数相同。问: (1)开发商是否有权将小区车库租给他人?为什么? (2)二层住户乙是否有权改建其二层住宅的附属设施?为什么? (3)如果顶层住户戊与某广告公司签订租用外墙做霓虹灯广告的合同,戊是否有权单独享有该笔租金?为什么? (4)一层住户甲将其住宅改建为歌厅,歌声在夜间也喧嚣不止,从
11、而影响了其他住户的休息,则其他住户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分数:20.00)_孙某,男,31 岁,农民。2004 年 6 月,孙某写信给当地一专业户:“借 3 万元钱给我买房子,10 日下午5 时 40 分你一人到某公园假山后找我,如果不带钱或带来他人,我们就要绑架你的女儿。”10 日,孙某按自己定的时间来到某公园,远远看到假山旁有一人提包在等人,在他试图接近该人时,发现公园内游人较多,且假山旁经常有人出现,于是,他在公园内转了 3 小时左右,终未接近该人,只好放弃,走到公园门口处,被公安机关抓获。 问题(分数:60.00)(1).孙某构成什么罪?(分数:20.00)_(2).该罪的犯罪停止形
12、态是什么?(分数:20.00)_(3).如果孙某是在将被害人的女儿劫持后写信的,孙某又构成什么罪?(分数:20.00)_在职法律硕士联考-8 答案解析(总分:149.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12,分数:24.00)1.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债务人不能采取提存方式消灭债权债务关系的是_。(分数:2.00)A.债权人要求延期履行的 B.债权人下落不明的C.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标的物的D.债权人死亡没有确定继承人的解析:精解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只有 A 项不符合提存的要求。2.根据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自作品_时起取得著作权。(分数:2.00)A.创作
13、完成 B.出版C.发表D.出版合同签订解析:精解 我国对著作权的取得采取自动保护原则,即作品一经创作完成,即受著作权法保护。故答案为 A 项。3.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下列权利受到侵害的,当事人不能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是_。(分数:2.00)A.人身自由权B.名称权 C.隐私权D.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解析:精解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对于法人的人格权遭受侵害的,法人不得提出精神损害赔偿。故选 B 项。注意:只有在人格权、身份权或者特定状态下的物权(即特定的具有象征意义的纪念物品、遗体、遗骨等)遭受侵害时,当事人才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4.
14、司法工作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构成 _ 。(分数:2.00)A.徇私枉法罪B.玩忽职守罪C.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D.滥用职权罪解析:解析 司法工作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构成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与徇私枉法罪的一个重要区别在于枉法裁判罪发生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而徇私枉法罪则发生在刑事活动中。故选 C 项。5.甲、乙签订合同,约定由丙向甲履行债务,如果丙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则甲有权请求_承担违约责任。(分数:2.00)A丙B乙 C.乙和丙D.乙或者丙解析:精解 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
15、选 B 项。6.宋某持三角刮刀抢劫王某财物,王某夺下宋某的三角刮刀,并将宋某推倒在水泥地上,宋头部着地,当即昏迷。王某随后持三角刮刀将宋某杀死。关于王某行为的性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分数:2.00)A.根据刑法第 20 条第 3 款,王某将抢劫犯杀死,属于正当防卫B.王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C.王某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防卫过当D.王某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故意杀人 解析:精解 特殊防卫与一般防卫仅仅是在防卫的限度上存在区别,成立特殊防卫同样要求满足一般的正当防卫所要满足的其他条件。王某夺下宋某的三角刮刀,并将宋某推倒在水泥地上,完全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成立正当防卫。
16、但是在宋某昏迷后,其不法侵害已经结束,王某杀害宋某的行为属于事后防卫,应当承担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故选 D 项。7.从意识主体的角度,法律意识可以分为_。(分数:2.00)A.法律心理与法律思想体系B.传统法律意识与现代法律意识C.固有法律意识与传来法律意识D.个人法律意识、群体法律意识和社会法律意识 解析:精解 从意识主体的角度,法律意识可以分为个人法律意识、群体法律意识和社会法律意识。8.下列哪些犯罪分子不成立特别累犯?_(分数:2.00)A.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犯罪分子B.恐怖活动犯罪的犯罪分子C.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D.毒品犯罪的犯罪分子 解析:精解 刑法修正案(八)对特别累犯的
17、条件作出了修改,在原来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基础上增加了恐怖活动犯罪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所以应当排除 A、B、C 项。毒品犯罪可以成立毒品再犯,但是没有特别累犯的规定。故应当选择 D 项。9.下列选项中,属于所有权继受取得方式的是 _ 。(分数:2.00)A.接受遗赠 B.善意取得C.时效取得D.收取孳息解析:解析 所有权继受取得方式包括通过继承、接受遗赠、赠与以及买卖、互易等交换行为获得所有权的情形,故选 A 项。善意取得、时效取得、收取孳息都属于原始取得。10.下列选项中,属于不要式法律行为的是_。(分数:2.00)A.口头遗嘱B.居间合同 C.遗赠扶养协议D.授权行为解析:精解 某法律行
18、为的成立不需要采取特定形式的为不要式法律行为,如口头形式;需要采取特定形式的法律行为为要式法律行为,特定形式包括公证、鉴定、登记等。法律对居间合同并没有要求采取特定形式,为不要式法律行为。故选 B 项。而口头遗嘱,虽然含有“口头”二字,但其实质为要式法律行为,如口头遗嘱的成立需要有两个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并且在见证书上签字、盖章。遗赠扶养协议和授权行为属于典型的要式法律行为。11.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构成_。(分数:2.00)A.妨害公务罪B.走私罪C.走私罪和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 D.武装叛乱罪解析:精解 我国刑法理论通说认为,牵连犯的处断原则是从一重处断,但是刑法有特别规定的,应当
19、按照刑法的特别规定处理。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应当按照走私罪和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故选 C 项。12.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的成文法称为_。(分数:2.00)A.郑国铸刑书 B.晋国铸刑鼎C.竹刑D.法经解析:精解 我国春秋时期开始了公布成文法的活动,第一次公布成文法活动是郑国子产“铸刑书”,第二次公布成文法活动是晋国赵鞅“铸刑鼎”。法经是中国历史上制定的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但不是我国历史上的第一部成文法。故选 A 项。二、多项选择题(总题数:10,分数:30.00)13.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有关离婚的表述,正确的有_。(分数:3.00)A.调解是诉讼离
20、婚的必经程序 B.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能提出离婚C.夫妻一方是军人的,另一方不得提出离婚D.夫妻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一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解析:精解 B 项错在: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请求的除外,这里的“有必要”,是指女方与他人通奸而怀孕的情形,可见,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是绝对不能提出离婚请求的。C 项错在:夫妻一方是军人的,另一方一般不得提出离婚请求,但对于军人一方有重大过失的,如军人在军营里或者服役期间犯有强奸罪,奸淫幼女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等,另一方是可以提出离婚请求的。14.下述情况中属于对象认识错误的有_。(分数:3.00)A.误认为兽为人
21、而予以杀害 B.误认为人为兽而予以杀伤 C.误认为张某为王某而加以杀害 D.误认为白糖为砒霜而投毒杀人解析:精解 对事实认识错误包括对象认识错误、手段认识错误、因果关系认识错误等。误以白糖为砒霜而投毒杀人,是手段认识错误。而 A、B、C 项属于对象认识错误。故选 A、B、C 项。15.近代宪法产生的条件包括_。(分数:3.00)A.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普遍化发展 B.资产阶级国家政权的建立 C.以普选制、议会制为核心的民主制的形成 D.民主、自由、平等、人权和法治等理论的传播 解析:精解 宪法在近代产生不是偶然的,具有由一定的社会政治历史条件决定的客观必然性。首先,宪法是近代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必然
22、结果;其次,宪法是资产阶级政治发展要求的必然结果,资产阶级政权的建立和以普选制、议会制为核心的民主制的形成是资产阶级宪法产生的政治基础;最后,资产阶级民主宪政理论的发展,即民主、自由、平等、人权和法治等理论的传播,为近代宪法的产生造就了思想条件。可见,备选项都应选。16.关于南京国民政府制定的中华民国民法的表述,正确的有_。(分数:3.00)A.中华民国民法的结构顺序是总则、物权、债、亲属、继承B.中华民国民法体现了“国家本位”的立法原则 C.中华民国民法采取“民商合一”的民事立法原则 D.中华民国民法采用德国民法典的法典编纂方式 解析:精解 A 项错在:中华民国民法的结构顺序为总则、债、物权
23、、亲属和继承五编,而不是总则、物权、债、亲属和继承。17.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可撤销合同的有 _ 。(分数:3.00)A.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B.因显失公平而订立的合同 C.因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而订立的合同D.因无权代理而订立的合同解析:解析 因欺诈、胁迫损害他人利益而订立的合同、因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而订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故选 A 项和 B 项。C 项属于无效合同。D 项属于效力待定合同。18.下面关于调查委员会的说法正确的有_。(分数:3.00)A.调查委员会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需要组成的 B.调查委员会的成立针对的是特定问题 C.调查委员会是临时
24、性委员会 D.调查委员会是全国人大的专门委员会解析:精解 根据宪法第 71 条的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根据需要组织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故选 A、B 项。调查委员会具有临时性,故选 C 项。调查委员会不是专门委员会,故排除 D 项。19.西周时期,适用于契约关系的制度有_。(分数:3.00)A.质剂 B.傅别 C.听讼D.断狱解析:精解 质剂为西周时期的买卖契约,傅别为西周时期的借贷契约。听讼和断狱为审判制度名称。20.下列选项中,属于清末修律过程中引进的先进制度有_。(分数:3.00)A.假释 B.保释 C.公诉 D.减刑解析:精解 清末沈家本修律过程中,从西方引进了许多先进制度,从而
25、拉开了我国法律近代化的序幕。从实体法角度看,引进的制度主要有:罪刑法定、无罪推定、刑法面前人人平等、缓刑、假释、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刑事责任能力、未遂、行刑时效、诚实信用原则、平等原则、权利能力、行为能力、过失责任原则、人格权、物权、时效、契约自由原则等。从程序法上看,引进的制度主要有:保释、公诉、诉讼代理人、送达等,故选 A 项、B 项和 C 项。减刑在我国古代就存在,比如唐律中就有有关议、请、减等规定。21.下列选项所列的情形中,应当依法享有继承权的是_。(分数:3.00)A.甲的妻子乙死亡后,甲再婚,但甲仍然承担了乙的父亲丙生活费的大部分。如果丙死亡,甲享有继承权 B.张某病危时立口头遗
26、嘱,将 5 万元存款给其长子,在场有两位医生见证。几个月后,张某病愈。张某长子依此享有继承权C.甲在其父乙死亡后遗产分割前也死亡,甲的妻子丙享有转继承权 D.曲某先于其母申某而死亡,曲某的妻子林某享有代位继承权解析:精解 A 项属于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主要赡养义务的情形,此情形下,无论丧偶女婿是否再婚,不影响其作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B 项中,张某所立口头遗嘱因危急情况解除而无效,其长子不能依据该口头遗嘱享有继承权。C 项符合转继承的条件。D 项中,曲某的妻子并非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不能享有代位继承权。22.下列行为中,可以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有_。(分数:3.00)A.故意殴打他人B
27、.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 C.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毁损、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 D.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 解析:精解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A 项中,由于没有强调殴打他人的随意性,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成立条件。故选 B、C、D 项。三、案例分析题(总题数:1,分数:15.00)王锋与刘青结婚四年后,已生一子王达。1994
28、 年 7 月 5 日,王锋出海打鱼遇台风未归,生死不明,若干年后,其妻刘青向法院申请宣告王锋死亡,法院依法作出宣告死亡的判决。经查,王锋结婚后与父母分开生活(其父于 1996 年 10 月 3 日死亡),王锋与刘青感情不和且离婚未果而与刘青分居,分居期间,王锋盖有楼房 6 间,王锋遇台风后被人相救,因不想再见刘青而未与家庭联系,独自到南方某市打工。1997 年王锋与打工妹陈莹相识并相好,并在该市教堂举行了婚礼,生有一女王莉。1998 年 5 月 5 日王锋摸彩票中奖,获奖金 30 万元。1998 年 6 月 6 日王锋与陈莹各出 10 万元购买了张明的 3 间私房,但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199
29、9 年 4 月 8 日,王锋因心脏病发作死亡,临终前告诉了陈莹自己的身世,并立口头遗嘱将自己原有的 6 间房屋由其母谢兰继承(有 2 名医生在场见证)。问:(分数:15.00)(1).刘青向法院申请宣告王锋死亡,法院应予受理的最早申请日期是哪一天?为什么?(分数:3.75)_正确答案:()解析:最早申请日期为 1996 年 7 月 6 日。因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失踪人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 2 年的,利害关系人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宣告死亡的申请。(2).设刘青于最早申请日期向法院申请,受理法院依法作出王锋死亡的判决。此时王锋所建的 6 间房屋如何继承?为什么?(分数:3.75)_正确答案:()
30、解析:王锋的 6 间房屋中 3 间为刘青所有,剩余 3 间由其配偶、其子王达和其母继承。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配偶、子女和父母属于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故其配偶刘青、其子王达和其父母享有继承权。在6 间房屋的分配上,由于王锋已被宣告死亡,因此,王锋与刘青的婚姻关系已经终止,婚姻关系终止后,应当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其中的 3 间房屋自然属于刘青所有,剩余 3 间在其法定继承人刘青、谢兰、王达间分配。法院作出宣告死亡判决时王锋之父已死亡,故其不是法定继承人。(3).王锋彩票中奖所得 30 万元应由谁继承?为什么?(分数:3.75)_正确答案:()解析:彩票中奖所得 30 万元由其子王达、其母谢兰和其
31、女儿王莉继承。首先,王锋生前对这 30 万元没有立遗嘱,故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其次,刘青对这 30 万元所得不享有继承权,因为二人的婚姻关系因王锋被宣告死亡而终止。最后,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王锋与陈莹之间的婚姻关系为无效婚姻,但这并不影响王莉作为王锋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地位,因为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具有同等的继承权。因此,彩票中奖所得 30 万元应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其子王达、其母谢兰和其女儿王莉继承,并在三人间平均分配。(4).王锋与陈莹购买张明房屋的合同的效力如何?为什么?(分数:3.75)_正确答案:()解析:该买卖合同已经生效,因为该买卖合同民事主体合格,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和社
32、会公共利益,故为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且登记并不是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但是由于该房屋买卖合同因没有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因此,王锋和陈莹不能够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解析 本案例适用的法条主要有:民法通则第 23 条(宣告死亡);民通意见第 37 条(宣告死亡后夫妻之间婚姻关系的认定);继承法第 10 条(法定继承人的继承范围和继承顺序)、第 17 条(口头遗嘱)、第 26 条(遗产分割时区分夫妻共有财产);婚姻法第 25 条(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等。作答本题的关键在于确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这里有个问题需要澄清,即王锋之父是否享有对 6 间房屋的继承权。有的考生认为:既然宣告王锋死亡的申请是在 199
33、6 年 7 月 5 日提出的,而此时王锋之父并没有死亡,那王锋之父为什么不享有 6 间房屋的继承权呢?考生注意:法院受理王锋宣告死亡的申请后,应当发出 1 年的公告才能宣告王锋死亡,故死亡宣告判决应在 1997 年作出,而此时王锋之父已经死亡,故王锋之父不享有对 6 间房屋的继承权。四、论述题(总题数:2,分数:80.00)23.甲、乙、丙、丁、戊五富商共同购买了开发商已兴建的商品住宅一栋,该栋商品住宅一共五层,五人约定:甲、乙、丙、丁、戊分别享有第一层至第五层的所有权,所享有的面积总数相同。问: (1)开发商是否有权将小区车库租给他人?为什么? (2)二层住户乙是否有权改建其二层住宅的附属设
34、施?为什么? (3)如果顶层住户戊与某广告公司签订租用外墙做霓虹灯广告的合同,戊是否有权单独享有该笔租金?为什么? (4)一层住户甲将其住宅改建为歌厅,歌声在夜间也喧嚣不止,从而影响了其他住户的休息,则其他住户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分数:20.00)_正确答案:()解析:(1)开发商无权将小区车库租给他人。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故开发商应当优先满足住户甲、乙、丙、丁、戊的需要。 (2)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对于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 2/3 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 2/3 以上的业主同意。本案中,如果
35、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 2/3 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 2/3 以上的业主同意,二层住户乙则有权改建,否则就无权改建。 (3)顶层住户戊无权单独享有该笔租金。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本案中,对于外墙广告,住户都享有管理权,故顶层住户无权单独享有该笔租金的收益权。 (4)其他住户有权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精解 本案例适用的法条主要有:物权法第 72 条(业主对共有部分的共同管理权),第 74 条第 1 款(建筑区划内车位、车库的归
36、属)、第 76 条(建筑区划内重大事项的决定权)、第 83 条第 2 款(损害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的民事责任的承担)。本案例考查的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相关知识点,考生只要熟悉法条,即可将本案例回答圆满。孙某,男,31 岁,农民。2004 年 6 月,孙某写信给当地一专业户:“借 3 万元钱给我买房子,10 日下午5 时 40 分你一人到某公园假山后找我,如果不带钱或带来他人,我们就要绑架你的女儿。”10 日,孙某按自己定的时间来到某公园,远远看到假山旁有一人提包在等人,在他试图接近该人时,发现公园内游人较多,且假山旁经常有人出现,于是,他在公园内转了 3 小时左右,终未接近该人,只好放弃,走到公园
37、门口处,被公安机关抓获。 问题(分数:60.00)(1).孙某构成什么罪?(分数:20.00)_正确答案:()解析:根据刑法的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管理人实施威胁或者要挟,强行索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行为。本案中,被告人孙某通过危害被害人女儿的安全来要挟被害人,索要数额较大的财物,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成立敲诈勒索罪。(2).该罪的犯罪停止形态是什么?(分数:20.00)_正确答案:()解析:根据刑法的规定,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具体犯罪构成的实行行为,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停止形态。本案中,被告人孙某因
38、作案现场的不利情形放弃了犯罪行为,是基于客观上的不利因素不得已被迫放弃的,而不是出于被告人自己的内在意志停止可能进行下去的活动。被告人发现公园内游人较多,且经常有人在假山附近出现,因此受阻或感到恐惧认为自己不可能完成犯罪而停止了犯罪的行为,这不属于犯罪中止,而是犯罪未遂。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于犯罪未遂的,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3).如果孙某是在将被害人的女儿劫持后写信的,孙某又构成什么罪?(分数:20.00)_正确答案:()解析:根据刑法的规定,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或者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行为。如果被告人孙某将被害人女儿劫持后向被害人索要财物,符合绑架罪的构成要件,成立绑架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