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职法律硕士联考-中国法制史-6 及答案解析(总分:92.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B单项选择题/B(总题数:14,分数:28.00)1.奴隶制五刑体系中,砍去受刑人脚的刑罚称为U /U。 A.墨刑 B.劓刑 C.剕刑 D.宫刑(分数:2.00)A.B.C.D.2.春秋时期竹刑的制定者是U /U。 A.子产 B.赵鞅 C.李悝 D.邓析(分数:2.00)A.B.C.D.3.法经一共U /U。 A.6 篇 B.9 篇 C.12 篇 D.20 篇(分数:2.00)A.B.C.D.4.我国古代第一部封建行政法典出现于U /U。 A.汉朝 B.唐朝 C.元朝 D.明朝(分数:2.00)A.B.C
2、.D.5.某人在唐朝首都长安犯强盗罪,三次入狱,依律应分别处徒刑 1 年、1 年半、2 年,则依据唐律,第三次处刑时应判处的刑罚为U /U。 A.徒刑 4 年半 B.徒刑 3 年 C.流刑 2000 里 D.绞刑(分数:2.00)A.B.C.D.6.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法律儒家化的封建成文法典是U /U。 A.九章律 B.晋律 C.开皇律 D.唐律疏议(分数:2.00)A.B.C.D.7.迄今为止保存最早、最完整的封建成文法典是U /U。 A.法经 B.唐律疏议 C.宋刑统 D.大明律(分数:2.00)A.B.C.D.8.首创死、流、徒、杖、鞭五种刑罚制度的政权是U /U。 A.曹魏 B.北魏 C
3、.东魏 D.西魏(分数:2.00)A.B.C.D.9.廷杖制盛行于U /U。 A.宋朝 B.元朝 C.明朝 D.清朝(分数:2.00)A.B.C.D.10.“条法事类”这一法律形式出现于U /U。 A.隋朝 B.唐朝 C.宋朝 D.明朝(分数:2.00)A.B.C.D.11.首创刑统法典编纂体例的朝代是U /U。 A.唐朝 B.宋朝 C.元朝 D.明朝(分数:2.00)A.B.C.D.12.下列有关清末法制改革的表述,错误的是U /U。 A.清末修律改变了“诸法合体”的编纂形式,明确了实体法之间、实体法和程序法之间的差别 B.清末修律过程中,无论是商事法律的修订,还是民事法律的修订,都有日本法
4、学家参与 C.清末司法改革使得刑部成为中央最高司法行政机关 D.清末制定的大清刑事诉讼律草案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诉讼法(分数:2.00)A.B.C.D.13.关于中华民国民法和民事立法的表述,错误的是U /U。 A.将有关商法总则和商行为的内容编入民法债编 B.实行民商分立的民事立法体例 C.对商业登记实行单行立法 D.采取“国家本位”而不是“社会本位”的立法原则(分数:2.00)A.B.C.D.14.第一次以法律形式宣布废除封建帝制的宪法性文件是U /U。 A.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B.中华民国约法 C.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 D.“天坛宪草”(分数:2.00)A.B.C.D.二、B多项选择题/
5、B(总题数:8,分数:24.00)15.下列有关法经的表述,正确的是U /U。 A.法经为李悝所制定 B.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成文法 C.法经开创了封建成文法典总则篇 D.法经中最能体现立法宗旨的是盗法和贼法两篇(分数:3.00)A.B.C.D.16.汉朝法律儒家化的表现有U /U。 A.春秋决狱 B.上请 C.秋冬行刑 D.亲亲相隐(分数:3.00)A.B.C.D.17.下列选项中,构成唐律“十恶”罪中内乱罪的有U /U。 A.强奸小功亲 B.与父亲妾通奸 C.与祖父妾通奸 D.强奸缌麻亲(分数:3.00)A.B.C.D.18.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是U /U。 A.秦律是我国法制史上第一
6、部以“律”命名的封建成文法典 B.从隋朝到清末司法改革以前,中央司法机关一直以三法司为主体 C.关于“违契不偿”的法律正式规定于唐律疏议中 D.唐律五刑二十等中,不包括“加役流”这种流刑(分数:3.00)A.B.C.D.19.在明、清时期的六部中,最重要的部是U /U。 A.户部 B.兵部 C.吏部 D.刑部(分数:3.00)A.B.C.D.20.明、清时期的“三法司”包括U /U。 A.大理寺 B.刑部 C.都察院 D.御史台(分数:3.00)A.B.C.D.21.下列有关清末预备立宪活动的表述,正确的有U /U。 A.钦定宪法大纲颁布于 1908 年 B.十九信条是中国历史上第二个宪法性文
7、件 C.谘议局是清政府设立的中央咨询机关 D.宪政编查馆是清末预备立宪的指导机关(分数:3.00)A.B.C.D.22.下列关于中华民国宪法(1946 年)的表述,正确的有U /U。 A.基本精神与“五五宪草”一脉相承 B.规定了“五院制”的政府组织形式 C.实行总统制的政治体制 D.罗列各项民主权利自由,比以往任何宪法规定得都充分(分数:3.00)A.B.C.D.三、B论述题/B(总题数:2,分数:40.00)23.简论汉朝法律儒家化的表现。(分数:20.00)_24.简论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主要内容、性质与历史意义。(分数:20.00)_在职法律硕士联考-中国法制史-6 答案解析(总
8、分:92.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B单项选择题/B(总题数:14,分数:28.00)1.奴隶制五刑体系中,砍去受刑人脚的刑罚称为U /U。 A.墨刑 B.劓刑 C.剕刑 D.宫刑(分数:2.00)A.B.C. D.解析:解析 奴隶制五刑为墨、劓、剕、宫、大辟五刑。墨刑是指将受刑人脸上刻上字并涂上墨。劓刑为割去受刑人鼻子的刑罚。剕刑为砍去受刑人脚的刑罚,剕刑分为两种,即斩左趾和斩右趾。宫刑为去掉受刑人生殖器的刑罚,男子为去势,女子为幽闭。大辟是各类死刑的总称。故选 C 项。2.春秋时期竹刑的制定者是U /U。 A.子产 B.赵鞅 C.李悝 D.邓析(分数:2.00)A.B.C.D. 解析
9、:解析 春秋时期郑国大夫邓析私刻竹刑,故选 D 项。一般认为,邓析是我国近现代律师的鼻祖。子产铸刑书于鼎,赵鞅铸刑鼎,李悝制定法经,且李悝是战国时期人物,而不是春秋时期人物,故排除 A 项、B 项和 C 项。3.法经一共U /U。 A.6 篇 B.9 篇 C.12 篇 D.20 篇(分数:2.00)A. B.C.D.解析:解析 法经一共 6 篇,即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法、具法,故选 A 项。现将封建成文法典篇目总结如下:6 篇:法经;7 篇:明清时期的法典;9 篇:汉九章律;12 篇:北齐至宋的法典(但大业律除外);18 篇:曹魏律和隋大业律;20 篇:晋律和北魏律。4.我国古代第一部封
10、建行政法典出现于U /U。 A.汉朝 B.唐朝 C.元朝 D.明朝(分数:2.00)A.B. C.D.解析:解析 唐朝、明朝和清朝都制定过行政法典,但唐朝颁布了我国第一部封建行政法典,称为“唐六典”。故选 B 项。5.某人在唐朝首都长安犯强盗罪,三次入狱,依律应分别处徒刑 1 年、1 年半、2 年,则依据唐律,第三次处刑时应判处的刑罚为U /U。 A.徒刑 4 年半 B.徒刑 3 年 C.流刑 2000 里 D.绞刑(分数:2.00)A.B.C. D.解析:解析 唐律疏议贼盗律规定:“诸盗经断后,仍更行盗,前后三犯徒者,流二千里;三犯流者绞。”即前后三次犯应处徒刑的罪,不是以其中一个重罪处刑,
11、而是处以徒刑之上一种刑罚即流刑2000 里。三次犯应处流刑的罪,则处以绞刑。故选 C 项。6.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法律儒家化的封建成文法典是U /U。 A.九章律 B.晋律 C.开皇律 D.唐律疏议(分数:2.00)A.B. C.D.解析:解析 我国古代法律的儒家化开始于汉朝,但汉朝制定的九章律却没有使得法律儒家化,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法律儒家化的封建成文法典是晋律,因为晋律规定了服制定罪,并用儒家经典注解晋律,等等。故选 B 项。唐律疏议集法律儒家化之大成,是一部全面儒家化的封建成文法典,但却不是第一部法律儒家化的封建成文法典。7.迄今为止保存最早、最完整的封建成文法典是U /U。 A.法经 B.唐
12、律疏议 C.宋刑统 D.大明律(分数:2.00)A.B. C.D.解析:解析 迄今为止保存最早、最完整的封建成文法典是唐律疏议,故选 B 项。8.首创死、流、徒、杖、鞭五种刑罚制度的政权是U /U。 A.曹魏 B.北魏 C.东魏 D.西魏(分数:2.00)A.B. C.D.解析:解析 南北朝北魏时期,开始改革以往的五刑制度。汉文帝废除肉刑后,死刑与徒刑中间缺少中间刑,北魏根据“赦死从流”,将流刑定为法定刑,填补了死刑与徒刑之间的空白;同时增加了鞭刑和杖刑,形成了死、流、徒、杖、鞭五种刑罚。该五刑制度为北齐、北周相继沿用。故选 B 项。9.廷杖制盛行于U /U。 A.宋朝 B.元朝 C.明朝 D
13、.清朝(分数:2.00)A.B.C. D.解析:解析 明朝皇帝为了强化君主专制,强迫臣民就范,经常使用非法之刑,其中最为臭名昭著的就是廷杖制。廷杖即由皇帝下令,司礼监(宦官的一种)监刑,锦衣卫施刑,在朝堂上杖责大臣的制度。廷杖制的实行,加深了统治集团内部矛盾,对法制实施造成了恶劣的影响。故选 C 项。需要注意:虽然在明朝以前也存在廷杖,例如隋文帝杨坚曾对大臣施以廷杖,但是明朝以前,该制度尚不盛行,只有到了明朝才盛行起来,清朝已经不盛行施用廷杖。10.“条法事类”这一法律形式出现于U /U。 A.隋朝 B.唐朝 C.宋朝 D.明朝(分数:2.00)A.B.C. D.解析:解析 宋朝为了适应司法实
14、践的需要,把敕、令、格、式分门别类加以汇编,这一法律汇编称为“条法事类”。较为著名的条法事类是庆元条法事类和淳熙条法事类。“条法事类”这一法律形式为宋朝独有,其他朝代没有这一法律形式。故选 C 项。11.首创刑统法典编纂体例的朝代是U /U。 A.唐朝 B.宋朝 C.元朝 D.明朝(分数:2.00)A. B.C.D.解析:解析 唐朝中后期,制颁大中刑律统类,该法典首次采取“刑统”的编纂方式,即律为正文,律后附有性质相同的敕、令、格、式,并将性质相同的敕、令、格、式按单位分为门,总计 121 门。这种法典编纂方式影响了五代、宋、辽、金的立法。故选 A 项。12.下列有关清末法制改革的表述,错误的
15、是U /U。 A.清末修律改变了“诸法合体”的编纂形式,明确了实体法之间、实体法和程序法之间的差别 B.清末修律过程中,无论是商事法律的修订,还是民事法律的修订,都有日本法学家参与 C.清末司法改革使得刑部成为中央最高司法行政机关 D.清末制定的大清刑事诉讼律草案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诉讼法(分数:2.00)A.B.C.D. 解析:解析 清末修律改变了“诸法合体”的编纂形式,分别制定了刑事法律、民事法律、商事法律及程序法律,从而明确了实体法之间、实体法和程序法之间的差别。故 A 项表述正确。清末对民事和商事法律的修订过程中,邀请了日本法学家松冈义正、志田钾太郎、冈田朝太郎、小河滋次郎等人参与制定工
16、作。故 B 项表述正确。清末改刑部为法部,作为全国最高司法行政机关。故 C 项表述正确。D 项错在:清末制定的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诉讼法。13.关于中华民国民法和民事立法的表述,错误的是U /U。 A.将有关商法总则和商行为的内容编入民法债编 B.实行民商分立的民事立法体例 C.对商业登记实行单行立法 D.采取“国家本位”而不是“社会本位”的立法原则(分数:2.00)A.B. C.D.解析:解析 B 项错在:清末和北洋政府都实行民商分立,而南京国民政府和我国现政权实行民商合一。其余选项表述都正确。14.第一次以法律形式宣布废除封建帝制的宪法性文件是U /U。 A.中华民国临时约
17、法 B.中华民国约法 C.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 D.“天坛宪草”(分数:2.00)A.B.C. D.解析:解析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是辛亥革命胜利后各省都督府代表会议通过的关于筹建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的纲领性文件,于 1911 年 12 月通过。它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宣告废除封建帝制,以美国的国家制度为蓝本,确立了总统制共和政体,规定实行三权分立原则。这个大纲是制定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蓝本。故选 C 项。二、B多项选择题/B(总题数:8,分数:24.00)15.下列有关法经的表述,正确的是U /U。 A.法经为李悝所制定 B.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成文法 C.法经开创了封建成文法典总则篇 D.
18、法经中最能体现立法宗旨的是盗法和贼法两篇(分数:3.00)A. B.C. D. 解析:解析 B 项错在:春秋时期郑国子产铸刑书于鼎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成文法,而不是法经。16.汉朝法律儒家化的表现有U /U。 A.春秋决狱 B.上请 C.秋冬行刑 D.亲亲相隐(分数:3.00)A. B. C. D. 解析:解析 汉朝法律儒家化的表现有:德主刑辅、上请、亲亲相隐、三纲法律化、春秋决狱、秋冬行刑和录囚等。17.下列选项中,构成唐律“十恶”罪中内乱罪的有U /U。 A.强奸小功亲 B.与父亲妾通奸 C.与祖父妾通奸 D.强奸缌麻亲(分数:3.00)A. B. C. D.解析:解析 唐律对于奸小功以上亲
19、、父祖妾以及与和者,均以内乱罪论处。“和”就是指通奸,故选A 项、B 项和 C 项。因缌麻亲属于小功以下亲,故强奸缌麻亲不构成内乱罪。18.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是U /U。 A.秦律是我国法制史上第一部以“律”命名的封建成文法典 B.从隋朝到清末司法改革以前,中央司法机关一直以三法司为主体 C.关于“违契不偿”的法律正式规定于唐律疏议中 D.唐律五刑二十等中,不包括“加役流”这种流刑(分数:3.00)A. B.C. D. 解析:解析 我国法制史上第一部以“律”命名的封建成文法典是秦律,故选 A 项。从隋朝到清末司法改革以前,中央司法机关一般以三法司为主体,隋、唐、宋时期的三法司是大理寺、刑部
20、和御史台,明、清时期为大理寺、刑部和都察院。但有一个朝代是个例外,即元朝,因为元朝取消了大理寺的设置,没有完整的“三法司”制度。故 B 项表述错误。关于“违契不偿”的法律正式规定于唐律疏议中,所谓“违契不偿”,是指对不计利息的“负债”,因违法契约而不予赔偿的情形,有关“违契不偿”的规定属于民事规范的范畴。故 C 项正确。唐律五刑分为二十等,其中,笞刑、杖刑和徒刑各为五等,流刑三等,不包括加役流,死刑二等。故 D 项正确。19.在明、清时期的六部中,最重要的部是U /U。 A.户部 B.兵部 C.吏部 D.刑部(分数:3.00)A. B.C.D. 解析:解析 由于明太祖朱元璋于 1380 年废三
21、省和宰相制,故明、清时期的六部直接隶属于皇帝,这六部是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和工部。其中,最重要的两个部是户部和刑部,故选 A 项和 D 项。20.明、清时期的“三法司”包括U /U。 A.大理寺 B.刑部 C.都察院 D.御史台(分数:3.00)A. B. C. D.解析:解析 隋、唐、宋时期的三法司包括大理寺、刑部和御史台,明、清时期的三法司包括大理寺、刑部和都察院。故选 A 项、B 项和 C 项。21.下列有关清末预备立宪活动的表述,正确的有U /U。 A.钦定宪法大纲颁布于 1908 年 B.十九信条是中国历史上第二个宪法性文件 C.谘议局是清政府设立的中央咨询机关 D.宪政编查
22、馆是清末预备立宪的指导机关(分数:3.00)A. B. C.D.解析:解析 C 项错在:资政院是清末预备立宪的中央咨询机关,谘议局是清末预备立宪的地方咨询机关,而不是中央咨询机关。D 项错在:宪政编查馆是清末预备立宪的辅助饥关,而不是指导机关。22.下列关于中华民国宪法(1946 年)的表述,正确的有U /U。 A.基本精神与“五五宪草”一脉相承 B.规定了“五院制”的政府组织形式 C.实行总统制的政治体制 D.罗列各项民主权利自由,比以往任何宪法规定得都充分(分数:3.00)A. B.C.D. 解析:解析 中华民国宪法(1946 年)的基本精神与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五五宪草”的基本精神是
23、一致的。故选 A 项。需要注意:虽然中华民国宪法(1946 年)与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一脉相承,但是这种承继仅限于基本原则与基本精神,并不意味着具体的继承,且“五院制”这种具体规定早在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时就已作出规定。故排除 B 项。中华民国宪法(1946 年)的特点之一就是在政权体制的规定上不伦不类,既非总统制,又非国会制、内阁制。实际上是用这种矛盾的条文掩盖蒋介石个人专制统治的本质。故排除 C 项。中华民国宪法(1946 年)罗列人民各项民主自由权利,尽管都属于形式上的东西,但是不能否认,这部宪法对这些权利的规定确实比以往任何宪法文件都充分,只不过这些权利的规定过于抽象,且在具体实施上受
24、到临时性特别法规的限制。故选 D 项。三、B论述题/B(总题数:2,分数:40.00)23.简论汉朝法律儒家化的表现。(分数:20.00)_正确答案:(1)在汉朝,由于受儒家学说的影响和在儒家思想的指导下,封建法律开始儒家化。汉朝法律儒家化表现在立法指导思想、刑事立法和司法制度等各个方面。 (2)在立法指导思想上,汉朝自武帝之后实行“德主刑辅”。汉朝到了汉武帝时期,封建国家已经具备了雄厚的物质基础。此时儒学思想家董仲舒提出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思想,并系统地阐述了“礼法并用、德主刑辅”的思想,这种思想经过升华,被汉武帝所认可,继而成为立法指导思想。汉朝“德主刑辅”的立法指导思想,不仅对汉朝
25、的统治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而且对整个封建社会的立法指导思想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使得以后历代王朝都以此为正统的立法指导思想,并在此基础上继续发展。 (3)在刑法原则上,实行上请和亲亲得相首匿原则。随着儒家思想的影响,封建特权意识的发展,汉朝规定了上请制度,即官僚贵族犯罪后,一般司法机关无权受理,须通过廷尉直接上奏皇帝,由皇帝根据犯罪者与皇室关系远近亲疏及其官职的高低与功劳的大小,决定刑罚的减免与否。这与儒家思想所倡导的尊卑等级制度相一致。亲亲得相首匿,即法律允许某些亲属之间互相首谋藏匿、包庇犯罪而不负刑事责任,该原则确立于汉宣帝时期,它来源于儒家的伦理道德观念,并为后世的历代封建王朝所沿用。 (4)
26、在审判制度上,汉朝实行春秋决狱。所谓“春秋决狱”,就是以儒家的经典,特别是春秋一书的“微言大义”作为司法审判特别是疑难案件的依据的审判方式,春秋决狱的出现适应了儒家所提倡的“忠”、“孝”精神,体现了儒家的法律观,为后世进一步体现儒家法律观点创造了条件。 (5)在刑罚执行上,汉朝实行秋冬行刑。所谓秋冬行刑,是指中国古代将死刑的执行安排在秋冬两季进行的制度。这主要受到儒家学者董仲舒“天人感应”学说的影响。 (6)汉朝法律的儒家化,为后世法律的进一步儒家化创造了前提。)解析:24.简论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主要内容、性质与历史意义。(分数:20.00)_正确答案:(1)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是
27、辛亥革命胜利后各省都督府代表会议通过的关于筹建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的纲领性文件,于 1911 年 12 月通过。它第一次以法律形式宣告废除封建帝制,以美国的国家制度为蓝本,确立了中华民国的基本政治体制,实行三权分立原则。这个大纲是以后制定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基础。 (2)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主要内容。该大纲作为筹建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的纲领性文件,以美国国家制度为模式,规定了中华民国的基本政治体制。该大纲规定,临时政府为总统制共和政体,临时大总统为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统率军队并行使行政权力;立法权由参议院行使,参议院由各省都督府委派三名参议员组成。在参议院成立以前,暂时由各省都督府代表会议代行其职
28、权;临时中央裁判所作为行使最高司法权的机关,由临时大总统取得参议院同意后设立。 (3)性质和历史意义。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具有某种临时宪法的性质,但从内容上看,实际上是一个政府组织法,是中国资产阶级共和国的第一个宪法性文件。其历史意义在于:用法律的形式肯定了辛亥革命的成果,为以孙中山为首的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的成立提供了法律依据。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虽然在形式上并不十分完备,但是它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确认共和政体的诞生,宣告了封建专制制度的灭亡,因而具有进步意义,并成为以后制定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基础。但是该大纲对于人民的民主权利没有任何反映,显示出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及依据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产生的中华民国的资产阶级性质。)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