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7440-2008 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pdf

上传人:李朗 文档编号:145399 上传时间:2019-07-06 格式:PDF 页数:20 大小:579.0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GB 17440-2008 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pdf_第1页
第1页 / 共20页
GB 17440-2008 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pdf_第2页
第2页 / 共20页
GB 17440-2008 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pdf_第3页
第3页 / 共20页
GB 17440-2008 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pdf_第4页
第4页 / 共20页
GB 17440-2008 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pdf_第5页
第5页 / 共20页
亲,该文档总共20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ICS 13230C 67 a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1 74402008代替GB 17440-1998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Safety regulations for the protection of dust expolsion for grain processing,storage and transportation system200812-I 1发布 2009-10-01实施宰瞀髁鬻瓣警雠瞥霎发布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仪1”目 次GB 174402008前言1 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粮食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划分和范围。5工艺设备6电气。7建筑与

2、结构+8粉尘控制9积尘的清扫10气力输送11辐射设备使用的安全措施12超声波设备使用中的安全措施13作业安全管理附录A(资料性附录)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主要机械设备运行状况监控装置设置一览表附录B(资料性附录) 粮食粉尘特性表附录C(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条文的说明1112346788899123刖 菁GB 1 74402008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本标准是在近年总结我国粮食储运、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GB 17440 1998粮食储运、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的修订。本标准代替GB 17440 1998粮食储运、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本标准与GB 17440 1998相比

3、主要变化如下:范围中增加了“不适用于粮食干燥装备”;增加了粉尘释放源、爆炸性粉尘环境术语;粉尘爆炸危险区域分类变为20区、2l区和22区;增加了植物油厂的有关场所粉尘爆炸危险区域划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分为A型设备和B型设备;对建(构)筑物的要求根据相关防火规范进行了修改;通风和除尘的有关内容改为“粉尘控制”一章;增加了“气力输送”一章;增加对辐射设备和超声波设备的要求;原管理一章更改为“作业安全管理”;原附录A“粮食粉尘特性表”改为附录B粮食粉尘特性表”;原附录B其他引用标准及参考文献”改为附录A“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主要机械设备运行状况监控设置一览表”;增加了附录C。在附录C中列举了一些案例,并对

4、部分条文进行了补充说明。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和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粉尘防爆分技术委员会(SACTC 288SC 5)归口。本标准由国家粮食储备局郑州科学研究设计院负责起草,无锡威勒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江门南方输送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广东江门振达机电工程成套有限公司、许昌邦迪蛋白有限公司参加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堑、李军五、闫汉书、刘锦瑜、黄霞云、周和荣、李孔成、徐刚、王建国、沈卫星、沈倩钰、朱国伟、齐志高。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174401998。粮食加工、储运系

5、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74402008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在粮食装卸、运输、储藏和加工过程中出现或可能出现粮食粉尘爆炸性危险场所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设计、施工、生产和管理全过程。本标准不适用于油脂浸出车间和粮食干燥装备。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124761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用

6、外壳和限制表面温度保护的电气设备第1节:电气设备的技术要求(GB 124761 2000,idt IEC 612411 1:1999)GB 124762 2006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用外壳和限制表面温度保护的电气设备第2节:电气设备的选择、安装和维护(IEC 6124112:1999,IDT)GBT 15604粉尘防爆术语GB 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3术语和定义GBT l 5604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粮食grain人类食用农产品的总称。主要指小麦、玉米、稻谷、大豆、油料等农作物及其在制品、半成品和成品。32粮食加工gra

7、in processing通过特定的工艺将粮食原粮制成成品粮或半成品粮的过程。33粮食储运grain storage and transportation通过粮食流通设施及装备,将粮食按特定的工艺、方式和路线,运输和储存。34粉尘释放源source of dust release能向大气环境中释放可燃性粉尘的部位。35爆炸性粉尘环境explosive dust atmosphere在大气环境条件下,粉尘或纤维状的可燃性物质与空气混合的混合物点燃后,燃烧传至全部未燃混合物的环境。36粮食粉尘grain dust在大气中依靠自身重量可沉淀下来,但也可持续悬浮在空气中一段时间的粮食固体微小颗粒,是一

8、】GB 17440-2008种不导电的可燃性粉尘。37粮食粉尘防爆the protection for grain dust explosion预防粮食粉尘燃烧、爆炸并使粉尘燃烧、爆炸发生时损失减少的技术。4粮食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划分和范围41 粮食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划分411根据爆炸性粉尘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粮食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按下列规定分区:a)20区:在正常操作过程中,粮食粉尘连续出现或经常出现,其数量足以形成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混合物和或可能形成无法控制的和极厚的粉尘层的场所。b)21区:在正常操作条件下,可能出现数量足以形成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混合物的粮食粉尘,但未划为20区的场

9、所。c)22区:未划分为21区的场所,粮食粉尘云偶尔出现并且只是短时间存在,或在异常条件下出现粮食粉尘的堆积或可能存在粉尘层,并且在空气中产生粮食粉尘混合物。如果不能保证排除粮食粉尘堆积或粉尘层,则应划分为21区。412粮食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划分,应按粮食粉尘释放源位置、释放粉尘的数量及可能性、爆炸条件和通风除尘等条件确定。413采用无洞孔的墙体和防火弹簧门与20区、21区、22区隔开的区域,可以划为非危险区域。4,2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范围粮食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分区如表1。表1 粮食加工、储运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分区粉尘环境 20区 21区 22区 非危险区域粉碎间、碾磨问 打

10、包间 清理间 大米厂砻糠间、米糠问 配粉间 饲料加工车间 面粉散存仓 油厂原料库 油厂制油车间 立筒仓内 立筒库工作塔及筒上层、筒下层 (溜管层)敞开式输送廊道 (距粉尘释放源1 m内) 她下输粮廊道 地上封闭式输粮廊道 散装粮储存用房式仓 包装粮储存用房式仓 成品库 Z表1(续)GB 1 74402008粉尘环境 20区 21区 22区 非危险区域有墙。、弹簧门与20区、楼梯问 2l区、22区隔离敞开 灰问 封闭式设备内部 有墙。、弹簧门与20区、控制室 21区、22区隔离独立建筑 3本表采用以厂房建筑为单位,划定粮食粉尘爆炸性危险区域。b浅圆仓、料仓参照立筒仓执行。墙指无洞孔的砖、轻质材料

11、墙体等。5工艺设备51工艺设计511粮食加工、储运系统设计应遵循整体设防的原则,严格遵守防止粉尘爆炸技术要求。512设计文件应明确说明设计中对粮食粉尘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并应就建筑结构、工艺选择、设备选型和布置、粉尘控制、电气以及管理等方面,提出明确的防止粉尘爆炸的具体措施和方法。513易发生粉尘爆炸的设备宜布置在室外;在室内布置时,宜布置在建筑物内较高的位置,并靠近外墙。514工艺管道、除尘风网不应穿过与其无关的建筑物。危险场所内不应有无关的管道穿过。515工艺管道、除尘风网不宜与热力管道等共架多层敷设,当与公用工程管道共架多层敷设时,宜将介质温度高于常温的管道布置在上层,并采取隔热措施。5

12、2机械设备521一般要求5211凡在粮食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使用的固定式机械设备,宜采取防爆措施。当采用泄爆方式时,泄爆口宜通过管道引至室外安全方向。5212观察窗(门)、活动盖板(门)、通风孔,可以视为泄爆口。5213设备或料仓内的物料最高料位不应超过泄爆口下边缘。泄爆口的位置应确保周围不会受到泄爆火焰和气体危害。泄爆过程不应危及人员或使与安全有关的设备操作受到限制。5214设备外壳应由非燃材料制成。5215机壳、外罩、机体、观察窗(门)、检修窗(门)、溜管、管道等连接应紧密、牢固。5216敞开式溜管(槽)和设备应采取有效的除尘通风措施。5217输送设备胶带传动装置应具有可靠张紧装置。在爆炸危险

13、区范围内的转动设备若必须使用皮带传动,应采用防静电皮带。5218设备的运转部件问应运转灵活,不得有刮、碰、卡、擦等现象。5219设备的轴承和滑道宜避开粮流,并防止粉尘积聚。52110凡在20区、21区和22区使用的移动式机械设备,也应满足本标准的有关防爆要求。522输送设备5221斗式提升机应在机壳垂直段、机头的适当位置设泄爆口,且在机头处应尽可能增大泄爆面积。3GB 174402008每台斗式提升机应由单独的电动机驱动,电动机功率应满足斗式提升机满负荷工作的要求。宜避免使用导电性羞的材料制作畚斗,并采取防止静电聚集措施。机座处应设适当的清料口。机头处应设检查口,用于对机头挡板、畚斗、皮带和卸

14、料口检查。畚斗及畚斗带应连接牢固,严格避免脱落、碰撞等情况出现。制动器及止逆器应工作可靠,设备无逆行现象。5222螺旋输送机螺旋体应转动灵活,与机壳间隙符合要求,不应出现刮蹭、卡死现象。52,23埋刮板输送机刮板链条进入头轮时应啮合正确,不应出现卡链、跳链现象。5224托辊带式输送机和气垫带式输送机输送带运行平稳,跑偏量在规定范围内,皮带与支架、外罩不应直接摩擦。523计量设备非连续式计量秤的秤上斗与秤下斗之间应设保证秤体内压力平衡、避免粉尘外扬的空气平衡装置,并宜与粉尘控制系统连接。524清理设备筛孔应通畅,不应有堵塞现象。525除尘设备除尘器的型式、结构应满足粉尘控制要求;除尘器宜采取泄爆

15、方式,并有足够的泄爆面积;泄爆膜应保证密封,并能承受风机在各种条件下产生的最大吸压力。526加工设备52,61粮食进入高速旋转的设备进行研磨、粉碎、碾削、脱壳等加工时,应在这些设备前设置除去金属杂质的磁选设备、清除无机杂质和其他杂质的清理设备。5,262应及时关闭不运行的作业回路(包括支路),以免故障时事故扩散。6电气61一般要求611粮食加工、储运系统应按爆炸性粉尘环境对电气工程的要求进行设计。612电气设计应与工艺、土建设计紧密结合,做到安全适用、维修方便、经济合理和技术先进。电气设计应严格遵守防止粉尘爆炸的技术要求,遵循整体设防的原则。613粮食加工、储运系统应按照安全、可靠、先进和适用

16、的原则设计自动控制系统。614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的生产作业,应设置符合工艺作业要求、保障安全生产的电气联锁,以保证在故障时生产作业的安全。电气联锁包括:a)生产作业线之间的电气联锁;b) 生产作业线中各用电设备问的电气联锁;c)生产作业线的紧急停车。615 电气设备及线路宜在非爆炸危险区或粉尘爆炸性较小的环境设置敷设。6,16应用或通过危险场所的、有过负荷危险的用电设备都应装设短路、过负荷保护。617 21区、22区仅在维修、安装调试时使用的现场开关按钮,可采用非粉尘防爆型产品,但应有坚固的防尘外壳保护。4GB 174402008618控制室应对所有工艺作业进行自动控制,并应具有对现场运行设备

17、工况实时监控的功能。主要机械设备运行状况监控装置设置参考附录A。62电气设备的选择621 安装在粮食粉尘爆炸性危险环境的电气设备,应按表2和表3的规定选型。表2粮食粉尘爆炸性危险环境电气设备防护等级选用规定危险场所 20区 21区 22区DIPA20T,T3防 DIPA20T,T3爆 A型 DIPA20T,T3 DIPA21T,T3DIPA211、,73电 DIPA22T,T3气 DIPB20TB,T3DIPB20TB,T3标B型 DIPB20TB,T3 DIPB21TB,T3志 DIPB21TB。T3DIPB22TB,T3622在20区、21区和22区安装的电气设备,满负荷运行下电气设备的最

18、高表面温度不应超过表3中所示,并不超过该区域可能出现粮食粉尘的引燃温度(参考附录B)。表3 电气设备最高表面温度I 温度组别 无过负荷 有认可的过负荷T2 215 190T3 160 145623辐射设备的选择应符合GB 1247622006中73的规定。624超声波设备的选择应符合GB 1247622006中74的规定。625正常运行时可能发生电火花的电气设备,如插座、照明配电箱等宜布置在爆炸性粉尘环境以外。626配电柜和控制柜宜集中设置在非危险区域内。627储粮仓内不应使用任何有可能产生电火花和超过正常仓温的电气设备。628 20区、21区和22区内应采用粉尘防爆型照明装置。灯具和粮食净距

19、不应小于500mm。629在20区、21区和22区内不宜用移动式电气设备。若必须使用移动式电气设备时,导线应选用YC或YCW橡胶电缆。63布线631 与危险场所无关的电缆(导线)应尽可能不通过危险场所,如果不可避免,应符合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对电气线路的规定。632用于20区、21区和22区场所中的布线类型可以是:电缆应敷设在具有螺纹联接的无缝或有缝焊接钢管中;电缆本身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并能防止机械损坏和可燃性粉尘侵入。633 电缆系统和附件应尽量安装在免受机械损伤、腐蚀、化学影响及热作用的地方。如果不可避免,则应安装在导管内或选择合适的电缆。634如果电缆或导管系统会受到振动,则应设计成能经受

20、振动而不损坏的结构。635在z0区、2l区和22区线应选用铜芯绝缘电线或电缆,不应使用裸导线。引向电压为1 000 V以下易过载用电设备支线的长期允许载流量,不应小于电动机额定电流的125倍。引向其他用电设备支线的允许载流量不应小于用电设备的额定电流。636在20区、21区和22区内的绝缘导线线路敷设应穿金属管明敷或暗敷,并符合表4的规定。暗敷于楼板内的管线上表皮距地面不应小于40 mm。5GB 17440-2008表4粮食粉尘爆炸性危险环境钢管配线技术要求爆炸危险区域 绝缘导线的最小截面 接线盒、分支盒 管于连接要求20区 铜芯z5mm2及以上 DIPIP6x 螺纹旋台应不少于5扣21区 铜

21、芯15mm2及以上 DIP IP6x,IP5x 螺纹旋合应不少于5扣22区 铜芯15mm。及以上 DIPIP5x 螺纹旋舍应不少于5扣637敷设于电缆桥架和竖井内的导线应采用铜芯电缆,并符合表5的规定,且中间不应有接头。表5粮食粉尘爆炸性危险环境电缆配线技术要求l 爆炸危险区域 电缆的最小截面 移动电缆20区 铜芯25 mms及以上 重型21,22区 铜芯15mm2及以上 中型638电气管线竖井不应兼作其他管道竖井。639电气管线(电缆桥架)穿越墙及楼板时,孔洞应用非可燃性填料严密堵塞。64防雷与接地641粮食粉尘爆炸性环境防雷与接地设计应符合GB 50057的规定。642允许利用建(构)筑物

22、的结构钢筋构成防雷系统。防雷系统宜采用暗装笼式。接地极、引下线、接闪器间由下至上应有可靠和符合规范的焊接,构成一个良好的电气通路。643允许电气工程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防雷电感应接地和防静电接地系统共接,其接地电阻为其中的最小值。专设的静电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值,宜小于100 0。644设备、机架、管道的每段金属外壳间应采用跨接等方式,形成良好的电气通路,不得中断。645在20区、z1区和z2区内,可能产生静电危险的设备和管道,应有防静电接地措施,并应单独与接地体或接地干线相连,不得相互串联后再接地。7建筑与结构77一般要求711 建(构)筑物除应遵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外,还应符合本标准规定。7

23、,12粮食筒仓与其他建筑物之间及粮食筒仓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GB 50016的规定。在立筒库、加工厂主车间四周10 m范围内,不宜布置含有20区、21区和22区的建(构)筑物。含有20区、21区和22区厂(库)房的四周应设有宽度不小于4 m的消防通道。713在粮食粉尘爆炸性环境宜在适当位置设置防火、防爆隔墙,以保证作业安全和便于划分爆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场所。714控制室、配电室宜单独设置,且不宜设置在粮食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上方。7,2泄爆721 20区、2l区建(构)筑物应设必要的泄爆口。玻璃门、窗、轻质墙体和轻质屋盖可以作为泄爆面积计算。722 作为泄爆口的轻质墙体和轻质屋盖的质量不宜

24、超过60 kgm2。73地面731粮仓、加工厂的地面应采用不发生火花的地面,且应平整、光滑,易于清扫。732采用绝缘材料作整体面层时,应采取防静电措施。74墙体7,41 粮食仓库的耐火等级,筒仓不应低于二级,平房仓不低于三级。6GB 174402008742建筑物内表面和构件表面应光滑平整。75通道输送粮食的地道、地下室,其两端应有通向地面的出口。当地下室面积较小,同时经常工作人数不超过2人时,(如立筒库工作塔)允许只有一个通向地面的出13。76人孔和泄爆口所有储粮仓均应设泄爆口,储粮仓的人孔可作为泄爆13,人孔和泄爆口应密闭以防止粉尘向外泄漏。77窗窗作为有效的泄爆口,应采用向外开启式。78

25、 门781 用于区域之间的隔离门,应不低于乙级防火门,且应严实防尘。782用于泄爆的门应向外开启。8粉尘控制81一般规定811 应从人员、机械、方法、材料、环境等多方面因素考虑粉尘控制措施和方法,坚持设防与管理并重,消除粉尘爆炸的条件,防止粮食粉尘爆炸。812粮食储运、加工系统根据危险场所,设置或采取的通风、除尘系统及粉尘控制措施,应符合作业要求,且高效、安全、可靠。82通风821应利用自然或机械的方法进行有效的通风,保持安全良好的工作环境,保障正常生产作业和储粮安全。8,22在粮食仓库、加工厂的生产区域中,不宜采用回流通风。如果使用,应装备能有效清除空气中粉尘的过滤系统。823储粮仓上(顶)

26、部应设置通风孔,并在通风孔上装设防雨帽。824由多个仓组成的仓群,各仓之间应独立密闭,无洞孔相连贯通。若确需要设置粮仓之间的排风作业,应采用单独的排风系统,连接处应设密闭性能良好的风门。825通风风道应布置合理,送风均匀,风量满足要求。83除尘系统831粮食加工、储运系统应设除尘系统,除尘系统应密闭,宜按负压原则设计,防止粉尘向外泄漏。832应根据粮食加工、储运系统各作业设备的具体情况和工艺要求,确定吸尘点数量、位置、风量,合理确定除尘风网的形式和结构。833应根据项目性质及粉尘特性,选择合适的粉尘回收、处理措施和方法。834除尘风网应无回路风向,过渡流畅,不影响工艺操作,便于检修。835吸风

27、口应能有效控制和收集粉尘,并符合下列要求:应根据粉尘释放源情况,合理设置吸风口位置与数量;吸风罩应正对或接近粉尘释放集中区域,且气流与扬尘方向一致;吸风口风速应根据粉尘特性合理选择,避免管道堵塞或不能有效吸尘;吸风口的风压、风量应满足作业场所允许粉尘浓度的要求。836风管应满足将粉尘输送至集尘器要求,并符合下列规定:管道内风速应保证粉尘不沉积;7GB 174402008避免过长的水平管段;水平管和弯头应在适当位置开设清灰孔;管道过渡顺畅,尽量减少弯头和直径骤变;管道密闭不漏风;管道强度应能承受风机在各种条件下产生的最大吸压力。837应采取预防粉尘爆炸在除尘系统之间传播、扩散的隔爆措施。一个除尘

28、系统同时在多个粮(料)仓设有多个吸风口时,则各个吸风口应分别设截止阀。838除尘风网的各风管支路应装用以调节风量和平衡系统压力的调节阀。839出风口应用导风管引至室外,并设风帽或挡风板。8310除尘设备应能有效对粉尘过滤、集尘,除符合525的规定,还应符合以下要求:宜露天放置。如布置在室内,应尽量靠近外墙;泄爆口应面向室外,并宜通过管道引至室外安全方向;除尘风量应满足系统除尘的要求。84集尘841所有存在粉尘释放源的机械设备和粮食进出口处,包括缓冲仓和计量漏斗均应密封,并应设置除尘吸风口。842收集到的粉尘,宜专门集中存放,不宜再回到粮流中去。843制粉和粮食粉碎工艺的集尘系统,应单独设置。8

29、44集尘设备应密封,由非燃材料制成。845灰问、下脚问等宜与其他建(构)筑物分离单独设置。846灰问、下脚间应具有良好的密闭性,并应设泄爆口。847集尘设备宜露天放置。需要在室内放置时,应设直接通向室外的泄爆管道,其长度不宜超过3 m9积尘的清扫91积尘的清扫作业应作为粮食储运、加工企业安全生产和粉尘防爆的重要内容。92应及时清扫附着在地面、墙体、设备等表面上的粉尘。93从设备和溜管中溢出或堵塞的物料,应及时清扫。94清扫积尘时,应避免产生二次扬尘。10气力输送101所有气力输送的设施应是由非燃或阻燃材料制成。102多个气力输送系统并联时,每个系统应装截止阀。103气力输送系统的除尘系统和粉尘

30、控制应符合第8章的规定。104正压气力输送系统应严格密闭,以防止粉尘外泄。11 辐射设备使用的安全措施111辐射设备的范围辐射设备包括高强度光源的辐射、被聚焦光线、激光等可能成为粉尘云或粉尘层的点燃源的设备。112 20区或21区的安全措施产生辐射的电气设备符合GB 124761对用于20区或21区电气设备的要求,并且保证射入或发生8GB 174402008在20区或21区的辐射功率或辐照度,在整个辐射过程及在辐射截面的任何点上不应超过以下数值:对于连续激光和其他连续波源为5 mWmm2,对于脉冲间隔至少5 s的脉冲激光或脉冲光源为o1 mJram2;脉冲间歇小于5 s的辐射源在该点上应被作为

31、连续光源。113 22区的安全措施发生辐射的设备在正常运行时的连续辐射强度或辐照度应不超过10 mWmm2,脉冲时应不超过05 mJmm2。12超声波设备使用中的安全措施121 在20区或21区中,超声波设备在声场中的功率密度应不超过1 roWmm2且频率应不超过10MHz。12 2在22区中,超声装置的功率密度应不超过1 roWmm2且频率应不超过10 MHz。13作业安全管理131一般规定1311粮食加工、储运企业应制定有效防止粮食粉尘爆炸的措施和操作规程,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清楚本企业所有粮食粉尘爆炸性危险场所。1312企业应定期对职工进行粮食粉尘防火、防爆专业知识培训。1313储运、加工

32、系统中的安全、通风除尘、防爆、泄爆等设施,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允许拆除或改变用途。1314企业应建立有效的积尘清扫作业制度。1315用于粉尘爆炸危险场所20区、21区和22区的电气设备和防爆装置应定期检查和维护,检查和维护应由熟悉防爆专业知识的人员进行。1316不应在20区内使用燃油机动车和非粉尘防爆型电力机动车。在21区、22区使用时,机动车应在规定路线与范围内运行。路线与范围应由企业安全生产部门综合评估后确定。1317 20区、2l区和z2区内明火作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操作程序、实施方案和安全措施经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批准;应在生产作业线全部停止4 h后,并关闭所有的闸阀门;对作业点四周

33、进行喷水,清除地面、设备及管道周围、墙体等处的积尘,其范围不少于距作业点10 m,且现场无粉尘悬浮;对设备进行切割、焊接作业时,还应在动工前清除机内积尘,并启动除尘系统不少于i0 min;作业点与相连通的管道和设备间均进行可靠封闭隔离;作业时应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有防止火花飞溅的控制措施;作业过程中,应及时冷却加工工件,防止工件过热;所有被切割下的部件,应及时、可靠回收,严防灼热的部件落入密封的溜管、仓、设备等内部;作业完毕后,应对作业点监测不少于1 h;涂漆应在焊接作业完成、并在工件冷却后进行。132生产作业1321粮食加工、储运作业系统应遵守操作程序,同时每条作业线应遵循以下原则:逆

34、工艺流程开车;顺工艺流程停车;故障时,故障点前的设备顺工艺流程瞬时停车,停止进料;故障点后的设备顺工艺流程依次停9GB 17440一2008车,排尽物料。1322作业前,应对流程中的关键部位和设备进行认真检查,并对机电控制系统进行全面调试。长时间停用的和维修后投入使用的设备,使用前应进行单机调试,并经安全生产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投入作业。1323除尘系统应在工艺设备启动前开启,作业停止后停机。1324作业后,应按规定进行现场清扫,并及时清理磁选器吸出的金属物质。10附录A(资料性附录)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主要机械设备运行状况监控装置设置一览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主要机械设备运行状况监控装置设置要求见表A

35、1。GB 174402008表A1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主要机械设备运行状况监控装置设置一览表紧停监控 输送带 电动机设备名称 速度监控 断链监控 防堵监控(拉绳式) 防偏监控 过载、短路监控斗式提升机 埋刮板输送机 胶带输送机 (含气垫输送机)注:电动机的短路、过载等电气控制是必不可少的,由设计另定。GB 174402008粮食粉尘的特性见表B1。附录B(资料性附录)粮食粉尘特性表表B1粮食粉尘特性表危高温表面堆积 粉尘云的 爆炸下限粉尘平均 险粉尘名称 温度组别 粉尘层(5 mm)引燃温度 浓度(gm3) 粒径pm 性的引燃温度C质裸麦粉 325 415 6793 2050裸麦谷物粉(未处理)

36、 305 430 50100裸麦筛落粉(粉碎品) 305 415 3040 可T3小麦粉 炭化 410 2040 燃小麦谷物粉 290 420 1530性小麦筛落粉(粉碎品) 290 410 3S乌麦、大麦谷物粉 270 440 50150 非筛米糠 27Q 420 50100 导电玉米淀粉 炭化 410 230马铃薯淀粉 凝化 430 6080T4布丁粉 炭化 39S 】O20 粉糊精粉 炭化 400 7199 2030 尘砂糖粉 熔融 360 77107 2040乳糖 熔融 450 8311512c1 对本标准前言的说明附录C(资料性附录)本标准条文的说明GB 174402008本标准此次

37、主要修订了以下内容:危险场所的分类。这是本次修订的重点。粮食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类等效采用IEC 6124110:2004和GB 124763,取消原分类的lO区、11区,采用zo区、2l区和22区,并据此对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的粮食粉尘爆炸危险区域进行重新划分。本次在表1中增加了油厂的粉爆危险区域的划分。目前我国植物油厂的原料主要是大豆,其次是菜籽、花生等。从已有资料和实验结果,大豆粉尘发生粉尘爆炸的情况很少。但油厂的原料仓库和一些工段的粉尘防爆仍应给予关注。粉尘防爆电气设备的选用。根据最新的国家标准GB 12476。12000和GB 12476。22006,对粮食粉尘防爆场所电气设备的选用进

38、行了修订。原第八章“通风与除尘”进行较大的改动,改为“粉尘控制”。对“气力输送”单独设了一章。对原标准“管理”一章中删除了关于企业管理程序和制度的要求,并将这一章改为“作业安全管理”。原附录A“粮食粉尘特性表”改变了序号,变为附录B。原附录B“其他引用标准及参考文献”改为附录A“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主要机械设备运行状况监控设置一览表”。增加了一个附录C“本标准条文的说明”,列举了一些案例,并对部分条文进行说明,以利于对条文完整的理解。c2本标准修订过程中遵循的原则C21运用“整体设防”的原则,进行规程编制构思。粮食粉尘是非导电性可燃粉尘,其爆炸特性较爆炸性粉尘和导电性粉尘惰性大,要完全杜绝粮食粉尘

39、爆炸是不容易的。分析粮食粉爆事故,其原因可归纳为:人的不安全因素;物的不安全因素;生产过程的不安全隐患;管理失误。上述四种不安全因素如能同时保持在最佳安全状态,则有可能避免和减少粮食粉爆事故的发生。基于此,本规程对人、物(物料、机电设备)、生产工艺操作和管理工作做出了系统全面的安全规定,以使不安全因素降到最低限度,构成系统的整体设防。C2,2总结实践经验,引用和借鉴国内外相关标准,采用成熟的技术,力求规程条文科学、准确、适】3GB 17440-2008用、可行。对于尚有争议的技术一般不予采用。C23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安全问题与管理工作之间有密切关系,解决生产中的安全问题,仅靠先进

40、的装备和技术还不够,还应有严格、科学的管理。当前对粮食粉爆的危险性,还并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尤其在粮食加工、储运业,更应加大粮食粉尘防爆知识的普及和相关标准的宣传贯彻工作,必须重视相关项目的工程设计,有关领导和设计人员应本着对安全生产负责的精神,认真贯彻国家的相关法规和标准,保障生产安全。为了防止事故的发生或在事故发生后,使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本规程在规定技术措施时,遵守以下原则:消除:通过合理的计划、设计和科学管理,尽可能从根本上消除危险和有害因素;减弱:在难以预防的情况下,采取减少危险的措施;预防:在消除有困难时,采取预防性技术措施;隔离:将人员与危险或不安全因素隔开;联锁:通过电气联锁技术

41、,终止不安全运行;紧停:在危险性极大时,立即终止工艺生产作业。C3对本标准章条的说明C31“范围”一章中,因为油脂浸出车间主要考虑可燃气体防爆,所以本标准只适用于植物油厂产生或释放粉尘的工段和场所。以燃料或其他方式加热的粮食干燥装备有其特殊性,本标准此次不涉及。C32“引用标准”一章中,引用了最近发布的相关标准,包括GB 12476、GB 50016等,并参考了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器设备第1部分:用外壳和限制表面温度保护的电气设备第1节:电气设备的技术要求(GB 124761-2000IEC 6124111:1999)和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器设备第3部分:存在或可能存在可燃性粉尘的场所分类(GB

42、124763 2007IEC 6124110:2004),在编写过程中,我们得知GB 15577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T 15605粉尘防爆泄压指南和GB 5005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等与本标准相关的标准都在修订中。由于至今对粮食粉尘爆炸的机理,学术界还在不断探讨研究中,希望在本标准使用中,能参考最新的标准。c33“第3章术语和定义”这一章中删去了GBT 15604粉尘防爆术语中已包括的“粉尘”、“可燃性粉尘”两个词条,增加了“粉尘释放源”、“爆炸性粉尘环境”这两个条目,对“粮食粉尘”这一术语作了修改。C34 以下是对第4章“粮食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划分和范围”部分的说明。c34

43、1正文4i1,根据目前GB 124763等相关标准制定的20区、21区和22区和非危险区划定原则,明确了电气设备的选择。对于20区、21区和22区的定义,国内外的很多标准都有,但也有一定的差异。在本标准编制过程中,参考了IEC、我国及世界各主要国家对粮食粉尘环境危险性的分级标准,吸收了最新研究成果,特别是我国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的现状和特点,力求准确、恰当。C342正文412,对于粉尘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世界上主要国家都没有进一步的具体规定,采取了主要以厂房为单位划定范围的方法,这样便于操作。C343正文413中规定与20区的分隔必须采用防爆隔墙或防火墙。采用弹簧门的目的是保证及时关闭,避免粉尘

44、的扩散;如不能避免粉尘的侵入并及时清理干净,仍应划为危险区。c344正文42中,本标准区域划分基于设有必要的除尘和通风系统并运行正常。20区、2i区和22区的划分,强调了相对“密闭环境”,这主要是从粮食粉爆机理和分析粮食粉尘爆炸恶性事故得出的。设备内部等部位定为20区。】4GB 1 74402008IEC 61241一10和GB 124763都不局限于密闭空间,而是主要考虑是否存在粉尘释放源、通风和除尘条件。根据调查情况,输送带转接点等处,即使在室外,作业时也可能释放和积存大量粉尘,所以将筒上层、敞开式输送廊道的部分部位划为21区。对于油厂没有粮食粉尘产生和释放的工段和车间,不必对粉尘防爆设防

45、,但仍需考虑其他火灾和爆炸危险因素。工作塔包括转接塔、计量塔等建(构)筑物。浅圆仓参照筒仓。对成品粮包装仓,IEC标准建议划为危险区,是考虑包装袋破裂时会有大量粉尘外逸。根据我国现状,楼房仓目前多为包装储粮,划为非危险区域。包装平房仓划为非危险区域。机械化、自动化程度高的散装高大平房仓,由于散粮作业频繁,小时产量大,定为21区。楼梯问和控制室参考412。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的控制室,大多是单独设置。即使设在车间内也是采用玻璃或砖墙隔开,室内粉尘含量很低,定为非爆炸危险区是合适的。考察某饲料厂的恶性粉爆事故发现,设在车间内且用玻璃隔断的控制室并未受损。当然控制室应尽量设在爆炸危险性较小的位置。当采取措施防止爆炸性粉尘空气混合物形成时,一般划分为21区的场所可以降为22区场所。这类措施包括排气通风。在(收尘袋)装料和出料点、送料皮带、取样点、卡车卸载站、皮带卸载点等场所附近应采取措施。c35以下是对第5章工艺设备部分的说明。C351正文51,过去粮食粉尘防爆侧重的是防止电气火花,实际上摩擦、碰撞、热辐射和自燃等也是引起粉尘爆炸的危险因素,因此,工艺设计应遵循整体设防的原则,并在选择工艺、设备选型、设备布置、粉尘控制等多方面综合考虑,减少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标准规范 > 国家标准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