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2001年答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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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2001年答案真题 120民法学单选题第1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点 宣告死亡的条件 我国民法通则第23条规定:“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一)下落不明满四年的;(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第2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点 民事行为的有效条件 民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领域内基于其意志实施的,能够产生一定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因此,行为人只要有意思表示,能够产生法律后果即可。第3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点 最长诉讼时效 我国民法通则意见第 1

2、75条规定: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的“二十年”诉讼时效期间,可以运用民法通则有关延长的规定,不适用中止、中断的规定。第4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点 继受取得 所有权取得可以分为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原始取得指所有权第一次产生而由所有人取得;继受取得则指通过某种法律行为或基于法律行为以外的事实从原所有人处取得所有权。依民法规定,添附、拾得遗失物以及善意取得均为原始取得,而买卖为典型的继受取得。第5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点 善意取得 根据司法实践,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之一为:标的物必须是依法可流通的动产。所以,只有D项正确。第6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点 专利权主体 专利法第8条规定:“

3、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据此规定,一方委托他方从事研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在协议未作约定时,其专利申请权归受委托方也就是完成发明的一方主体享有。故本题应选B。第7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点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 1991年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15条规定:“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为二十五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二十五年的12月31日。保护期满前,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申请续展二十五年,但保护期最

4、长不超过五十年。软件开发者的开发者身份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据此规定,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 注:2001年12月20日国务院令第 339号公布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14条第2、3款则规定:“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 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 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 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未发表的本条例不再保护。”依此新条例规定,本题正确答案应是C。第8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点 商标权的保护期的计算

5、商标法第37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第9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点 遗嘱的形式 我国继承法规定了五种继承方式,即公证继承、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为保证这几种遗嘱的真实性,法律对此又分别作了限制性规定,其中需要有见证人的有: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第10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点 一般侵权行为民事责任的抗辩事由 抗辩事由是指被控侵权的一方在承认损害事实的情况下据以对抗他方诉讼请求的某种相反事实。它分为正当理由和外来原因两类。正当理由包括:(1)依法执行职务;(2)正当防卫;(3)紧急避险; (4)自助行为;

6、(5)受害人同意。外来原因包括:(1)不可抗力;(2)意外事件;(3)受害人的过错;(4)第三人的行为。本题应选 A。民法学判断题第11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点 诉讼时效中断 我国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所以,此题是正确的。第12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点 抵押权与质权的区别 质权的标的物不仅仅是动产,还包括权利质押。第13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点 债权转移 依照我国法律,债权转移时,只须通知债务人即可;而债务转移则必须征得债权人同意。第14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点 民事法律责任 依我国合同法第u6条规定:

7、“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也就是说,两者不可同时使用。第15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点 要约、承诺 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其不同于要约邀请之处就在于其具有内容及效力上的确定性。出租车待客是具有确定性的,只要有人打车,就必须接客,所以为要约。第16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点 无因管理的特点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他人管理事务的行为。“为他人管理事务”必须是特定人的事务而非公益事业。所以此题为错。第17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点 继父母、继子女之间的继承关系 我国继承法第10条规定:“

8、本法所称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以,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间,适用亲生父母子女间的法律规定。第18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点 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 两者的区别为:第一,责任的前提不同。违约责任以有效合同为前提,而缔约过失责任不需要有合同的成立。第二,两者性质不同。缔约过失责任为法定责任,违约责任为约定责任。第三,责任形式不同。违约责任包括违约金、损害赔偿、实际履行等多种形式,而缔约过失责任只以损害赔偿作为其责任形式。第四,赔偿范围不同,第五,赔偿的限制也不同。第19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点 未成年人的侵权民事责任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

9、意见第 160、161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必须承担责任,但是学校只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责任,而且,学校承担责任的情况只适用于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第20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点 强制许可 根据我国法律,只有发明和实用新型才可以适用强制许可,而外观设计不适用。民法学名词解释第21题:参考答案:物权法定主义,是现代各国物权法上的一项基本原则。所谓物权法定,是指物权的种类和各种物权的内容都由法律统一规定,不允许依当事人的意志自由创设物权。详细解答:第22题:参考答案:隐私权是指公民就其个人秘密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详细解答:第23题:参考答案: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

10、合同中,合同一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对价义务而请求其履行时,所享有的拒绝履行自己义务的权利。详细解答:第24题:参考答案:防御商标是指同一所有人将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在非类似商品上分别申请注册并经核准的商标,其目的在于防止他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使用其商标。详细解答:第25题:参考答案:代位继承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由被继承人死亡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继承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详细解答:民法学简述题第26题:参考答案:法人成立的条件有四个: (1)依照法律规定没立;(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详细解答:第27题:参

11、考答案:保证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保证是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方式,保证人是合同以外的第三人。(2)保证是以保证人的信用为基础的担保方式,属于人的担保。 (3)保证具有从属性和补充性。详细解答:民法学论述题第28题:参考答案:一般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因故意或过失侵害他人财产权和人身权,并造成损害的违法行为。其构成要件包括:(1)损害后果。损害后果是指由一定的行为或事件而造成的他人人身或财产上的不利状态。损害后果是侵权民事责任的首要条件。(2)加害行为的违法性。造成损害的行为必须有违法性,才称得上侵权行为,行为人才负有赔偿责任,否则即使有损害事实,也不能使行为人承担民事

12、责任。 (3)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民事责任只有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时,才能成立。(4)过错,指行为人在实施违法的加害行为时,其对该行为将导致的后果所持的一种心理状态,包括故意与过失。详细解答:第29题:参考答案:(1)该条法律是关于相邻关系及其处理原则的规定。(2)相邻关系是指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因对不动产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3)相邻关系具有如下特征:从主体上看,相邻关系的主体是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从客体上看,相邻关系的客体是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财产利益和其他利益。从内容

13、上看,相邻关系一方相邻人有权要求他方提供必要的便利,他方则应当给予必要的便利。(4)我国民法通则及其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的主要相邻关系是:相邻土地通行或占用关系;相邻截水、排水关系;相邻建筑物范围内的通行关系;相邻房屋滴水关系;相邻地下物或植物危及安全关系;相邻通风、采光关系等。(5)处理以上相邻关系应当遵循的原则是:有利生产、方便生活。该原则要求在处理相邻关系纠纷时,应当把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符合社会的整体利益作为出发点。如相邻一方必须在另一方使用的土地上通行、排水的,应当予以准许。团结互助、公平合理。该原则要求相邻人之间应本着互谅互让、团结互助的精神协商解决相邻关系争议。人民法院在审理相邻关系

14、纠纷案件时,应当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处理。如对于一方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范围内形成的历史通道,所有人和使用人不得堵塞。因堵塞而影响他人生产、生活,他人要求排除妨碍或恢复原状的,应当予以支持,但如果有条件另开通道的,也可以另开通道。 (6)该条的立法意义在于规定处理相邻关系的基本原则,有利于发挥不动产的效益。详细解答:民法学案例分析题第30题:参考答案:本案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有四个:食品公司经理与个体户张某的委托合同关系,委托的内容是代为转送营业执照副本和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张某和食品公司之间的无权代理关系,张某超越委托转送材料的授权范围,未经食品公司同意,擅自与粮油加工厂代为签订买卖合同,属

15、超越代理权的无权代理;A市食品公司与B市粮油加工厂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张某是无权代理人,玉米买卖合同当事人是食品公司和食品加工厂;张某与食品公司发生侵权行为之债关系,张某未经许可擅自以食品公司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给食品公司造成了损害。 (2)食品公司应对张某行为承担责任。因为张某持有该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盖有该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空白合同书,粮油加工厂有理由相信张某有代理权,构成表见代理。 (3)本案应作以下处理:张某与粮油加工厂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合同届期没有履行,食品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合同约定有违约金的,违约责任和定金罚则的适用,粮油加工厂有权进行选择;食品公司可以要求张某承担侵权责任。详细解

16、答:刑法学填空题第31题:参考答案:外交特权 豁免权详细解答:第32题:参考答案:盲人 从轻详细解答:第33题:参考答案:3个月 2年详细解答:第34题:参考答案:犯罪之日 终了之日详细解答:第35题:参考答案:暴力 威胁详细解答:刑法学判断题第36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点 刑法的基本原则 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的基本原则是罪刑法定、刑法面前人人平等、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第37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点 危害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危害行为必须是表现人的犯罪心理态度的行为,故无意识的危害社会的动作不是危害行为。第38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点 共同犯罪 成立共同犯罪必须是二人以上具有共同犯罪的

17、故意,故故意内容不同而同时实施犯罪的,不是共同犯罪。第39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点 结果犯的概念 根据刑法学理论,故意杀人罪、故意杀害罪、盗窃罪、诈骗罪都是以是否发生犯罪结果确定是否既遂的犯罪,故这几种犯罪都属于结果犯。第40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点 共同犯罪形式 必要的共犯,是指刑法分则规定的只能以二人以上的共同犯罪行为作为犯罪构成的犯罪。第41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点 立功 我国刑法第68条第1款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42题:参考

18、答案:B答案解析:考点 减刑 我国刑法对于累犯,只规定不得假释,没有规定不得减刑。第43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点 特赦的法律后果 特赦后再犯罪,如果符合累犯的条件,构成累犯。我国刑法第65条第 1款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此处规定的“赦免”即指特赦。第44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点 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持刀致人死亡的情况非常复杂,并非一定构成故意杀人罪,还有可能构成其他犯罪,如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等等。第45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点 抢劫罪的构成要

19、件 我国刑法第267条第2款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刑法第263条规定的即为抢劫罪。刑法学单选题第46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点 刑法的概念 根据刑法学理论,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的决定属于广义刑法的单行刑法。第47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点 刑法各论的体系 我国刑法分则主要是根据某一类犯罪共同侵犯的某种社会关系,作为分类的标准,即同类客体。第48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点 犯罪的基本特征 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刑罚惩罚性是犯罪的基本特征,其中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本质特征。第49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点 犯

20、罪构成 不是所有的犯罪都必须具备的客观方面的要件,即犯罪客观方面的选择要件,一般包括犯罪的时间、地点、方法。第50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点 数罪并罚 根据刑法第69条的规定,采用限制加重原则实行并罚的只有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为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情况。第51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点 刑法因果关系理论 刑法因果关系是指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存在的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第52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点 罪数形态 根据我国刑法理论通说,罪数判断标准是犯罪构成标准说。第53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点 犯罪主体概念和特殊主体概念 根据刑法有关条款的规定,选项中只有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是

21、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即特殊主体,其他三个犯罪都是一般主体。第54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点 破坏交通工具罪的构成要件 我国刑法第116条规定:“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正确答案为D。第55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点 盗伐林木罪与滥伐林木罪 我国刑法第345条第1、2款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

22、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案中,国有林场对于所管理的林木没有所有权,在非法占有目的的支配下,擅自砍伐林木,构成盗伐林木罪。刑法学多选题第56题:参考答案:ABCD答案解析:考点 正当防卫的有关内容 本题考查刑法中所规定的不法侵害已经终止的情况,题目中所给的情形均应视为不法侵害行为终止。第57题:参考答案:AC答案解析:考点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目的都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前提都是合法

23、利益正在受到侵害时才能实施。紧急避险的对象只能是第三人,而正当防卫的对象是不法侵害人本人;紧急避险的危险来源不仅限于不法侵害,而正当防卫的危害来源只能是不法侵害。第58题:参考答案:BC答案解析:考点 刑法解释 刑法解释从解释的效力上划分,可以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学理解释。立法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司法解释的只能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属于国家行政机关,无司法解释权。学理解释是有关组织、机构或专家学者从学术理论角度对刑法规范的含义进行的阐明。从效力上看,立法解释效力高于司法解释,学理解释无法律约束力。第59题:参考答案:ABCD答案解析:考点 刑事

24、责任年龄 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刑法学多选题第60题:参考答案:ABC答案解析:考点 犯罪主观方面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行为人的认识只能包括有认识、无认识和推定认识三种。第61题:参考答案:BCD答案解析:考点 罪数形态理论 根据我国刑法理论,处断一罪包括连续犯、牵连犯和吸收犯,结果加重犯属于实质的一罪。第62题:参考答案:BC答案解析:考点 刑罚的目的 我国刑罚的目的是预防犯罪,而预防犯罪包括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第63题:参考答案:ABD答案解析:考点 量

25、刑制度 我国刑法规定的量刑制度包括累犯、自首、立功,减刑属于刑罚执行制度。第64题:参考答案:ABC答案解析:考点 刑法分则中各罪的犯罪构成特征 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而玩忽职守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第65题:参考答案:ABCD答案解析:考点 贪污罪的构成要件 贪污罪的犯罪对象是公共财物,刑法第91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共财产,是指下列财产:(一)国有财产;(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三)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刑法学名词

26、解释题第66题:参考答案: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是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态度,过于自信的过失具有两个特点:(1)“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2)对危害结果的发生也是根本反对的。详细解答:第67题:参考答案:教唆犯是指故意唆使他人犯罪的犯罪分子,具体地说,是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以及其他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意或虽有犯意但不坚定的人,使其决意实施自己所劝说、授意的犯罪,以达到犯罪目的的人。其特点是:本人不亲自实行犯罪,而故意唆使他人产生犯罪意图并实行犯罪,对其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27、。详细解答:第68题:参考答案:死刑也称生命刑,即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办法。其特点在于它是对犯罪分子的肉体予以剥夺而不是对犯罪分子的自由予以剥夺。它是最严厉的刑罚方法,因此也称为极刑。详细解答:第69题:参考答案: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指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非法持有毒品且数量较大的行为。详细解答:刑法学简答题第70题:参考答案:不作为犯罪之行为人的义务来源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2)职务上或者业务上要求履行的义务。(3)由行为人已经实施的行为所产生的责任,这主要是指行为人由于自己的行为,而使法律所保护的某种利益处于危险状态时,负有防止危害结果发生的义务。详细解答:第71

28、题:参考答案:犯罪集团是指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其成立必须具有以下条件:(1)犯罪主体必须是三人以上。(2)犯罪组织成立的目的在于实施犯罪。(3)犯罪人所共同建立的组织具有相当的稳定性。(4)犯罪分子之间相互纠合体出现一定的组织性。详细解答:第72题:参考答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其构成特征包括:(1)侵犯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2)客观方面表现为对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当事人。(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

29、已生效的判决,裁定有义务、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详细解答:刑法学案例分析题第73题:参考答案:(1)甲、乙的行为构成抢劫罪。他们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欲以当场使用暴力(携带凶器)的方式,迫使他人立即交出财物或立即将财物抢走;不仅侵犯财产所有权,同时也侵害他人的人身权利,并且甲、乙二人都是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符合抢劫罪的所有构成要件。 (2)甲、乙的行为构成共同犯罪,甲、乙二人都已经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甲、乙共同密谋实施抢劫,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甲、乙携带凶器多次于夜间在偏僻小路旁守候,欲抢劫行人财物,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 (3)甲、乙的抢劫行为属于犯罪未遂,

30、甲、乙因未遇见行人,并未抢到任何财物,而抢劫犯是典型的结果犯,故二人的抢劫行为属于犯罪未遂。 (4)甲、乙的供认是自首行为。二人虽是在公安机关例行检查中,经盘问后做的供述,但他们如实供述的是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的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第67条第2款,构成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5)甲的行为不构成累犯。累犯要求前一个犯罪是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本案中甲某的前罪判处的是拘役6个月,不符 合累犯条件。 (6)乙某已满18周岁,不符合刑法第 17条“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原则。详细解答:刑法学法

31、条分析题第74题:参考答案:(1)本条是关于侵占罪罪状和法定刑的规定。侵占罪,是指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的行为,第一款仅规定了侵占罪的一种情况即侵占他人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的情形。 (2)该款侵占罪的构成特征表现在: 侵犯的客体为公私财产所有权,侵占罪的对象既包括私人所有财物,也包括公共财物。 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占有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所谓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是指基于他人的委托代为保管的财物或者根据事实上的管理而被认为是合法持有的财物,侵占行为是以非暴力手段将他人的财物非法占为已有的行为,其社会危害程序一般较轻,因此,只有侵占的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其犯罪对象限于行为人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不定行为人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不能成为侵占罪的对象,拒不退还是指行为人将财物非法占有后,当财物所有人发现并要求其退还时,仍不退还。 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3)第3款规定本条侵占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是指该罪的被害人不提起诉讼的,司法机关不主动对侵占罪的行为人进行追究,即“不告不理”。详细解答:更多试卷请见麦多课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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