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硕士联考综合课模拟19答案模拟 120单选题第1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点 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 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有客观原则、目的原则、平衡原则、发展原则、主次原则等。其中,客观原则是首先应当考虑和坚持的原则。因为,划分部门法不是主观任意进行的,它有相对稳定的客观依据,这就是社会关系。我们应该考虑到不同社会关系的广泛程度以及法律、法规数量的多少。一般来讲,社会关系范围较大并且相应法律法规也较多的,可以成为一个独立的部门法。第2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点 宪法修正案 我国于1988年4月12日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第一次以宪法修正案的形式对1982年宪法
2、进行了修改。第3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社会监督与国家监督相对,是指非国家机关所进行的监督,故选项A正确。社会监督也有实质作用,故选项B错误。法律监督不仅可以在监督对象做出行为后进行,也可以在监督对象做出行为之前进行,比如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在生效前,必须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查,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批准亚热带 才能生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审查就属于事先监督,故选项C错误。法律监督不能根绝违法行为,只能纠正违法行为,故选项D错误。第4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十恶”制度的首次确立。开皇律首次规定“十恶”制度,因此,B项是正确答案。“十恶”渊源于北齐律
3、的“重罪十条”,但并不等于说“十恶”制度确立于北齐律,因此,排除A项。C项与D项时间上较晚,应子排除。第5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主要表现在:(1)司法权只能由司法机关统一行使,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行使;(2)司法机关行使司法权只服从法律,不受其他组织和个人干扰;(3)执法时必须严格、准确依法办事。由此可见A、B、D三项正确,但是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并不意味着可以不受任何监督和约束,因此C选项错误。第6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点 西周时期的契约制度 西周时期,中国奴隶社会出现了契约制度,其中,契约形式有两种,称为“质剂”和“傅别”,“质剂”是适用于买卖关系
4、的契约形式,“傅别”是适用于借贷关系的契约形式。而“质”与“剂”也分别适用于不同的买卖关系。所谓“大市以质,小市以剂”,就是说凡买卖奴隶、牛马须使用较长的契券,称作“质”;凡买卖兵器、珍异等小件物品则使用较短的契券,称作“剂”。因此本题应选C。第7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因此,A项是正确的;B项、C项、D项是错误的。第8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点 清代的中央司法机构 刑部是清代重要的中央司法机构,主要负责全国的案件审理,处理地方上诉案件和秋审事宜。第9题:参考答案:
5、D答案解析:考点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刑事法律制度 “重罪十条”首次规定于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北齐律,是当时最重要的罪名。所谓“重罪十条”是指危害地主阶级根本利益的十种重大犯罪的总称,把它作为严厉打击的对象。“重罪十条”具体是指:反逆、大逆、叛、降、恶逆、不道、不敬、不孝、不义、内乱十种罪行。第10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点 国籍 根据国籍法第5条的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某甲应该是美国国籍而不是中国国籍。而且国籍法第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
6、具有双重国籍。”因此选项D是正确的。第11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点 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 根据2004年宪法修正案第 26条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因此B是正确的。第12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人民检察院的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因此,B项是正确的;A项、C项,D项是错误的。第13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人民法院的组织系统。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因此,D项是正确的;A项、B项、C项是错误的。第14题:参考答案
7、:C答案解析:在我国只有最高司法机关有司法解释权,其他司法机关的解释都是非正式解释。第15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美国宪法的历史。1775年,英属北美殖民地爆发了反抗英国殖民统治的独立战争。1776年第二届大陆会议通过了独立宣言它是世界宪政史上重要的历史文献,马克思称之为世界上“第一个人权宣言”,它对美国宪法的产生和宪政体制的确立产生了直接影响。因此,C项是正确的;A项、B项、D项是错误的。第16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明会典的编纂体例。明会典是模仿唐六典制作而成的,在编纂体例上,采取了以六部官职为纲,分述各行政机关的职掌和事例。因此,B项是正确答案宋刑统是采取律下分门
8、,律后附有敕、令、格、式的法典编纂体例,况且宋刑统也不是行政法典,因此,排除A项。元典章是由元朝地方政府编纂的一部行政法汇编,它没有系统的编纂体例,因此,排除C项。大清律例是清朝仿效大明律的编纂体例制颁而成的,其编纂体例为:以名例律统率六部,尽管也有六部体例,但是多了一个统率篇目名例律,而且大清律例也不属于行政法典,因此,排除D项。第17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点 宪政的历史 在主要的资本主义国家中,英国是最早发生资产阶级革命的国家,也是最早实行宪政的国家。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从1640年开始,经历了约半个世纪的发展,直到1688年的光荣革命,资产阶级取得了比较稳固的统治地位,在英国确立了君主
9、立宪制度。因此选A。美国是在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一百多年后,通过独立战争,摆脱了英国的殖民统治,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建立了美利坚合众国,也走上了宪政的道路。法国是欧洲大陆最早制定成文宪法的国家。1789年,法国爆发了资产阶级革命,成立了制宪会议,制定通过了人权宣言,人权宣言对法国乃至整个世界民主宪政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同时也标志着法国宪政的开端。德国是一个封建君主专制势力强大的国家,一直到1918年资产阶级革命爆发,才推翻了封建帝制,于1920年颁布了具有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性质的魏玛宪法。第18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廷杖制。明朝皇帝为了强化君主专制,强迫臣民就范,经常使用
10、非法之刑,其中最为臭名昭著的就是廷杖制。廷杖即由皇帝下令,司礼监(宦官的一种)监刑,锦衣卫施行,在朝堂上杖责大臣的制度。廷杖制的实行,加深了统治集团内部矛盾,对法制实施造成了恶劣的影响。综上分析,C项是正确答案需要注意:虽然在明朝以前也存在廷杖,例如隋文帝杨坚曾对大臣施以廷杖,但是明朝以前,该制度尚不盛行,只有到了明朝才盛行起来。因此,排除A项和B项。清朝已经不盛行施用廷杖,因此,排除D项。第19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旨在考查法律事实的分类。按照法律事实是否与当事人的意志有关,可以把法律事实分为事件和行为。其中事件是指与当事人意志无关,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事实;行为是指与
11、当事人意志有关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作为或不作为。“杀害其他继承人”是意志控制和支配的行为,属于法律行为。第20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廉政公署,独立工作,对行政长官负责。因此,D项是正确的;A项、B项、C项是错误的。第21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法系是根据历史传统,但不是英国普通法和欧洲大陆法典法的历史传统,对法所作的分类,故A选项不正确。其余选项都正确。第22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区分法律原则、规则的关键是看其提供的法的三要素是否具有明确性、具体性,凡是对假定条件、法律后果和行为模式均未
12、明确规定者即为原则。各选项中C选项中的行为模式具有明确性、确定性,故是法律规则。第23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所述是典型的目的解释,即要按立法目的对不明确的法律规定作出合乎立法目的的解释。这里立法的目的就是保护花木,因此可以解释为“不允许无故毁损整株花木”。第24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宋朝的立法。宋朝最重要、最经常的立法活动称为“编敕”,在宋代,每一个皇帝上台之后,都会进行编敕活动,由此成为最经常的立法活动。在宋朝;敕的地位很高,甚至达到以敕破律、以敕代律的局面,可见,A项表述正确;编例虽为宋朝的立法活动,但不如编敕频繁,因此,排除B项。刑统属于宋朝的基本法典,但是仅在宋朝
13、初年进行编纂,并不经常,因此,排除C项。律例属于明清时期的立法活动,宋朝没有这种立法活动,因此,排除D项。第25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官当”人律。“官当”是指以官品折抵徒罪的制度,该制度是封建特权法获得发展的表现。“官当”首次规定在北魏律中,因此,B项是正确答案。在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只有两部法典规定了“官当,:制度,即C魏律和陈律,因此,排除A项和C项。陈律的颁布时间晚于C魏律,因此,排除D项。“官当”制度为开皇律和唐律所继承。第26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凌迟刑的历史沿革。凌迟刑最早出现在五代时期,但那时还属法外用刑。北宋仁宗时期在法定绞、斩死刑外,增施凌迟
14、刑。至南宋时凌迟刑适用范围越来越广,宁宗颁布的庆元条法事类中,凌迟刑被定为法定刑,与绞、斩刑并用。不过,凌迟刑虽在宋朝成为法定刑,但不曾规定在宋刑统中。而明朝将凌迟刑正式载人了大明律,凌迟刑在明朝的正式人律使这一最野蛮、最惨无人道的刑罚制度化。到了清朝,适用凌迟刑的罪名由明朝的13条增加至22条。凌迟刑适用范围的扩大,表明封建专制主义的恶性发展,清末法制改革,沈家本奉命颁布大清现行刑律,正式废除了凌迟刑,凌迟刑自此退出了法制史舞台。综上分析,凌迟刑始于五代,正式成为法定刑是在宋代,正式人律是在明代,被废除是在清末。因此,D项是正确答案,排除A项、B项和C项。第27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查
15、要点是法律与道德的区别。法律与道德都属于社会规范的一种,两者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相互作用。同时,法律与道德又是社会上层建筑的不同部分,它们之间存在显著区别。四个选项中只有选项C的说法是错误的,这是因为:法律与道德的适用范围是一种交叉的关系,既有相同的领域,但又不完全相同。首先,法律一般只能约束人的外在行为,而道德既要约束人的行为,又要干预人的内心世界。其次,有些由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与道德无关,如程序性法律关系;有些道德问题又是法律不宜涉及的,如友谊问题。即使在两者共同调整的领域,二者的侧重点和调整方式也有所不同。法律通常只对其中严重的、需要运用国家强制力的行为作出反应,而道德的反应则不限于此。
16、第28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点 领事裁判权 外国在华领事裁判权正式确立于1843年7月22日在香港公布的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及税则及随后签订的虎门条约中,并在其后签订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中得以扩充。第29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对一些知识点的理解和判断。选项A是错误的,这是因为: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过去。我国的行政法学者通常把行政法分为一般行政法和特别行政法两大类,现在,通常认为一般行政法还包括行政主体法、行政程序法、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因此,行政诉讼法与行政程序法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能混同。选项B的说法不正确,是因为:一项完整的法律规
17、则应当由条件,模式、后果三个部分构成,缺一不可。模式是指法律规则中规定行为规则的部分,它是法律规则的核心要素,是最基本的组成要素,绝对不能缺少。选项C的说法也不对,正确说法应当是:法的规范作用是一切法律所共同具有的,不管是哪一种类型的法律都具有规范作用;而法的社会作用则依不同的类型、不同的国家、同一国家的不同时期而形成差别。四个选项中,只有D项的说法是正确的,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D项。第30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人民检察院的组织系统。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设助理检察员和书记员各若干人,经检察长批准,助理检察员可以代行检察员职务。书记员办理案件的记录工作和有关事项。助理
18、检察员,书记员由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任免。因此, D项是正确的,A项、B项、C项是错误的。第31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的考核要点是考生对一些基本理论的掌握。选项A和B的表述完全正确,它们阐述了“法律具有利益性”和“法律是权利和义务的结合体”。法律与其他社会规范的一个重要区别就是,其他社会规范通常为人们设定义务,而不是权利,例如道德、宗教等。之所以说“法律的强制力具有潜在性和间接性”,是因为法律具有国家强制性并不意味着法律实施过程的任何时刻都需要直接运用强制手段。当人们自觉遵守法律时;法律的强制力并不显露出来,而只是间接地起作用,这种强制性只在人们违反法律时才会降临在行为人身上,选项C的
19、表述之所以不正确,是因为国家强制并不是法律实施的唯一保证力量,法律的实施还可以依靠诸如道德、人性、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因素。第32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首创“十恶”制度的封建成文法典。开皇律基本内容和篇章体例,较以往的封建法典有较大改革,表现之一就是首次确立“十恶”罪。开皇律在北齐“重罪十条”基础上正式形成了“十恶”制度。可见,C项是正确答案,排除A项、B项和 D项。注意:虽然北齐律首次规定“重罪十条”,但不能将“重罪十条”混淆为“十恶”。第33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点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形式的变化 曹魏新律是魏明帝于太和三年下诏开始制定,所作的新律18篇,也被称为曹
20、魏律。曹魏新律在继承汉律的基础上又进行了较大的改革,表现之一就是将法经中的“具法”改为刑名,并将其置于律首。第34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违宪审查制度。各国的宪政体制不同,违宪审查制度也有所不同。最早建立宪法法院的国家是奥地利。因此,D项是正确的;A项、B项、C项是错误的。第35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要保证立法的社会主义性质和方向,就必须首先合宪,还必须保持法制统一;第36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旨在考查法律规则的种类。义务性规则,是指在内容上规定人们的法律义务,即有关人们应当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的规则。它分为两种:(1)命令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的积极义务,即人们必须或应
21、当作出某种行为的规则。(2)禁止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的消极义务(不作为义务),即禁止人们作出一定行为的规则。第37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点 明朝时期的刑罚制度 “充军”作为正式刑种是在明朝时期,明初只是把犯人送到边疆开荒种地,后来逐渐成为经常适用的刑罚,分为终身与永远两种和“极边、烟瘴、边远、边卫、沿海、附近”等几等。第38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准确理解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只要紧抓国家意志性、物质制约性两方面即可。因此法律不可能是社会成员公共意志的体现,故A选项错误。法律的最终决定因素是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故C选项错误。法要符合客观规律,故D选项错误。第39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
22、析:考点 法律事实的种类划分 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各种事实的总称。按照法律事实是否与当事人的意志有关,可以把法律事实分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法律事件是指与当事人意志无关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事实。法律行为,则是指与当事人有关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作为和不作为。第40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点 法律关系的客体 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一般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和人身利益。本题中甲和铁路部门之间形成的是客运合同法律关系,这种法律关系的客体应当是铁路部门把甲运送到指定地点的行为,甲购买火车票的价款和火车
23、票本身并不能成为该法律关系的客体,故D项正确,B、C项错误。人身只能作为绝对法律关系的客体,不能成为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故A项错误。第41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根据我国的选举法,选区可以按居住状况划分,也可以按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划分。第42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沈家本参与修订的法律。清末修律活动中,除了商事法律之外,沈家本都曾参与制定各部门法律,可见,A项是正确答案,排除B项、C项和D项。第43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唐朝的考课制度。唐朝的考课是指按照一定的标准考核官员的品质、才能、勤劳、功过,分别等第据以升降赏罚的制度。唐朝考课的标准是“四善二十七最”
24、,“四善”是国家对各级官吏的品行操守提出的四项共同要求:德义有闻,清慎明著,公平可称,恪勤匪懈,简称为“德,慎、公、勤”。“二十七最”则是根据不同的部门职掌、不同的业务性质,分别提出的27条具体的专业要求。综上分析,C项是正确答案。“身、言、书、判”是吏部择人之法,而不是考课之法,因此,排除A项。“八辟之法”是“八议”制度的渊源,属于特权法的范畴,也是刑法原则的范畴,而不是行政立法的范畴,因此,排除B项。“三司推事”是隋唐时期大理寺、刑部、御史台会同审理重大案件的会审制度,属于司法的范畴,因此,排除D项。第44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解放战争时期革命根据地调解制度的种类。调解制度最
25、早发端于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工农运动中,后来得到普遍的发展。解放战争时期,调解制度主要有四种,即民间调解、群众团体调解、政府调解和司法调解。因此,C项是正确答案。第45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点 法律责任的种类 刑事责任是犯罪人向国家而非被害人所负的法律责任,A项错误;民事责任的主要功能是救济当事人的权利,但是在有些情况下也具有惩罚的功能,故B项错误;行政责任既包括行政机关因违法、滥用职权或性质不当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外,还包括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而承担的责任,因此C项不正确。违宪通常是有关国家机关制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特定主体(主要是国家机关)的活动与宪法相抵触,因此承担违宪责任的主
26、体主要是国家机关,故D项正确。多选题第46题:参考答案:AB答案解析:考点 普通法的内涵 普通法形成于11世纪,是由普通法院根据判例创立并发展起来的一套法律规则,它针对一般人、一般事在全国范围内普遍适用。由中央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是制定法,而不是普通法。“遵循先例”是普通法最基本的原则,指一个法院的先前的判决对以后相应法院处理类似案件具有拘束力,是最重要的判例法规则,它并不调整某一类社会关系。故选 AB。第47题:参考答案:ABD答案解析:2004年修宪的过程和内容充分体现了务实性、人性化、国际化的特点,使我国的宪法朝着更加民主。人道、理性的方向发展。第48题:参考答案:ABC答案解析
27、:考查要点是中华民国民法的公布。中华民国民法是南京国民政府参照德国、日本、瑞士等大陆法系国家的民法典制定的。该部民法典由国民政府于1929年5月至 1930年12月陆续公布,民法典的内容分为总则、债、物权、亲属和继承五编。1929年公布了总则篇、债编和物权编;1930年公布了亲属编和继承编。可见,A项、B项和C项是正确答案。排除D项。第49题:参考答案:BC答案解析: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土家属,优待军人家属。第50题:参考答案:AB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英国宪法的历史。英国宪法是不成文宪法,它实际上是由不同历史时期陆续颁布的宪法性法律和不同历史时期逐步形成的宪法惯
28、例,判例所构成。因此,A项、B项、C项是正确的;D项是错误的。第51题:参考答案:ABCD答案解析:法律关系是依法建立的社会关系,具有合法性,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其具有依法性、法定性,由国家强制力作为保障;它依法建立,以相应的现行法律存在为前提。所有的法律关系都必须以权利和义务的方式来反映,都具有合法性。第52题:参考答案:ABCD答案解析:只有马克思主义才第一次把唯物主义真正贯彻到历史领域,马克思主义法学坚持历史唯物主义,从而第次科学地揭示了法的本质(阶级意志性和物质制约性)和发展规律,马克思主义以前的法学关于法的本质的认识尽管具有一定的科学性,但都没有正确揭示法的本质,马克思主义法学也是第
29、一次实现了法的阶级性与科学性(物质制约性)的统一,即实现了法的主客观性的统一,故A、B、C、D四项均正确。第53题:参考答案:ABD答案解析:考点 国体与政体关系 国体即国家性质,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政体即政权组织形式,是指掌握国家权力的阶级实现国家权力的政权体制。国家性质涉及的是国家的内容,国家的形式属于政体的范围。因而,国体与政体之间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政体从属于国体,有什么样的国体,就有什么样与之相适应的政体。但政体对国体又具有反作用,国体只有借助于政体才能外化出来,掌握国家权力的阶级才能将自己的意志形成和上升为国家意志,才可能系统地使用暴力和其他一切手段,对社会进行
30、管理和统治。第54题:参考答案:ABCD答案解析:考点 法律规则、正当防卫、法律体系划分、法的溯及力等综合知识 法律规则是以法律条文来表达的,两者的关系是内容和形式的关系。 A正确。正当防卫是法定的不负责任的情形,定性为正当防卫的行为无须承担法律责任,因而不存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问题。所以B正确。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首次提出了公法和私法的划分,后来的查士丁尼法学总论将这种划分进一步确定为正式的法律分类。法不溯及既往原则,是指新的法律颁布后,对其生效以前所发生的事件和行为没有适用效力,其例外是采用“从旧兼从新”原则。从保护公民权利和自由出发,法不溯及既往已成为大多数国家所采用的一个原则。故ABC
31、D全选。第55题:参考答案:ACD答案解析:A、C、D三项都是责任法定原则的表现,特别注意B项,责任法定并非意味着不允许任何法的类推适用。第56题:参考答案:BCD答案解析:法为人们的行为提供了一个模式、标准和方向,该指引作用是法的规范性的表现。第57题:参考答案:ABCD答案解析:纵向法律关系必须是一方当事人可依据职权而直接要求他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法律关系。许多情况下看似这种关系实则不是,不能从主体上判断,而要看法律关系的主体间在这一特定关系中地位是平等还是不平等,A项中公诉人与被告人之间并非是命令与服从关系。第58题:参考答案:BC答案解析:考点 法的作用 法与国家一样,执行阶级统
32、治和社会公共事务两个方面的职能,社会公共事务是一切社会都必须办的事务,其中B、C两项属于这类事务,而规定各阶级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以及确认和维护生产资料所有制,都只是为了统治阶级的利益,属于执行阶级统治的职能。第59题:参考答案:AB答案解析:考点 唐律中的刑罚适用原则 “十恶”是直接危及君主专制政权、封建统治秩序和严重破坏封建伦常关系的重大犯罪行为。唐律规定:犯十恶者,“为常赦所不原”。唐律确定了对老幼废疾者减刑的原则,对于化外人犯罪,唐律疏议名例规定:“诸化外人同类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并不一概适用唐律。唐律疏议名例还规定了“类推”原则:“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
33、举重以明轻;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因此此题选AB。第60题:参考答案:ABCD答案解析:实质推理是在作为推理的两个前提即法律规定与事实至少有一个是不确定的情况下需要进行的推理。法律规定本身的意义模糊、没有明文规定、法律规定之间有抵触都是第一个前提法律规定不确定,需要进行实质推理,故A、B、C三选项都正确。D选项“出现合法与合理的矛盾”就是第二个前提事实不确定,故也需要进行实质推理,因此D选项也正确。第61题:参考答案:AB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大明律的典型内容。明朝首创奸党罪,并将该罪名规定于大明律,大明律还设置“奸党罪”专章内容。因此,A项表述正确。凌迟刑最早出现于五代,在宋朝正式成为
34、法定死刑,但是到了明朝才正式人律。因此,B项表述正确。充军刑首创于宋朝,但不能否认,大明律也规定了充军刑。因此,C项表述正确,“坐赃”罪属于“六赃”之一,大明律虽规定了“坐赃”,但是该罪名最早规定在隋唐时期,而不是明朝。因此,D项表述错误。注意:大明律还首创了上言大臣德政罪和交结近侍官员罪。第62题:参考答案:ABCD答案解析:考点 审计监督 我国宪法第91条规定,国务院设立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故答案为A、B、C、D。第63题:参考答案:ABCD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三国两晋南北朝首次创立的制度。“八议”入
35、律是封建特权制度正式法律化表现之一。“八议”是指封建官僚中八种人犯罪后,须“议其所犯”,对他们所犯罪刑实行减免刑罚的制度,这表现了封建法律特权思想。曹魏时期,“八议”正式入律,以后遂成为历代封建法律的重要内容。“八议”制度一直沿用至清朝,清末沈家本颁布大清新刑律,该制度才被废除。可见,A项是正确答案。“官当”正式规定于iC魏律和陈律中。“官当”制度的形成,表明封建特权法的进一步发展。可见,B项是正确答案。西晋泰始律以儒家思想为指导,确立了“准五服以制罪”的定罪量刑原则。所谓“准五服以制罪”,即对于亲属间的互相犯罪,根据五种丧服所表示的远近亲疏关系来定罪量刑。服制越近,对以尊犯卑者的处罚越轻,对
36、以卑犯尊者的处罚越重;服制越远,则与此相反。这一原则体现了儒家所倡导的三纲五常的伦理道德观念,对后世各代封建法律制度产生了重要影响。可见,C项是正确答案。北齐首创的“重罪十条”。“重罪十条”指的是:反逆、大逆、叛、降,恶逆、不道、不敬、不孝、不义、内乱。凡犯有“重罪十条”之一者,不在“八议”、上请、赎免之列,一律予以严惩。可见,D项是正确答案。简答题第64题:参考答案:(1)我国现行宪法解释体制属于立法机关解释体制。 (2)我国现行宪法解释体制是由1978年宪法首先确认和建立的。1982年宪法再次以根本法的形式确认了宪法解释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3)我国现行宪法解释体制与我国
37、的宪法体制是相吻合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部分,享有解释宪法的权力,使得宪法解释具有立法性质和普遍的约束力,也使得宪法解释成为一种经常性的行为,而且全国人大常委会比其他国家机关更了解宪法的精神和原意。 (4)我国现行宪法解释还存在一定问题,最突出的表现是缺乏具体的程序,应当建立和完善具体的解释程序,将宪法解释进一步规范化。详细解答:第65题:参考答案:政治文明是人们在一定社会形态中关于民主、自由、平等、人权的实现程度的体现,是人们改造社会所获得的政治成果的总和,是社会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政治文明的价值目标在于实现民主与自由、平等与人权,而宪法则为政治文明的发展创造了各种有利条
38、件。 第一,宪法的基本原则与政治文明的要求是一致的。宪法倡导人民主权、基本人权、法治、权力制衡等原则,这与政治文明的价值取向是一致的。 第二,宪法为政治文明的持续与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宪法将政治文明的价值目标转化成法律语言,并将其巩固在宪法条文里,使政治文明成果得以保障。 第三,宪法通过对公民基本权利的确认,使有限政府的理念深入人心,宪法的价值也就得以体现,更加促进政治文明的发展。 第四,政治文明最终以宪政文明和法治文明的形式表现出来。国家的法治化是宪政的重要价值尺度,依法治国的核心就是依宪治国。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必须牢固树立宪法的权威性,使宪法得以贯彻落实。详细解答:第66题:参考答案
39、:(1)执法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和所属的公职人员,以及法律授权和委托的组织及人员。(2)执法内容具有广泛性。执法是以国家名义对社会实行全方位的组织和管理,它涉及国家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包括政治,经济、外交,冈防、财政、文化、教育、卫生、科学、工业、农业,商业、交通、建设治安、社会福利、公用事业等各个领域。(3)执法活动具有单方面性。在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机关既是一方当事人,又是执法者。行政机关代表国家,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居支配地位,其意思表示和处分行为对于该法律关系具有决定的意义。(4)执法活动具有主动性。网家行政机关在执法中,一般都采取积极主动的行动去履行职责。而不需要行政相对人的意思表
40、示。(5)执法活动具有灵活性。由于执法涉及的社会生活范围很广,加之社会生活的复杂性和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性,法律不可能都作出明确而严格的规定,一般只作概括性的规定,由行政机关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因而执法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国家行政机关在执法活动中享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详细解答:分析题第67题:参考答案:这两段文字反映了大清民律草案的制定。大清民律草案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民法典草案。大清民律草案体现了“务期中外通行”和“参酌古今、博辑中外”的立法宗旨。 (2)这段文字的基本含义是什么?_ 这两段文字的基本含义是,民政部认为,推行民政,其根本在于必须快速制定民律,以后制定完备的民律,先有提纲,不至于再行制定
41、民律时无所适从。特拟请修订法律大臣仔细研究中国的风土人情,参照各国法律,拟议制定民律。并会同民政部批准颁行,的确为励精图治的需要。 (3)这段文字的意义是什么?_ 清末制定大清民律草案是中国民法史上的一件大事。在民律草案的制定过程中,不仅论证了速定民法的理由,介绍了各国民法的大略,展示了民法制定以后的结果,规划了制定民法的步骤和领导,因此,这对于民律草案中法律知识的普及和唤起中国国人的权利意识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并且为民国政府制定的民法典奠定了基础。 (4)从这段文字可以看出问题的弊端在哪里? _ 大清民律草案保留了大量的封建残余,体现了宗法礼制的影响,特别是,民法草案肯定了以父权和夫权为支柱
42、的家长制度,这些都是封建法律中有关规定的翻版详细解答:考查要点是清末民律的制定。大清民律草案作为晚清修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贯彻了“参酌古今、博辑中外”、“务期中外通行”的立法宗旨,但由于民事立法对象的特殊性,因此在指导思想上不能不有新的内容。清末民律修订的指导思想集中反映在俞廉三、刘若曾关于民律前三编草案告成奏折中。大清民律草案的基本内容分为总则、债权、物权、亲属和继承五编,共36章,1569条。鉴于大清民律草案的内容较为重要,希望考生认真复习。第68题:参考答案:乡、村干部的行为侵犯了刘某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侵犯了刘某的人格尊严;侵犯了刘某的人身自由,侵犯了刘某的合法的私有财产权;同时,乡
43、、村干部还侵犯了刘某小女儿受教育的权利。详细解答:第69题:参考答案:(1)法律解释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分为不同的种类。根据解释主体和解释的效力不同,法律解释可以分为正式解释与非正式解释两种。根据解释尺度的不同,法律解释可以分为限制解释,扩充解释与字面解释三种。根据解释方法的不同可分为文法解释、逻辑解释、系统解释、历史解释、目的解释,题干中,第一种解释运用的是体系的解释方法和历史的解释方式,是字面解释、非正式解释;第二种解释运用文义解释法,是字面解释,非正式解释;第三种解释是历史解释,是立法解释。 (2)上述结论表明,单独运用一种方法进行解释,其结论往往是不可靠的,因此常常综合运用各种解释方法对
44、法律进行解释,然后互相进行验证,最后确定何种解释是正确的。不同解释得出不同结论的原因就是同一个法律条文由于立法者认识能力、表述能力等的限制,往往出现不明确和错位的情况,因此解释角度不同会得出不同结论,但正确结论只有一个。详细解答:论述题第70题:参考答案:以事实为根据,就是司法机关对案件作出处理决定,只能以被合法证据证明了的事实和依法推定的事实作为适用法律的依据。前一种事实属于客观事实的范围,它是已经被具有证明力的并且合法的证据所确定的事实。后一种事实是在案件客观事实真相无法查明的情况下,依照法律中有关举证责任和法律原则推定的事实尽管这种事实可能与客观事实有所不同,但是,在法律上能够引起同样的
45、效果。以事实为根据的目的在于否定司法人员的主观臆断。以法律为准绳,就是指司法机关在司法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把法律作为处理案件的唯一标准和尺度。在查办案件的全过程中,都要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依据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案件性质,区分合法与违法,一般违法和犯罪等,并根据案件的性质,给予恰当正确的裁决。以法律为准绳,意味着在整个司法活动中,在审理案件中,法律是最高的标准,这是社会主义法治对司法提出的必然要求。 从中国法制史的角度看,在我国古代法中虽然也规定了诸如“断罪具引律令格式”、“一断于法”、“缘法而治”以及法官责任等制度,体现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原则,体现了我国古
46、代法律制度中的固有传统和民主性精华,但同时又规定了诸如“比附断罪”、“举轻以明重,举重以明轻”等不依据事实和法律断案的制度。由此可见我国古代司法由于缺乏民主性保障,因而,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原则不可能得到真正实现。 从宪法的角度看,其体现了宪法中的法治原则。这一原则的基本含义就是:按照法律来治理国家、建立秩序,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或个人均不得有法律之外的特权,法治原则是宪法的根本要求,宪法本身就意味着法治。法治原则的内容表现为强调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公民的基本权利与自由应得到法律的保护、反对特权和权力的滥用等基本精神。社会主义民主也奉行法治原则,无论是“法制”还是“法治”,实质上都是要求依法治国。在我国,依法治国的原则具体表现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其核心是依法办事,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我国宪法还将依法治国原则直接规定在宪法中,公开宣示和保障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和反对法外特权。详细解答:更多试卷请见麦多课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