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97.220 Y 55 DB11 北京市 地 方 标 准 DB11/T 1218 2019 代替 DB11/T 1218 2015 体育场所安全运营管理规范 游泳场所 Security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gymnasium and playground swimming resort 2019 - 03 - 27 发布 2019 - 07 - 01 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11/T 1218 2019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基本要求 . 2 5 安全运
2、营要求 . 2 6 管理要求 . 3 附录 A( 资料 性附录) 游泳场所水平面照度检测方法 . 5 附录 B( 资料 性附录) 游泳场所地面静摩擦系数检测方法 . 6 DB11/T 1218 2019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 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DB11/T 1218 2015体育场所安全运营管理规范 游泳场所,与 DB11/T 1218 2015 相比,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删除了与造浪池相关内容(见 2015 版的 3.1, 5.3 和 6.2); 修改了场地、设施设备相关要求,并入安全运营要求(见 5, 2015 版的 6); 增加了 设置泳线
3、 的要求 (见 5.1.1) ; 修改了 带出发台的泳池,出发端开始 6 m 的范围内水深度(见 5.1.11, 2015 版的 6.1.1) ; 修改了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要求(见 5.3.8, 2015 版的 4.9); 修改了从业人员相关要求,并入人员要求(见 6.1, 2015 版的 5.1, 5.2, 5.4 和 5.5); 删除了对戏水设备的要求(见 2015 版的 6.1.2); 修改了卫生环境相关要求,并入环境要求(见 6.3, 2015 版的 7)。 本标准由北京市体育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体育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北京市体育局、北京
4、国体科技开发服务中心。 本标准起草人: 黄希发、祝伟民、宋雪阳、洪扬 。 DB11/T 1218 2019 1 体育场所安全运营管理规范 游泳场所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游泳场所安全运营管理的基 本要求 、安全运营要求、管理要求等 。 本标准适用于向社会开放的 人工游泳场所 安全运营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0001.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 1部分:通用符号 GB 19079.1 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 第 1部分:游
5、泳场所 CJJ 122 游泳池给排水工程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游泳池 swimming pool 人工建造供人们在水中进行各类游泳竞赛、训练、 运动 健身的不同形状的水池。 3.2 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 social sports instructors(swimming) 在游泳活动中 从事游泳技能传授、科学健身指导和组织管理工作的人员。 3.3 游泳救生员 swimming lifeguard 在游泳场所中 对游泳者的安全进行有效的观察和防护,对溺水者进行赴救,并在医务人员到来之前 现场急救的人员。 3.4 水质管理员 water quality
6、 administrator 在游泳场所中对游泳池水质进行监测和处理, 并负责游泳池水处理设备使用、维护、管理的专门人 员。 DB11/T 1218 2019 2 4 基本要求 4.1 应在接待处或入口处等醒目位置 公示 “游泳人员须知” 。 4.2 应设置醒目的“ 严禁 跳水”、“ 严禁 追跑打闹”、“防滑”、“佩戴泳帽”等必要的安全要求及 警示。 4.3 应有广播设备,并覆盖整个游泳场所 。 4.4 应配置消防设施、器材且完好有效,并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 4.5 各类公共标识应符合 GB/T 10001.1 的要求。 4.6 不应 向游泳人员出售含酒精的饮料。 4.7 消毒剂等危
7、险化学品 应储存于专用储存室,保持通风、防潮,严禁与还原剂、酸混存。 4.8 宜 投保 公共责任险和安全生产责任险,并鼓励游泳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 4.9 宜配备无障碍设施。 5 安全运营要求 5.1 游泳池 及周边 5.1.1 游泳池应无视线盲区。 5.1.2 游泳池壁及池底应光洁、 防滑、 不渗水、呈浅色,池角及底角呈圆角 。 5.1.3 游泳池内的给水、排水口应设置安全防 吸 护罩。 5.1.4 游泳池浅水区水深应不大于 1.2 m,儿童游泳池的水深应不大于 0.8 m。 5.1.5 游泳池周围应设有醒目的水深度标识,深水区、浅水区警示标识。 5.1.6 有深水区和浅水区的游泳池,宜
8、设置深浅水区隔离带。 5.1.7 儿童池应有醒目标识,并不应配置戏水设备。 5.1.8 泳道应使用泳线分割。 5.1.9 带出发台的游泳池,从出 发端开始延伸至少 6.0 m 的范围内,水深应不小于 1.5 m。 5.1.10 水面面积在 500 以下的游泳池应至少设置 2 个出入水扶梯;水面面积在 500 及以上的游 泳池应至少设置 4 个出入水扶梯。 5.1.11 扶梯扶手应稳固、表面光滑,扶梯踏板应有防滑措施,不应有锐边、锐角和毛刺。 5.1.12 游泳区域的水面水平照度应不小于 200 lx。 检测方法参见附录 A。 5.2 救生设备用品 5.2.1 救生用设备用品应符合 GB 190
9、79.1 的规定。 5.2.2 救生观察台自水面至椅面的高度应不小于 1.5 m。 5.2.3 应配备专用急救箱,配有急救药品 ,并 于 醒目位置 设置急救点 。 5.2.4 宜配备 AED 除颤仪。 5.3 辅助 设备设施 5.3.1 应分设与游泳池容量相符的男、女更衣室、淋浴间、卫生间,并配有存放衣物的设施。 5.3.2 游泳池、卫生间、淋浴间及更衣室 等公共区域 地面应采取防滑措施 ,并及时进行维护、保养或 更换。 未铺设防滑地垫的按照附录 B 测得地面静摩擦系数应不小于 0.5。 5.3.3 游泳池 、卫生间 、淋浴间 、更衣室 应有通风装置 。 DB11/T 1218 2019 3
10、5.3.4 应在更衣室与游泳池之间设置强制通过式浸脚消毒池 , 消毒池长度应不小于 2 m,宽度应与走 道相通,有效水深不小于 0.2m。 5.3.5 室内 游泳场所和开放夜场的游泳场所应有应急照明灯 。 5.3.6 应配置池水循环、净化、消毒处理设备,新建游泳池配置的水 处理设备应符合 CJJ 122 的要求, 并有产品合格证明。 5.3.7 应配备余氯、 PH 值、水温度计 、浊度仪 等水质检测仪器。 5.3.8 应在游泳 池等重点 区域安装 视频 安防监控系统,且符合以下要求: 公共区域全覆盖、无死角; 高清摄像头; 监控记录应至少保存三个月。 5.3.9 宜在深水区配备水下救生监控系统
11、。 5.3.10 宜安装防溺水智能报警系统。 5.3.11 宜配备酒精测试仪。 6 管理要求 6.1 人员要求 6.1.1 水面面积在 250 及以下的游泳池,应至少配备游泳救生员 3 人;水面面积在 250 以上的游 泳池,应按面积每增加 250 及以内增加 1 人的比例,配备游泳救生员。其中流动救生员的数量 应不少 于 1 人。 6.1.2 开展游泳培训项目的, 每名 社会体育指导员 (游泳 )指导的 培训对象应不 超过 10 人 。 6.1.3 游泳救生员和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应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上岗,并佩戴明显标识。 6.1.4 应在 醒目位置公示游泳救生员 和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
12、 的姓名、照片、职业资格证书编号等 信息。 6.1.5 游泳救生员和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不应在同一时间由同一人兼任 。 6.1.6 水质管理员应 经过专门培训 后 上岗。 6.1.7 宜 配备 专职或兼职医务人员 ,并持执业 资格证。 6.2 制度要求 6.2.1 应 建立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至少包括 游泳 救生员、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水质管理员等 关键岗位 ,并在醒 目位置悬挂 。 6.2.2 应建立下列制度,并在醒目位置予以公示: a) 人数控制制度,人均游泳面积 应 不小于 2.5 。应 对进场参 加游泳活动的游泳者人数进行统计, 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采取限制措施; b) 健康体检
13、制度, 对体检要求或需提供医院证明的人群等事项进行规定 ; c) 深水区游泳管理制度,实施深水合格证验证制度; d) 游泳设施、设备、器材安全检查制度 ,对设备的安全检查、维修与维护进行规定 ; e) 救生员定期培训制度, 规定 每年应至少进行两次模拟演习 及培训目标 ; f) 溺水抢救操作规程及 溺水事故处理制度, 规定 每年应至少进行四次模拟演习 及演练要求 ; g) 卫生检查 制 度, 对检查区域、频次进行规定; h) 淋浴管理 制度, 明确负责人、注意事项等 ; i) 意外事故上报制度 ,明确事故类型、上报程序、各环节责任人等; DB11/T 1218 2019 4 j) 生产安全事故
14、隐患排查制度,对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设施,明确责任人员。 6.3 环境要求 6.3.1 游泳场所环境管理应符合 GB 19079.1 的规定。 6.3.2 应公示当日天气、水温、水质情况 信息 。 6.3.3 游泳池的水温应不低于 26。 6.3.4 游泳池及周边、更衣室、淋浴间、卫生间、过道等公共区域应保持干净整洁 。 DB11/T 1218 2019 5 A A 附 录 A ( 资料 性附录) 游泳场所水 面 水平 照度检测方法 A.1 检测点位 A.1.1.1 测定面的高度为水面以上 5 20cm。 A.1.1.2 长方形游泳 池按照图 A.1所示在各阴影部分随机各取一点;非长方形游泳池
15、沿泳池周边行进布 点,一般按照行进距离均匀布置 6 10点为宜,沿池壁延伸至泳池 1m范围内随机取点。 图 A.1 检测点位选取图 A.2 检测设备 采用光照度计进行检测。 A.3 检测注意事项 A.3.1 测定开始前,白炽灯至少开 5min,气体放电灯至少开 30min。 A.3.2 为了使受光器不产生初始效应,在测量前至少曝光 5min。 A.3.3 保持受光器洁净无尘。 A.3.4 测定时受光器水平置于测定面上。 A.3.5 测定者的位置和服装不应影响测定结果。 A.4 结果计算 每个点位至少测量 3次并计算其平均值,结果应精确到小数点后 一 位数值 。 DB11/T 1218 2019 6 B B 附 录 B ( 资料 性附录) 游泳场所地面静摩擦系数检测方法 B.1 检测点位 监测点位选取应符合以下要求: 在游泳池每个出水扶梯旁地面(半径 1.0m区域内)各取一点 ; 卫生间、淋浴间、更衣室主要使用区各取一点。 B.2 检测设备 采用静摩擦系数仪进行检测。 B.3 检测 注意事项 各检测点在检测前应先用清水清洁地面,再取游泳池池水泼撒地面以保持地面为湿滑状态。每个检 测点都应在 4个 90方向分别取一读数,并计算其平均值。 B.4 结果 计算 测量结果应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数值 。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