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 T 526-2019 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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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03.080 A 30 DB12 天津市 地方标准 DB12/T 5262019 代替 DB12/T 526-2014 养老机构 服务质量规范 Specification of service quality for senior care organization 2019 - 11 - 13发布 2019 - 12 - 15实施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 DB12/T 5262019 1 前 言 本标准代替 DB12/T 526-2014 养老机构服务规范 ,本标准与 DB12/T 526-2014相比 ,除编辑型修 改外 主要 技术 变化如下: 更改标准名称为养老机构服务质

2、量规范; 调整了标准撰写结构; 修改了前言、范围 、 要求 和服务质量检查与改进 ; 删减了 8.12其它服务(托老、教育、咨询) ; 增加了 5.1出入院服务的服务内容及质量控制; 引用了最新的规范性文件。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天津市民政局提出并归口 。 本标准起草单位: 天津市养老 院 、天津市民政局、天津市财经大学、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 术研究院、天津市康怡养老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孙兆元、兰莉、回金凯、刘金升、华斌、王进、李燕、乔雪梅、杨宇、刘婷、 郝霞、关雪、陈梦婷、刘淑贞 。 本标准所代替的标准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3、DB12/T 526-2014。 DB12/T 5262019 2 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养老机构的 基本要求、 服务内容 与质量控制和 服务 评价 与改进。 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各类养老机构。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 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893.1-2013 图形符号 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第 1部分 :安全标志和安全标记的设计原则 GB 2894-2008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T 10001.1-2012 标志用公共

4、信息图形符号 第 1部分:通用符号 GB/T 10001.9-2008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 9部分:无障碍设施符号 GB 14934 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GB/T 15565.2-2008 图形符号 术语 第 2部分:标志及导向系统 GB/T 35796-2017 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 GB 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763 无障碍设计规范 JGJ 450-2018 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 WS/T 367-2012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卫生部令第 71号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自理老年人

5、 independent elderly 经日常生活活动能力测试认定,独立活动能力良好,无需他人帮助的老年人。 3.2 部分失能老年人 partially disabled elderly 经日常生活活动能力测试认定,失去部分独立活动能力,需要部分、具体帮助或指导的老年人。 3.3 失能老年人 disabled elderly 经日常生活活动能力测试认定,失去独立活动能力,需要完全帮助或指导的老年人。 3.4 评估服务 nursing assessment service DB12/T 5262019 3 为科学确定老年人服务需求类型、照料护理等级等,由专业人员依据相关标准,对老年人生理、心

6、理、精神和生活状况等进行的综合分析评价工作。 3.5 老年护理服务 nursing /long-term care services for the elderly 通过护理干预,对老 年 人提供连续、综合的健康及医疗照护的活动。 3.6 安全保护服务 security services 根据老 年 人的需求,在医护人员的指导下,采取适当的安全防护措施的活动。 3.7 医疗保健服务 medical care services 对老 年 人提供预防、保健、康复、医疗等方面综合性 服务的活动 。 3.8 安宁服务 hospice services 为临终老年人及相关第三方提供特别服务支持及心理慰藉

7、的活动,以及应相关第三方 要求,协助办 理相关后事的活动。 3.9 相关第三方 relevant third party 为老 年 人提供资金担保、监护或委托代理责任的人或组织 ,如亲属、村(居)委会、老年人原 所在 单位等。 4 基本要求 4.1 机构资质要求 4.1.1 养老机构应依法做好登记和备案管理。 4.1.2 提供餐饮服务的养老机构,应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4.1.3 养老机构的内设医疗机构,应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疗机构执业备案。 4.1.4 提供其他应依法许可的服务的养老机构 ,应持有相应许可证明。 4.1.5 外包服务应与有资质的外包服务机构签订协议。 4.2 环境及设施

8、设备要求 4.2.1 老年人居室内床位平均可使 用面积不应低于 6m,单人居室使用面积不低于 10m,双人居室使 用面积不低于 16m。 4.2.2 室外环境应符合 JGJ 450-2018中第 4部分的要求。 4.2.3 标志及其应用要求设置应符合 GB/T 15565.2、 GB/T 10001.1、 GB/T 10001.9、 GB/T 2893.1-2013、 GB 2894-2008中的要求。 4.2.4 居室应符合 JGJ 450-2018中第 5、 6部分的要求。 4.2.5 应设置无障碍设施 ,包括但不限于:无障碍出入口、安全扶手、无障碍卫生间、防滑地面。无障 碍设施的设计应符

9、合 GB 50763的规定 。 4.2.6 配套服务设施设备应符合 JGJ 450-2018中第 5部分的要求。 4.2.7 居室、浴室和卫生间应配置紧急呼叫设备。 4.2.8 应符合公安消防部门相关要求 ,配备消防设施设备。消防灭火器的配备应符合 GB 50016-2014 规定。 DB12/T 5262019 4 4.2.9 应依据 JGJ 450-2018的规定,配备能提供安全保护服务必要的设施、设备及用具,包括提供床 挡、防护垫、安全标识、安全扶手、紧急呼救系统。使用约束物品包括:使用约束带、约束衣、约束手 套。 4.2.10 设有医疗机构的,医疗设施设备应按相应医疗机构级别标准进行配

10、置。 4.3 人员要求 4.3.1 养老机构负责人应具有养老服务专业知识 ,定期参加相关培训。 4.3.2 养老护理员配置应满足服务需求,经职业技能培训后上岗。 4.3.3 护士应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 4.3.4 医生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4.3.5 餐饮人员应持有健康合格证。 4.3.6 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上岗资质。 4.3.7 其他专业技术技能人员应持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或经过技能培训后上岗。 4.3.8 应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4.3.9 应组织工作人员每年进行 1次健康体检,患传染性疾病的人员应停

11、止为老年人提供服务。 4.3.10 应定期参加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人为本、爱老尊老孝老服务 理念、相关政策法规 及管理服务技能。 4.4 管理要求 4.4.1 服务管理要求 4.4.1.1 应建立基本管理制度 , 包括但不限于行政 管理 制度、人力资源制度、服务管理制度 、 财务管 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后勤管理制度、评价与改进制度 。 4.4.1.2 应在机构内醒目位置公布服务管理信息 , 包括但不限于 : 服务资质、服务管理部门设置、服 务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资质、主要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 4.4.1.3 应定期评估老年人身体状况和精神状态 ; 老年人身体状况和精神状态发生变化时

12、 , 应即时评 估 ; 应根据评估结果提供相应服务。 4.4.1.4 应建立老年人 入 住档案和健康档案 , 包括但不限于 : 服务合同、老年人身份证及户口 本复印 件、病史记录、体检报告及评估报告。老年人健康档案保管期限应不少于老年人出院后 5年。 4.4.1.5 财务、人事、医疗和其他档案的保管期限 , 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4.1.6 及时、准确 、完整 地记录服务过程 , 并由记录人员签字确认。工作记录保管期限应不少于 3 年 。 4.4.1.7 应保护老年人及相关第三方信息 , 未经老年人或相关第三方同意 , 不应泄露老年人及相关第 三方信息。 4.4.1.8 应设立投诉受理

13、部门 , 公开投诉电话和负责人电话 。 4.4.2 安全管理要求 应符合 GB/T 35796-2017中 6.4安全管理 的 要求。 5 服务内容与质量控制 5.1 出入院服务 5.1.1 服务内容 DB12/T 5262019 5 包括但不限于 :入院评估、入院手续办理、出院手续办理。 5.1.2 质量控制 5.1.2.1 应建立老年人入院评估制度,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老年人生理心理状况、服务需求。 5.1.2.2 老年人入院评估结果应经老年人或相关第三方认可,并作为提供相应服务的依据。 5.1.2.3 应采集相关第三方基本信息。 5.1.2.4 老年人确认入住后,养老机构应与老年人和相

14、关第三方签署服务合同,服务合同内容包括但 不限于:权利义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5.1.2.5 特困人员入住应按规定办理接收手续。 5.1.2.6 协助老年人及相关第三方办理入院手续。 5.1.2.7 老年人终止服务、出院,养老机构应通知相关第三方,协助老年 人及相关第三方办理出院手 续。 5.2 评估服务 5.2.1 服务内容 包括提供针对老年人整体状况的综合分析评价,确定老年人护理等级及服务需求。 5.2.2 质量控制 5.2.2.1 评估范围包括日常生活活动、精神状态、感知觉与沟通、社会参与等。 5.2.2.2 应 有提供 评估 服务的场地和 设备。 5.2

15、.2.3 应由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进行评估。 5.2.2.4 应在不同阶段进行入院评估、定期评估和即时评估,有评估记录。 5.3 生活照料服务 5.3.1 服务内容 5.3.1.1 根据老年人的具体需要提供包括但不限于:饮食、起居、清洁卫生、排泄、体位转移、压疮 预防服务。 5.3.1.2 为自理老年人提供 以下 服务: a) 每日定时清扫房间、整理老年人个人物品及生活用品、清洗消毒卫浴设备。 b) 定期更换、清洗、晾晒床上用品。 c) 提醒和指导老年人做好洗漱、沐浴等个人清洁卫生。 d) 提醒和指导老年人剪指(趾)甲,理发剃须。 e) 每日送开水到楼层或房间。 f) 组织老年人参加各种康复娱乐

16、活动。 g) 观察老年人身心状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并通知相关第三方。 5.3.1.3 为部分 失能 老年人提供 以下 服务: a) 每日定时清扫房间、整理老年人个人物品及生活用品、清洗消毒卫浴设备。 b) 及时整理床铺,定期晾晒被褥。 c) 及时更换、清洗、晾晒老年人衣物及床上用品。 d) 协助老年人做好洗漱、沐浴等个人清 洁卫生。 e) 协助老年人剪指(趾)甲,理发剃须。 f) 协助老年人如厕。 DB12/T 5262019 6 g) 每日送开水、打洗漱用水。 h) 每日订餐、送餐到楼层。 i) 每周为老年人测量血压一次。 j) 组织老年人参加各种康复娱乐活动。 k) 观察老年人身心状况,发

17、现异常及时处理并通知相关第三方。 5.3.1.4 为 失能 老年人提供 以下 服务: a) 每日定时清扫房间、整理老年人个人物品及生活用品、清洗消毒卫浴设备。 b) 及时整理床铺,定期晾晒被褥。 c) 及时更换、清洗、晾晒老年人衣物及床上用品。 d) 为老年人穿(脱)衣、洗漱、沐浴(擦浴)、剪指(趾)甲、理发剃须、清洁会阴部。 e) 帮助老年人用餐、饮水。 f) 帮助老年 人如厕,清洗便器。 g) 帮助老年人按时服药。 h) 每周为老年人测量血压一次。 i) 组织老年人参加各种康复娱乐活动。 j) 观察老年人身心状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并通知相关第三方。 5.3.2 质量控制 5.3.2.1 通

18、过评估制定个人生活照料计划,按需服务 。 5.3.2.2 应提供 24小时服务,记录服务过程,做好交接班。 5.3.2.3 对老 年 人 应 做到: a) 六洁:皮肤、口腔 、头发、手足、指(趾)甲、会阴部清洁。 b) 五关心:关心老人的饮食、卫生、安全、睡眠、排泄。 c) 十 知道:知道每位 老年人 姓名、年龄、饮食、职业、护理要点、爱好、疾病、家庭、治疗、心 理 。 d) 老 年 人居室做到室内清洁、整齐,空气新鲜 、无异味。 e) 压 疮发生率 、 度 为 0, 度低于 5%。 5.3.2.4 每日自查、每周重点检查、每月进行效果评估。 5.4 膳食服务 5.4.1 服务内容 5.4.1

19、.1 根据老年人身体状况及需求、地域特点、民族习惯、宗教信仰制定菜谱,提供营养均衡饮食, 包括但不限于 : 为老年人提供集体用餐和个人用餐服务。 5.4.1.2 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提供膳食服务。 5.4.1.3 各类饮食应满足食品卫生要求,并具有应有的色、形、味特点。 5.4.1.4 采用适宜老年人的制作方法,严格遵循操作流程进行制作,最大限度保存各种营养成分。 5.4.1.5 应依据 GB 14934中的规定进行餐具消毒。 5.4.1.6 按照卫生 部门相关要求进行食品留样。 5.4.2 质量控制 5.4.2.1 膳食服务人员应身着洁净的工作服佩戴口罩和工作帽 , 保

20、持个人清洁。 5.4.2.2 每周应对食谱内容进行调整 , 向老年人公布并存档。临时调整时 , 应提前告知。 DB12/T 5262019 7 5.4.2.3 老年人集体用餐时 , 应配备相应服务人员予以协助 。 5.4.2.4 设备数量应满足老 年 人基本生活需求(冰箱、冰柜、保温设备、消毒设备、必要的炊事用具 和餐桌椅)。 5.4.2.5 应 做 好食品储存、运输、加工、制作的环节管理,做到 “三不 ”、 “四隔离 ”、 “四过关 ”、 “五无 ”: a) “三不 ”: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的原料、库房保管员不收腐烂变质的原料、厨师不用腐烂变质 的原料加工成品。 b) “四隔离 ”:成品(食物

21、)存放实行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药品隔离、 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c) “四过关 ”:餐具保持清洁、定期消毒,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d) “五无 ”:提供的食品应做到无毒、无致病菌、无寄生虫、无腐败变质、无杂质。 5.4.2.6 应建立食品留样备查制度 , 每日留样品种齐全 , 每种样品不少于 100g, 并在专用盒上标注品 种 采样人 , 并将留样盒放置于 0 4 冰箱内 , 储存时间不少于 48 小时, 并留样记 录。 5.4.2.7 保持食堂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做到 “四定 ”: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 责,消灭苍蝇、老鼠 、蟑螂和其他害虫及孳

22、生条件。 5.4.2.8 食物中毒率 为 0。 5.5 清洁卫生服务 5.5.1 服务内容 5.5.1.1 包括但不限于 : 公共区域及老年人居室内的清洁。 5.5.1.2 采取服务外包的方式时,对服务质量进行监控。 5.5.2 质量控制 5.5.2.1 公共区域和老年人居室应整洁 , 地面干燥 , 物品摆放安全合理 , 空气无异味。 5.5.2.2 应每日清扫老年人居室 , 整理老年人个人物品及生活用品 ; 定期更换床上用品及窗帘等 , 被 污染的 用品 及时更换 ; 定期清洁老年人居室内电器、家具、玻璃等 ; 定期清洗消毒卫浴设备。 5.5.2.3 应定期对公共区域及设施设备进行清洁和消毒

23、。 5.5.2.4 被污染的物品 , 应单独清洁 、 消毒。 5.5.2.5 卫生间、厨房、居室及其他 区域的清洁设备、用具应区别使用及消毒。 5.5.2.6 提供清洁服务前及清洁过程中 , 应在显著位置设置安全提示标识。 5.6 洗涤服务 5.6.1 服务内容 5.6.1.1 根据老年人清洗需要,提供清洁衣物、被褥等织物收集 、分类、清点、清洗和消毒 并送回的 服务。 5.6.1.2 可采取协议外包形式提供服务。 5.6.2 质量控制 5.6.2.1 应配备洗涤 设 备及 固定 场所 , 定期对设备进行消毒 , 保持洗衣场所环境整洁 。 5.6.2.2 老年人个人衣物与 被褥 应分类清洗 。

24、 5.6.2.3 被污染的织物 , 应单独收集、 清 洗消毒 。 5.6.2.4 指定地点收集被污染织物 , 避免在老年人居住区域清点。 5.6.2.5 应检查洗涤后的织物是否清洗干净、完好无损 , 并进行清点核对。 DB12/T 5262019 8 5.7 老年护理服 务 5.7.1 服务内容 5.7.1.1 包括基础护理、健康管理、健康教育、心理护理、治疗护理、感染控制等。 5.7.1.2 遵照医嘱,执行医疗机构规定的护理常规和护理技术操作规范。 5.7.1.3 参照医疗文书书写规范进行记录。 5.7.1.4 参照老年人能力等级评估的情况提供相应的护理服务。 5.7.1.5 院内感染控制技

25、术要求应符合 WS/T 367-2012的规定。 5.7.2 质量控制 5.7.2.1 对老 年 人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老人实施分类管理,按需服务。 5.7.2.2 对老 年 人异常生命体征、病情变化、特殊心理变化、重要的社会家庭变化、服务范围调整的 记录应根据服务对象特点,客观如实记录。 5.7.2.3 开展健康教育指导应有计划、 有措施、有记录。 5.7.2.4 落实护理措施 应达到 100%, 基础护理合格率 应 90%。 5.7.2.5 护士应检查指导养老护理员工作。 5.8 心理 /精神支持服务 5.8.1 服务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 : 环境适应、情绪疏导、心理支持、危机干预。 5

26、.8.2 质量控制 5.8.2.1 有提供心理 /精神支持服务的场地和设备。 5.8.2.2 应帮助 入 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熟悉机构环境 , 融入集体生活。 5.8.2.3 应了解掌握老年人心理和精神状况 , 发现异常及时与老年人沟通了解 , 并告知相关第三方。 必要时请医护人员、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员协助处理或转至医疗机构。 5.8.2.4 对老年人可能出现的情绪危机或心理危机及时发现、及时预警、及时干预 。 5.8.2.5 应定期组织协调志愿者为老年人提供服务 , 促进老年人与外界社会接触交往 ; 倡导老年人参 与力所能及的志愿活动。 5.8.2.6 应注意保护老 年 人的隐私权。 5.9

27、文化娱乐服务 5.9.1 服务内容 开展适合老年人身心特点的文化娱乐活动 , 包括但不限于 :文化、体育、娱乐、节日及纪念日庆贺 活动。 5.9.2 质量控制 5.9.2.1 有必要的设施设备和场地。 5.9.2.2 每日组织开展 1项以上适合老年人生理、心理特点的文化娱乐活动。 5.9.2.3 服务过程中 , 应密切关注老年人的身体情况 , 保障老年人安全地进行活动 。 5.10 安全保护服务 DB12/T 5262019 9 5.10.1 服务内容 5.10.1.1 包括提供安全设施、使用约束物品、改善老年人生活环境、采取预防措施。 5.10.1.2 采取安全预防措施包括:评估老年人不安全

28、的因素,制定常见意外伤害的预防措施,定期检 查安全程序落实情况。 5.10.1.3 应对老年人的行为活动给予安全指导。 5.10.2 质量控制 5.10.2.1 根据 评估 结果 为老 年 人提供安全保护服务。 5.10.2.2 应在防止老 年 人自伤、伤害他人、跌倒、坠床、自行 拔 管等以及其他危险因素时 经 医 护人员 界定 使用约束物品 , 并与相关第三方签署知情同意书 , 按操作规范执行。 5.10.2.3 应确保服务及时、准确、有效和无医源性损伤。 5.11 医疗保健服务 5.11.1 服务内容 5.11.1.1 包括但不限于为老年人提供 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健康 管理 、预防保健、康

29、复 指导 。 5.11.1.2 可由内设医疗机构或建立协作关 系的医疗机构提供。 5.11.2 质量控制 5.11.2.1 应满足入住老 年 人基本医疗需求 , 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应按照内设医疗机构核准登记的诊 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 5.11.2.2 为入住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提供医疗保健服务,并定期记录。 老年人突发疾病时 , 应及时与相关第三方联系 ,做好院前急救, 不能处置的 , 应立即联系医疗救护机构 , 并协助做好老年人转诊转院工作。 5.11.2.3 应组织老年人开展健康体检 , 每年不少于 1次。 5.11.2.4 定期开 展医疗巡 诊, 发现老年人出现病情变化 , 做出相应处理 并记录。 5.11.2.5 开 展 对老年人常见 的 慢 性疾 病进行监测及健康指导 ,有记录。 5.11.2.6 进行老年人保健和传染病的预防 , 定期 开展卫生知识宣教工作。 5.12 安宁服务 5.12.1 服务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 : 临终关怀、哀伤辅导和后事指导。 5.12.2 质量控制 5.12.2.1 应尊重老年人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个人意愿 , 帮助老年人安详、有尊严地度过生命终期。 5.12.2.2 宜引导相关第三方接受老年人临终状况 , 根据需要协助处理老年人后事。 6 质量评价与改进 应符合 GB/T 35796-2017中 第 7章 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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