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 T 1568-2012 生态公益林经营技术规程.pdf

上传人:priceawful190 文档编号:1476944 上传时间:2020-09-17 格式:PDF 页数:19 大小:995.1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DB13 T 1568-2012 生态公益林经营技术规程.pdf_第1页
第1页 / 共19页
DB13 T 1568-2012 生态公益林经营技术规程.pdf_第2页
第2页 / 共19页
DB13 T 1568-2012 生态公益林经营技术规程.pdf_第3页
第3页 / 共19页
DB13 T 1568-2012 生态公益林经营技术规程.pdf_第4页
第4页 / 共19页
DB13 T 1568-2012 生态公益林经营技术规程.pdf_第5页
第5页 / 共19页
亲,该文档总共19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 ICS 65.020.20 B 05 DB13 河北省 地 方 标 准 DB 13/ T 1568 2012 生态公益林经营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n management of non-commercial forest 2012 - 07 - 03发布 2012 - 07 - 15实施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13/T 1568 2012 I 前 言 本标准由河北省林业厅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农业大学、河北省木兰围场国有林场管理局、河北省塞罕坝机 械林场总场、河 北省 张家口 黑龙山林场共同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选瑞、许中旗、徐成立

2、、田军、原民龙、崔同祥、 邱贵福 、曹运强、 支乾坤、 纪晓林、姜韬、李永宁、徐学华、马长明、程旭、王志斌、周庆营、崔立志、于树峰、刘利民、任宝 俊 。 DB13/T 1568 2012 1 生态公益林经营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生态公益林的经营目标与原则,以及幼龄抚育、生态疏伐、更新采伐、低效林改造、更 新造林、调查设计、施工管理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和方法。 本规程适用于符合生态公益林分级经营范围,并允许开展森林经营活动的生态公益林。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 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

3、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8337.3-2001 生态公益林建设 技术规程 GB 6000 1999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 LY 1000-1991 容器育苗技术 3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生态疏伐 ecological thinning 为了维持和提高生态公益林的生态功能,根据林分自然稀疏规律,伐除生长不良,以及过密林分中的 部分林木,调整林分树种组成和 空间结构,以促进保留木生长和林下植被更新的抚育间伐方式。 3.2 低效生态公益林 low efficiency non-commercial forest 因自然或人为因素 而形成的 生态 功

4、能 低下的 生态公益林 。其中,在自然状态下因立地条件较差或生长 环境恶劣而自然形成的低效 公益 林为原生型低效 生态公益 林;因人为干扰或种质低劣、经营管理不当而形 成的低效 公益 林为经营型低效 生态公益 林。 3.3 低效生态公益林改造 improvement of low efficiency non-commercial forest 采取封育、采伐、 更新、补植等措施,以改善林分结构和提高林分生态功能的经营 活动。 4 经营目标与原则 4.1 经营目标 DB13/T 1568 2012 2 采用森林可持续经营的理论与方法,以主要发挥生态效益,同时兼顾经济和社会效益为目标 。 遵循森

5、 林生态系统的自然演替规律,采取以择伐及抚育为主,以皆伐为辅的经营措施,不断改善森林结构 。 以逐 步形成具有异龄、复层、混交的结构特征和稳定、高效的功能特征的生态公益林。 4.2 经营原则 经营原则如下 : 坚持生态效益优先,兼顾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原则 ; 坚持森林可持续经营的原则 ; 坚持保护、培育与利用相结合原则 ; 坚持因地制宜、循序 渐进的原则 ; 坚持适地适树、以乡土树种为主的原则。 5 林木分级 5.1 单层林 分为 5级: a)级木:优势木。树高最高,胸径最大,树冠处于主林层之上,几乎不被挤压 ; b)级木:亚优势木。胸径、树高仅次于优势木,树冠形成林冠层的平均高度,侧方多少会受

6、到挤 压 ; c)级木:中等木。胸径、树高均为中等,树冠能伸到主林层,但侧方受挤压 ; d)级木:被压木。树干纤细,树冠窄小且偏冠,处于主林层之下或只有树梢能达到主林层 ; e)级木:濒死木、枯死木。处于主林层之下,生长衰弱,接近死亡或已经死亡。 5.2 复层林 分为 3级: a)优良木:树干圆满通直,天然整枝良好,树冠发育正常,生长旺盛,有培育前途的林木 ; b)有益木:有利于 促进 优良木天然整枝和形成良好干形的,对土壤有保护和改良作用,以及伐除后 有可能出现林窗或林中空地的林木 ; c)有害木:枯立木、濒死木、被压木以及妨碍优良木与有益木生长的林木 。 6 幼林抚育 6.1 割灌除草 6

7、.1.1 割灌 6.1.1.1 割灌时间 在灌木 影响 幼树 生长 时进行 。人工林和飞播林,在 栽植后的 13年, 每年进行 2次。 作业时间分别在 6 月和 8月份进行 ;在 45年, 每年进行 1次,在 7月到 8月份进行 。天然更新形成的幼龄林,依据树种特性和 更新状况, 适时进行。 当幼树主侧枝生长超过灌木高度或 不再受 灌木 影响时 , 不再进行 割灌作业。 6.1.1.2 割灌方式 DB13/T 1568 2012 3 采用局部割灌方式。在对人工林进行割灌时,适当保留天然更新形成的幼苗、幼树 。 6.1.2除草 人工林和飞播林,在 栽植后的 13年, 每年进行 12次除草作业,除

8、去苗木周围半径 30cm40cm范围内 的杂草, 作业时间 在 6月 到 7月份进行 。 6.2定株 6.2.1定株时间 在幼树出现明显竞争前进行。按不同生态公益林建设要求,分 23次进行。 6.2.2保留木选择 以保留具有培育前途的树种和林木,以及保留木均匀分布为原则,选择保留 树种和幼树。 6.2.3保留密度 依据立地条件和幼树生长状况确定保留密度,人工造林为 1050株 / hm23300株 / hm2,封山育林、飞播 造林为 1650株 / hm23300株 / hm2。 6.3 补植 对于林分密度尚未达到保留密度要求,或苗木分布不均,林中有较大空地时,需适时进行补植。对于 分布不均,

9、 但 局部更新密度过大的林地,可就地选取生长良好的苗木,进行补植。 6.4 修枝 6.4.1开始时间 树冠 下部出现枯枝时进行修枝。 6.4.2 修枝方法 用修枝剪等工具 沿树干平切,修枝切口应靠近主干, 使 切口平滑 , 不撕裂树皮 ,不留枝桩。 6.4.3修枝强度 幼龄林阶段 ,林木 修枝高度 应 不超过树高的 1/3。 6.4.4修枝季节 在 非生长季 进行。 对于 萌芽力强或有伤流现象的树种 , 在生长季修枝。 6.4.5间隔期 针叶树在 前一次修枝后 再次出现 死枝时进行 下 一 次修枝。阔叶树的间隔期为 23年。 7 生态疏伐 DB13/T 1568 2012 4 7.1 适用范围

10、 各种幼、中、近熟林中,坡度小于 35,土层厚度大于 30cm,并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郁闭度 0.7以上,林木分化明显, 林下植被受光困难 ; 密度过大、林木生长不良 ; 人工林中、级木株数达到 30%以上; 人工林中伐除、级木后,密度依然过大; 天然次生林中有有害木存在; 天然次生林伐除有害木后,密度依然过大; 遭受病虫、火灾、雪压、风折等严重自然灾害,受害木达到 5%以上。 7.2 疏伐木选择 7.2.1单层林 首次疏伐,优先伐除、级木,保留、级木。密度仍然较大时(参照附录 B),结合保留 木空间位置,伐除部分级木; 由病虫害、干旱等导致的死亡木,优先进行采伐 ; 二次及以后疏伐,按照

11、密度要求(参照附录 B),优先伐除级木。密度仍然较大时(参照附录 B), 结合保留木 的 空间位置,伐除部分、级木。 7.2.2复层林 首次疏伐,优先伐除有害木,保留优良木和有益木 ; 由病虫害、干旱等导致的死亡木,优先进行采伐 ; 二次以后疏伐,按照保留密度要求(参照附录 B),结合保留木 的 空间位置,伐除部分有益木, 密度依然较大时,伐除部分优良木。 7.2.3 优先保留的树种 优先保留国家和省级保护植物和珍稀濒危植物名录中的树种以及当地乡土树种,不属于上述范围,但 树冠上有鸟巢、树干或树下有小动物巢穴的林木也应保留。 7.2.4疏伐木移栽 在不对林分生态功能产生明显影响的前提下,在地

12、势平缓(坡度小于 15)、土层深厚地段,可对疏 伐木进行移栽。移栽过程中应避免对生境造成明显破坏,并且对采挖点进行土壤回填。移栽后保留密度应 满足附录 B的要求。每次每亩 移栽株数应满足如下要求: 高度达到 4m以上的疏伐木不 应 超过 3株 ; 高度 在 2m4m(云杉、冷杉、侧柏、桧柏、杜松为 1m4m)的疏伐木不 应 超过 5株 ; 高度 在 2m以下 ( 云杉、冷杉、侧柏、桧柏、杜松为 1m以下)的疏伐木不 应 超过 10株。 7.3 疏伐强度 DB13/T 1568 2012 5 按附录 B的保留密度确定,伐后郁闭度不应低于 0.6,每次疏伐不应超过 0.3个郁闭度。对于 死亡木的

13、清理,不受以上要求限制。 7.4 疏伐间隔期 依据林木生长状况和经营条件确定,原则上为 510年 。 7.5 疏伐结束期 林分经过疏伐调整后,林分空间及树种结构趋于合理, 或 上层木达到更新采伐期时, 不在进行 疏伐 。 8 更新采伐 8.1山地生态公益林 8.1.1 择伐 8.1.1.1适用范围 已经达到成、过熟,并且林分生态功能显著下降的林分。 8.1.1.2 择伐木选择 a)单层林 伐除、级木,及其部分成、过熟木。 b)复层林 伐除有害木,及其部分成、过熟的有益木和优良木。 8.1.1.3择伐时间 在非生长季进行。 8.1.1.4 择伐强度 择伐强度参照附录 B中的保留密度确定,伐后郁闭

14、度应不低于 0.5。 8.1.2 皆伐 8.1.2.1 适用范围 80以上林木已经达到成、过熟,并且林分生态功能显著下降的林分,可采取带状或块状皆伐方式。 8.1.2.2 皆伐面积 DB13/T 1568 2012 6 根据不同皆伐方式确定皆伐面积: a)带状皆伐。采伐带走向应与等高线平行,且采伐带控制在 23倍树高以内,并与保留带等宽;采伐 带上应保留目的树种的幼苗、幼树,并及时进行更新, 510年后采伐保留带 ; b) 块状皆伐。皆伐面积应不超过表 1中规定的皆伐 面积上限,且伐区周围应保留不低于采伐面积的保 留林地。坡度小于 15、土层厚度大于 40cm的小班,以小班作为皆伐控制最小单元

15、,相邻两个小班不应同 时进行皆伐。 表 1 皆伐面积限度表 坡度 ( ) 5 615 1630 30 皆伐面积上限 (亩 ) 100 75 50 不采伐 8.2 平原防护林的更新采伐 8.2.1适用范围 生长停滞、防护效益明显下降,或达到防护成熟年龄的防护林带 。 防护成熟年龄按照附录 A确定。 8.2.2 采伐方式 根据林带类型,选择采伐方式: a)短窄林带。采用全带采伐 方式,同期采伐林带之间保留林带数量应不少于 2条,相邻林带的采伐时 间间隔应不低于 5年; b) 宽林带、主林带、海防基干林带和长林带。采用分带采伐方式,首先在主风方向的背风一侧进行 采伐,采伐带宽度不应大于保留带, 两次

16、 采伐间隔不应低于 5年。 9 低效生态公益林改造 9.1 适用范围 土壤厚度大于 30cm,立地条件较好,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进行改造: 中龄林郁闭度小于 0.3,且植被覆盖度小于 0.4(降水量 400mm以下区域,植被覆盖度小于 0.3) ; 遭受严重的病 、 虫 、 鼠害或其他自然灾害 , 病腐木超过 20%; 经多次樵采,或者多代萌生形成的低效天然次生林 ; 因不适地适树或种质低劣,造林树种 或 保留的目的树种选择不当而形成的小老树林; 林分衰败、生态防护功能显著下降的成、过熟林 ; 改造后 , 能够形成乔灌复层林的灌丛。 9.2改造方式 9.2.1皆伐改造 9.2.1.1适用范

17、围 坡度小于 30,且土层厚度大于 30cm,皆伐后不会造成水土流失的低效生态公益林。 DB13/T 1568 2012 7 9.2.1.2带状皆伐改造 采伐带走向与等高线平行,采伐带控制在 23倍树高以内,并与保留带等宽;采伐带上要保留目的树 种的幼苗、幼树,皆伐后对采 伐迹地及时更新, 510年后采伐保留带,并进行更新。 9.2.1.3 全面皆伐改造 坡长小于 300m且坡度小于 15的低效生态公益林,或遭受严重病 、 虫危害的低效公益林可以小班为单 位进行全面皆伐改造。 9.2.1.4 皆伐改造时间 以非生长季为主,也可由经营者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 9.2.2封育改造 对于坡度大于 2

18、6,且土层厚度小于 30cm的干旱阳坡,或人工造林困难,改造成本较高,以灌丛为主 的生态公益林,采取封育方式进行改造。 9.2.3补植改造 对于郁闭度较低, 但土层厚度不小于 30cm,具备人工造林条件的低效林,可进行补植改造。根据现有 林分的分布状况可选择均匀补植、块状补植等方式。 10 更新造林 10.1采伐迹地更新 10.1.1适用范围 进行带状或块状采伐后, 难以进行 天然更新困难 , 或在规定时间内依靠天然更新难以达到更新标准要 求的生态公益林。 10.1.2造林技术 10.1.2.1树种选择 优先选择 适应性 和抗逆能力 强 、 生长旺盛 、 根系发达 、 固土力强 、 耐瘠薄 、

19、 易 萌 孽,可增加土壤养分, 提高 土壤肥力,能形成疏松柔软死地被物 层 的树种 。 10.1.2.2混交方式 可采用 针 叶树种与阔叶树种混交 、 深根 性 树种与浅根 性 树种混交 、 常绿树种与落叶树种混交 、 阴性树 种与阳性树种混交 、 乔木与灌木混交等 方式 。 DB13/T 1568 2012 8 10.1.2.3混交方法 可采用 带状、块状、行间、株间等混交方法。 10.1.2.4苗木规格 适用于容器苗的树种全部采用容器苗,按 LY 1000-1991的规定 执行。不适用于容器苗的树种采用裸根 苗。全部使用二级以上苗木,按 GB 6000 1999的规定执行。 10.1.2.

20、5造林密度 不同树种造林密度见附录 C。 可 根据立地条件、树种生物学特性 在 附录 C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调整。 10.1.2.6整地规格 按 GB/T 18337.3-2001的规定执行。 10.1.2.7造林时间 根据树种及墒情选择春季造林、雨季造林或秋季造林。春季造林一般在树木发芽前、土壤解冻到适宜 深度时进行。采用容器苗造林,整个生长季节均可进行,优先采用雨季造林。 10.1.3 更新成效标准 年均降水量在 400mm以上地区,当年成活率达到 85%以上、三年保存率达到 75;年均降水量在 400mm 以下的地区,成活率达到 70%以上、三年保存率达到 65。 10.2林下更新 10.2

21、.1适用范围 满足如下条件之一者应进行林下更新: 经抚育、择伐后形成明显林中空地的林地; 经天然更新后,目的树种幼苗、幼树分布不均匀 , 林中空地较多,在规定时间内难以达到天然更 新标准的林地。 10.2.2更新目标 根据适地适树原则,按照 由 生态公益林主导功能所确定的森林经营类型,选择适宜树种,通过人工补 植,最终形成复层、异龄混交林。 10.2.3 技术要求 造林密度见附录 C,其它技术要求参见 10.1.2。 10.3封造结合更新 10.3.1适用范围 DB13/T 1568 2012 9 适用范围如下: 适宜进行封山育林,且林下或采伐迹地上目的树种的幼苗、幼树较多; 采伐后保留有天然

22、下种 母树; 目的树种具有较强的 萌蘖能力 ; 立地条件较差(土层厚度小于 30cm或坡度大于 30的丘陵山地 ) ,或难以进行人工造林的地段。 10.3.2技术要求 按照宜封则封,宜造则造的原则,在封育区内土层深厚(土层厚度大于 30cm)地段进行人工造林,其 他地段进行自然恢复。其他技术要求参见 10.1.2。 11 经营调查设计 11.1 调查设计依据 经营单位以森林经营方案和采伐限额为主要依据编制采伐作业设计方案。 11.2 作业调查设计 作业调查设计包括外业调查 、 内业设计及编写作业设计说明书三部分。 11.3 外业调查内容 包括立地条件、林分因子、更新 状况 、下层植被等调查 内

23、容 。 11.3.1 抽样强度 抽样强度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更新采伐 和 低效公益林改造,人工林抽样比不低于 4%,天然林不低于 5%; 中幼林抚育,人工林抽样比不低于 2%,天然林不低于 3%。 11.3.2 标准地设置 一般使用带状、块状等 形状 的标准地,要贯穿全小班,具有代表性。 11.3.3调查精度 标准地相对闭合差精度应在 1/200以上。 11.3.4每木检尺 使用胸围尺测径,起测 胸径 为 5cm。 11.4作业设计编制 DB13/T 1568 2012 10 分别幼龄抚育、生态 疏伐、采伐设计、低效林改造和更新设计进行编制。内容包括:前言、经营目标 与主要依据、林分状况、作业

24、前后林分密度、平均胸径、蓄积量比较、设计方法与精度、作业技术要求、 收支概算、施工管理等。以小班为 作业设计 基本单元。 11.5 作业设计时间 一般在作业前一年编制完成,设计时间与呈报时间不能跨越生长季。 11.6 复核 作业设计完成后,经营单位现场复核面积不低于 30%;县、市级林业部门现场复核面积抽样比,主伐 不低于 30,抚育不低于 10。 12 施工 12.1 技术与安全培训 作业前,森林经营单位或森林资源管理 部门, 应进行 施工员的上岗培训,包括作业流程、作业方式、 采伐、营造林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主管部门和生产单位应制定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安全生产实施有效的管理、监督和检

25、查,采 伐作业前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 12.2伐前打号与按号采伐 伐前打号与按号采伐的要求 : 对于森林抚育、择伐作业,作业前应按照技术要求,由技术人员对设计小班进行打号 ; 蓄积消耗在设计蓄积误差的 5%以内时,才可进行作业,如果打号不符合要求,应重新打号 ; 严格按照打号标 记 ,采伐林木。 12.3林地清理 采伐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林地 ,对采伐剩余物进行集中堆放或清理出林地。 12.4林地保护 整地、采伐、集材过程中,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避免对保留林木 、 植被层 和 林地造成破坏,防止因 作业施工造成水土流失。 13 检查验收 13.1 检查 按照作业设计小班 ,采用自查与上级主管部门核

26、查等方式,进行实地检查 。 施工质量和作业精度执行 以下标准: DB13/T 1568 2012 11 作业面积误差不超过 5%; 采伐蓄积误差不超过 5%; 规格、非规格材误差不超过 5%,副产品误差不超过 20%。 13.2验收 应按如下要求进行: 设计质量检查的抽样比为原测量标准地数的 5 10,小班面积的 1 5 ; 施工质量检查按照作业设计小班进行。林分因子采用机械抽样方法,现地实测。实测样地面积不 得小于 0.02 hm2。每小班实测样地数 应在 3块以上,样地累计面积 应 不低于作业面积的 1。 14 档案管理 14.1档案内容 14.1.1经营档案 各经营阶段,在管护、抚育、改

27、造、 采伐 、更新等经营管理活动中所形成的全部技术和管理资料,应 全部 归档。 14.1.2 财务档案 包括各个阶段、工序的经济投入与支出、补偿与收益等。 14.2 档案保存形式 14.2.1纸质文档 上述全部档案内 容都应有纸介质文档,应字迹清楚,没有破损。 14.2.2电子文档 上述全部档案内容都应 有 电子文档,每份电子文档应至少有两个备份。 14.3 档案管理与服务 14.3.1 归档与接收 各生产经营活动结束后,有关单位和部门应立即整理相关文档并进行移交。所有文档应用毛笔或钢笔 书写和签发,不应用圆珠笔和铅笔。 14.3.2档案入库 档案管理部门对接受的文档进行整理并入库保存。 DB

28、13/T 1568 2012 12 14.3.3档案管理与服务 生产单位应有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档案管理人员应按严格档案管理制度,对档案的收进、移出、保 管和利用情况进行精确 的统计和管理,档案管理人员更换时应办理移交工作。 DB13/T 1568 2012 13 A 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河北省公益林林龄组划分表 河北省公益林林龄组划分表,见表 A.1。 表 A.1 河北省公益林林龄组划分表 树种 起源 龄组划分 龄级期限 更新采伐年龄 幼龄林 中龄林 近熟林 成熟林 过熟林 云杉、侧柏 天然 60 61-100 101-120 121-160 161 20 121 人工 40 4

29、1-60 61-80 81-120 121 20 81 落叶松 天 然 40 41-60 61-80 81-100 100 20 81 人工 20 21-30 31-40 41-60 61 10 41 油松、樟子 松 天然 30 31-50 51-60 61-80 81 10 61 人工 20 21-30 31-40 41-60 61 10 41 杨、柳、槐、 楝、泡桐、 软阔 天然 20 21-30 31-40 41-60 61 10 41 人工 10 11 15 16-20 21-30 31 5 21 山杨 天然 10 11-20 21-30 31-40 41 10 31 人工 10 11

30、 15 16-20 21-30 31 5 21 桦、榆 天然 30 31-40 41-50 51-60 61 10 51 人工 20 21-30 31-40 41-60 61 10 41 栎、柞、椴、 硬阔 天然 40 41-60 61-80 81-120 121 20 81 人工 20 21-40 41-50 51-70 71 10 51 DB13/T 1568 2012 14 B B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生态公益林不同径级适宜保留株数 生态公益林不同径 级适宜保留株数见表 B.1。 表 B.1 生态公益林不同径级适宜保留株数 径级( cm) 针叶纯林 针阔混交林 阔叶林 株 /公顷

31、 株 /亩 株 /公顷 株 /亩 株 /公顷 株 /亩 6 1500-3300 100-220 1500-3300 100-220 1350-2250 90 150 8 1350-2700 90 180 1350-2250 90 150 1200-1800 80 120 10 1200-1500 80 100 1200-1350 80 90 900-1500 60 100 12 14 750-1200 50 80 750-1050 50 70 600-900 40 60 16-18 450-900 30 60 450-750 30 50 375-750 25 50 18以上 300-750 2

32、0 50 300-600 20 40 225-600 15 40 DB13/T 1568 2012 15 C C 附 录 C (规范性附录) 生态公益林人工造林主要树种适宜初植密度 生态公益林人工造林主要树种适宜初植密度见表 C.1。 表 C.1 生态公益林人工造林主要树种适宜初植密度 树种 密度 株(丛)亩 株(丛)公顷 油松、樟子松 110 220 1650 3300 落叶松 110 220 1650 3300 云杉 110 220 1650 3300 侧柏 110 220 1650 3300 刺槐 110 167 1650 2505 胡桃楸、黄菠萝、水曲柳 110 220 1650 3300 榆树 70 167 1050 2505 椴树 70 167 1050 2505 桦树 110 220 1650 3300 蒙古栎、辽东栎、麻栎 110 220 1650 3300 泡桐 50 110 750 1650 栓皮栎、板栗 110 220 1650 3300 栽培杨 50 110 750 1650 黄连木 110 220 1650 3300 山杏 110 330 1650 4950 沙棘、紫穗槐、枸杞、锦鸡、荆条 110 330 1650 4950 _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标准规范 > 地方标准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