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5.020.01 B 05 DB14 山西省 地方标准 DB 14/ T 1497 2017 农业转基因玉米田间试验管理规范 2017 - 12 - 10发布 2018 - 02 - 10实施 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14/ T 1497 2017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与定义 . 1 4 机构与人员 . 2 5 试验基地 . 3 6 管理制度 . 3 7 控制措施 . 4 8 监督与检查 . 5 DB14/ T 1497 2017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西省
2、农业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 山西农业大 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史宗勇、王海滨、乔永刚、唐中伟、袁建琴、高建华、伊江山、朱永琴。 DB14/ T 1497 2017 1 农业转基因玉米田间试验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转基因玉米田间试验的术语和定义、机构与人员、试验基地、管理制度、控制措施和 监督与检查的基本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未取得安全证书的转基因玉米田间试验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农业部 2259号公告 13
3、2015 转基 因植物试验安全控制措施 第 1部分:通用要求 农业部 2406号公告 3 2016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通用要求 试验基地 3 术语和 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转基因玉米 利用基因工程技术改变基因组构成的玉米。 3.2 田间试验 研究、试验单位在申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前进行的田间种植试验。一般包括中间试验、环境 释放和生产性试验三个阶段。 3.3 中间试验 在控制系统内或者控制条件下进行的小规模试验。 3.4 环境释放 DB14/ T 1497 2017 2 在自然条件下采取相应安全措施所进行的中规模的试验。 3.5 生产性试验 在生产和应用前进行的较
4、大规模的试验。 4 机构与人员 4.1 机构 4.1.1 田间试验的母体组织应建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责任制,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健全从法 人到责任部门再到责任人的全过程管理体系,包括组织管理框架、各机构的职能任务、各岗位的职责以 及考核管理办法等。 4.1.2 田间试验的母体组织应成立由单位法人代表负责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小组,负责咨询、指导、 监督田间试验的农业转基因玉米安全管理工作。 4.1.3 田间试验的组织管理应与转基因玉米的安全等级、试验规模、操作的复杂程度相适应。 4.2 人员 4.2.1 应明确田间试验负责人,田间试验负责人应熟悉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法规,具备 3年以 上
5、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或试验经历,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 4.2.2 田间试验负责人是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全面负责田间试验的安全管理,应 负责: a) 对进入试验基地的人员进行授权; b)指定至少一名安全负责人具体负责试验基地安全,赋予其监督所有活动的职责和权力; c)指定每项试验的项目负责人; d)规定试验人员的岗位职责 ; f)应根据田间试验的对象、规模和研究内容,配备试验人员,试验人员应具备与岗位职责相适应 的法律法规知识、专业知识和操作能力。 4.2.3 试验基地安全负责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应张贴在醒目的位置。 5 试验基地 5.1 基地权属 DB14/ T 1497 2017
6、 3 田间试验用地的母体组织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机构,并具有 10年以上的土地使用权。 5.2 选址及建设 选址及建设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规划、环境保护和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 5.2.1 选址应满足试验的地形和气象要求,绘制试验地点的位置地形图。中间试验还应绘制隔离示意 图。 5.2.2 明确试验田周围生态类型 a) 若为自然生态类型,则说明距农业生态类型地区的远近; b) 若为农业生态类型,要关注玉米常见病虫害的名称及发生为害、流行情况。 5.2.3 明确试验地周围的玉米栽培种和野生种的名称。 5.2.4 明确试验地周围常见杂草的名称及其为害情况。 5.2.5 明确试验地周 围主要
7、动物的种类,避开珍稀、濒危和保护物种。 5.2.6 避免试验地点的生态环境对转基因玉米存活、繁殖、扩散和传播的不利因素,特别是环境中其 它生物从转基因玉米获得目的基因的可能性。 5.3 设施条件 5.3.1 应有气象观察记录设施。 5.3.2 应有生物的无害化处理、灭活或销毁的设施,防止材料无意识流失。 5.3.3 具有专用的播种、收获等机械设备和工具,非专用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要严格采取清洁措施。 5.3.4 具有工具间、仓储间、工作间等设施条件。 5.3.5 配备 24h监控的设施。 5.3.6 试验田及其重要场所应有明显的标示。 6 管理制度 6.1 授权与登记制度 应建立人员和物品的出入授
8、权与登记制度。人员和物品的出入应有授权程序、登记要求、登记表格 式样等。 6.2 试验审查制度 应建立试验审查制度。试验审查应有审查程序、资料要求、审查办法、审查意见、审查记录等。 6.3 材料引入与转出制度 DB14/ T 1497 2017 4 应建立材料引入与转出制度。转基因玉米材料的引入与转出应有审查程序、双方签订的协议,并明 确各自的安全监管责任。 6.4 安全检查制度 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检查应有检查计划、检查方案、检查记录、检查报告等。 6.5 人员培训制度 应建立人员培训制度。人员培训应有培训计划、培训记录、效果评估等。 6.6 操作规程 应建立操作规程。各操作规程应与农业
9、转基因生物的安全控制措施相适应,操作规程和安全控制措 施应符合农业部 2259号公告 13 2015的要求。 6.7 应急预案 应建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事件分级、响应机制、处置措施、补救措施、 事件报告等。 6.8 档案管理制度 应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档案内容至少包括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小组和试验人员组成与变动、各项管 理制度、试验项目、转基因材料引入与转出协议、安全管理记录、检查记录、培训记录以及农业转基因 生物操作记录等。 7 控制措施 7.1 生物控制措施 试验田隔离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 与周围其他 玉米间隔离距离不小于 300 m, 且隔离距离内无玉米的野生近缘
10、种; b) 满足花期隔离 25 d以上。 7.2 物理控制措施 7.2.1 具有控制人畜出入的围墙或永久性围栏。 7.2.2 设立门禁系统控制人员和物品出入及防止转基因玉米意外带出。 7.3 规模控制 措施 7.3.1 试验年限 DB14/ T 1497 2017 5 一般为一至两年。 7.3.2 中间试验规模 全省不超过 3个点,试验总面积不超过 4亩。 7.3.3 环境释放规模 全省不超过 7个点,试验总面积为 4 30亩。 7.3.4 生产性试验规模 全省不超过 3个点,试验总面积大于 30亩。 7.4 其他控制措施 7.4.1 转基因玉米及其收获物包装应牢固结实、密闭运输、专区存放、专
11、人保管。 7.4.2 试验结束后,收获部分之外的残留植株应当采取焚 烧、深埋等措施集中销毁,以防止转基因玉 米残留和存活。 7.4.3 收获后应对试验地进行有效监控,试验结束一年内应有专人负责试验田管护,确保试验田不种 植玉米作物,发现转基因玉米自生苗的,必须立即深埋销毁。 8 监督与检查 8.1 一般检查 8.1.1 查证试验地点及周围环境与批复文件的一致性。 8.1.2 核实试验时间、面积、试验品系情况与申报材料的一致性。 8.1.3 查看安全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8.1.4 查阅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的有关档案、账册和资料等。 8.1.5 询问试验相关人员田间试验概况及其对转基因安全控制措施的了解情况、田间试验管理情况等。 8.2 操作检查 8.2.1 播种期 主要检查试验材料的保存地点与方式、出入库交接手续、包装方式、试验地点、试验面积,根据试 验方案检查安全控制措施落实情况,剩余试验材料的处置情况等。 8.2.2 开花前 DB14/ T 1497 2017 6 主要检查作物环境安全试验记录,包括试验方案、田间调查记录、试验报告等;隔离措施设置,包 括试验边界标志、隔离带、花期、套袋、花期不遇等情况 。 8.2.3 收获期 主要检查试验材料的收获、保管、处置及植株残留物的灭活处理情况等。 8.2.4 试验结束后 主要检查自生苗的去除措施及残留情况。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