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ICS 13.060.20 C 51 DB15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地 方 标 准 DB15/T 1905 2020 牧区因旱人畜饮水困难评价 Evaluation of drinking water shortage for human and animal due to the drought in pastoral areas 2020-06-10发布 2020-07-10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15/T 1905 2020 1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水利部牧区水
2、利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全强、曹亮、尹瑞平、张然、吴永忠、王文君、吴英杰、李振刚、王世锋、李 亮、徐凯然、朱俊峰、陈晓俊、周泉成、尹航、李玮、赵水霞、张伟杰。 DB15/T 1905 2020 1 牧区 因旱 人畜 饮水困难评价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牧区因旱人畜饮水困难评价指标、标准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牧区因旱人畜饮 水困难评价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合于本文件。 2.1 牧区因旱人畜饮水困 难 drinking water difficulty due to the drought 由于干旱造成牧区苏木(乡镇)、嘎查(村)、牧场等牧民及牲畜临时性饮用水困难。 2.2
3、牧民用水定 额 norm of water intake for domesticity of pastoral residents 牧民每人每日合理用水量,常用单位为 L/(人 d)。 2.3 牲畜用水定 额 norm of water intake for livestock 饲养牲畜的日均用水量,常用单位为 L/(头 d)。 2.4 取水距 离 drinking distance 取水点(水窖、水罐、机井、截伏流筒井、河水、送水服务取水处等)至用水户的运送距离。 2.5 因旱饮水困难持续时 间 duration of drinking water difficulty due to th
4、e drought 一定时间内因干旱造成人畜饮水连续不达标的天数。 2.6 供水保证 率 guarantee probability of water supply 牧区居民、牲畜取得饮用水的可靠程度。 DB15/T 1905 2020 2 2.7 用水方便程 度 convenience of water use 用水户获得饮用水的便利程度。 2.8 干 旱 drought 因降水减少、或入境水量不足,在一定区域范围内造成牧民生产生活以及生态环境正常用水需求得 不到满足的现象。 2.9 人畜饮水困难旱情等 级 difficulty level of drinking water for hum
5、an and animal 描述因旱造成的人畜饮水困难严重程度的级别标准。 3 基本规定 3.1 牧区因旱 人畜饮水困难评价指标包括水量、用水方便程度、因旱饮水困难持续时间和供水保证率 4项。 3.2 牧区因旱人畜饮水困难评价,应在判别人畜饮水困难的基础上评价困难等级。人畜饮水困难判别 标准参见附录 A, 4项指标中任意一项符合即可判别为人畜饮水困难 。 3.3 牧区因旱人畜饮水困难等级分为三个等级:轻度干旱、中度干旱、严重干旱, 4项指标中全部符 合轻度干旱评价为轻度干旱,全部符合中度干旱评价为中度干旱,全部符合严重干旱评价为严重干旱。 评价标准和方法参见附录 A和附录 B。 4 水量评价
6、4.1 评价内容 水量,包括牧民生活饮用水量、牧区牲畜用水量。 4.2 评价标准 人饮水量按牧民用水定额(附录 B中表 B.1)进行评价,牲畜水量按牲畜用水定额(附录 B中表 B.1) 进行评价。 4.3 评价方法 水量评价应根据一定时间内储水设施设备的储水量或能获取的水量与供水人数、牲畜数量测算,并 结合用水户问询等方式进行,参见附录 B中表 B.1。 5 用水方便程度评价 DB15/T 1905 2020 3 5.1 评价内容 用水方便程度,指用水户获得饮用水的便利程度,通常以供水是否入户以及交通工具取水单程距离 进行评价。 5.2 评价标准 对于供水未入户的用水户,用水方便程度用取水距离
7、进行评价,参见附录 A。 5.3 评价方法 根据取水距离进行评价,参见附录 B中表 B.2。 6 因旱饮水困难持续时间 6.1 评价内容 一定时间内因干旱造成牧区人畜饮水连续不达标的天数。 6.2 评价标准 连续缺水天数超过 15 d,判别为因旱人畜饮水困难,参见附录 A。 6.3 评价方法 根据一次干旱过程内缺水天数进行评价,参见附录 B中表 B.3。 7 供水保证率 7.1 评价内容 供水保证率,可用一年中实际供水量符合标准的天数与一年总天数的百分比值进行评价。 7.2 评价标准 供水工程用水户供水保证率低于 90 %,判别为因旱人畜饮水困难,参见附录 A。 7.3 评价方法 供水保证率应
8、通过入户调查、问询工程实际供水情况以及用水户水窖、水罐等储 水情况,确认用水 量需求得到的满足程度进行评价,参见附录 B中表 B.4。 DB15/T 1905 2020 4 A A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牧区因旱人畜饮水困难评价指标 牧区因旱人畜饮水困难判别标准见表 A.1。 表 A.1 牧区因旱人畜饮水困难判别标准 判别条件 判别标准 牧民基本生活用水量( L/人 d) 20 取水距离( km) 山丘区 1.0 丘陵区 2.0 平原区 3.5 牧区因旱人畜饮水困难持续时间( d) 15 供水保证率( %) 90 DB15/T 1905 2020 5 B B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9、牧区因旱人畜饮水困难旱情等级评价标准 牧区因旱人畜饮 水量旱情等级评价见表 B.1。 表 B.1 牧区因旱人畜饮水量旱情等级评价 旱情等级 人畜饮水量( L/人 d , L/头 d) 人饮水量 育成牛 奶牛 马、驴、骡 羊 轻度干旱 15 20 45 50 90 100 35 40 6 8 中度干旱 10 15 40 45 80 90 30 35 4 6 严重干旱 10以下 40以下 80以下 30以下 4以下 牧区因旱用水方便程度旱情等级评价见表 B.2。 表 B.2 牧区因旱用水方便程度旱情等级评价 旱情等级 取水距离( km) 山 地 丘 陵 平 原 轻度干旱 1.0 2.0 2.0 3.5 3.5 10 中度干旱 2.0 3.0 3.5 5.0 10 20 严重干旱 3.0以上 5.0以上 20以上 DB15/T 1905 2020 6 牧区因旱人畜饮水困难持续时间旱情等级评价见表 B.3。 表 B.3 牧区因旱人畜饮水困难持续时间旱情等级评价 旱情等级 连续缺水天数( d) 轻度干旱 15 25 中度干旱 25 60 严重干旱 60天以上 牧区因旱人畜饮水困难供水保证率旱情等级评价见表 B.4。 表 B.4 牧区因旱人畜饮水困难供水保证率旱情等级评价 旱情等级 供水保证率( %) 轻度干旱 85 90 中度干旱 75 85 严重干旱 75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