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 T 2187.2-2019 重要活动场所电力设施配置与电气运行管理规范 第2部分_电气运行管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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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29.020 F 20 DB33 浙江省 地 方 标 准 DB33/T 2187.2 2019 重要活动场所电力设施配置 与电气运行管理规范 第 2部分:电气运行管理 Specification for the configuration and operation management of electricity installations in important activity sites Part 2: Electric operation management 2019 - 02 - 22发布 2019 - 03 - 22实施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3/T 2

2、187.2 2019 I 目 次 前 言 . I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电气运行管理制度 . 2 4.1 运行管理制度 . 2 4.2 电力调度管理 . 2 5 电气人员 . 3 5.1 基本条件 . 3 5.2 职责划分 . 3 6 工器具、备品备件及通讯设备 . 3 6.1 工器具 . 3 6.2 备品备件 . 4 6.3 通讯设备 . 4 6.4 台账管理 . 4 7 电气设备运行维护 . 4 7.1 电气运行方式 . 4 7.2 继电保护 . 5 7.3 自动装置 . 6 7.4 自备应急电源 . 7 7.5 高压配电装置 . 7

3、 7.6 电力变压器 . 8 7.7 电力电缆 . 8 7.8 低压配电装置 . 9 7.9 重要回路末端设备 . 9 7.10 运行监控 . 9 8 专项检查与专项试验 . 10 8.1 专项检查 . 10 8.2 专项试验 . 10 9 预案编制与演练 . 10 9.1 预案编制 . 10 9.2 应急演练 . 10 10 全负荷试验 . 11 DB33/T 2187.2 2019 II 10.1 试验内容 . 11 10.2 试验条件及流程 . 11 11 临时负荷接入 . 11 11.1 接入流程 . 11 11.2 接入要求 . 12 12 重要活动期间的值守 . 12 12.1 工

4、作内容 . 12 12.2 工作要求 . 13 12.3 巡视检查周期及内容 . 13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全负荷试验方案 . 14 附录 B(资料性附录) 临时负荷接入申请单 . 21 附录 C(资 料性附录) 电气设备巡视工作单 . 22 DB33/T 2187.2 2019 III 前 言 DB33/T 2187重要活动场所电力设施配置与电气运行管理规范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第 1部分:电力设施配置; 第 2部分:电气运行管理; 第 3部分:电力设施标识命名及使用。 本部分为 DB33/T 2187的第 2部分。 本部分依据 GB/T 1.1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浙江省能源局提出。

5、 本部分由浙江省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浙江省节能协会、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杭州分中心、国 网杭州供电公司、国网金 华供电公司、国网嘉兴供电公司、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郑斌、 郭晨露、 侯素颖、徐昱、杨淑明、王炜、王黎、易孔明、周欢、裘华东、 俞成彪、张云雷、来涵彬、徐耀辉、王海帆、吴昱德、施力欣、 应烨军、曹瑞峰、虞义明、夏洪伟、郑 骥。 DB33/T 2187.2 2019 1 重要活动场所电力设施配置与电气运行管理规范 第 2部分:电气运行管理 1 范围 本部分 规定了重要活动场所电气运行管理 制度、电气人员、工器具、备品备件及通

6、讯设备、电气设 备运行维护、专项检查与专项试验、预案编制与演练、全负荷试验、临时负荷接入和重要活动期间的值 守等 要求 。 本部分适用于重要活动场所。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的引用对于本部分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部 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部分。 GB/T 13869 用电安全导则 GB/T 14285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GB 26860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 GB/T 31989 高压电力用户用电安全 GB/T 32893 10kV及以上电力用户变电站运行管理规范 GB 5

7、0054 低压配 电设计规范 GB/T 50062 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 JGJ 16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DL/T 572 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 DL/T 584 3kV-11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 DL/T 596 电力设备 预防性试验 规程 DL/T 1253 电力电缆线路运行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3.1 重要活动 important activity 由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组织或认定,具有重要影响和特定规模的政治、经济、科技、文化、体育等 活动。 3.2 DB33/T 2187.2 2019 2 重要负荷 important load 重要活动期间允许短时间停

8、电的用电负荷。 3.3 备自投 backup automatic switch 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的简称。 3.4 单路失电应急演练 single track power failure emergency drill 模拟重要活动场所内部单条馈电线路突发失电情况进行的实战应急演练。 3.5 单户失电应急演练 single household power failure emergency drill 模拟重要活动场所全部或部分高压供电线路突发失电情况进行的实战应急演练。 4 电气运行管理制度 4.1 运行管理制度 4.1.1 重要活动场所方 应制定切实有效 的运行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 应制

9、定 符合 GB/T 31989的要求。 4.1.2 管理制度应包括岗位责任制度、值班制度、交接班制度、巡视检查制度、缺陷管理制度、保卫 (消防)工作制度等,并应上墙张贴。 运行管理制度设置要求包括: a) 岗位责任制度应明确电气值班人员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在岗人数等相关事项; b) 值班制度应明确值班时间、值班班次、工作内容、联系网络、日志管理等相关事项; c) 交接班制度应明确交接班方式,包括时间、程序及内容等相关事项; d) 巡视检查制度应明确巡视检查范围 、巡视路线、巡视检查周期、问题处理流程、结果记录等相 关事项; e) 缺陷管理制度应明确缺陷管理范围、缺陷收集与处理方式、过程跟踪与结

10、果反馈流程、结果记 录等相关事项; f) 保卫(消防)工作制度应明确 变配电房 消防设施和器材的配备、存放、定期检查要求,明确 变 配电房 出入及保卫登记要求等相关事项。 4.1.3 重要活动场所方应建立电气资料及人员档案管理、查阅、保管等管理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及 时更新资料内容。 4.2 电力调度管理 4.2.1 特级重要活动场所用户应纳入电力调度管辖范围。 4.2.2 一级重要活动场所用户宜纳入电力调度管辖范围。 DB33/T 2187.2 2019 3 4.2.3 纳入调度管辖范围的 重要活动 场所 用户应按照调度部门要求配置通讯、信息等设备,签订调度 协议并遵守调度规程。 5 电气人

11、员 5.1 基本条件 5.1.1 电气人员的基本条件应符合 GB 26860的要求。 5.1.2 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每两年至少一次)。 5.1.3 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掌握紧急救护法,特别是触电急救。 5.1.4 值班人员应具备专业技能和实践经验,并持有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从业资格证。 5.2 职责划分 电气人员包含管理人员和值班人员。 5.2.1 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职责包括: a) 负责各项管理制度的建立、落实与监督,并承担电气运行的管理责任; b) 负责统一协调组织场所内部电气运 行工作; c) 熟知电力安全规程、调度规程,熟悉场所电力设施状况; d) 熟悉场所

12、的图纸等各项技术资料、设施设备的操作流程; e) 熟知各类电气反事故措施及事故预案。 5.2.2 值班人员 值班人员职责包括: a) 负责场所内部电气设备的巡视监控、电气操作、应急处置、检修维护及档案管理等工作; b) 熟知并遵守电力安全规程、调度规程; c) 熟悉场所内部电气设备运行方式、接线方式、保护定值及自动投切装置运行情况等; d) 熟悉重要负荷的分布和接入方式; e) 熟悉并掌握自备应急电源的状况和操作; f) 熟知并掌握反事故措施及事故预案。 6 工器具、备品备件及通讯设备 6.1 工器具 6.1.1 重要活动场所工器具的配置 、 使用 及维护 应符合 GB/T 31989的 要求

13、 。 6.1.2 重要活动场所应配置与其设备规模、电压等级相适应的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杆、安全帽、 验电器、接地线等安全工器具。 6.1.3 重要活动场所应配置万用表、钳形表、红外测温仪、温湿度计、应急照明灯具及电工工具等常 用工器具。 DB33/T 2187.2 2019 4 6.1.4 重要活动场所的安全工器具应做好 预防性试验周期 试验。 预防性试验周期要求: a) 绝缘手套、绝缘靴预防性试验周期为半年; b) 绝缘杆、电容型验电器、携带型短路接地线预防性试验周期为 1年; c) 个人保护接地线预防性试验周期为不超过 5年; d) 安全帽预防性试 验周期为从制造之日起,塑料帽不超过 2

14、.5年,玻璃钢帽预不超过 3.5年。 6.1.5 重要活动场所各类工器具应按照要求存放。 存放管理要求: a) 各类工器具应存放在专用的工器具柜(箱)内,并执行定置管理; b) 绝缘手套、绝缘靴应保持干燥、通风; c) 接地线、个人保安线、绝缘杆、安全帽等安全工器具应执行编号管理。 6.2 备品备件 6.2.1 重要活动场所应储备必要的电气设备备品备件和应急物资。 6.2.2 所有备品备件与应急物资均应登记在册,标明储备品种、数量、使用部位、存放位置等。 6.2.3 重要活动期间,常用备品备件与应急物资须保持随时可调、可用状态。 6.3 通讯设备 6.3.1 重要活 动场所应配置含有线电话在内

15、的多种通讯联络方式,并在重要活动期间确保所有通讯设 备状态良好。 6.3.2 重要活动场所方应按需为电气人员配置无线电等通讯设备,并预留一定的备用量。 6.3.3 无线通信设备应满足重要活动安保要求,并优先使用活动举办方指定供应商提供的专用无线 通 信设备。 6.3.4 重要活动场所方应在重要活动开始前做好通讯设备的无线电频段申请、报备及使用培训等工 作。 6.4 台账管理 6.4.1 重要活动场所方应建立健全安全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通讯设备及电气设备备品备件的管理 台账与发放记录。 6.4.2 台账与发放记录应设专人管理。 7 电气设备运行维护 7.1 电气运行方式 7.1.1 特级重要活

16、动场所高压应采用两主一备运行方式,即两路主供电源同时运行,第三路电源热备 用。当任何一路主供电源失电时,热备用电源自动投切。 DB33/T 2187.2 2019 5 7.1.2 一级重要活动场所应采用两路主供电源同时运行方式。当其中一路主供电源失电时,经备自投 切换至另一路主供电源供电。 7.1.3 低压采用分列运行方式。当任一路进线失电时,可经备自投切换至另一路电源供电。 7.1.4 各级自动切换装置应按照前期确定的逻辑关系和顺序进行切换。 7.2 继电保护 7.2.1 继 电保护的配置应符合 GB/T 50062的要求,定值应符合 DL/T 584的要求。 7.2.2 10kV进线开关

17、7.2.2.1 过电流保护 过电流保 护设置要求: a) 电流定值整定应与上级变电站 10kV过电流保护、下级母分及元件过电流保护配合,按躲过最 大负荷电流且配变低压侧故障有灵敏度整定 ,灵敏度应符合 GB/T 14285的要求; b) 保护动作时间定值宜取 0.8s。 7.2.2.2 限时电流速断保护 限时电流速断包括设置要求: a) 电流定值整定应与上级变电站 10kV馈线限时电流速断保护、下级母分及元件(限时)电流速 断保护配合; b) 保护动作时间定值宜取 0.2s。 7.2.3 10kV母分开关 7.2.3.1 过电流保护 过电流保护设置要求: a) 电流定值整定应与上级 10kV进

18、线过电流保护、下级 10kV馈线过电流保护配 合,按躲过最大负 荷电流且配变低压侧故障有灵敏度整定; b) 采用单母三分段,两供一备接线方式的重要活动场所母分过电流保护动作时间定值宜取 0.8s; c) 采用单母二分段,两路常供互为备用的重要活动场所母分过电流保护动作时间定值宜取 0.6s。 7.2.3.2 限时电流速断保护 限时电流速断保护设置要求: a) 电流定值整定应与上级 10kV进线限时电流速断保护、下级 10kV馈线电流速断保护配合; b) 采用单母三分段,两供一备接线方式的重要活动场所母分限时电流速断保护动作时间定值宜取 0.2s; c) 采用单母二分段,两路常供互为备用的重要活

19、动场所母分电流速 断保护动作时间定值宜取 0s。 7.2.4 10kV馈线开关 7.2.4.1 电流速断保护 电流速断保护设置要求: DB33/T 2187.2 2019 6 a) 电流定值应与 10kV进线及母分的定值配合,并按躲过单台配变合闸时可能的最大励磁涌流, 躲过配变低压侧故障(可靠系数应不小于 1.3),躲过电动机最大可能的启动电流(可靠系数 应不小于 1.3)的原则进行整定; b) 保护动作时间定值宜取 0s; 7.2.4.2 过电流保护 过电流保护设置要求: a) 电流定值应与 10kV进线及母分的定值配合,并按躲过最大负荷电流,满足配变低压侧故障灵 敏度(灵敏度大于等于 1.

20、5)的原则进行整定。 b) 保护动作时间定值宜取 0.6s; c) 若动作时间定值无法躲过电动机启动时间,应按照躲过电动机最大可能的启动电流整定,可靠 系数应不小于 1.3。 7.2.5 0.4kV开关 7.2.5.1 低 压断路器的配置应符合 GB 50054的配置要求。 7.2.5.2 短路短延时保护 短路短延时保护设置要求: a) 应采用定时限保护; b) 0.4kV进线开关时间保护动作定值宜取 0.4秒; c) 0.4kV母分开关时间保护动作定值宜取 0.2秒; d) 0.4kV馈线开关时间保护动作定值宜取 0.1秒。 7.2.5.3 过载长延时保护 过载长延时保护设置要求: a) 重

21、要活动场所内部的过载长延时反时限特性宜保持一致,并做到逐级配合; b) 6倍长延时定值不宜 大于 8s。 7.2.5.4 低压断路器保护 低压断路器整定单应由设备厂家和设计院联合出具,内容应包括长延时、短延时、瞬时电流值、 整定时间等。 7.2.6 继电保护装置 继电保护 装置设置要求: a) 显示应正常; b) 各种信号指示应正常,直流母线电压应正常; c) 母线电压互感器切换开关的位置与所测母线位置应相符; d) 压板及切换开关位置应与运行要求一致。 7.2.7 直流系统 直流系统设置要求: a) 直流屏、控制屏等所有表计应指示正常,无指针弯曲、卡塞等现象,指示灯应明亮; b) 直流装置内

22、部应无异常声响,直流元件应无损坏、发热或焦臭气味; DB33/T 2187.2 2019 7 c) 直流系统蓄电池容量配置应符合标准。 蓄电池外观无破损和漏液情况,极柱无烧毁现象、无锈 痕,充放电试验应合格; d) 浮充电运行的蓄电池外观应无变形、无漏液,整流装置工作指示应正常。 7.3 自动装置 7.3.1 动作策略 自动装置动作策略设置要求: a) 各层级备自投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动作策略; b) 10kV母分备自投跳闸时间应与下级配合; c) 0.4kV 母分备自投跳闸时间应与上、下级配合。 7.3.2 装设在重要负荷末端的 ATS宜采用自投不自复工作模式。 7.4 自备应急电源 7.4.

23、1 总体要求 a) 自备应急电源的配置应符合 JGJ 16的要求。 b) 自备应急电源应定期维保并开展功能测试,检测是否满足安全、消防相关要求 ,检验投切情况 和发电机启动情况,并做好记录。重要活动开始前应对发电机、 UPS、 EPS 等设备进行专项维 保,发现异常应及时消缺 , 7.4.2 UPS和 EPS UPS和 EPS设置要求: a) UPS、 EPS运行环境温度应不高于 35; b) 电池容量(持续供电时间)应与设备参数相符; c) 主机声音、运行指示应正常; d) 三相电压、电流应正常; e) UPS应采用在线运行模式; f) UPS、 EPS应每个月检查一次。 7.4.3 柴油发

24、电机(车) 柴油发电机(车)设置要求: a) 发电机 (车) 应确保状态良好,可随时投入使用; b) 发电机 (车) 上连接电缆等附件应齐备,并备有一定数量 的备品备件; c) 试发中机油压力、水温等情况应良好,无异味、异响情况; d) 发电机 (车) 启动蓄电池应定期进行充放电试验,蓄电池电压、液面正常、无破损和漏液情况, 极柱无烧毁现象、无锈痕; e) 发电机油量储备应满足需求,每个月应试发一次; f) 发电机采用热备且市电优先方式时, 发电机 ATS自动切换时间应大于 10kV母分备自投动作时 间。 7.5 高压配电装置 7.5.1 开关柜各类仪表应显示正常,仪表显示应与实际相符。 DB

25、33/T 2187.2 2019 8 7.5.2 电气设备各部件连接点应接触良好,无放电声,无过热变色、 烧熔现象。母线排应无变色变 形现象,绝缘件、瓷件应无裂纹、损伤、放电痕迹。 7.5.3 所 有电气连接的接触面应连接紧密,连接螺栓应用力矩扳手紧固,其紧固力矩值应符合规定。 7.5.4 电气设备应无凝露,加热器或除湿装置应处于良好状态。 7.5.5 可能影响重要活动的远程跳闸控制等回路应临时停用。 7.5.6 断路器应固定牢靠,分、合闸位置应指示正确,与实际状态相符。弹簧储能指示正常,储能开 关在储能状态。 7.5.7 断路器内应无放电声等异常声响,气体压力、真空度应正常,操作机构应正常、

26、无卡涩。 7.5.8 闸刀(隔离开关)及负荷开关的静触头与动触头应接触良好,无发热现象;操作机构和传动装 置应完整、无断裂;操作杆的卡环和支持点应不松动、不脱落。 7.5.9 负荷开关的 灭弧装置应完整无损。 7.5.10 高压熔断器应完整,无裂纹,导电部分应接触良好,保护环不应缺损或脱落;高压跌落式熔 断器、熔丝管应无变形,接触良好。 7.5.11 接地网外露的连接点应完整牢固,接到设备外壳上的螺栓应镀锌。接地线地面部分防腐油漆 完好,预留的专用临时接地线连接点应数量足够,标志明显。 7.6 电力变压器 7.6.1 电力变压器运行应符合 DL/T 572要求。 7.6.2 变压器运行声响应正

27、常,无其它金属碰撞声;引线接头、电缆、母线应无发热迹象,接触处温 度不应超过 80,且三相同一部位温差不得超过 30。 7.6.3 变压器的外部表面应无积污;本体、套管、导线上应无 异物和悬挂物。 7.6.4 紧固件、连接件、导电零件及其他零件应无生锈、腐蚀的痕迹,导电零件应接触良好。 7.6.5 温控风冷系统应运行正常。 7.6.6 油浸式变压器的油温和温度计应正常,上层油温应不高于 85;储油柜的油位应在规定的范 围内,各部位无渗油、漏油;干式变压器声音应无异常,运行温度应根据其绝缘等级确定,最高温升 应小于 60K。 7.6.7 油浸式变压器套管油色、油位应正常,套管外部应无破损裂痕、无

28、严重油污、无放电痕迹或其 它异常现象;吸湿器完好,吸附剂干燥,吸附剂的吸潮变色应不超过总量的一半。干式变压器套管、 绕组树脂绝缘外表层应保持清洁、无爬电 痕迹和碳化现象。高低压套管引线接地应连接牢固,无发 热,无裂纹及放电现象。 7.7 电力电缆 7.7.1 电力电缆运行应符合 DL/T 1253要求。 7.7.2 电缆铭牌应完好,相色标志应齐全、清晰;电缆保护设施、标识桩等应完好。 DB33/T 2187.2 2019 9 7.7.3 电缆终端表面应无放电、污秽现象;终端密封应完好;终端绝缘管材应无开裂;套管及支撑绝 缘子应无损伤。 7.7.4 电气连接点固定件应无松动、锈蚀,引出线连接点应

29、无发热现象;终端应力锥部位应无发热情 况。 7.7.5 电缆终端杆塔周围应无影响电缆安全运行的树木、爬藤、堆物及违章建筑等。 7.7.6 电缆终端处的避雷器套管应完好,表面无放电痕迹。 7.7.7 接地线应良 好,连接处紧固可靠,无发热或放电现象。 7.7.8 对于敷设于地下的电缆线路,路面应正常,无开挖痕迹,沟盖、井盖应无缺损,线路标志应完 整无缺;电缆线路上不能堆置瓦砾、矿渣、建筑材料、笨重物件、酸碱性排泄物或砌石灰坑、建房 等。 7.7.9 敷设于桥梁上的电缆,电缆保护管、沟槽应无脱开或锈蚀,盖板应无缺损。 7.7.10 工井、隧道、电缆沟、竖井、电缆夹层、桥梁内电缆外护套与支架或金属构

30、件处应无磨损或 放电迹象,衬垫完好,电缆及接头位置固定正常,电缆及接头上的防火涂料或防火带完好。孔洞封堵 应完好,通风、排水及照明设施应完整。 7.7.11 电缆应检测电缆表面温度, 防止电缆过负荷。 7.7.12 对电缆线路靠近热力管或其它热源、电缆排列密集处,应进行土壤温度和电缆表面温度监视 测量,防止电缆过热。 7.8 低压配电装置 7.8.1 低压设备指示灯应指示正常。 7.8.2 各类断路器、隔离刀闸开、合位置正确,开关状态指示应正确。 7.8.3 工作和保护接地应连接良好,无锈蚀断裂现象。 7.8.4 低压母线和电气连接部位长期运行温度应不高于 70,运行环境温度应不高于 40。

31、7.8.5 电容器应无漏液、“冒顶”和膨胀等现象,内部无不正常声响,无放电痕迹。 7.8.6 重要负荷回路中的低压脱扣装置应退出运行。 7.8.7 对于 配电变压器接线组别为 D,yn11的 低压 TN系统,总 N线零序电流不宜大于相线额定电流(相 线 N线等截面条件下)的 50%,支路 N线零序电流不宜大于相线额定电流的 25%。 7.9 重要回路末端设备 7.9.1 末端设备的接线、接头应无破损、无松动、无发热。 7.9.2 末端配电箱外观应无破损,内部空开等设备等应正常,门上应粘贴末端负荷接线图,如接线发 生变化,应及时更新接线图并注明更新日期。 7.9.3 重要回路末端设备及负荷和容量

32、较大的用电设备在电源箱处应校核最大负荷电流和电压,测量 值应在额定范围内。 DB33/T 2187.2 2019 10 7.9.4 对电能质量敏感的重要负荷应在其末端配电箱处监测谐波或参数的瞬时变化情况。 7.9.5 插座应安装牢固,外观无破损、变色、烧灼痕迹等。 7.9.6 灯座绝缘层应无熔化情况,灯座金属导体部分应无发热变色现象;进行红外测温时,相邻灯座 应无明显差异。 7.10 运行监控 7.10.1 特级和一级重要活动场所电气运行监控系统应设专人运维,并按规范填写监控日志。 7.10.2 电气设备运行监控数据与现场实测数据不符时,应及时分析原因并修复故障。在故障修复前 应以现场实测数据

33、为准。 7.10.3 重要活动期间,重要活动场所方应通过数据接口与供电企业 共享 电气设备运行监控数据。 8 专项检查与专项试验 8.1 专项检查 8.1.1 重要活动开始前,重要活动场所方应对电气设备进行专项检查并完成发现问 题的整改。 8.1.2 专项检查内容主要包括高低压配电装置、电力变压器、电力电缆、重要回路末端设备、继电保 护装置、自动装置、自备应急电源的运行情况和安全隐患等。 8.1.3 专项检查中应对电缆接头、铜排接头、变压器桩头等易发热的连接部位进行红外测温。 8.1.4 重要回路末端设备的检查内容应包括末端设备的接线、接头情况,末端配电箱情况,灯座、插 座情况等。 8.2 专

34、项试验 重要活动开始前,重要活动场所方应对高压电缆、高压设备和继电保护装置等进行专项试验 ,试验 应符合 DL/T 596的要求 。 专项试验类型包括 但不限于 : a) 高压电缆的绝缘电阻试验和振荡波局放 试验; b) 高压开关的绝缘电阻试验、工频交流耐压试验(真空断路器断口耐压试验)、断路器接触电阻 试验和断路器低电压试验; c) 高压母线的 工频交流耐压试验; d) 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的 绝缘电阻试验和工频交流耐压试验; e) 电力变压器的 绕组绝缘电阻试验和绕组直流电阻试验,干式变压器的工频交流耐压试验; f) 继电保护装置的 定值校验、联动试验和声光信号核对; g) 直流系统蓄电

35、池组的 充放电试验。 9 预案编制与演练 9.1 预案编制 DB33/T 2187.2 2019 11 9.1.1 重要活动场所方应结合重要活动需求和电气设备实际情况编制停电应急处置预案 ,预案应符合 GB/T 32893的要求 。 9.1.2 预案的主 要内容应包含用电基本信息、应急组织机构、应急指挥体系、应急联系网络、重要负 荷分布、值守人员安排、备品备件、事故预想及应急处置步骤与方法等。 9.1.3 停电应急处置预案应根据重要活动内容、设备配置、供电电源等情况的变化及应急演练中发现 的问题及时滚动修编。 9.1.4 停电应急处置预案编制或修编后,应组织电气人员参加应急培训。 9.2 应急

36、演练 应急演练分为模拟演练和实战演练。模拟演练应按照事故预想进行桌面推演;实战演练应通过实 际停电进行应急演练。重要活动开始前,模拟演练与实战演练应至少各开展一次。重要活动场所方应 结合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单路和 单户失电应急演练。 9.2.1 单路演练 单路演练 目的 : a) 检验供电拓扑关系; b) 检验 ATS、 UPS等装置工作情况; c) 检验电气人员的指挥协同、应急处置能力。 9.2.2 单户演练 单户演练目的: a) 检验高压备自投、 ATS、 UPS等装置动作情况与时序配合; b) 检验高压进出线开关和联络开关、低压侧出线总开关和联络开关等动作情况和人员倒闸操作技 能; c) 检

37、验自备发电机组的投切操作,检验移动发电车的接入和投运; d) 检验重要场所内部故障的隔离和抢修处理; e) 检验故障情况下(如单线、单变供电)设备的承载能力; f) 检验电气人员的指挥协同、应急处置能力。 10 全负荷试 验 10.1 试验内容 重要活动场所方应开展电气设备全负荷试验,即模拟重要活动期间电气运行状态,将场所全部用 电装置和设备同时运行一定时间(不宜少于 120分钟)的试验(见附录 A)。 10.2 试验条件及流程 10.2.1 全负荷试验应在重要活动场所电气设施全部竣工投产,所有固定的用电设备调试完毕、试运 行正常后进行。 10.2.2 全负荷试验分正常运行方式和非正常运行方式

38、两个阶段开展。 DB33/T 2187.2 2019 12 开展方式包括: a) 正常运行方式阶段指重要活动期间各路主供电源同时运行的方式; b) 非正常运行方式阶段指全部负荷由其中一路电源供电的方式; c) 重要活动场所 如有多路电源,则应分成多个非 正常运行方式阶段。 11 临时负荷接入 11.1 接入流程 11.1.1 重要活动场所方(本章简称场所方)应为临时负荷预留接入准备,重要场所插座、临时接电箱、 备用低压出线回路应在醒目位置标识可接入容量。 11.1.2 不接电的插座和临时接电箱、低压出线柜等应可靠封闭,完成申请审批流程后方可由专人启封 接电。 11.1.3 临时负荷使用方(本章

39、简称使用方)应至少在活动开始前 15天提出临时负荷接入的书面申请 (见附录 B),内容包括负荷容量、负荷性质、用电时间、用电地点等。申请单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 份。 11.1.4 场所方应在 3天内完成接入申请的答复,确定接入方案并明确接入点。 11.1.5 场所方 制定接入方案时应梳理本场所负荷情况,分析临时负荷对重要负荷的影响,合理分配供 电线路以确保负荷平衡。 11.1.6 场所方和使用方应根据接入点明确用电安全责任分界,一般以墙壁插座或最后一级低压电源箱 出线电缆压线螺栓为界,场所方负责电源侧维护管理,使用方负责设备侧维护管理。 11.1.7 使用方应严格按照接入方案明确的接入点、容量、接入方式、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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