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93.080 P 02 DB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 34/T 23932019 代替 DB34/T 2393-2015 高速公路养护工程预算编制办法及定额 Highway maintenance project budget preparation method and quota 文稿版次选择 2019 - 12 - 25 发布 2020 - 01 - 25 实施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4/T 23932019 I 目 次 前言 . . II 1 范围 . . 1 2 规范性引 用文件 . . 1 3 总则 . . 1 4 预算编制方法 . . 2 4.1 编制依据
2、. . 2 4.2 预算文 件组成 . . 2 4.3 预算项目 . . 3 4.4 预算费 用的组成 . . 4 5 预算费用 标准和计算方法 . . 4 5.1 高速公 路养护工程费 . . 4 5.2 设备购 置费用 . . 14 5.3 高速公 路养护工程其他费用 . 15 5.4 预备费 . . 17 5.5 各项费 用的计算程序及计算方式 . 17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高速公路养护工程预算定额 . 19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封面、目录及预算表格样式 . 89 附录 C(规范性附录) 预算项目表 . 98 DB34/T 23932019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
3、.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DB34/T 2393-2015 高速公路养护工程预算编制办法及定额,与 DB34/T 2393-2015 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二章); 增加“利润计算公式”(见 5.1.5); 增加“施工场地建设费”(见 5.1.8); 删除定额基价人工、材料单位质量及单价表(见上一版本的附录 E); 删除“临时设施费”(见上一版本的 4.1.1.2); 将其他工程费及间接费取费标准的工程类别划分中的“高级路面”改为“路面”,工程内容做 了相应修改(见 5.1.2); 对“人工费”定义及内容进行修改(见 5.1.3.1.1);
4、对材料采购及保管费费率进行修改(见 5.1.3.1.2.6); 对“税金”内容及费率进行修改(见 5.1.6); 对“冬季施工增加费”、“雨季施工增加费”、“行车干扰工程施工增加费”、 “ 施工辅助 费”、“工地转移费”、“企业管理费基本费用”、“主副食运费补贴”、“职工探亲路费”、 “职工取暖补贴费”和“财务费用”费率进行修改(见表 3表 12)。 本标准由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公司、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许杰、周基群、谢洪新、熊亮、唐蕾、唐凛、鲁圣弟、肖益民、刘丽华、程祥 俊、杨晓松、陈勇庆、黄媛媛、汪家勇、孙
5、梦影。 DB34/T 23932019 1 高速公路养护工程预算编制办法及定额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速公路养护工程预算编制办法和预算定额。 本标准适用于省内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的预算编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JTG 3820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 JTG 3830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 全部代替 JTG H10 公路养护技术规范 JTG H40 公路养护工程预算编制导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6、令 第1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017年修订 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交公路发201833号 3 总则 3.1 为统一安徽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预算的编制方法及取费标准,加强高速公路养护费用的计划管理 和生产管理,合理确定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投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 标投标法、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和 JTG H40 的规定,结合安徽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的特点, 制定高速公路养护工程预算编制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3.2 本办法适用于高速公路预防性、修复性及专项性等养护工程,公路改建工程应按照 JTG 3830 的 有关规定执行。 3.3 本办法中规定的各项费用标准适用于编
7、制高速公路养护工程预算, 编制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时, 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 3.4 本办法中未包括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风、沙、雨、雪、洪水、地震等)造成的公路、桥 涵等设施的破坏,发生的抗灾抢险工程费用,以及其他应急、突发性事件增加的工程费用,在编报养护 资金年度预算时,应结合以前年度发生此类费用情况,单独预留。 3.5 本办法中的费用项目划分和预算项目划分均系根据目前高速公路养护工程中的常规情况制定的, 同时考虑了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的特点和我省的不同地区、交通量分布、维修工程量、工作时效的差异性 以及环保要求等。 3.6 高速公路养护工程预算是高速公路养护工程设计文件的重要组
8、成部分。是合理确定高速公路养护 工程资金需求量、编制高速公路养护工程年度计划的依据,经批准的高速公路养护工程预算是编报公路 养护资金年度预算的依据。预算经审定后,是确定高速公路养护工程造价、签订养护工程承包合同的依 据。 DB34/T 23932019 2 3.7 编制预算时,应全面了解工程所在地的各项条件,掌握各项基础资料,根据高速公路养护工程设 计或预测的工程量和施工方法,正确引用规定的定额、标准、工资单价和材料预算价格,依本办法在规 定时间内编制并报请批准。 3.8 高速公路养护工程预算编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有关制度,符合公路养护、施工 技术规范。文件应达到的质量要求是:符
9、合规定、结合实际、经济合理、提交及时、不重不漏、计算正 确、字迹打印清晰、装订整齐完善。 3.9 各级高速公路养护生产和管理单位应加强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经济管理工作,配备和充实养护工程 造价人员,切实做好预算的编制、审核、管理工作,合理确定养护工程方案和造价。 3.10 因政策因素导致的养护工程计价变动,项目的预算定额应符合新的规定。 4 预算编制方法 4.1 编制依据 安徽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预算应分别以国家有关法令及法规、设计文件和附录A为依据。编制预算 时应按本办法的规定计算各项费用。预算的材料、机械台班单价及各项费用的计算都应通过规定的表格 反映。各种表格的计算顺序和相互关系见图1: 图1
10、 各种表格的计算顺序和相互关系 4.2 预算文件组成 4.2.1 封面及目录 预算文件的封面应有工程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复核人员姓名并加盖资格印章,编制日期及 第几册共几册等内容。目录应按预算表的表号顺序编排。 4.2.2 预算编制说明 DB34/T 23932019 3 预算编制完成后,应写出编制说明,文字力求简明扼要。应叙述的内容一般有: a) 养护工程概况:养护工程所在地区,项目名称、管理单位、技术等级、路面类型及结构形式、 里程、交通量、路基宽度,主要构造物,沿线设施和绿化的布设情况,最近一次实施养护维修 时间或建成通车时间等。 b) 采用的定额、费用标准,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
11、价的依据或来源,补充定额及编制依据的详 细说明。 c) 与预算有关的委托书、协议书、会议纪要的主要内容(或将复印件附后)。 d) 总预算金额,人工、钢材、水泥、木料、沥青的总需要量情况,各设计方案的经济比较,以及 编制中存在的问题。 e) 其他与预算有关但不能在表格中反映的事项。 4.2.3 预算表格 养护工程预算应按统一的表格计算(表格式样见附录B)。 4.2.4 预算文件 4.2.4.1 预算文件是设计文件的组成部分,应按规定的份数和要求报送。预算文件包括的内容见图 2: 图2 预算文件组成 4.2.4.2 在报送预算文件时,除上述内容外,还应提供“分项养护工程预算基础数据表(表 B8)”
12、的 电子文档,并随同预算文件一并报送。 4.3 预算项目 4.3.1 预算项目应按项目表的序列及内容编制,如实际出现的工程和费用项目与项目表的内容不完全 相符时,一、二、三、四部分和“项”的序号应保留不变,“目”、“节”可随需要增减,并按项目表 的顺序以实际出现的“目”、“节” 依次排列,不保留缺少的“目”、“节”的序号。如第二部分设 备购置费在某项具体工程中不发生时,第三部分高速公路养护工程其他费用仍为第三部分。如“目”、 “节”发生这样的情况时,可依次递补改变序号。 DB34/T 23932019 4 4.3.2 预算项目组成 4.3.2.1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 第一部分:高速公路养
13、护工程费; b) 第二部分:设备购置费用; c) 第三部分:高速公路养护工程其他费用; d) 第四部分:预备费。 4.3.2.2 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的分类标准应按照 JTG H10 和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执 行。 4.3.2.3 项目表的详细内容见附录 C。 4.4 预算费用的组成 预算费用的组成见图3: 图3 预算费用组成 5 预算费用标准和计算方法 5.1 高速公路养护工程费 5.1.1 高速公路养护工程费包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安全生产费及施工场地建设费。直接 费包括直接工程费和其他工程费,间接费包括规费和企业管理费。 DB34/T 23932019 5 5.1.2 其
14、他工程费及间接费取费标准的工程类别划分如下: a) 人工土、石方:系指人工施工的路基土、石方工程,以及人工施工的除草、平整场地、挖盖山 土、其他零星工程等工程项目; b) 机械土、石方:系指机械施工的路基、改河等土、石方工程,以及机械施工的砍树、挖根、除 草等工程项目; c) 汽车运输:系指汽车运送的路基土(石)方、路面基层和面层混合料、水泥混凝土及预制构件、 绿化苗木等; d) 路面:系指路面所有结构层工程(包括隧道路面、桥面铺装工程)、特殊路基处理的换填; e) 构造物:系指桥梁、涵洞、防护(包括绿化)及其他工程,沿线设施中除金属结构设施以外的 其他工程; f) 隧道:系指隧道工程的洞门及
15、洞内工程; g) 钢结构:系指钢桥及钢吊桥的上部构造,并适用于沿线设施中金属结构设施(如:金属标志牌、 防撞钢护栏、防护网、防眩设施)及设备安装等工程项目。 5.1.3 直接费 5.1.3.1 直接工程费 直接工程费是指养护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和有助于保证工程实现其应有服务功能的形 成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5.1.3.1.1 人工费 5.1.3.1.1.1 人工费是指列入养护工程预算定额的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 费用。人工费内容包括: a) 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 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或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 劳动
16、报酬(含个人应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 b) 津贴、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个人的津贴, 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个人的物价补贴。如流动施工津贴、特殊地区 施工津贴、高温(寒)作业临时津贴、高空津贴等; c)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 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 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5.1.3.1.1.2 人工费以养护工程预算定额人工工日数乘以综合工日单价计算。 5.1.3.1
17、.1.3 人工费标准按照本地区公路养护项目的人工工资统计情况以及公路养护劳务市场情况进 行综合分析、确定人工工日单价。人工工日单价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发布,并适时进行动态调 整。人工工日单价仅作为编制养护工程预算的依据,不作为施工企业实发工资的依据。 5.1.3.1.2 材料费 5.1.3.1.2.1 材料费系指施工过程中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 半成品、成品的用量和周转材料的摊销量,按工程所在地的材料预算价格计算的费用。 5.1.3.1.2.2 材料预算价格由材料原价、运杂费、场外运输损耗、采购及仓库保管费组成。材料预算 价格公式(1)为: 54321
18、)1)(1)( AAAAAA . (1) DB34/T 23932019 6 式中: A 材料预算价格(元); A1 材料原价(元); A2 运杂费(元); A3 场外运输损耗率(); A4 采购及保管费率(); A5 包装品回收价值(元)。 注: 材料原价、运杂费按不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确定。 5.1.3.1.2.3 材料原价 各种材料原价按以下规定计算: a) 外购材料:国家或地方的工业产品,按工业产品出厂价格或供销部门的供应价格计算,并根据 情况加计供销部门手续费和包装费。如供应情况、交货条件不明确时,可采用当地规定的价格 计算; b) 地方性材料:地方性材料包括外购的砂、石
19、材料等,按实际调查价格或当地主管部门规定的预 算价格计算; c) 自采材料: 自采的砂、 石、 黏土等材料, 按定额中开采单价加辅助生产间接费和矿产资源税 (如 有)计算。 5.1.3.1.2.4 运杂费 运杂费系指材料自供应地点至工地仓库(施工地点存放材料的地方)的运杂费用,包括装卸费、运 费。如果发生,还应计囤存费及其他杂费(如过磅、标签、支撑加固、路桥通行等费用)。运杂费应按 照以下的要求计算: a) 通过铁路、水路和公路运输部门运输的材料,按铁路、航运和当地交通部门规定的运价计算运 费。 b) 一种材料如有两个以上的供应点时,都应根据不同的运距、运量、运价采用加权平均的方法计 算运费。
20、 c) 由于预算定额中汽车运输台班已考虑工地便道特点, 以及定额中已计入了 “工地小搬运” 项目, 因此平均运距中汽车运输便道里程不得乘调整系数, 也不得在工地仓库或堆料场之外再加场内 运距或二次倒运的运距。 d) 有容器或包装的材料及长大轻浮材料,应按表 1 的规定的毛重计算。桶装沥青、汽油、柴油按 每吨摊销一个旧汽油桶计算包装费(不计回收)。 表1 材料毛重系数及单位毛重表 材料名称 单位 毛重系数 单位毛重 爆破材料 t 1.35 水泥、块状沥青 t 1.01 铁钉、铁件、焊条 t 1.10 液体沥青、液体燃料、水 t 桶装 1.17,油罐车装 1.00 木材 m 3 1.000t 草袋
21、 个 0.004t 5.1.3.1.2.5 场外运输损耗 DB34/T 23932019 7 场外运输损耗系指有些材料在正常的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损耗,这部分损耗应摊入材料单价内。材料 场外运输操作损耗率见表2。 表2 材料场外运输操作损耗率表 材料名称 场外运输(包括一次装卸) () 每增加一次装卸 () 块状沥青 0.5 0.2 石屑、碎砾石、砂砾、煤渣、工业废渣、煤 1.0 0.4 砖、瓦、桶装沥青、石灰、粘土 3.0 1.0 草皮 7.0 3.0 水泥(袋装、散装) 1.0 0.4 砂 一般地区 2.5 1.0 多风地区 5.0 2.0 5.1.3.1.2.6 采购及保管费 材料采购及保管
22、费系指材料供应部门(包括工地仓库以及各级材料管理部门)在组织采购、 供应和保 管材料过程中,所需的各项费用及工地仓库的材料储存损耗。采购及保管费应按照以下的要求计算: a) 材料采购及保管费,以材料的原价加运杂费及场外运输损耗的合计数为基数,乘以采购保管费 率计算。材料的采购及保管费费率为 2.67。 b) 外购的构件、成品及半成品的预算价格,其计算方法与材料相同,但构件(如外购的钢桁梁、 钢筋混凝土构件及加工钢材等半成品)的采购保管费率为 l.07。 c) 商品混凝土预算价格的计算方法与材料相同,但其采购保管费率为 0。 5.1.3.1.3 施工机械使用费 5.1.3.1.3.1 施工机械使
23、用费系指列入预算定额的施工机械台班数量,按相应的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计 算的施工机械使用费和小型机具使用费。 5.1.3.1.3.2 施工机械台班预算价格应按附录 A中附件一的要求计算,台班单价由不变费用和可变费 用组成。不变费用包括折旧费、大修理费、经常修理费、安装拆卸及辅助设施费等;可变费用包括机上 人员人工费、动力燃料费及车船使用税。可变费用中的人工工日数及动力燃料消耗量,应以机械台班费 用定额中的数值为准。台班人工费工日单价同生产工人人工费单价。动力燃料费用则按材料费的计算规 定计算。 5.1.3.1.3.3 当工程用电为自行发电时,电动机械每 kWh(度)电的单价可由公式(2)计算: 2
24、 1 24.0 B B B . (2) 式中: B 每 kWh 电单价(元); B1 发电机组的台班单价(元); B2 发电价组的总功率(KW)。 5.1.3.2 其他工程费 5.1.3.2.1 其他工程费系指直接费以外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直接用于公路养护工程的费用。内容包括冬 季施工增加费、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行车干扰工程施工增加费、施工辅助费、工地转移 DB34/T 23932019 8 费等六项。高速公路工程中的水、电费及因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材料二次搬运等其他工程费已 包括在预算定额中,不再另计。 5.1.3.2.2 冬季施工增加费 5.1.3.2.2.1 冬季施工增加费
25、指按照 JTG H10 及公路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所规定的冬季施工要求,为 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所需采取的防寒保温设施、工效降低和机械作业率降低、工地临时取暖以及技 术操作过程的改变等所增加的有关费用。 5.1.3.2.2.2 冬季施工增加费的内容包括以下部分: a) 因冬季施工所需增加的一切人工、机械与材料的支出; b) 施工机具所需修建的暖棚(包括拆、移),增加油脂及其他保温设备费用; c) 因施工组织设计确定,需增加的一切保温、加温及照明等有关支出; d) 与冬季施工有关的其他各项费用,如清除工作地点的冰雪等费用。 5.1.3.2.2.3 安徽省阜阳、蚌埠、淮南、滁州、合肥、六安、马鞍山
26、、芜湖、铜陵、池州、宣城、黄 山市均为准一区,淮北、宿州市为准二区,亳州市为冬一区副区。 5.1.3.2.2.4 一条路线穿过两个以上的气温区时,可分段计算或按各区的工程量比例求得全线的平均 增加率,计算冬季施工增加费。 5.1.3.2.2.5 冬季施工增加费以各类工程的直接工程费之和为基数,按工程所在地的气温区选用表 3 的费率计算。 表3 冬季施工增加费费率表 气温区 工程类别 人工土方 () 人工石方 () 机械土方 () 机械石方 () 汽车运输 () 路面 () 构造物 () 隧道 () 钢结构 () 冬一(I)区 0.30 0.06 0.51 0.10 0.10 0.45 0.40
27、 0.12 0.02 准一区 0.07 0.07 准二区 0.20 0.18 5.1.3.2.3 雨季施工增加费 5.1.3.2.3.1 雨季施工增加费系指雨季期间施工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所需采取的防雨、排水、 防潮和防护措施,工效降低和机械作业率降低以及技术作业过程的改变等,所需增加的有关费用。 5.1.3.2.3.2 雨季施工增加费的内容包括: a) 因雨季施工所需增加的工、料、机费用的支出,包括工作效率的降低及易被雨水冲毁的工程所 增加的工作内容等(如基坑坍塌和排水沟等堵塞的清理、路基边坡冲沟的填补等); b) 路基土方工程的开挖和运输,因雨季施工(非土壤中水影响)而引起的粘附工具,
28、降低工效所 增加的费用; c) 因防止雨水必须采取的防护措施的费用,如挖临时排水沟,防止基坑坍塌所需的支撑、挡板等 费用; d) 材料因受潮、受湿的耗损费用; e) 增加防雨、防潮设备的费用; f) 其他有关雨季施工所需增加的费用,如因河水高涨致使工作困难而增加的费用等。 DB34/T 23932019 9 5.1.3.2.3.3 安徽省的亳州、淮北、宿州、蚌埠、淮南、六安、合肥市为区 1 个月,阜阳市为区 2 个月,滁州、马鞍山、芜湖、铜陵、宣城市为区 3 个月,池州市为区 4 个月,安庆、黄山市为 区 5 个月。 5.1.3.2.3.4 一条路线通过不同的雨量区和雨季期时,应分别计算雨季施
29、工增加费或按工程量比例求 得平均的增加率,计算全线雨季施工增加费。 5.1.3.2.3.5 雨季施工增加费以各类工程的直接工程费之和为基数,按工程所在地的雨量区、雨季期 选用表 4 的费率计算。 表4 雨季施工增加费费率表 雨量区 (雨季月数) 工程类别 人工土方 () 人工石方 () 机械土方 () 机械石方 () 汽车运输 () 路面 () 构造物 () 隧道 () 钢结构 () 区(1) 0.04 0.02 0.05 0.04 0.05 0.04 0.04 区(2) 0.12 0.08 0.13 0.12 0.13 0.12 0.10 区(3) 0.16 0.12 0.18 0.17 0
30、.20 0.18 0.13 区(4) 0.22 0.16 0.24 0.23 0.27 0.23 0.18 区(5) 0.28 0.21 0.33 0.30 0.33 0.31 0.23 5.1.3.2.4 夜间施工增加费 5.1.3.2.4.1 夜间施工增加费系指根据设计、施工的技术要求和合理的施工进度要求,必须在夜间连 续施工而发生的工效降低、夜班津贴以及有关照明设施(包括所需照明设施的安拆、摊销、维修及油燃 料、电)等增加的费用。 5.1.3.2.4.2 夜间施工增加费按夜间施工工程项目的直接工程费之和为基数,按 0.7的费率计算。 5.1.3.2.5 行车干扰工程施工增加费 5.1.3
31、.2.5.1 行车干扰工程施工增加费系指由于边施工边维持通车,受行车干扰的影响,致使人工、 机械效率降低而增加的费用。施工期间,为了保证安全生产而设置的临时交通管理设施等措施费用,不 在本办法中计列。对于采取封闭措施进行施工的养护工程,不计本项费用。 5.1.3.2.5.2 行车干扰工程施工增加费以受行车影响部分的工程的人工费、机械费之和为基数,按表 5 的费率计算。 表5 行车干扰工程施工增加费费率表 工程类别 人工土方 () 人工石方 () 机械土方 () 机械石方 () 汽车运输 () 路面 () 构造物 () 隧道 () 钢结构 () 施工 期间 平每 昼夜 双向 行车 次数 5110
32、0 1.77 1.79 1.67 1.38 1.66 1.47 1.12 101500 2.65 2.58 2.63 2.03 2.55 2.22 1.68 5011000 3.53 3.59 3.61 2.83 3.47 2.97 2.25 10012000 4.42 4.37 4.68 3.79 4.57 3.69 2.81 20013000 5.13 5.07 5.42 4.39 5.30 4.29 3.26 30014000 5.70 5.64 6.03 4.89 5.90 4.76 3.62 40015000 6.31 6.26 6.68 5.41 6.53 5.28 4.01 50
33、00以上 6.94 6.86 7.34 5.95 7.17 5.79 4.42 DB34/T 23932019 10 5.1.3.2.6 施工辅助费 5.1.3.2.6.1 施工辅助费包括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和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 理等费用。 5.1.3.2.6.2 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系指施工所需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检验用具、试验用具及 仪器、仪表等的购置、摊销和维修费,以及支付给工人自备工具的补贴费。 5.1.3.2.6.3 检验试验费系指施工企业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工程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 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的费用,以及
34、技术革新和研究试验费。但不 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要求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对构件破坏性试验 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的费用。 5.1.3.2.6.4 施工辅助费以公路养护工程的直接费之和为基数,按表 6的费率计算。 表6 施工辅助费费率表 工程 类别 人工 土方 人工 石方 机械 土方 机械 石方 汽车 运输 路面 构造物 隧道 钢结构 费率() 0.94 0.89 0.57 0.54 0.19 0.96 0.93 1.41 0.68 5.1.3.2.7 工地转移费 5.1.3.2.7.1 工地转移费系指施工企业根据高速公路养护工程任务的需要,由已完工的工地或后方基 地迁
35、至新工地的搬迁费用。其内容包括: a) 施工单位全体职工及随职工迁移的家属向新工地转移的车费、家具行李运费、途中住宿费、杂 费及工资与工资附加费等。 b) 公物、工具、施工设备器材、施工机械的运杂费,以及外租机械的往返费及本工程内部各工地 之间施工机械、设备、公物、工具的转移费等。 c) 非固定工人进退场及一条路线中各工地转移的费用。 5.1.3.2.7.2 工地转移费以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的直接工程费之和为基数,按表 7 的费率计算。 表7 工地转移费费率表 工地转移 距离 (km) 工程类别 人工土方 () 人工石方 () 机械土方 () 机械石方 () 汽车运输 () 路面 () 构造物 (
36、) 隧道 () 钢结构 () 50 0.15 0.16 0.57 0.41 0.36 0.71 0.64 0.58 0.85 100 0.21 0.22 0.76 0.49 0.46 0.96 0.85 0.79 1.14 300 0.33 0.34 1.19 0.84 0.71 1.51 1.34 1.24 1.77 500 0.44 0.46 1.56 1.10 0.95 1.97 1.75 1.61 2.31 1000 0.57 0.59 2.07 1.45 1.23 2.63 2.34 2.16 3.10 每增加100 0.03 0.03 0.09 0.07 0.06 0.14 0.1
37、2 0.11 0.15 注: 转移距离以工程承包单位转移前后驻地距离或两路线中点的距离为准,工地转移距离在 50 km 以内的工程不 计取本项费用。 5.1.4 间接费 5.1.4.1 规费 DB34/T 23932019 11 规费系指法律、法规、规章、规程规定施工企业必须缴纳的费用(简称规费),包括: a) 养老保险费:系指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费率为 16; b) 失业保险费:系指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费率为 2; c) 医疗保险费:系指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费率为 8.1; d) 住房公积金:系指施工企业按
38、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费率为 10; e) 工伤保险费:系指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费率为 2; 注: 各项规费以工程人工费之和为基数,根据国家和安徽省法律、法规、规章、规程规定的标准,按上述的费率计 算。 5.1.4.2 企业管理费 5.1.4.2.1 基本费用 5.1.4.2.1.1 企业管理费基本费用系指施工企业为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内容包括: a) 管理人员工资:系指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以及缴纳的 养老、失业、医疗、剩余、工伤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b) 办公费:系指企业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
39、报、会议、水、电、烧水和集 体取暖(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用煤(气)等费用; c) 差旅交通费:系指职工因公出差和工作调动(包括随行家属的旅费)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 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 伤人员就医路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养路费及牌照费; d) 固定资产使用费:系指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 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等; e) 工具用具使用费:系指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 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f) 劳动
40、保险费:系指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 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 g) 工会经费:系指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工会经费; h) 职工教育经费:系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费用。 i) 保险费:系指企业财产保险、管理用车辆等保险费用; j) 工程保修费:系指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在规定保修期以内的修理费用。 k) 工程排污费:系指施工现场按规定交纳的排污费用; l) 税金:系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安徽省地方教育费附加
41、及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等。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已含在调整后的企业管理费基本费用费率中,不另行计算; m) 其他:系指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必要的费用支出,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 绿化费、广告费、投标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等。 5.1.4.2.1.2 基本费用以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的直接费之和为基数,按表 8 的费率计算。 表8 基本费用费率表 工程 类别 人工 土方 人工 石方 机械 土方 机械 石方 汽车 运输 路面 构造物 隧道 钢结构 费率() 3.81 3.92 4.11 4.13 1.85 2.45 5.58 5.22 3.14 DB3
42、4/T 23932019 12 5.1.4.2.2 副食运费补贴 5.1.4.2.2.1 主副食运费补贴系指企业在远离城镇及乡村的野外施工购买生活必需品所需增加的费 用。该费用以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的直接费之和为基数,按表 9 的费率计算。 表9 主副食运费补贴费率表 综合里程 (km) 工程类别 人工土方 () 人工石方 () 机械土方 () 机械石方 () 汽车运输 () 路面 () 构造物 () 隧道 () 钢结构 () 1 0.17 0.13 0.15 0.13 0.16 0.09 0.14 0.12 0.13 3 0.25 0.19 0.21 0.20 0.23 0.14 0.20 0.
43、18 0.19 5 0.31 0.24 0.27 0.25 0.29 0.17 0.26 0.21 0.23 8 0.40 0.30 0.34 0.31 0.37 0.23 0.31 0.26 0.30 10 0.46 0.34 0.39 0.37 0.42 0.25 0.36 0.31 0.35 15 0.57 0.43 0.48 0.46 0.52 0.32 0.44 0.38 0.43 20 0.68 0.52 0.58 0.55 0.63 0.38 0.54 0.46 0.51 25 0.77 0.59 0.66 0.62 0.71 0.44 0.61 0.53 0.58 30 0.9
44、0 0.68 0.78 0.73 0.84 0.50 0.72 0.62 0.68 40 1.07 0.81 0.91 0.85 0.99 0.60 0.85 0.73 0.80 50 1.24 0.93 1.07 1.00 1.15 0.69 0.99 0.85 0.93 每增加10 0.16 0.12 0.15 0.13 0.16 0.09 0.13 0.11 0.13 5.1.4.2.2.2 综合里程应按照公式(3)计算: 4321 7.015.09.006.0 CCCCC . (3) 式中: C 综合里程(km); C1 粮食运距(km); C2 燃料运距(km); C3 蔬菜运距(k
45、m); C4 水运距(km)。 注: 粮食、燃料、蔬菜、水的运距均为全线平均运距;综合里程数在表列里程之间时,费率可内插;综合里程在 1 km 以内的工程不计取本项费用。 5.1.4.2.3 职工探亲路费 职工探亲路费系指按照有关规定施工企业职工在探亲期间发生的往返车船费、 市内交通费和途中住 宿费等费用。该费用以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的直接费之和为基数,按表10 的费率计算。 表10 职工探亲路费费率表 工程 类别 人工 土方 人工 石方 机械 土方 机械 石方 汽车 运输 路面 构造物 隧道 钢结构 费率() 0.11 0.11 0.27 0.26 0.17 0.17 0.34 0.32 0.20 DB34/T 23932019 13 5.1.4.2.4 职工取暖补贴 职工取暖补贴系指按规定发放给职工的冬季取暖费或在施工现场设置的临时取暖设施的费用。 该费 用以各类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的直接费之和为基数,按工程所在地的气温区(安徽省的淮北、宿州市为准 二区,亳州市为冬一区)选用表11 的费率计算(准一区不计该费用)。 表11 职工取暖补贴费费率表 气温区 工程类别 人工土方 () 人工石方 () 机械土方 () 机械石方 () 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