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73.080 D 51 DB36 江 西 省 地 方 标 准 DB36/T 1275.22020 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第2部分:化工行业 Green mine construction standardPart 2:Chemical industry 2020 - 07 - 17发布 2020 - 07- 17实施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6/T 1275.2-2020 I 目 次 前 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总则.2 5 矿区环境.2 6 资源开发方式.2 7 资源综合利用.3 8 节能减排.4 9 科技创新与数字化矿山.4
2、10 企业管理与企业形象.5 附录A(规范性附录) 新建、改扩建化工矿山建设规模表.6 附录B(规范性附录) 重要化工矿种“三率”指标要求.7 参 考 文 献.8 DB36/T 1275.2-2020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江西省自然资源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西省地矿资源勘查开发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龚敏、胡刚、刘茜、缪向亮、周雪桂、袁承先、王水龙、邹东风、彭发芽、周 瑞龙、何奕良、龚华根、刘春根、蔡金强、王成。 DB36/T 1275.2-2020 1 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第2部分:化工行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江西省
3、化工行业绿色矿山建设的总则、矿区环境、资源开发方式、资源综合利用、节 能减排、科技创新与数字化矿山、企业管理与企业形象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江西省化工(岩盐、井盐、芒硝、硫铁矿、磷矿、蛇纹石等)行业新建、改扩建和生 产矿山的绿色矿山建设、评估、认定、核查,新建、改扩建矿山应根据本标准建设;生产矿山应根据本 标准进行升级改造。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 13306 标牌 GB 50187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DZ/T 0287
4、 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技术规程 TD/T 1036 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绿色矿山 green mine 在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中,实施科学有序的开采,对矿区及周边生态环境扰动控制在可控范围内, 实现矿区环境生态化、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企业管理规范化和矿区社区和谐化的矿山。 3.2 矿区绿化覆盖率 green coverage ratio of the mining area 矿区土地绿化面积占可绿化面积的百分比。 3.3 研发及技改投入 input of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and technical
5、innovation 企业开展研发和技改活动的资金投入。研发和技改活动包括科研开发,技术和知识产权引进,技术 创新、改造和推广,设备更新,以及科技培训、信息交流、科技协作等。 3.4 DB36/T 1275.2-2020 2 约束性指标 obligatory target 绿色矿山建设应达到的指标。具体包括:矿区绿化覆盖率、开采回采率和选矿(或加工)回收率、 资源综合利用率、固体废弃物妥善处置率、污(废)水达标排放率、研发及技改投入占上年度主营业务收 入比例、企业职工满意度。 4 总则 4.1.1 矿山企业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江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 规和相关规章制度,严
6、格执行产业政策,依法依规办矿,主要要求如下: 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按规定完成矿业 权出让收益(价款)处置和环境影响评价; 应按照采矿许可证范围及标高开采,无超层越界开采; 应按照有关规定填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公示信息,且未被列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 4.1.2 矿山企业应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遵循因矿制宜的原则,实现矿产 资源开发全过程的资源利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土地复垦、企业文化和企地和谐等的统筹兼顾和全 面发展。 4.1.3 矿山企业应以人为本,保护职工身体健康。 4.1.4 绿色矿山建设应贯穿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全过程。
7、5 矿区环境 5.1 矿容矿貌 5.1.1 矿区应绿化、美化,整体环境整洁、美观。 5.1.2 生产区、管理区、生活区和生态区等布局合理、运行有序,管理规范。各功能区应符合GB 50187 的规定。 5.1.3 矿区地面道路、供水、供电、卫生、安全、环保等配套基础设施应齐全、整洁;并设置车辆专 用停放场所和机械设备维修场所。 5.1.4 在生产区应设置操作提示牌、说明牌和线路示意图牌等标牌,标牌应符合GB/T 13306的规定。 5.1.5 矿区生产、生活形成的废弃物应设有专门堆存场地,妥善处置率达到100%。 5.1.6 矿区生产产生的工业废水、废气应妥善处置。 5.1.7 矿区应采用喷雾、
8、洒水、加设除尘和通风装置等措施处理开采、选矿(或加工)和运输等过程 中产生的粉尘。 5.1.8 应采用合理有效的技术措施对高噪音设备进行降噪处理。 5.2 矿区绿化 5.2.1 矿区绿化应与周边自然环境和景观相协调,绿化植物搭配合理,矿区绿化覆盖率应达到100%。 5.2.2 对矿山废石场、排土场等进行以治理、复垦及绿化为主的恢复治理。 5.2.3 矿山道路应保持完好,主要运输道路应硬化,矿区道路两侧可绿化区域进行绿化。在矿区专用 道路两侧,因地制宜设置隔离绿化带。 6 资源开发方式 DB36/T 1275.2-2020 3 6.1 绿色开发 6.1.1 资源开发应与城乡建设、环境保护、资源保
9、护相协调,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自然环境的扰动和破 坏,选择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开采方式。 6.1.2 应根据矿体赋存和矿区生态等特征,选择合理的开采规模、开采顺序、开采方法和选矿(或加 工)技术工艺和设备。矿山建设规模要求见附录A。 6.1.3 矿山应按照矿山储量动态管理要求的规定,动态监管矿产资源储量。成果资料应真实可靠、清 晰完整。 6.1.4 宜选择“采选结合矿化结合矿肥结合综合利用”的资源开发方式,采用国家鼓励、支持 和推广的采选工艺技术和装备,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 6.1.5 矿坑涌水量大的矿山应采用保护性开采技术,做好水资源保护与利用。 6.1.6 应采用国家鼓励和推广的机械化、自动
10、化、信息化和智能化开采技术和装备,淘汰资源消耗大、 环境负面影响大的开采工艺及设备。 6.1.7 应采用绿色选矿(或加工)工艺技术,提高资源利用水平。具体要求如下: a)应采用先进的选矿技术、环保型浮选(或加工)药剂和节能设备进行生产; b)盐类矿产宜采用钾盐、钠盐、镁盐和芒硝等多种加工技术同时利用共伴生资源; c)利用低品位资源应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合理利用,提高资源回收率。 6.1.8 应选择合适的开采、选矿(或加工)工艺,提高开采回采率和选矿(或加工)回收率,技术指 标要求应遵照附录B的规定。 6.1.9 新建和改扩建矿山应采用国家鼓励类的技术和设备。 6.1.10 配置车辆冲洗装置,车辆
11、驶离矿区不带泥、物料不洒落。 6.2 矿区生态环境保护 6.2.1 应贯彻“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的原则,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要求,及 时治理恢复矿山地质环境,复垦矿山压占和损毁土地。 6.2.2 认真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要求: a)露天采场、排土场、矿区专用道路、工业场地和废石场等应及时保护与治理; b)土地复垦质量应符合TD/T 1036的规定。 6.2.3 矿山开采产生的粉尘和作业产生的扬尘的职业接触限值应符合相关规定。 6.2.4 建立环境监测机制,配备管理人员和监测人员。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技术应符合DZ/T 0287的有 关规定。 6.2.5 矿区应设置
12、PM2.5、噪声、空气湿度等的环境动态监测设施,实时公开监测结果。 7 资源综合利用 7.1 共伴生资源利用 7.1.1 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对共伴生资源进行综合勘查、综合评价和综合开发。 7.1.2 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应利用先进适用、经济合理的工艺技术综合回收利用共 伴生资源,提高资源化水平。综合利用率达到附录B的要求。 7.1.3 新建、改扩建矿山,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应与主矿种开采、选矿(或加工)工程同时 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7.2 固体废弃物处理与利用 DB36/T 1275.2-2020 4 7.2.1 应对采选活动产生的废石、尾矿等固体废弃物进行可利用性
13、评价,并分类合理利用。 7.2.2 矿山废弃物处置应符合区域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要求;厂区、生活区垃圾集中无害化处理。 7.2.3 宜采用井下充(回)填、铺路和制砖等措施对废石(渣)、尾矿等进行资源化利用。 7.3 液体废弃物处理与利用 7.3.1 应设置相对独立的供排水和污水处理系统,采用洁净化、资源化技术合理利用废水。生产废水 处理后用作生产补充水,减少新水摄取量;生活废水处理后用于矿区减尘、卫生与绿化。 7.3.2 应建立选矿厂废水循环处理系统,满足工业废水资源化再利用要求,选矿回水利用率达到100%; 加工老卤应库存或资源化利用。 8 节能减排 8.1 节能降耗 8.1.1 建立矿山生产
14、全过程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水耗等指标核算体系,通过采取节能减排措施,控 制并减少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水耗。“三废”排放符合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的有关标准、规定和要求。 8.1.2 宜按照“低能耗、少排放、高效率、可持续”的产业发展模式,建设化工矿业产业园区,增加 利用耦合和循环,延长资源加工产业链。 8.1.3 应利用高效节能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及时淘汰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率的工 艺和设备,宜推广使用变频设备。 8.1.4 矿山单位产品能耗指标应符合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下达的指标要求。 8.2 固体废弃物排放 8.2.1 应利用充填采矿技术、内排技术等减少废石、尾矿等固体废弃物排放,固体
15、废弃物妥善处置率 应达到100%;优化选矿(或加工)技术,提高资源化水平。 8.2.2 露天矿剥离的表土应集中堆存,及时进行回填处理、覆土植被或资源化利用。 8.3 液体废弃物排放 8.3.1 采用资源化、洁净化技术处理矿坑水,利用处理后的矿坑水替代工业用水,减少废水排放量。 8.3.2 老卤应资源化利用或回注,减少排放量。 8.3.3 矿区实现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矿区及贮矿场应建有雨水截(排)水沟。 8.3.4 应建立矿区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和生活污水处理站,污(废)水达标排放率100%。鼓励将处理后 污(废)水用于矿区洒水、清洗、绿化。 9 科技创新与数字化矿山 9.1 科技创新 9.1.1
16、应建立科技研发队伍,推广转化科技成果,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推动产业绿色升级。 9.1.2 应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 9.1.3 应配备专门科技人员,开展支撑企业主业发展的关键技术研究,改进工艺技术水平。 9.1.4 研发及技改投入应不低于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1.8%。 9.2 数字化矿山 DB36/T 1275.2-2020 5 9.2.1 应建立矿山生产自动化系统,加强数字化矿山建设,实现矿山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信息化、 智能化。 9.2.2 宜建立数字化资源储量模型,进行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管理和经济评价,实现矿产资源储量利用 的精准化管理。 9.2.3 应
17、建立视频监控系统,实现视频监控的集中管控和信息联动。 9.2.4 宜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实现矿山开采机械化,选冶工艺自动化。 9.2.5 宜采用计算机和智能控制等技术建设智能化矿山,实现信息化和工业化的深度融合。 10 企业管理与企业形象 10.1 企业文化 10.1.1 应建立以人为本、创新学习、行为规范、高效安全、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的企业文化。 10.1.2 企业发展愿景应符合全员共同追求的目标,实现企业长远发展战略和职工个人价值紧密结合。 10.1.3 应健全企业工会组织,并切实发挥作用,丰富职工物质、体育、文化生活,关心职工身体健康, 企业职工满意度不低于80%。 10.1.4
18、 宜建立企业职工收入随企业业绩同步增长机制。 10.2 企业管理 10.2.1 矿山应建立产权清晰、责任明确、管理科学的企业管理制度。 10.2.2 建立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等规章制度,健全工作机制,责任落实 到位。 10.2.3 各类报表、台账、档案资料等应齐全、完整、真实,分类管理规范。 10.2.4 应建立绿色矿山管理体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宜编制绿色矿山建设规划或建设方 案并落实建设资金。 10.2.5 应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参加绿色矿山培训。建立职工培训制度,培训计划明确,培训 记录清晰。 10.2.6 生产经营活动和履行社会责任等应诚实守信。
19、企业社会形象应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10.3 企地和谐 10.3.1 应履行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义务,在生活区(职工社区)建有宣传长廊(宣传栏),公 示公开相关信息。 10.3.2 应构建企地共建、利益共享、共同发展的办矿理念。宜通过创立社区发展平台,构建长效合作 机制,发挥多方资源和优势,建立多元合作型的矿区社会管理共赢模式。 10.3.3 应建立矿区群众满意度调查机制,宜在教育、就业、交通、生活、环保等方面提供支持,积极 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提高矿区群众生活质量,促进企地和谐发展。 10.3.4 应与矿区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建立磋商和协商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好各种利益纠 纷。
20、DB36/T 1275.2-2020 6 A 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新建、改扩建化工矿山建设规模表 表A.1 新建、改扩建化工矿山建设规模表 矿山生产建设规模类型 矿种类别 计量单位/年 大型 中型 小型 新建、改扩建矿山 最小规模 备注 硫铁矿 矿石万吨 50 5020 20 20 磷矿 矿石万吨 100 10030 30 30 蛇纹石 矿石万吨 30 3010 10 10 岩盐、井盐 矿石万吨 60 60 石灰岩 矿石万吨 100 10050 50 50 白云岩 矿石万吨 50 5030 30 30 重晶石 矿石万吨 10 105 5 5 注:中型规模矿山不含上限值 DB36/T
21、 1275.2-2020 7 B B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重要化工矿种“三率”指标要求 表B.1 重要化工矿种“三率”指标 开采回采率 矿产名称 露天开采 地下开采 选矿回收率 综合利用率 (磷块岩)80% 磷矿 93% 72% (磷灰石)85% 共伴生矿产利用率45%,尾矿利 用率25% (非煤系)80% (非煤系)75% 硫铁矿 92% (煤系)70% (煤系)70% 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50% 芒硝 85% 21% 100% 石灰岩 90% 废石综合利用率60% 注1:上述指标选自参考文献5至文献7。 注2:表中未列矿种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技术指标考核;新建、改扩建矿山按照设
22、计指标考核。 DB36/T 1275.2-2020 8 参 考 文 献 1 国土资源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国土资规20174号)2017年3月 2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2013年2月 3 国土资源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办法(试行)(国土资规20156号)2015年9 月 4 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全国矿产资 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2016年11月 5 国土资源部关
23、于磷矿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指标要求(试行)的公告(2012年第30号)2012 年12月 6 国土资源部关于锰、铬、铝土矿、钨、钼、硫铁矿、石墨和石棉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 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的公告(2014年第31号)2014年12月 7 国土资源部关于锂、锶、重晶石、石灰石、菱镁矿和硼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 低指标要求(试行)的公告(2016年第30号)2016年12月 8 江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64号公告)2015年7月 9 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19号公告)2017年3 月 10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赣府厅 发201685号).2016年12月 11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环境保护厅,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国银行 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全面推进绿色 矿山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国土资规20178号)2017年12月 12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江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2017年11月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