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73.080 D 50 DB36 江 西 省 地 方 标 准 DB36/T 1275.5-2020 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第5部分:砂石行业 Green mine construction standardPart 5:Aggregate industry 2020 - 07 - 17发布 2020 - 07 - 17实施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6/T 1275.5-2020 I 目 次 前 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总则.2 5 矿区环境.2 6 资源开发方式.3 7 资源综合利用.4 8 节能减排.4 9 科技创新与数字化矿山
2、.5 10 企业管理与企业形象.5 参 考 文 献.7 DB36/T 1275.5-2020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江西省自然资源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西省地矿资源勘查开发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彭发芽、孔令俊、周雪桂、龚敏、周瑞龙、龚华根、肖英才、蔡小勇、曾荣、 何奕良、刘茜、吴文钧、熊立、缪向亮、刘春根、王成。 DB36/T 1275.5-2020 1 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第5部分:砂石行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江西省砂石行业绿色矿山总则、矿区环境、资源开发方式、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 科技创新与数字化矿山、企业管理
3、与企业形象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江西省内有采矿权并生产机制砂石的新建、改扩建和生产矿山的绿色矿山建设、评估、 认定、核查。新建、改扩建矿山应根据本标准建设;生产矿山应根据本标准进行升级改造。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 13306 标牌 GB 50187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 51186 机制砂石骨料工厂设计规范 DZ/T 0287 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技术规程 TD/T 1036 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 JC/T 2299 机
4、制砂石生产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绿色矿山 green mine 在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中,实施科学有序的开采,对矿区及周边生态环境扰动控制在可控范围内, 实现矿区环境生态化、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企业管理规范化和矿区社区和谐化的矿山。 3.2 矿区绿化覆盖率 green coverage ratio of the mining area 矿区土地绿化面积占可绿化面积的百分比。 3.3 研发及技改投入 input of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and technical innovation 企业开展研发和技改活动的资金
5、投入。研发和技改活动包括科研开发,技术和知识产权引进,技术 创新,改造和推广,设备更新,以及科技培训、信息交流、科技协作等。 DB36/T 1275.5-2020 2 3.4 机制砂石 manufactured aggregate 由原生矿产资源经机械破碎、筛分、整形等工艺加工制成的砂石颗粒,其中粒径大于4.75mm的称为 机制碎石,也称粗骨料;粒径小于4.75mm的称为机制砂,也称细骨料。 3.5 绿色生产 green production 采取节能减排措施,实现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高,产品质量好。 3.6 约束性指标 obligatory target 绿色矿山建设应达到的指标。具体
6、包含:矿区绿化覆盖率、固体废弃物妥善处置率、污(废)水达 标排放率、固液分离处理后清水循环利用率、研发及技改投入占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企业职工满 意度。 4 总则 4.1.1 矿山企业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江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 规和相关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产业政策,依法依规办矿。主要要求如下: 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按规定完成矿业 权出让收益(价款)处置和环境影响评价; 应按照采矿许可证范围及标高开采,无超层越界开采; 应按照有关规定填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公示信息,且未被列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 4.1.2 矿山应贯彻创新、协调、绿
7、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遵循因矿制宜的原则,实现矿产资源 开发全过程的资源利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土地复垦、企业文化和企地和谐等的统筹兼顾和全面发 展。 4.1.3 矿山企业应以人为本,保护职工身体健康。 4.1.4 绿色矿山建设应贯穿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全过程。 5 矿区环境 5.1 矿容矿貌 5.1.1 矿区应绿化、美化,整体环境整洁、美观。 5.1.2 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生态区等设置合理、运行有序、管理规范。各功能区应符合GB 50187 的规定。 5.1.3 开采、生产、运输和贮存等管理规范有序。 5.1.4 矿山开采面、作业平台应干净整洁、规范美观。 5.1.5 矿区道路
8、、供水、供电、卫生、环保等配套基础设施应齐全,设置有车辆专用停放场所和机械 设备维修场所。 DB36/T 1275.5-2020 3 5.1.6 各功能区的线路示意牌、简介牌、岗位技术操作规程等标牌醒目、清晰,标牌应符合GB/T 13306 的规定。矿山应建设矿区范围边界线标示设施。 5.2 矿区绿化 5.2.1 矿区绿化应与周边自然环境和景观相协调,绿化植物搭配合理,矿区绿化覆盖率应达到100%。 5.2.2 矿山开采应科学确定采矿工作面推进方向,鼓励采用揭顶式、内凹式等延缓矿体外侧山体开采 等措施,减轻对可视景观的不利影响。 5.2.3 矿山主要运输道路路面应硬化,保持矿山道路完好,矿区道
9、路两侧可绿化区域进行绿化。矿区 专用道路两侧因地制宜设置隔离绿化带,构建防尘、滞尘绿色屏障。 5.2.4 应对排土场进行治理、复垦及绿化。 6 资源开发方式 6.1 绿色开发 6.1.1 资源开发应与城乡建设、环境保护、资源保护相协调,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自然环境的扰动和影 响,选择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开采方式。 6.1.2 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装备,做到绿色开采、绿色生产、绿色存贮、绿色运输。 6.1.3 应做好矿山中长期开采规划和短期开采计划,采场工作面推进均衡有序。 6.1.4 采场准备应遵循“采剥并举、剥离先行”的原则,最大限度地保留原生自然环境,减少环境扰 动。 6.1.5 露天开采应
10、实行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阶段坡面角、平台宽度、开采台阶高度及终了 坡面角等主要参数应符合有关设计要求。 6.1.6 排土场应通过勘测选择地质条件稳定的场所,避免占压可采储量,并方便未来矿区进行环境恢 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时取用。 6.2 绿色生产 6.2.1 生产线设计应符合GB 51186的要求。 6.2.2 应根据母岩材质性能、产品结构、产能要求等因素选择先进工艺和设备。配置与生产规模和工 艺相符的辅助设施,合理规划堆料、装卸以及设备检修维护场地。 6.2.3 根据原料品质分级利用砂石资源,做到优质优用,提高砂石产品的成品率。 6.2.4 干法生产应配备高效除尘收尘设备,并保持与生产设
11、备同步运行;湿法生产应配置泥粉和水分 离、废水处理和循环使用系统。机制砂石的生产技术应符合JC/T 2299的有关规定。 6.2.5 生产加工车间的产尘点应封闭。 6.2.6 砂石骨料成品堆场(库)应地面硬化,分类或分仓储存。 6.2.7 矿山生产过程中应采取喷雾、喷洒水或生物纳膜、加装除尘设备等措施处置粉尘。 6.2.8 应合理设计工艺布置,控制噪声传播。应采用合理有效的技术措施对凿岩机、破碎机、空压机 等高噪强振设备进行降噪、消声、减振处理。 6.3 绿色运输 6.3.1 矿石的运输方式应结合矿山地形地质条件、岩石特性、开采方案、运输强度等因素选择运输方 案。 6.3.2 宜推进清洁能源和
12、新能源运输工具在矿山运输中的应用。 DB36/T 1275.5-2020 4 6.3.3 矿山运输车辆管理规范。应做好车辆保洁,配置冲洗装置,做到车辆不带泥上路、途中物料不 洒落,保持矿区及周边环境卫生。 6.4 矿区生态环境保护 6.4.1 应贯彻“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的原则,及时治理恢复矿山地质环境,复垦矿山占用土地 和损毁土地。治理率和复垦率应达到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要求。 6.4.2 认真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露天采场、矿区专用道路、矿山工业场地、排土 场等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应符合相关规定。恢复治理后的各类场地应与周边自然环境和景观相协 调;区域整体
13、生态功能得到保护和恢复。 6.4.3 按照“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宜渔则渔、宜建则建”的原则,恢复土地基本功能, 因地制宜地实现土地可持续利用。土地复垦质量应符合TD/T 1036的规定。 6.4.4 应建立环境监测机制,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和监测人员。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技术应符合DZ/T 0287的有关规定。 6.4.5 矿区应设置反映PM2.5、噪声、空气湿度等内容的环境动态监测设施,实时公开监测结果。 7 资源综合利用 7.1 石粉和泥粉利用 7.1.1 应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对砂石生产工艺合理优化设计,提高成品率。 7.1.2 充分利用石粉、泥粉等加工副产品,提高资源综
14、合利用水平。未利用的石粉、泥粉等固体废弃 物妥善处置率应达到100%。 7.1.3 钙质石粉和吸附性较低的硅质石粉可用于生产水泥、混凝土和砂浆,或进行产品深加工,提高 产品附加值;吸附性较高的硅质石粉可用于生产砂浆、环保砖、新型墙体材料、陶瓷、水泥用硅质原料 等。 7.1.4 湿法生产中的沉淀泥浆经脱水干化后形成的泥粉或泥饼,可用于新型墙体材料、土地复垦和土 壤改良等。 7.2 表土和渣土利用 排土场堆放的剥离表土或筛分后的渣土,宜用于环境治理、土地复垦和生态修复。表土和渣土等固 体废弃物妥善处置率应达到100%。 7.3 废水利用 应配备完善的生产废水处理系统,经过固液分离处理后的清水循环利
15、用率应达到100%。 8 节能减排 8.1 节能降耗 8.1.1 应建立矿山开采、砂石生产、产品运输全过程能耗核算体系,各工艺电力消耗、油(气)消耗、 水消耗宜进行单独核算。“三废”排放符合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的有关标准、规定和要求。 8.1.2 宜选用高效、智能、绿色、环保的技术和设备,降低单位电耗。 8.1.3 应推广使用矿山凿岩穿孔新工艺,降低能耗。 8.1.4 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减少破碎设备磨损件单位损耗。 DB36/T 1275.5-2020 5 8.1.5 宜采用长距离皮带运输方式,促进节能减排。 8.1.6 对于落差较大的矿区,宜使用下行皮带势能发电技术。 8.1.
16、7 单位产品能耗指标处于行业先进水平。 8.2 粉尘排放 8.2.1 矿石开采和砂石生产过程中的粉尘控制应遵循源头控制、过程协同控制、末端监控、系统联动 集成的治理思路,达到环保节能和清洁生产的目的。 8.2.2 矿山开采产生的粉尘和作业产生的扬尘职业接触限值应符合相关规定。 8.2.3 应配置洒水车、高压喷雾车等设备。 8.2.4 应在凿岩机、装载机、破碎机、筛分机、整形机、制砂机、输送机端口等连续产生粉尘部位安 装高效除尘装置。 8.3 污(废)水排放 8.3.1 矿区及厂区应建有雨水截(排)水沟和集水池,地表径流水经沉淀处理后达标排放。 8.3.2 矿区及厂区的生产排水、雨水和生活污水,
17、应实现雨污分流、清污分流。 8.3.3 矿山应建有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废)水达标排放率应达到100%。 9 科技创新与数字化矿山 9.1 科技创新 9.1.1 建立科技研发队伍,推广转化科技成果,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推动产业绿色升级。 9.1.2 应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 9.1.3 配备专门科技人员,开展支撑企业主业发展的关键技术研究,改进工艺技术水平。 9.1.4 研发及技改投入应不低于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1.8%。 9.2 数字化矿山 9.2.1 应建设矿山生产自动化系统。加强数字化矿山建设,实现矿山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信息化。 9
18、.2.2 应建立视频监控系统,实现视频监控的集中管控和信息联动。 9.2.3 宜建立数字化资源储量模型,进行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管理和经济评价,实现矿产资源储量利用 的精准化管理。 9.2.4 宜采用计算机和智能控制等技术建设智能化矿山,实现信息化和工业化的深度融合。 10 企业管理与企业形象 10.1 企业文化 10.1.1 应建立以人为本、创新学习、行为规范、高效安全、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的企业文化。 10.1.2 企业发展愿景应符合全员共同追求的目标,企业长远发展战略和职工个人价值实现紧密结合。 10.1.3 应健全企业工会组织,丰富职工物质、体育、文化生活,关心职工身体健康,企业职工满意度
19、不低于80%。 10.1.4 宜建立企业职工收入随企业业绩同步增长机制。 10.2 企业管理 DB36/T 1275.5-2020 6 10.2.1 应建立产权清晰、责任明确、管理科学的企业管理制度。 10.2.2 建立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规章制度,健全工作机制,责任落实到位。 10.2.3 各类报表、台账、档案资料等应齐全、完整、真实,分类管理规范。 10.2.4 应建立绿色矿山管理体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宜编制绿色矿山建设规划或建设方 案并落实建设资金。 10.2.5 应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参加绿色矿山培训。建立职工培训制度,培训计划明确,培训 记录清晰。 10.3 企
20、业诚信 10.3.1 生产经营活动、履行社会责任等应诚实守信。企业社会形象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10.3.2 应履行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义务,在生活区(职工社区)建有宣传长廊(宣传栏),公 示企业相关信息。 10.4 企地和谐 10.4.1 应构建企地共建、利益共享、共同发展的办矿理念。宜通过创立社区发展平台,构建长效合作 机制,发挥多方资源优势,建立多元合作型的矿区社会管理共赢模式。 10.4.2 应建立矿区群众满意度调查机制,宜在教育、就业、交通、生活、环保等方面提供支持,积极 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提高矿区群众生活质量,促进企地和谐发展。 10.4.3 与矿区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
21、)等建立磋商和协商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好各种利益纠纷。 DB36/T 1275.5-2020 7 参 考 文 献 1 国土资源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国土资规20174号)2017年3月 2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2013年2月 3 国土资源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办法(试行)(国土资规20156号)2015年9 月 4 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全国 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
22、20年)2016年11月 5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2008年5月(第一批)2013年12月(第 六批) 6 工业与信息化部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2009年12月(第一批)2016年3 月(第四批) 7 工业与信息化部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目录2009年5月(第一批)2016年11月(第 七批) 8 江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64号公告)2015年7月 9 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19号公告)2017年3 月 10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赣府厅 发201685号)2016年12月 11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环境保护厅,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国银行 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全面推进绿色矿 山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国土资规20178号)2017年12月 12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江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2017年11月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