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 T 705—2020 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范 许氏平鲉.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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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65.150 B 50 DB37 山东省 地方标准 DB37/T 705 2020 代替 DB37/T 705 2007 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范 许氏平鲉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the stock enhancement of hydrobios Black rockfish 2020 - 07 - 09 发布 2020 - 08 - 09 实施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7/T 705 2020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DB37/T 705 2007黑鮶放流增殖技术规范,与 DB37/

2、T 705 200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对本标准的整体结构做了优化和调整; 删除了相关术语与定义(见 2007年版第 3章); 增加了本 底调查相关内容(见第 4章); 修改了苗种规格(见 5.2.1, 2007年版第 8章); 修改了苗种培育相关内容(见 5.2.3, 2007年版第 6章); 修改了苗种检验相关内容(见第 6章, 2007年版第 9章); 修改了二类苗种出池、计数、运输等方法(见 8.3, 2007年版第 10章、 11章); 增加了放流操作的相关要求(见第 8章)。 本标准由山东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标准由山东省渔业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鲁 TC03)归口。 本标

3、准起草单位:山东省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管理中心、山东省海洋资源与环 境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涂忠、董天威、王绍军、刘淑德、卢晓、李伟亚、孙作登、王四杰、王云中、 信敬福、王熙杰、刘丽娟。 本标准于 2007年 10月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DB37/T 705 2020 1 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范 许氏平鲉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许氏平鲉 (Sebastes schlegelii)增殖放流的水域条件、本底调查、苗种质量、苗种 检验、放流条件、放流操作、放流资源保护与监测、效果评价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海域范围内许氏平鲉增殖放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

4、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1607 渔业水质标准 GB/T 20361 水产品中孔雀石绿和结晶紫残留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荧光检测法 NY 5070 2002 无公害食品 水产品中渔药残留限量 SC/T 2045 2014 许氏平鲉 亲鱼和苗种 SC/T 3018 水产品中氯霉素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SC/T 9401 2010 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程 DB37/T 2075 2020 水生生物增 殖放流技术规范 黑鲷 DB37/T 2299 2013 黑鲪(许氏平鲉)苗

5、种培育技术规程 水产品中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 串联质谱法 农业部 783号公告 -1-2006 农业部关于印发鱼类产地检疫规程(试行)等 3个规程的通知 农渔发 2011 6号 3 水域条件 符合 SC/T 9401 2010第 4章的规定,且满足下述条件: 天然岩礁区或人工鱼礁区及其附近海域,底质为岩礁、砂砾、沙或沙泥; 水流畅通,盐度 28 32。 4 本底调查 按 SC/T 9401 2010第 5章的规定进行。 5 苗种质量 5.1 亲体 培育苗种的亲 鱼应捕自拟增殖放流海域或是原种场保育的本地原种,亲鱼质量符合 SC/T 2045 2014第 3章的有关要求。 DB3

6、7/T 705 2020 2 5.2 苗种 5.2.1 规格 应符合表 1的要求。 表 1 苗种规格分类 苗种规格 全长 mm 一类 80 二类 40 注: 推荐放流一类规格苗种。 5.2.2 质量 应符合表 2的要求。 表 2 苗种质量要求 项目 要求 感官质量 规格整齐、体色正常、体表无损伤、活力强,对外界刺激反应灵敏 可数指标 规格合格率 95 %,死亡率、伤残率、畸形率之和 5 % 疫病 刺激隐核虫病不得检出 药物残留 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不得检 出 5.2.3 培育 5.2.3.1 室内培育 按照 DB37/T 2299 2013第 4章的有关规定进行。 5.2.3.2

7、 中间培育 放流一类苗种宜按 DB37/T 2075 2020之 5.4.2的规定进行海上中间培育。 6 苗种检验 6.1 检验资质 由具备资质条件的水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水产苗种产地检疫机构检验。 6.2 检验项目与方法 应符合表 3的要求。 表 3 检验项目与方法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常规质量 感官质量 肉眼观察 可数指标 取样混合后统计死亡率、伤残率、畸形率之和 DB37/T 705 2020 3 表 3 检验项目与方法 (续)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刺激隐核虫病 按照农渔发 2011 6 号中鱼类产地检疫规程(试行)的方法进行 氯霉素 先用 NY 5070 2002 附录 A 的方法筛选,

8、阳性样品再按照 SC/T 3018 的方法进行确认 孔雀石绿 按照 GB/T 20361 的方法进行 硝基呋喃类代谢物 按照农业部 783 号公告 -1-2006 的方法进行 注: 规格合格率以放流现场测量为准。 6.3 检验规则 6.3.1 抽样规则 随机逐池多点取样;常规质量检验、疫病检疫取样量 100尾以上;药残检测取样量 75 g以上。 6.3.2 时效规则 常规质量检验和疫病检疫在增殖放流前 7 d内检验有效;药残检测在增殖放流前 15 d内检验有效。 6.3.3 组批规则 以一个增殖放流批次作为一个检验组批。 6.3.4 判定规则 6.3.4.1 任一检验项目检验不合格,则判定本批

9、苗种为不合格。 6.3.4.2 若对判定结果有异议,可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 7 放流条件 7.1 放流海域底层水温回升到 16 以上时择机放流。其中,一类苗种宜 7 月 1 日 10 月 31 日;二类 苗种宜 7 月 1 日 7 月 31 日。 7.2 若放流前后 3 d 内有 5 级及以上大风或中浪及以上海况时,应改期放流。 7.3 若放流前后 3 d 内有中雨及以上天气或冷空气,应改期放流。 8 放流操作 8.1 前期准备 放流前,应做好下述准备工作: 放流工作人员现场查验苗种质量检验报告,苗种质 量符合 5.2.2 的要求;逐池(网箱)随机捞 取苗种累计不少于 50 尾,由精度

10、为 1 mm 的直尺测量其全长,计算规格合格率须 95 %; 二类苗种放流前,苗种供应单位应根据拟增殖放流水域的温度、盐度提前调节培育用水、运输 用水,温度差 2 ,盐度差 3;苗种停食 1 d; 放流工具齐备,工作人员到位。 8.2 一类苗种放流 8.2.1 计数 DB37/T 705 2020 4 随机抽取 10 %的中培网箱(不少于 3个),使用 6目 10目的捞网,将抽样网箱的苗种全部沥水(沥 水至不连续滴水为止)称重,计算抽样网箱苗种重量。逐抽样网箱随机取样累计不少于 500 g,计算单 位重量苗种 数量,计算每网箱苗种平均数量,再根据总网箱数求出放流苗种总数量。 8.2.2 投放

11、打开网箱一侧网片,让苗种自然游出。海上操作时,工作人员需着救生衣。 8.3 二类苗种放流 8.3.1 苗种出池 苗种供应单位用 30目 40目的网衣提前制作大型捞网,捞网长度宜为培育池直径的 1.2倍左右、高 度宜为池水深 1.5倍左右,上纲挂浮子,下纲挂沉子,两侧连接支撑杆。苗种出池时,拖拉网衣、收起 下纲、聚拢苗种、保持充氧,边捞边收拢,直至出苗完毕。 8.3.2 苗种计数 8.3.2.1 装袋计数法 8.3.2.1.1 宜用于小规模增殖放流活动。 8.3.2.1.2 将苗种均匀装入已注入 1/4 1/3 海水的双层聚乙烯袋( 20 L)中,装苗用水应符合 GB 11607 的规定,每袋宜

12、 100 尾 150 尾,充氧扎口后装入规格相同的保温箱,一箱两袋,箱内加冰袋降温,箱 口用胶带密封。在苗种场或放流码头避荫处,摆成长方体垛状,每垛长不超过 13 箱,宽不超过 4 箱, 高不超过 4 箱,每垛四周预留 1 m 左右空间,等待计数、装运。 8.3.2.1.3 每批次按装苗总箱数的 1 %随机抽样(不少于 3 箱),对抽样箱中苗种逐尾计数,求出平均 每箱苗种数量,再根据总箱数,计算本批次放流苗种的总数量。每计数批次宜控制在 600 箱,边装苗、 边计数、边放流。每日放流数量宜控制在 2 个计数批次。 8.3.2.2 干称 计数法 8.3.2.2.1 宜用于大规模增殖放流项目。 8

13、.3.2.2.2 使用 10 目 14 目的捞网,将所有苗种全部沥水(沥水至不连续滴水为止)称重,计算苗 种总重。随机取样累计不少于 500 g,计算单位重量苗种数量,求得放流苗种总数量。 8.3.3 苗种运输 8.3.3.1 装袋苗种使用保温车运输;干称苗种使用活水车运输,装苗前在每个水仓内铺设 30 目 40 目的网衣,运输密度宜 20 000 尾 /m3 25 000 尾 /m3,全程充氧。 8.3.3.2 运输途中减少剧烈颠簸,护送人员应定期检查苗种状态和充氧情况;高温天气海上运输时, 应采取搭建凉棚、铺盖遮阴网等遮光措施。必要时,适当向包装袋泼洒 海水降温。 8.3.3.3 运输用水

14、与拟放流水域温度差始终保持在 2 以内;运输成活率应达到 95 %以上。 8.3.4 苗种投放 8.3.4.1 投放基本要求 苗种投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在近岸适宜海域投放,严禁投放到水深、急流海域; 随船人员应身着救生衣; DB37/T 705 2020 5 放流苗种从出池到投放入海,总时间控制在 4 h 以内。 8.3.4.2 装袋苗种投放 人工将装有苗种的塑料袋贴近水面(距水面不超过 1 m),将苗种缓慢放入增殖放流水域,在船上 投放时,船速小于 0.5 m/s;使用滑道投放时,将滑道置于船舷或岸堤,要求滑道表面光滑,与水平面 夹角小于 60,且其末端接近水面,在船上投 放时,船速小于

15、 1 m/s。 8.3.4.3 干称苗种投放 用事先铺设的网衣将苗种轻轻兜起,贴近水面将苗种轻轻投放入海。 8.4 现场记录 8.4.1 验收人员现场填写附录 A 和 SC/T 9401 2010 附录 B,相关工作人员根据分工在记录表相应位 置签字,连同放流影像资料、苗种检验报告副本等原始资料由项目承担(验收)单位存档。 8.4.2 影像资料主要包括公示、规格测量、装苗、抽样、计数、装运、投放等关键环节的图片或视频 资料。影像资料应根据放流单位、放流种类、放流日期、放流批次等层层建立文件夹,文件夹及单个影 像资料应有标题。 9 放流资源保护与监测 按 SC/T 9401 2010第 12章的规定进行。 10 效果评价 按 SC/T 9401 2010第 13章的规定进行。 DB37/T 705 2020 6 A 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许氏平鮋称重记录表 许氏平鮋称重记录表见表 A.1。 表 A.1 许氏平鮋称重记录表 放流苗种供应单位: 供苗地点: 放流日期: 沥水称重 /kg 小计 /kg 合计 /kg 注: 沥水应至不连续滴水;每次称重不超过 3 kg。 放流验收单位: 称重人: 放流监督单位: 监督人: 第 页 共 页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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