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5.020.20 B 05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 29992017 林木容器育苗轻型基质 Light media for cultivating container forest seedlings 2017-08-18发布 2017-09-18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7/T 29992017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林业厅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省林业标准化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山东兴达育苗基质有限公司、山东佐田氏生物科技有限 公司、青州千卉盆景苗木专业合作社。 本标准主
2、要起草人:马海林、马丙尧、吴德军、刘方春、杜振宇、刘元铅、徐振远、王清华、叶桂 梅、井大炜、刘幸红、彭琳、杨庆山、辛寒晓、单连娟、孙建军。 I DB37/T 29992017 林木容器育苗轻型基质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林木容器育苗轻型基质的术语和定义、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 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泥炭、腐熟有机废弃物、蛭石和珍珠岩等为主要组分的轻型基质的质量判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679 固
3、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8571 复混肥料 试验室样品制备 NY 5252012 有机肥料 NY/T 21182012 蔬菜育苗基质 3 术语及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轻型基质 Light Media 由有机物料(包括泥炭、腐熟有机废弃物)及天然矿物(珍珠岩、蛭石)为主配制的用于林木容器 育苗的人造土壤。 4 质量要求 4.1 外观 各种物料混合均匀的粉状产品,手感松软,无固块、无机械杂质。 4.2 理化指标 轻型基质理化指标要求见表1,表中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按照 GB/T 8170执 行。 表1
4、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总养分/ (N+P 2O5+K2O) /(以干基计) /( %) 2 酸碱度/ (pH 值) 58 1 DB37/T 29992017 表1 理化指标(续) 项目 指标 电导率/ (s/cm) 2000 有机质含量/ (以干基计)/ (% ) 30 容重/ (g/cm 3 ) 0.150.40 总孔隙度/ (% ) 7090 气水比 1:1.5 4 粒径/ (1 5 ) /(mm )/ ( %) 40 水分含量/ (% ) 30 4.3 出苗率 种子发芽率 95 %以上时,出苗率不小于90 %。 4.4 基质中的重金属含量、蛔虫卵死亡率和大肠杆菌指标 应符合 NY 52
5、52012的规定。 5 检验方法 5.1 取样与实验室制备 取样方法按 GB/T 6679中的规定执行;取样数量依据表 2要求;将抽出的样品全部倒在干净的塑料袋 上,混拌均匀后,取不少于1000 g的样品进行理化指标的检测。 实验室制备按照 GB/T 8571的要求,并明确标识。 表2 基质选取样品数量规定 总袋数 取样(袋) 13 全部 41000 3 10015000 4 5000 5 5.2 外观 目测。 5.3 理化指标测定方法 5.3.1 总养分的测定 按NY 525 2012中5.3 、5.4 、5.5 的规定执行。 5.3.2 酸碱度(pH值)的测定 按NY 525 2012中5
6、.7 的规定执行。 5.3.3 电导率的测定 2 DB37/T 29992017 按NY/T 21182012 的附录D的规定执行。 5.3.4 有机质含量的测定 按NY 525 2012中5.2 的规定执行。 5.3.5 总养分的测定 按NY 525 2012中5.3 、5.4 、5.5 的规定执行。 5.3.6 容重的测定 按NY/T 21182012 的附录A的规定执行。 5.3.7 孔隙度检验 按NY/T 21182012 的附录B的规定执行。 5.3.8 粒径检验 按附录 A的规定执行。 5.3.9 水分的测定 按NY 525 2012中5.6 的 规定执行。 5.4 出苗率的测定
7、按本标准附录B 的规定执行。 6 检验规则 6.1 组批 同一原料、同一工艺、同一规格、同一天生产的产品为一批。 6.2 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均需生产企业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方可出厂。出厂检验的项 目为:粒径、孔隙度、pH 值、电导率、每袋净容量。 6.3 型式检验 6.3.1 型式检验在每年的生产季节进行 1 次 2 次。 6.3.2 型式检测项目中为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每年开始生产时; b) 当原料或配方有较大变动时; c) 当出厂检验结果与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d) 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6.4 判定规则
8、 3 DB37/T 29992017 检验结果中若外观指标、理化指标有一项不合格,可从该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 并以复检结果为准。出苗率小于 90%,则不再复检,直接判定该产品为不合格。 7 标识 包装袋上应印有下列标识:适用的类别、产品名称、有机质含量、总养分含量、净容量、标准号、 企业名称、厂址、生产日期、联系电话。包装袋背面应印有基质的使用方法或注意事项。 8 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包装 基质用编织袋内衬聚乙烯薄膜袋或覆膜袋包装。以升(L)为容量计量单位,实际容量不低于所标 识容量。 8.2 运输和贮存 贮存于阴凉干燥处,在运输过程 中应防潮、防晒、防破裂。 4 DB3
9、7/T 29992017 A 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粒径的测定方法 A.1 方法要点 1 mm和5 mm孔径的筛子,将已知体积的 1 mm5 mm 粒径的基质筛分,并测定 1 mm5 mm 粒径基质的 体积,再除以已知的总体积,即为1 mm 5 mm粒径的基质所占百分率。 A.2 主要仪器 A.2.1 筛子,孔径 1 mm和5 mm。 A.2.2 量筒, 1000 mL,50 mL。 A.3 操作步骤 用 1000 mL的量筒量取1000 mL 风干基质样,用1 mm和5 mm孔径的筛子振筛筛分,测量1 mm5 mm 粒径基质的体积,计算其所占体积的百分率。 A.4 结果计算 1 m
10、m 5 mm粒径的基质( %)=(V 1/1000) 100 式中: V11 mm5 mm粒径的基质体积 。 两次平行测定的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结果精确到 0.1 %。 两次平行测定的相对标准差5 %。 5 DB37/T 29992017 B B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出苗率检测操作规范 B.1 方法要点 被检测的基质样品,用同样的种子,在同等条件下进行育苗试验,对出苗率进行检测。 B.2 主要设备仪器 温室、苗床、穴盘、温度计。 B.3 操作步骤 B.3.1 装盘 将编好号的基质拌湿,以手握成团,松手后轻轻抖动散开即可。将拌湿的基质装到规格为540 mm 280 mm48 mm(长 宽 高)标准规格 128孔穴盘中,刮平,使穴盘网格清晰可见。每个编号基质设 三个重复,每个重复播种量不少于三个育苗盘,每个重复的出苗率均以平均播种盘数的平均值计算。 B.3.2 播种 采用发芽率 95 %的苜蓿种子进行试验,每个孔穴中播1 粒种子。播种深度5 mm10 mm ,以基质表 面刚好看不到种子为宜。将播种好种子的穴盘随机排列在苗床上。 B.3.3 出芽率 播种后 10 d,进行出苗率调查。出苗率按下列公式计算: 出苗率 % 每盘苗数/ 每盘孔数 100 最终出苗率按三盘平均数计算。 _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