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7.140.10 X 55 备案号: DB42 湖北省 地 方 标 准 DB42/T 969 2014 青砖茶 Qingzhuan Tea 2014 - 04 - 28 发布 2014 - 06 - 28 实施 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42/T 969 2014 I 目 次 前言 .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3.1 青砖茶 . 1 4 要求 . 2 4.1 基本要求 . 2 4.2 理化指标 . 2 4.3 卫生安全指标 . 2 4.4 净含量偏差 . 2 5 检验方法 . 2 5.1 取样 . 2 5.2 试样制备 . 2 5.
2、3 水分检验 . 2 5.4 水浸出物检验 . 3 5.5 总灰分检验 . 3 5.6 氟含量检验 . 3 5.7 茶梗检验 . 3 5.8 非茶类夹杂物检验 . 3 6 检验规则 . 3 6.1 组批 . 3 6.2 抽样 . 3 6.3 出厂检验 . 3 6.4 型式检验 . 3 6.5 判定规则 . 3 6.6 复检 . 4 7 标签、标志、包装、 储 存、运输、保质期 . 4 7.1 标签、标志 . 4 7.2 包装 . 4 7.3 储 存 . 4 7.4 运输 . 4 7.5 保 质 期 . 5 DB42/T 969 2014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给出
3、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湖北省农业科学院 、湖北省农业厅共同 提出 。 本标准由湖北省农业科学院 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湖北省农业科学院果树茶叶研究所 、湖北省农业厅经济作物站、湖北省茶叶协会、 赤壁市茶产业发展局 。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宗庆波、 龚自明 、孙冰、郑鹏程、李新华、高士伟、王雪萍、滕靖、叶飞、王 胜鹏、雷该翔。 DB42/T 969 2014 1 青砖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青砖茶 的 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 以及 标签、标志、包装、 储 存、运输 和 保质期 要 求。 本标准适 用 于湖北省
4、区域内加工的青砖茶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2 食品 安全 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 限量 GB 2763 食品 安全国家 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T 8302 茶 取样 GB/T 8303 茶 磨碎试样的制备及其干物质含量测定 GB/T 8304 茶 水分测定 GB/T 8305 茶 水浸出物测定 GB/T 8306 茶 总灰分测定 GB/T 8311 茶 粉末和碎茶含量测
5、定 GB/T 9833 紧压茶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1680 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标准 GB 19965 砖茶含氟量 GH/T 1070 茶叶包装通 则 DB42/T 967 老青茶生产技术规程 DB42/T 968 青砖茶加工技术规程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2005第 75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青砖茶 Qingzhuan tea 采用 符合 DB42/T 967-2014 中规定 的 老青茶为 原料, 按 DB42/T 968-2014 中规定 的 工艺 要求 加工而 成 ,具有香
6、气纯正、滋味醇和品质特征的黑茶。 DB42/T 969 2014 2 4 要求 4.1 基本要求 青砖茶不分等级 ,但 必须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外形:砖面光滑、棱角整齐、紧结平整、色 泽青褐、压印纹理清晰,砖内 外 无霉菌。 内质:香气纯正、滋味醇和 。 4.2 理化指标 青砖茶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规定,其氟含量应符合 GB 19965的规定。 表 2 青砖茶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水分 /% 12.0(计重水分为 12.0%) 总灰分 /% 8.5 茶梗 /% 20.0(其中长于 30mm 的茶梗不得超过 1.0%) 非茶类夹杂物 /% 0.2 氟 含量 /mg/kg 300 水浸出物 /
7、% 21.0 注: 1) 水浸出物为参考指标 ; 2) 采用计重水分换算茶砖的净含量 。 4.3 卫生安全指标 4.3.1 污染物限量 指标 应符合 GB 2762 规定。 4.3.2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指标 应符合 GB 2763 规定 。 4.4 净含量偏差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的 相 关 规定。 5 检验方法 5.1 取样 按 GB/T 8302 规定执行。 5.2 试样制备 按 GB/T 8303 的规定执行。 5.3 水分 检验 按 GB/T 8304 的规定执行。 DB42/T 969 2014 3 5.4 水浸出物 检验 按 GB/T 8
8、305 的规定执行。 5.5 总灰分 检验 按 GB/T 8306 的规定执行。 5.6 氟含量 检验 按 GB 19665的规定执行。 5.7 茶梗 检验 按 GB/T 9833的规定执行。 5.8 非茶类夹杂物 检验 按 GB/T 9833的规定执行。 6 检验规则 6.1 组批 产品均应按批为单位,同批的品 质规格和包装应一致。产地抽样以同期加工、同一品种、同 一规格 的 产品 为一个检验批次,每一个检验批次的数量不超过 50吨;市场抽样以同一产区、同一规格、同一生 产厂家、同一销售单位的产品为一个检验批次。 6.2 抽样 按 GB/T 8302规定的方法执行。 6.3 出厂检验 6.3
9、.1 每批产品出厂前 , 生产单位的质量检验部门应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并附有合格证的产品方可出 厂。 6.3.2 出厂检验项目:感官 指标 、水分、 茶梗、非茶类夹杂物、 净含量、包装标签。 6.4 型式检验 6.4.1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第 4 章中的全部项目。 6.4.2 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质量进行全面考核。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产品定型生产 前; b) 每年至少一次; c) 原料 、工艺、机具、环境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一次型式检验结果 或者 前后两次抽样检验结果差异较大时; e)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6.5
10、 判定规则 DB42/T 969 2014 4 6.5.1 出厂检验判定 出厂检验项目全部符合要求,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有一项或者一项以上不符合要求,可在该产品 中加倍抽样复检一次,如复检结果仍不符合要求,判定该批产 品 不合格。 6.5.2 型式检验判定 型式检验项目全部符合要求,判定产品合格。卫生指标检验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判定产品不合格。 其他检验项目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要求,可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 复验 一次,如复验结 果 仍有不符 合要求项,判定产品不合格。 6.6 复检 6.6.1 对检验结果产生异议时,应对留存样进行复检,或在同批产品中重新按 GB/T 8302 的规定加倍 取样
11、,对不合格的项目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6.6.2 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时,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由法定质量监督机构进行仲裁检验。 7 标签、标志、包装、 储 存、运输 、保质期 7.1 标签、标志 7.1.1 标签应符合 GB 7718 及现行有效法规 的规定,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 同批 产品包装样式、箱种、尺寸大小、包装材料应一致 。 7.1.2 产品出厂均按顺序编制唛头。唛头由生产单位 、日期、批号等组成。唛头刷于外包装。唛头纸 加注件数净重,贴于箱盖或置于包装袋中。 7.2 包装 包装 材料 应符合 GB 11680 和 GH/T 1070 的规定。
12、 7.3 储 存 7.3.1 原料、辅料、半成品、成品应分开放置,不得混放。 7.3.2 产品应 储 存在清洁、防潮、防高温、避光、无异味的专用仓库内,周围环境清洁卫生,远离污 染源。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化学合成物质等物品混 储 存。仓库内禁止吸烟和吐痰,严 禁使用化学合成的杀虫剂、灭鼠剂及防霉剂。 7.3.3 入库的产品批次号系统应清楚、醒目、持久。不同批号、日期的产品应分别存放。 7.4 运输 7.4.1 运输工具应清洁、 卫生、干燥、无异气味、无污染,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气味、易污染的 物品混装、混运。 7.4.2 运输时应防潮、防雨、防曝晒,装卸时轻放轻卸。 7.4.3 装运前应进行质量检查,保证标签、批号和货物三者相符。 DB42/T 969 2014 5 7.5 保 质 期 在符合 上述规定条件下,青砖茶产品保质期由 各生产企业自 定。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