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67.080.20 DB46 X26 备案号: 20998-2007 海南省地方标准 DB46/T 922007 黄灯笼辣椒酱 Yellow Lantern Cayenne Catsup 2007-06-22 发布 2007-09-01 实施 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46/T 922007 I 前 言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海南省食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海南诚利集团有限公司、海南省食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潘家媛、吴毓炜、胡成豪、潘望。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DB46/T 922007 1
2、黄灯笼辣椒酱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黄灯笼辣椒酱的分类、要求、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 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海南特产黄灯笼辣椒果实为主要原料,经调配、盐渍、磨碎、灌装、封口等工序而 制成黄灯笼辣椒酱制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903 食品添加剂 冰乙酸
3、(冰醋酸) GB 2714 酱腌菜卫生标准 GB 2716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 GB 2721 食用盐卫生标准 GB 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T 4789.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测定 GB/T 478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T 4789.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志贺氏菌检验 GB/T 4789.10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T 5009.3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T 5009.33 食品中亚硝酸盐与硝酸盐的测定 GB/T 5009.37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 5009.54 酱腌菜卫生标准的分析
4、方法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6543 瓦楞纸箱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9681 食品包装用聚氯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 9688 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GB/T 12456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方法 GB/T 12457 食品中氯化钠的测定方法 GB 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QB 2142 碳酸饮料玻璃瓶 SB/T 10301 调味品名词术语 酱腌菜 SN/T 0231 出口辣椒干检验规程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DB46/T 70 黄灯笼辣椒 DB46/T 92200
5、7 2 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 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产品分类 灯笼辣椒酱分为特辣型和淡辣型两种。 3.1 特辣型: 辣度大于(等于)2.5 万度的黄灯笼辣椒酱制品。 3.2 淡辣型: 辣度在(12.5)万度(不含2.5 万度)的黄灯笼辣椒酱制品。 4 要求 4.1 原辅料要求 4.1.1 黄灯笼辣椒 符合DB46/T 70的规定 4.1.2 食盐 符合GB2721的规定。 4.1.3 醋酸 符合GB 1903的规定。 4.1.4 食用油 符合GB2716的规定。 4.1.5 其他辅料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 4.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符合表1规定。 表1 感官
6、要求 要 求 项 目 特辣型 淡辣型 色 泽 黄色至橙黄色,色彩鲜艳。无变色现象。 黄色至橙黄色,色彩鲜艳。无变色现象。 组织状态 黏稠糊状,有颗粒状的黄灯笼辣椒果肉 末、辣椒籽仁存在。无霉斑、白膜。辣 度不得低于2.5万度。 黏稠糊状,有颗粒状的黄灯笼辣椒果肉 末、辣椒籽仁、大蒜末存在。无霉斑、 白膜。辣度不得低于1万度。 气味滋味 有黄灯笼辣椒的香辣味,无异味; 有黄灯笼辣椒的香辣味,无异味; 杂 质 无肉眼可见杂质。 无肉眼可见杂质。 4.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符合表2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指 标 项目 特辣型 淡辣型 水分/(g/100g) 80 总酸(以乙酸计)/(g/100g)
7、0.20.5 0.450.75 辣椒素/(g/kg) 2.0 0.8 食盐(以NaCl计)/(g/100g) 17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a /(g/100g) 0.25 亚硝酸盐(以NaNO 2计)/(mg/kg) 20 总砷(以As计)/(mg/kg) 0.5 铅(Pb)/(mg/kg) 1.0 DB46/T 922007 3 注: 项目a适用于添加食用油的产品。 4.4 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符合表3规定。 表3 微生物指标 项目 指标 大肠菌群/(MPN/100g) 30 致病菌(沙门氏菌、 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不得检出 4.5 净含量 符合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
8、75 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 4.6 食品添加剂 4.6.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4.6.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符合 GB2760 规定。 5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14881的规定。 6 试验方法 6.1 感官 6.1.1 取试样适量,平摊于洁净的白瓷盘中,用目测、鼻嗅、口尝等方法,鉴定样品外观、色泽和气 味、滋味。 6.1.2 辣度 按SN/T0231规定执行。 6.2 水分 按 GB/T5009.3 规定执行。 6.3 总酸 按 GB/T12456 规定执行。 6.4 食盐 按 GB/T12457 规定执行。 6.5 辣椒素
9、按附录 A 规定测定。 6.6 过氧化值 按 GB/T5009.37 规定执行。 6.7 亚硝酸盐 按 GB/T5009.33 规定执行。 6.8 总砷 按 GB/T 5009.11 规定执行。 6.9 铅 按 GB/T5009.12 规定执行。 6.10 大肠菌群 按 GB/T 4789.3 规定执行。 6.11 致病菌 分别按 GB/T 4789.4、GB/T 4789.5、GB/T 4789.10规定执行。 6.12 净含量 按 JJF1070规定执行。 DB46/T 922007 4 7 检验规则 7.1 组批 以同一批原料、同一天或同一班次生产的同类型、同规格的产品为一批。 7.2
10、抽样 在合格成品库中,每一检验批按5的比例随机抽取,但抽样件数不得少于20件且总量不低于3kg, 平均分成两份,供检验和备查留样用。 7.3 检验分类 7.3.1 出厂检验 7.3.1.1 每批产品须按本标准检验合格,并附产品合格证方可出厂。 7.3.1.2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水分、食盐、总酸、过氧化值、亚硝酸盐、大肠菌群、净含 量。 7.3.2 型式检验 7.3.2.1 正常生产情况下,每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开发试投产时; b) 产品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c) 主要原料、工艺、设备有较大变化时; d) 前后两次抽样检验结果差异较大
11、时; e)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顾客投诉有要求时。 7.3.2.2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中规定的全部技术要求。 7.3.3 判定规则 7.3.3.1 感官要求不合格或微生物指标有一项不合格,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不得复检。 7.3.3.2 理化指标不合格者,可加倍抽样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作最终判定。 8 标签、包装、运输与贮存 8.1 标签 符合GB7718的规定。 8.2 包装 同一规格的包装容器要求大小一致,干燥、清洁、牢固并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包装材料应符合GB9681、 GB9683、GB9688、QB21 42的规定。包装应严密结实,防潮湿,防污染,其标志符合GB/T 191的规定
12、。 8.3 运输 8.3.1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 8.3.2 运输过程中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的物质混装混运,应防日晒、防潮湿、防雨淋,防污 染。 8.4 贮存 8.4.1 贮存环境应阴凉、干燥、清洁、卫生,有防鼠、防潮等设施,不应与对产品有污染的货物一起 贮存。 8.4.2 产品分类存放,标识清楚,防重压、堆码高度不宜过高,防止损坏包装。 9 保质期 在本标准规定的运输贮存条件下,保质期不少于6个月,真空包装产品不少于12个月。 DB46/T 922007 5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辣椒素的测定 A.1 原理 辣椒试样在丙酮-氯化钠的浸泡下,辣椒素被溶解出来,再经石油醚
13、处理纯化,辣椒素在碱性溶液 中与钨酸钠-磷钼酸作用,显兰色,其颜色深浅与溶液中辣椒素的含量成正比。 A.2 仪器 A.2.1 分光光度计 A.2.2 分析天平:0.0001g A.2.3 电动捣碎机 A.2.4 真空泵 A.3 试剂 A.3.1 丙酮:60%(V/V) A.3.2 60%的丙酮-氯化钠溶液:1.25gNa Cl溶于100ml60%的丙酮中。 A.3.3 石油醚:沸程6090。 A.3.4 饱和碳酸钠溶液:需过滤。 A.3.5 氢氧化钠溶液:C(NaOH)=0.1mol/L, C(NaOH)=1.0mol/L A.3.6 盐酸标准溶液:C(HCl)=0.5mol/L A.3.7
14、钨酸钠-磷钼酸溶液:称取100g钨酸钠和20g磷钼酸(不含NO 3 - 和NH 4 = )准确加入60ml80%糖浆状磷 酸和700ml水,微火煮沸2h,冷却后过滤,放入1000ml容量瓶中定容。 A.3.8 辣椒素标准溶液 准确称取辣椒素纯品(401真空干燥)0.1000g于 100mL容量瓶中,用0.1 mol/L氢氧化钠标准溶液 溶解并稀释至刻度,得辣椒素标准溶液贮备液。用移液管 准确吸取10.0mL该溶液于100mL容量瓶中,用 0.1 mol/L氢氧化钠标准溶液稀释至刻度,得辣椒素标准溶液(100mg/L)。 A.4 测定步骤 A.4.1 标准曲线测定 分别吸取辣椒素标准溶液(A3.
15、8)0,0.5,1.0,2.0,4.0,6.0,8.0 ml于50mL容量瓶中,再依次加 入10.0,9.5,9.0,8.0,6.0,4. 0,2.0 mL 0.1mol/L氢氧化钠标准溶液,然后,在各容量瓶中依次加 入5mL磷钨酸-磷钼酸溶液,振摇均匀后,再加30mL饱和碳酸钠溶液,充分振摇至有白色沉淀生成,静置 2h,用饱和碳酸钠溶液定容,振摇,过滤。在660nm波长处用 1cm比色皿测定吸光度,以辣椒素浓度( g/mL)为横坐标,吸光度为纵坐标,绘制标准曲线。 A.4.2 样品测定 A.4.2.1 提取:准确称取试样10g(准确至0.0001g),经60干燥后,置于100ml烧杯中加入6
16、0%丙酮- 氯化钠溶液50mL,于室温下浸泡30min,不断搅拌,倾入玻砂漏斗中,抽滤,每次用10mL60%丙酮-氯化 钠抽提样渣,倾入漏斗过滤,连续抽提34次,直到抽提液无色为止。立即将滤液转入250mL分液漏斗 中,并洗涤抽滤瓶34次,洗液合并于分液漏斗中,加入1.0mol/L氢氧化钠1 0mL,水15mL,氯化钠2g, 混合、静置,然后用石油醚连续提取3次,每次10mL,弃去石油醚,将提取液和洗液转入250ml烧杯中, 在601的水浴上浓缩至10mL左右,加水30mL,用0.5mol/L盐酸调节至pH77.5。 DB46/T 922007 6 A.4.2.2 纯化 将溶液转入250mL分
17、液漏斗中,用0.1mol/LN aOH洗涤烧杯3次,每次10mL,洗液并入分液漏斗中,加 入20mL石油醚提取,下层水相溶液放入另一分液漏斗,在原分液漏斗中再加入5mL0.1mol/LNaOH提取, 下层水相溶液并入分液漏斗,将分液漏斗中水相溶液用石油醚纯化2次后放入100ml容量瓶中,将石油醚 用5mL0.1mol/LNaOH再提取一次,水相溶液并入容量瓶中,用蒸馏水定容,摇匀。 A.4.2.3 测定 吸取提取液2mL于50mL容量瓶中, 加入0.1mol/L氢氧化钠溶液8mL, 同时以0.1mol/L氢氧化钠溶液8mL 作空白。加入5mL磷钨酸-磷钼酸溶液及饱和碳酸钠溶液约30mL,充分振摇至有白色沉淀生成,静置后加 饱和碳酸钠溶液至刻度,摇匀,过滤。用1cm比色皿,在660nm波长处测定吸光度,从标准曲线上查得相 应浓度,按式(1)计算辣椒素的百分含量。 A.4.3 计算公式 辣椒素(g/kg) 1000 50 1 100 2 10 6 m C (1) 式中:C标准曲线上查得辣椒素相应浓度,g/mL m试样质量,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