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67.160 X51 备案号: 19807-2007 海南省地方标准 DB46/T 692006 椰子粉 Coconut Powder 2006-11-29 发布 2007-01-01 实施 DB46 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46/T 692006 I 前 言 本标准由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海南省食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海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海南省南国食品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毓炜 黄艳 陈霆 刘汉惜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DB46/T 692006 1 椰子粉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椰子粉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
2、、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符合本标准3.2规定的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T 4789.21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冷冻饮品、饮料检验 GB/T 5009.3-2003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T 5009.4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
3、B/T 5009.5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T 5009.6 食品中脂肪的测定 GB/T 5009.7 食品中还原糖的测定 GB/T 5009.8 食品中蔗糖的测定 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T 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13 食品中铜的测定 GB/T 5009.46-2003 乳与乳制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 6543 瓦楞纸箱 GB 7101 固体饮料卫生标准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2695 饮料企业良好生产规范 GB 13432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
4、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椰浆粉 Coconut Cream Powder 椰子取肉经磨浆、压汁、均质、干燥、过筛制得的粉状制品。 3.2 椰子粉 Coconut Powder 以椰浆粉为主要原料添加辅料(植脂末、麦芽糊精、白砂糖等)经配料、混合、包装等工序加工制成 的的粉状产品。 4 技术要求 DB46/T 692006 2 4.1 原辅料要求 4.1.1 椰浆粉: 符合 GB7101 的规定。 4.1.2 其他辅料: 符合的国家相关标准规定。 4.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规定。 表 1
5、感官要求 项目 要求 色泽 具有该品种应有的色泽。 组织状态 均匀粉状,无结块。 气味滋味 具有该品种应有的气味及滋味,无氧化油哈味。 冲调性 冲调后呈均匀的乳浊液,30 分钟内无沉淀、无分层。 杂质 无肉眼可见杂质。 4.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 2 规定。 表 2 理化指标 指 标 项 目 特级椰子粉 一级椰子粉 普通级椰子粉 水分/(g/100g) 5.0 蛋白质/(g/100g) 4.0 2.0 1.0 粗脂肪/(g/100g) 20.0 12.0 总糖(以葡萄糖计)/(g/100g) 75.0 溶解度/(g/100g) 95.0 灰分/(g/100g) 5.0 总砷(以As计)/(mg
6、/kg) 0.5 铅(Pb)/(mg/kg) 1.0 铜(Cu)/(mg/kg) 5 4.4 微生物指标 应符合表3规定。 表 3 微生物指标 指 标 项 目 特级椰子粉 一级椰子粉 普通级椰子粉 菌落总数/(cfu/g) 30 000 1000 大肠菌群/(MPN/100g ) 90 40 霉菌/(cfu/g) 50 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 萄球菌) 不得检出 DB46/T 692006 3 4.5 净含量 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5 食品添加剂 5.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5.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符合 GB2760 规定。 6 食品
7、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12695的规定。 7 试验方法 7.1 感官 7.1.1 色泽及组织状态 取20克椰子粉样品于洁净白瓷器皿中,在漫射日光或接近日光的人造光下,肉眼观察其色泽及组织 状态。 7.1.2 气味 取20克椰子粉样品于无味洁净器皿中,鼻子靠近器皿边缘吸气。鉴别气味。 7.1.3 滋味、冲调性、杂质 取20克椰子粉样品加入200 mL热开水冲溶后品尝,观察。 7.2 水分 按GB/T 5009.3中第一法规定测定。 7.3 蛋白质 按GB/T 5009.5规定测定。 7.4 脂肪 按GB/T 5009.6规定测定。 7.5 总糖 按按GB/T 5009.7及GB/T
8、 5009.8规定测定。 7.6 溶解度 按GB/T 5009.46中4.7规定测定。 7.7 灰分 按GB/T 5009.4规定测定。 7.8 砷 按 GB/T 5009.11 规定测定。 7.9 铅 按 GB/T 5009.12 规定测定。 7.10 铜 按 GB/T 5009.13 规定测定。 7.11 微生物指标: 按 GB/T 4789.21 规定测定。 7.12 净含量 按JJF 1070规定测定。 8 检验规则 8.1 组批 DB46/T 692006 4 同品种、同等级、同一批投料生产的产品,以同一生产日期为一检验批次。 8.2 抽样 在全批产品的不同部位, 按 1/1000
9、的比例随机抽取样品,抽样量不少于 6 个包装单位(总量不少 于2kg) 8.3 出厂检验 8.3.1 产品出厂须经逐批检验,检验合格后并签发合格证、注明生产日期、检验员代号等方可出厂。 8.3.2 出厂检验项目:感官要求、净含量、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8.4 型式检验 8.4.1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中规定的全部项目。 8.4.2 正常生产时每年应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8.4.3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 原料来源变动较大时; 正式投产后,如配方、生产工艺有较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产品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国家质量监督部
10、门提出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8.5 判定规则 8.5.1 检验结果全部项目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 8.5.2 微生物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不得复检。 8.5.3 除微生物指标外,其它项目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可以在原批次产品中双倍抽样复检 一次,判定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后仍有一项不符合标准,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9 标志与标签 9.1 标志 外包装应按 GB/T 191 的规定执行外,还应注明产品名称、企业名称、生产日期、净含量、贮存条 件。 9.2 标签 产品标签除应符合 GB 7718 规定外,还应标注蛋白质含量、脂肪含量、总糖含量、产品等级
11、及食 用说明。 10 包装、运输与贮存。 10.1 包装 10.1.1 本产品必须严格包装,封口严密,不得裸露。所用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必须符合相应食品卫生标 准要求。产品的包装形式、包装规格可由厂家根据市场需求而定。 10.1.2 包装要求 10.1.2.1 内包装材料应清洁、无毒、无异味,不影响椰子粉品质,符合相应的食品卫生标准。 10.1.2.2 外包装用的瓦楞纸箱所用材料应符合 GB/T 6543 的规定。 10.2 运输 运输工具及车辆应符合食品卫生要求,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等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物品混装、 混运。产品运输过程时,车、船应遮盖,应保持清洁卫生和干燥,应防雨淋,防日晒、防潮湿,同时要 小心轻放,避免生物挤压、撞击、剧烈震动。运输时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产品及包装的损坏。 10.3 贮存 产品要存放在清洁卫生、通风良好、保持干燥、防日晒,并具有防止外物侵害和污染设施的专用成 品仓库内。堆放时与周围墙壁隔离 20cm 以外,离地面 10cm 以上,堆放层数不应超过 6 层,不得与潮湿、 DB46/T 692006 5 有异味的物品堆放在一起。 11 保质期 在本标准规定的运输贮存条件下,保质期由企业在严格保障产品质量情况下根据产品包装情况自 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