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DB51 四川省地方标准 DB 51/ XXXXX2013 桑叶农药残毒生物鉴定技术规程 (报批稿) (本稿完成日期:2013-10-15) 2013 - XX - 发布 2013 - XX - XX 实施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51/ XXXXXXXXX I 目 次 前言 . . II 1 范围 .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 1 3 术语和定义 . . 1 4 方法 . . 1 DB51/ XXXXXXXXX II 前 言 本标准由四川省农业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本标准起草单位:四川省蚕业管理总站、四川省农业科学院生物技术与核技术研究
2、所、四川省阆中 蚕种场、四川省南充蚕种场、四川省苏稽蚕种场、凉山州蚕种场。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钢、蔡平钟、张学清、马露芸、冯光樯、袁桂阳、李俊、喻庭亮。 DB51/ XXXXXXXXX 1 桑叶农药残毒生物鉴定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桑叶农药残毒生物鉴定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桑叶农药残毒对桑蚕急性中毒的生物鉴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NY/T 1027 桑园用药技术规程 DB51/T 916 桑蚕种催青技术规程 D
3、B51/T 848 桑蚕小蚕共育技术规程 DB51/T 1186 桑蚕大蚕简易蚕台饲育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农药残毒 toxicity of pesticide residue 桑园施用农药后,残留在桑叶上的农药对桑蚕的毒性。 3.2 生物鉴定 biological assay 通过采桑叶喂蚕,观察桑蚕症状,判断残留在桑叶上的农药是否对桑蚕具有毒性。 4 方法 4.1 材料准备 4.1.1 设施与用具 蚕室2间,配备不少于饲养5 g蚁量的养蚕用具。 4.1.2 试验蚕 4.1.2.1 试验分批 试验蚕不少于两批,第一批试验蚕比生产养蚕出库提前5 d,第
4、二批试验蚕与生产养蚕同步出库。 DB51/ XXXXXXXXX 2 4.1.2.2 试验设区与数量 每个待鉴桑叶样本设2个试验区,每个试验批设2个共同对照区。具体试验设区与试验数量见表1。 表1 试验设区与数量 龄期 总区数 (个/批) 对照区数 (个/批) 试验区数 (个/批) 试验数量 1 龄 3 龄 8 2 6 收蚁量 4 g/批,蚁量 0.5 g/区 4 龄 5 龄 12 18 2 10 16 200 头/区 250 头/区 4.1.3 待鉴桑叶 桑园施用农药应按照NY/T 1027规定执行,做好桑园农药施用记录。 4.1.3.1 抽样时间及地点 生产养蚕用叶前2 d,上午露水干后,抽
5、样采摘待鉴桑园桑叶。 4.1.3.2 抽样方法 在待鉴桑园地块四周东西南北中随机定5个点,每个点选5株8株桑树,每株选4根6根枝条,每 根采摘4片6片叶,采摘适龄叶。 4.1.3.3 抽样量 待鉴桑园抽取桑叶量,可供2个试验区喂食试验蚕4次。 4.1.3.4 记载 记录抽样时间、地点、数量、人员,一式两份,一份抽样人保存,一份与待鉴桑叶一并流转。 4.2 鉴定 4.2.1 饲养环境 桑蚕种催青环境控制按照DB51/T 916附表2规定执行。 桑蚕1龄3龄饲养环境控制按照DB51/T 848附表2规定执行。 桑蚕4龄5龄饲养环境控制按照DB51/T 1186表1规定执行。 4.2.2 饲喂 4.
6、2.2.1 处理 每日给桑 4次。 试验区连续饲喂4次待鉴桑叶后改用未施用农药的桑叶, 对照区饲喂未施用农药桑叶。 4.2.2.2 观察 试验区饲喂待鉴桑叶30 min后,观察记录蚕儿症 状,此后每2 h观察记录一次。对照区同时观察记 载。 4.2.3 判定 DB51/ XXXXXXXXX 3 试验蚕连续饲喂待鉴桑叶4次后观察,与对照蚕无明显不同症状,可判定该待鉴桑叶对桑蚕无农药 残毒急性中毒影响,对应桑园桑叶可用于养蚕。 若观察发现试验蚕有爬边不动、头胸肿大、身体扭曲、狂燥乱爬、吐液死亡等症状之一,并与对照 蚕有明显不同症状,即可判定该待鉴桑叶对桑蚕有农药残毒急性中毒影响,对应桑园桑叶暂缓使用。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