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27.140 P 55 DB51 四川省地方标准 DB51/T 16282013 小(微)型农田水利工程施工质量 检验与评定规程 2013 - 11 - 12 发布 2014 - 01 - 01 实施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前 言 小(微)型农田水利工程是农业发展最基础的水利工程,随着我国当前对小(微)型农田 水利工程投入的不断加大,工程项目也越来越多。由于小(微)型农田水利工程有它的特殊性, 即量大、面广、项目多、规模小、并且十分分散,这给建设管理工作带来了相当的难度。为了 规范我省小(微)型农田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工作,为该类工程的施工质量控制和验 收提供依据,根据四
2、川省水利厅和财政厅下达的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财政专项(支出功能分类 编码:2060402) ,2010 年 6 月四川省水利科学研究院承担了四川省小(微)型农田水利工 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的编写工作。并按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1 2002)的 要求进行编制。 本规程共分为 7 章、 45 节、218 条和 2 个附录,主要包括适用范围、项目划分、施工质 量检验与评定、单元工程通用和专用规定、外观质量评定办法以及现场常用参数参考值等内容。 为了使“ 评定规程” 便于使用和推广,操作更加简便, “评定规程” 中涉及的主要内容及质量 控制要求以表格的形式全部进行了表格化。编制的四川省小(微)型
3、农田水利工程施工质量 评定表由工程项目常用表格、单元工程通用表格和单元工程专用表格,总计 82 个表式,即: 工程项目常用表格 6 个表式、单元工程通用表格 21 个表式、单元工程专用表格 55 个表式,可 作为我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等级评定的统一格式。它是“评定规程” 的重要 配套文件。 本办法批准部门: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本办法主持机构: 四川省水利厅 本办法解释单位: 四川省水利厅 本办法主编单位: 四川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本办法主要起草人:张振泸 刘双美、李晓鹏、郭俊利、余 斌、 王灵鸽、朱 皓、郭翔宇、李 腾。 本标准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隆文非 本标准体例格式审查人:郭
4、俊利 目 次 1 总 则 .1 2 术 语.2 3 工程项目划分 .3 3.1 项目划分原则.3 3.2 工程项目划分.3 3.3 项目划分程序.3 4 施工质量检验.4 4.1 基本规定 .4 4.2 质量检验内容.4 4.3 质量缺陷处理.5 5 施工质量评定.6 5.1 合格标准 6 5.2 优良标准 .6 5.3 质量评定工作的组织与管理.7 6 单元工程通用规定.8 6.1 基础开挖与处理工程.8 6.2 坡面清理及开挖.9 6.3 填方工程 9 6.4 浆砌石工程.10 6.5 浆砌卵石工程.12 6.6 干砌石工程 .13 6.7 砌砖工程 .14 6.8 混凝土工程.14 6.
5、9 原材料及中间产品质量控制.18 6.10 闸门安装 .20 6.11 拦污栅安装.21 6.12 螺杆式启闭机安装 .22 7 单元工程专用规定.23 7.1 渠道开挖工程.23 7.2 渠道衬砌工程.23 7.3 塘坝工程 .25 7.4 排水沟工程.27 7.5 浆砌石护坡.28 7.6 干砌石护坡.28 7.7 小型堤防工程.29 7.8 放水闸工程.30 7.9 放水涵洞(管) .30 7.10 隧洞工程.31 7.11 渡槽.32 7.12 倒虹吸管.35 7.13 源井工程.37 7.14 抽水泵房.40 7.15 10kv 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输电线路安装工程 .43 7.16
6、 沟头防护工程 .47 7.17 蓄水池工程 .48 7.18 水窖工程.49 7.19 喷灌工程 .49 7.20 微灌工程 .51 7.21 造林 .52 7.22 泥结碎石路面 .52 7.23 暗管、鼠洞 .53 7.24 改土工程 .53 7.25 梯田整治工程 .54 附录 A 四川省小(微)型农田水利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方法( 规范性附录) .55 附录 B 现场常用参数参考值(资料性附录) .60 B.1 水泥砂浆、混凝土抗压强度达到 2.5Mpa 的参考时间.60 B.2钢筋的公称截面积与理论重量 .60 B.3钢筋加工的允许误差 .60 B.4正常养护条件下混凝土各龄期的相对强
7、度约值 .61 B.5粗骨料级配选择参考表 .61 B.6 混凝土砂率(% )参考表 .61 B.7混凝土配制强度选定.61 B.8 常用混凝土参考配合比 .62 B.9 现场回弹法检测混凝土强度 .62 B.10 现场回弹法检测砂浆强度.64 条文说明 66 四川省小 (微) 型农田水利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样式) .71 1 工程项目常用表格.72 表 1.1 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73 表 1.2 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74 表 1.3 工程项目质量评定表.75 表 1.4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资料核查表.76 表 1.5 施工质量缺陷备案表.77 表 1.6 基础(隐蔽)工程验收报告单.7
8、8 2 单元工程通用表格 .79 表 2.1 基础开挖与处理(岩基)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80 表 2.2 基础开挖与处理(软基)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81 表 2.3 坡面清理及开挖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82 表 2.4 填方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83 表 2.5 浆砌石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84 表 2.6 浆砌卵石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88 表 2.7 干砌石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89 表 2.8 砌砖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90 表 2.9 混凝土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91 表 2.10 预制混凝土构件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97 表 2.11 闸门安装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98 表 2.12 拦污栅安装单元工程
9、质量评定表.99 表 2.13 螺杆式启闭机安装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100 3 单元工程专用表格.101 表 3.1 渠道开挖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102 表 3.2 明渠现浇混凝土衬砌单元工程质量评定.103 表 3.3 明渠混凝土( 预制块) 衬砌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104 表 3.4 明渠浆砌石工程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105 表 3.5 塘坝坝基开挖(岩基)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106 表 3.6 塘坝坝基开挖(软基)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107 表 3.7 塘坝坝体回填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108 表 3.8 塘坝防渗体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109 表 3.9 排水沟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110
10、 表 3.10浆砌石护坡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111 表 3.11 干砌石护坡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112 表 3.12 小型防洪堤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113 表 3.13 放水闸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114 表 3.14 放水涵洞(管)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115 表 3.15 隧洞开挖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116 表 3.16 隧洞衬砌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117 表 3.17 渡槽基础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118 表 3.18 渡槽支承结构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119 表 3.19 浆砌石槽身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120 表 3.20 现浇混凝土槽身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121 表 3.21 预制混凝土槽身
11、安装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122 表 3.22 倒虹吸管管床地基开挖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123 表 3.23 倒虹吸管混凝土预制管安装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124 表 3.24 倒虹吸管钢管安装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125 表 3.25 倒虹吸管支座、镇墩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126 表 3.26 水源井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127 表 3.27 抽水泵房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133 表 3.28 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输电线路安装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139 表 3.29 沟头防护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147 表 3.30 蓄水池工程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148 表 3.31 水窖工程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12、149 表 3.32 喷灌工程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150 表 3.33 微灌工程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151 表 3.34 造林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152 表 3.35 泥结碎石路面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153 表 3.36 暗管、鼠洞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154 表 3.37 改土工程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155 表 3.38 梯田整治工程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156 1 总 则 1.0.1 为加强我省小(微)型农田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统一施工质量检 验与评定标准,特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我省小(微)型农田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小(微)型农田水 利工程指符合下列规
13、定的农田水利工程: 1 容积小于 10 万 m 的塘坝工程; 2 装机小于 0.1MW 小型灌溉、排水泵站; 3 流量小于 1m/s 引(排)水堰闸; 4 灌溉机井; 5 渠道流量小于 1m/s 灌溉(排水)及渠系建筑物; 6 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工程(含管道系统); 7 容积小于 500m的雨水集蓄利用工程; 8 小型堤防工程(5 级以下防洪堤工程)。 1.0.3 小(微)型农田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等级分为“ 合格” 和“ 优良” 两级。 1.0.4 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监理、设计、施工等工程参建单位应按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 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做好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 1.0.5 水
14、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对小(微)型农田水利工程施工质量 评定工作进行监督。 1.0.6 本规程主要引用了以下标准: 喷灌工程技术规范( GB/T 50085-2007)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35kV 及其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规范(GB 50173-1992 ) 微灌工程技术规范( GB/T 50484-2009)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 176-2007 )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 223-2008 ) 雨水集蓄利用工程技术规范 (SL 267-2000 ) 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土石方工程(SL 631-2012 ) 水利水电工程单
15、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混凝土工程(SL 632-2012 ) 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堤防工程(SL 634-2012) 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 23-2011 ) 1 2 术 语 2.0.1 单位工程 unit project 可以独立发挥作用,具有一定规模且在同一年度计划内完成的小(微)型农田水利工程。 2.0.2 分部工程 separated part project 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可单独或组合发挥作用的小(微)型农田水利工程。 2.0.3 单元工程 separated item project 依据建筑物设计结构、施工部署和质量考核要求,
16、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层、块、区、 段,每一层、块、区、段为一个单元工程,通常是由若干个工序(工种)组成的综合体,是 施工考核的基本单位。 2.0.4 中间产品 intermediate product 工程施工中使用的砂、石骨料、石料、混凝土拌合物、混凝土预制构件(预制块)等。 2.0.5 质量缺陷 quality flaw 对工程质量有一定影响,但小于一般质量事故的质量问题。 2.0.6 项目法人 project legal person 指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对项目建设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金管理和生产安全负总 责,并对项目主管单位负责。 2.0.7 建设单位 construction
17、 unit 指工程项目建设组织、管理责任者,负责工程前期准备、资金筹措、建设实施和验收准 备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可行使项目法人的权利。 2.0.8 核备 verification and record 审核备查,原则上可不出示书面意见。 2.0.9 核定 apprrov 审核认定,当认定后应出示书面意见通知上报单位。 2.0.10 主控项目 dominant item 在施工过程中对安全、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定性方面的质量检查项目。 2.0.11 一般项目 general item 除主控项目以外的一般质量检查项目。 2 3 工程项目划分 3.1 工程项目划分原则 3.1.1 小(微
18、)型农田水利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应进行项目划分,项目划分按三级确定,即 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序)工程。 3.1.2 小(微)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划分主要根据工程的特点、施工部署及施工合同要求进 行,划分结果应有利于施工质量管理。 3.2 工程项目划分 3.2.1 单位工程项目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 按年度建设计划划分:将同一年度的项目建设计划作为一个单位工程。对工程建设规 模较大、分标段的项目可按标段划分单位工程; 2 按工程投资划分:将单项工程投资在 100 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作为一个单位工程。如 单条排、灌渠道、堤防等; 3 按项目片区划分:将一个建设项目片区作为一个单位工程。
19、3.2.2 分部工程项目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 对建设内容单一的项目,土建工程可按工程量进行划分、建筑物工程可按类别或座数 划分; 2 一个单位工程的所有金属结构工程可单独作为一个分部工程进行划分;对于金属结构 工程量较小的,也可将金属结构工程作为单元工程进入相应的分部工程。 3 原则上一个单位工程中分部工程不宜少于 3 个。 3.2.3 单元工程项目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 单元工程划分按设计或施工检查验收的区段划分,每一区段为一个单元工程;工程量 小的项目也可按座和处进行划分,将一座和处工程项目作为一个单元工程。 2 对未涉及到的工程项目可按照施工方法相同、工程量相近、便于进行质
20、量控制和考核 的原则进行划分;小型建筑物以一座或几座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3.3 项目划分程序 3.3.1 由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组织项目建设相关单位进行工程项目划分,确定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和单元工程类型。 3.3.2 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应在主体工程开工前将项目划分情况,书面上报相应工程质量 监督机构确认。 3 4 施工质量检验 4.1 基本规定 4.1.1 施工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单位应依据工程设计图纸要求,施工技术标准、规范和合同约定,结合本规程相 关单元工程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数量进行自检,并将检测情况如实填写到小(微)型农田水 利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中。 2 建设单位(项目
21、法人)、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检验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 填写到评定表中。 3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对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以及其他参建单位的质量行为和 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做好记录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 4.1.2 工程质量检验数据应真实可靠,检验记录及签证应完整齐全。 4.1.3 工程项目中如遇到尚未涉及到的项目进行质量评定时,其质量标准及评定表格可由建 设单位(项目法人)、监理单位组织项目建设相关单位进行确定。 4.1.4 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监理单位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可委托第三方具有相应资质的 质量检测机构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检测。如对工程质量有较大分歧时,应由建设单位(项目
22、 法人)、监理单位委托第三方具有相应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仲裁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 责任方承担。 4.1.5 工程中出现检验不合格项目时,应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1 单元(工序)工程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应按合同要求进行处理或返工重做,经重新检 验合格后方可进行后续工程的施工。 2 对涉及到工程结构安全的混凝土(砂浆)试块抽样检验不合格时,应委托具有相应资 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相应工程部位进行检验。如仍达不到设计要求,由建设单位(项目 法人)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并作好缺陷备案记录。 3 工程完工后的质量抽检不合格,或其他部位检验不合格的工程,建设单位(项目法人) 应组织相关单位进
23、行研究,提出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合格后方能进行后续工程的施工和验收。 4.2 质量检验内容 4.2.1 质量检验包括施工准备检查,原材料和中间产品质量检验,金属结构、机电产品质量 检查。单元(工序)工程质量检验,质量缺陷处理,工程外观质量检查。 4.2.2 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组织人员对拟开工的项目进行施工准备检查,检查内容主要 包括施工图纸及施工技术交底、施工安全及质量保证措施落实情况、场地平整,交通,临时 设施准备情况、测量基准点的复核等。并将检查的结果报送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监理单 位,确认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才能进行施工。 4 4.2.3 工程项目所使用的水泥、钢材等原材料应符合相
24、关产品技术标准,中间产品质量应满 足工程需要。必要时应进行抽样检验,并将检验结果报送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监理单位 复核。不合格的产品不得使用。 4.2.4 水工金属结构及机电产品进场后,由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监理单位组织相关单位 按照合同进行检查和验收。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产品规格型号、技术文件、出厂合格证、安装 (使用)说明书。对在运输和存放过程中发生的变形、受潮、损坏等问题应做好记录,分清 责任,并由责任方进行处理。无出厂合格证或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不得用于工程中。 4.2.5 单元(工序)工程施工质量由施工单位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建设单位(项目法人)、 监理单位核定。 4.2.6 单位
25、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应组织项目建设相关单位组成工程外观质量 评定组,在现场对工程外观质量进行评定,并将评定结果报送质量监督机构核定。工程外观 质量评定组的人员由建设、监理、设计、施工、管理等单位的人员组成,评定组人数一般不 少于 5 人。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方法见附录 A。 4.3 质量缺陷处理 4.3.1 在施工过程中,如工程个别部位或局部达不到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但不影响安全和 使用),且未能及时进行处理的工程质量缺陷,应按小(微)农田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缺陷 备案表的格式进行记录备案。 4.3.2 质量缺陷备案表由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监理单位组织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 完整。各
26、参建单位代表应在质量缺陷备案表上签字,若有不同意见应有明确记载。质量缺陷 备案资料在工程验收时,建设单位应向验收委员会(小组)汇报并提交历次质量缺陷备案资 料。 5 5 施工质量评定 5.1 合格标准 5.1.1 合格标准是工程验收标准,不合格工程必须进行处理并达到合格标准后才能进行后续 工程的施工或验收。小(微)型农田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等级评定的主要依据有 : 1 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及相应的工程变更文件,施工图纸、设计修改通知书及主要设备技 术文件、安装说明书等; 2 工程承包施工合同中约定的技术标准; 3 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4 工程施工期间的检测数据及成果分析。 5.1.2 单元(工序)工
27、程施工质量合格标准按照本规程中“单元工程专用规定”的相关条款 或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进行评定,当不能满足合格标准时,应及时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工程 质量等级应按下列规定重新确定: 1 全部返工重做的工程,可重新评定其质量等级; 2 经加固补强并经设计单位复核能达到设计要求,其质量只能评为合格; 3 处理后的工程部分质量指标仍达不到设计要求时,经设计单位复核,确认能满足安全 和使用功能要求的,可不再进行处理;或经加固补强后,改变了外形尺寸或造成永久性缺陷 的,经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及监理、设计单位确认能基本满足使用要求,其质量可定为合 格,但应按规定进行质量缺陷备案。 5.1.3 分部工程所含的单元
28、工程施工质量全部合格,质量缺陷已按要求进行了处理,其质量 评为合格。 5.1.4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同时满足下列标准时,其质量评定为合格: 1 所含的分部工程施工质量全部合格; 2 原材料、中间产品及混凝土(砂浆)试件质量全部合格,金属结构制造安装质量合格, 机电产品质量合格; 3 工程外观质量得分率70% ; 4 单位工程有关施工质量资料及评定资料基本齐全。 5.1.5 工程项目所含的单位工程施工质量全部达到合格标准,该工程项目质量评定为合格。 5.2 优良标准 5.2.1 优良等级是为工程项目质量创优而设置。 5.2.2 单元工程施工质量优良标准应按照本规程中“单元工程专用规定”相关条款的优
29、良标 准或合同约定条件执行。全部返工重做的单元工程经检查达到优良标准的,可评为优良等级。 5.2.3 分部工程所含的单元工程施工质量全部合格,其中 60%以上的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达到 优良等级,其质量评为优良。 5.2.4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同时满足下列标准时,其质量评定为优良: 6 1 所含的分部工程施工质量全部合格,其中 60%以上的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达到优良等级; 2 原材料、中间产品及混凝土(砂浆)试件质量全部合格,金属结构及安装质量合格, 机电产品质量合格; 3 工程外观质量得分率85% ; 4 单位工程有关施工质量资料及评定资料齐全。 5.2.5 工程项目所含的单位工程施工质量全部达到合
30、格标准, 其中 60%以上的单位工程施工质 量达到优良等级,该工程项目质量评定为优良 。 5.3 质量评定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5.3.1 单元(工序)工程质量在施工单位自评合格后,由监理单位核定质量等级并签字认可。 未实行监理制的工程,由建设单位(项目法人)核定质量等级并签字认可。 5.3.2 分部工程质量评定:在施工单位自评工作完成后,由监理单位复核质量等级,建设单 位认定。未实行监理制的工程,由建设单位(项目法人)认定质量等级。 5.3.3 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在施工单位自评工作完成后,由监理单位复核并初步评定质量等 级。未实行监理制的工程,由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复核质量等级后再报相应的工程质
31、量监 督机构核定等级。 5.3.4 工程项目质量评定:在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工作完成后,由监理单位复核并初步评定质 量等级。未实行监理制的工程,由建设单位(项目法人)进行统计并初步评定,报相应的工 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定等级。 5.3.5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按有关规定在工程竣工验收前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工程质量 监督报告应有工程质量是否合格的明确结论。 7 6 单元工程通用规定 6.1 基础开挖与处理工程 6.1.1 基础开挖与处理工程分岩石开挖与处理和软基开挖与处理两种类型。 单元工程划分:按设计或施工检查验收的区段划分,每一区段为一个单元工程。 6.1.2 单元工程质量标准如下: 合格:主控项目
32、符合质量标准,一般项目中的各项合格率70% 。 优良:主控项目符合质量标准,一般项目中的各项合格率90% 。 6.1.3 岩石开挖与处理工程 6.1.3.1 主控项目 1 岩石开挖时应采用控制爆破开挖,必要时应进行人工清理。 2 建基面无松动岩块,存在的裂隙密集带及软弱夹层,应按设计要求处理,并作好建基 面基岩描述及记录。 3 所有主体建筑物的建基面应进行检查验收,当确认符合设计要求时,方可进行下一工 序的施工。 6.1.3.2 一般项目 1 岩石裂隙、节理与岩溶洞穴处理应符合以下质量标准; 合格 :节理、裂隙、洞穴中的充填物冲洗基本干净,回填的水泥砂浆或混凝土饱满密实、 表面基本平整。 优良
33、:节理、裂隙、洞穴中的充填物冲洗干净,回填的水泥砂浆或混凝土饱满密实、表 面平整干净。 2 岩石基坑开挖尺寸和高程质量标准见表 6.1.3.2。 表 6.1.3.2 岩石基坑开挖尺寸和高程质量标准 质 量 标 准(cm )项 次 项 目 欠 超 检测方法及数量 5m 0 20 1 基坑长或宽 5m 0 30 皮尺或钢卷尺由中心线向两边量,每边不少 于 2 点,每个基坑不少于 10 点。 2 基坑(槽)底部高程 不大于设计值 水准仪,每个基坑不少于 5点。 3 坑(槽)壁平整度 观察检查 大面平整,明显凸凹部分应进行修整。 4 边 坡 不陡于设计边坡 坡度仪,每个坡面不少于 3 次。 6.1.4
34、 软基开挖与处理 6.1.4.1 主控项目 1 地基表层的淤泥、腐植土、及其他杂物等应清除干净。 2 开挖后不能及时回填或砌筑时,应预留一定厚度的保护层,保护层一般不低于 20cm。 3 地基清理后,建基面内应无树根、草皮、乱石、及其它杂物。泉眼、洞穴已按要求处 理,预留保护层已挖除。 6.1.4.2 一般项目 8 软基基坑开挖尺寸和高程质量标准见表 6.1.4.2。 表 6.1.4.2 软基开挖尺寸和高程的质量标准 质 量 标 准(cm ) 项次 项 目 欠 超 检测方法及数量 5m 0 10 1 基坑长或宽 5m 0 20 皮尺或钢卷尺由中心线向两边量,每边不少 于 2 点,每个基坑不少于
35、 10 点。 2 基坑(槽)底部高程 不大于设计值 水准仪,每个基坑不少于 5 点。 3 坑(槽)壁平整度 观察检查 大面平整,明显凸凹部分应进行修整。 4 边 坡 不陡于设计边坡 坡度仪,每个坡面不少于 3 次。 6.2 坡面清理及开挖 6.2.1 单元工程划分:按设计或施工检查验收的区、段划分,每一区、段为一个单元工程。 6.2.2 单元工程质量标准如下: 合格:主控项目符合质量标准,一般项目中的各项合格率70% 。 优良:主控项目符合质量标准,一般项目中的各项合格率90% 。 6.2.3 主控项目 1 坡面清理范围、坡面排水设施位置、结构尺寸、护坡方式满足设计要求。 2 坡面上的乱石、危
36、岩及各种影响工程安全的隐患应全部清除,并做好坡面渗水及 表面水的引排工程措施。 3 高边坡开挖面上的风化岩石、坡积物、残积物、破碎带、危石等应按要求进行处理, 并应保证作业面的施工安全。 6.2.4 一般项目 坡面清理高程及范围质量标准见表 6.2.4。 表 6.2.4 坡面清理高程及范围质量标准 质 量 标 准(cm ) 项 次 检 查 项 目 欠 超 检测方法及数量 土 坡 -5 15 1 高 程 岩 坡 -10 20 水准仪测顶部及坡脚高程,坡面在 200 以内时,至少测 5 点,坡面超过 200 时,不少于 8 点。 土 坡 -10 20 2 坡面局 部超欠挖 岩 石 -20 30 拉
37、线、钢卷尺,坡面在 200 以内时至 少测 5 点,超过 200 时不少于 8 点。 3 清理范围(长 宽) 0 50 尺量,每单元测 510 个断面。 4 削坡坡比 不大于设计值 坡度仪,每单元不少于 10 点 5 排水沟 宽、深不大于设计值5% 钢卷尺,每单元不少于 10 点 6.3 填方工程 6.3.1 单元工程划分:按设计和施工确定的区、段划分,根据工程量大小以每一层或几层作 为一个单元工程。 6.3.2 单元工程质量标准如下: 9 合格 :主控项目符合质量标准,一般项目中的各项合格率70% 。 优良 :主控项目符合质量标准,一般项目中的各项合格率90% 。 6.3.3 主控项目 1
38、基面易风化、易崩解的岩石和松散土层应挖除,基面上应无乱石、树枝、草根等杂物。 开挖层不能及时回填时,应留有一定厚度的保护层。 2 回填土料(砂砾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回填基面坡度及填方体与基面联接形式应符合 设计要求。 3 半挖半填部位的填筑,应尽量利用合格的挖方土料进行填筑,在开挖和填筑过程中应 尽量避免扰动挖方土的结构。 6.3.4 一般项目 1 填土干密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合格 :填土压实后的干密度合格率90% ,且最小值大于设计允许最小干密度的 0.96 倍。 优良 :填土压实后的干密度合格率95% ,且最小值大于设计允许最小干密度的 0.96 倍。 检验方法:现场取样试验,粘性土用环刀
39、,砾质土用灌砂法或灌水法,每个单元工程至 少取样 3 次。 2 粘性土料含水量应按最优含水量控制。无条件试验时,可参考表 6.3.4-1 选用含水量。 表 6.3.4-1 土料含水量控制 土壤名称 砂壤土 轻壤土 黄土 中壤土 重壤土 粘土 含水量(%) 1215 1517 1521 2123 2225 2528 合格: 实测含水量合格率90% ,且不合格试样不得集中,层面接缝刨毛达到 70%以上。 优良 :实测含水量合格率95% ,且不合格试样不得集中,层面接缝刨毛达到 90%以上。 3 填筑时每层内、外边坡线应按规定留足余量。填筑至设计高程后人工削坡至设计要求 断面。填方工程填筑质量标准见
40、表 6.3.4-2。 表 6.3.4-2 填方工程填筑质量标准。 项次 项 目 质量标准(cm ) 检测方法及数量 1 砂砾料 10 2 铺料厚度 土 料 5 水准仪、钢卷尺测,按 1010m 布置测点, 每单元不少于 10 点。 3 砂砾料 020 4 内外边坡 超填值 土 料 15 钢卷尺测,每层不少于 10 点。 5 填方顶部高程 05 水准仪,每单元至少 10 点。 6 平面尺寸(长、宽) 20 尺量,每单元 58 个断面。 6.4 浆砌石工程 6.4.1 单元工程划分:以每一施工段、层为一个单元工程。单元工程的质量标准由浆砌石层 面处理、砌筑及水泥砂浆勾缝三个工序的质量标准组成。 6
41、.4.2 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工作应在工序质量等级评定完成后进行,单元工程质量标准如 下: 合格:各工序质量合格。 10 优良:砌筑工序质量优良,另两个工序质量一个优良、一个合格(或优良)。 6.4.3 浆砌石工程对石料的基本要求 6.4.3.1 主控项目 1 石料应质地坚硬新鲜、无剥落层或裂纹,表面清洁无粘土、青苔及其它污物; 2 石料的饱和抗压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6.4.3.2 一般项目 石料外形尺寸质量标准见表 6.4.3.2。 表 6.4.3.2 石料外形尺寸质量标准 质 量 标 准 项 次 检查 项目 合 格 优 良 检验方法及 数 量 1 条石 棱角分明,六面基本平整。砌面凹入深
42、度 小于 1.5 cm,截面尺寸0.85 倍设计值。 棱角分明,六面平整。砌面凹入深度 小于 1cm,截面尺寸0.95 倍设计值。 2 粗料 石 外形规则,六面基本平整。砌面凹入深 度小于 2.5 cm,长大于 50 cm,高25 cm,长厚比3。 外形规则,六面基本平整。砌面凹入 深度小于 2 cm,长大于 80 ,高25 cm,长厚比3。 3 块石 上下两面基本平行,无尖角薄边,块厚 15 cm 。 上下两面基本平行,无尖角薄边,块 厚20 cm 。 钢卷尺,每 10m 3 测 3 块。 4 石板 厚度5 cm ,外形尺寸基本一致,表面 平整。 厚度5 cm ,外形尺寸一致,表面平 整。
43、钢卷尺。 5 卵石 卵石长轴大于 20 cm,大头直径大于 15 cm,型状基本符合要求。 卵石长轴大于 20 cm,大头直径大于 15 cm,型状符合要求。 观察检查。 6.4.4 浆砌石层面处理 浆砌石层面处理工序质量标准如下: 合格:主控项目符合质量标准,一般项目中的各项合格率70% 。 优良:主控项目符合质量标准,一般项目中的各项合格率90% 。 6.4.4.1 主控项目 1 建基面或砌石层面应坐浆饱满,随铺浆随砌筑。 2 层面上无松动石块,浮渣、杂物应清除并冲洗干净,无积水。 6.4.4.2 一般项目 建基面或层面局部光滑的砂浆表面应凿毛。合格标准:凿毛面积70% ,优良标准:凿毛
44、面积90% 。 6.4.5 砌 筑 砌筑工序质量标准如下: 合格:主控项目符合质量标准,一般项目中的各项合格率70% 。 优良:主控项目符合质量标准,一般项目中的各项合格率90% 。 6.4.5.1 主控项目 1 铺浆应均匀,无裸露石块。座浆饱满,无支垫,无翘角,竖缝砂浆砌缝饱满、密实。 2 墩、墙砌筑形式应符合内外搭砌,上下错缝;丁砌石分布均匀,面积不少于墩、墙砌 体总面积的 1/5,毛块石分层安砌。 3 砌体外露面养护时间不少于 14 天。 11 6.4.5.2 一般项目 1 竖向错缝距离不得小于石料长度的 1/3,直线段平缝应平直。弯道处应圆滑,顺直。 2 砂浆(混凝土)砌石砌缝宽度质量
45、标准见表 6.4.5.2-1。 表 6.4.5.2-1 砂浆(混凝土)砌石砌缝宽度质量标准 检 测 项 目 质 量 标 准 砂 浆 混 凝 土 合格 优良 检验方法及数量项 次 石料 平缝 cm 立缝 cm 平缝 cm 立缝 cm 1 清条石 11.5 12 58 68 2 粗料石 1.52 23 68 810 3 块 石 22.5 68 4 石 板 11.5 11.5 合格率 70% 合格率 90% 普查后尺量,每 10 测 1 处(每 处长 1m 测 3 点) , 每个单元不少于 4 处。 3 砌石建筑物平面位置、高程及轮廓尺寸控制质量标准见表 6.4.5.2-2。 表 6.4.5.2-2
46、 砌石建筑物的平面位置、高程及轮廓尺寸控制质量标准 项次 检 测 项 目 质 量 标 准(cm ) 检验方法及数量 1 轴线位置 3 用拉线、尺量,逐部位检测。 主要部位 2 2 高 程 一般部位 3 水准仪、每个单元不少于 10 处。 主要部位 2 一般部位 3 3 平面尺 寸 其它部位 4 钢卷尺,每个单元不少于 10 处。 4 表面平整度 大面平整,现场观察检查。 6.4.6 水泥砂浆勾缝 水泥砂浆勾缝工序质量标准如下: 合格:主控项目符合质量标准,一般项目中的各项合格率70% 。 优良:主控项目符合质量标准,一般项目中的各项合格率90% 。 6.4.6.1 主控项目 1 勾缝前,缝槽应
47、冲洗干净,缝中无残留灰渣和积水,缝面湿润。 2 勾缝完毕后应及时洒水养护,主要受力部位养护时间不少于 14 天,非主要受力部位 养护时间不少于 7 天。 6.4.6.2 一般项目 1 清缝宽度不得小于砌缝宽度,清缝深度不得小于 2cm。 检验方法和数量:钢卷尺,每 20m砌体表面抽测 1 处,每处长 1m。 2 勾缝砂浆标号应高于砌体砂浆标号,一般可采用中细砂拌制,灰砂比为 1:2。砌体 勾缝前,应清理缝槽,并用水冲洗干净,凹缝砂浆应崁入缝内约 0.5cm。凸缝砂浆线条整齐 均匀。 检验方法及数量:砂浆初凝前检查,每单元砌体至少抽查 3 处。 6.5 浆砌卵石工程 6.5.1 单元工程划分:以每一施工段、块为一个单元工程。单元工程的质量标准由浆砌卵石 层面处理、砌筑两工序质量标准组成。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工作应在工序质量等级评定完 12 成后进行,单元工程质量标准如下: 合格:两个工序质量合格。 优良:砌筑工序质量优良,另一工序质量合格(或优良)。 6.5.2 浆砌卵石层面处理 浆砌卵石层面处理工序质量标准如下: 合格:主控项目符合质量标准。 6.5.2.1 主控项目 1 浆砌卵石层面处理:建基面或层面浮渣、杂物应清除,建基面(层面)清洗干净。 2 浆砌卵石砌筑每一层面应基本平整,相邻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