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5.020.20 B 11 DB61 陕西省地方标准 DB 61/ T595.22013 白水苹果 产地环境条件 2013 - 12 - 04 发布 2013 - 12 - 31 实施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61/ T595.22013 I 前 言 本部分根据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与编写的规则编写。 本部分为DB61/T 595.1 5-2013的第2部分。 本部分由白水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部分由陕西省农业厅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白水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白水县果业管理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梁俊、侯玉明、许利军
2、、金华、景淑娟。 DB61/ T595.22013 1 白水苹果 产地环境条件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白水苹果产地选择、空气质量、土壤质量、灌溉水质量的各项指标和浓度限值,监测 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海拔500m1570m,北纬34183527的渭南市部分区域范围的苹果生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095-201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5084-2005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 15618-1995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NY/T
3、 391-2000 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技术条件 3 苹果园地环境条件 3.1 产地选择 3.1.1 选择无污染和生态条件良好地区,远离工矿区和公路铁路干线,避开工业和城市污染源的影响。 距离省道以上等级公路 100m 以外。 3.1.2 产地周围不应有大气污染源,特别是上风口不应有化工厂、钢铁厂、火力发电厂、水泥厂、砖 瓦窑、石灰窑等,不应有有毒有害气体、烟尘和粉末的排放。 3.1.3 产地及周围没有金属或金属矿区,未受人为污染。 3.2 空气质量 在标准状态下,空气中主要总悬浮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氟化物浓度应符合表1的要求, 其它污染物执行GB3095中4.2规定的二级标准的浓度限值
4、。 表 1 空气中各项污染物的浓度限值 项目 浓度限值 日平均 1h 平均 总悬浮颗粒物(TSP),mg/m 3 , 0.30 - DB61/ T595.22013 2 表1 空气中各项污染物的浓度限值 (续) 项目 浓度限值 日平均 1h 平均 二氧化硫(SO 2) ,mg/m 3 , 0.15 0.50 氮氧化物(NO X) ,mg/m 3 , 0.10 0.15 氟化物(F) , 1.8 g/m 3 20g/m 3 注:日平均指任何一日的平均浓度;1h 平均指任何 1h 的平均浓度。 3.3 土壤质量 3.3.1 选择土壤质地良好,通气、透水性强,以保肥、保水能力较强的黄绵土、沙壤土。要
5、求土层深 度 2m 以上, 地下水位在 2m 以下, 土壤氧气浓度 10% 15%, 总盐量低于 0.28%为宜, 土壤 pH 值 5.58.5。 3.3.2 土壤中镉、汞、砷、铅、铬、铜的含量应符合表 2 要求。其它污染物浓度应符合 GB 15618 中 4 的二类标准规定的要求。 表 2 土壤中主要污染物的浓度限值 项目 含量限值 pH 值7.5 镉,mg/kg 0.30 0.30 0.40 汞,mg/kg 0.25 0.30 0.35 砷,mg/kg 25 20 20 铅,mg/kg 50 50 50 铬,mg/kg 120 120 120 銅,mg/kg 100 120 120 DB6
6、1/ T595.22013 3 3.4 灌溉水质量 3.4.1 选择在地表水、地下水水质清洁、无污染的地区,远离对水质造成污染的工厂、矿山。对某些 地质形成原因而致使水中有害物质超标的地区应避开。 3.4.2 灌溉水中各项污染物的浓度限值应符合表 3 要求。其它污染物应符合 GB 5084 中 3.1 的规定。 表 3 灌溉水中各项污染物的浓度限值 项目 浓度限值 pH 5.58.5 汞,mg/L 0.001 镉,mg/L 0.01 砷,mg/L 0.05 铅,mg/L 0.2 铬(六价) ,mg/L 0.1 氟化物,mg/L 2.0 氰化物,mg/L 0.50 石油类,mg/L 10 4 试验方法 4.1 环境空气质量指标 空气环境质量的采样和分析按GB 3095中5.2、5.3的相关规定执行。 4.2 土壤环境质量指标 土壤环境质量的采样和分析按GB 15618中5.1、5.2相关规定执行。 4.3 灌溉水质量指标 灌溉水质的采样和分析按GB 5084中4.2的相关规定执行。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