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5.020 B 65 备案号:52066-2016 DB63 青海省地方标准 DB 63/T 15152016 省级重要湿地认定通则 2016 - 10 - 09 发布 2016 - 12 - 20 实施 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63/T 15152016 I 目 次 前言 . . II 1 范围 .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 1 3 术语 . . 1 4 认定原则 . . 1 4.1 完整性 . . 1 4.2 典型性 . . 1 4.3 协调性 . . 1 5 认定指标 . . 2 5.1 湿地面积 . . 2 5.2 湿地区位 . . 2 5.3 湿地类型 .
2、 . 2 5.4 种群数量 . . 2 5.5 物种丰富度 . . 2 5.6 物种重要性 . . 2 5.7 生物栖息地 . . 2 5.8 湿地文化 . . 2 6 认定办法 . . 2 DB63/T 15152016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青海省林业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青海省湿地保护管理中心,青海师范大学,世界自然基金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建海、毛旭锋、雷刚、郑桂云、刘峰贵、朱江、韦宝玉、季海川、王文颖、 陈琼、段迎珠、赵勇权、郭玉琴、马凯丽、郑雪梅、姚乃鑫、陈贵林。 DB63/T 15152016 1 省级重要湿地认定
3、通则 1 范围 本通则规定了省级重要湿地的认定原则、指标及其认定办法等。 本通则适用于省级重要湿地的认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4708 湿地分类 3 术语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通则。 3.1 湿地 指天然或人工、长久或暂时性的沼泽地、泥炭地或水域地带、静止或流动、淡水、半咸水、咸水体。 3.2 省级重要湿地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列入省级重要湿地名录的湿地。 3.3 生物地理区 使用气候、土壤、植被
4、覆盖等生物和地理参数建立起来的,在地理学、动植物区系、土壤和植被类 型上具有一致性的自然区域。 3.4 栖息地 生物实际居住的场所,为生物的生存提供基本条件和一定的生存空间。 4 认定原则 4.1 完整性 DB63/T 15152016 2 水体连续分布的单块湿地或具有水文、生物联系的多块湿地。 4.2 典型性 具有典型或代表性的湿地生态系统特征或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4.3 协调性 与青海省的生态、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的需求相协调。 5 认定指标 5.1 湿地面积 境内集水面积大于50000公顷的河流湿地,或单 块面积大于50公顷的永久性天然湖泊湿地,或单块 面积大于100公顷的季节性天然湖泊
5、湿地,或单块或连片分布面积大于10000公顷的沼泽湿地,或单块或 连片分布面积大于500公顷的人工库塘湿地,或单块或连片分布面积大于10000公顷的人工盐田湿地。 5.2 湿地区位 分布在河流源头区、水源涵养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或重要饮用水水源地等区域的湿地。 5.3 湿地类型 按GB/T 24708要求、分布有典型的湿地类型,或者在省内或某一生物地理区范围内稀有或独特的自 然湿地。 5.4 种群数量 栖息或生长于该湿地的某一种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占全省该物种种群数量的比例不小于1%。 5.5 物种丰富度 分布的湿地植物或湿地脊椎动物种数占全省物种种数的比例不小于10%。 5.6 物种重要性 该湿地范围内稳定分布的濒危物种或重点保护物种不小于1 种, 或者仅在该湿地分布的青藏高原特 有物种不小于2 种。 5.7 生物栖息地 鱼类重要的觅食场所、产卵场、保育场或洄游通道,或鸟类重要栖息地、迁飞线路重要节点区,或 其他动物重要的季节性栖息地或迁徙途中关键停留点。 5.8 湿地文化 在全省有显著历史和文化意义,具有重要宣教、科研或旅游开发等价值的湿地。 6 认定办法 DB63/T 15152016 3 符合通则5.1-5.8中至少一条指标的湿地,经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后,可纳入重要湿地建议名录, 按规定程序确定。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