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 T 568-2019 高性能混凝土用骨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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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龙陵县江腾火山灰 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 标准 Q/LJT 用于混凝土(砂浆)中的火山灰微粉 2007-09-01 发布 2007-09-15 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建 筑 工 业 行 业 标 准 JG/T 20 高性能混凝土用骨料 Aggregate for high performance concrete (报批稿) 20 - -发布 20 -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 JGICS 91.100.99 Q 13 JG/T * 20* 目 次 前 言 . 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符号 . 1 4 分类与等级 . 3 5 要

2、求 . 3 6 试验方法 . 6 7 检验规则 . 8 8 标志、 贮存 和 运输 . 8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粗骨料不规则颗粒含量试 验方法 . 10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人工砂片状颗粒含量试验方法 . 12 附 录 C (规范性附录)石粉亚甲蓝值试验 . 14 附 录 D (规范性附录)石粉流动度比试验 . 16 附 录 E (规范性附录)人工砂需水量比试验 . 18 附 录 F (规范性附录)粗骨料的氯化物含量试验 . 19 JG/T * 20* I 前 言 本标准 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标准定额研究所

3、提出。 本标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归口。 本标准 负责 起草 单位: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 北京建筑大学、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交通 大学、 黄河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广东省长大公路工程 有限公司、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贵州有限公司、深圳市安托山混凝土有限公司、保定盛 拓建材加工有限公司、湖州新开元碎石有限公司、重庆建工第七建 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毕节双山开发区磐石建材有限公司、深圳市秉成建材 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 院、武汉理工大学、 贵州金海磐石实业有限公司、

4、 同济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周永祥、高超、宋少民、冷发光、贺阳、田承宇、李固华、朱东 敏、张金良、姚利君、李北星、罗超云、张桂红、姚绍武、高芳胜、魏增军、邓世猛、熊 浩东、李飞、夏京亮、 吴道义、 姚一帆、王勇威、王晶、 王祖琦、 蒋正武、陈学理 、 王永 海、 张雷、宋普涛、王伟、周郅人 。 JG/T * 20* 1 高性能 混凝土 用骨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 高性能 混凝土 用骨料 的 术语和 符号 、 分类 与等级 、要求、 试验方法、 检验 规则 、 标志 、 贮 存 和 运输 等 。 本标准适用于 建设工程中 配制 高性能混凝土 用 的 骨料 ,不包括轻骨料和重骨料等特殊骨

5、 料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 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 (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 文件 。 GB 175 通用硅酸盐水泥 GB/T 601 化学试剂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 GB/T 602 化学试剂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的制备 GB/T 2419 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方法 GB 6566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 8076 混凝土外加剂 GB/T 14684 建设用砂 GB/T 14685 建设用卵石、碎石 GB/T 17671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 ISO 法) GB/T 50733 预防

6、混凝土碱骨料反应技术规范 JG/T 223 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 3 术语和 符号 下列术语和符号 适用于本文件。 3.1 术语 3.1.1 高性能混凝土 high performance concrete 以建设工程设计和施工对混凝土性能特定要求为总体目标,选用优质常规原材料,合理 掺加外加剂和矿物掺合料,采用较低水胶比并优化配合比,通过绿色预拌生产方式以及严格 的施工措施,制成具有优异的拌合物性能、力学性能、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的混凝土。 3.1.2 骨料 aggregate 在 混凝土 中起骨架 、 填充 和稳定体积 作用的 岩石颗粒等粒状松散材料 。 3.1.3 粗骨料 (石) coar

7、se aggregate 粒径大于 4.75mm 的岩石颗粒 ,包括卵石和碎石。 3.1.4 卵石 pebble 由自然风化、水流搬运和分选、堆积形成的,粒径大于 4.75mm 的岩石颗粒。 JG/T * 20* 2 3.1.5 碎石 crushed stone 岩石 、卵石、 未经化学方法处理过的矿山尾矿 , 经除土、机械破碎、 整形、 筛分 、粉 控等工艺制 成的, 粒径 大 于 4.75mm 的 岩石 颗粒 。 3.1.6 针、片状颗粒 elongated flaky particle 卵石、碎石颗粒的长度大于该颗粒所属相应粒级的平均粒径 2.4 倍者为针状颗粒;厚度 小于平均粒径 0.

8、4 倍者为片状颗粒。 3.1.7 粗骨料不规则颗粒 irregular particle in coarse aggregate 卵石、碎石颗粒最小一维尺寸小于该颗粒所属相应粒级的平均粒径 0.5 倍的颗粒。 3.1.8 细骨料 (砂) fine aggregate 粒径小于 4.75mm 的 岩石颗粒 ,包括天然砂 和人工 砂 。 3.1.9 天然砂 natural sand 自然形成的,经人工开采和筛分的 粒径小于 4.75mm 的岩石颗粒 , 包括河砂、湖砂、山 砂、淡化海砂, 但不包括软质、风化的 岩石 颗粒。 3.1.10 人工 砂 artificial sand 包括 机制砂和混合

9、砂。 3.1.11 机制砂 machine-made sand 岩石 、卵石、 未经化学方法处理过的 矿山尾矿 , 经除土 、机械破碎、 整形、 筛分 、粉控 等工艺制 成的, 粒径小于 4.75mm 的岩石颗粒 ,但不包括软质、风化的 岩石 颗粒。 3.1.12 混合砂 mixed sand 由天然砂与 机制砂 按一定比例 混合 而成的砂。 3.1.13 人工砂 片状颗粒 flaky particle in artificial sand 粒径 1.18mm 以上的人工砂 颗粒中最小一维尺寸小于该颗粒所属相应粒级的平均粒径 0.45 倍的颗粒。 3.1.14 含泥量 sediment per

10、centage 天然砂 、 卵石 和碎石 中粒径小于 75m的颗粒含量。 3.1.15 石粉含量 rock fines content 人工砂中 粒径 小于 75m的颗粒含量。 3.1.16 石粉 亚甲蓝值 ( MB 值) methylene blue number of rock fines 用于判定 石粉 吸附性能的指标。 3.1.17 石粉流动度比 fluidity ratio of rock fines 在掺加外加剂 和 0.4 水胶比 条件下,掺加 石粉 的胶砂与基准水泥胶砂的流动度之比, 用 于判定石粉对减水剂 吸附性能 的指标 。 JG/T * 20* 3 3.1.18 人工 砂

11、 需水量比 water requirement of artificial sand 人工砂 与 中国 ISO 标准砂在规定水泥胶砂流动度偏差下的用水量之比, 用于 综合 判定 人工 砂级配、粒形 、吸水率 和 石粉 吸附性能 的指标。 3.2 符号 符号及意义见表 1。 表 1 符号及意义 4 分类 与等级 4.1 分类 粗骨料(石)分为 卵石和碎石。 细骨料(砂) 分为 天然砂 和人工砂,人工砂包括 机制砂和混合 砂。 4.2 等级 细骨料 、 粗骨料 按技术要求 分别 分为特级和 I 级 。 5 要求 5.1 一般要求 5.1.1 骨料的放射性 应符合 GB 6566 的规定。 5.1.

12、2 用矿山废石生产的 粗细 骨料 , 有害物质除应 分别 符合 5.2 和 5.3 的规定外,还应符合 国 家 环保和安全相关规范,不应对人体、生物、环境及混凝土产生有害影响。 5.1.3 碱 -骨料反应 活性 用于混凝土的骨料应进行碱活性检验,并应符合 GB/T 50733 的技术要求 。 5.2 粗骨料的技术要求 5.2.1 粗骨料级配 供方 应 按 单粒 粒 级销售, 需方 应 按单粒粒 级 分仓储存。 粗骨料颗粒级配应符合表 2 的规 定 。 粗 骨料最大粒径根据需要 可 放大 。 表 2 粗骨料 颗粒级配 符号 意义 MBF 石粉亚甲蓝值 FF 石粉流动度比 IC 粗骨料不规则颗粒含

13、量 FS 细骨料片状颗粒含量 X 人工砂需水量比 JG/T * 20* 4 公称粒级 /mm 累计筛余 /% 方孔筛 /mm 2.36 4.75 9.50 16.0 19.0 26.5 31.5 510 95100 80100 015 0 - - - 1016 - 95100 80100 015 - - - 1020 - 95100 85100 - 015 0 - 1625 - - 95100 5570 2540 010 - 1631.5 - 95100 - 85100 - - 010 5.2.2 技术要求 粗骨料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 3 的规定 。 表 3 粗骨料技术 要求 序 号 项目 卵石

14、 碎石 特级 I 级 特级 I 级 1 针、片状颗粒含量 /% 3 5 3 5 2 不规则颗粒含量 /% 5 10 5 10 3 表观密度 /( kg/m3) 2600 2600 2600 2600 4 含泥量 (按质量计 )/% 0.5 1.0 1.0 1.0 5 泥块含量 (按质量计 )/% 0 0.2 0 0.2 6 有机物 合格 合格 7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 (按 SO3 质量计) /%a 0.5 1.0 0.5 1.0 8 吸水率 /% 1.0 1.5 1.0 1.5 9 坚固性 (质量损失) /% 5 8 5 8 10 压碎指标 b/% 10 15 10 15 11 氯化物(以氯离

15、子质量 计) /% 0.01 0.02 0.01 0.02 12 含水率 实测值 实测值 13 岩石抗压强度 在 水饱和状态下 , 其抗压强度火成岩 不 应小于 80MPa, 变 质岩 不 应小于 60MPa, 水成岩 不 应低于 45MPa JG/T * 20* 5 a 当粗骨料中含有颗粒状的硫酸盐或硫化 杂质时,应进行专门检验,确认能满足混凝土耐久 性要求后,方能采用;当粗骨料中含有黄铁矿时,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 量( 按 SO3 质量计) 不得超过 0.25%。 b 当采用干法生产的石灰岩碎石配制 C40 及其以下强度等级大流态混凝土(坍落度大于 180mm)时,碎石的压碎指标可放宽至 2

16、0%。 5.3 细骨料的技术要求 5.3.1 细骨料颗粒级配 应符合表 4 的规定 , 且 细度模数 应 为 2.33.2。 细骨料 颗粒级配 允许 一 个粒级(不含 4.75mm 和 筛底)的分计筛余可 略有超出,但不 应 大于 5%。当 石粉亚甲蓝值 MBF 6.0 时 , 人工砂 0.15mm 和筛底的分计筛余之和不宜大于 25%。 表 4 细骨料颗粒级配 方孔筛尺寸 /mm 4.75 2.36 1.18 0.60 0.30 0.15 筛底 人工砂分级筛余 /% 05 1015 1025 2031 2030 515 020 天然砂分级筛余 /% 010 1015 1025 2031 20

17、30 515 010 5.3.2 技术要求 5.3.2.1 人工砂 的 石粉含量 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当 石粉亚甲蓝值 MBF 6.0 时 , 石粉含量 (按质量计 )不应超过 3.0%; b) 当 石粉亚甲蓝值 MBF 4.0,且 石粉流动度比 FF 100%时 , 石粉含量 (按质量计 )不 应超过 5.0%; c) 当 石粉亚甲蓝值 MBF 4.0, 且 石粉流动度比 FF100%时 , 石粉含量 (按质量计 )不应 超过 7%; d) 当 石粉亚甲蓝值 MBF 4.0,且 石粉流动度比 FF100%时 , 石粉含量 (按质量计 )不应 超过 10%; e) 当 石粉亚甲蓝值 MBF

18、 2.5 或 石粉流动度比 FF110%时 , 根据使用环境和用途, 并 经试验验证,供需双方协商可适当放宽石粉含量 (按质量计 ),但不应超过 15%。 5.3.2.2 细骨料的 其他 技术要求应符合表 7 的规定。 表 7 细骨料 其他 技术 要求 序 号 项目 天然砂 人工砂 特 级 I 级 特 级 I 级 1 含泥量 (按质量计 )/% 1.0 2.0 2 泥块含量 (按质量计 )/% 0 0.5 0 0.5 3 片状颗粒含量 /% 10 15 4 人工砂 需水量比 /%a 115 125 5 坚固性 (质量损失) /% 5 8 5 8 JG/T * 20* 6 6 单级 最大 压碎

19、指标 /% 20 25 7 表观密度 /( kg/m3) 2500 2500 2600 2600 8 松散堆积空隙率 /% 41.0 43.0 41.0 43.0 9 饱和面干吸水率( %) 1.0 2.0 1.0 2.0 10 云母含量(按质量计) /% 1.0 2.0 1.0 2.0 11 含水率 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12 轻物质含量(按质量计) /% 1.0 1.0 13 有机物含量 合格 合格 14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折算成 SO3 按质 量计) /% b 0.5 0.5 15 氯化物(以氯离子质量计) /% 0.01 0.02 0.01 0.02 16 贝壳(按质量

20、计) /%c 3.0 5.0 3.0 5.0 a 此指标为选择性指标 , 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是否采用。 b 当细 骨料中含有颗粒状的硫酸盐或硫化 杂质时,应进行专门检验,确认能满足混凝土耐久 性要求后,方能采用;当细骨料中含有黄铁矿时,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 量( 按 SO3 质量计) 不 得超过 0.25%。 c 该指标仅适用于海砂,其他砂种不作要求。 6 试验方法 6.1 试样 、试验环境、试验用筛和颗粒级配 细骨料 和 粗骨料 的 试样、试验环境、 试验用筛 和颗粒级配分别按 GB/T 14684 和 GB/T 14685 的规定进行 ,砂的细度模数 按 GB/T 14684 的规定进行

21、 。 6.2 粗骨料针、片状颗粒含量 按 GB/T 14685 进行。 6.3 粗骨料不规则颗粒含量 按附录 A 进行。 6.4 细骨料片状颗粒含量 按附录 B 进行。 6.5 含泥量、泥块含量 细骨料 和 粗骨料 的含泥量、泥块含量分别按 GB/T 14684 和 GB/T 14685 的规定进行。 JG/T * 20* 7 6.6 石粉含量 人工砂的石粉含量按 GB/T 14684 中的石粉含量试验方法进行。 6.7 石粉亚甲蓝值 按附录 C 进行。 6.8 石粉流动度比 按附录 D 进行。 6.9 人工砂 需水量 比 按附录 E 进行。 6.10 坚固性 细骨料、粗骨料 的坚固性分别按

22、GB/T 14684 和 GB/T 14685 的规定进行。 6.11 压碎指标 人工砂、 粗骨料 的压碎值 分别按 GB/T 14684 和 GB/T 14685 的规定进行。 6.12 表观密度、松散堆积密度和松散堆积 空隙率 细骨料 和 粗骨料 的表观密度、松散堆积密度 、 松散堆积 空隙率 分别按 GB/T 14684 和 GB/T 14685 的规定进行。 6.13 有机物、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 细骨料 和 粗骨料 的 有机物、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 分别按 GB/T 14684 和 GB/T 14685 的规 定进行。 6.14 云母、轻物质 细骨料 的云母、轻物质 按 GB/T 146

23、84 的规定进行。 6.15 氯化物 含量 细骨料 的氯化物 含量 按 GB/T 14684 的规定进行 ; 粗骨料 的氯化物 含量 按附录 F 的规定 进行 。 6.16 吸水率 细骨料 的 饱和面干吸水率和 粗骨料 的 吸水率 分别 按 GB/T 14684 和 GB/T 14685 的规定 进行。 6.17 岩石抗压强度 碎石的岩石抗压强度按 GB/T 14685 的规定进行。 6.18 贝壳 海砂中贝壳含量试验按 GB/T 14684 的规定进行。 6.19 含水率 JG/T * 20* 8 细骨料 和 粗骨料 的含水率分别按 GB/T 14684 和 GB/T 14685 的规定进行

24、。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7.1.1 出厂检验 7.1.1.1 天然砂的出厂检验 项目包括 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 松散堆积 空隙率。 7.1.1.2 人工砂的出厂检验项目 包括 颗粒级配、片状颗粒含量、 石粉含量(含石粉亚甲蓝值和 石粉流动度比) 、 泥块含量、松散堆积空隙率 。 7.1.1.3 粗骨料 的出厂检验项目 包括 粗骨料不规则颗粒含量、针片状颗粒含量、颗粒级配、含 泥量、泥块含量 检验 。 7.1.2 型式检验 细骨料 的型式检验项目包括 5.1 和 5.3 规定 的 全部项目 , 碱 -骨料反应 活性 根据用户需要 进行; 粗骨料 的型式检验项目包括 5.1 和

25、 5.2 规 定的 全部项目 ,碱 -骨料反应 活性 根据用户需 要进行。 细骨料 、 粗骨料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投产时; b)原材料产源或 生产工艺发生变化 时 ; c) 正常生产时 , 每年 进行一次; d) 停产 6 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e) 出厂检验结果和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7.2 组批规则 按同分类、 类别 ( 粗骨料 还包括公称粒 级 ) 及日产量 , 每 2000t 为一批,不足 2000t 亦 为 一批 ;当日产量超过 10000t,每 4000t 为一批, 不足 4000t 亦 为 一批 。 7.3 判定规则 7.3.1 试验结果 均

26、符合本标准的相应类别 和级别 判定时,可判为该批产品合格。 7.3.2 若有一项检验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时, 应 从 同一批 产品中加倍取样,对该项进行复验。 复验后,若试验 结果符合标准规定,可判为该批产品合格;若仍然不符合标准要求时,否则 判为不合格。若有两项及以上试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规定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8 标 志、 贮 存 和 运输 8.1 细骨料 、 粗骨料 出厂时,供需双方在厂内验收产品,生产厂应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书, 应 包括 下列 内容 : a)细骨料、粗骨料 的类别、等级和生产厂信息 , 粗骨料 还包括公称粒径 ; b) 批量编号及供货数量; c) 出厂检验结果、日期及执

27、行标准编号; d) 合格证编号及发放日期; e) 检验部门及检验人员签章。 8.2 细骨料 应 按 分类、 等级 分别 堆放和运输, 粗骨料 应按 分类、 等级 和公称粒 级 分别 堆放和 JG/T * 20* 9 运输 , 防止人为碾压、混合及污染产品。 8.3 运输时,应有必要的防遗撒设施,不应 污染环境。 JG/T * 20* 10 附 录 A(规范性附录) 粗骨料不规则颗粒含量试验方法 A.1 范围 本附录 规定了粗骨料不规则颗粒含量的试验方法。 A.2 仪器设备 仪器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鼓风干燥箱:能够使温度控制在( 105 5); b) 条形筛 : 筛框内径均为 300mm

28、, 筛孔尺寸 分别为 3.6mm*30mm、 间距 2.5mm, 6.4mm*40mm、 间距 3.0mm, 8.8mm*40mm、 间距 4.0mm, 11.4mm*50mm、 间距 5.0mm, 14.5mm*50mm、 间距 6.0mm。 条形筛示意图见图 A.1; 图 A.1 筛孔尺寸分别为 3.6mm*30mm、间距 2.5mm 的条形筛示意图 c) 方孔筛:孔径为 2.36mm, 4.74mm, 9.50mm, 16.0mm, 19.0mm, 26.5mm, 31.5mm 的筛各一只,并附有筛底和筛盖(筛框内径为 300mm); d) 电动摇筛机 ; e) 天平 : 量程不小于 2

29、000g,感量不大于 1g; f) 搪瓷盆,毛刷等 。 A.3 试验步骤 A.3.1 按 GB/T 14685 规定 进行取样,并将粗骨料烘干。 A.3.2 取 烘干 后的 粗骨料 2000g, 将 粗骨料 倒入按孔径大小从上到下组合的方孔套筛(附筛 底)上,方孔套筛置于摇筛机上,然后进行筛分, 粗骨料 分为 5 个粒径区 : 4.75 mm 9.5mm、 9.5 mm 16.0mm、 16.0 mm 19mm、 19 mm 26.5mm 和 26.5 mm 31.5mm。 A.3.3 将粒径区 4.75 mm 9.5mm、 9.5 mm 16.0mm、 16.0 mm 19.0mm、 19m

30、m 26.5mm、 26.5mm 31.5mm 的粗骨料分别放入宽为 3.6mm、 6.4mm、 8.8mm、 11.4mm、 14.5mm 的 条 形筛上 分别进行筛分, 称取各 条形 筛筛下颗粒质量, 并累加 得到不规则颗粒的总质量 G。 A.4 粗骨料不规则颗粒含量计算 A.4.1 不规则颗粒含量按式 ( A.1) 计算,精确至 1%: 1002000 C GI ( A.1) 单位: mm JG/T * 20* 11 式中: IC 不规则颗粒含量, %; G 不规则颗粒总质量,单位为克( g) 。 A.4.2 粗骨料不规则颗粒含量取两 次试验结果的 算术 平均值,精确至 1%。 JG/T

31、 * 20* 12 附 录 B(规范性附录) 人工砂 片状颗粒含量试验方法 B.1 范围 本附录 规定了 人工砂 片状颗粒含量 的试验方法。 B.2 仪器设备 仪器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鼓风干燥箱:能够使温度控制在( 105 5); b) 条形筛 : 筛框内径均为 300mm, 筛孔尺寸 分别为 0.8mm*15mm、 间距 1.5mm, 1.6mm*15mm、 间距 1.6mm, 3.2 mm *20mm、 间距 2mm。 条形筛 示意图见图 B.1; 图 B.1 筛孔尺寸为 0.8mm*15mm、间距 1.5mm 的条形孔筛示意图 c) 方孔筛:孔径为 1.18mm, 2.36mm,

32、 4.75mm, 9.50mm 的筛各一只,并附有筛底和 筛盖(筛框内径为 300mm); d) 电动摇筛机 ; e) 天平 : 量程不小于 2000g,感量不大于 1g; f) 搪瓷盆,毛刷等。 B.3 试验步骤 B.3.1 按 GB/T 14684 规定 进行取样,并将人工砂烘干。 B.3.2 取 烘干 后冷却至室温 的 人工砂 500g, 将人工砂倒入按孔径大小从上到下组合的方孔套 筛(附筛底)上,方孔套筛置于摇筛机上,然后进行筛分,人工砂分为 3 个粒径区: 1.18 mm 2.36mm、 2.36 mm 4.75mm、 4.75 mm 9.50mm。 B.3.3 将粒径区 1.18

33、mm 2.36mm、 2.36 mm 4.75mm、 4.75 mm 9.50mm 的细骨料分别放 入 宽为 0.8mm、 1.6mm、 3.2mm 的 条形筛上 分别进行筛分, 称取各条形筛筛下颗粒质量,并 累 加得到 人工砂片状 颗粒总质量 G。 B.4 人工砂 片状 颗粒含量计算 B.4.1 人工砂 片状颗粒含量按式 ( B.1) 计算,精确至 1%: 单位: mm JG/T * 20* 13 100500 GF S ( B.1) 式中: FS 片状颗粒含量, %; G粒径 1.18 mm 9.5mm 内,试样所含片状颗粒总质量,单位为克( g) 。 B.4.2 人工砂 片状颗粒含量 取

34、两 次试验结果的 算术 平均值,精确至 1%。 JG/T * 20* 14 附 录 C(规范性附录) 石粉亚甲蓝值试验 C.1 范围 本附录 规定了 石粉亚甲蓝值试验 的方法。 C.2 仪器设备 仪器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a) 亚甲蓝( C16H18CIN3S3H2O):纯度不小于 98.5%; b) 鼓风 烘箱 : 温度控制范围为( 1055) ; c) 天平 : 称量 1000g,感量 1g;称量 100g,感量 0.01g。 d) 方孔 筛: 孔径 为 75m、 150m、 300m、 600m、 1.18mm、 2.36mm、 4.75mm 的 筛各一只,并附有筛底和筛盖 (筛框内径为

35、 300mm); e) 摇筛机 ; f) 移液管 : 5mL、 2mL 移液管各一个 ; g) 叶轮搅拌器 : 转速可调最高达( 60060) r/min, 叶轮个数 三片或四片 ,叶轮 直径 ( 7510) mm; h) 定时装置 : 精度 1s; i) 玻璃容量瓶 : 容量 1L; j) 温度计 : 精度 1 ; k) 玻璃棒 : 2 支,直径 8mm,长 300mm; l) 烧杯: 容量为 1000mL; m) 其他: 定量滤纸 、搪瓷盘、毛刷、洁净水等 。 C.3 试验步骤 C.3.1 标准亚甲蓝溶液 (10.0 0.1) g/L 标准浓度 配制 C.3.1.1测定亚甲蓝中的水分含量

36、w。称取 5g 左右的亚甲蓝粉末,记录质量 mh,精确至 0.01g。 在 100 5的温度下烘干至恒重(若烘干温度超过 105,亚甲蓝粉末会变质),在干燥 器中冷却,然后称重,记录质量 mg,精确到 0.01g。按式( C.1)计算亚甲蓝的含水率 w: = mhmgm g 100 ( C.1) 式中 : mh 亚甲蓝粉末的质量 , 单位为克 ( g); mg 干燥后亚甲蓝的质量 , 单位为克 ( g) 。 注:每次配制亚甲蓝溶液前, 均应 首先确定亚甲蓝的含水率。 C.3.1.2 取亚甲蓝粉末 ( 100+w)( 10g 0.01g) /100(即亚甲蓝粉末质量 10g),精确至 0.01g

37、。 C.3.1.3 加热盛有约 600mL 洁净水的烧杯,水温不超过 40。 C.3.1.4 边搅动边加入亚甲蓝粉末,持续搅动 45min,直至亚甲蓝粉末全部溶解为主,然后冷 却至 20。 C.3.1.5将溶液倒入 1L容量瓶中,用洁净水淋洗烧杯等,使所有亚甲蓝溶液全部移入容量瓶, 容量瓶和溶液的温度应保持在 ( 20 1) ,加洁净水至容量瓶 1L 刻度。 C.3.1.6 摇晃容量瓶以保证亚甲蓝粉末完全溶解。将标准液移 入深色储藏瓶中,亚甲蓝标准 溶液保质期应不超过 28d。配制 好的溶液应标明制备日期、失效日期,并避光保存。 JG/T * 20* 15 C.3.2 制备石粉悬浊液 C.3.

38、2.1 按 GB/T 14684 规定 进行取样,并将人工砂烘干。 C.3.2.2 将 烘干后冷却至室温的 人工 砂试样倒入按孔径大小从上到下组合的套筛(附 75m筛 和筛底),用摇筛机筛 10min,取 75m 方孔筛 以下 筛底石粉试样累计 100g, 分两份备用, 精确至 0.1g。 C.3.2.3称取石粉试样 50g,精确至 0.1g。将石粉 试样倒入盛有( 5005) mL蒸馏 水的烧杯中 将 叶轮搅拌机 调整到 ( 60060) r/min转速 ,叶轮距离烧杯底部约 10mm。 搅拌 5min,形成 石 粉 悬浮液, 用移液管准确加入 5mL亚甲蓝溶液, 然后 保持 ( 40040

39、) r/min转速持续搅拌, 直至试验结束。 C.3.3 石 粉亚甲蓝( MB)值的测定 C.3.3.1将滤纸 架空放置在敞口烧杯的顶部,使其不与任何其他物品接触。 C.3.3.2石粉悬浊液在加入亚甲蓝溶液并经 ( 40040) r/min转速搅拌 1min起,在滤纸上进行 第一次色晕检验。即用玻璃棒 蘸 取一滴石粉悬浊液滴于滤纸上,液滴在滤纸上形成环状,中 间是石粉沉淀物,液滴的数量应使沉淀物直径在 8mm12mm之间 , 外围环绕一圈无色的水 环。 观察 在 沉淀物周围边缘是否放射出 1mm宽的 浅蓝色晕。 C.3.3.3如果第一次的 5mL亚甲蓝溶液 没有使沉淀物周围出现色晕,再向石粉悬

40、浊液中加入 5mL亚甲蓝溶液 ,继续搅拌 1min,再用 玻璃棒蘸取一滴悬浮液 , 滴于滤纸 上,进行二次色晕 试验, 若沉淀物周围仍未出现色晕,重复上述步骤,直至沉淀物周围出现约 1mm宽的稳定 浅蓝色晕。 C.3.3.4停止滴加亚甲蓝溶液,但继续搅拌悬浊液,每 1min蘸 取 一次 悬浊液进行色晕试验。若 色晕在 4min内消失,再加入 5mL亚甲蓝溶液;若色晕在第 5min消失,再加入 2mL亚甲蓝溶液。 两种情况下,均应继续进行搅拌和蘸染试验,直至色晕可持续 5min。 注:由于石粉吸附亚甲蓝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完成,在色晕试验过程中,色晕可能在出现后又消失了。 因此,需要每隔 1min

41、进行一次色晕检验,连续 5次出现色晕为有效。 C.3.3.5记录色晕持续 5min时所加入的亚甲蓝溶液总体积,精确至 1mL。 注:试验结束后应立即用水彻底清洗试验用容器,清洗后的容器不得含有清洁剂成分。 C.4 石粉 亚甲蓝 ( MBP) 值 计算 C.4.1 石粉亚甲蓝 值 ( MBF) 按式 ( C.2) 计算: 10 GVFMB ( C.2) 式中: MBF 亚甲蓝值( g/kg),表示每千克 石粉 试样所消耗的亚甲蓝克数,精确至 0.1; G 试样质量 50( g); V 所加入的亚甲蓝溶液的总量( mL) ; 10 换算系数,用于将每千克试样消耗的亚甲蓝溶液体积换算成亚甲蓝质量。

42、C.4.2 石粉亚甲蓝 ( MBF) 值 取 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 ,精确至 0.1。 JG/T * 20* 16 附 录 D(规范性附录) 石粉流动度比试验 D.1 范围 本附录 规定了 石粉 流动度比 试验 的方法。 D.2 仪器设备 和材料 仪器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搅拌机 : 符合 GB/T 17671规定的行星式水泥胶砂搅拌机 ; b) 流动度跳桌 : 符合 GB /T 2419 的规定 ; c) 鼓风 烘箱 : 温度控制范围为( 1055) ; d) 水泥 : 采用 GB 8076 混凝土外加剂 检验 专用 基准水泥或符合 GB 175 规定的硅酸 盐水泥。当有争议或仲裁

43、检验时,应采用基准水泥 ; e) 标准筛: 规格为 75m、 150m、 300m、 600m、 1.18mm、 2.36mm、 4.75mm 的 方孔筛各一只,并附有筛底和筛盖 ; f) 摇筛机 ; g) 天平 : 称量 1000g,感量 1g;称量 100g,感量 0.01g; h) 砂 : 符合 GB/T 17671 规定的 中国 ISO 标准砂 ; i) 水 : 自来水或蒸馏水; j) 减水剂 : 符合 JG/T223 中标准型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的规定, 与试验用水泥适 应性良好, 含固量不大于 5%。 D.3 试验步骤 D.3.1 按 GB/T 14684 规定 进行取样,并将人工砂烘干。 D.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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