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79.020 B 7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林 业 行 业 标 准 LY LY/T 3205 2020 专用竹片炭 Special bamboo charcoal flake 2020-03-30 发布 2020-10-01 实施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发 布 发布 1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 全国竹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SAC/TC263)提出并归口 。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农林大学、浙江笙炭控股有限公司、安吉县华森竹炭制品有限公司、衢州净力 竹炭有限公司、浙江佶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衢州现代炭业有限公司、福建竹家女工贸有限公
2、司、江 山市绿意竹炭有限公司、衢州竹韵炭业有限公司、衢州市衢江区职业中 专、 遂昌县文照竹炭有限公司、宁 波甬文新能源装备研发有限公司、四川惊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双枪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浙江九川竹木股 份有限公司、浙江双枪竹木有限公司、浙江德长竹木制品有限公司、浙江百山祖工贸有限公司、江西东方 名竹竹业有限公司、浙江千束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本标准起草人:张文标、李文珠、应伟军、钟金环、余文军、戴美祥、华锡林、张水祥、吴泉生、吴 美忠、毛家女、程鸿财、朱建峰、 方平、 陈文照、王剑勤、颜军、周兆成、周一帆、练素香、沈德长、吴 蓉、周宜聪、兰小波。 LY/T 3205 2020 1 专用竹片炭 1
3、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专用竹片炭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 贮存和 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储存、改善饮用水和膳食 品质的,但非直接食用的竹片炭。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2496.8 木质活性炭试验方法 碘吸附值的测定 GB/T 5750.11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消毒剂指标 GB/T 24525-2009 炭素材料电阻率测定方法 GB/T 26913-2011 竹炭 GB 31604.7 食
4、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脱色试验 GB 31604.4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砷、镉、铬、铅的测定和砷、镉、铬、镍、 铅、锑、锌迁移量的测定 LY/T 1929-2010 竹炭基本物理化学性能试验方法 BB/T 0049-2008 包装用矿物干燥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专用竹片炭 food contact bamboo charcoal flake 竹材经高温炭化技术制得的片状炭,主要应用于食品贮存、米饭蒸煮和饮用水改良等方面。 3.2 水蒸气吸附能力 capability of unit adsorption 在 252气温、标
5、准大气压条件下,一个单位质量的竹片炭吸附水蒸气的实际质量。 BB/T 0049-2008,术语和定义 3.3 4 分类 分为 食品贮存用竹片炭、饮用水用竹片炭及蒸煮用竹片炭等 。 5 要求 5.1 感官要求 黑色、无异味。 5.2 常用 规格尺寸 如下 : 长: 30 mm 200 mm; 宽: 15 mm 50 mm。 规格尺寸也可经供需双方协议约定。 5.3 理化性能指标 LY/T 3205 2020 2 应符合表 1的要求。 表 1 理化性能指标 项目 单位 指标 优等品 合格品 含水率 % 8 10 电阻率 m 109 1011 灰分含量 % 3.5 5.5 固定碳含量 % 85.0
6、75.0 碘值 mg/100g 285 200 总砷(以 As 计) mg/kg 3 铅( Pb) mg/kg 10 镉( Cd) mg/kg 1 铬( Cr) mg/kg 1 水蒸气吸附能力 a g 6.00 4.00 水中溶解钾、钙、钠、镁 等微量元素增加量 b, c mg/kg 35.0 24.0 溶解 pH 值 b / 7.0pH10 脱色 c / 浸泡液无色 a 为 食品贮存用竹片炭 检测项目 ; b 为 饮用水用竹片炭 检测项目 ; c 为 蒸煮用竹片炭 检测项目 。 6 检验方法 6.1 感官检测 取适量样品置于清洁、干燥的白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观察其色泽和状态,并嗅其气味。
7、6.2 含水率含量的测定 按 GB/T 26913-2011中 6.3的规定 进行 。 6.3 电阻率的测定 按 GB/T 24525-2009中 4.3的规定 进行 。 6.4 灰分含量的测定 按 GB/T 26913-2011中 6.4的规定 进行 。 6.5 固定碳含量的测定 按 GB/T 26913-2011中 6.6的规定 进行 。 LY/T 3205 2020 3 6.6 碘值含量的测定 按 GB/T 12496.8的规定 进行 。 6.7 溶解 pH值的测定 按 LY/T 1929-2010中 4.6的规定 进行 。 6.8 总砷含量的测定 按 GB 31604.49 的规定 进
8、行 。 6.9 铅含量的测定 按 GB 31604.49 的规定 进行 。 6.10 镉含量的测定 按 GB 31604.49 的规定 进行 。 6.11 铬含量的测定 按 GB 31604.49 的规定 进行 。 6.12 水蒸气吸附能力的测定 按 BB/T 0049-2008 中 6.1 的 规定 进行 。 6.13 脱色试验 按 GB 31604.7 的规定 进行 。 6.14 水中溶解钾、钙、钠、镁等微量元素增加量的测定 按 GB5750.11 的规定 进行 。 7 检验规则 7.1 组批规则与抽样 方案 7.1.1 组批规则 在原料及生产条件基本一致生产的同规格、同等级的产品为一批,
9、按批号抽样。 7.1.2 抽样 方案 竹片炭按同一批次随机抽取,每次抽检量不少于 1.0 kg。分成两份装入清洁干燥的密封袋内,贴 上标签。标签内容包括:样品名称及样品编号、生产班组、批号、等级、采样日期、采样人等信息。一 袋用于检 测,一袋用于复检。 7.2 产品 检验 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2.1 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应进行出厂检验。竹片炭检验项目根据具体用途,主要有感官、含水率、电阻率、灰分、 固定碳、总砷、铅、镉、铬、碘值、微量元素增加量、水蒸气吸附能力、溶解 pH值和脱色。 7.2.2 型式检验 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长期停产,
10、恢复生产时; b) 原料变化或改变主要生产工艺,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c) 国家 市场监督管理 机构 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d) 出厂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 有大差异时。 7.3 综合判定 产品 感官要求 、规格尺寸和理化性能检验结果均符合相应的技术要求时,判该产品为合格,否则判 为不合格。 8 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 LY/T 3205 2020 4 8.1 标志 产品标志应包括以下内容:产品名称、等级、生产日期、检验员代码,或根据供给合同规定加盖产 品标识等 。 8.2 包装 包装标签上应有生产厂家名称、产地、出厂日期、产品名称、数量、等级、 进行 标准、联系方式等。 产品应密封包装、免受挤压和污染,产品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8.3 贮存和运输 产品贮存于阴凉通风、干燥处,应远离火源;产品运输 过程中防止破损,不应受雨淋和曝晒,不应 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