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13.020.40 CCS Z 60 DB41 河南 省 地 方 标 准 DB41/T 1981 2020 矿山土地复垦土壤环境调查技术 规范 XXXX - XX - XX 发布 XXXX - XX - XX 实施 河南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41/T 1981 2020 目 次 1 范围 . 1 2 规范性 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基本原则和工作程序 . 2 5 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 . 2 6 检测点位布设 . 3 7 检测项目 . 4 8 样品采集、制备、保存与流转 . 4 9 分析方法 . 4 10 评价 . 4 附录 A (资料性) 矿山土
2、地复垦土壤环境调查工作程序图 . 6 附录 B (资料性) 河南省 矿山土地复垦可能涉及的疑似污染物 . 7 DB41/T 1981 2020 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 本 文件 由河南省自然资源厅提出并归口。 本 文件 起草单位:河南省国土资源科学研究院、河南工程学院、河南省地质调查院、中国矿业大学、 河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河南省煤田地质局一队、河南农业大学、河南省煤田地质局资源环境调查 中心。 本 文件 主要起草人:潘元庆、邢永强、陈勇、谷志云、秦正、袁俊芳、施烈焰 、王涛、冯进城、陈 新
3、中、张军营、李家奇、化勇鹏、刘梅、程旭、潘小娜、刘淑霞、付巧玲、邱顺才、李会杰、 郑瑛炜、 毕庆生、胡晓、 于晓莉、 冯路远、常斌、 马艳洁、 李林帅、陈少华 。 DB41/T 1981 2020 1 矿山土地复垦土壤环境调查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矿山土地复垦土壤环境调查的基本原则、工作程序、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 检测点位布设、检测项目、样品采集制备保存与流转、分析方法 和 评价。 本文件适用于矿山土地复垦工程实施前复垦责任范围 内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竣工后复垦为耕地的 土壤环境质量 调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 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
4、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 (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 件 。 GB 15618 2018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 36600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HJ/T 166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NY/T 395 2012 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NY/T 3343 耕地污染治理效果评价准则 TD/T 1036 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 3 术语 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土壤 指位于陆地表层能够生长植物的疏松多孔物质层及其相关自然地理要素的综
5、合体 。 来源: GB 15618 2018, 3.1 3.2 耕地 用于农作物种植的土地。 来源: GB/T 33469 2016, 3.1 3.3 矿山土地复垦 在矿山生产活动过程中,对因采矿所造成 压占、 挖损、塌陷、污染等的损毁土地,采取整治措施, 使其达到可利用状态的活动。 DB41/T 1981 2020 2 3.4 土地 复垦责任范围 复垦区中 损毁土地及不再留续使用的永久建设用地构成的区域 。 来源: TD/T 1031.1 2011, 3.14 3.5 土地复垦单元 复垦方向、标准、措施基本一致的待复垦土地单元 。 来源: TD/T 1031.1 2011, 3.17 3.6
6、 土壤环境 地球环境由岩石圈、水圈、土壤圈、生物圈和大气圈构成,土壤位于该表生环境的中心,既是各圈 层相互作用的产物,又是各圈层物质循环与能量交换的枢纽。受自然和人为作用,内在或外显的土壤状 况称之为土壤环境。 来源: HJ/T 166 2004, 3.2 3.7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确定 矿山土地复垦责任范围内 土壤是否被污染 , 以及污染程度和范围的过程。 3.8 土壤环境质量 调查 通过实施矿山土地复垦工程 , 对 复垦 为耕地的 土壤环境 质量 作 出 评价 的过程 。 4 基本原则和工作程序 4.1 基本原则 4.1.1 针对性原则 针对矿山不同矿种特征和潜在污染物特性,进行土壤污染调
7、查。 4.1.2 可操作 性原则 综合考虑调查方法、时间和经费等因素,结合当前科技发展和专业技术水平,使调查过程切实可行 。 4.1.3 科学 性原则 基于资料整理与分析,结合复垦责任范围具体特点,科学合理选择布点区域,确定检测点位。 4.2 工作程序 4.2.1 包括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信息整理与分析、制定采样工作计划、采样 分析 、数据 分析与评估和提交调查结论 。 4.2.2 根据 复垦工程实施前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分析结果,如污染物浓 度未超过 GB 15618 规定的筛选值 以及清洁对照点浓度(有土壤环境背景的无机物), 可 实施耕地 复垦 工程 , 否则 不应 实施耕地 复
8、垦 工程 。 4.2.3 矿山土地复垦土壤环境调查工作程序 见附录 A。 5 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 DB41/T 1981 2020 3 5.1 资料收集 包括矿山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复垦责任范围勘测定界报告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 5.2 现场踏勘 5.2.1 踏勘方法 包括现场拍照、录像、踏勘 记录 、遥感调查 和采用快速检测设备进行检测等方法。 5.2.2 踏勘内容 5.2.2.1 复垦工程实施前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包括复垦责任范围的地形地貌、土壤、植被、水文及水文 地质、土地复垦单元、土地利 用类型和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异常痕迹等。 5.2.2.2 复垦工程竣工后复
9、垦为耕地的 土壤环境质量 调查 包括复垦为耕地的边界范围、土壤、 土地复 垦单元、耕地 的二级地类 等。 5.3 人员访谈 5.3.1 访谈对象 受访者为矿山现状 和 历史的知情人,可包括矿山工作人员、附近的居民等。 5.3.2 访谈方式 可采取问卷调查、当面交流、电话沟通等方式开展访谈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5.3.3 访谈内容 包括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等环节涉及到的疑问、信息补充和已有资料的确认、曾经发生过的矿山环 境污染事件、矿山周边动植物活动异常情况及流行病等。 5.4 信息整理与分析 对收集的资料、现场踏勘情况及人员访谈内容进行整理分析,为复垦工程实施前科学合理制定土壤 污染状况调查布
10、点方案提供支撑。 6 检测点位布设 6.1 点位布设 要求 6.1.1 复垦工程实施前点位布设 要求 复垦责任范围内优先选择存在污染痕迹的区域进行点位布设; 按照 反映客土土壤状况的原则,在复 垦责任范围以外的取土场可采用系统随机或专业判断方式进行点位布设;在复垦责任范围没有土壤覆盖 的区域,不进行点位布设。 6.1.2 复垦工程竣工后点位布设 要求 复垦后的耕地按照 HJ/T 166的有关规定 进行点位布设。 6.2 布点数量 DB41/T 1981 2020 4 6.2.1 复垦工程实施前 6.2.1.1 检测点水平方向 按照 复垦责 任范围 内 实际情况及疑似污染区域,进行差异化布点;复
11、垦责任 范围面积 1 hm2,土壤检测点位数不少于 3 个;复垦责任范围面积 1 hm2,土壤检测点位数不少于 5 个,并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增加。同时考虑在风险较高、污染物含量空间变异较大、地势起伏较大区域 适度增加布设密度。 6.2.1.2 检测点垂直方向根据污染源的迁移、地层结构以及水文地质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原则 上每个检测点在 3 个不同深度采集土壤样品。 采样深度应采集 0 m 0.5 m 表层土壤样品, 0.5 m 以下 深层土壤样品根据判断布点法采集,土壤采样间隔不超过 2 m。不同性质 土层至少采集一个土壤样品。 同一性质土层厚度较大或出现明显污染痕迹时,根据实际情况在该层
12、位增加采样点。 如复垦责任范围地 下水埋深较浅( 3 m),至少采集 2 个土壤样品。 6.2.2 复垦工程竣工后 6.2.2.1 检测点水平方向按照复垦后的耕地面积 1 hm2,土壤检测点位数不少于 3 个,耕地面积 1 hm2,每增加 1 hm2新增布设 2 个检测点位。 6.2.2.2 检测点垂直方向 采样深度根据复垦后耕地的土壤厚度而定,原则上每个检测点在 2 个不同深 度采集土壤样品,采样深度在 0 m 0.2 m 应采集表层土壤样品, 0.2 m 以下 应采集深层土壤样品(与 表层土 壤样品的间隔距离不少 0.5 m)。 7 检测 项 目 7.1 复垦工程实施前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检测
13、项目包 括 矿山开采过程中可能涉及的疑似污染物和 GB 15618 要求的必测项目 , 矿山土地复垦 可能涉及的疑似污染物见附录 B,但不局限于附录 B 中项目。 7.2 复垦工程竣工后复垦为耕地的 土壤环境质量 调查 检测项目 包括 GB 15618 2018 要求的必测项目、 选测项目和 有机质、全氮、有效磷、速效钾 , 并结合矿山生产可能涉及的污染物选择检测项目,包括但 不限于以上项目 。 8 样品采集、制备 、 保存 与流转 土壤样品的采集、制备、保存与流转按照 HJ/T 166、 NY/T 395的规定 执行。 9 分析方法 土壤检测项目分析方法按 GB 15618 2018中 表
14、4和 NY/T 395 2012中 表 1国家或行业 规定 方法执行。 10 评价 10.1 一般要求 10.1.1 应剔除 可能失误所造成的 离群数据和可疑数据,在确认没有失误的情况下,可用 格鲁布斯 ( Grubbs)、狄克逊( Dixon) 检验 法剔除可疑数据。分析结果的有效数字一般保留 3 位,但不超过分 析方法检出限的有效数字位。 10.1.2 结果分析 ,给出样本数量、最大值、最小值、均值、标准差、超标率等。 10.2 评价标准 DB41/T 1981 2020 5 10.2.1 复垦工程实施前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应按照 GB 15618 2018 和 GB 36600 的规定
15、进行评价。 10.2.2 复垦工程竣工后复垦为耕地的 土壤环境质量 调查 ,应按照 GB 15618 2018、 TD/T 1036、 NY/T 3343 的规定 进行评价 。 10.3 超标率计算 方法 超标率 计算 通过统计分析 进行 。 样品超标率按公式( 1)计算。 100%o TNNP ( 1) 式中: P 样品 超标率; No 样品超标总数; NT 检测 样品 总数。 DB41/T 1981 2020 6 附 录 A (资料性) 矿山土地复垦土壤环境调查工作程序图 矿山土地复垦土壤环境调查工作程序图 见图 A.1。 图 A.1 矿山土地复垦土壤环境调查工作程序图 DB41/T 19
16、81 2020 7 B A 附 录 B (资料性) 河南省 矿山土地复垦 可能涉及的疑似污染物 河南省 矿山土地复垦 可能涉及的疑似污染物见表 B.1。 表 B.1 河南省 矿山土地复垦 可能涉及的疑似污染物 矿产资源类别 检测项目 能源矿产 石油 镉、铅、铬、铜、锌、镍、汞、砷、苯、甲苯、氯苯、乙苯、二甲苯、苯乙烯、三甲苯、二氯 苯、三氯苯、 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 a蒽、屈、苯并 b荧蒽、苯并 k荧 蒽、苯并 a芘、茚并 1,2,3-c,d芘、二苯并 a,h蒽、苯并 g,h,i苝、 石油烃( C10 C40)、 pH 天然气 镉、铅、铬、铜、锌、镍、汞、砷、 pH 煤矿 镉、
17、铅、铬、铜、锌、镍、汞、砷、 pH 金属矿产 钼矿 镉、铅、铬、铜、锌、镍、汞、砷、锰、钴、硒、钒、锑、铊、铍、钼、氰化物、氟化物、 pH 钨矿 镉、铅、铬、铜、锌、镍、汞、砷、钨、锰、钴、硒、钒、锑、铊、铍、钼、氰化物、氟化物、 pH 铝土矿 镉、铅、铬、铜、锌、镍、汞、砷、 pH 铅矿 镉、铅、铬、铜、锌、镍、汞、砷、锰、钴、硒、钒、锑、铊、铍、钼、氰化物、氟化物、 pH 锌矿 镉、铅、铬、铜 、锌、镍、汞、砷、锰、钴、硒、钒、锑、铊、铍、钼、氰化物、氟化物、 pH 铜矿 镉、铅、铬、铜、锌、镍、汞、砷、锰、钴、硒、钒、锑、铊、铍、钼、氰化物、氟化物、 pH 锑矿 镉、铅、铬、铜、锌、镍、
18、汞、砷、锑、锰、钴、硒、钒、锑、铊、铍、钼、氰化物、氟化物、 pH 金矿 镉、铅、铬、铜、锌、镍、汞、砷、锰、钴、硒、钒、锑、铊、铍、钼、氰化物、氟化物、 pH 银矿 镉、铅、铬、铜、锌、镍、汞、砷、锰、钴、硒、钒、锑、铊、铍、钼、氰化物、氟化物、 pH 锂矿 镉、铅、铬、铜、锌、镍、汞、砷、 pH 钒矿 镉、铅、铬、铜、锌、镍、汞、砷、锰、钴、硒、钒、锑、铊、铍、钼、氰化物、氟化物、 pH 非金属 矿产 岩盐 镉、铅、铬、铜、锌、镍、汞、砷、 pH 天然碱矿 镉、铅、铬、铜、锌、镍、汞、砷、 pH 石墨 镉、铅、铬、铜、锌、镍、汞、砷、 pH 萤石 镉、铅、铬、铜、锌、镍、汞、砷、氟化物、 pH 耐火粘土 镉、铅、铬、铜、锌、镍、汞、砷、 pH 石膏 镉、铅、铬、铜、锌、镍、汞、砷、 pH 高岭土 镉、铅、铬、铜、锌、镍、汞、砷、 pH 硫铁矿 镉、铅、铬、铜、锌、镍、汞、砷、 pH 注: 矿 产资源类别未列出的矿产资源,复垦工程实施前原则上不要求复垦责任范围内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但复 垦工程需要客土回覆时,应对复垦责任范围外的取土场或直接送达的客土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