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93.080 P 10 DB63 青 海 省 地 方 标 准 DB63/T 18012020 盐湖卤水矿堤坝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技术规范 2020 - 08 - 11发布 2020 - 09 - 01实施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63/T 18012020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定义.1 4 总则.1 5 工程项目划分.1 5.1 一般规定.2 5.2 单位工程划分.2 5.3 分部工程划分.2 5.4 单元工程划分.2 6 工程质量评定.2 6.1 坝基处理.2 6.2 坝体工程.3 6.3 坝体护坡.4 6.4 坝顶道路.4
2、7 工程等级评定.4 7.1 质量评定的组织与管理.4 7.2 单元工程质量评定.5 7.3 分部工程质量评定.5 7.4 单位工程质量评定.5 7.5 工程项目质量评定.6 8 工程验收.6 附录A(规范性附录) 堤坝工程项目划分表.7 附录B(规范性附录) 堤坝工程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8 附录C(规范性附录) 堤坝工程外观质量评定表.10 DB63/T 18012020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青海省化肥和化工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青海金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
3、限公司、国家盐湖资源 综合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石军、王兴富、巨积洪、田红斌、冯 勇、严宝成、海吉忠、赵启民、赵得 元、刘东曲、刘万军、屈小荣、李章峰。 本标准由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监督实施。 DB63/ T XXXXXXXX 1 盐湖卤水矿堤坝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盐湖卤水矿堤坝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总则、工程项目划分、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施工质量评定和工程验收。 本标准适用于盐湖卤水矿开采过程中采输卤及盐田堤坝工程的施工质量的验收,盐湖防洪坝和盐筑 堤坝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引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
4、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SL 634 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 堤防工程 3 术语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单位工程 整体工程的子项组成,具备独立的施工条件,但不能独立发挥能力和效益,一个工程通常划分为若 干的单位工程。 注:在该标准中如坝基处理、坝体工程、坝体护坡、坝顶道路等。 3.2 分部工程 单位工程的子项组成部分,不能独立发挥能力和效益,一个单位工程可由若干个分部工程组成。 注:在该标准中如坝体工程的坝基、填筑、防渗等。 3.3 单元工程 分部工程中由几个工序施工完成的最
5、小综合体,是日常质量考核的基本单位。 注:在该标准中如基槽的开挖,每一层的铺设、碾压等工序。 4 总则 4.1 盐湖卤水矿堤坝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以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合同、 施工图纸等为依据。 4.2 盐湖卤水矿堤坝工程施工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优良”两级。 4.3 盐湖卤水矿堤坝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其它有关标准和规定的 要求。 5 工程项目划分 DB63/ T XXXXXXXX 2 5.1 一般规定 堤坝工程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工程项目划分见附录A(堤坝工程项目划分表)。 5.2 单位工程划分 5.2.1 单位工程根据
6、设计及施工工序和便于质量管理等原则进行划分。 5.2.2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下述原则划分单位工程: a) 一个工程项目由若干项目法人负责组织建设时,每一个项目法人所负责的工程可划为一个单位 工程; b) 一个项目法人所负责组织建设的工程,可视规模按照堤坝段、单池划分为若干个单位工程; c) 堤坝护坡和坝顶道路工程每个独立发挥作用的项目可以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d) 在仅有单项加高、加固或坝体防渗等项目时,也可单独划分单位工程。 5.3 分部工程划分 5.3.1 分部工程应按功能进行划分。同一单位工程中,同类型的各个分部工程的工程量不宜相差太大, 不同类型的各个分部工程的投资也不宜相差太大。 5
7、.3.2 根据单位工程实际情况按下述原则划分单位工程: a) 坝基处理单位工程可划分为场地清理、坝基防渗等分部工程; b) 坝体(堤身)单位工程可划分为坝体填筑、坝体碾压等分部工程; c) 坝体护坡单位工程可划分为水上护坡和水下护坡等分部工程; d) 坝顶道路单位工程可划分为路基、路面等分部工程。 5.4 单元工程划分 5.4.1 单元工程按照施工方法、工序以及便于进行质量控制和考核的原则划分,且各个单元工程划分 时应协调一致。 5.4.2 不同分部工程按下述原则划分单元工程: a) 坝基处理按施工段划分; b) 坝体工程按层、段划分; c) 护坡工程按施工段划分; d) 坝顶道路按施工段划分
8、。 6 工程质量评定 6.1 坝基处理 6.1.1 坝基处理要求如下: a) 坝基处理范围应包括坝体、取土区的基面,其边界应以设计文件为准; b) 清除坝基表层的结晶盐渍土层、芒硝土层、淤泥等及芦苇、施工垃圾等杂物; c) 对坝基内的干涸河道、溶洞,应按堤坝填筑要求进行回填处理; d) 取土深度范围内若发现有盐岩夹层、芒硝层、粉砂层的应剔除; e) 坝基处理后,应在第一次铺填前进行平整、压实,压实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6.1.2 坝基处理质量检查项目与标准见表1。 DB63/ T XXXXXXXX 3 表1 坝基处理质量检查项目与标准 项次 检查项目 质量标准 1 基面清理 坝基及取土区表层盐
9、盖、芒硝、杂物等全部清除。 2 一般坝基处理 坝基上的河道、溶洞已按要求处理。 3 坝基平整压实 表面无显著凹凸,无松土、弹簧土,压实度符合设计要求。 4 坝基及取土区处理范围 处理边界超过设计预留边线外0.3 m。 6.1.3 坝基处理范围应根据堤坝工程规模,按施工长度每20 m50 m测量一次;压实质量检测取样应 按面积每400 m 2 800 m 2 取1个样。 6.1.4 坝基处理质量评定标准如下: a) 合格标准:处理范围检测合格率不小于70%、压实质量检测合格率不小于80%。 b) 优良标准:处理范围与压实质量检测合格率不小于90%。 6.2 坝体工程 6.2.1 坝体工程填料要求
10、: a) 上坝填料的土质及其含水量应符合设计和碾压试验确定的要求; b) 填筑作业应按水平分层铺填。分段作业面最小长度不应小于100 m。应分层铺土、统一碾压, 不应出现界沟; c) 坝体必须分层填筑。松铺厚度应符合碾压试验结果的规定,无试验数据时,按表2控制; d) 碾压机械行走方向应平行于坝体,相邻作业面的碾迹必须搭接。搭接碾压宽度不应小于碾压机 具履带宽度的1/3; e) 填料的压实指标应根据试验结果和设计压实度要求,确定设计干容重(干密度)进行控制。 表2 坝体填筑松铺厚度要求 压实功能类型 压实机具种类 铺料厚度(cm) 人工夯、机械夯 1520 轻型 5 t10 t平碾 2025
11、中型 12 t15 t平碾、斗容2.5 m 3 铲运机、5 t8 t振动碾 2530 重型 斗容大于7 m 3 铲运机、10 t16 t振动碾、D85推土机碾压 3050 6.2.2 坝体工程质量检查项目与标准见表3。 表3 坝体填筑质量检查项目与标准 项次 检查项目 质量标准 1 上坝填料土质、含水率 土质符合设计要求,含水率:粘土16%22%,粉土14%17% 2 松铺厚度 符合表2规定,允许偏差0 cm-5 cm 3 铺填边线 允许偏差: +10 cm+30 cm 4 压实指标 符合设计要求 DB63/ T XXXXXXXX 4 6.2.3 松铺厚度检测应按作业面每100 m 2 200
12、 m 2 取1个测点。铺填边线应按堤坝长度每20 m50 m 取1个测点。压实质量检测的工具方法和检测部位应符合相关要求。每层取样自检时100 m 3 150 m 3 取1个样。堤坝基槽的狭长作业面,取样可按每30 m50 m取1个样。 6.2.4 坝体工程压实质量合格率应满足表4要求。 表4 单元工程压实质量合格标准 项次 填筑类型 筑堤填料 压实干容重(干密度)合格率下限(%) 粘土 80 1 新填筑堤 粉土、粉砂土 85 粘土 80 2 老堤加高加宽 粉土、粉砂土 80 注1:不合格样干容重(干密度)值不得低于设计干容重(干密度)值的96%。 注2:不合格样不得集中在局部范围内。 6.2
13、.5 坝体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如下: a) 合格标准:铺土厚度和铺填边线偏差合格率不小于70%,检测土体压实干容重(干密度)合格 率达到表4的要求。 b) 优良标准:铺料厚度和铺填边线偏差合格率不小于90%,检测土体压实干容重(干密度)合格 率超过表4要求数值5%以上。 6.3 坝体护坡 6.3.1 堤坝护坡应严格依照设计文件执行,两侧护坡坡度应不陡于设计值。 6.3.2 压实度应与堤坝主体相同,不小于92%,取样和检测方法与坝体相同。 6.3.3 边坡平整度要求用3 m尺测量,最大间隙高度不得大于30 mm。 6.4 坝顶道路 6.4.1 坝顶道路应严格依照设计文件执行。 6.4.2 填料应符合
14、设计要求,压实后厚度应不小于50 cm。 6.4.3 宽度、压实度不小于设计值。 6.4.4 平整度满足设计文件要求。 7 工程等级评定 7.1 质量评定的组织与管理 7.1.1 单元工程质量评定应在施工单位质检部门自评的基础上,由项目法人或委托监理单位核定,按 附录B填写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7.1.2 重要隐蔽工程及工程关键部位经施工单位自评合格后,由项目法人或委托监理、质量监督、设 计、施工、管理等单位组成联合评定小组,共同评定其质量等级。 7.1.3 分部工程质量评定应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基础上,由项目法人或委托监理单位组织设计、施工、 管理等单位评定其质量等级,上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定。 D
15、B63/ T XXXXXXXX 5 7.1.4 在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前应按附录C的要求进行堤坝工程外观质量评定,并填写评定表。外观质 量评定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组织项目法人、监理、设计、施工及管理等单位共同组成,参加人员具有中 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数不宜少于5人。 7.1.5 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应在施工单位自评的基础上,由项目法人或委托监理单位复核,上报质量监 督机构核定。 7.1.6 工程项目的质量等级由该项目质量监督机构进行评定。 7.1.7 质量监督机构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提交工程质量评定报告,并向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提出工 程质量等级的建议。 7.1.8 其他要求可按SL 634执行。 7.2
16、 单元工程质量评定 7.2.1 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按本标准第6章内容执行。 7.2.2 单元工程(或工序)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时,必须及时处理,其质量等级按下列规定确定。 a) 全部返工时,可重新评定质量等级。 b) 经加固补强能达到设计要求的,其质量只能评定为合格。 c) 经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项目法人认为能基本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的,可不加固补强; 或经加固补强后,造成外形尺寸改变或永久性缺陷的,经项目法人确认能基本满足设计要求, 其质量可确定为合格。 7.2.3 项目法人或监理单位在核定单元工程质量时,除应检查工程现场外,还应对该单元工程的施工 原始记录、质量检查记录等资料进行核查,确认
17、原始数据和内容真实完整,必要时可进行抽检。单元工 程质量评定表中应明确记录项目法人或监理单位对单元工程质量的核定意见。 7.3 分部工程质量评定 7.3.1 进行分部工程质量评定时,应对工程原始施工记录、工程质量检验等资料进行核实。评定人员 必须在质量等级评定意见后签名,如有保留意见应明确记载。 7.3.2 分部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如下: a) 合格标准: 1) 单元工程质量全部合格; 2) 土质及中间工序质量全部合格。 b) 优良标准: 1) 单元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其中50%以上达到优良,主要单元工程、重要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 的单元工程质量优良,且未发生过质量事故; 2) 土质及中间工序质量全部
18、合格。 7.4 单位工程质量评定 7.4.1 质量监督机构在进行单位工程质量等级核定时,应结合本单位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过程、质量 抽检及资料检查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7.4.2 单位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如下: a) 合格标准: 1) 分部工程质量全部合格; 2) 土质及中间工序质量全部合格; 3) 外观质量得分率达到70%以上; 4) 施工质量检验资料齐全。 DB63/ T XXXXXXXX 6 b) 优良标准: 1) 分部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其中有50%以上达到优良,且施工中未发生过较大及其以上质量 事故; 2) 土质及中间工序质量全部合格; 3) 外观质量得分率达到85%以上; 4) 施工质量检
19、验资料齐全。 7.5 工程项目质量评定 7.5.1 质量监督机构应结合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质量等级评定意见, 由竣工验收委员会确定工程项目质量等级。 7.5.2 工程项目质量评定标准如下: a) 合格标准:单位工程质量全部合格; b) 优良标准:单位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其中有50%以上的单位工程质量优良,且主要单位工程质 量优良。 8 工程验收 8.1 工程验收包括分部工程验收、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 8.2 验收前,项目法人应委托第三方拥有相关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一次抽检。 8.3 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应具有相应的检测资质,不应与项目法人、监理单位
20、、施工单位隶属同一经营 实体或同一行政单位直接管辖范围,并按规定提交质量检测报告。 8.4 工程质量抽检项目与数量由质量监督机构确定。 8.5 堤坝工程质量抽检主要内容为干容重(干密度)和外观尺寸,并满足以下要求: a) 每2 km堤坝长度至少抽检1个断面; b) 每个断面至少抽检2层,每层不少于3个点,且不得在堤坝顶层取样; c) 每个单位工程抽检样本点总数不得少于20个。 8.6 堤坝护坡、坝顶道路、坝基处理及其它工程,工程质量抽检的主要内容及方法由工程质量监督机 构提出抽检方案后上报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8.7 凡抽检不合格的工程,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应进行验收,处理完成后,由项
21、目法人提交处 理报告连同质量检测报告一并交竣工验收委员会。 8.8 工程竣工验收时,竣工验收委员会可根据需要对工程质量再次进行抽检,抽检内容与方法由验收委 员会确定。 DB63/ T XXXXXXXX 7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堤坝工程项目划分表 表A.1给出了堤坝工程项目划分表。 表A.1 堤坝工程项目划分表 工程名称 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 单元工程 1 . 场地清理 坝基处理与相应坝体单元工程划分应协调一 致 (一) 坝基处理 2 . 坝基防渗 防渗夹心墙按层、段划分单元工程 1 . 坝体填筑 2 . 坝体碾压 (二) 坝体工程 3 . 坝体防渗 按层、段划分单元工程,新建堤坝按轴线长
22、度 200 m500 m为一个单元工程,老堤坝加高加 宽按1000 m 3 2000 m 3 为一个单元工程 1 . 边坡平整 (三) 坝体护坡 2 . 边坡压实 按施工段划分,应与坝体填筑单元工程划分协 调一致 1 . 路基 (四)坝顶道路 2 . 路面 按施工段划分,应与坝体填筑单元工程划分协 调一致 (五)施工便道、桥涵 等建筑工程 根据设计文件施工特点划分分 部工程 按施工段划分,应与坝体填筑单元工程划分协 调一致 1. 观测设施工程 2. 生活生产设施工程 3. 交通工程 堤 坝 工 程 (六)管理设施工程 4. 通讯工程 各分部工程按相关规定划分单元工程 注1:表中“”者为主要单位
23、工程或分部工程。 注2:表中“”者视实际情况,可定为主要分部工程也可定为一般分部工程。 DB63/ T XXXXXXXX 8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堤坝工程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表B.1、表B.2给出了坝基处理、坝体工程涉及的相关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表B.1 坝基处理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单位工程名称 单元工程量 分部工程名称 检验日期 年 月 日 单元工程名称、部位 评定日期 年 月 日 项次 项目名称 质量标准 检验结果 评定 1 坝基处理 坝基表面没有不合格土,杂物 全部清除 2 一般坝基处理 坝基上的溶洞、孔穴已按要求 处理 检 查 项 目 3 坝基平整压实 表面无显著凹凸,无松土
24、 总测点数 合格点数 合格率 1 坝基处理范围 坝基处理边界超过设计基面 边线0.3 m 总测点数 合格点数 合格率 检 测 项 目 2 坝基表面压实 设计干容重(干密度)不小于 g/cm 3 施工单位自评意见 质量等级 项目法人(监理单位)复核意 见 核定质量等级 施工单位名称 测量员 初检负责人 终检负责人 项目法人(监理单位) 名称 核定人 注1:检验日期为终检日期,由施工单位负责填写。 注2:评定日期由项目法人(监理单位)负责填写。 DB63/ T XXXXXXXX 9 表B.2 坝体工程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单位工程名称 单元工程量 分部工程名称 检验日期 年 月 日 单元工程名称、部
25、位 评定日期 年 月 日 项次 项目名称 质量标准 检验结果 评定 1 上堤土料土 质、含水率 无不合格土,含水率适中 2 作业段划分、搭 接 作业长度不小于100 m,搭接无 界沟 检 查 项 目 3 碾压作业程序 碾压机械行走平行于堤坝轴线, 碾迹及搭接碾压符合要求 总测点数 合格点数 合格率 1 铺土厚度 允许偏差:0 cm-5 cm 总测点数 合格点数 合格率 2 铺土边线 允许偏差:+10 cm+30 cm 总测点数 合格点数 合格率 检 测 项 目 3 压实指标 设计干容重(干密度)不小于 g/cm 3 施工单位自评意见 质量等级 项目法人(监理单位)复核意 见 核定质量等级 施工
26、单位名称 测量员 初检负责人 终检负责人 项目法人(或监理单位) 名称 核定人 注1:检验日期为终检日期,由施工单位负责填写。 注2:评定日期由项目法人(监理单位)负责填写。 注3:“”为主要检查或检测项目。 DB63/ T XXXXXXXX 10 附 录 C (规范性附录) 堤坝工程外观质量评定表 表C.1给出了堤坝工程外观质量评定表。表C.2给出了堤坝单位工程外部尺寸质量检测评定表。 表C.1 堤坝工程外观质量评定表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主要工程量 评定日期 年 月 日 项次 项目名称 标准分 评定得分 得分率 备注 1 外部尺寸 40 2 轮廓线顺直 20 3 表面平整度(含边坡)
27、15 4 曲面、平面联接平顺 10 5 排水 5 7 坝顶附属设施 5 8 备料整齐程度 5 合 计 100 评定人员签名 工作单位 姓名 职称 签名 备注 注1:表中第1项按表C.2外部尺寸质量检测评定表中的评定结果进行评分;其它各项得分为各评定成员在检查 工程现场后对相应项的外部感观质量进行打分后的算术平均值。 注2:实际评分时,仅对实际存在的项目进行评定打分,其标准分累计为应得分,评定打分合计为实际得分,得 分率=实得分/应得分。 DB63/ T XXXXXXXX 11 表C.2 堤坝单位工程外部尺寸质量检测评定表 单位工程名称 检测日期 年 月 日 主要工程量 评定日期 年 月 日 检
28、测结果 分部工程 名称 序号 检测项目 允许偏差 测点数 合格点数 合格率 评定结果 1 堤坝轴线 25cm 2 坝顶高程 0 cm30 cm 3 坝顶宽度 0 cm30 cm 堤坝填筑 工程 4 堤坝坡度m值 0 cm0.05 cm 1 护坡轴线 25 cm 2 护坡高度 0 cm30 cm 护坡工程 3 护坡坡度m 值 0 cm0.05 cm 1 道路轴线 2 路面高程 3 路面宽度 待设计定 坝顶道路 工程 4 平整度 30 mm 合计 总测点数 合格测点数 合格率 施工单位名称 检测人: 记录人: 检测审核人: 项目法人(或监理单位)评定人 质量监督员 注1:评定前应对本表中各项进行全面检查,且各项抽测不少于10点(处)。 注2:表中各项“评定结果”根据相应各项抽测点的合格率确定。测点中符合质量标准(允许偏差)的点数 占测点数的百分率大于或等于70%时为合格;不合格时该项必须进行处理,否则该项的合格点数按0 计入外观尺寸评定结果中。 注3:表中合计栏的“总检测点数”为各项“测点数”的累计值;“合格点总数”为各项合格点数的累计值; “核定结果”为该栏的“合格率”,即合格点总数占总测点数的百分比。 注4:“表中边坡坡比m值”仅对设计坡比1:2以下(含1:2)堤坝适用,大于1:2的堤坝边坡未作明确 要求。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