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J 韭空工飞HB 7118-94 1995 - 05 -04发布1995-06-01实施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批准I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 1 主题内容1. 2 适用范围2 引用标准3 要求.3. 1 标准和规范的选择. 3.2 各项空运设备的尺寸和形状.3. 3 设计3. 4 标记-3. 5 专用工具和设备.3. 6 航空运输性试验.l 其它1. 1 一般应用.目l2 凸单项设备研制规范巾的其它要求. 次(l) () () (1) () (1 ) (1) (2) (5) (6) (6 ) (7) (7) (7)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工业标准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 1 主题内容航空HB 71
2、18-94 本标准规定了军用固定翼飞机上军用设备航空运输性的设计和性能要求,并规定了可接受最低限度的运输特性.1. 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军用设备项目的航空可运输性,并预定用于确定军用设备设计中航空运输特性方面的统一要求和试验。若已知某项设备要求比本标准运输特性更严格时,可在各单项设备规范中规定更为严格的运输特性.2 sl用标准GB 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T 15140 航空集装单元技术要求HB 6376 飞机货物系留钢索HB 6377 飞机货物系留钢索技术条件IIB 6389 飞机货物钢索钩HB 6398 飞机货物系留带技术条件HB 6525 航空货运没备术语3 要求3- 1
3、标准和规范的选择必要的成品和辅助装置的标准和规范凡本文未作规定,均应按有关标准和规范选用。3- 2 各项空运设备的尺寸和形状各项空运设备应具有一个能整体装进飞机货舱的尺寸和形状。当在相关标准里作了规定A,f .允许作局部分解与包装。现行军用飞机上货舱的一般装载能力及尺寸限制,应按飞机使用要求和订购方有关条例规定。3- 2. 1 为便于装载,空运设备应尽可能紧凑和轻便.但是在满足此要求时设备的可靠性和维修性不能有实质性的降低。由于航空运输性而采取的任何折衷设计方案均应得到订购方认可.3- 2. 2 在不损伤飞机结构的情况下.使用最少数量的装卸设备,应方便地将空运设备装进飞机。3. 2. 3 必须
4、固定空运设备,并使之在飞机飞行、滑行和地面操作中能承受所遇到的全部作用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1995-05-04发布1995-06-01实施力,而不损伤飞机或设备(见3.3. 4条。3. 3 i量计HB 7118-94 空运设备的设计特性应满足下列一般要求23. 3. 1 尺寸限制空运或空投的空运设备在机上的布置应留出从机头到机尾的应急通道,并能进行安全装卸。3. 3. 1.1 空运空运的设备和货物在飞机装运时应保证za.在装载和飞行期间.空运设备的顶部或四周与飞机内部结构之间的最小间隙不得小于152mm或经汀购方认可的间隙zb.对于货舱中没有过道的飞机,应设置应急通道,要求保持有一个如下尺寸的最
5、小净空间.这个空间设置在顺航向左侧,其尺寸宽X高为355mmX1830mm,或为762mmX1220mm , 对于具有过道的飞机.在该通道上应没有任何货物阻碍机组人员通行。3.3. 1.2 空投为空投而研制的设备应考虑配置下述辅助设备来完成空投任务,如平台、降落伞、系留网带f1l受冲击时能吸收功能的挺能材料.按H6525定义的集装单元应符合下列宽度和高度限制,a.总宽度不得超过2740mm。超过此宽度的项目应通过订购方要求放宽飞行安全标准;b.集装单元的总高度应能在空投和应急重力投放时保证集装单元与飞机结构间保持有足够的间隙。3. 3. 2 飞机地板装载由设备平面布置图来确定的轴载荷、机轮载荷
6、、轮胎面载荷和地板总载荷应与有关飞机机身区域和分隔舱舱段限制裁荷相一致。详细的地板租滚棒许可载荷限制,应在飞机有关技术文件,t,规定。集装板和平台的装载还不应超过飞机滚棒许可载荷的限制。3. 3. 3 带轮设备带轮设备除达到上述要求以外,还应能接近、通过和离开至少具有17。倾角连接着两个水平丽的!4570mm的货桥。3. 3. 4 限动标准按照空运设备的运输构型,设备应能在下述过载系数单独、静态地作用下限动,并且不丧失其使用fL方向过载系数向上2. Og (核装备3.7g)向下4. 5g 按照空运设备的运输构型,设备应能在下述过载系数单独、静态地作用下陪动,并且不丧失其结构的完整性:2 方向向
7、前过载系数3. Og HB 711894 向后1. 5g 侧向1. 5g Clg是重力加速度,力的方向相对于上述方向而言另外,空运设备的限动也应满足如下要求a设备应能经受住。.1.内的下述飞机的速度变化(l:V)并且不丧失其使用性。方向l:V 向上3. 048m/s (核装备4.633m/s)向下3. 505m/s 按照空运设备的运输构型,设备应能经受住O.Is内的下述飞机的速度变化(l:V)单独地作用下限动.并且不丧失其结构的完整性。方向l:V 向前3.048m/s 向后1. 524m/s 侧向1. S24m/s 最终的速度必须保持长时间的稳定,以满足空运设备动态响应的要求:b.当空运设备具
8、布的尺寸和形状使之能在任何一端方向装进飞机货舱时(即,车辆能向前或倒退驶入飞机).应在前、后两个方向上采用最大过载系数.当某一个空运设备的装载方向是固定的或是特定的(即车辆只能向前驶入).则仅在向前方向上采用向前要求的过载系数,而在向后方向上采用向后的过载系数:C.车辆和其他的设备应能经受住作用在轮子、悬挂系统或支承件垂直向下的载荷系数,而不丧失其使用性能:d如果某一项目是指定供空投用,其前、后两个方向都应使用拢过载系数.集装单元不应跑出飞机限动装置能力,并经受住本条规定的过载系数。3. 3. 4. 1 附加装载如果空运设备具有装载能力或能自身系留.以其附加设备和按订货单或合同要求的附加装载,
9、需随空运设备一起空运时,则总的集装单元载荷应符合3.3. 4条的要求(即,具有运载能力的车辆应按最大的附加空运载荷来进行试验附加装载应经过单独试验以确保对主要设备限动.如果空运载荷与飞机的一般装载能力有不同之处,应按3.4.1.2条要求标出许用载荷。3. 3. 4.2 运载设备如果空运设备的尺寸和形状使之在运输日才能系紧在一块嵌进整个飞机滑轨系统的集装板上.或是系紧在集装箱或蓬车内,则这样的空运设备不一定要满足3.3. 5条要求。但是.总的集装单元载荷仍应满足3.3. 4条要求。3. 3. 4.3 冲击和振动在运输中.设备应设计成为能经受住飞机在飞行、地面操作或装卸空运设备时,所遇到的冲击和振
10、动环境要求,而不丧失其性能及使用特性。3. 3. 5 连接3.3. 5. 1 连接装置3 HB 7118-94 空运设备上应设置对3.3.5.2条所规定的系留装置两端都适用的连接点,并应按4条要求打上标记。这些在空运设备上的连接点应适用于与飞机地板上连接点的连接。通常情况下.地板连接点应具有44522N的承载能力.并以约508mm中心间隔布置.这些连接点在承受3. 3. 4条规定的过载系数时,应能对空运设备提供足够的限动能力。如果空运设备的构型允许使用下列具有相应额定承载能力的系留装置.并且不使用标准连接接头就能在各自的系留位置上提供足够的强度,那么,对于本条中在这些位置上考虑的连接接头可以取
11、消。系留装置的设计应分别符合HB6376、HB6377、HB6389、HB6398的规定。3. 3. 5. 2 连接位置置g对连接接头所要求的位置应考虑下列要求后方可确定ga准备运输空运设备的具体飞机系留型式,包括在更高承载能力的系留点的数量租位b.根据乘员撤离空间和机舱过道空间要求而考虑的机上连接接头位置;围绕空运设备水平面外缘的连接接头位置.d.相对于空运设备重心垂线的连接接头位置ze.系留作用线与水平面之间的夹角zf被运输的空运设备和飞机内的传输设备二者连接点的可达性;有关飞机手册中已描绘的类似设备装载图.h飞行过程中应需经常检查设备连接点位置的可达性。3. 3. 5. 3 连接点的数量
12、连接接头的位置不应少于4处。3. 3. 5. 4 连接点的规格连接接头应能容纳系留型式(3.4.1.)条)所要求的最大数量的系留接头。3. 3. 5. 5 连接接头的利用当利用设备t某个连接点来约束住由系留型式(3.4.1.)条)所要求的多于一个方向的限动时.该连接接头应能承受下列两个力系中较大的一个力系矢量和z沿矢量方向同时作用在设备上的限动力.或是由3.3. 4条规定的力。3. 3. 5. 6 系笛型式应采用建议的或者在订货单或合同中另作规定的具体飞机的系留型式。(包括系留网的型式)3. 3. 6 航空货物装运系统的栩容性3. 3. 6.1 系统说明航空货物装运系统是由一些独立但又相互关联
13、的设备系列组成。它们包括场站、机上货物装运系统、地面装运设备、集装板和系留网带。集装板作为标准化的组件使用、并且靠滚棒传送装置或传输装置装进机内。配备有航空货物装运系统的飞机具有滚棒传送装置(包括整套锁紧机构)或传输装置(包括系留网带限动机构)等机构。按3.3.6.2条规定的井紧困在机内导轨和锁紧机构上的集装板和集装板网组合装置应符合3.3. 4条的要求。HB 7118-94 3. 3. 6. 2 集装板和集装板网能放置在集装板上并用集装板网固定的设备不需要符合3.3. 4条要求。然而,集装单元载荷不能届过3.3. 2条所要求的地板承载。上述要求适用于符合我国标准的集装板、集装板网组合装置。3
14、. 3. 6. 3 集装板和整体底座设计如果空运设备靠其自身的底座或设计成空运设备一个组成部分的集装板来运输时,集装板和整体底座的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za集装板和整体底座的侧边应按照GB/T15140设计并满足它的要求$b.集装板和整体底座的底面,除非规定了特殊的滚棒装置,应该能通过有关标准规定的各种滚棒传送装置传送。除非规定了特殊的滚棒装置,集装单元应能承受3.3.4条要求的各种滚棒装置的支反为3C.飞机的集装板宽度和偏差范围应符合GB/T15140的有关要求;d装载完毕状态下集装板和整体底座应能被拖过连接两个水平面的有17。倾角1.:3048mm的货桥。集装板和整体底座在第一个水平面上应由飞
15、机地板的传送装置支承,在第三个水平面上应由相应的装运车的传崖装置支承,或者支承在指定的其他组合传送装置上。3. 3. 7 危险材料如果设备有能力运载或系留住危险材料,这些危险材料的集装或包装均应符合GB190 或飞机技术说明书要求。例如,这些材料包括装运的所有易燃液体(如汽油)及任何弹药。这些材料的集装、包装或其他的处置应做到并经检定不含危及货物装卸、机组人员或飞机的安全。3. 4 标记3. 4. 1 设备设备上应做标记,以提供便于将其装进飞机的必要说明.除非另有规定,此标记应该用模板印刷在合适的地方或提供在搬运车的数据板上。标记至少包括下列各项内容:3. 4. 1. 1 系留接头系留用的连接
16、装置或接头应做标记,并指明许用载荷。而且要针对订货单或合同中规定的飞机提出典型系留型式.如果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没有规定飞机,则应参照KJYj7或KJYC8 两仲飞机提供系留型式。此条规定不适用于符合3.3.4.2条要求的设备。3. 4. 1. 2 运输重量和重心位置在空运状态下空运设备的运输重量标记应标在明显的地方。影响装载和系留方法的每个重企坐际位置的标记均应标识清楚。3. 4. 1. 3 起吊接头当设备或货物要起吊到飞机上,或起吊到集装板上,或起吊董IJ平台上时,起吊接头应有标记.并标上要求的起吊能力.可用叉式升降车的位置也应有标记。3.4.2 其它标记其它标记应包含下列各项内容(凡适用之处
17、ha有关收起主轮或从动轮以提供较大支承面或间隙的说明sb为满足飞机装载要求而装设的专用支柱或支撑g5 HB 711894 C.如果定位要求严格的话,应有机内的放置空位标记gd.有关空运的特别维护或其他准备工作的说明3e.在装货、飞行或卸货时应遵守的其他注意事项。3. 5 专用工具和设备对于在飞机上装卸所必须配备的专用工具和设备,以及须对设备进行分解和重装所需的任何专用工具和地面辅助设备,应做标识并通报订购方。3. 6 航空运输性试验航空运输性试验应在单项设备规范中规定的研制性试验项目、试生产试验项目、合格鉴定试验项目、或抽样试验项目上进行。3. 6. 1 货桥试验在驱动或向上拖动有轮车辆并通过
18、17。倾角、4570mm长、连接两个水平货桥的货桥时,不允i干车辆底盘的任一部分碰到这三段货桥中的任何一段.3. 6. 2 设备限动能力的分析论证应对设备限动能力提出分析论证,以证明设备及其部件均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要求和试验。分析论证应通过对设备的任何部件的真实试验来进行验证。对于设备限动能力的替代试验,当在合同或订货单中作了规定,或作为限动能力分析论证的替代方式时,设备应以与装机相同的状态受到限动。设备应承受3.3. 4条所规定的载荷。这种加载试验通常是通过对设备的各个部分实际施加规定的载荷来完成。这些试验以后,应检查设备.使其工作并应经受单项设备规范中规定的性能试验。结构件永久变形或不能工作
19、及不能满足单项设备规范中的性能要求时,都应构成拒收的理由。3. 6. 3 装载验证空运设备应能装进运送该设备的飞机货舱内,并按飞机装载手册规定的方式进行装载.对这仲装载操作中遇到的问题应作记录,特别是与飞机结构的碰撞,对货舱地板的损伤,或需要不常规的定位操作e这种记录应交给订购方。然后,设备应按飞机装载手册中规定的限动标准进行系留.有关在飞机地板上安排系留接头的进一步细节应在试验说明书中叙述。超出3.3.1.1条规定的设备在进行试验前则提交审查。符合3.3.1.1条规定的项目可在飞机实体模型上戎具体选用的飞机上进行试验。系留所遇到的任何问题均应予以记录。系留验证之后,设备应进行卸载,在作业中遇
20、到的任何问题均应记录在案。当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有规定时,对装载、系留和卸载特性是否满意的验证.可以借助缩比模型或内容详尽的表示每一个操作步骤的计算机演示或缩比图纸来进行。3. 6. 4 传送装置试验按3.3.6.3条设计的集装板和整体底座应满足下列试验要求。试验引起的集装板和整体底座的任何永久变形均应构成拒收的理由。3. 6.4.1 装有最大装载的最终状态的集装板和整体底座应在KJYC8飞机的滚棒传送装置上或另外指定的飞机传送装置上至少传送3000m,其移动方向要与集装板和整体底座正常装进飞机的方向相同,最小传送速度为9.144m/min。运动的任一传送增量最小为7.625m。如果对集装板和整体
21、底座能在正常装载方向的900方向(侧向)装载,该试验就应在两个向上进行。HB 711894 3. 6. 4. 2 装有最大装载的最终状态下的集装板和整体底座应能以牵引索最小传送速度6.096 m/min拖上并通过17。倾角、3.048m长、连接两个水平货桥的货桥。此试验应在集装板和整体底!f能装进飞机的每个尺寸方向上各进行25次。其中一个水平货桥上的传送装置可是KJYCB或另外指定的飞机所用的型式,另一个是指定的飞机装运车传送装置的组合。当集装板和整体底!f到达顶点时应由飞机传送装置支承件来支承。每通过17。倾角货桥顶部一次算作一次试验。4 其它4. 1 一般应用在使用本标准以前,要对各项设备
22、所要求的工作条件进行审查,以便确定所适用的航空运输性标准。为满足设备的特殊的航空运输性要求,例如,炸弹舱的运输特性、飞机的改型或应采用的特殊装运方法,本标准的试验可以补充或修订。4.2 在单项设备研制规范中的其他要求下述各条应在单项设备研制规范中.以进一步规定所要求的航空运输性等级和类型:a.一般飞机类别,如大型货运机,或具体的飞机型号,包括可运输此类设备的指定飞机型号zb.特殊装载条件.如装在炸弹舱内运送或采用飞机外部携带zc为装入某种飞机货舱所允许的分解:d.特殊措施,例如,为满足特殊装载状态或定位要求所必要的辅助轮或万向脚轮;e为满足某种飞机回程起飞准备时间而允许的装卸时间,以及在飞机者陆后突击作战或分段运输情况下使设备进入工作状态所需的时间:f对设计用于载运其它货物的设备,其被运货物上连接装置的详细结构限制;g 由飞机规定的总重和尺寸限制.还应考虑空运货物地面装运设备所规定的重量和尺寸限制。如果用到机内装运设备,也应考虑这些设备的限制。附加说明.本标准由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提出。本标准由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三C一所归口。本标准由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六。三所、西飞公司、三0-所等单位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怡魁、夏生荣、吴光辉、陈勇、肖高立、许小飞。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