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5.120 B 00 DB36 江 西 省 地 方 标 准 DB36/T 14332021 饲料加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Safety production management standard of feed processing enterprises 2021 - 06 - 30发布 2022 - 01 - 01实施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6/T 14332021 I 目 次 前 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2 4 基本要求.3 5 目标职责.3 6 制度化管理.5 7 教育培训.7 8 现场管理.9 9 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
2、治理.25 10 应急管理.27 11 事故查处.28 12 持续改进.28 DB36/T 14332021 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西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西省饲料工业办公室、江西省畜牧技术推广站、赣州市饲料工业协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饶辉、文虹、孙新、娄佑武、邹新华、徐晓云、李丹、谢永忠、徐轩郴、汪江、 杨艳、唐丹、万志强、戴勇。 DB36/T 14332021 1 饲料加工企业安全生产管
3、理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饲料加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基本要求和管理体系的核心要素。 本文件适用于江西省内饲料加工企业(简称“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以及对标准化工作的 咨询、服务和评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2893 安全色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4053.1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1部分:钢直梯 GB 4053.2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2部分:钢斜梯
4、GB 4053.3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及钢平台 GB 4387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 GB 5226.1 机械电气安全 机械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GB 5768(所有部分)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T 6441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GB 7231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GB/T 11651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T 1280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 13495.1 消防安全标志 第1部分:标志 GB 13690 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 通则 GB/T 1
5、5499 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 GB 15630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T 16163 瓶装气体分类 GB 17440 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T 17919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 GB 17945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GB 182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 19081 饲料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T 29639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 30871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GB/T 33000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DB36/T 14332021 2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6、50029 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 GB 50041 锅炉房设计标准 GB 50053 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 50058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187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 50322 粮食钢板筒仓设计规范 AQ 3035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 AQ/T 9004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 AQ/T 9007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基本规范 AQ/T 9009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评估规范 GBZ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 2
7、.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 GBZ 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 188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GBZ/T 203 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 TSG 23-2021 气瓶安全技术规程 JB/T 9822.1 锤片式饲料粉碎机 第1部分:技术条价 3 术语和定义 GB/T 3300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饲料 feed 经工业化加工、制作的供动物食用的产品,包括单一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 料和精料补充料。 3.2 饲料加工 feed processing 通过特定的加工工艺和设备将饲料原料制成饲料成品
8、或半成品的过程。 3.3 饲料加工企业 feed processing enterprise 依法设立,生产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的企业。 3.4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standardization of enterprise safety production DB36/T 14332021 3 企业通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全员全过程参与,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全面 管控生产经营活动各环节的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工作,实现安全健康管理系统化、岗位操作行为规范化、 设施设备本质安全化、作业环境器具定置化,并持续改进。 3.5 特种作业 special op
9、eration 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3.6 其他从业人员 other personnel 除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外其他所有人员(负责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岗位工人、 临时聘用人员、进入企业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等。 4 基本要求 4.1 原则 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企业主体责 任。以安全风险管理、隐患排查治理、职业病危害防治为基础,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建立安全生 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持续改进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绩效,预 防和
10、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安全健康,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 4.2 管理体系 企业应建立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 理、事故查处、持续改进等8个核心要素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 4.3 建立和保持 企业应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的“PDCA”动态循环模式,依据本标准的规定,结合企业自 身特点,自主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通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构建安全生 产长效机制,持续提升安全生产绩效。 4.4 自评和评审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采用企业自评和评审单位评审的方式进行评估。 5 目标职责 5.1
11、目标 企业应针对其内部各有关职能和层级,建立文件化的年度或长期安全生产目标,目标应可测评、可 操作、可考核,且安全生产目标应逐级分解,落实到企业基层机构及人员;应依据安全生产目标,制定 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确保目标的完成,并定期对目标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考核或修订。 DB36/T 14332021 4 5.2 机构与职责 5.2.1 机构设置 企业应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并应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生产和职业 卫生管理机构,或配备相应的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建立健全从管理机构到基层班 组的管理网络。 5.2.2 主要负责人职责 企业主
12、要负责人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并履行 相应义务。其主要职责应如下: a) 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 b) 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c)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计划; d) 确保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投入的有效实施; e) 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f) 组织危险源的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工作; g) 组织对安全生产管理系统的运行有效性评估和持续改进; h)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
13、 i)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5.2.3 部门安全负责人职责 部门安全负责人职责应如下: a) 组织或者参与拟订分管部门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预案; b) 组织或者参与分管部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c) 督促落实分管部门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d) 组织或者参与分管部门应急救援演练; e) 检查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f) 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g) 督促落实分管部门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5.2.4 其它管理人员职责 其他管理
14、人员应按照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的相关要求,履行其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职责。 5.2.5 考核 企业应采取措施,严格考核,确保各部门安全负责人及所有从业人员熟悉并认真履行本部门、本岗 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职责。企业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职责应定期评审,并根据实际变化情况予以更 新。 5.3 全员参与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明确各级部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职 责,并对职责的适宜性、履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考核;同时为全员参与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 DB36/T 14332021 5 创造必要的条件,建立激励约束机制,鼓励从业人员积极建言献策,营造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全员
15、重视 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良好氛围,不断改进和提升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水平。 5.4 安全生产投入 5.4.1 编制资金保障计划 企业应在年初依据年度工作计划、从业人员数量、工种、作业特点、拟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有 关规定编制安全生产资金保障计划;计划应包括资金来源、数额、用途、使用时间、执行人、批准人等 方面。发生特殊情况时,可制定临时计划,保障劳动保护用品、安全用具、设施设备等的及时到位。 5.4.2 保障资金的支付使用 安全生产保障资金应用于采取各种安全技术措施的费用、满足个人防护用品等劳动保护开支、为从 业人员缴纳相关保险费用、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监测和职业健康体检的费用、购买安全防
16、护设备、设施、 办理职工工伤保险、开展安全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等所需费用。 5.4.3 资金监督管理 企业设立安全生产保障资金专项账户,必须做到专款专用,并建立安全生产专用资金使用台账。 5.5 安全文化建设 企业应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确立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防治理念及行为准则,并教育、引 导全体人员贯彻执行。企业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活动,应符合AQ/T 9004的规定。 5.6 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安全生产电子台账管理、 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病危害防治、应急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自查自报、安全生产预测预警
17、等信 息系统的建设。 6 制度化管理 6.1 法规标准识别 企业的法规标准识别管理应满足如下要求: a)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管理制度,明确主管部门,确定获取的 渠道、方式,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有效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建立安全生产和职 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清单和文本数据库; b) 企业各职能部门应及时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 跟踪、掌握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修订情况,及时交企业内负责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 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的主管部门汇总; c) 企业应遵守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将相关要求及时
18、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 制度、操作规程,并及时传达给相关从业人员,确保相关要求落实到位。 6.2 规章制度 企业的规章制度管理应满足如下要求: DB36/T 14332021 6 a)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并征求工会及从业人员意见和建议,规范安全 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b) 企业应确保从业人员及时获取制度文本; c) 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目标管理; 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 安全生产承诺; 安全生产投入; 安全生产信息化; 四新(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施设备)管理; 文件、记录和档案管理; 安全风险管理、隐患排査治理; 职业病危害
19、防治; 教育培训; 班组安全活动;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 设施设备管理; 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 危险物品管理;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 安全警示标志管理; 安全预测预警;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 相关方安全管理; 变更管理; 个体防护用品管理; 应急管理; 事故管理; 安全生产报告; 绩效评定管理。 6.3 操作规程 企业的操作规程管理应满足如下要求: a) 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生产工艺、作业任务特点以及岗位作业安全风险与职业病防 护要求,编制齐全适用的岗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发放到相关岗位员工,并严格执 行; b) 企业应确保从业人
20、员参与岗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的编制和修订工作; c) 企业应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施设备投入使用前,组织制修订相应的安全生产和职 业卫生操作规程,确保其适宜性和有效性。 6.4 文档管理 6.4.1 记录管理 DB36/T 14332021 7 企业的文档记录管理一般应满足如下要求: a) 企业应建立文件和记录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编制、评审、 发布、使用、修订、作废以及文件和记录管理的职责、程序和要求; b) 企业应建立健全主要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过程与结果的记录,并建立和保存有关记录的电子档 案,支持查询和检索,便于自身管理使用和所在地行政主管部
21、门调取检查; c) 对下列主要安全生产资料进行档案管理: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含纪要)、安全费用提取使用记 录、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记录、危险源管理台账、安全生产检查记 录、授权作业指令单、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事故隐患整改记录、安全生产奖惩记录、特种作业 人员登记记录、特种设备管理记录、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管理记录、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台账(包 括安装、运行、维护等)、有关强制性检测检验报告或记录、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风险评 价信息、职业健康检查与监护记录、应急演习信息、技术图纸等。 6.4.2 评估 企业应每年至少评估一次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
22、适用性、 有效性和执行情况。 6.4.3 修订 企业应根据评估结果、安全检查情况、自评结果、评审情况、事故情况等,及时修订安全生产和职 业卫生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7 教育培训 7.1 教育培训管理 企业的教育培训管理一般应满足如下要求: a)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培训。培训大纲、内容、时间应满足有 关标准的规定; b) 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应包括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内容; c) 企业应明确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计 划,并保证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资源; d) 企业应如实记录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
23、案和从业人员个人 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7.2 人员教育培训 7.2.1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 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法律法规要求必须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进行考核的,须经考核合格后方可 任职,并每年接受再培训教育。 7.2.2 从业人员 企业的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一般应满足如下要求: a) 企业应对从业人员尤其是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 满足岗位要求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 DB36/T 14332
24、021 8 度、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职业危害防护技能、安全风险辨识和管控方法, 了解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措施,并根据实际需要,定期进行复训考核; b) 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应上岗作业; c) 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企业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 时。若员工换岗,或员工离岗1年以上重新上岗,以及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 新设备时,应当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d) 企业级安全教育由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内容为: 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力和义务; 有关事故
25、案例;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e) 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主管安全负责人组织,内容为: 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安全设施设备、个体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本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有关事故案例;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f) 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负责人组织,内容为: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有关事故案例;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g) 三级教育和考核情况要填写安全生产培训、考核
26、记录。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不 得分配工作。 7.2.3 其他人员教育培训 a) 企业应对进入企业从事服务和作业活动的承包商、供应商的从业人员和接收的中等职业学校、 高等学校实习生,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培训,并保存记录; b) 外来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保存记录。主要 内容包括:外来人员入厂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因素、所从事作业的安全要求、作 业安全风险分析及安全控制措施、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应急知识等; c) 企业应对进入企业检査、参观、学习等外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包括:安全规定、可 能接触到的危险有害因素、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
27、应急知识等。 7.2.4 日常安全教育 企业的日常安全教育管理一般应满足如下要求: a) 班前会上要进行安全教育,预想当班操作、作业危险、危害因素,并布置对策。班后会上要总 结分析当班安全状况; DB36/T 14332021 9 b) 根据不同季节、节假日及检修前的特点,及时组织进行有关的安全生产培训; c)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使用前,专业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新的操作规程,进行专门 培训。有关人员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d) 利用各种会议、简报、标语和事故现场会等形式,开展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 8 现场管理 8.1 设施设备管理 8.1.1 设施设备建设 8.1.1.
28、1 设施建设 8.1.1.1.1 基本要求 企业设施建设的应满足如下要求: a) 企业总平面布置应符合GB 50187的规定,建筑设计防火和建筑灭火器配置应分别符合GB 50016和GB 50140的规定;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应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 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b) 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职业病危害评价,严格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査、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管理程序; c) 企业工艺设计中应贯彻安全第一,文明生产的理念,科学考虑整个工厂的通风除尘系统,最大 限度的保证生产作业环境中空气的洁净程度,确保环境排放达到
29、国家规定要求。在城市范围内 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工业噪声的,应当符合GB 12348的要求。 8.1.1.1.2 厂区设施 厂区设施的应满足如下要求: a) 厂区布局合理,生产区与生活、办公等区域分开; b) 控制室和配电室的设置应符合GB 17440相关要求; c) 粮食钢板筒仓的结构、防雷、通风设计符合GB 50322的要求,有粉尘爆炸危险的筒仓应符合 GB 50016的要求; d) 车间电气线路的敷设应符合GB 50058的要求; e) 饲料厂的车间、厂房的设计应符合GB 50016的要求; f) 灭火器的配置、选择、放置应符合GB 50140的要求; g) 变电所的设计、变压器的配置选择
30、应符合GB 50053的要求; h) 维护设备的爬梯、走梯、检修平台、护栏应符合GB 4053的要求; i) 厂区出入口的数量符合GB 50187相关条款的规定; j) 主要人流出入口设置,人流、货流方向应符合GB 50187相关条款的规定; k) 厂内道路的设置应符合GB 4387相关条款的规定; l) 消防车道的设置应符合GB 50016相关条款的规定; m) 作业区的布置,设备、工机具、辅助设施的布置,生产物料、产品和剩余物料的堆放,人行道、 车行道的布置和间隔距离应符合GB/T 12801相关条款的要求; n) 饲料加工车间和筒仓的环形消防通道,应符合GB 19081相关条款的要求;
31、o) 储存物品的地点、仓库、场院应符合GB/T 12801相关条款的要求; p) 锅炉房的设计应符合GB 50041的要求; DB36/T 14332021 10 q) 厂房、车间内的应急照明设置应符合GB 17945的要求; r) 在投料口、粉碎机房、制粒机旁、叉车通道、设备传动部位、蒸汽管道等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 害的工作场所、作业岗位、设备、设施应设置警示标识,标识应符合GBZ 158的规定; s) 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设备应悬挂消防安全标志,标志的设置应符合GB 15630的规定。 8.1.1.2 设备建设 8.1.1.2.1 基本要求 企业设备建设的应满足如下要求: a) 在各层
32、平面和立面设备布置设计中,科学考虑设备的操作、维护空间,设置安全行走与作业距 离,以便安全地进行各种操作。设备的安装要确保前后、上下设备连接牢靠,密封良好。设备 安装后的孔洞必须封堵,不能封堵的做护栏。设备布置要注意下列几点要求: 便于操作和维护。 发生火灾或出现紧急情况时,便于人员撤离。 尽量避免生产装置之间危害因素的相互影响,减小对人员的综合作用。 布置具有潜在危险的设备时,应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分散和隔离,并设置必要的提示、标志 和警告信号。 对振动、爆炸敏感的设备,应进行隔离或设置屏蔽、防护墙、减振设施等。 设备的噪声超过有关标准规定时,应予以隔离。 b) 防爆应注意以下几点要求: 电气设
33、备及线路宜在无粉尘爆炸危险的区域内设置和敷设,在无法避免的情况下,应符合 GB 50058有关规定。 布置于粉尘爆炸性危险场所的电气线路及用电设备应装设短路、过载保护,粉尘爆炸危险 场所内电气线路采用绝缘线时应用钢管配线。 设备金属外壳、机架、管道等应可靠接地,连接处有绝缘时应做跨接,形成良好的通路, 不得中断。 爆炸危险场所采用粉尘防爆电机。 斗式提升机的配备应符合GB 19081相关条款的规定。 易产生或积存粉尘区域的人工采光灯具、电源开关及插座应具有防爆功能。 8.1.1.2.2 粉碎机 粉碎机的装置应满足如下要求: a) 粉碎机的喂料系统宜设置磁选装置及重力沉降机构; b) 粉碎机应有
34、过载保护装置、接地标志; c) 粉碎机的外壳及外露零部件在设计时应避免带易伤人的锐角、利棱; d) 粉碎机应安装有在打开粉碎室门或粉碎室门未关闭到位时,保证电动机不能启动的联锁装置; e) 粉碎机与电动机之间的联轴器应加装防护装置。 8.1.1.2.3 混合机 混合机的装置应满足如下要求: a) 混合机轴端及出料门应密封可靠; b) 混合机应安装有在打开检修门或检修门未关闭到位时,保证电动机不能启动的联锁装置; c) 混合机上盖设透气帽。 DB36/T 14332021 11 8.1.1.2.4 配料秤 秤斗安装检修入孔、观察窗,方便检修清理。 8.1.1.2.5 制粒机 制粒机的装置应满足如
35、下要求: a) 制粒机应配有防止磁性金属异物进入机内的保护装置; b) 制粒机应装有打开制粒部位的门罩时或门罩未关闭到位时防止电机启动的联锁装置; c) 制粒机传动机构应有安全防护装置,危险处应按GB 2893中的规定涂漆; d) 制粒机应在相关的醒目位置设置清晰的操作标志,包括安全标志、转向标志及润滑标志等; e) 制粒机下料斜槽应设置紧急排料装置。 8.1.1.2.6 膨化机 膨化机的装置应满足如下要求: a) 膨化腔上设有温度显示装置; b) 主轴轴承密封处及减速器均不得有漏油现象; c) 膨化机的电动机应配有完善的启动和过载保护装置; d) 膨化机应有完善的接地措施,并标有接地符号;
36、e) 带、链轮等传动部分必须有安全防护罩; f) 高温部件外表面应有警示涂层或警示标志。 8.1.1.2.7 逆流式冷却器 冷却器检修门设保护开关,防止打开检修门时设备启动运行。观察窗上有LED防爆照明灯。 8.1.1.2.8 辊式破碎机 辊式破碎机的装置应满足如下要求: a) 破碎机应具有过载保护功能,当专用试块通过轧区后,不得有零部件损坏; b) 破碎机的传动机构应设有安全防护装置; c) 破碎机上应设有各种必须的安全标志、操作标志、转向标志及润滑标志,标志的规格与颜色符 合GB 2893、GB 2894的规定。 8.1.1.2.9 永磁筒 永磁筒的磁感应强度应大于3000Gs,磁选设备应
37、定期检测,确保清除金属杂质的效果。 8.1.1.2.10 圆筒初清筛 圆筒初清筛的装置应满足如下要求: a) 圆筒初清筛工作时,应无灰尘外溢、漏料现象,给、排料过程应顺畅; b) 固定筛板的螺栓应锁紧,工作中不应有松动; c) 裸露在外面的高速旋转件应加防护装置; d) 安全警示标志应符合GBZ 158的规定; e) 电气安全应符合GB 5226.1的规定。 8.1.1.2.11 除尘器 DB36/T 14332021 12 除尘器的防爆应符合GB/T 17919的要求。 8.1.1.2.12 料仓 每个料仓的仓顶设入孔,入孔内有安全栅栏,入孔盖应密封不漏灰;料仓应做独立吸风除尘。没有 独立吸
38、风除尘的,每个仓盖上应设呼吸帽,以释放料仓内的气压,并防止粉尘外溢。 8.1.1.2.13 包装秤 包装秤应配置除尘设备。 8.1.1.2.14 除尘系统 除尘系统应满足如下要求: a) 应以“密封为主,吸风为辅”的原则,根据工艺要求,配备完善的除尘系统; b) 饲料加工系统宜采用多个独立除尘系统实施粉尘控制,投料口应设独立除尘系统; c) 除尘系统所有产尘点应设吸风罩,吸风罩应尽量接近尘源; d) 除尘系统风管设计,应尽量缩短水平风管长度,减少弯头数量,水平管道应采用法兰连接,便 于拆装清扫。 8.1.1.2.15 螺旋输送机和刮板输送机 螺旋输送机和刮板输送机不应向外泄露粉尘,在出料口发生
39、堵塞或刮板链条发生断裂时,应有失速 保护装置,应能自动停机并报警。 8.1.1.2.16 蒸汽锅炉 企业应取得锅炉等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相关压力表、水表等应取得法定检测单位发放的计量检定 合格证书;应保存锅炉质量证明书(包括出厂合格证、金属材料证明、焊接质量证明和水压试验证明)。 8.1.1.2.17 空气压缩机 空气压缩机宜使用螺杆式、滑片式空压机;压缩空气站的设计应符合GB 50029的规定。 8.1.2 设施设备验收 企业应执行设施设备采购、到货验收制度,购置、使用设计符合要求、质量合格的设施设备。设施 设备安装后企业应进行验收,并对相关过程及结果进行记录。 8.1.3 设施设备运行 设
40、施设备运行规定应满足如下要求: a) 企业应对设施设备进行规范化管理,建立设施设备管理台账; b) 企业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各种安全设施以及检测与监测设备,定期检查维护并做好记录; c) 企业应针对高温、高压和生产、使用、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等高风险设备,建立 运行、巡检、保养的专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其始终处于安全可靠的运行状态; d) 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不应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确因检维修拆除的,应采取临时 安全措施,检维修完毕后立即复原。 8.1.4 设施设备检维修 设施设备检维修规定应满足如下要求: DB36/T 14332021 13 a) 企业应建立设施设备检维修管理
41、制度,制定综合检维修计划,加强日常检维修和定期检维修管 理,落实“五定”原则,即定检维修方案、定检维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维修质量、定检 维修进度,并做好记录; b) 检维修方案应包含作业安全风险分析、控制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及安全验收标准。检维修过程 中应执行安全控制措施,隔离能量和危险物质,并进行监督检査,检维修后应进行安全确认。 检维修过程中涉及危险作业的,应按照8.2.1执行。 8.1.5 检测检验 特种设备应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进行定期检测、检验。 8.1.6 设施设备拆除、报废 企业应建立设施设备报废管理制度。设施设备的报废应办理审批手续,在报废设施设备拆
42、除前应制 定方案,并在现场设置明显的报废设施设备标志。报废、拆除涉及许可作业的,应按照8.2.1执行,并 在作业前对相关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报废、拆除应按方案和许可内容组织落实。 8.1.7 变更 企业应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对机构、人员、工艺、技术、设施设备、作业过程及环境等永久性或暂 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变更的实施应履行审批及验收程序,并对变更过程及变更所产生的隐患 进行分析和控制。 8.2 作业安全 8.2.1 作业环境和作业条件 企业作业环境和条件应满足如下要求: a) 企业应事先分析和控制生产过程及工艺、物料、设施设备、器材、通道、作业环境等存在的安 全风险; b)
43、生产现场应实行定置管理,保持作业环境整洁; c) 生产现场应配备相应的安全、职业病防护用品(具)及消防设施与器材,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应急 照明、安全通道,并确保安全通道畅通; d) 企业应对临近高压输电线路作业、危险场所动火作业、有(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 封道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活动,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作业许可审批手续。作业许 可应包含安全风险分析、安全及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应急处置等内容。作业许可实行闭环管 理; e) 企业应对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条件等进行作业前的安全检査,做到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并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作业人员遵守岗位操作规程和落实安全及职业
44、病危害防护 措施; f) 企业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对设备能量和危险有害物质进行屏蔽或隔离; g) 两个以上作业队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作业活动时,不同作业队伍相互之间应签订管理协 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管理职责和采取的有效措施,并指定专人进行检査与协调; h) 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使用企业的特殊作业,应符合GB 30871的规定。 8.2.2 作业行为 8.2.2.1 基本要求 DB36/T 14332021 14 企业生产过程一般以仓为界划分为原料投料工段、粉碎工段、配料混合工段、制粒冷却工段、定量 包装工段等环节,生产过程的核心是中控,负责操控所有的生产环节。企业作业行为的应满
45、足如下要求: a) 企业应依法合理进行生产作业组织和管理,加强对从业人员作业行为的安全管理,对设施设备、 工艺技术以及从业人员作业行为等进行安全风险辨识,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作业行为安全风 险; b) 企业应监督、指导从业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指挥、违 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 c) 企业应为从业人员配备与岗位安全风险相适应的、符合GB/T 11651规定的个体防护装备与用 品,并监督、指导从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正确佩戴、使用、维护、保养和检査个体防护装备与 用品。 8.2.2.2 中控岗位安全生产操作 中控岗位安全生产的一般操作规定应满足如下要求:
46、a) 生产前,中控工应先合闸启动设备动力电源和控制电源,检查电压表示值是否符合要求(一般 情况下,电压表示值在380V38V);确认无误后,启动空气压缩机; b) 启动设备时,应先空转运行,检查设备运行(含气动闸门、气动三通等)是否正常;检查全屏 控制系统或模拟屏控制系统上设备运行信号是否正常; c) 粉碎机、混合机、制粒机、破碎机等功率大于15kW的主机设备开启后,必须在降压启动完毕、 中控操作屏显示正常的空载电流值后,方可进料或开启前端设备; d) 所有布筒式脉冲除尘器应视物料状态设置延时喷吹,以降低布筒上的粉尘沉积,保持良好的除 尘效果;脉冲除尘器布筒出现粉尘泄露时,应立即停机检修,严禁生产。 8.2.2.3 生产工段安全生产操作 8.2.2.3.1 基本要求 生产工段安全生产的一般操作规定应满足如下要求: a) 生产工段,应按生产流程逆时启动(从后向前逐台开启设备),顺时关闭停机(从前向后逐台 延时关闭设备); b) 对生产工段的启动和停止,应设置连锁保护,既可手动连锁逐机启停,也可自动连锁启、停; 连锁自动启、停时,每台设备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