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7.160.10 CCS X 61 4406 佛山市地方标准 DB4406/T 22021 地理标志产品 石湾玉冰烧酒 Product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Shiwan Yubingshao Baijiu 2021-05-17发布 2021-06-17实施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4406/T 22021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本文件根据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2005第78号及GB/T 17924-2008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
2、要求制定。 本文件由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东石湾酒厂集团有限公司、佛山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郭波、谢敏、何国良、梁思宇、郑扬韵、杨柳慧、霍淑仪、黄颖雯、黄茵、陈涛。 I DB4406/T 22021 地理标志产品 石湾玉冰烧酒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石湾玉冰烧酒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产品分类、要求、生产加工过 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和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2005第78号批准保 护的地理标志产品石湾玉冰烧酒。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
3、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352 大豆 GB/T 1354 大米 GB 275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4806.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陶瓷制品 GB 4806.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玻璃制品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2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中乙醇浓度的测定 GB 5749 生活
4、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895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生产卫生规范 GB/T 10345 白酒分析方法 GB/T 10346 白酒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15109 白酒工业术语 GB/T 16289-2018 豉香型白酒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3 术语和定义 GB/T 1510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传统小曲大酒饼 traditional dajiubing 1 DB4406/T 22021 沿用
5、传统工艺,以大米和黄豆为主要原料,经过蒸煮、摊凉,接种自然菌种制成的小曲,再经压饼、 培养和烘干制成的块状酒曲。 3.2 陈肉酝浸 steeping process with chen rou 基酒在存有经加热至熟、在酒中浸泡一定时间而成的肥猪肉的容器中进行储存陈酿的工艺过程。 来源:GB/T 16289-2018,3.3 3.3 石湾玉冰烧酒 shiwanyubingshao baijiu 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以大米或预碎的大米、水为原料,经蒸煮,使用传统小曲大酒饼作为 主要糖化发酵剂,采用边糖化边发酵的半固态发酵工艺,发酵醪液经蒸馏、陈肉酝浸、陈贮、勾调而成, 未添加食用酒精及非白酒
6、发酵产生的呈色呈香呈味物质,具有豉香特点的白酒。 4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的范围,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西江东 平河畔部分区域,经纬度:东经113410.09211366.8,北纬225847.652230 52.212,详见附录A。 5 产品分类 按产品的酒精度分为: a) 高度酒:41%vol60%vol; b) 低度酒:29%vol40%vol。 6 要求 6.1 原料要求 6.1.1 水 酿造勾调用水取自西江东平河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6.1.2 黄豆 应符合GB/T 1352的规定。 6.1.3 大米 应符合GB 1354的
7、规定。 6.2 生产工艺 6.2.1 工艺流程 2 DB4406/T 22021 大米蒸煮摊凉加曲发酵蒸馏沉淀陈肉酝浸陈贮勾调过滤包装成品。 6.2.2 关键工艺说明 6.2.2.1 蒸煮:利用蒸汽将大米蒸成饭粒疏松,内无生心的米饭。 6.2.2.2 发酵:将熟饭吹凉,加入粉碎后的小曲大酒饼,按比例加水发酵15天至20天。 6.2.2.3 蒸馏:发酵醪经蒸馏,掐头去尾,收取中段馏出酒液。 6.2.2.4 陈贮:酝浸后的酒液存放至老熟。 6.3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高度酒(41%vol60%vol) 低度酒(29%vol40%vol) 色泽和外观 无色或
8、微黄,清亮透明,无悬浮物,无沉淀 a 香 气 豉香纯正、幽雅 豉香纯正、清雅 口味口感 醇和甘滑,酒体丰满,豉味协调,米酒味和脂香 味悠长 醇和甘滑,酒体较丰满,豉味协调,米酒味和脂 香味较悠长 风格 具有豉香型白酒典型的风格 a 酒的温度低于15时,允许出现白色絮状沉淀物质或失光,15以上时应逐渐恢复正常。 6.4 理化要求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要求 项 目 指 标 高度酒 (41%vol60%vol) 低度酒 (29%vol40%vol) 酒精度 a (20)/(%vol) 4160 2940 酸酯总量/(mmol/L) 15 12 二元酸(庚二酸、辛二酸、壬二酸)二乙酯总量/(
9、mg/L) 0.5 1.0 -苯乙醇/(mg/L) 25 40 固形物/(g/L) 0.60 0.60 a 酒精度实测值与标签示值允许差为1 %vol。 6.5 食品安全要求 应符合GB 2757和GB 2762的规定。 6.6 净含量 3 DB4406/T 22021 净含量及其允许短缺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 7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和GB 8951的规定。 8 试验方法 8.1 感官要求 按GB/T 10345执行。 8.2 理化要求 8.2.1 酒精度 按GB 5009.225执行。 8.2.2 酸酯总量 按GB/T
10、16289-2018中附录A执行。 8.2.3 二元酸(庚二酸、辛二酸、壬二酸)二乙酯总量、-苯乙醇、固形物 按GB/T 10345执行。 8.3 净含量 按JJF 1070执行。 9 检验规则 9.1 组批和抽样 以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同一班次、同一规格、同一原料、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 净含量抽样方法按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执行;其它项目抽样,按GB/T 10346执行。 9.2 出厂检验 9.2.1 总则 每批产品应检验合格方可出厂。 9.2.2 检验项目 感官要求、酒精度、酸酯总量、二元酸(庚二酸、辛二酸、壬二酸)二乙酯总量、-苯乙醇、固 形物、甲醇、净含量、标签。 9.2.3 判定
11、规则 9.2.3.1 出厂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文件规定时,判定该批产品出厂检验合格。 4 DB4406/T 22021 9.2.3.2 检验结果中,如净含量不合格,则判整批产品为不合格。其它项目不合格时,应重新从同批 产品中抽取两倍量样本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如仍有1项或1项以上指标不合格,判 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9.3 型式检验 9.3.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正常生产每年应进行一次; b) 新产品投产时; c) 原材料有较大变化时; d) 更改关键工艺或设备时; e) 产品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f) 出厂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g)
12、食品安全监督部门按有关规定需要抽检时。 9.3.2 检验项目 本文件中6.3、6 .4、6.5、6.6、1 0.1的全部项目。 9.3.3 判定规则 9.3.3.1 型式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文件要求时,判定为合格。 9.3.3.2 检验结果中如净含量不合格,即判该次检验不合格。其它项目不合格时,应重新从同批产品 中抽取两倍量样本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如仍有1项或1项以上指标不合格,判该次 检验不合格。 10 标签和标志 10.1 标签 标签应符合GB 2757、GB 7718规定。 10.2 标志 产品包装应按GB/T 191、GB/T 10346和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
13、行)执行。 11 包装、运输和贮存 11.1 包装 11.1.1 产品采用玻璃瓶、陶瓷容器盛装,玻璃瓶应符合GB 4806.5要求;陶瓷容器应符合GB 4806.4 要求;所用包装密封盖和盖垫应符合GB 4806.7的要求。 11.1.2 特殊包装由供需双方商定。 11.2 运输和贮存 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应堆码整齐,保持场地清洁、干燥、阴凉,严防日晒雨淋,产品贮存应离墙 壁30cm、离地面10cm。产品不能接触和靠近有腐蚀性或易于发霉、发潮的货物,严禁与有害、有毒物品 堆放在一起或混装、混运。 5 DB4406/T 22021 A 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石湾玉冰烧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石湾玉冰烧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见图A.1。 注1: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经纬度:东经113410.09211366.8,北纬225847.652230 52.212。 图A.1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行政区域图 6 DB4406/T 22021 参 考 文 献 1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8号 2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3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知识产权局2020第354号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