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T 80-2001 有机食品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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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 /T 802001 有机食品技术规范Technical norm on organic food 2001-12-25发布2002- 04-01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总发布857 HJ/T 80-2001 前言为了推动我国农村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和农业清洁生产,减少和防止农药、化肥等农用化学物质和农业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促进农衬社会、经济和环境的持续发展,保证有机食品生产和加工的质量,规范有机食品认证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根据联合国关于有机食品生产、加工、标识和贸易的指南(CAC/GL32一1999)、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合会(简称IFOAM)有机生产和加工的基本标

2、准,参考了有关地区和国家的有机生产标准和规定,结合我国农业生产和食品加工行业的有关标准制定。本标准与上述国际标准基本致。本标准是对生产者进行有机食品生产、加工、贸易和标识的基本要求,也是我国有机食品认证机构从事有机食品认证的基本依据。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本标准由国家环绕保护总局有机食品发展中心负责起草.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2001年12月25日批准。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858 有机食晶技术规范1 范围1. 1 此技术规范规定了对有机食品的生产、加工、贸易和标识等的要求。1. 2 此技术规范适用于下列执行或计划执行有机生产技术规范的产品:1)未加工的农作物

3、产品;2)动物和未加工的动物产品;3)由一种或多种植物或动物原料生产的用于人类消费的农作物或动物加工产品;1. 3 未列入1.2条的其他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参照本技术规范的要求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HJ /T 80-2001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技术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技术规范的条款e所有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或替代版本均适用于本技术规范。GHZBl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11607 渔业水质标准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9137 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

4、高允许浓度GB 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14880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GB 11673 含乳饮料卫生标准GB 15198 食品中亚硝酸盐限量卫生标准3 定义3. 1 有机农业organic farming 指在动植物生产过程中不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饲料添加剂等物质,以及基因工程生物及其产物,而是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采取一系列可持续发展的农业技术,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维持农业生态系统持续稳定的一种农业生产方式。3. 2 传统农业traditional agriculture 指沿用长期积累的农业生产经验,主要以人、畜力进行耕作,采用农业、人工措

5、施或传统农药进行病虫草害防治为主要技术特征的农业生产模式。3.3 有机食晶organic food 指来自于有机农业生产体系,根据有机农业生产的规范生产加工,并经独立的认证机构认泛的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等。859 HJ /T 80-2001 3.4 有机产品organic product 指按照本技术规范的要求生产并获得认证的有机食品和其他各类产品,如有机纺织品、皮革、化妆品、林产品、家具以及生物农药、肥料等有机农业生产资料。3. 5 天然产品natural product 自然生长在地域界限明确的地区、未受基因工程生物和外来化学合成物质污染的产品。3-6 常规产品conventional pr

6、oduct 不符合本技术规范或未获有机认证或有机转换认证的一切产品。3. 7 转换期conversion period 从开始有机管理至获得有机认证之间的时间为转换期。3. 8 平行生产parallel production 有机生产者、加工者或贸易者同时从事相同品种的其他方式的生产、加工或贸易。其他方式包括非有机g有机转换。3.9 缓冲带buffer zone 指有机生产体系与非有机生产体系之间界限明确的过渡地带,用来防止受到邻近地区传来的禁用物质的污染。3. 10 作物轮Fcrop rotation 指为了防治杂草及病虫害,提高土壤肥力和有机质含量,在同一地块上按照预定的方式或顺序轮换耕作

7、不同种类的作物的农事活动。3. 11 基因工程genetic engineering 指分子生物学的一系列技术(如重组DNA、细胞融合)。通过基因工程,植物、动物、微生物、细胞和其他生物单位可发生按特定方式或获得特定结果的改变,且该方式或结果无法来自自然繁殖或自然重组。3. 12 顺势疗法horneopathy 指一种疾病治疗体系,以小剂量持续使用一种药物为基础,这种药物的大量服用可在健康动物体内产生一种类似于其试图治疗的疾病本身的症状。3.13 食品配料food ingredient 指包括食品添加剂在内的、用于食品加工或配制的物质。3.14 食品添加剂food additive 指为改善食

8、品品质和色、香、昧,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学合成或者天然物质。3. 15 加工助剂processing aid 指为了在加工过程中实现特定的技术目的,而在原材料的加工中有意使用的物质或材料。它本身不作为产品成分,但在终产品中可能存在其残留物或衍生物。3. 16 辐射(离子辐射)radiation Cionizing irradiation) 放射性核素的高能量辐射。辐射可改变食品的分子结构,以控制食品中的微生物、病菌、寄生虫和害虫,从而达到保存食品或抑制诸如发芽或成熟等生理学过程的目的。3. 17标iRlabelling 指出现在产品的标签上、附在产品上或显示在产品附近的书

9、面、印刷或因解形式的表示。3. 18 允许使用allowed for use 是指可以在有机生产过程中使用某物质或方法。3. 19 限制使用restricted for use 是指在无法获得任何允许使用物质的情况下,可以在有机生产过程中有条件地使用某物质或方法。3. 20 禁止使用prohibited for use 是指禁止在有机生产过程中使用某物质或方法。860 4 有机食品原料生产4. 1 f1物生产4. 1. 1 转换期HJ /T 80-2001 一年生作物的转换期一般不少于24个月,多年生作物的转换期般不少于36个月。新开荒地或撂荒多年的土地也要经过至少12个月的转换期。4.1.2

10、 作物品种的选择4.1.2.1 应使用布机种子和种苗。4.1.2.2 在得不到经认证的有机种子和种苗的情况下(如在有机种植的初始阶段),可使用未经禁用物质处理的常规种子。但从2005年1月1日开始,禁止使用非有机种子。在生产者有证据表明,至少在二个种子销售商处无法购得有机种子的情况下,可以例外。4.1.2.3 应选择适应当地的土壤和气候特点,对病虫害有抗性的作物种类及品种。在品种的选择中要充分考虑保护作物的遗传多样性。4.1.2.4 禁止使用任何转基因作物品种。4.1.3 作物轮作4.1. 3. 1 应采用包括豆科作物或绿肥在内的至少三种作物进行轮作。4. 1. 3. 2 在一年只能生长一茬作

11、物的地区,允许采用包括豆科作物在内的两种作物的轮作。4.1.3.3 禁止连续种植同一种作物,但牧草、多年生作物以及在特殊地理和气候条件下种植的水稻例外。4.1.4 土壤培De!4.1.4.1 提倡种植豆科作物进行土壤培肥。4. 1-4. 2 在土壤培肥计划中,一定要保证有足够数量的有机肥维持土壤的肥力和其中的生物活性。4.1.4.3 提倡采用土壤休闲恢复土壤肥力。4.1.4.4 生产基地中使用的所有肥料应对作物和环境元害,这些肥料应以来自有机生产基地体系为主。4. 1-4. 5 在土壤培肥过程中允许使用和限制使用的物质见附录Ao4.1.4.6 非人工合成的矿物肥料和生物肥料只能作为培肥土壤的辅

12、助材料,而不可作为系统中营养循环的替代物。矿物肥料必须保持其天然组分,禁止采用化学处理提高其溶解性。4.1.4.7 在有机蔬菜的生产中必须合理选择有机肥种类,针对不同的蔬菜品种科学施肥。有机肥的施用不能过囊,防止蔬菜中亚硝酸盐含量超标。4.1.4.8 叶菜类和块根、块茎类作物不得直接施用未经处理的粪便。4.1.4.9 用于有机肥堆制的添加微生物必须来自于自然界,而不是基因工程产物。4.1.4.10 禁止使用化学肥料和城市污水污泥。4. 1. 5 病虫草曹防治4.1.5.1 应采用以下方法综合防治病虫草害a) 选用抗性植物品种。b) 制定合适的肥水管理、作物轮作和多样化间作套作计划。c) 通过建

13、树篱、筑巢等方法保护害虫的天敌。只有在紧急情况时才允许使用附录B所列出的物质。4. 1. 5. 2 允许采用热法控制革害和使用物理方法控制病虫草害。4.1.5.3 通过热法消毒来控制病虫害的方法仅限于那些难以实施轮作和土壤更新的地区。采用热法消毒必须获得认证机构的许可。4.1.5.4 病害861 HJ /T 80-2001 a) 允许使用抑制作物真菌病害的软皂、植物制剂、醋和本标准附录B中所列的允许使用物质。b) 允许使用纯活性微生物产品。c) 有限制地使用附录B所列的限制使用物质息d) 限制使用石灰、硫磺、波尔多液以及其他含硫或钢的物质防治植物病害。e) 限制使用对环境安全的微生物制剂。f)

14、 禁止使用阿维菌素制剂及其复配剂。g) 禁止使用基因工程产品防治病害。h) 禁止使用化学合成的杀菌剂。4.1.5.5 虫害a) 提倡通过释放天敌如寄生蜂来防治虫害。b) 允许使用软皂、植物性杀虫剂或当地生长的植物提取剂等防治虫害。允许在诱捕器和散发器皿中使用性诱剂,允许使用视觉性(黄粘板)和物理性撼虫设施(如防虫网)防治虫害。d) 允许有限制地使用鱼藤闹、植物来源的除虫菊、乳化植物油和硅藻上。的允许有限制地使用微生物及其制JllJ如杀旗杆菌、副市j剂等。f) 禁止使用基因工程产品防治虫害。g) 禁止使用化学合成的杀虫剂。4.1.5.6 草害a) 提倡使用作物栽培技术(如轮作、绿肥、休耕等控制杂

15、草。bl 提倡使用秸轩覆盖除草。c) 允许采用机械和热除草。d) 祭止使用基因工程产品防治杂草。e) 禁止使用化学除草剂。4. 1. 6 污染控制4.1.6.1 常规农业系统中所用的设备在用于有机地块时,必须充分清洗,以去除上面的污染物残留。4.1.6.2 在使用保护性的建筑覆盖物、塑料薄膜、防虫网和青贮饲料包装材料时,只允许选择聚乙烯、聚丙烯或聚碳酸酶类产品,并且在使用后必须从土壤中清除,禁止在田地上焚烧。禁止使用聚氯类产品。4.1.6.3禁止使用合成的植物生长调节剂。4. 1.7 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保妒4.1.7.1 采取积极的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土壤沙化、过量或不合理使用水资源等,在土

16、壤和水资源的利用上,应充分考虑资源的可持续利用。4.1.7.2 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土壤盐碱化。4.1.7.3 重视生境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4.1.7.4 重视对天敌及其栖息地的保护。4.1. 7- 5 提倡运用秸轩覆盖或与不同作物间作的方法避免土壤裸露。4.1 .7. 6 充分利用作物秸轩,禁止焚烧处理。4.1.7.7 严禁过度开发野生资源。4.1.7.8 禁止毁林、毁草、开荒发展有机种植。4.1.8 灌溉4.1.8.1 有机农业生产灌溉用水水质必须符合GB508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4.1.8.2 有机地块的排灌系统与常规地块应有有效的隔离措施,以保证常规地块的水不会渗透或漫人有机地块。862

17、 4.2 畜禽养殖4.2.1 转换剿HJ IT 80-2001 4.2.1.1 畜禽养殖场的饲料生产基地必须符合有机生产基地的要求,饲料生产基地的转换期依照生产基地的转换期要求8养殖场内用来作为非革食动物活动场所的草地,其转换期可以缩短到1年。4.2.1.2 饲养畜禽经过其转换期后,其产品方可作为有机产品出售。不同品种畜禽的转换期z肉用牛、马属动物、驼,12个月g羊、猪.4个月3乳用畜.3个月:出生3天内购买的肉用家禽.10周;蛋用家禽.6周。4.2.2 畜禽的引入4.2.2.1 当不能买到有机畜禽时,允许购进常规畜禽,但要符合以下条件:肉用家禽,出生不超过3天3蛋用鸡,出生不超过18周;猪、

18、羊,出生不超过4周且已断奶s牛,出生不超过4周,接受过初乳喂养旦主要以全牛奶喂养的楼牛。4.2.2.2 每年引人的常规畜禽不能超过获得认证的同种成年畜禽数量的10%。在以下情况下,可以允许引人的常规畜禽超过10%.但任何情况下不得超过40%.而且引入的常规畜禽必须经过相应的转换期=a) 不可预见的严重自然灾害或事故sb) 畜禽生产基地规模大幅度扩大3c) 畜禽生产基地建立新的畜禽养殖项目gd) 小型畜禽生产基地。4.2.2.3 可从任何地方引人种公畜,但是引人后必须按照有机方式饲养。4.2.3饲料4.2. 3- 1 畜禽应以有机饲料和草料饲养。其中至少50%的饲料必须来自本农场或相邻农场。4.

19、2.3.2 禁止使用尿素和粪便做畜禽饲料。4.2. 3- 3 在养殖场实行有机管理的第一年,养殖场自产的饲料可以作为有机饲料饲养生产基地自己的牲畜,但不能作为有机饲料出售。4.2.3.4 在有机饲料供应短缺时,可以允许养殖场购买常规饲料和革料。但生产基地每种动物的常规饲料消费量在全年消费量中所占比例不得超过以下百分比2草食动物(以干物质计)10%; 非革食动物(以干物质计)15%; 动物日最高摄食的常规饲料量不超过每日总饲料量的25%(以干物质计)。在以下情况下,可以允许例外,但必须同时规定时间限制和条件:a) 不可预见的严重自然或人为灾害gb) 极端的天气情况$c) 该地区有机农业尚处在初级

20、发展阶段。饲喂的常规饲料必须详细记载,并且要事先征得有机食品认证机构的许可。4.2. 3- 5 必须保证反鱼动物每天都能得到基本满足其基础营养需要的粗饲料。4.2.3.6 必须保证饲养的畜禽数不超过本养殖场和其合作养殖范围的最大载畜量,要充分考虑饲料生产能力、牲畜健康和)(1环境的影响。如果因过度放牧导致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则不能获得认证。4.2.3.7 必须保证畜禽粪便的贮存设施有足够的容量,以免畜禽粪便通过直接排放、地表径流或土壤863 HJ /T 80-2001 渗滤污染水体。4.2. 3. 8 初生幼畜在初乳期必须由母畜喂养并能吸吮母乳。禁止过早(仔猪在4周内,极牛在3个月内,羔羊在6周

21、内)断奶,或用奶替代品喂养幼畜。4.2.4 饲料添加剂4.2.4.1 允许使用附录D中的允许使用物质。4.2.4.2 允许使用氧化镜、绿砂等天然矿物和微量元素。4.2.4.3 添加的维生素应来自发芽的粮食、鱼肝油、酿酒用酵母或其他天然物质。4.2.4.4 经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许可,可以使用附录D中限制使用的物质。4.2.4.5 禁止以任何形式使用人工合成的生长促进剂(包括用于促进生长的抗生素,激素和微量元素)。4.2.4.6 禁止将基因工程产品用作饲料添加剂。4.2.5 配合饲料4.2.5.1 配合饲料()所有主要的配料必须由获得有机食品认证机构的认证。配合饲料中的配料加上添加的矿质元素和维生素

22、不能低于95%。(2)添加的矿质元素和维生素可以来自天然或合成产物,但不能含有禁止使用的添加剂或保护剂。附录D中所列的饲料添加剂均可使用。4.2.5.2 配合饲料营养要求动物饲料必须满足动物的营养需求和饲养目标,并为以下两种证明方式的一种所证实2a) 各种成分满足国家相关管理规定或国家有关权威机构规定的要求sb) 除水之外,以配合饲料作为唯一的营养来源饲养健康动物,经国家有关管理机构规定的测定程序测试,能够满足动物各生命阶段的营养需求。4.2.6 饲养条件4.2.6.1 畜禽的饲养环境(圈舍、围栏等)必须满足畜禽的生理和行为需要gal 足够的活动空间和休息场所;bl 空气流通,自然光线充足,c

23、) 避免过度的太阳照射及难以忍受的温度、风和雨gd) 足够的垫料;e) 足够的饮水和饲料;。避免使用明显有害人或动物健康的建筑材料和设备gg) 在不影响畜禽健康的条件下(如不会相互啃咬、打斗等),同一畜舍至少要饲养Z头(或只)同种动物。4.2.6.2 必要时可以用人工照明来延长光照时间,但一般每天不得超过16h。4.2.6.3 所有畜禽都必须在适当的季节到户外放养。但以下情况允许例外2a) 特殊的畜禽舍结构使得畜禽暂时元法在户外放养,但应限期改进gb) 使用新鲜饲料喂养动物比放养更有利于土地资源的持续利用。4.2.6.4 禁止畜禽无法接触土地的饲养方式和完全圈养、舍养、拴养、笼养等限制畜禽自然

24、行为表达的饲养方式。4.2.6.5 群居性畜禽不能单独饲养,但成年雄性动物、患病的动物及娃振后期的家畜可例外。4.2.7 疾病防治4. 2.7. 1 应依据以下原则进行有机畜禽养殖中的疾病预防;a) 选择适当的畜禽品种;bl 根据每个畜禽品种的需要,采用适当的饲养管理方法,增强对疾病的抵抗力和对传染因素的864 HJ /T 80-2001 预防gc) 采用优质饲料,结合奋规律的舍外活动,促使畜禽增强抗病力;d) 确定合理的畜禽饲养密度,防止畜禽密度过大导致的健康问题。4.2.7.2 允许在畜禽饲养场所使用附录E的清洁剂和消毒剂。允许在畜禽饲养场所使用杀鼠剂和附录B中的物质。4. 2.7. 3

25、消毒处理时,应将畜禽迁出处理区,定期清理畜禽粪便。4.2.7.4 允许采用自然疗法例如使用植物制剂、针灸和顺势疗法医治畜禽疾病。4. 2.7. 5 当生产基地有发生某种疾病的危险而又不能用其他方法控制时,允许采用预防接种(包括为了促使母体抗体物质的产生而采取的接种措施)技术。允许进行法定的预防接种。4.2.7.6 限制使用常规兽药。当必须要对患病畜禽使用常规兽药时,则必须经过该药物降解期(半衰期)的二倍时间之后这些畜禽及其产品才能作为有机产品出售。饲养者必须对所用物质以及疾病诊断结果、剂量、给药方式、给药时间、药物降解期进行记录。对于接受过常规兽药治疗的畜禽,大型动物应逐个标记,家禽和小型动物

26、则可按批标记。4. 2. 7. 7 禁止为了提高畜禽群体的生产力而使用抗生素、抗球虫药和其他生长促进剂.禁止使用激素控制畜禽的生殖行为(例如诱导发惰,同期发情、超数排卵)。但激素可在兽医监督下用于对个别动物进行疾病治疗。4.2.8 非治疗性手术4.2.8.1 允许采用以下非治疗性手术,但应尽量减少给动物带来的痛苦,必要时可使用麻醉剂:a) 为了保持产品质量和传统生产习惯而进行的阉割(肉猪、牛、鸡hb) 断角;c) 为了防止蝇姐病而进行的羔羊断尾sd) 剪羽。4.2.8.2 禁止进行以下非治疗性手术$a) 断尾(除羔羊外hb) 剪嗦gc) 烧翅;d) 其他没有明确允许的非治疗性手术。4.2.9

27、篝殖4.2.9.1 提倡自然繁殖。4.2.9.2 允许采用不对畜禽的遗传多样性产生严重限制的各种繁殖方法。4.2.9.3 禁止使用胚胎移植技术。4.2.10 运输和屠宰4.2.10.1 屠宰的有机畜禽必须来自有机养殖场。4.2.10.2 畜禽在装卸、运输、待宰和屠宰期间必须有专人负责照料,并使动物遭受的胁迫和痛苦降低降到最低限度。4.2.10.3 畜禽在运输过程中必须清楚地标记。4.2.10.4 当用车辆运输时,运到屠宰场的时间不应超过8h,根据具体情况可有例外。在例外的情况下,必须给畜禽喂食、喂水。4.2.10.5 禁止使用电棒及类似设备驱赶动物。禁止在运输前和运输过程中,对动物使用镇静剂或

28、兴奋剂。4.2.10.6 必须在国家卫生防疫部门批准的屠宰场宰杀畜禽。4.2.10.7 禁止在畜禽失去知觉之前,就进行捆绑、悬吊和屠宰。4.2.10.8 有机畜禽和常规畜禽应分别屠宰,屠宰后应分别存放并清楚标记。865 HJ/T 80-2001 4.2. 11 奶制晶奶制品生产除满足4.2.14. 2.10的畜禽养殖标准外,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z4.2. 11. 1 允许使用附录E中物质对奶制品加工设备进行清洗和消毒,并标明其用途和正确的使用方法。所有使用过清洁剂的设施必须得到彻底的清洗,以保证在设备和奶制品中没有清洁剂残留。4.2. 11. 2 有机牛奶至少必须符合常规牛奶的卫生要求及质量标准

29、。建议牛奶中年均体细胞数不能超过400000个/mL(800000绵羊或山羊h细菌数最大不得超过10000个/mLo建议每月分析一次每头奶牛产奶中的体细胞含量。如果没有达到这些质量标准,则要求制定满足这些标准的计划,并提交有机食品认证机构批准。对新的畜群,在认证前3个月,奶汁中平均体细胞数就应低于400000个/mL(800 000绵羊或山羊)。4.2.11.3 奶牛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4.2.12 禽蛋生产蛋类生产除满足4.2.14. 2.10的畜禽养殖标准外,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24.2.12.1 母鸡在鸡舍中的平均活动空间至少需要0.2m /只。4.2.12.2 必须具备适宜季节里

30、的室外活动场所。4.2.12.3 必须每天喂营养平衡的日粮以确保满足其营养需求。4.2.12.4 禁止用矿物油作鸡蛋包衣。4.3 富蜂饲养和蜂产晶4. 3. 1 转换期蜜蜂在获得有机认证前至少要经过1年的转换期。4.3.2 采蜜区4. 3.2. 1 养蜂场应设在有机农业生产区内或至少3年未使用过化学物质的自然植被区内。4. 3. 2.2 采蜜区必须有充足的蜜源植物,并靠近清洁的水源。4. 3. 2.3 蜂箱必须置于远离常规农田和远离容易受到污染的地方(至少3km之外),例如城镇、工业污染源、公路和铁路、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厂。4. 3. 3 蜜蜂的喂食4. 3. 3. 1 在蜜蜂的采蜜期结束时

31、,蜂巢内必须存留足够的糖蜜和花粉,以备蜜蜂过冬。4. 3.3. 2 在整个季节必须为蜜蜂提供充足的经有机认证的食物,量好是产自同一生产单元的。4. 3. 3. 3 在蜜蜂得不到食物面临饥饿困境的情况下,a) 在2002年8月24日之前,允许人工饲喂常规糖浆或糖蜜。b) 在2002年8月24日之后,允许人工饲喂糖浆或糖蜜,但必须是有机的。4.3. 3. 4 人工饲喂只能在最后一次蜂蜜收获季节后、下一次流蜜期开始前15天之前进行。4. 3. 4 疾病防治4. 3. 4.1 保留最强壮的蜂群,淘汰脆弱的蜂群。4. 3. 4.2 及时检查蜂箱。4. 3. 4.3 允许使用以下物质来控制病虫害和对蜂箱消

32、毒=a) 苛性纳;b) 乳酸、草酸和醋酸.c) 蚁酸;d) 硫磺se) 香精油5f) 苏云金芽抱杆菌;g) 薄荷醇(用于控制蜜蜂呼吸道寄生蜻)。4. 3. 4.4 把明显有病的蜂箱放在医治区内。866 HJ /T 80-2001 4. 3- 4.5 必须销毁受疾病严重感染的蜜蜂使用过的蜂箱。4. 3- 4. 6 捕捉蜂巢子脾上的寄生虫。4. 3- 4.7 在蜂蜜的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抗生素,但当整个蜂群的健康受到威胁时可以使用抗生素类药物。经抗生素处理后的蜂箱必须立即从有机生产中撤出,并且至少要经过12个月的有机方式饲养后,才有可能重新获得有机认证。4. 3- 4.8 禁止使用磺胶类药物和其他化

33、学药品。4. 3- 4.9 在流蜜期或流蜜盛期,严禁用任何药物处理蜜蜂。4. 3- 5 蜂蜡4. 3- 5.1 用于有机养蜂业的蜂蜡必须来自有机养蜂单位s但对处于转换期的养蜂场,如果不能从市场或其他途径获得有机蜂绪,经有机食品认证机构批准允许使用非有机蜂蜡。4. 3- 5.2 蜂蜡加工方法应确保加工出供应有机养蜂场的有机蜂蜡。4.3.5.3 禁止使用来源不明的蜂蜡。4. 3- 6 蜂蜜收获处理4. 3-6.1 出去。4. 3- 6. 2 群。严禁使用化学驱逐剂。如果需要的话,可以利用吹风赶蜂或烟雾发生器把蜜蜂从蜂箱中驱赶蜂箱管理和采集蜂蜜的方法应当以保护蜂群和维持蜂群为目标p采集完蜂蜜以后不得

34、毁掉蜂4. 3-6.3 加热最高至4TC,加热过程越短越好。4. 3-6.4 最好采用机械性蜂房脱盖,而不是采用加热性蜂房脱盖。4. 3-6.5 通过重力作用使蜂蜜中的杂质沉淀出来,不允许使用细网过滤器过滤杂质。4. J6.6 接触蜂蜜的所有材料表面应当是不锈钢、玻璃、陶瓷、搪瓷等耐腐蚀材料,或用蜂蜡覆盖,或用食品和饮料包装中许可的涂料涂刷并用蜂蜡覆盖。4. J 6. 7 蜂蜜提取设施必须杜绝蜜蜂进入,从而防止蜜蜂偷食蜂蜜以及疾病的传播s4. 3-6.8 提取设施应当光亮如新并配有清洗设施,这些清洗设施能每天提供大量新鲜、干净的热水供设备清洗。4.3-6.9应当把聚积在取蜜设施附近的蜜蜂收集起

35、来用水冲洗,清洗后的蜜蜂应当置于附近的蜂箱中或把它们处理掉。4. 3-6.10 存放蜂蜜的桶的来历必须清楚,经清洗后贮存在室内。如果不是新桶的话,则这些桶原先必须用于贮存食品。最好给这些桶涂上蜂蜡。禁止使用已被氧化的桶。4. 3.6.11 蜂蜜处理房间的墙和地面必须密封好,以防止害虫和鼠类的入侵。提取设施应避免受到苍蝇之类害虫的影响。4.J6.12 摇蜜室和包装室应全部密封,不受害虫侵扰。4. 3.6.13 除上述蜂蜡防护技术外,只能使用物理方法或诱捕器和电气捕捉器来预防害虫。4. J 6. 14 禁止使用氟化物等化学物质作为熏蒸剂。4. J 7 蜂蜜、蜂蜡、养蜂架和蜂箱的贮存4-3. 7.

36、1 成品蜂蜜的贮存温度要求稳定,密封包装,以避免蜂蜜变质。4. J 7.2 蜂蜜在作为有机产品出售之前,最长可以贮存2年。4.3.7.3 禁止对贮存的蜂蜜和蜂产品使用茶等化学合成物质控制蜂蜡峨等害虫。4. 3. 8 蜂王和蜂的饲养4. 3. 8.1 鼓励交叉繁育不同类型的蜜蜂。4. 3. 8. 2 为了防止疾病的传播,应培育自己的蜂王。4. 3.8.3 允许每年购进不超过蜂群数量10%的按常规饲养方法饲养的蜜蜂。4.3.8.4 允许进行选育,禁止使用人工授精。867 J/T 80-200 4.3.8.5 禁止在秋天捕杀蜜蜂群体。4.3.8. 6 不允许剪断蜜蜂的翅膀。4. 3. 8. 7 允许

37、为了替换蜂王而杀死老龄蜂王。4.4 特定作物生产4.4. , 食用菌4.4. 培养基a) 有机生产来源的或未受污染的天然来源的材料才能作为食用菌的培养基,b) 禁止使用合成肥料或杀虫剂之类辅助剂。c) 为防止水分散失而在木料和接种位使用的涂料必须是食用级的产品,禁止使用石油炼制的涂料、乳胶漆和油漆等。4.4. .2 菌种选择合适的菌种,其来源要清楚,尽可能采用经认证的有机菌种。4.4.3 害虫和杂菌。a) 应采用预防性的管理,保持清洁卫生,进行适当的空气交换,去除受感染的菌簇。趴在非栽培期,允许使用低浓度氯溶液对培养场地进行淋洗消毒。c) 允许采用物理方法(诱捕和设置物理障碍,可加外激素或性诱

38、剂,喷洒硅藻土、杀虫皂液及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认可的天然杀虫剂)、生物方法(天敌和寄生虫)防治害虫。d) 禁止使用任何合成杀虫剂e4.4. .4 培养场地直接与常规农田毗邻的食用菌栽培区必须设置30m左右的缓冲带,以避免农业漂浮物的影响。在培养场地和周围禁止使用任何除草剂。4.4.5水只能用清洁的井水、河水及池塘水浸泡木料,在城市也可以使用自来水,禁止使用被污染的水。4.4.1.6 收获及后续处理最大限度地保证在收获、贮存和运输过程中产品的新鲜度和营养成分。4.4.2 茶叶4.4.2.1 茶树般管理a) 荼树应种植在土壤深厚,生物活性较强,pH值在4.56. 5范围的区域内,b) 当茶园坡度在15

39、300时,应修建水平梯级茶园,梯面以符合水土保持要求为准。c) 荼树应根据树龄和树势选择不同的修剪方法。可采用幼年茶树定型修剪,成年茶树的周期修剪和衰老荼树的更新修剪等方法。4.4.2.2 茶园土壤管理a) 提倡在茶园的行间种植豆科绿肥或饲料作物。b) 结合土壤深耕,将修剪的茶枝和清除的杂萃覆盖于茶树根部或埋于土中,以此来改良土壤理化性状和提高土壤的生物活性。c) 对林木覆盖率高的茶园,应实行减耕或免耕。提倡使用生物(如魁蚓等来改善土壤结构,提高土壤肥力。当茶园土壤pH值降至4.5以下时,可以施用适量的白云石粉或生石灰加以改良,直至士壤pH值达到5.0左右。d) 根据茶园的自身条件,因地制宜地

40、采取水土保护措施,如在茶园行间铺草或其他植物性覆盖物。) 严禁使用化学类、石油类以及氨基酸类除草剂、增效剂和土壤改良剂。4.4.2.3 茶国杂草管理a) 采用人工和机械的方法及时清除茶园中的杂草。868 b) 允许利用植物相克作用防治杂草。时严禁使用化学除草剂。4.4.2.4 荼园病虫害防治a) 及时采摘和修剪茶枝叶。b) 允许使用列于附录B中的植物制剂和微生物农药防治茶树的病虫害。c) 保护和利用自然天敌,允许使用人工饲养的天敌。HJ /T 80-2001 d) 在深秋封园时,允许使用石硫合剂和波尔多液,以减少次年的病虫发生量。使用波尔多液应注意土壤和茶叶中的铜积累。e) 如果茶园大面积发生

41、病害,修剪的病枝需在有机茶园区外或不影响茶园中其他茶树的地方进行焚烧处理。4.4.2.5 鲜叶采摘a) 应遵循采留结合、量质兼顾和因园制宜的采摘原则,做到留叶采、标准采和适时采等合理采摘的技术环节,以保证茶叶可持续生产。bl 手工采摘提倡双手采,提手采,保持鲜叶芽叶的完整、鲜嫩、匀净,不夹带蒂头茶果和老枝叶。c) 为保证机械采摘茶叶的质量,操作人员需经培训且技术熟练,采摘要求可根据茶棚、长势及茶类要求自行掌握。采茶机的动力必须是无铅汽油,并防止汽油、机油污染茶园土壤和茶树。d) 鲜叶必须盛装在清洁、通风的器具中,建议使用竹匾、网眼茶篮、篓筐,装叶量不得超过150kg/m3。可以使用布袋,但禁止

42、使用塑料袋。e) 在鲜叶盛装与贮藏、运输过程中,应注意轻放、轻压、薄摊、勤翻等,以减少机械损伤。切忌紧压、日晒、雨淋,避免鲜叶升温变质,影响产品质量。4.4.2.6 茶叶加工a) 有机茶产品包括绿茶、红茶等茶类的初制品和精制品。有机茶制作必须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加工标准。b) 有机茶加工应尽量使用可再生能源,尽量避免把木材用作茶叶加工厂的燃料。c) 在加工过程中只能以物理的方法处理,只允许自然发酵。dl 尽量使用有机认证的花卉香料、水果(拧糠)和油料作拼料,在没有其他替代拼料、又不能获得认证的情况下,允许使用自然界中的花卉香料和油料,如莱莉花等。4.4.2.7 有机茶贮藏和运输管理除遵循一

43、般有机产品的贮藏和运输管理要求外,还需注意:a) 贮藏有机茶必须保持于燥,茶叶含水量应符合国家茶叶生产标准。仓库内应配备去湿机或其他去湿材料。bl 采用通风、密封、吸潮和降温等措施,定期检查有机茶的含水量。用生石灰作为茶叶的防潮去湿物品时,应避免茶叶与生石灰的接触,并定期更换。5 有机食品加工5. 1 配料、添加剂和加工助剂5. 1. 1 加工所用的原料必须是有机原料,这些原料在终产品中所占的重量或体积不少于95%。5.1.2 在有机配料的数量或质量得不到保证时,允许使用常规的、非人工合成的配料,但总量不得超过5% 0非有机配料不能是基因工程产品,并须获得认证机构的许可。一且有条件获得经认证的

44、有机配料时,应立即用有机配料替换非有机配料。所有使用了非有机配料的单位都必须提交将其配料转换为100%有机配料的计划。5. 1. 3 有机产品中的同一种配料不允许既有有机来源的又有非有机来源的。5. ,. 4 作为配料的水、食用盐,只要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可免于认证,但不计入5.). 1所要求的认证869 HJ /T 80-2001 原料中。5. 1. 5 允许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以GB2760-1996)中指定的天然色素、香料和添加剂,但禁止使用人工合成的色素、香料和添加剂。5. .6 允许使用本标准附录F和附录G所列的添加剂和加工助剂,-般不得使用超出此范围的非自然来源的添加剂和加工

45、助剂。在附录F和附录G中增添物质必须按照附录G评估有机食品中添加剂和加工助剂的程序对此物质进行评估。5. ,. 7 禁止使用矿物质(包括微量元素人维生素和类似分离成分,法律规定必须使用或可证明食物或营养成分中严重缺乏时例外。5. 1. 8 禁止在有机食品加工中使用来自基因工程的配料、添加剂和加工助剂。5. 1. 9 有机产品在其整个加工过程中必须有适当的标识。5.2 加工5.2. 1 有机加工应制定正式的卫生管理计划,该计划要符合国家或地方卫生管理法规,并应提供以下几方面的卫生保障a) 外部设施(垃圾堆放场、旧设备存放场地、停车场等)b) 内部设施加工、包装和库区)c) 加工和包装设备(防止酵

46、母菌、霉菌和细菌)d) 职工的卫生(餐厅、工!可休息场所和厕所)5.2.2 有机加工应该配备专用设备,如果不得不与常规加工共用设备,则在常规加工结束后必须进行彻底清洗,并不得有清洗剂残留。5.2.3 加工工艺必须不破坏食品的主要营养成分,可以使用机械方法、冷冻、加热、微波、烟熏等处理方法及微生物发酵工艺;可以采用提取、浓缩、沉淀和过泼、工艺,但提取溶剂仅限于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的水、乙醇、动植物油、醋、二氧化碳、氮或竣酸,在提取和浓缩工艺中不得采用其他化学试剂。5.2.4 加工用水水质必须达到相关标准。5.2.5 加工单位排放废弃物必须达到相应标准。5.2.6 允许使用二氧化碳和氮作为包装填充

47、剂。5.2.7 禁止在食品加工和贮藏过程中采用离子辐射处理。5.2.8 禁止在食品加工中使用石棉过滤材料或可能被有害物质渗透过的过滤材料。5.3 有事生物防治5. 3. 1 有机食品加工场所必须干净、整洁,不受有害动物或昆虫的侵扰。5.3.2 应通过加强加工场所的卫生管理来控制虫害,彻底消除害虫的擎生条件。5.3.3 允许使用机械类的、信息素类的、气味类的、粘着性的捕害工具、物理障碍、硅藻土、声光电器具,作为防治害虫的设施或材料。5. 3. 4 允许使用以维生素D为基本有效成分的杀鼠剂。5. 3. 5 可以使用附录B中允许或限制使用的物质。5. 3. 6 在加工贮藏场所遭受害虫严重侵袭的紧急情

48、况下,提倡使用中草药进行喷雾和熏蒸处理:限制使用硫磺。5. 3. 7 禁止使用持久性和致癌性的农药和消毒剂。5贮藏和运输6. 1 贮藏6. ,. 1 有机产品在贮存过程中不得受到其他物质的污染,要确保有机认证产品的完整性。6. 1. 2 贮藏产品的仓库必须干净、无虫害,无有害物质残留,在最近一周内未用任何禁用物质处理过。6. 1. 3 除常温贮藏外,允许以下贮藏方法=870 HJ/T 802001 a) 贮藏室空气调控b) 温度控制c) 干燥d) 湿度调节6. 1.4 有机产品应单独存放。如果不得不与常规产品共同存放,必须在仓库内划出特定区域,采取必要的包装、标签等措施确保有机产品不与非认证产

49、品混放。6.1.5 产品出人库和库存量必须有完整的档案记录,并保留相应的单据。6.2 运输6.2.1 运输工具在装载有机产品前应清洗干净。6.2.2 有机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与常规产品混杂和受到污染。6.2.3 在运输和装卸过程中,外包装上的有机认证标志及有关说明不得被洁污或损毁。6.2.4 运输和装卸过程必须有完整的档案记录,并保留相应的单据。7 包装和标识7. 1 包装7. 1. 1 提倡使用由木、竹、植物茎叶和纸制成的包装材料,允许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其他包装材料。7.1.2 包装应简单、实用,避免过度包装,并应考虑包装材料的回收利用。7.2标tR7.2.1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有机食品标志是注册证明商标,获得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认可的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认证的产品可以使用此标志e7.2.2 对加工产品,如果获得认证的原料在终产品中所占的比例在95%以上,并且是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认可的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认证的设施加工和包装的,可以标识为有机并使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有机食品标志,如果获得认证的原料在终产品中所占的比例不足95%,但超过70%,可以用文字描述获得认证的原料及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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