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R T 0038-2007 保险业标准化工作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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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的ICS 03.060 nullnullnullnull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行业标准 JR JR/T 00382007 保险业标准化工作指南 Guideline for standardization of Insurance industry nullnullnullnull-null-nullnull发布 nullnullnullnull-null-nullnull实施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 JR/T 00382007 I 目 次 前言 . III 引言 . IV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保险业标准化工作原则、目标、任务 . 5

2、4.1 基本原则 . 5 4.2 总体目标 . 5 4.3 主要任务 . 6 5 保险业标准化体系 . 6 5.1 保险业标准体系 . 6 5.2 管理体制 . 6 5.3 运行机制 . 7 6 保险业标准化工作组织模式 . 8 6.1 行业标准化机构 . 8 6.2 保险企业标准化机构 . 8 7 保险业标准化机构职责 . 8 7.1 保监会职责 . 8 7.2 保标委职责 . 8 7.3 保标委秘书处职责 . 9 7.4 保险企业标准化机构职责 . 9 7.5 保险企业标准化工作组职责 . 9 8 保险行业标准的制定范围、制定原则与制定程序 . 9 8.1 制定范围 . 9 8.2 制定原

3、则 . 9 8.3 保险行业标准制定程序 . 9 8.4 保险行业标准制定的协同 . 14 9 标准制定程序各阶段质量要求 . 14 9.1 标准预阶段及立项阶段要求 . 14 9.2 标准起草阶段要求 . 14 9.3 标准征求意见阶段要求 . 15 9.4 标准审查阶段要求 . 15 9.5 标准批准阶段要求 . 15 9.6 标准出版阶段要求 . 16 9.7 标准复审阶段要求 . 16 10 标准的编写 . 16 10.1 标准起草组 . 16 10.2 标准编写方法 . 16 10.3 标准编制说明的编写 . 17 JR/T 00382007 II 11 保险企业标准化 . 17 1

4、1.1 企业标准化指导思想 . 17 11.2 企业标准化主要内容 . 17 11.3 企业标准制定流程图 . 18 11.4 企业标准的制定、审批、发布 . 18 12 标准的质量评价 . 18 12.1 标准质量的评价要素 . 18 12.2 行业标准评价流程 . 18 12.3 行业标准实施的奖惩 . 19 13 保险业标准的实施与管理 . 19 13.1 基本原则 . 19 13.2 实施标准的一般程序 . 19 13.3 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 . 19 13.4 标准资源信息管理 . 20 13.5 标准化培训和教育 . 20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保 险业标准制修订用报表格式 .

5、 21 A.1 保险业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申请表 . 22 A.2 保险业标准项目建议书 . 23 A.3 保险业标准征求意见申请表 . 24 A.4 保险业标准征求意见回执单 . 25 A.5 保险业标准意见汇总处理表 . 26 A.6 保险业标准审查申请表 . 27 A.7 保险业标准送审稿函审单 . 28 A.8 保险业标准送审稿函审结论表 . 29 A.9 保险业标准审查会专家签字表 . 30 A.10 保险业标准送审稿意见处理表 . 31 A.11 保险业标准报批文件清单 . 32 A.12 行业标准复审意见表 . 33 附录 B( 资料性附录 )保 险标准编写的方法和要求 . 34

6、附录 C( 资料性附录 )保 险标准体系总体框架 . 38 JR/T 00382007 III 前 言 本标准的附录 A 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 B 和 附录 C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 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保险分技术委员会 (以下简称保标委) 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和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批准。 本标准由 保标委 归口 管理 。 本标准 起草单位: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丁运洲、 赵军、 封建强、王聪、姜杰、杨泳、 封军、程女范 等 JR/T 00382007 IV 引 言 本标准 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金融行业标准管 理办法 为

7、主要依据,参考了大量国家 标准制定、编写的规范,并结合国内保险行业标准化的基本特点、技术现状和发展需要编制而成。 制 定该标准的目的是为了适应保险行业发展的需要,全面指导保险业标准化工作,促进保险业持续、 健康、快速发展;促进保险企业开展标准化工作;提高保险业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 本标准的建立 有利 于提高行业内外对保险标准和标准化工作的认识,促进标准化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有利于统一开展保险 业标准化工作,避免盲目建设;有利于明确保险行业标准化机构职责,为标准化工作提供组织保障;有 利于规范保险标准制定流程,提高保险标准制定效率;有利于促进 标准化工作人员 掌握 标准化基本知识、 标准编写的基本

8、要求,切实解决标准编写 和实施 中遇到的各种实际问题 ; 有利于促进保险标准的推广实 施;有利于加强对保险标准实施的监督。 本标准 的制定 遵循 实用性、权威性、协调性、严谨性、先进性的 原则 。起草工作组对于能采用国家 标准的内容尽量采用已有国家标准。对于保险行业特有的标准内容,工作组对有关事项展开广泛调研, 充分考虑标准起草工作组在制定标准中的实践,保险企业在实施标准过程中的实践,以及行业内对相关 内容达成一致的行为规范。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工作组以现有保险标准体系的特点为基础,尽可能准 确地将各项工作予以规范和标准化。 本标准在 规范各有关工作的 同时,力求保证其可扩充性和可维护性 ,为

9、今后本标准的扩充和完善打 下基础。 JR/T 00382007 1 保险业标准化工作指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保险业标准化工作的主要任务;保险业标准化相关组织机构及其职能;保险标准编制 的范围;标准制定、发布、执行的原则和要求;保险标准编写的原则、方法和基本要求;保险机构实施 行业标准的要求;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保险业标准化信息资料管理和交流;保险业标准化培训教育等。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 境内 保险企业,保险企业集团 所属 的其他金融企业亦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 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

10、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1 2000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GB/T 1.2 2002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2 部分: 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 GB/T 16733 1997 国家标准制定程序的阶段划分及代码 GB/T 20000.1 2002 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 1 部分:标准化和相关 活动的通用词汇 GB/T 20000.2 2001 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 2 部分:采用国际标准的规则 GB/T 20000.3 2003

11、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 3 部分:引用文件 GB/T 20001.1 2001 标准编写规则 第 1 部分:术语 GB/T 20001.2 2001 标准编写规则 第 2 部分:符号 GB/T 20001.3 2001 标准编写规则 第 3 部分:信息分类编码 GB/T 15496 1995 企业标准化工作指南 JR/T 0030 2007 保险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 语和定义。 3.1 规范性文件 normative document 标准文件(拒用) 为各种活动或其结果提供规则、 导 则或规定特性的文件。 注 1:“规范性文件”是诸如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和法规等这类文件的通称。

12、 注 2:“文件”可理解为记录有信息的各种媒体。 注 3:界定各种规范性文件的术语是将文件及其内容作为单一整体来定义的。 GB/T 20000.1 2.3.1 JR/T 00382007 2 3.2 标准 standard 为了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经一个公认机构的批准,共同使用和重复使 用的一种规范性文件 。 注:标准宜以科学、技术和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以促进最佳的共同效益为目的。 GB/T 20000.1 2.3.2 3.3 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规定产品、过程或服务应满足的技术要求的文件。 注 1:适宜时,技术规范宜指明可以判定

13、其要求是否得到满足的程序。 注 2:技术规范可以是标准、标准的一个部分或与标准无关的文件。 GB/T 20000.1 2.3.4 3.4 规程 code of practice 为设备、构件或产品的设计、制造、安装、维护或使用而 推荐惯例或程序的文件。 注:规程可以是标准、标准的一个部分或与标准无关的文件。 GB/T 20000.1 2.3.5 3.5 法规 regulation 由权力机构通过的有约束力的法律性文件。 GB/T 20000.1 2.3.6 3.6 标准体系 standards system 按照标准的内在联系而形成的科学有机整体。 3.7 标准化体系 standardizin

14、g system 由标准体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三部分组成。其中管理体制 是 在制定和贯彻标准中应遵循的标准 化管理 方针、原则、组织制度和标准体制等的综合;运行机制 是 在制定和贯彻标准中所运用的方式、方 法和组织形式的综合。 3.8 技术标准 technical standard 对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事项所制定的标准。技术事项主要 是 业务发展、研发、服务、 监管等过程中,所涉及的基础标准、产品标准、指标标准、数据标准等。技术标准是一个标准体系的核 心和基础。 3.9 管理标准 management standard 对企业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管理事项所制定的标准。管理事

15、项主要 是 企业管理活动中所涉 及 的经营管理、研发与创新管理、服务管理、设备与设施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安全管理、信息管理等 重复性事务。 3.10 工作标准 working standard 对工作的内容、方法、程序和质量要求所制定的标准。主要内容包括:岗位职责和任务、服务质量 和期限要求,完成任务的流程和方法,相关岗位的协调、信息传递方式,考核与奖罚机制等。 3.11 JR/T 00382007 3 国家标准 national standard 由国家标准机构通过并公开发布的标准。 GB/T 20000.1 2.3.2.1.3 3.12 行业标准 industry standard 由行业

16、标准归口管理机构通过并公开发布的标准。 注:由行业主管部门编制计划,统一审批、编号、发布,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适用于在没有国家 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和管理要求。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3.13 地方标准 provincial standard 在国家的某个地区通过并公开发布的标准。 GB/T 20000.1 2.3.2.1.4 3.14 企业标准 enterprise standard 由企业自行制定,在企业内部发 布、实施的标准。 注: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国家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在企业内部使用。企 业标准必须报当

17、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企业标准无须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 标准,在本企业内部必须强制执行本企业的企业标准。 3.15 国际标准 international standard 由国际标准化组织或国际标准组织通过并公开发布的标准。 GB/T 20000.1 2.3.2.1.1 3.16 国外先进标准 advanced oversea standard 由国际组织或地区标准化组织制定和发布、但未得到国际标准化组织确认的先进标准。包括国际上 有权威的区域性组织的标准、发达国家的国家标准、国际上有权威的团体标准和国际知名企业的先进标 准。 3.17 采用国际标准 adoptin

18、g international standard 以标明与响应国际标准之间差异的方式,发布一个以该国际标准为基础的国家规范性文件,或签署 认可该国际标准与国家规范性文件具有同等地位。 注:由于我国管理体制和语言习惯与国际上的一些国家有所不同,签署认可与国家规范性文件具有同等地位的 国际 标准这种采用国际标准的方法对我国不适用,因此,我国未采纳这种方法。 GB/T 20000.1 2.10.1 3.18 标准化 standardization 为了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现实问题的或潜在问题制定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条款的活 动。 注 1:上述活动主要包括编制、发布和实施标准的过程。 注 2

19、:标准化的主要作用在于为了其预期目的改进产品、过程或服务的适用性,防止贸易壁垒,并促进技术合作。 JR/T 00382007 4 GB/T 20000.1 2.1.1 3.19 标准化机构 standardizing body 公认的从事标准化活动的机构。 GB/T 20000.1 2.4.3 3.20 标准机构 standards body 在国家、区域或国际的层次上承认的根据其章程的规定以制定、批准或通过公开发布的标准为主要 职能的标准化机构。 注:标准机构还可有其他的主要职能。 GB/T 20000.1 2.4.4 3.21 协商一致 consensus 普遍同意,表现为对于实质性问题,

20、有关重要方面没有坚持反对意见并按程序对有关各方的观点进 行了研究和对争议经过了协调。 注:协商一致并不意味着没有 异议。 GB/T 20000.1 2.1.7 3.22 保险公司 insurance company 经保险监管机构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经营商业保险业务的企业。 JR/T 0030 2007 3.23 保险中介 insurance intermediary 介于保险机构之间或保险机构与投保人之间,专门为保险交易双方提供保险销售、业务咨询、风 险管理、投保方案安排、风险评估、损失鉴定与理算、代理查勘及理赔等服务,并从中依法获取佣金或 服务费的个人和单位 。 JR/T 0030

21、2007 3.24 保险机构 insurance organization 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代表处,以及承担保险责任的其他组织称谓的 统称。 3.25 保险 公司 分支机构 subordinate entity of insurance company 保险公司依法设立的营业性机构和营销服务机构,包括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支公司、营业部和 营销服务部。 JR/T 0030 2007 3.26 保险企业 (同 保险经营机构 ) insurance business organization 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 、再保险机构和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等经营保险或再保险 以及资

22、产管理 业 务的 机构统称。 3.27 保险企业集团 group of insurance Companies JR/T 00382007 5 以从事保险业务的母子公司为主体,通过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以集团章程作为共同行为规范的母 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或机构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企业集团 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3.28 保险监管机构 insurance regulatory agency 具有保险监督和管理权力并实施保险监督和管理行为的政府部门或机构。 JR/T 0030 2007 3.29 保险行业标准 化 机构 standardizing body of

23、insurance industry 是指 保险行业内从事标准化活动的机构 。 3.30 保险企业标准化机构 standardizing body of insurance enterprise 是指保险企业内部设立的专兼职处理标准化工作的组织部门。 4 保险业标准化工作原则、目标、任务 4.1 基本原则 4.1.1 公开性原则 保险标准化工作的活动、成果向一切人和单位开放。相关信息和资料,向全社会提供。 4.1.2 统一协调原则 保险业标准化工作要强调协调一致,要服从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保监会 ”) 、 保标 委 的统一指导。各个范围、领域之间,各个保险标准之间,都不应有矛

24、盾和抵触的情形。 标准的内容要 尽量通过多方协商的过程来达到观点的一致。标准审查时原则上应全体一致通过。如需表决,必须有全 体委员的四分之三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4.1.3 相关性原则 保险标准化工作,要时刻关注外部世界的变化发展,认真考虑科技进步、社会经济发展对标准化工 作的深刻影响,并及时反映、记录到标准化工作成果中。 4.1.4 先进性原则 标准的范围和内容,由技术和管理发展水平所限定。保险业标准化机构应及时将最新研究成果吸收 到标准中,以保证标准内容的先进性。 4.1.5 经济性原则 标准化活动必须有助于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提升保险运营的经济性。对于每一项标准,都要认真 检验其可行性、

25、经济性,避免损害经济利益。 4.1.6 公众利益原则 保险业承担重大的社会责任,在制定有关标准时,要顾及社会公众利益。原则上社会公众利益应高 于行业经济利益。 4.1.7 国际交流原则 由于世界交流的不断深入,保险行业对外交流也日益扩大。标准化工作也 要适应国际潮流,加强国 际合作,少做重复劳动。原则上制定标准时优先考虑已有的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4.2 总体目标 保险业标准化工作的总体目标是: 促进行业发展、满足监管需要、实现规范经营、提高管理水平、降低交互成本,在全面提升全行业 的标准化意识,建立健全保险业标准化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基础上, 逐步 形成一个结构合理、层 次分明、科学

26、适用、重点突出、相对完善、便于扩充的保险标准体系,出台并实施一批行业急需、质量 JR/T 00382007 6 高、可操作性强、实用性强、具有国际水平的保险技术、产品、业务、管理和服务标准,使全行业的标 准化水平逐步接 近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全面实现与国际接轨。 4.3 主要任务 4.3.1 建立并不断完善保险标准体系。 保险标准体系是系统描述保险相关标准的重要蓝图,是排定标准起草制定顺序的重要依据和基础。 研究保险标准体系对于全面深入地认识保险业的标准化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保险标准体系要在全面确立 标准体系整体框架的同时,重点描述面临迫切需求的标准,力争全面覆盖基础类标准、监管类标准、业 务类

27、标准、信息交换类标准、信息技术标准等多个层面。保险标准体系要随着保险标准化工作的开展不 断完善。 4.3.2 重点制定和颁布一批有针对性的行业标准。 重点制定行业急需、质量 高、实用性强、可操作性强的行业标准,例如:作为保险基础标准的保险 术语标准、用于规范与其他行业间或行业内部信息交换的各类标准、用于规范保险市场加强保险监管的 各类监管标准等。对保险业发展具有特别重要意义和价值的行业标准可申请颁布为国家标准。标准的制 定要严把质量关,成熟一个,颁布一个,推广一个。 4.3.3 建立健全保险业标准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标准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是标准化工作有效开展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在管理体

28、制方面,形成 以 “保监会组织领导、保标委主管、各保险企业为参与主体 ”的标准化工作模式,以项目管理的形式组织 开展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并形成健全的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在运行机制方面,建立健全一整套在 标准生命周期各阶段相关工作的工作机制,实现对标准的动态管理。 4.3.4 加强保险标准的宣传、推广和实施,全面提升行业的标准化水平。 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标准化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大标准化人才的培养,全面提升标准化工作在行业的 影响力,带动和促进更多的保险公司及从业人员主动参与到标准的制定、宣传和实施过程中来, 通过多 种信息化方式, 全面提升行业的标准化水平。 5 保险业标准化体系 标准化体系是

29、由标准体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三部分组成。其中管理体 制是指在制定和贯彻标准 中应遵循的标准化管理方针、原则、组织制度和标准体制等的综合;运行机制是指在制定和贯彻标准中 所运用的方式、方法和组织形式的综合。 保险业标准化体系包括: 保险业标准体系 ; 保险业标准化工作管理体制 ; 保险业标准化工作运行机制 。 5.1 保险 业 标准体系 标准体系是由一定范围内的具有内在联系的标准组成的科学的有机整体,包括标准体系框架和标准 明细表两部分。 保险业标准体系是保险活动开展过程中,涉及保险机构在经营管理、业务操作、技术实现;保险监 管机构在监督检查、统计分析、风险评估;保险行业内 、保险与其他行业间

30、在业务交流和信息交换等方 面所需的标准,按其内在联系构成的科学有机整体,是保险活动所需标准的结构化蓝图。 保险标准体系总体框架 见 附录 C。 5.2 管理体制 保险业标准化管理体制 , 包括完善 的 标准化工作组织机构和制定标准化工作 的 管理办法。 5.2.1 完善标准化工作组织机构 JR/T 00382007 7 保险业的标准化工作主要采取“保监会领导、保标委主管、各保险企业为参与主体”的组织模式 开展。保监会是保险标准化工作的领导者; 保标委是 保险业内从事全国性标准化工作的技术组织 ;保标 委秘书处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各保险企业是保险业标准化工作的 参与者 和 主体,同时也将是标准

31、最 终的实施者和 受益 者。 5.2.2 制定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 保险业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 金融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等 有关 法律、法规 的要求 制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保险业标准化的主要任务 ; 保险标准编制的范围 ; 保险业标准化相关组织机构及其职能 ; 标准制定、修订项目或研究课题等计划的提出和确定 ; 标准制定、修订、审查、发布、实施、监督的原则和要求 ; 标准化工作的奖励与处罚的有关要求等 。 5.3 运行机制 标准化工作运行机制主要包括标准的 起草制定、标准的推广和实施、标准使用过程中的反馈评估、 标准的复审 与 修订和保险标准体系 的 修订 与 完

32、善五个方面。 5.3.1 标准的起草制定 保险标准的起草制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具体的制定程序见 本标准第 8条 : 标准立项 ; 标准起草方式 ; 对标准工作组的监督管理 ; 标准的征求意见和评审 ; 标准的审批与发布 。 5.3.2 标准的推广和实施 保险标准由保标委负责向全行业推广。各公司需指定专人负责标准在企业内部的推广实施 。对于公 布的保险标准, 保标委 协助 保监会 对企业实施标准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并 作出评价。 5.3.3 标准使用过程中的 维护 在标准推广使用的过程中, 要 建立标准维护管理机制 。 由 保标委牵头 或委托有关公司 成立专门的 标 准 维护小组

33、,由 标准 维护小组 定期或不定期地收集企业的反馈信息 , 并 对反馈信息进行梳理和评估 。 若 经反馈评估,标准需要进行维护,标准 维护小 组需填写标准动态维护建议书,提交保标委秘书处。 秘书处 对维护建议 (如标准内容的增加、删除和修改 )进行初审 ;初审通过后, 组织实施 标准维护内容的 审查;审查通过后 , 报 保监会 和 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金标委”) 对标准维护部分进 行批准、发布 。 保标委 负责管理、组织、实施标准体系的整体动态维护工作,每年至少一次对已发布的 标准进行维护和管理。 在制定新标准的过程中,如果发现有关联关系的其他已发布标准迫切需要更新修改,则可由

34、保标委 先行维护有关已发布标准,并及时将内部修改版本统一告知各标准项目组,但不对外公布。待时机成熟 后,再将已发布标准的更新版本对外公布。 5.3.4 标准的复审和修订 标准实施后应该定期复审,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五年。标准复审由秘书处组织保标委委员及有关专 家成立标准复审小组,对标准进行复审。复审可采用会审或者 函审的形式,复审结束后,标准复审小组 完成“标准复审报告”提交给保标委。 5.3.5 保险标准体系 的 修订和完善 为保证标准体系的先进性和实用性,需要从两个方面建立标准体系的修订和完善机制。一是现有标 准体系已经不能紧跟国家标准、国际标准以及行业的发展步伐,就需要对标准体系进行修订和

35、完善。由 JR/T 00382007 8 保标委 组织标准化规划项目组制定标准体系的修订方案,提交保标委秘书处。由秘书处负责对标准体系 修订方案按规定程 序,组织实施征求意见和评审,完成评审报告,经保监会审查通过后,给予 发布。二 是个别标准修订和完善后,标准化规划项目组评估其对标准体系产生的影响,若需要对 标准体系进行修 订,向保标委秘书处提出修订申请,制定修订方案。由秘书处负责对标准体系修订方案 按规定程序,组 织实施征求意见和评审,完成评审报告,经保监会审查通过后,给予发布。 6 保险业标准化工作 组织模式 保险业标准化工作主要采取 “ 保监会领导、保标委主管、各保险机构为参与主体 ” 的组织模式开展。 6.1 行业标准化机构 6.1.1 保监会是保险业标准化工作的领导机构 6.1.2 保标委是 保险业内从事全国性标准化工作的技术组织 保标委是 保险业内从事全国性标准化工作的技术组织 ,负责 归口管理保险行业标准。 保标委可根据 项目需要临时组建工作组,以项目管理的形 式开展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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