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 T 4095-2021 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工作人员招聘服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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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ICS 03.080 A 00 DB32 江苏省 地 方 标 准 DB 32/ T 4095 2021 机关事业 单位编制 外工作人 员招聘服 务规 范 Specification for recruitment service of staff outside the establishment of institutions and agencies 2021 - 09 - 03 发布 2021 - 10 - 03 实施 江 苏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布 DB32/T 4095-2021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 性引 用文 件 . 1 3 术语

2、 和定 义 . 1 4 服务 流程 . 1 5 服务 要求 . 5 6 服务 质量 评价 与改 进 . 5 附录 A (规 范性 附录 )考 试考核 服务 流程 . 6 参考文 献 . 10 DB32/T 4095-2021 II 前 言 本文件 按 照GB/T 1.1 2020 标 准化 工作导 则 第1 部分: 标准 化文 件的 结构 和起草 规则 的 规定 起草。 请注意 本文 件的 某些 内容 可能涉 及专 利。 本文 件的 发布机 构不 承担 识别 专利 的责任 。 本文件 由江 苏省 人力 资源 和社会 保障 厅提 出并 归口 。 本文件 起草 单位 :昆 山人 力资源 市场 管理

3、 委员 会、 昆山市 经营 管理 者人 才有 限公司 。 本文件 主要 起草 人: 朱里 萍、张 伟、 胡晔 、苏 妍、 华成、 朱心 杰、 谢旖 、沈 民春。DB32/T 4095-2021 1 机 关事业 单位编制 外工作 人员招聘 服务规 范 1 范围 本文件 确立 了机 关事 业单 位编制 外工 作人 员招 聘服 务流程 , 规 定了 各招 聘服 务流 程 的服 务内 容 、 服 务要求 以及 服务 质量 评价 和改进 。 本文件 适用 于人 力资 源服 务机构 受机 关事 业单 位委 托开展 的编 制外 工作 人员 招聘服 务。 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中 的内 容通 过文

4、 中的规 范性 引用 而构 成本 文件必 不可 少的 条款 。 其 中 , 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 , 仅该日 期对 应的 版本 适用 于本文 件; 不注 日期 的引 用文件 , 其 最新 版本 (包 括所有 的修 改单 ) 适 用 于 本 文件。 本文件 没有 规范 性引 用文 件。 3 术语和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 3.1 笔试 written test 对应试 考生 掌握 相关 知识 的程度 、运 用知 识解 决问 题的能 力进 行考 试考 核的 方法。 3.2 面 试 interview 以交流 和观 察为 主要 手段 ,对应 试考 生的 知识 、能 力和个 性

5、特 征等 进行 考试 考核的 方法 。 3.3 结构化 面试 structured interview 试题构 成、 考察 要素 、 评 价标准 、 时 间控 制、 确定 评价人 员、 实施 程序 和分 数统计 等各 环节 按 统 一 标准进 行规 范化 设计 和执 行的面 试(3.2 )方 法。 3.4 演讲测 试 speech test 应试考 生在 规定 时间 内, 就给定 主题 独立 阐明 自己 见解和 主张 的考 试考 核方 法。 4 服务流 程 4.1 总体服 务流 程 DB32/T 4095-2021 2 机关事 业单 位编 制外 工作 人员招 聘服 务流 程见 图 1 。 图1

6、 机 关事 业单 位编 制外 工作 人 员招 聘服 务流 程 4.2 签订委 托协 议 4.2.1 服务机 构应 在招 聘简 章发 布之前 ,与 委托 单位 签订 委托合 作协 议。 4.2.2 委托合 作协 议应 明确 甲乙 双方的 权利 义务 、 责 任归 属、 服 务环 节及 内容 、 服 务费用 、 服 务期 限 、 违约情 况及 赔偿 等。 4.2.3 服务环 节应 包括 招聘 简章 发布、 报名 及审 核、 考试 考核方 法、 体检 、考 察、 (拟) 录用 等。 4.3 发布招 聘简 章 4.3.1 发布准 备 服务机 构应 在招 聘简 章发 布之前 , 根据 委托 单位 招 聘

7、岗位 的特 点和 要求 , 对 招聘简 章进 行审 核 , 并 对招聘 简章 构成 要素 、招 聘岗位 名称 、招 聘流 程等 给出合 理的 意见 和建 议。 4.3.2 公开发 布 4.3.2.1 服务机 构应 通过 合适 的方 式发布 招聘 简章 ,宜 以网 站 、微 信公 众号 等网 络方 式发布 。 4.3.2.2 发布渠 道宜 委托 单位 官方 线上平 台、 服务 机构 官方 线上平 台、 委托 单位 所在 地区的 其他 官方 线上平 台。 4.3.2.3 招聘简 章发 布时 长原 则上 不宜少 于 5 个工 作日 (委 托单位 有特 殊要 求除 外) 。 4.4 报名及 审核 4.

8、4.1 报名平 台 4.4.1.1 根据招 聘简 章要 求, 提供 符合要 求的 报名 平台 。 4.4.1.2 采用线 下报 名方 式的 ,应 做好场 地引 导, 维持 现场 秩序。 4.4.1.3 采用线 上报 名方 式的 ,应 提前调 试完 成线 上平 台功 能。 4.4.1.4 应提供 咨询 电话 、线 上咨 询等方 式, 为考 生提 供咨 询服务 。 4.4.2 报名时 间 报名时 间应 在招 聘简 章中 明确, 原则 上不 少 于 2 天。 4.4.3 报名审 核 DB32/T 4095-2021 3 4.4.3.1 服务机 构应 对审 核人 员进 行必要 的 培 训。 审核 人员

9、 应熟悉 招聘 简章 内容 及要 求,统 一审 核标 准,明 确审 核流 程及 审核 方法。 4.4.3.2 审核人 员应 审核 考生 报名 信息, 收集 报名 材料 ,告 知审核 意见 。 4.4.3.3 审核人 员应 不少 于 2 人, 审核意 见给 出时 间应 不超 过24 小时 。 4.4.3.4 简章发 布及 报名 期间 ,咨 询电话 、线 上咨 询等 保持 畅通, 安排 专人 接受 咨询 。 4.4.4 改报及 退费 4.4.4.1 应在报 名结 束 后 2 个 工作 日内, 对需 进行 核减 或取 消的招 聘岗 位进 行公 示。 注: 核减指因岗位最终报名成功人数无法完全达到开考

10、比例而减少岗位招聘计划数。 4.4.4.2 在核减 或取 消招 聘岗 位公 示发布 之日 起 的 1 个 工作 日内, 通知 考生 在有 效时 间内进 行改 报或 退费。 4.4.5 信息汇 总 4.4.5.1 报名结 束后 ,对 所有 报名 成功人 员的 信息 进行 汇总 、整理 ,形 成考 生信 息电 子文档 。 4.4.5.2 考生信 息电 子文 档应 包含 姓名、 身份 证号 、联 系电 话、报 考岗 位、 学历 、专 业等基 本信 息。 4.5 制作试 题试 卷 4.5.1 应委托 具有 出卷 资质 的第 三方出 卷机 构进 行出 卷, 出卷内 容包 括试 题、 答题 卡、答 案、

11、阅卷 标 准、评 分标 准等 。 4.5.2 应与第 三方 出卷 机构 签订 委托协 议, 明确 双方 权利 义务、 保密 条款 等 。 4.6 试卷保 管 4.6.1 应安排 独立 、密 闭场 所存 放、保 管纸 质试 卷, 原则 上应由 用人 单位 、服 务机 构工作 人员 共同 接 收试卷 ,完 成存 放手 续。 4.6.2 试卷存 放、 保管 场所 内应 有 24 小时 监控 ,试 卷应 存 放在具 有加 密技 术的 保险 箱中。 4.6.3 考试开 始之 前, 任何 无关 人员不 应进 入试 卷存 放场 所,不 应接 触试 卷。 4.6.4 纸质试 卷应 由2 名及 以上 人员负 责

12、领 取出 库, 完成 出库交 接手 续 。 4.6.5 纸质试 卷应 在考 试签 到开 始前 2 小时 内取 出, 并由 专人负 责保 管、 分发 给监 考人员 。 4.6.6 电子试 卷应 在考 试当 天由 第三方 出卷 机构 录入 线上 考试平 台。 4.7 考试考 核 4.7.1 制定考 试考 核方 案 考试考 核方 案应 包括 : a) 人员 配置 ; b) 工作 日程 (时 间、 地点 等 ); c) 岗位 分工 (明 确各 类工 作 岗位的 职责 ); d) 运作 程序 及要 求; e) 应急 预案 。 4.7.2 选择并 培训 评价 人员 4.7.2.1 根据考 试类 型及 要求

13、 ,选 择符合 条件 的评 价人 员。 4.7.2.2 定期对 评价 人员 进行 培训 。 DB32/T 4095-2021 4 4.7.3 考试考 核准 备 考试考 核准 备的 内容 包括 : a) 考试 考核 试题 ; b) 考试 考核 用品 ; c) 考试 考核 场地 。 4.7.4 实施考 试考 核 根据考 试考 核方 案实 施考 试考核 ,实 施流 程应 符合 附录A 的要 求。 4.7.5 成绩公 示 4.7.5.1 按照招 聘简 章要 求, 经与 委托单 位确 认后 ,对 考试 考核成 绩进 行公 示。 4.7.5.2 公示内 容应 包括 考生 准考 证号、 报考 岗位 代码 、

14、 岗 位名称 、 监 督举 报方 式、 公示起 止 日 期 等 。 4.8 体检 4.8.1 确定体 检标 准 根据用 人单 位及 招聘 简章 要求, 与体 检机 构明 确体 检标准 ,组 织统 一体 检。 4.8.2 确定体 检机 构 选择社 会信 誉度 高、 体检 设备齐 全、 具备 能准 确评 估体检 结果 能力 的 医 院、 医疗体 检机 构, 双 方 应 签订协 议, 明确 权利 义务 。 4.8.3 确定体 检人 员 根据招 聘简 章要 求及 考试 考核结 果, 确定 进入 体检 的人员 。 4.8.4 通知体 检人 员 4.8.4.1 应在体 检日 期前 至 少 1 天 告知参

15、加体 检的 考生 现场 领取或 在线 打印 体检 通知 单 4.8.4.2 体检通 知单 应包 括体 检时 间、地 点、 姓名 、身 份证 号、体 检注 意事 项等 。 4.8.5 初检及 复检 4.8.5.1 组织参 加体 检的 考生 进行 统一体 检, 安排 工作 人员 维持秩 序, 监督 体检 过程 。 4.8.5.2 根据体 检结 果, 对第 一次 体检不 合格 的考 生应 安排 复查, 复查 医院 仍为 初检 医院。 4.8.5.3 对于复 查仍 不合 格的 考生 ,经本 人书 面申 请, 委托 单位同 意后 ,在 二级 乙等 及以上 公立 医院 进行复 检, 复检 医院 等级 应不

16、低 于初 检医 院。 4.9 考察 按照用 人单 位要 求, 明确 考察的 内容 、标 准、 形式 等,提 供考 察服 务, 收集 汇总考 察材 料 。 4.10 拟录用 人员 公示 4.10.1 确定拟 录用 人员 根据招 聘简 章要 求及 考试 考核、 体检 及考 察结 果确 定拟录 用人 员。 4.10.2 公示拟 录用 人员 DB32/T 4095-2021 5 4.10.2.1 根据招 聘简 章要 求、 经与 委托单 位确 认后 ,对 拟录 用人员 进行 公示 。 4.10.2.2 公示内 容应 包括 拟录 用人 员姓名 、 身 份证 号、 准考 证号、 报考 岗位 代码 、 岗 位

17、名称 、 监 督 举 报方式 、公 示起 止日 期等 。 4.11 人员录 用 应在拟 录用 公示 结束后2 个 工作日 内告 知委 托单 位公 示结果 ,通 知办 理录 用手 续。 5 服务要 求 5.1 服务机 构应 建立 明确 的投 诉处理 流程 。 5.2 服务机 构应 建立 内部 监督 检查机 制, 监督 人员 应全 程监督 服务 过程 。 5.3 服务机 构应 保密 考生 、评 价人员 、委 托单 位人 员信 息。 5.4 服务机 构应 及时 、客 观地 向委托 单位 提交 考试 考核 、体检 、考 察等 结果 。 5.5 服务人 员应 规范 用语 ,保 持热情 的服 务态 度。

18、5.6 服务人 员应 按照 服务 流程 和服务 标准 提供 服务 。 5.7 服务人 员应 对考 试考 核方 案、试 题、 结果 等保 密。 5.8 评价人 员应 根据 考试 考核 要求、 评价 标准 客观 、公 正的进 行评 价。 6 服务质 量评 价与 改进 6.1 应通过 电话 、意 见箱 、网 络平台 等渠 道, 进行 服务 满意度 调查 ,了 解供 需双 方的意 见和 建议 ,并 接受投 诉 。 6.2 应及时 妥善 处理 供需 双方 投诉、 意见 和建 议, 制定 和落实 改进 措施 。 DB32/T 4095-2021 6 附 录 A (规范性) 考试考核服 务流程 A.1 总体

19、原 则 根据招 聘简 章规 定及 委托 单位要 求, 选择 以下 一种 或几种 方法 对 考 生进 行考 试和考 核。 A.2 笔试服 务流 程 A.2.1 与委托 单位 沟通 笔试 要求 ,向具 有出 卷资 质的 第三 方机构 提交 出卷 需求 。 A.2.2 第三方 机构 编制 试题 ,制 定评分 标准 ,印 刷封 装试 卷 。 A.2.3 笔试准 备 。 内容 包括 且不 限于: a) 准备试 卷和 笔试 用品 ; b) 布置笔 试考 场, 考 场 标识 清晰、 座位 安排 合理 ,监 考人员 安排 充足 ; c) 通知考 生, 宜发 放纸 质或 电子文 档形 式的 准考 证 。 A.2

20、.4 实施笔 试。 程序 如下 : a) 确认考 生身 份, 核对 相关 证件; b) 宣布笔 试规 则 ; c) 分发试 卷等 ; d) 监督考 生作 答 ; e) 回收清 点试 卷等 ,并 密封 试卷。 A.2.5 阅卷。 程序 如下 : a) 正式阅 卷; b) 复阅。 A.2.6 成绩汇 总。 程序 如下 : a) 登记、 汇总 成绩 ; b) 复核成 绩; A.2.7 公示成 绩 。 A.3 结构化 面试 服务 流程 A.3.1 与委托 单位 沟通 面试 要求 ,向具 有出 卷资 质的 第三 方机构 提交 出卷 需求 。 A.3.2 第三方 机构 编 制 试题 ,制定 评分 表及 评

21、分 参考 ,印 刷封装 试卷 。 A.3.3 确定具有 资 质、 符合 规定 的评价 人员 ,并 对人 员信 息 保密 。 A.3.4 面试准 备 。 内容 包括 且不 限于: a) 准备面 试材 料和 面试 用品 ; b) 布置面 试场 地( 面试 室、 候考室 、评 价人 员集 中室 等); c) 通知考 生, 宜发 放纸 质或 电子文 档形 式的 准考 证。 A.3.5 实施面 试。 程序 如下 : a) 确认考 生身 份, 核对 相关 证件; b) 宣布规 则, 抽签 确定 面试 顺序; DB32/T 4095-2021 7 c) 抽签确 定评 价人 员; d) 引导考 生进 入面 试

22、室 进行 面试; e) 提问, 应试 考生 回答 问題 ,评价 人员 进行 评分 。 A.3.6 计算分数 , 公布 成绩 。 A.3.7 公示成绩 。 A.4 半结构 化面 试服 务流 程 A.4.1 与委托 单位 沟通 面试 要求 ,向 具 有出 卷资 质的 第三 方机构 提交 出卷 需求 。 A.4.2 第三方 机构 编 制 试题 ,制定 评分 表及 评分 参考 ,印 刷封装 试 卷 。 A.4.3 确定具 有资 质、 符合 规定 的评价 人员 ,并 对人 员信 息保密 。 A.4.4 面试准 备( 见A.3.4 )。 A.4.5 实施面 试( 见A.3.5 )。 A.4.6 计算分数

23、, 公布 成绩 。 A.4.7 公示成绩 。 注: 半结构化面试是指对考察要素、 评价标准、 确定评价人员、 实施程序和部分试题统一要求的基础上, 评价人员 基于职位胜任特征和对应试考生特点向对应试考生追加提问的面试方法。 A.5 非结构 化面 试服 务流 程 A.5.1 进行职 位分 析 , 确定 测评 要素, 制定 评分 表。 A.5.2 确定具 有资 质、 符合 规定 的评价 人员 ,并 对人 员信 息保密 。 A.5.3 面试准 备(见A.3.4 )。 A.5.4 实施面 试(见A.3.5 )。 A.5.5 计算分 数, 公布 成绩 。 A.5.6 公示成 绩。 注: 非结构化面试是指

24、没有既定模式、 框架和程序, 评价人员基于职位胜任特征和对应试考生特点向对应试考生提 问的面试方法。 A.6 无领导 小组 面试 服务 流程 A.6.1 与委托 单位 沟通 面试 要求 ,向 具 有出 卷资 质的 第三 方机构 提交 出卷 需求 。 A.6.2 第三方 机构 编 制 试题 ,制 定 评分 、讨 论材 料 、 讨论 步骤 和 评分 参考 。 A.6.3 确定具 有资 质、 符合 规定 的评价 人员 ,并 对人 员信 息保密 。 A.6.4 面试准 备 。 内容 包括 且不 限于: a) 准备面 试材 料和 面试 用品 ; b) 布置面 试场 地, 考生 座位 摆放以 评价 人员

25、便于 观察 为宜; c) 通知考 生, 宜发 放纸 质或 电子文 档形 式的 准考 证。 A.6.5 实施面 试。 程序 如下 : a) 确认考 生身 份, 核对 相关 证件; b) 宣布规 则, 抽签 确定 面试 分组及 顺序 ,每 组考 生 宜57 人; c) 抽签确 定评 价人 员; d) 引导应 试考 生入 场, 发放 讨论资 料; DB32/T 4095-2021 8 e) 应试考 生按 给定 的时 间准 备; f) 自由讨 论, 小组 总结 陈述 ,评价 人员 进行 评分 。 A.6.6 计算分数 , 公布 成绩 。 A.6.7 公示成 绩。 注: 无领导小组面试是指 采用情景模拟

26、的方式对应试考生进行集体面试的面试方式 A.7 人岗相 适度 测评 服务 流程 A.7.1 与委托 单位 沟通 测评 要求 ,向 具 有出 卷资 质的 第三 方机构 提交 出卷 需求 。 A.7.2 编制测 评问 卷和 评分 表, 制定评 分规 则 。 A.7.3 确定具 有资 质、 符合 规定 的评价 人员 ,并 对人 员信 息保密 。 A.7.4 测评准 备。 内容 包括 且不 限于: a) 准备测 评材 料和 测评 用品 ; b) 布置测评 场地 ; c) 通知测 试考 生, 发放 纸质 或电子 文档 形式 的准 考证 。 A.7.5 实施测评 。 程序 如下 : a) 确认考 生身 份

27、, 核对 相关 证件; b) 宣布规 则 ; c) 分发测 评 问 卷; d) 监督考 生作 答; e) 回收清 点问 卷, 并密 封问 卷。 A.7.6 评价人 员进 行评 分。 A.7.7 成绩汇 总。 程序 如下 : a) 登记、 汇总 成绩 ; b) 复核成 绩。 A.7.8 公示成 绩 。 注: 人岗相适度测评是指通过对应试考生能力素质与应聘岗位所需要能力素质的匹配程度进行考试考核的方法。 A.8 综合素 质测 评服 务流 程 A.8.1 与委托 单位 沟通 测评 要求 ,向具 有出 卷资 质的 第三 方机构 提交 出卷 需求 。 A.8.2 编制测 评试 题 , 制定 评分 规则。

28、 A.8.3 测评准 备。 内容 包括 且不 限于: a) 准备测 评材 料、 测评 用品 、设施 ; b) 布置测 评场 地( 测评 室、 等候室 ); c) 通知考 生, 宜发 放纸 质或 电子文 档形 式的 准考 证。 A.8.4 实施测 评。 程序 如下 : a) 确认考 生身 份, 核对 相关 证件; b) 宣布规 则 ; c) 安排应 试考 生进 行测 评。 A.8.5 结果评 分。 A.8.6 公示成 绩。 注: 综合素质测评是指通过定性和定量的方法,对应试考生的知识、能力和心理特征等进行考试考核的方法。 DB32/T 4095-2021 9 A.9 专业科 目测 试服 务流 程

29、 A.9.1 进行职 位分 析, 确定 专业 测试项 目。 A.9.2 专业科 目测试 如需 出卷, 则与委 托单位 沟通 测试要 求,向 具有出 卷资 质的第 三方机 构提交 出 卷 需求。 A.9.3 编制测 试流 程 ,设 计评分 标准。 如委托 第三 方机构 出卷, 则由第 三方 机构 编 制试题 , 制定 评分 表及评 分参考 , 印刷 封装 试卷。 A.9.4 确定具 有资 质、 符合 规定 的评价 人员 。 A.9.5 测试准 备。 内容 包括 且不 限于: a) 准备测 试材 料和 测试 用品 ; b) 布置测 试考 场, 调试 测试 所需的 设施 ; c) 通知考 生, 发放

30、 纸质 或电 子文档 形式 的准 考证 。 A.9.6 实施测 试 。 程序 如下 : a) 确认考 生身 份, 核对 相关 证件; b) 宣布测 试规 则及 方法 ; c) 测试评 分。 A.9.7 公布成 绩。 A.9.8 公示成 绩。 注: 专业科目测试是指对应试考生掌握从事有关工作所必需技能进行考试考核的方法。 A.10 演讲测 试服 务流 程 A.10.1 与委托 单位 沟通 测试 要求 ,向第 三方 机构 提交 出卷 需求 。 A.10.2 第三方 机构 编 制 试题 ,制定 评分 表及 评分 参考 ,印 刷封装 试卷 。 A.10.3 确定具 有资 质、 符合 规定 的评价 人员

31、 ,并 对人 员信 息保密 。 A.10.4 演讲准 备。 内容 包括 且不 限于: a) 准备演 讲材 料和 演讲 用品 ; b) 布置演 讲测 试场 地( 演讲 室、准 备室 、等 候室 等) 。 c) 通知考 生, 宜发 放纸 质或 电子文 档形 式的 准考 证。 A.10.5 实施演 讲。 程序 如下 : a) 确认考 生身 份, 核对 相关 证件; b) 宣布规 则, 抽签 确定 演讲 顺序 ; c) 抽签确 定评 价人 员; d) 引导应 试考 生入 场准 备, 发 放演讲 题目,宣 读指 导语 ; e) 应试考 生在 规定 时间 内准 备演讲 内容 ; f) 引导应 试考 生开

32、始演 讲; g) 评价人 员进 行评 分。 A.10.6 计算分 数, 公布 成绩 。 A.10.7 公示成 绩 。 DB32/T 4095-2021 10 参 考文献 1 GB/T 26998-2020 职业 经理人 考试 测评 2 GB/T 30663-2014 人才 测评服 务业 务规 范 3 GB/T 36724-2018 社会艺 术水 平考 级考 试服 务流程 要求 4 事业 单位 人事 管理 条 例. 2014 年4 月 25 日 中华人 民共 和国 国务 院令 第 652 号 5 事业 单位 公开 招聘 人 员暂行 规定. 2006 年 08 月27 日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 人事部 令 第 6 号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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