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 西 省 地 方 标 准D B 1 4/T 2 4 6 4 2 0 2 2人 工 智 能 数 据 标 注 一 般 技 术 要 求2 0 2 2-0 6-1 4 发 布 2 0 2 2-0 9-1 5 实 施山 西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I C S 3 3.1 6 0.4 0C C S A 9 114D B 1 4/T 2 4 6 4 2 0 2 2I目 次前 言.I I1 范 围.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13 术 语 和 定 义.14 技 术 分 类.15 技 术 要 求.1参 考 文 献.3D B 1 4/T 2 4 6 4 2 0 2 2I I前 言本 文 件
2、按 照 G B/T 1.1 2 0 2 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定 起 草。本 文 件 由 山 西 省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厅 提 出、组 织 实 施 和 监 督 检 查。山 西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对 标 准 的 组 织 实 施 情 况 进 行 监 督 检 查。本 文 件 由 山 西 省 物 联 网 和 人 工 智 能 标 准 化 技 术 委 员 会 归 口。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百 度 云 计 算 技 术(山 西)有 限 公 司、山 西 省 大 众 科 技 评 估 中 心、山 西 集 智
3、 数 据 服务 有 限 公 司、山 西 物 联 网 行 业 技 术 中 心(有 限 公 司)、山 西 灵 波 微 步 科 技 有 限 公 司、山 西 省 科 技 评 估 学会。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高 海 峰、李 昱 霖、李 兴 华、闵 楠、胡 驰、尉 赤、张 辰 妹、吴 泽 衔、查 晓 丹、李先 军、郭 瑞 鹏、赵 波、李 鹏、李 鹏 飞。D B 1 4/T 2 4 6 4 2 0 2 21人 工 智 能 数 据 标 注 一 般 技 术 要 求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人 工 智 能 机 器 学 习 中 数 据 标 注 通 用 技 术 要 求 的 术 语 和 定 义、通 用
4、 技 术 分 类 和 通 用 技 术要 求。本 文 件 适 用 于 人 工 智 能 机 器 学 习 中 数 据 标 注 的 企 业、高 校、研 究 机 构、政 府 机 关。其 他 行 业 和 机 构可 参 照 执 行。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其 中,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文 件。D B 1 4/T
5、 2 4 6 3 人 工 智 能 数 据 标 注 总 体 框 架3 术 语 和 定 义D B 1 4/T 2 4 6 3 界 定 的 以 及 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3.1数 据 标 注 预 处 理 技 术 d a t a a n n o t a t i o n p r e p r o c e s s i n g t e c h n o l o g y在 正 式 开 始 标 注 作 业 前,通 过 人 工 或 技 术 的 方 式 对 待 标 注 数 据 做 筛 选 或 预 备 标 注,以 实 现 提 高 后 续标 注 效 率 的 技 术 手 段。4 技 术 分 类4
6、.1 数 据 标 注 通 用 技 术包 括 数 据 标 注 预 处 理 技 术 和 数 据 标 注 技 术。4.2 数 据 标 注 预 处 理 技 术包 括 对 数 据 清 洗、预 标 注。4.3 数 据 标 注 技 术包 括 对 数 据 的 转 写、切 割、评 分、提 取、选 择、富 集 标 注、点 标 注、线 标 注、框 标 注、区 域 标 注。5 技 术 要 求5.1 预 处 理 技 术 要 求5.1.1 清 洗D B 1 4/T 2 4 6 4 2 0 2 22清 洗 是 对 数 据 进 行 结 构 化 标 注 前 做 的 预 处 理 技 术。应 通 过 人 工 判 断 方 式 剔 除
7、 不 符 合 标 注 标 准 的 无 效数 据,筛 选 出 可 标 注 数 据。5.1.2 预 标 注预 标 注 技 术 要 求 应 用 机 器 学 习 算 法 对 待 标 注 数 据 做 识 别 和 预 先 标 注 处 理。5.2 数 据 标 注 技 术 要 求5.2.1 转 写应 按 照 标 注 规 则 要 求 将 数 据 转 换 为 相 应 文 本。5.2.2 切 割应 按 照 标 注 规 则 将 数 据 分 割 并 标 注 为 要 求 的 片 段。5.2.3 评 分应 按 照 标 注 规 则 对 数 据 进 行 主 观 判 断 并 打 分。5.2.4 提 取应 按 照 标 注 规 则
8、将 主 题 内 容 提 炼,描 述 为 相 应 文 本。5.2.5 选 择应 按 照 标 注 规 则,对 数 据 在 给 定 选 项 中 选 择 标 签 及 属 性。5.2.6 富 集 标 注应 根 据 标 注 规 则 给 定 的 场 景、主 题 及 描 述,编 写 出 与 主 题 相 关 联 文 本。5.2.7 点 标 注应 按 照 标 注 规 则,对 图 像 中 的 指 定 位 置 进 行 标 点。5.2.8 线 标 注应 按 照 标 注 规 则,对 图 像 中 的 指 定 区 域 用 线 条 进 行 标 注。5.2.9 框 标 注应 按 照 标 注 规 则,对 图 像 中 的 指 定 对 象,用 物 体 的 最 小 外 接 框 进 行 框 选(框 选 范 围 允 许 包 含 指 定 对象 外 的 部 分 区 域)。注:如二维框选、三维框选。5.2.1 0 区 域 标 注应 按 照 标 注 规 则,对 图 像 中 的 指 定 对 象 进 行 多 边 形 贴 合 标 注。D B 1 4/T 2 4 6 4 2 0 2 23参 考 文 献 1 项 目 管 理 知 识 体 系 指 南 第 5 版 2 信 息 技 术 人 工 智 能 面 向 机 器 学 习 的 数 据 标 注 规 范 中 国 电 子 工 业 标 准 化 技 术 协 会